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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1)

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本年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修订。

本章主要阐述收入、费用和利润的会计处理,应重点掌握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等。

本章内容经常和会计差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内容结合在主观题中出现。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收入

一、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特别提示】

①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按照本章进行会计处理(详见非现金对价的讲解);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②收入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下列各项除外: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租赁、保险合同。

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五步法)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与确认有关)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与确认有关)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与计量有关)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与计量有关)

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与确认有关)(时点?时期?)

【手写板】

举例:

甲公司为财务软件开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价款为7万元的合同【销售软件(单独售价6万元、1年期软件维护(单独售价4万元)】

【手写板】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一步:识别合同)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可验证的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

1.收入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其中: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3要素:现时权利(能力)、主导、获得】

2.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判断是否具有法律的约束?如:有权单方面终止完全未执行的合同,且无需对合同其他方作出补偿的,企业应当视为该合同不存在。】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两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换不同地点的商品房:不确认收入)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仅应考虑客户到期时支付对价的能力和意图(即客户的信用风险)】

【特别提示】

实务中,企业可能存在一组类似的合同,企业在对该组合同中的每一份合同进行评估时,均认为其合同对价很可能收回,但是根据历史经验、企业预计可能无法收回该组合同的全部对价。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认为这些合同满足第(5)条,并以此为基础估计交易价格。与此同时,企业应当考虑这些合同下确认的合同资产或应收款项是否存在减值。

【例16-1】(不满足第5条:很可能收回)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栋建筑物,合同价款为100万元。该建筑物的成本为6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取得了该建筑物的控制权。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支付了5%的保证金5万元,并就剩余95%的价款与甲公司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长期融资协议,如果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

乙公司计划在该建筑物内开设一家餐馆。在该建筑物所在的地区,餐饮行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但乙公司缺乏餐饮行业的经营经验。

乙公司计划以该餐馆产生的收益偿还甲公司的欠款,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的经济来源,乙公司也未对该笔欠款设定任何担保。

【答案】

如果乙公司违约,甲公司虽然可重新拥有该建筑物,但即使收回的建筑物不能涵盖所欠款项的总额,甲公司也不能向乙公司索取进一步的赔偿。

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还款的能力和意图存在疑虑,认为该合同不满足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的条件。甲公司应当将收到的5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

【补充例题】(未全部收回,但仍认为满足第5条:很可能收回)

A公司向国外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标价为100万元。在此之前,A公司从未向B公司所在国家的其他客户进行过销售,B公司所在国家正在经历严重的经济困难。

A公司预计不能从B公司收回全部的对价金额,而是仅能收回60万元。尽管如此,A公司预计B公司所在国家的经济情况将在未来2-3年内好转,且A公司与B公司之间建立的良好关系将有助于其在该国家拓展其他潜在客户。

【答案】

本例中,根据B公司所在国家的经济情况以及A公司的销售战略,A公司认为其将向B公司提供价格折让,A公司能够接受B公司支付低于合同对价的金额,即60万元,且估计很可能收回该对价。A公司认为,该合同满足“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的条件;该公司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考虑其向B公司提供的价格折让的影响。因此,A公司确定的交易价格不是合同标价100万元,而是60万元。

3.特殊情况的判断原则(★★★事事无绝对)

(1)对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的合同,企业只有在a.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例如,合同已完成或取消),且b.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包括全部或部分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对于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例16—2】(财务状况恶化:不再确认收入)(3)对于不满足上述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企业应当在后续期间对其进行持续评估,以判断其能否满足这些条件。

(4)企业如果在合同满足相关条件之前已经向客户转移了部分商品,当该合同在后续期间满足相关条件时,企业应当将在此之前已经转移的商品所分摊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其中:

合同开始日:是指合同开始赋予

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的日期,即合同生效日。

【手写板】

【例16-2】(财务状况恶化:不再确认收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一项专利技术授权给乙公司使用,并按其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甲公司评估认为,该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满足本节合同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该专利技术在合同开始日即授权给乙公司使用。

在合同开始日后的第一年内,乙公司每季度向甲公司提供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情况报告,并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在合同开日后的第二年内,乙公司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但是乙公司的财务状况下滑,融资能力下降,可用现金不足,因此,乙公司仅按合同支付了当年第一季度的特许权使用费,而后三个季度仅按名义金额付款。

在合同开始日后的第三年内,乙公司继续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技术,但是,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完全丧失了融资能力,且流失了大部分客户,因此,乙公司的付款能力进一步恶化,信用风险显著升高。

【答案】

本例中,该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满足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因此,甲公司在乙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的行为发生时,按照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收入。

合同开始日后的第二年,由于乙公司的信用风险升高,甲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按照金融资产减值的要求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

合同开始日后的第三年,由于乙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信用风险显著升高,甲公司对该合同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这一条件不再满足,因此,甲公司不再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同时对现有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继续进行评估。

4.合同存续期间的确定

(1)含义

合同存续期间:是合同各方拥有现时可执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的期间。

(2)具体判断原则

①在确定合同存续期间时无论该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的合同期间,该合同的存续期间都不会超过已经提供的商品所涵盖的期间;

②当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在某一特定期间之后才可以随时无代价地终止合同时,该合同的存续期间不会超过该特定期间;

③当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重大的违约金【★★★注意:必须达到“重大”】时,合同存续期间很可能【★★★如果不重大,可能并非如此】与合同约定的期间一致;

④当只有客户拥有无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时,客户的该项权利才会被视为客户拥有的一项续约选择权,重大的续约选择权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补充例题】

A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每月为客户提供一次保洁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具体情形如下:

情形一3年内,合同各方均有权在每月末无理由要求终止合同,只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违约金

结论:尽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为3年,但是在已提供服务的期间之外,该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均未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该合同应被视

为逐月订立的合同

情形二3年内,客户有权在每月末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向A公司支付任何违约金最新课程获取联系威信1005062021

结论:该合同应视为逐月订立的合同,同时,客户拥有续约选择权,A公司应当判断提供给客户的该续约选择权是否构成重大权利,从而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情形三3年内,客户有权在每月末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但是客户如果在合同开始日之后的12个月内要求终止合同,必须向A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结论:A公司需要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足够重大,以至于使该合同在合同开始日之后的12个月内对于合同双方都产生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

a.如果是,则该合同的存续期间为12个月;

b.否则,与情形二相同,该合同应视为逐月订立的合同

合同义务分类及其分类理由

合同义务分类及其分类理由

关于合同义务的各种分类及分类的理由 1,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在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相互间的期待和义务较弱,没有进入特殊信赖关系范围内。随着双方的接触,要约生效后,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进入特定信赖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工作,对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才有意义。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并未发生法律拘束力,若一方因可归责于另一方的过错而有损失,可用侵权行为法或不当得利加以救济。如在要约生效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无疑加重了缔约双方的负担,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当然“在少数情况下,并不存在要约,但合同谈判的当事人一方却基于信赖而受损失,出于公平与诚信的考虑,也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终止时间应为合同生效前。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成立前。我们认为这将缩小先合同义务发生的时间范围,使合同成立后到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的利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有些合同并不是成立就生效。如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等成立后并不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背诚信原

则致另一方受损,因无先合同义务而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应将合同生效作为先合同义务的终点。这样先合同义务、合同给付义务、后合同义务成为一个紧密连接的义务体系,与之相对应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 2,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主给付义务会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义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之债中,各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内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上,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金。互易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双方当事人均向对方移转不同种类的标的物之所有权。该义务是依据合同性质的性质所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合同中缺少该义务将导致合同不能成立。主给付义务既可以由法律规定,或依据合同约定,还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主给付义务是事先确定的,该义务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实现。主给付义务会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义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之债中,各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内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上,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金。互易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双方当事人均向对方移转不同种类的标的物之所有权。 3,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

《采矿学》习题集23页word

《采矿学》习题集 (徐永圻主编. 采矿学. 徐州: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3) 总论 1. 《采矿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2. 井田内的划分?阶段与水平的基本概念?采区、盘区、带区的基本概念? 3. 矿井开拓、准备及回采的含义及作用是什么? 4. 何谓采煤方法? 5. 我国较广泛采用的采煤方法有哪几种?应用及发展概况如何? 6. 简要说明《采矿学》各分支学科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向。 第一篇长壁采煤工艺 第一章长壁工作面矿山压力显现规律 1. 解释最大、最小控顶距,放顶步距,伪顶,直接顶,基本顶,矿山压力,矿山压力显现的概念。 2. 什么叫支承压力?工作面周围支承压力的分布规律如何?影响支承压力分布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3. 简述长壁工作面顶板来压的一般规律?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步距的估算方法是什么? 4. 试述工作面来压预报的机理和方法。 5. 简述直接顶、基本顶、底板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指标。 6. 采高、控顶距、工作面长度、推进速度、倾角对工作面矿山压力显现的影响如何?

7. 简述长壁工作面覆岩移动的一般规律。为什么要研究裂隙带岩体的移动结构? 8. 试述压力拱结构、砌体梁结构、传递岩梁结构、悬梁结构、假塑性梁结构的异同点及适用条件。 第二章破煤、装煤原理及装备 1. 简述影响破煤的煤层物理机械性质有哪些? 2. 简述爆破落煤的炮眼布置及其适用条件? 3. 试述采煤工作面的装药结构和爆破工艺? 4. 试述截齿破煤过程?刀形齿和镐形齿的优缺点? 5. 什么是左、右螺旋滚筒?其旋转方向为什么是固定的? 6. 螺旋滚筒的主要参数有哪些?它们对装煤效果的影响如何? 7. 薄煤层采煤机有何特殊要求?为什么? 8. 刨煤机有几种?各有何优缺点?适用条件如何? 9. 试述采煤机选型原则。影响采煤机选型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第三章煤的运输及装备 1. 简述刮板输送机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运送煤炭的工作原理和使用范围。 2. 简述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类型、优缺点与适用条件。 3.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4. 试述桥式转载机的转载原理。 5. 简述可伸缩胶带输送机的储带与伸缩原理。 6. 胶带输送机在运行中为什么会跑偏,跑偏时应如何调整,怎样防止跑偏?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篇一:浅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浅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合同又被称为“契约”,英文中称“contract”。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立法和学理上对于合同概念的解释与分类均有分歧。这并不妨碍它的使用,合同作为一种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有合同的“身影”。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由《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法合一而集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两部法律为合同的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且做出了规范。在日常生活中,订立合同的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存在任何侵害他人,集体,国家合法权益或者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内容,这份合同都是自始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双方的权益都不会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比如高利贷,不可否认,高利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私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高利贷合同中的债权人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而,在订立重要合同时,务必参照《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

出去购物,是许多人周末休闲的方式,我们在与店家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一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过程既是一次合同订立和达成合同的过程。与店家讨价还价的过程是合同内容订立的过程,价格双方都满意时,便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便是双方履行合同。《合同法》中称之为买卖合同,而学理上归类为 有名合同或者诺成合同。为什么还要提及学理上的合同分类呢?因为立法和编撰法条的局限性使它无法完全符合社会实际和普通人的理解水平,所以在学理上初略的了解对于理解和适用具有专业性的法律条文大有益处。有名合同又被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已经明确它的名称,对其已有相关规范的合同,除了上述所提及的买卖合同,在《合同法》还规定运输,保管,委托,仓储,建设工程,租赁等15类合同都属于此。而诺成合同,顾名思义,即当时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也就是“一诺即成”,它的典型代表就是同学间的借款,出于信任,同学间口头达成几百元的无息贷款协定,除此以外还有客运合同,保管合同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生光顾美容院或者养生馆时订立的美容合同或者会员合同在法律上尚未明确其名称,相对于有名合同,学理上称其为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在法律中未作具体规定,但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当事人也是可以订立的,如旅游合同,连锁店合同

建筑材料知识大全分类(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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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设计师不了解家装的各种材料,就如同一个老师不了解自己的课程,将无从谈起。一个对家装材料一知半解的设计师,就如同一个对知识一知半解的老师,将会误人子弟! 家装材料知识包括: 一、吊顶材料知识二、门窗材料知识三、五金材料知识四、墙面材料知识 五、地面材料知识六、胶粘材料知识七、油漆材料知识八、水电材料知识 九、玻璃材料知识 第一节吊顶材料知识 吊顶是现代家庭装修常见的装饰手法。 吊顶既具有美化空间的作用,也是区分室内空间一种方法。很多情况下,室内空间不能通过墙体、隔断来划分,那样就会让空间显得很拥挤,很局促。设计上可以通过天花与地面来对室内空间进

行区分,而天花所占的比例又很大。吊顶材料可以分为面板和架构龙骨。吊顶面板分为普通石膏板和防水防潮类面板。龙骨分为金属龙骨与木龙骨。 吊顶材料包括:面板和龙骨 面板分为普通石膏板和防水石膏板; 龙骨分为木龙骨和金属龙骨。 面板: 一、普通石膏板 普通石膏板是由双面帖纸内压石膏而形成,目前市场普通石膏板的常用规格有1200*3000和1200*2440两种,厚度一般为9㎜。其特点是价格便宜,但遇水遇潮容易软化或分解。 普通石膏板一般用于大面积吊顶和室内客厅、餐厅、过道、卧室等对防水要求不高的地方,可以做隔墙面板,也可做吊顶面板。

二、防水面板 1、硅钙板: 硅钙板又称石膏复合板,它是一种多孔材料,具有良好的隔音、隔热性能,在室内空气潮湿的情况下能吸引空气中水分子、空气干燥时,又能释放水分子,可以适当调节室内干、湿度、增加舒适感。石膏制品又是特级防火材料,在火焰中能产生吸热反应,同时,释放出水分子阻止火势蔓延,而且不会分解产生任何有毒的、侵蚀性的、令人窒息的气体,也不会产生任何助燃物或烟气。 硅钙板与石膏板比较,在外观上保留了石膏板的美观;重量方面大大低于石膏板,强度方面远高于石膏板;彻底改变了石膏板因受潮而变形的致命弱点,数倍地延长了材料的使用寿命;在消声息音及保温隔热等功能方面,也比石膏板有所提高。 硅钙板一般规格为600*600,主要用于办公室、

新材料定义和分类

新材料定义:新材料是指那些新出现或已在发展中的、具有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新材料与传统材料之间并没有截然的分界,新材料在传统材料基础上发展而成,传统材料经过组成、结构、设计和工艺上的改进从而提高材料性能或出现新的性能都可发展成为新材料。 新材料按结构组成分,有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四大类。按材料性能分,有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按照新材料的用途和性质,《中国新材料产品与技术指导目录》将新材料产品分为新型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纳米及粉体材料、新型复合材料、新型稀土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新型碳材料、新材料制备技术与设备等十多类具体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材料 (1)微电子材料:晶圆、封装料、光刻胶、金丝、浆料、电子化学品、IGBT、功率MOS (2)光电子材料:光棒光纤、光器件、光盘、磁记录材料 (3)平板显示材料:偏光片、滤光片、玻璃、液晶、PDP稀土荧光粉、OLED发光料 (4)固态激光材料:人工晶体、非线性光学材料、特种玻璃、镀膜材料 2、节能新材料 (1)半导体照明材料:衬底、外延片、MO源、高纯气体、封装料

(2)光伏电池材料:多晶硅、单晶硅、薄膜、玻璃 (3)新能源材料:燃料电池电极、固体氧化物、二次电池电极、膜、锂离子聚合物、储氢合金粉及其他储氢材料 3、纳米材料 4、先进复合材料 玻璃纤维、芳纶、碳化硅、石墨、硼纤维、钢纤维、晶须、人工合成耐磨材料、树脂基、金属基、陶瓷基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硬质合金刀片、摩擦材料、复合材质材料 5、先进金属材料 (1)超级钢:新普碳、超合金、复相、专用钢、耐高温耐磨耐腐蚀材料、特种材、非晶合金(金属玻璃) (2)贵金属与有色:高纯贵金属、铝镁钛轻合金及材、特种铜材 6、化工新材料 有机硅、有机氟、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特种橡胶、特种纤维、特种涂料、制冷剂、精细化工产品 7、先进陶瓷材料 功能陶瓷(微波、瓷介电子元件、压电、敏感、透明)结构陶瓷(蜂窝、耐磨、高温、高韧、涂层、陶瓷基复合) 8、稀土材料 高纯稀土、助剂、催化剂、永磁、发光、储氢 9、磁性材料 软磁、永磁、磁记录材料、磁器件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的一种。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工程不同的性质、阶段、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 一、按承包方式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合同.如单位工程中的地基、装饰、幕墙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合同。 二、按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职能分类: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 三、按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固定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可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四、按施工内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类: 主体结构合同、地基与基础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水电合同、装修合同、电梯合同、幕墙合同、弱电工程合同、锅炉合同、垃圾处理合同、室外道路合同、园林绿化合同等。 五、按行业的不同分类: 建筑工程合同、市政工程合同、水利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合同、铁路工程合同、通讯工程合同、航空工程合同、港口工程合同等

贸易合同的种类

贸易合同的种类 篇一: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贸易合同的种类)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 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常见合同划分与种类(中英对照)

常见合同划分与种类(中英对照)

常见的合同划分与种类 (2013-09-18 08:22:21) 转载▼ 分类:合同条款术语实用理论 标签: 杂谈 合同可有下列不同的标准划分: oral/parole contract and written contract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consensual contract and real contract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formal contract and informal contract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 unilateral contract and bilateral contract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principal contract and accessory contract (主合同与从合同)

causative contract and non-causative contract (要因合同与不要因合同) commutative contract and independent contract (可替换合同与独立合同) express contract and implied contract (明示合同与隐含合同) divisible contract and indivisible contract (可分合同与不可分合同) entire contract and severable contract (不可分合同与可分合同) executed contract and executory contract (已履行的合同与待履行的合同) gratuitous contract and onerous contract (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 certain contract and hazardous contract (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simple contract and contract under seal (盖印合同与非盖印合同) joint and several contract (连带合同) conditional contract (附条件合同) constructive contract (推定合同)

建筑工程中各种合同类型

建筑工程中各种合同类型 成本加酬金合同 定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特点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也有一定的优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投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映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适用条件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紧急工程)。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保密工程)。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

合同(标准版)的类型分类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标准版)的类型分类

编号:FS-DY-16275 合同(标准版)的类型分类 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Foonshion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的定义及建筑材料分类

建筑材料的定义及建筑材料分类 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统称。 可分为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 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装饰材料包括各种涂料、油漆、镀层、贴面、各色瓷砖、具有特殊效果的玻璃等;专用材料指用于防水、防潮、防腐、防火、阻燃、隔音、隔热、保温、密封等。 建筑材料长期承受风吹、日晒、雨淋、磨损、腐蚀等,性能会逐渐变化,建筑材料的合理选用至关重要,首先应当安全、经久耐用。建筑材料用量很大,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通常建材费用占工程总造价的一半以上,因此在考虑技术性能时,必须兼顾经济性。 建筑材料定义分类: 1.建筑材料的定义及其分类 定义: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通称为建筑材料。 知识点滴:万里成城:(体现我国古代建筑工程的高度成就,表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 总长度大约有十万里以上!所用建筑材料:土、石、木料、砖、石灰。关外有关、城外有城,其材料运输量之浩大、工程之艰巨世所罕见

知识点滴:河北赵州石桥 建于1300多年前(桥长约51m ,净跨37m ),建造该桥 的石材为青白色石灰岩。比意大利人建石拱桥晚 400多年,但在 主拱肋与桥面间设计 “ 敞肩拱”比外国早了 1200多年。 分类: 按使用功能分类 按用途分 2. 土木工程与材料的关系 (1 )材料是保证土木工程质量的基础。 材料是构成土木工程建(构)筑物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其 质量基础。 在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总造价中, 与材料有关的费用 占50%以上 (2)在实际工程中,材料的选择、使用及管理,对工程成 本影响很大。 一年以后出现了许多裂纹, 后来要铲去重新铺沥青混凝土, 大大增加了工 (1) 按化学组成分类 比如广东某跨海桥,其桥面原来使用的钢纤维混凝土, 使用 从而

煤矿开采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 1.煤田、井田、井型的基本概念。 2.井田内的划分方式?阶段与水平的基本概念?采区、盘区、带区的基本概念? 3.矿井开拓、准备及回采的含义及作用是什么? 4.绘图表示说明下列井巷名称: (1)立井,暗立井;(2)科井、暗斜井; (3)平硐、岩石平巷、石门;(4)采区上山、下山。 5.阶段内再划分有哪几种方式,各适用于何种条件? 6.绘图说明矿井的主要生产系统。 第二章采煤方法的概念和分类 1.简述壁式体系和柱式体系采煤法基本特征和适用性。 2.采煤方法的含义是什么?采煤方法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3.我国较广泛采用的采煤方法有哪几种?应用及发展概况如何? 第三章单一走向长壁采煤法采煤工艺 1.长壁采煤法有那几种主要采煤工艺?说明主要特点及相互关系。 2.什么是普采工艺系统?普采工艺的基本要点是什么? 3.什么是综采工艺系统?综采工作面的主要设备有哪些? 4.说明综采双滚筒采煤机割煤、进刀方式有哪几种?有何优缺点?及其实用条件? 5.综采面有哪几种移架方式?及时支护与滞后支护的工艺流程是什么?

6.简述综采工作面设备的几何尺寸配套及生产能力配套的基本原则? 7.试分析影响综采面生产能力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8.简述大采高、大倾角综采的工艺特点及煤壁防片帮、设备防止下滑的措施。 9.简述采煤工作面过断层的技术措施。 10.简述机采工作面开机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 11.试分析工作面的合理长度及影响合理长度的技术因素。12.熟悉并掌握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3.绘图说明炮采面单体支架布置形式,并解释以下各词: 正悬臂支架,排距,柱距,最大最小控顶距,放顶步距,全部落垮法,采空区处理。 14.简述炮采,机采,综采选择依据。 第四章单一走向长壁采煤法 1.绘图说明单一走向长壁采煤法的采区巷道布置、掘进顺序和生产系统。 2.不同采煤工艺对区段平巷的坡度和方向各有什么要求? 3.说明区段平巷单巷布置和双巷布置的特点及应用。 4.说明单工作面布置和双工作面布置的特点及应用。 5.绘图说明采煤工作面回采顺序的几种方式及应用。 6.绘图说明采场通风的几种方式及其适用条件。 7.受构造影响时区段平巷布置的特点有哪些? 第五章倾斜分层走向长壁下行垮落采煤法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 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 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仓储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附注:一些常见的合同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选择题

篇一: ale :第三章测试题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 姓名: 一、单选题 1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的种类分为( b )。 a. 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b. 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c. 个别保险合同和集体保险合同 d. 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量保险合同 2、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指定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主体是( d )。 a. 代理人或经纪人 b. 保险人 c. 保险监管部门 d. 被保险人 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果签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将导致的结果是( d )。 a. 保险合同被变更 b. 保险合同被解除 c. 保险合同终止 d. 保险合同无效 4 、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的书面要约是( b )。 a. 保险单 b. 投保单 c. 小保单 d. 暂保单 5、就合同解除形式而言,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律行为属于( d )。 a. 裁决解除 b. 自然解除 c. 法定解除 d. 协商解除 6 、在各种解释方式中,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是( d )。 a. 司法解释 b. 立法解释 c. 行政解释 d. 学理解释 7 、在保险实务中,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采用的保险合同形式属于( d )。 a. 定额保险合同 b. 定值保险合同 c. 重置价值保险合同 d. 不定值保险合同 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 c )。 a. 代理人 b. 受益人 c. 投保人 d. 被保险人 9 、我国保险实务中普遍推行的一种合同生效制度是( c )。 a. 合同成立当日零时起保制 b. 交纳保费次日零时起保制 c. 合同成立次日零时起保制 d. 交纳保费当日 零时起保制 10 、由于某种事件的发生,导致原先有效的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中止,这种保险合同属于( b )。 a. 无效 b. 中止 c. 消灭 d. 失效 11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有义务承担的主体是( c )。 a. 投保人 b. 保险代理人 c. 保险人 d. 被保险人 12 、在保险实务中,通常提出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人是( b )。 a. 受益人 b. 投保人 c. 保险人 d. 保险代理人 13 、就解释效力而言,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属于( b )。 a. 行政解释 b. 仲裁解释 c. 立法解释 d. 司法解释 14 、按照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的种类有( c )。 a. 个别保险合同、单一风险合同与集体保险合同 b.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 c. 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d. 定值保险合同、定量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15 、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唯一方式是( b )。

(完整word版)建筑材料性质与分类

建筑材料按使用功能分类: 1. 结构材料: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是具有强度和耐久性。常用的:混凝土、钢材、石材等。 2. 围护材料:要求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耐久性,同时还应具有良好的绝热性,防水、隔声性能等。 常用的:砖、砌块、板材等。 3. 功能材料:主要是指满足某些建筑功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如防水材料、装饰材料、绝热材料、吸声隔声材料、密封材料等。 材料的许多性能,如强度、吸湿性、吸水性、抗渗性、抗冻性、导热性、吸声性都与材料的孔隙率及空隙特征有关。 孔隙率:指材料体积内,孔隙体积占材料在自然状态下总体积的百分率。 1. 材料与水接触时,根据其是否能被水所润湿,分为亲水、憎水材料。 2. 亲水性材料:混凝土、砖、石、木材、钢材等;大部分有机材料属于憎水性材料,如沥青、塑料等。憎水材料具有较好的防水性、防潮性,常用作防水材料。也可用与对亲水性材料进行表面处理,降低吸水率,提高抗渗性。 3. 材料吸水率不仅与材料的亲水性、憎水性有关,还与材料的孔隙率以及孔隙构造特征有关。细小开口孔越多,吸水率越大。闭口孔隙水分不能进入,而粗大开口孔隙水分不易留存,故吸水率较小。 材料吸水或吸湿后均会对材料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1.材料长期在饱和水的作用下不破坏、其强度也不显著降低的性质,成为材料的耐水性。 2.抗渗性:材料抵抗压力水或其他液体渗透的性质。其与材料的孔隙率和孔隙构造特征有关。密室和闭口孔隙材料,不会发生渗水现象;较大孔隙率,且开口孔越多的亲水性材料,其抗渗性越差。 3.抗冻性:材料在吸水饱和状态下,经受多次冻融循环而不破坏,其强度也不显著降低的性质。破坏原理,材料内

部孔隙的水结冰时体积膨胀应力造成。抗冻性取决于材料的吸水饱和程度、孔 隙特征以及抵抗冻胀应力的能力,密实材料、具有闭口孔隙体积的材料以及具有一定强度的材料,对冰冻具有一定抵抗能力。抗冻性是评定耐久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4. 材料的热导率与材料的化学成分、结构、体积密度、孔隙率及孔隙特征、温度和湿度等因素有关。一般非金属材料绝热性优于金属材料,材料的体积密度小、孔隙率大、闭口孔多、孔分布均匀、孔尺寸小、材料含水率小时,材料的导热性差、绝热性好。材料在受潮或吸水时,其热导率显著增大,绝热性能变差。 5. 比强度是评价材料是否轻质高强的指标,比强度等于材料的强度与体积密度的比值。 6. 材料的耐久性是一项综合性能,一般包括抗渗性、抗冻性、耐腐蚀性、抗老化性、抗碳化、耐热性、耐旋光性。不同材料,其性质和用途不同,对耐久性的要求也不同。 胶凝材料 1. 胶凝材料:指能将块状、散粒状材料黏结为整体的材料。按化学成分分为无机、有机胶凝材料。 无机胶凝材料根据硬化条件分为气硬性、水硬性胶凝材料两类。 2. 气硬性胶凝材料:只能在空气中凝结、硬化,保持和发展其强度的凝胶材料;如:石灰、石膏、水玻璃等,一般只适用于地上或干燥环境、不宜用与潮湿环境与水中。 3.水硬性胶凝材料:不仅能在空气中硬化,而且能更好地在水中凝结、硬化,保持和发展其强度的胶凝材料,如各种水泥。既适用于干燥环境,又适用与潮湿环境与水中。 石灰:生石灰熟化时放出大量的热量,其放热量和放热速度都比其他胶凝材料大得多。生石灰熟化的另一个特点是体积增大1~2.5 倍。过火石灰熟化十分缓慢,其可能在石灰应用之后熟化,其体积膨胀,造成起鼓开裂。为了消除过火石灰在使用中造成的危害,石灰膏应在储灰坑中存放半个月以上,方可 使用。这过程称为“陈伏”。陈伏期间,石灰浆表面应覆盖一层水,以隔绝空气,防止石灰浆表面碳化。

合同类别是指什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类别是指什么 篇一:工程施工合同类别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①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

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②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③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2)可调总价合同。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 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 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

的生产和定购任务。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 (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 (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 (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20200603055305)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本规范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任何以格润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3、职责 3.1 总经办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公司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和总经办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管理。 4、方法和标准描述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以公司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1.2 与公司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相匹配的分类方法; 4.1.3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采购类合同、销售类合同和综合类合同。 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 - ”进行连接 4.2.2 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4.2.2.1 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公司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2 二级编码:为合同类别分类,二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

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合同类别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3 三级编码:为合同物品具体分类,三级级编号代码由二 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合同物品具体类别名称前两个汉字拼 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4 四级编码:为合同签订年份和月份分类,四级编号代码 由年份后两位数和月份两位共同表示,共思维阿拉伯数字。 422.5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 在前四类的 5、合同/协议编号方法: (一级)(二级) 6、合同具体编写 6.1 .公司缩写:代号两位 GR 6.2.合同类别缩写:代号两位 采购类CG 销售类XS 综合类ZH 6.3.综合类细分类缩写: 1)、 财务类: CW 2)、 工程类: GC 3)、 人事类: RS 4)、 物流类: WL 5)、 咨询类: ZX 6)、 其他类: QT 7、具体编号形式请见以下举例: 1)供应部采购合同于 2018年 3月份签订的第 2号采购原材料合同: 编号为 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 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 从 001 自 999。 XX - XX -XX XX XX XXX 匸 公司缩写合同类别 物品具体类别签订年份月份 顺序号 (五级)

建筑材料教学大纲

建筑材料》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 《建筑材料》 二、课程性质 1.研读对象:本课程的研读对象是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高职、高专学生。 2.课程特点:本课程是与工程实践结合紧密,在工程实践中应用极广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3.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1)学习本课程时,应具备化学、物理学、材料力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具有使用基本量具的能力。 (2)本课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学、工程施工、钢结构等课程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知识。 (3)岩石的形成、构造及成分,在工程地质课程中讲述,本课程主要讲授岩石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与石料技术性质的关系。 (4)金属的焊接、冷加工工艺在钢结构及水利工程施工中讲授,建筑钢材的抗拉、抗压及抗弯试验在材料力学中进行。 三、课程教学目的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建筑材料基本知识和试验的基本性能,

为学习有关基础技术课程打下基础,并在工程实践中,具有选择与使用建筑材料的能力。 四、课程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 1.本课程的教学原则是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理论教学和实习实验的紧密结合,使学生在掌握建筑材料的一些基本性能的同时,具备合理选择建筑材料的能力。 2.教学方法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制作多媒体课件及电子教案,同时使学生亲自动手到实验室完成各种材料的实验,通过现代化教学手段与工程实践的配合,丰富了教学方法,便于学生掌握。 五、课程总学时 本课程安排在第一学年,总教学时数为56 学时,全部在第一学期完成,其中讲课学时48 学时,实验学时为8 学时。 六、课程教学内容要点及建议学时分配 1.课程教学内容 绪论 [教学内容] 建筑材料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及其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本课程的任务,内容与学习方法。 [教学要求] 着重讲述课程的目的与任务,及建筑材料的发展方向,对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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