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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147部民航法规纲要

CCAR147部民航法规纲要
CCAR147部民航法规纲要

CCAR

2008年08月28日星期四09:33

适航规章

CCARAA=CCAR-21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则

CCARAA=CCAR-23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AA=CCAR-25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AA=CCAR-27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AA=CCAR-29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AA=CCAR-31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

CCARAA=CCAR-3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CCARAA=CCAR-34 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

CCARAA=CCAR-36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AA=CCAR-37 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

CCARAA=CCAR-39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AA=CCAR-45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

CCARAA=CCAR-53 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管理规定

CCARAA=CCAR-55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

CCARAA=CCAR-6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AA=CCAR-91 一般飞行和运行规则

CCARAA=CCAR-121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AA=CCAR-145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CCARAA=CCAR-183 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

CTSO=CTSO-C26c 航空机轮和机轮刹车装置

CTSO=CTSO-C51a 航空器飞行数据记录器

CTSO=CTSO-C62d 航空轮胎

CTSO=CTSO-C10b 气压高度表(敏感型)

;民用航空规章

hkgz=第一编行政程序规则(1-20部)

hkgz=第二编航空器(21-59部)

hkgz=第三编航空人员(60-70部)

hkgz=第四编空域、导航设施、空中交通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71-120部)hkgz=第五编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121-139部)

hkgz=第六编学校、非航空人员及其他单位的合格审定及运行(140-149部)hkgz=第七编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150-179部)

hkgz=第八编委任代表规则(180-189部)

hkgz=第九编航空保险(190-199部)

hkgz=第十编综合调控规则(201-250部)

hkgz=第十一编航空基金(251-270部)

hkgz=第十二编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hkgz=第十三编航空保安(326-355部)

hkgz=第十四编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hkgz=第十五编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391-400部)

;民用航空规章

CCARALL=第一编行政程序规则(1-20部)

CCARALL= (失效)CCAR-11L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CCARALL= CCAR-11LR-R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2LR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ALL= CCAR-12L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ALL= CCAR-13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

CCARALL= CCAR-14-R1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CCARALL= CCAR-15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

CCARALL= CCAR-17 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

CCARALL= (失效)CCAR-18-R1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

CCARALL= CCAR-18R2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

CCARALL= CCAR-1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CCARALL= CCAR-19-I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CCARALL= CCAR-19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CCARALL= CCAR-19-II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CCARALL= CCAR-20LR 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

CCARALL=第二编航空器(21-59部)

CCARALL= CCAR-21-R2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CCARALL= CCAR-21-R3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CCARALL= CCAR-23-R3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CCARALL= CCAR-25-R2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ALL= CCAR-25-R3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ALL= CCAR-27-R1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ALL= CCAR-29-R1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ALL= CCAR-31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

CCARALL= CCAR-33-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CCARALL= CCAR-34 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

CCARALL= CCAR-36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ALL= CCAR-36-R1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CCARALL= CCAR-37AA 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

CCARALL= CCAR-39AA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

CCARALL= CCAR-43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CCARALL= CCAR-45-R1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

CCARALL= CCAR-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CCARALL= CCAR-53 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

CCARALL=第三编航空人员(60-70部)

CCARALL= CCAR-55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

CCARALL= CCAR-60 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

CCARALL= (失效)CCAR-60FS-R1 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暂行规定

CCARALL= CCAR-61-R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ALL= CCAR-61-R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

CCARALL= CCAR-63FS 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ALL= CCAR-65TM-TV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65FS-R1 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失效)CCAR-65TM-III-R2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65TM-II-R2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65TM-I-R2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65TM-Ⅲ-R3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66-R1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失效)CCAR-66TM-I-R2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ALL= CCAR-66TM-Ι-R3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67FS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ALL= CCAR-67FS-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

CCARALL= CCAR-68SB 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69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ALL= CCAR-70TM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CCARALL=第四编空域、导航设施、空中交通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71-120部)CCARALL= CCAR-71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CCARALL= CCAR-73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

CCARALL= CCAR-85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87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CCARALL= CCAR-91FS-Ⅱ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91FS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ALL= CCAR-91-R1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ALL= CCAR-91-R2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ALL= CCAR-93TM-R2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93TM-R3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CCARALL= CCAR-93TM-R4 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CCARALL= (失效)CCAR-94FS-Ⅲ民用直升机海上平台运行规定

CCARALL= CCAR-97FS-R1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CCARALL= CCAR-97FS-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的决定

CCARALL= CCAR-98TM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115TM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

CCARALL= CCAR-116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

CCARALL= (失效)CCAR-117TM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CCARALL= CCAR-117-R1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CCARALL= CCAR-118TM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19TR 外国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细则

CCARALL= CCAR-119TR-R1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

CCARALL= CCAR-147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

CCARALL=第五编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121-139部)

CCARALL= CCAR-121-R2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ALL= CCAR-129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ALL= CCAR-135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ALL= (失效)CCAR-135TR-R2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135TR-R3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37CA-R1 民航特种车辆、地面专用设备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CCARALL= CCAR-137CA-R2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39CA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CCARALL= CCAR-139SB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CCARALL= CCAR-139-II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

CCARALL= CCAR-139CA-R1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CCARALL=第六编学校、非航空人员及其他单位的合格审定及运行(140-149部)CCARALL= CCAR-140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14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

CCARALL= CCAR-142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CCARALL= (失效)CCAR-145-R2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CCARALL= CCAR-145-R3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47SE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ALL=第七编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150-179部)

CCARALL= (失效)CCAR-152CA 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CCARALL= CCAR-158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62SB-R1 民用机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CCARALL= (失效)CCAR-163PL 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生产统计实施办法

CCARALL= (失效)CCAR-163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165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66CA-I-R1 民用机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67CA-R1 民用机场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168CA-R1 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CCARALL=第八编委任代表规则(180-189部)

CCARALL= CCAR-183AA 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

CCARALL= CCAR-183SE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技术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CCARALL= CCAR-183FS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ALL= (失效)CCAR-187TR-R1 关于航空运输服务方面罚款的暂行规定CCARALL=第九编航空保险(190-199部)

CCARALL=第十编综合调控规则(201-250部)

CCARALL= CCAR-201LR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CCARALL= CCAR-201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

CCARALL= CCAR-201LR-R1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

CCARALL= CCAR-201LR-R2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二)CCARALL= CCAR-201LR-R3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

CCARALL= (失效)CCAR-206-R1 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209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

CCARALL= CCAR-212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CCARALL= (失效)CCAR-227AU-R1 中国民用航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CCARALL= CCAR-229 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241-R1 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

CCARALL= CCAR-243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

CCARALL=第十一编航空基金(251-270部)

CCARALL= CCAR-252FS 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

CCARALL=第十二编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CCARALL= CCAR-271TR-R1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CCARALL= CCAR-271T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CCARALL= CCAR-272TR-R1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CCARALL= CCAR-274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CCARALL= CCAR-275TR-R1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CCARALL= CCAR-276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277TR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279LR 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CCARALL= (失效)CCAR-283LR 经营空中游览项目审批办法

CCARALL= CCAR-285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289TR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和航班经营管理规定CCARALL= CCAR-289TR-R1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291LR 中国民用航空快递业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293TR-R1 湿租外国民用航空器从事商业运输的暂行规定CCARALL= (失效)CCAR-303LR 制止民用航空运输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CCARALL= (失效)CCAR-311FI 单方经营中国大陆与台湾间民用航空运输补偿费的规定

CCARALL= CCAR-312-R1 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

CCARALL= (失效)CCAR-313LR 民用航空企业规范化基础管理规定

CCARALL=第十三编航空保安(326-355部)

CCARALL= (失效)CCAR-331SB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CCARALL= CCAR-331SB-R1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CCARALL=第十四编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CCARALL= CCAR-359SE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CCARALL= CCAR-359SE-I-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CCARALL= CCAR-375SE 中国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379SE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381SE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CCARALL=第十五编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391-400部)

CCARALL= (失效)CCAR-395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

CCARALL= CCAR-395-R1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CCARALL= CCAR-396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ALL= CCAR-396-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

决定

CCARALL= CCAR-399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 4、空中交通管理

标准化概述最新版

1 什么是标准 1.1 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按ISO 和GB/T 20000.1—2002 的定义,标准化是指“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简而言之,“标准化”就是一项制定“条款”的活动。 标准化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主要目的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 1.2 条款provision 按ISO 和GB/T 20000.1—2002 的定义,条款是指“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述方式,一般采用陈述、指示、推荐或要求的形式”。可见由条款组成了规范性文件。 1.2.1. 陈述型条款 陈述型条款在标准中仅仅用来提供信息,不作为任何要求和建议。陈述型条款用以下几种形式表达: ——利用一般陈述句提供信息。如“容水率是指最终总容量(水和被检渗透材料在浑浊和粘稠出现之时)中添加水的百分率”(JB/T 7523—2004)。只是解释“容水率”的定义,便于相互理解; ——利用助动词“可”或“不必”,表示在标准的界限内允许的行为或行动步骤。如“根据不同的操作,可选用下列检

测设备”(GB/T 18851.4—2005),或“为减少干燥时间,可慢慢地在其上面局部区域加热,或用暖空气吹”(GB/T 18851.1—2005)。这几句话的作用只是说明标准实施者被允许的行为,没有必须要包含要求或建议包含要求的意思;——利用助动词“能”或“不能”,表示能力和可能性。如“按制造商的推荐,显像剂的施加能用喷雾、静电喷射、飘拂技术或浸没等方法”(GB/T 18851.1—2005)。这一句话的作用只是说明这些“方法”所具有的能力,没有必须要做到或建议做到的意思。 1.2.2. 要求型条款 要求型条款在标准中表示如果声称符合标准需要遵守的准则,并且不允许有差异。要求型条款用以 下几种形式表达: ——利用祈使句直接表示指示。如“关上不透光的封盖”(GB/T 18851.2—2005)。这一句话的作用是命令标准实施者必须完成的行为或行动步骤,并且不允许打折扣; ——利用助动词“应”或“不应”,表示必须满足的准则。如“应按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来使用渗透检测材料和设备”(GB/T 18851.1—2005);或表示必须满足的能力。如“容水率应大于5 %”(JB/T 7523—2004),或“批量检验的闪点不应低于标称值的 5 ℃”(JB/T 7523—2004);以上内容当声称符合标准时,都是必须遵守的。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张露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 12LR-R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 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 4、空中交通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3)

民航法规试题修订稿

民航法规试题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M10航空法规144+162 1[P085] ICAO的中文名称是 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D) 美国联邦航空局 2[P085] 第一部最完整、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法典是 A) 《芝加哥公约》 B) 《哈瓦那公约》 *C) 《巴黎公约》 D) 《泛美航空公约》 3[P085]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于 A) 1974年 B) 1945年 C) 1946年 *D) 1947年4[P08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中大部分是由( )负责编写*A) 空中航行委员会 B) 航空运输委员会 C) 法律委员会 D) 联合支援委员会

5[P08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A) 大会 B) 理事会 C) 空中航行委员会 D) 秘书处 6[P08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的名称是 A) 空中规则 B) 航空器适航性 *C) 人员执照的颁发 D) 航空器的运行 7[P08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 A)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 B) 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C) 交通部的部署局 *D) 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8[P090]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办公室 A) 32 *B) 33 C) 34 D) 35 9[P090] 制度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D) 国务院法制部门 10[P091] 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D) 空中交通管理局 11[P09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下列哪部规章 A) CCAR-145 *B) CCAR-147 C) CCAR-66 D) CCAR-121 12[P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13[P092]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的关于民用航空行政法规为中国民航法律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民航概论 课程编号:105311 课程类型: 基本技能 适用专业:航空服务专业 负责人:编制单位: 1、课程性质 课程的定位 本课程是一个适用于航空运输各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也是一门进入民航行业的基础课,它可以使学生全方位地感受民航的各个方面的基本知识,从感性上认识民航,为今后学习其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下基础。它的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从事航空服务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的一门学科,通过讲授法、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过程.按照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原则,教学组织以技能为为目标,以素质为基础,采取以学生为主体的任务驱动、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加强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达到促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升的目的,真正培养专业与专长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课程的设计理念和思路 课程的设计理念 从传统观点来看,航空概论是一门理论性为主的知识性课程,基本没有实践性的教学内容。因此,制定航空概论课程标准应以培养学生的整体规划和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兼顾职业能力标准实施。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原则,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发,打破传统学科体系,以知识、技能、实际应用为主线设计

教学内容,达到促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升的目的。 课程的设计思路 制定航空概论课程标准应以培养学生的整体规划和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兼顾职业能力标准实施。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原则,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发。 职业面向 该课程职业面向的岗位有: 空中乘务员、空中乘务安全员、机场和航空公司的要客服务员、航空票证录入员、值机员、引导员、配载员、机票销售员、客检、货检、航空器监护员等。 职业拓展 该课程未来职业拓展的岗位有:航空公司市场营销人才,民航安检航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才、民航客舱安全管理人才 2、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使学生掌握民用航空的基本概念、研究民用航空的目的和方法、系统学习航空器的装备情况;航空器活动的环境及导航;空中交通管理;航空运输;及通用航空等基础知识的全面了解。系统掌握航空服务工作所应具有的文化知识,以及这些相应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综合业务能力与素质,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增强吸收新知识的能力,为从事快递物流方面的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工作任务 典型工作任务 根据《航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确定《民航概论》典型工作任务如表1所示。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A、民航的组织的体系 一、发展历程 ***中国民航飞机的发展历程 1、空中客车工业公司于1970年12月18日在法国成立; 2、波音公司于1916年7月1日成立。 3、1970年7月,毛提造大飞机计划; 1970年8月,提出《关于上海试制生产运输机的报告》——708计划,运十计划 1980年9月26日,运十首飞。 4、2008年,中国商飞(COMAC919)成立——第二次大飞机发展。 ***中国民航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49——1978)民航由空军管理,以军队领导为主的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1978——1987)民航脱离军队建设,实行政企合一的企业化管理; 第三阶段(1987——2002)第一次政企分离,航空公司与政府分离开来 组建六个骨干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西北航、西南航、北方航空; 第四阶段(2002——2007)第二次政企分离,机场属地化管理 成立7大地区管理局和26个省级民航安监办,33个安监局 成立6大集团公司: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 民航政府: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33个监管局 民航的企事业单位:三大集团(中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川航 山航、夏航;春秋、奥凯、东星、吉祥 民航保障单位: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 第五阶段(2007年至今) 空管政企分离 针对政府改革: 政府: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气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气象处 监管局——空中交通管制处 针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三横三纵”改革,空管一体化运行 事业单位: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三横) 民航地区空管局(7) 民航地区空管分局(站)(33) 业务:空中交通管制、气象、通信导航监视(三纵) 二、ICAO和IATA的联系和区别 答:1)名称 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2)是否官方 ICAO:官方

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近年来,大陆出台了一系列通用航空市场准入、运行标准以及外商投资通用航空业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大陆现行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大陆法律 大陆通用航空活动政策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民航法,199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民航法设定了通用航空的定义以及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条件,明确提出保障飞行安全,保护用户、地面第三人以及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2号)于1986年1月8日由国务院发布。该规定首次将“专业航空”更名为“通用航空”,明确了通用航空行业管理机构、从事通用航空活动需履行的报批手续、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程序、要求等等。在民航法出台之前,该规定为通用航空行业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到目前为止,该规定仍作为实施通用航空企业赴境外开展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371号令),2003年1月10日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2003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是管理大陆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基本依据,规范了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的程序、时限要求;明确了在大陆范围内进行的一些特殊飞行活动,所需履行的报批手续和文件要求;并对升放和系留气球做出了具体要求。 民航规章 目前涉及到通用航空的民航规章共30多部,其中主要包括经济管理和安全运行管理的内容。 其中经济管理的规章包括: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76号)。该规章规范了行业管理部门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行为,规定了设立通用航空企业的条件、经营项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 《民航概论》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民航概论 课程编号:105311 课程类型: 基本技能 适用专业:航空服务专业 负责人:编制单位: 1、课程性质 课程的定位 { 本课程是一个适用于航空运输各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也是一门进入民航行业的基础课,它可以使学生全方位地感受民航的各个方面的基本知识,从感性上认识民航,为今后学习其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下基础。它的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从事航空服务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的一门学科,通过讲授法、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过程.按照以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原则,教学组织以技能为为目标,以素质为基础,采取以学生为主体的任务驱动、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加强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达到促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升的目的,真正培养专业与专长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课程的设计理念和思路 课程的设计理念 从传统观点来看,航空概论是一门理论性为主的知识性课程,基本没有实践性的教学内容。因此,制定航空概论课程标准应以培养学生的整体规划和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兼顾职业能力标准实施。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原则,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发,打破传统学科体系,以知识、技能、实际应用为主线设计教学内容,达到促进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提升的目的。 课程的设计思路 制定航空概论课程标准应以培养学生的整体规划和应用能力为出发点,在教学过程中兼顾职业能力标准实施。以培养符合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原则,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发。 职业面向 该课程职业面向的岗位有: 空中乘务员、空中乘务安全员、机场和航空公司的要客服务员、航空票证录入员、值机员、引导员、配载员、机票销售员、客检、货检、航空器监护员等。 ] 职业拓展 该课程未来职业拓展的岗位有:航空公司市场营销人才,民航安检航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才、

民航法规试题

M10 航空法规144+162 1[P085] ICAO 的中文名称是 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D) 美国联邦航空局 2[P085] 第一部最完整、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法典是 A) 《芝加哥公约》B) 《哈瓦那公约》 *C) 《巴黎公约》D) 《泛美航空公约》 3[P085]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于 A) 1974 年B) 1945 年C) 1946 年*D) 1947 年 4[P08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中大部分是由( )负责编写*A) 空中航行委员会B) 航空运输委员会 C) 法律委员会D) 联合支援委员会 5[P08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A) 大会B) 理事会C) 空中航行委员会D) 秘书处 6[P08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的名称是 A) 空中规则B) 航空器适航性 *C) 人员执照的颁发D) 航空器的运行 7[P08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 A)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B) 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C) 交通部的部署局*D) 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8[P090]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办公室? A) 32 *B) 33 C) 34 D) 35 9[P090] 制度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D) 国务院法制部门 10[P091] 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D) 空中交通管理局 11[P09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下列哪部规章 A) CCAR-145 *B) CCAR-147 C) CCAR-66 D) CCAR-121 12[P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

飞机维修机务考试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和和行政管理体系

模块2 中国民用航空法律体系和和行政管理体系考试题 1.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或者承担人应当按照适航证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民用航空器,做好民用航空器的维 修保养工作,保证民用航空器处于——状态。 A.适航 B.飞行手册 C.运行手册 D.使用手册答案:A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目的是: A.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 B.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C.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D.三者均正确答案:D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 A.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B. 公正﹑公开的原则; C.公正﹑公平的原则; D.公开﹑公平的原则答案:A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遵循: A.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B. 公正﹑公开的原则; C.公正﹑公平的原则; D.公开﹑公平的原则答案:B 5. 航空人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 明的工作. A.年度 B.定期 C. 定期或者不定期 D. 定期和不定期答案:C 6.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比照刑法第一 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A. B. C.经济 D.刑事答案:D 7.设计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 )证书. A. 适航 B. 生产许可 C. 型号合格 D.型号认可答案:C 8.维修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 )证书. A. 适航 B. 生产许可 C. 型号合格 D.型号认可 9.外国制造人生产的任何型号的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首次进口中国的,该外国 制造人应当向国务院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 )证书. A.出口适航

民航概论教学大纲

民航概论教学大纲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民航概论》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民航概论》这门课是航空服务专业的基础课,主要以从事民航事业所需的基础知识为视角,对民用航空的历史及发展、飞机的一般介绍、飞行基本原理、空中交通管理、民用机场、民航旅客运输、民航货物运输运输和客舱设备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进行系统性介绍。主要针对学生能够在在校学习期间接触更多的民航运输服务知识,对民航运输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将来走上工作岗位,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本课程在第一学期开设,共45学时,理论42学时,实践3学时。 二、课程目标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民航发展史,对飞机、发动机及电气电子设备和系统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有系统、全面的了解,同时,要求学生了解航空气象、空中交通管制、机场、民航运输、适航维修和通用航空等领域的基本知识,为学习有关专业课程打下一定的基础。 三、教学要求 在本课程教学中,应重点突出民用航空的基础知识,强调航空服务意识的培养,充分利用幻灯片、投影、录像、VCD、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培养,同时注重指导学生加强自学能力。按照培养“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的目的要求,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了解世界民航及中国民航的历史和发展历程 2、了解飞机的动力装置及系统 3、掌握飞机的飞行过程;了解飞机的飞行原理。

4、掌握空中交通管理的定义和任务。 5、了解民用机场的基础知识 6、掌握旅客运输流程及重要旅客服务要求 7、了解民航货物运输相关知识 8、掌握客舱设备的分布及使用。 四、教学时数分配 按照航空服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本课程开设45学时,其中理论42学时,实践(实习)课3学时,各章节教学时数分配如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定稿版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张露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 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 4、空中交通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3) 5、一般运行规则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我公司目前执行CCAR-91运行规范,属通用航空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CCAR-91FS-II)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CCAR-97FS) 6、运行合格审定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我公司现正筹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课后答案 项目一 任务一自我检测 1.答:民用航空法简称民航法,它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用来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答:民航法分为国内民航法和国际民航法两大部分,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其中,国内民航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它涉及领空主权的宣告及其空域管理制度,用来规范民用航空行为,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中产生的民商法律关系,还涉及采用刑法手段保护民用航空的安全问题。也就是说,在一国之内进行航空活动时,受该国的国内法约束。 3.答:民航法的国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民航法的国际性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和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②各国国内民航法是一种涉外性很强的法律,与国际航空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4.答:按照古罗马以来的法律传统,法律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公法是指规范国家和人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换句话讲,只要适用法律一方的主体是公权力,那么这个法律就是公法,包括飞行管理、空域管理、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私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涉及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中的运输凭证、承运人责任以及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等法律问题。

5.答:民航法是平时法,就是说民航法仅调整和平时期民用航空活动及其相关领域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如遇战争或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民用航空要受战时法令或紧急状态下非常法的约束。它要求在和平时期,所有航空活动都必须遵守统一的空中规则,以维持空中交通的正常秩序,保障飞行安全。但在国防需要的紧急情况下,军用航空器有优先通过权,以保障军用航空保卫国家领空不受侵犯的需要。 任务二自我检测 1.答:在我国,民航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共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民航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在航空活动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这为全面实行依法治航,保障航空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制度保障。 各级人大、政府,特别是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通过法定程序把发展我国航空事业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决定、决策及时转变为体现国家统一意志、政府行政依据、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法规,充分反映了国家对航空战略地位的高度重视。 关于民航立法,国内方面有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相继颁布的民用航空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方面,我国先后签署、批准了20多个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再加上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初步形成了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律体系。 2.答: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8-02-13 实施日期:2018-03-16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2月1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6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2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中未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建立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二项要素: (一)安全政策和目标,包括: 1.安全管理承诺与责任; 2.安全问责制; 3.任命关键的安全人员; 4.应急预案的协调; 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二)安全风险管理,包括: 1.危险源识别; 2.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三)安全保证,包括: 1.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 2.变更管理; 3.持续改进。 (四)安全促进,包括: 1.培训与教育; 2.安全交流。 第七条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一)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

《民航安全》论文

关于我国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王健 摘要:民航事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其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当前,我国民航业正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如何建设、完善我国民航安全管理体系 也就成为了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对安全管理体系内涵的研究,引出安 全管理体系建设对于民航业的重要性,进而提出关于我国民航安全管 理体系建设的一些建议,以达到更好地推动我国民航业的发展的目的。关键词:中国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议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 aviation safe ty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 Wang Jian Abstract: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the civil aviation industry,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its perfect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At present, China's civil aviation industry is in a stage of rapid development, how to build and improve our civil avi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come a top priority. We t hrough research on the connotation of th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lead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importance of civil aviation industry,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China civil avi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achieve a bett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ivil aviation industry. Key words:China civil avi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 ystem, suggestions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各项事业成果丰硕,而民航业也紧随快速前进的步伐,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 2010 -2014年期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年均增长率超过 10%,而航空重大事故率(0.07/百万架次,0.03/百万飞行小时)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0.39/百万架次,0.2/万飞行小

CCAR - 中国民航规章

CCAR - 中国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民航维修执照细则-执照管理规章培训CCAR-61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R3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45-R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 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45-R1 民用航空卫生工作规则CCAR-68FS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Ι-R3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45-R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 外国民用航空器运行和适航检查规定(CCAR-129) (1998年4月2日民航总局令第74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加强对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此类航空器的适航性和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由外国航空营运人使用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并按本规定接受检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民用航空器是指在外国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外国航空营运人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的航空营运人。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其营运人应当获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的运行规范,并按照该运行规范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有关规定运行。 前款所述“运行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使用的航空器(机型、国籍和登记标志); (二)使用的机场(含起飞、着陆和备降机场);

航空法规

航空法规 1.从2008年以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其归属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物的直属机构 2.与CCAR-145部比较,CCAR-43部中的定义的维护,不包括:改装 3.当维修或者改装过程中发现某类维修或者维修管理,都存在不安全状况,并且此种不安全状况可能在其同类维修活动中存在或产生时,民航局将签发:维修管理指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由民用航空负责 5.民用航空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总理以上层次 6.下列那种法规由民航局局长以局长令的形式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7.中国民航法规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具有最高效力的是哪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8.截止2006年6月,中国民航共设置了多少各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33 9.ICAO的中文名称是: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10.属于初始适航管理和适航审定的规章是:.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 1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共有18各附件,其中附件1是:人员执照 12.下列规章中属于航空器适航维修规章的是: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13.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 14.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物实施管理和监督职责属于:民航地区管理局 15.以下哪些是维修人员执照的考试形式:笔试口试基本技能 16.放行人员必须由获证的维修单位:授权并具有为民航局所接受的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 17.维修人员执照续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持照人每2年至少完成一次有关工作程序和专项工作内容的复训 18.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的申请人应当通过(民航局批准的执照考试委任单位)组织的考试: 19.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由(民航局授权人员签署)签署: 20.以下关于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人申请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能正确读写申请专业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层次。 独立从申请专业的航空维修器维修累计3年以上 21.对涡轮动力旋翼机的检查方案可以使用:检查大纲年度检查100小时 22.维修管理指针对(任何航空器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在维修和改装过程由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了改进: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213434475.html,AR-43部中的一锻改装是指:超出器原设计状态的任何改变 24.关于按CCAR-43部的要求报告缺陷的不适航状况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除向局方报告外,当认为是设计或者是制造缺陷时,还应当向有关的制造厂商通报 25.航空局制造厂商对其本市所制造的航空器实施索赔修理以外的翻修和改装时,需(在监察员的监督下,按照局方的规定完成) 26.在进行航空维修工作时对器材的管理应建立以下制度:质量系统控制下的器材供应商评估和库检验制度 27.局方对维修单位的管理形式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A.对国内维修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B.主管检查员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C.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机构组织的联合检查 D.因设计维修单位的维修工作质量而进行的调查 28.按照CCAR-145部的规定,使用过的器材,应该具有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按CCAR-145部批准的维修单位(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 29.民用航空器的修理是指: 根据适航性资料通过各种手段使偏离可用状态的航空器或航空部件恢复至可用状态 30.检测是指采用以下哪种方法来确定航空器部件的可用性:不分解航空器部件离位的试验和功能的测试 31.对于旋翼航空器,应当在以下位置显示航空器的国籍和登记标志:尾梁两侧或垂直尾翼的两侧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张露?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 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CCAR-12LR- R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CCAR-183)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 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 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 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 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 R Chi na Civil Aviatio n Regulatio ns 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我公司目前执行CCAR-91运行 规范,属通用航空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n 类运行规定》(CCAR-91FS-II )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CCAR-97FS 6、运行合格审定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 CCAR-12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我公 司现正筹备CCAR-135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 点)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 7、 学校及经审定合格的其它部门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 张露 1 部法律(《民用航空法》)、 27 部行政法规和 115 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 CCAR 勺 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 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 作性 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 民航局局长以民 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 、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12LR- R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183) 2、 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5-R3) 3、 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61)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 定规则 》 (CCAR-69) 4、 空中交通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5、 一般运行规则 CCAR12部、CCAR14部等 CCAR- CCAR- CCAR- CCAR-67) CCAR-93TM-R )3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

民用航空类法律法规题库含答案解读

《法律法规》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实施的SMS是安全管理体系的简称。 2、空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SMS应当包括、、 、4个组成部分、13个要素。(安全政策和目标;安全风险管理;安 全保证;安全促进) 3、安全风险管理包括2个各要素,分别是、。(危险源 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 4、安全促进包括2个各要素,分别是、安全沟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5、设备巡检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或某一地区内,对某一类型或某一指定型号设备进行的预防 性检查和维护。 6、设备大修是指对设备的老旧零部件、严重磨损件进行修理或更换,对系统性能显著下降或出现严重故障的设备进行的全面检修和调试。 7、设备专项巡检由民航局空管局或地区空管局根据特殊保障需要提出。 8、设备大修实施后应有效降低设备故障概率、消除故障隐患、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使 设备的各项功能特性达到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9、设备大修所需经费由设备资产所在单位折旧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由空管统筹折旧资金适 当安排。 10、民航局空管局通信导航监视部具体负责空管系统通导设备零备件的管理工作;地区空管 局通信导航监视部具体负责本地区零备件的管理工作;空管系统各运行单位负责本单位零备件的管理工作。 11、运行单位通过查询零备件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全国无所需零备件库存时,地区空管 局可按相关程序进行零备件应急采购。 12、各单位需使用零备件时,应首先在零备件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询全国库存情况,若在本地区 集中零备件库或本地区其它单位有备件库存时,向地区空管局提出申请;若在民航局空管局集中零备件库或其它地区有备件库存时,逐级向民航局空管局提出申请。 13、民航局空管局零备件库储备调配均采用无偿调配和借用相结合的方式;地区空管局零备 件库储备对本地区调配均采用无偿调配和借用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它地区调配采用借用方式。 14、借用设备所需的费用由借用单位负责,借用单位应在使用后按时归还,并保证归还的 零备件完整可用。 15、在设备抢修或需要紧急调拨零备件时,民航局空管局、各地区空管局24小时设备监控部门可直接进行零备件调配,事后再向零备件管理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其中属于两级集中零备件库内的需求量,投产后五年工程项目中设备配套零备件数量应满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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