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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样本

安装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协议书

本分包工程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于签订:

总包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分包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总包商与已就工程的实施签订了(以下简称“总包合同”);

鉴于分包商已就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分包工程”)提交了总包商可以接受的投标书,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

又鉴于分包商已同意按照总包商在下文提及的分包合同的要求,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工程所在地政府、建委有关法规、规章之规定,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1.3监理:

2、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2.1分包商工作范围

分包商应完成年月日施工图纸中标明的所有本分包工程内的材料设备供

应、安装、半成品和成品保护、调试、验收、洁净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并不限于如下工作:

2.1.1各专业描述: 给排水、暖通空调、机械防排烟、电气等

2.1.2细部界限与特别说明

2.1.3其它不包含在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内容

2.2在此强调,除另有说明外,本分包工程合同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本分包商的工作范围内。

2.3总包商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部分工作做出必要调整及指定分包或供货的权力。

3、分包合同价款

3.1本分包合同为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

价款为:RMB 元(含税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4、工期

4.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

4.2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年月日竣工;

4.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4.4保修期为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年。

5、工程质量标准

5.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6、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分包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补充条款及中标方的确认函;

(3)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往来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往来信函、交底文件等过程文件、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4)分包合同特殊合同条件及其附件;

(5)分包合同通用合同条件;

(6)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外的总包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工程图纸(含注释)和技术说明,二者若发生歧义,以总包商的解释为准;(10)分包商的其它投标文件。

7、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分包商特此保证在各个方面均遵照分包合同的要求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以认真积极和勤奋快捷的态度保质、按期地圆满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9、分包商特此立约保证在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分包合同规定的方式向分包商支付分包合同价格或分包合同规定的其它应付款项,以作为分包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10、本协议书双方对分包合同具有保密义务,除非为分包合同的目的,本协议书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或泄露分包合同的内容。

11、分包商向总包商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分包商的所有义务,并与总包商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12、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协议书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包商: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分包商: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都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1.1业主: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 总包商: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监理:指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规定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委托并常驻工程现场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的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1.4分包商:指本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且其投标已被总包商或业主接受并被授予本分包合同涵盖的施工内容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未经总包商同意的分包工程受让人不被视为分包商。

1.5 总包合同:指业主与总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

1.6 分包合同:指分包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与特殊合同条件)、分包工程技术说明和技术规范、分包合同工程图纸、工程量表、分包商的报价文件、总包商发出的中标函及补充条款、分包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及其它明确列入总包商发出的中标函或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的分包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共同构成本分包合同。

1.7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设标准,以及经总包商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

1.8 图纸:指由业主、总包商或分包商提供的被相关部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9报价书:指由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总包商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

1.10开工日期:指总包商和分包商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商开始施工或总包商指令开工的日期。

1.11竣工日期:指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

1.12分包合同价格:指总包商与分包商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总包商用以支付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4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由总包商负责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和工作。

1.15分包工程:指分包合同协议书和/或分包合同条件中所述的由业主/总包商委托分包商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工程变更以及因总包工程需要而向分包商追加的任何工作。

1.16总包商的设备:指由总包商所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

1.17分包商的设备:指由分包商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原则上除总包商提供的设备外,分包商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必须的设备皆为分包商提供的设备。

1.18工程设备:指将要构成或已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或类似设备。

1.19临时工程:指为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

1.20永久工程:指根据业主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

1.21 主导语言:用以解释、说明分包合同的语言及相应的文字。

1.22 工程变更:指分包工程竣工前的任何时间,业主/总包商以书面形式要求分包商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或数量加以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及合同价款的改变。

1.2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5 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为双方约定的最终截止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各种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时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最终截止时间。

1.26 书面形式:在分包合同条件中,一旦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指示、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如果总包商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此类指示,分包商应遵照执行该类指示,总包商应在该指示发出后7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总包商在口头指示发出后7天内并未通过书面确认,分包商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请总包商确认上述口头指示。

1.27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指不包含在分包工程报价范围内或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由总包商提供的供本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

1.28暂定金额: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工程量表中以该名称标明,对于不能决定某一工作项目、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是否包含在分包合同中或不能对工程的某个部分作出详细的技术规定或不可预料事件,从而不能使投标者做出确定的费率或价格时,而暂时估算其费用的一项金额。

1.29 暂定数量: 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因招标图纸局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单中以“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暂定数量”可据实调整,但单价不变。

1.30每次每分项:指分包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变更洽商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最低级别的计价项目。其中:

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指分包商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单个清单的分部分项项目,变更洽商或其它合同文件中的单个变更内容之单个清单的分部分项项目。

采用预算计价方式:指分包商提交的预算书中单个预算的定额子目,变更洽商或其它合同文件中的单个变更内容之单个预算的定额子目。

1.31不可抗力:指总包商和分包商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总包商和分包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

及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32 深化设计:指总包商或分包商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项目实施,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必要的补充。深化设计的内容应遵照原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设计原则和总包商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并具有优化、经济、实用的可操作性。

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2.1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若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次序作出解释(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除外)。总包商有权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分包商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且此类指示具有优先解释效力。

(1)分包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补充条款及中标方的确认函;

(3)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往来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往来信函、交底文件等过程文件、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4)分包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及其附件;

(5)分包合同通用合同条件;

(6)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外的总包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工程图纸(含注释)和技术说明,二者若发生歧义,以总包商的解释为准;

(10)分包商的其它投标文件。

本条进一步规定如下:

(1)如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与“分包合同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数量以”分包合同图纸”为准,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为准;

(2)对于同一类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3)除非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分包合同订立或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录、工程洽商变更等亦构成分包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視其内容与其它分包合同的相互关系而定。

(4)如本合同各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前后排列顺序按前优于后进行解释。如同一序列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不一致,应按该等文件的签署生效顺序按后优于前进行解释。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商和总包商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如分包合同以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则该种语言为主导语言;如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文字表

达,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若通过协商无法确定,则以总包合同中确定的语言为分包合同的主导语言。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总包商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向分包商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商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总包商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总包商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商提供图纸。

4.2如分包工程图纸的设计深度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总包商委托分包商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商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总包商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进行深化设计,分包商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总包商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商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总包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商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总包商委托分包商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

4.3总包商提供的图纸份数、深度等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分包商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总包商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4.4业主、监理和总包商对分包商设计的图纸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

4.5分包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它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分包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如根据总包合同,总包商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商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商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5.1分包商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分包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后3日内通知总包商,以便总包商能在相关分包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总包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分包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分包商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则分包商丧失就该合同文件的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向总包商索赔的权利,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分包商承担。如再有疑议,以总包商的解释为准。

5.2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材料采购、加工合同外,未经总包商书面许可,分包商不得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合同相关的第三方合同。

6、分包商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

6.1分包商向总包商提出申请后,总包商提供总包合同(涉及总包合同价格的条款除外)供分包商在必要的时间查阅。分包商被认为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总包合同中除上述总包合同价格细节以外的所有总包合同条款,并同意接受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条款的制约(分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2分包商应遵守、履行和依照总包合同中规定的与总包商相关的涉及本分包工程的全部条款(价款部分除外),这些条款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的“业主”应理解为总包商,“总包商”应理解为分包商自身。

分包商应避免因其任何错误或疏漏引起或导致总包商承担总包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6.3本合同签订后,分包商被认为已正确理解了标书以及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或合同总价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

7.总包合同中有关时间的限制

在分包合同中,除涉及付款时间、工期等有关时间条款外,任何有关总包合同中规定总包商与业主之间物品/文件送交的具体时间将按照下列原则修改:

(1)总包合同中凡是注明由总包商向业主递交有关物品/文件的时间限制,在分包合同中分包商应在此时间基础上,至少提前2日(总包合同中以日计)或24小时(总包合同中以小时计)送交相关物品/文件给总包商;

(2)总包合同中凡是注明业主送有关物品/文件给总包商的时间,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如需送交分包商,均应视为总包商接到相关物品/文件后,在此时间基础上,可以至少滞后2日(总包合同中以日计)或24小时(总包合同中以小时计)送交相关物品/文件给分包商。

以上有关时间的规定是基于给予总包商合理准备时间而制订的。

8.指令和决定

8.1总包商指令

8.1.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总包商随时可以向分包商发出指令,分包商应执行总包商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商拒不执行指令,总包商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商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8.1.2分包商执行总包商发出的指令

分包商仅能从总包商处接受指令,而不应执行从业主或监理处直接收到的有关分包工程和/或总包工程的未经总包商确认的任何指令。

分包商一旦收到了业主或监理直接向其发出的指示,应立即将此类指示通知总包商,在总包商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后,决定是否执行。总包商有权随时向分包商发出关于分包工程方面的指令。

8.1.3分包商错误执行指令的责任

分包商执行任何非总包商直接发出的指示所产生的后果,总包商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对因此造成总包商损失的,总包商有权从分包商应得的或将得的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

8.1.4 分包商延期执行指令的责任

如果总包商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后7日内,分包商仍未执行,总包商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对总包商造成的损害、损失由分包商承担,由总包商从应支付给分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并通知分包商。

8.2业主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商应执行经总包商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

9.1 总包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写明。

9.2 分包商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写明。

10、总包商义务

10.1 总包商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业主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总包商负责就技术问题与设计方和业主/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分包商的施工方案。

10.2总包商牵头会同分包商进行现场统一规划、布置;并负责“总源”(工程用水、用电)控制及现场警卫,为分包商提供基准轴线及高程控制点。

10.3 总包商负责审批分包商的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施工验收。

10.4总包商按分包合同约定办理预、结算及洽商、签证。

10.5 由总包商统一办理向政府统计部门申报产值、产量。

10.6总包商按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1)向分包商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商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商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商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为分包商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

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商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商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总包商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10.7总包商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商造成损失的,总包商赔偿分包商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1、分包商的一般义务

11.1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约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履行并完成在工程图纸中出示的和分包合同中说明的工作内容,并使用其中已作规定的材料、质量、工艺、标准。如果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须得到总包商、监理和/或业主的审批,分包商应向总包商提供一切必要资料,以便能及时办理相应报批,使相关质量和标准达到总包商和业主合理满意的程度。分包商应承担报送审批材料、设备样品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由于其报审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疏漏而得不到业主批准所可能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支出。

11.2 除非总包商与分包商另行约定,分包商需提供上述物品和履行报送审批并均被认为已经在分包合同价格中作了充分的考虑。

11.3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在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实施、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免于承受由其引发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任何人员的伤亡;

(2)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1.4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按时的履行合同,如果分包商发生以下情况,导致总包商认为分包商不具备完全履约能力或分包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则总包商有权从分包合同范围中取出一部分自行实施或委托其它分包商进行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1)分包工程质量无法达到本分包合同的约定;

(2)分包工程没有按照工期计划如期进行或明显无法在约定期间内完成。

如果上述情况极其严重且经总包商催告后5日内分包商仍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则总包商有权与分包商解除合同,未完工程的相关价款及其它费用将予以扣除。同时,分包商无权就上述款项向总包商提出任何索赔。

11.5分包商应按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商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总包商。

(2)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总包商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分包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向总包商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商不能按总包商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总包商

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后合格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商应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向总包商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总包商应在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商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包商,费用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6)分包商应允许总包商、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商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商应提供方便并给予必要的帮助。(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总包商之前,分包商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商自费予以修复;总包商要求分包商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8)分包商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11.6分包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人工资

11.6.1分包商保证按国家法律规定至少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如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无另行规定,则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包商支付给工人工资的记录必须报总包商备案。否则总包商有权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所支付的工人工资被认为已支付给分包商,并将从分包商应得工程款中扣除此款项。在作出上述行为时,总包商提前3天通知分包商将要付诸实施的决定,以便分包商能在此决定实施前,做出恰当的纠正或弥补。

11.6.2分包商保证不发生施工工人向总包商追讨工资现象,或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并造成总包商名誉损失的现象,如发生此类事件,视为分包商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事件,分包商应向总包商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里约定,此金额可直接从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总包商有权要求分包商退场。

11.6.3分包商应充分认识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分包商不得以过节等任何借口向总包商提出超出本合同支付条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的支付请求。

11.7 分包商充分研究和理解业主/总包商提供的工程勘探数据

分包商应亲临现场勘察和检查有关分包工程的周围环境和相关数据,并应做到已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特征、地面条件、下层土壤和水位、现场已有入口等地表以下及现场周围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已正确判断总包商提供的与现场施工相关的所有风险资料的精确性、充分性和正确性,总包商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或因所提供资料不详、疏漏、错误引起的任何索赔。

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

12.1分包商保证实际施工现场的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名单相同,并保证完全到岗,如有一人不能到岗或不能保证到岗时间,每发生一次上述事件,分包商应向总包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里约定,总包商有权直接从分包商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2分包商应自行安排其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食宿、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并负责进行现场安全及业主和总包商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入场教

育。特别是应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外来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12.3分包商应自费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其雇员与劳务人员食宿等生活设施的安全和卫生条件,杜绝蚊、蝇、老鼠的滋生。分包商应配有医务人员、常用药品、急救设备和救护服务,并自始至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提供适当的预防药品保护其雇员和劳务人员免受疫病流行的危害,以及防止现场、生活用水受到污染。

12.4分包商应自费处理其任何雇员和/或劳务人员的伤、病、死,并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负责对施工期间受伤和死亡的人员作出妥善安排,同时承担一切费用。

13、特殊工种上岗证

13.1分包商的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水暖工等按照建设部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由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总包商审核。

13.2 分包商应对未经总包商审核同意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雇佣所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14、现场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 CI工作)

14.1分包商应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将交底、教育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商;同时分包商应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同时满足交通、环保、环卫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4.2分包商在施工中必须完成总包商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着装,自备符合总包商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围墙、机械设备等应配备符合总包商要求的CI标识。

14.3施工期间,分包商应保持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清除障碍物及建筑垃圾,存放并处置好分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避免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如现场临时厕所、沥青块的熬制等)。

分包商应按照总包商的指示和协调,在现场提供垃圾箱。分包商有义务从现场清运走任何废料、垃圾以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14.4分包商应提供一切必要的防尘屏风、栅栏、标志牌、通告牌和其它临时保护装置及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因其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

任何由于分包商施工造成的对公众、居民造成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害、伤害或妨碍以及引发的民扰事件,均由分包商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

有费用。

14.5分包工程竣工之前,在总包商允许撤离现场的前提下,分包商应将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并运出现场,清理现场剩余材料、垃圾(不论此种物品是否为其它分包商的工作所产生),保持现场和整体工程的清洁整齐。

14.6总包商有权就上述工作发出指令,如分包商不按照指令执行,总包商有权雇佣其它人执行。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总包商将从分包商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

14.7 分包商的“称谓”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出于对工程整体利益的考虑,分包商在本工程对外宣传及商务交往的行文中只能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的名义,而不得采用任何其它名义。

15、事故处理

分包商在正常和/或非正常工作时,如因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以及总包商依工程具体情况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何伤亡事故,分包商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同时,一旦发生任何事故,分包商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总包商报告事故详情。分包商应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消防安全生产协议书及总包商的指令,履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有关事故处理程序。

16、水、电供应

16.1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工期内(包括按规定予以延长的工期),至整体或区段颁发竣工移交证书为止,根据总包商的现场平面布置图,自费为分包工程供应所有必要的水、电、照明以及相应的维护,同时承担所有现场办公、宿舍、加工区、试验、临建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水、电费用。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总包商从分包商应得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

16.2分包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水源干净、卫生和电源安全等,且此类费用的支出已被认为合理地考虑在了分包合同价格中。

17、测量、定位、放线

17.1总包商向分包商提供各建筑(构筑)物的主轴线、控制点、控制线和高程点,并办理签认手续。一旦分包商接受了上述控制网点和高程点,则被认为已对其准确性作了充分的检验和确认,并承担任何可能由于测量、放线的误差而导致的损害和损失。分包商有义务对上述控制网点及高程点进行保护并做出明显标志。

17.2分包商负责为分包工程所需的及总包商认为必要的定位进行测量、放线,并校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的任何差错,同时测量、放线、定位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员由分包商自行提供。

18、工程试验

按照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包商应自费承担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试验工作,并提供试验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样品、运输等配合。

19、分包商遵守规章、制度

分包商应遵守总包商有关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场以及现场存放等有关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分包商应向总包商申请查阅该类规章制度,并被认为对总包商的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充分了解。分包商不得以不了解总包商的规章、制度为由而拒绝执行总包商的有关指令。若分包商违反总包商的规章制度,由此产生的由分包商承担的违约金,将由总包商视具体情节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20、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

20.1分包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并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避免其任何运输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由于分包商运输问题造成任何桥梁和/或道路损坏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均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20.2分包商应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及管理的要求,统筹考虑材料的堆积和码放,及时清理现场内道路上的障碍物和垃圾,随时保持现场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其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现场外垃圾也应及时予以清理。

20.3分包商应为自己进入现场所需特殊的和/或临时的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证件并承担全部费用和开支,并应自费提供为实施分包工程目的所需的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20.4分包商应保障和保持现场内、外工程所需的特殊和/或临时道路的通畅及清洁。

21、工程的照管

21.1分包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总包商和/或其它分包商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和永久工程,并承担分包商或其雇员、劳务人员对总包商和/或其它分包商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和永久工程的损害责任和修复义务。

21.2从工程开工日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分包商应对分包工程以及有关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

22、由总包商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

总包商提供主材的分包项目,分包商应自费承担辅助材料及完成该项工作时总包商要求的各种机械、设备、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及清理、清洗、维修工具等。

23、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23.1分包商建议使用的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应报总包商批准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分包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有技术保证和可行性分析。涉及工程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过总包商的批准。

23.2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任何新专利、工艺、发明的所有权属于总包商或业主。

23.3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专利、工艺或发明的提供与使用方面的应付费用均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格中。分包商应使总包商免于任何由于分包商的侵权行为而造成对总包商的任何损害、费用、索赔及诉讼。

23.4总包商提供的有关工程图纸的专有版权属于业主,深化设计的图纸的专有版权属于总包商。

24、避免干扰

24.1分包商应避免对以下事项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1)公众的方便;

(2)所有道路(含人行道)的进入、使用和占用,不论它们是公共的或专属的。

24.2分包商有责任和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因分包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因其施工(包括夜间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噪音、震动、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

24.3分包商应保证总包商不承担任何因分包商实施分包合同导致的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索赔。任何此类干扰引发的损害赔偿费、行政罚金、窝工损失和法律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25、环境保护作业

25.1分包商应严格执行总包商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行处理碎砖头、生活垃圾、过期散装水泥等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以及其它污染,有毒有害物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总包商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5.2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处用标牌或其它方式注明废弃物的种类、管理负责人。

25.3废弃物存放场地应设有防水、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等设施,并配备消防等应急安全防范设施,同时要定期清理场地存放的废弃物。

25.4分包商应严格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扬尘污染、光污染等,做好预防措施。

25.5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分包商其它工作。

26、分包商保密义务

分包商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分包工程以及总包商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含工程款的支付、施工技术方案、图纸等)。

27、分包商雇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27.1分包商的雇员、劳务人员应执行总包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在施工中严格遵照并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的流程。分包商应采用教育、验收、技术交底、监控等措施充分保障其雇员、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27.2签署职业健康安全协议

签署本分包合同的同时,分包商应与总包商签订《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28、安全防火监管

28.1分包商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总包商所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可能出现安全、火灾问题的隐患。

28.2分包商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在现场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及时发现、审查、改进现场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总包商提出的安全改进措施,进行整改。分包商承担上述所有安全、防火措施实施的费用。如分包商在总包商就某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通知后未限期进行整改或整改结果仍未达到

总包商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则分包商将被处以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并赔偿总包商相应损失。

28.3签署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协议

签署本分包合同的同时,分包商应与总包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协议书》。

29、合同工期

29.1开工日期

总包商与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的开工日期;如双方无此约定时,分包商应在收到总包商的书面开工通知后7天内,组织合格的施工队伍进驻现场并开始施工。

29.2 分包工程的竣工

29.2.1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或在总包商准许的延长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

29.2.2由于分包商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或分段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区段的工作,分包商应承担由此给总包商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所引发的费用,并向总包商支付由于分包商的上述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总包商有权从分包商工程款里扣除。

如果分包商在总包商催告后仍持续此种违约达到7天以上,总包商有权将分包工程范围中的部分内容交由其它分包商完成,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并由总包商从分包工程价款中扣除。如果分包商工期拖延情况极其严重,不能按照合同工期竣工或不能按照合理的节点工期完成并逾期至28天以上时,则总包商除按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外,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商解除合同,分包商赔偿给总包商所造成的其它损失。

同时分包商应在收到总包商发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撤场,否则视为违约。未结算的工程价款参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9.2.3一旦分包工程的进度发生明显延误,分包商应立即向总包商书面报告其在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区段的进度和发生延误的原因,以便总包商能及时通知业主并陈述相关原因,为获取工期索赔做好准备工作。

29.3、工作时间

29.3.1未经总包商的同意,分包商均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施工;但为了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分包商应立即向总包商报告并取得总包商的批准。

29.3.2如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上采用多班制进行连续工作,则29.3.1条款不适用。分包商在任何节假日加班、多班工作的额外开支均被认为已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再提出诸如此类费用的索赔。

29.3.3分包商被认为已正确了解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所有规定,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经总包商同意后实施。任何由于工程进度的需要而在夜间施工的工作,分包商均应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分包商不得以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施工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9.4暂时停工

29.4.1总包商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指示分包商暂停工程某一部分或全部的施工,同时说明原因。在停工期间,分包商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部分或整体工程不产生任何影响、损失或损害。

29.4.2在分包商进行整改并提交复工申请后,总包商与分包商应共同对引起暂时停工的工程某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受暂停影响的工程、生产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分包商应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上述方面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失。

29.4.3 由于分包商的原因导致暂时停工,分包商应补偿总包商由此受到的任何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对总包商就工期、费用方面的索赔。

29.4.4 经总包商/业主/监理同意复工后,分包商应采取一切措施进行赶工以弥补停工期间所造成的损失。除总包商从业主处得到相应补偿后再酌情补偿给分包商外,分包商不会因此得到任何额外的补偿。

29.5 除不可抗力导致的履约不能情形外,无论出现任何情形,分包商应保证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和工期。

30、分包商质量保证

30.1分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30.1.1分包商代表及其组织

分包商在投标中应将其准备任命的称职的分包商代表和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主要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等详细情况提交总包商代表以取得同意。分包商一旦中标,即不得在未经总包商同意的情况下任意更换上述人员。如果未经总包商同意,分包商任意更换上述人员,则视为分包商违约:如更换项目经理,分包商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如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包商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由分包商上缴给总包商或由总包商从应支付给分包尚的工程款中扣除。累计更换3人,总包商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合同工期内,总包商有权力要求分包商更换其任何不称职人员。

总包商向其分包商代表发布的任何指令,均应被认为已经向分包商送达。

根据工程施工和进度计划安排的需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任何节假日期间(尤指春节)工作的劳动力组织应保证满足施工和进度的需要。

30.1.2 现场勘查

分包商应亲临现场勘察和检查有关分包工程的周围环境和相关数据,并被认为已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以及周围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被认为已获取了与现场施工相关的所有风险的全部必要资料。

任何由总包商或其代表发给分包商的资料都是以真诚合作的态度提供的,但总包商不保证其精确性、充分性和正确性,分包商应自行对这些资料加以核实,并保证不因此向总包商提出

索赔,同时保证总包商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或因所提供资料不详、疏漏、错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开支。

30.1.3 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

分包商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技术说明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应在分包合同签订7日内提交总包商审批。经总包商审定,分包商署名后,下发给分包商。分包商被认为已对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了周全的考虑。除非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分包商必须完全遵照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安排资源投入,未经总包商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任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必须事先征得总包商的同意,且总包商无义务承担任何分包商考虑不周所导致的费用增加。

30.1.4分包商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分包商应设置专人负责计划、统计工作。分包商根据分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负责编制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总包商审核,审定之后由双方代表联签,并于每月28日前由总包商下发给分包商。分包商依据已经批准的月计划编制周计划,并于每周五上报总包商。

如果总包商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其已批准的进度计划时,分包商应根据总包商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提供拖期赶工的合理措施,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均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30.1.5 材料供应计划和加工计划

分包商应在施工组织计划中结合工程进度和计划的具体要求编制详细的材料(含业主和总包商提供的材料)供应计划及加工计划,并提供材料的价格明细单。总包商有权审核计划的合理性并在必要时作相应修改,且总包商有权拒绝分包商就上述供应计划的变更引起的任何性质的索赔。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将材料供应计划和加工计划进行分解,并于每周一将下周所需的材料供应和加工计划上报总包商审核,以便总包商有合理的时间进行材料采购和加工。

30.1.6 资金流量计划

分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日或本合同签订后14日内(二者相比,以完成时间在先者为准),根据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资金流量估算计划,提交总包商以供其审核,并根据总包商的要求修订资金流量估算计划。

30.1.7 进度报告及现场数据

分包商应按照总包商提供的格式编制周进度报表和月进度报告(报告期间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并分别在每周一和当月25日呈交给总包商。

周进度报表应包括上周工作内容、工人人数、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天气情况、到现场参观人员、未完工作原因说明、解决措施以及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

月进度报告应包括:

(1)设计、采购、制造、货物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详细说明并附必要照片;

(2)表明施工文件、采购定单、施工状况的图表;

(3)(与每一项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有关的)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完成百分比,以及开始制造、总包商的检查、检验与运达的实际日期或预计日期;(4)现场施工人数及分包商和总包商的设备记录;

(5)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

(6)安全统计;

(7)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按照总包及分包合同工期完工的任何因素的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分包商还应准确地提供总包商认为有必要的现场其它情况的数据资料。

30.1.8 生产例会

总包商与分包商建立联合生产例会制度。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原则上每周一次召开生产例会。生产例会参加人员为:总包商、分包商以及分包商的劳务方相关部门及岗位责任人。分包商及其劳务方必须派出能当场代表其所在一方作出决定的不少于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例会。

31、分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

31.1质量标准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如果本合同文件、总包工程图纸和总包商的指示与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规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分包商应达到其中要求较高的工程质量标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31.2质量目标。分包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质量目标。

31.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分包商应在收到总包商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参考总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总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总包商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及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文件,交予总包商审核。一旦上述文件通过了总包商的审核,并经双方联签,则成为分包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文件,分包商必须遵照执行,保证总包商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根据总包商的要求和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分包商可对上述文件及管理体系进行调整,调整后报总包商审批方可执行。

如分包商未按照其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施工,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将由分包商承担。

31.4交叉作业

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交叉施工时应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上道工序应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成品和半成品。任何交叉作业中

因分包商管理不善或出于恶意行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均由分包商自己承担。

31.5 三检制

分包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即分包商自检、总包商检验和业主/监理的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31.6 质量整改通知单

对于分包商施工质量不符合分包合同文件或总包商的要求,总包商可向分包商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分包商应按照“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总包商将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且总包商有权另行雇佣他人代替分包商进行整改,分包商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31.7技术及质量资料

31.7.1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及总包商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和验收的要求记录、整理工程资料,按时按月逐步向总包商提供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并自留一份作为完工验收资料。

31.7.2分包商应做其它工作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

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32.1总包商的临时工程、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32.1.1分包商使用临时工程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不应要求总包商为其提供或保留任何临时工程。

32.1.2总包商提供设备和其它设施

总包商应在本合同特殊合同条件的现场配备中写明的由其提供的设备和其它设施。经总包商许可及协调,在确保安全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分包商/总包商的其它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使用上述设备和其它设施(但不包括修补任何缺陷),租赁费用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

32.1.3 分包商对临时工程、总包商提供的设备、其它设施的责任

总包商在楼层指定位置提供临电二级配电箱,在各楼层指定位置设置临水总阀门,分包商在施工时负责从总包商提供的指定位置将工程所需的管、线引到指定施工地点并负责任何必要的维护、替换及修理。

分包商有责任定期或在总包商的要求下检验、维护其使用的临时工程和总包商的设备、其它设施,分包商负有检查、照管、监护和控制的义务,并应承担检验、检查、保养以及临时工程、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

分包商因其误操作上述临时工程、设备、设施所引起的相关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和其它开支由其自行承担。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正式版[填写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2014版) 填写指南 二〇一四年八月

使用说明 为方便合同双方当事人准确把握和正确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小组编写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填写指南》(以下简称《填写指南》)。现对《合同示范文本》、《填写指南》使用做以下说明: 1.《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业分包工程以外的专业分包工程。 2.《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依据: (1)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示范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 《填写指南》主要针对协议书和专用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部分条款给出了编写样例。其中,字体为宋体的内容是引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字体为仿宋的内容为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参考《填写指南》中相应解释和说明,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 《合同示范文本》、《填写指南》编写得到了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14年8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合同当事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填写相应的空格。 协议书部分包括合同当事人名称、工程规模、承包范围、签约合同价、工期、质量标准、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份数、合同生效条件及订立时间等内容。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填写本工程的承包人、分包人名称的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 工程地点:[2] 工程规模:[3] [1]“工程名称”指项目审批、核准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中载明的或备案机关出具的备案文件中确认的工程名称或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拟定的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中确定的地点详细填写。如消防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详细填写。、 [3]“工程规模”如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应与文件保持一致;如无上述审批文件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和乙双方就 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到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分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内容详见附件一)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2条分包工程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总额:不含税工程造价:元;税金:元;合计总价款: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人民币)。 合同总大写:。

注:1、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包括施工清单的全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足额满足抵扣甲方向建设方开具发票抵扣的税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足以抵扣,甲方开票所支付的税金,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否则导致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付款。 2、与本合同约定的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及办理完税证明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 分包合同价款为完全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外)、机械费(甲方提供的机械除外)、小型机具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绿化反季节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整改费、垃圾清理和消纳、施工人员食宿交通和生活水电费、甲供材料的现场二次搬运、所有材料的装卸费、场内倒运费用及看护费用及应支付的保险(不仅限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一切费用;合同中无价格约定的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定价。 2.2付款方式: 2.2.1 预付款:按谈判结果填写 2.2.2 中期付款: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3 竣工结算: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4 质保金: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5乙方进场后至施工结束,食宿乙方自理,并严格约束工人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各项指令,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模板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

编号:FS-DY-17380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慈利县朝阳乡金龙村(距县城50公里)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xx年8月10日前进场施工,20xx年10月30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发包方) 专业分包人:(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与承包方就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作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分承包范围: 2工期 2.1本项目施工工期以发包方总体施工计划为依据,并以月、周计划安排的分段工期进 行约定。 2.2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 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实际按照项目部工期总体安排。 2.3承包方拟为本工程提供_ _名作业人员。

3专业报酬 3.1 本工程的专业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专业报酬(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运输、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管理费、税金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工艺,彩钢板双面为0.5厚,聚苯容重为25Kg/m3,搭接式施工,具体质量及要求按照项目部的要求。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固定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机械、试验费、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伤保险、根据工艺要求的技术措施费用等),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3.2采用第()种方式计价的,业报酬一次性包死,建筑面积平方米。 专业报酬共计:¥:元(人民币) 大写: 3.3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3.3.1 单价元/平方米; 工程量平方米,合计元; 3.3.2 单价元/平方米; 工程量平方米,合计元; 3.3.3 单价元/平方米; 工程量平方米,合计元; 3.3.4以上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 3.3.5专业报酬共计:¥:元(人民币) 大写: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招标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验收规范,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10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标准版本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

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模板(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317-48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模板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模板(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 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 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 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 二、工程地点:慈利县朝阳乡金龙村(距县城50 公里) 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 (含运出洞外)以及4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 3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

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 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20xx年8月10日前进场施工,20xx年 10月 30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苏州市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苏州新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建设单位苏州新吴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总包合同),甲方与乙方就峰汇园十二期配电所及高低压电缆工程(含通信)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峰汇园十二期配电所及高低压电缆工程(含通信) 2、工程地点:苏州相城区 3、合同工期:139天,开工日期:2017.06.12,竣工日期:2017.10.28 。 4、质量标准:合格; 二、分包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 1、分包工程承包方式:/ 2、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甲方将中标的上述工程项目中的峰汇园十二期配电所及高低压电缆工程(含通信)工程分包给乙方承包施工。施工范围和内容包括施工图纸确定的本合同分包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三、工期和进度 1、开工日期:2017年06月12日,具体以甲方开工指令为准。 完工日期:2017年10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39天。 2、甲方有权指导、督促和检查工程的进度情况,对工程总体工期目标进行动态控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乙方应立即执行,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和执行甲方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

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分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面积______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______ 层数 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类别:风险提示: 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依据招标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同时,这里也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另外,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工程,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那么承包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分包范围: 6、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7、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

人工分包合同模板

工程施工人工费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江北两江新区奥特莱斯UME国际影城泥工铺贴砖施工委托乙方劳务承包。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消耗,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期要求:按甲方的主合同工期要求。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施工、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按甲方进度要求)以及与其他工种的配合工作。 三、工程造价: 按实收方,价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见预算清单计价表或造价扣除税后的21%结算)。 四、质量标准:合格(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 (2)甲方应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3)负责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如因现场原因导致某个工序施工不能持续进行,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工作安排,在其它工作面进行施工,乙方不能找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负责对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进行审核,并按照审核后的材料计划及时提供施工材料到施工现场。 (5)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的施工用水和施工电。 2、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计划,提出各分项工程的工作计划、材料计划报甲方审批,并严格按照甲方审批的计划实施。材料计划至少在材料到场五天前提出,材料计划应明确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和到场时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节约使用材料,不得浪费。在计划材料时力求准确,杜绝材料超量计划和零星计划,如果施工材料超出定额耗量或工程完工后甲方按乙方上报的材料计划购买的材料有大量剩余,超用部分的材料或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按甲方核定的价格赔偿,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除。 (2)乙方需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乙方技术负责人需每天在施工现场,配合工程整体进度,按施工计划,提前作好技术工人的人员准备。乙方不得以技术熟练工人人数不够和技术等级不够为理由拖延工期和降低施工质量。如乙方不能按照施工进度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或进场后不按照甲方和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直接组织人员进场加入乙方班组进行施工或者安排其他班组接替乙方进行施工;安排其他人员加入乙方班组进行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直接支付,款项从由乙方的当期工程进度款内扣除;安排其他班组接替乙方进行施工的,乙方无条件退场,解除劳务分包合同,已完成的工程不予计量和计费。 (3)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中间环节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各工序、各班组间加强自检、互检,对上一工序不合格的工程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工程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003-65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设备安装分包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乙方: 为保证马芜高速10KV供配电工程安装工程的顺 利进行,确保本项目按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供电,安 徽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甲方无外线施工资 质,为便于向供电公司申报,决定将本项目所有机电设 备的安装承包给乙方安徽聚慧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组 织施工。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贰拾万.(具体见本合 同附件工程最终结账依据表) 三、承包范围: 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为:马芜高速公路房建区金 湖主线收费站、东阳互通收费站配电房10KV外线电缆

工程、配电房内的高、低压电缆敷设、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等工程施工、材料下货、保管、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向当地供电公司递交安装资格审查、中间检查、交接试验、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配合供电公司直至设备受电等工作. 总而言之,上述二个供配电点乙方的施工责任范围为:从10KV电源的搭火至配电房所有设备受电为界限,其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合同包含的材料: 1)外接线电缆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及各种协调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2)配电房内的接地系统、预埋件、基础槽钢、电缆支架的材料采购。甲方合同包含的材料:配电房内基础槽钢向上所有的材料设备由甲方付款购买提供。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为20xx年10月20日,由于甲方供货不及时和房建单位土建没有按时完工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而影响乙方合理施工工期除外。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03-021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一、劳务分包人(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二、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根据甲方的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包括变更工程)来确定,乙方提供的人力及工种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业主的要求。劳务量根据附表清单总价包干使用,如无工程变更及索赔,概不变化,具体劳动量以甲方施工中签证的数量为准。 三、分包工作期限 按业主与甲方总合同工期要求的工期(包括变更及索赔延误的工期)执行。 四、标准及规范

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标准及规范执行。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组建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对发包人负责。 2、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和施工图纸,供乙方查阅。为乙方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4、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5、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物;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难题。 6、负责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如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时,甲方右权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7、负责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9、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代表

合同范文:安装工程分包协议书

安装工程分包协议书 第一篇:安装工程分包协议书 总包单位:XXXXXXXXX新区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XXXXXX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承包的XXXXXXX 水电安装工程,经过商议和对比,决定将 此工程安装费(辅材除外)部分,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 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 2、工程地点:城南路 3、工程内容:水电安装 二、施工日期: 以业主的工期要求为根据,乙方只可提前,不得延误,如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达不到业主要求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质量: 乙方本着创精品工程,树公司形象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施工,服从甲方现场项目部指挥,确保所施工的工程达到甲方与业主的要求,根据国家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一次性验收100 %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业主要求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现场尽量统一着工作服上班,进入施工现场一定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系好保险带等劳保用品, 2、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3、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酗酒、 打架,如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严禁偷窃工地材料,如果发现确认按照被窃材料单价10倍的罚款,严重的送公安 机关处理。 4、宿舍要整洁、临时施工用电用水要规范,如果因乙 方违章作业或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被业主、监理、安监部门查实处以的罚款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3倍以上的罚款。 5、甲方配备专职的安全员,乙方必须服从指挥,做到无一般(火警、机械、电器设备、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6、以上任何一条如因乙方不遵守,甲方有权利给予相 应的处罚和辞退,工资按分包协议书中完成任务的50%结帐。 五、施工范围: XXXX工地包括所有招标合同工程内容里的安装、试压、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最新)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工程概况: 。 1.4 分包方式:。 分包范围:各项工作具体承包内容执行附件《分包工作明细表》 。 1.5 乙方单位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有效期:。 第二条工期要求 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分包工程竣工,共()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 达到合格标准,确保达到验收标准,且满足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2 质量标准:

。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 4.1 本合同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1)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法,各项工程的单价见下表: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单位单价备注 备注 (2)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计价法:元/㎡; (3)其他计价方式,具体为: 。 4.2 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 。 4.3 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及调整原则: 。 乙方承担的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包括: 。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5.1 进度款支付时间节点及付款比例:甲方按照本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甲方工程款时间、比例、方式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5.2 乙方申报已完工程量的时间:。 5.3 上述合同价款均为含税价。甲方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前的五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和乙双方就 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到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分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围: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围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容详见附件一)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围的全部工作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2条分包工程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总额:不含税工程造价:元;税金:元;合计总价款: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人民币)。 合同总大写:。 注:1、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包括施工清单的全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足额满足抵扣甲方向建设方开具发票抵扣的税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足以抵扣,甲方开票所支付的税金,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否则导致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付款。 2、与本合同约定的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及办理完税证明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 分包合同价款为完全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外)、机械费(甲方提供的机械除外)、小型机具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绿化反季节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整改费、垃圾清理和消纳、施工人员食宿交通和生活水电费、甲供材料的现场二次搬运、所有材料的装卸费、场倒运费用及看护费用及应支付的保险(不仅限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一切费用;合同中无价格约定的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定价。 2.2付款方式: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样本(官方版)

编号:QJ-HT-0763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官方版)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ign contracts to ensure tha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样本(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篇一】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点: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专业版(示范文本)

编号:QJ-HT-0023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专业 版(示范文本)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专业版(示范 文本)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期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防水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防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乙方提供甲方的《投标报价书》、《防水施工方案》等,甲方将项目的防水工程专业分包给乙 方施工,现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防水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所有主材、辅材、施工所需的机械器具等,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乙方保证积极配合好有关部门各种检查工作; 2、施工内容:本工程地下室底板、侧墙、顶板、外墙面、屋面及卫生间防水施工中所需的基面清理、卷材铺贴、防水卷材(涂料)施工及细部节点处理,做法如下: 品牌、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为“”品牌)。 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含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和甲方要求为准。 第四条:工程期限:乙方根据甲方进度安排施工,如达不到甲方工期要求的,乙方每延误一天承担

2000元的罚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协助乙方按时进行施工。甲方应在可以施工的情况下提前2至3天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乙方(首次进场施工需提前5至7天)。 2、协助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电接驳点。 3、为乙方提供放置材料空间(放置场地尽量为室内)。 4、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与各工种的协调。 5、如乙方现场施工人员需住宿,尽量提供住宿场所。 6、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质量、进度及安全等。(二)乙方: 1、严格按施工图纸、合同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3、按甲方工期要求施工作业,若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的,乙方施工工期顺延。 4、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承担修复费用或赔偿损失。 5、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工地的管理制度,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有关文明、安全 施工的相关规定,教育员工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因乙方人员自身责任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造成的所有 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第六条:单价及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工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Y 5000000.00元),最终以实际施工量及结算单为准。综合单价: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施工内容,并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及进度,按本工程防水实际施工面积计算。附加层按图纸及方案要求施工,其面积不再另行计算;搭接边按规范施工,不计面积。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利润、税金等防水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所需的所有组织措施费用及技术措施费用等。 2、结算与付款:每月25日前(或分阶段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上报 当期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支付审请表,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于次月20日前,甲 方支付至上月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款;本工程所有防水施工完成后,在无渗水、无漏水的情况下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办理工程结 算,结算经双方确认后15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工程结算总价95%的工程款;剩余5%余款在项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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