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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处置告知书

胎盘处置告知书
胎盘处置告知书

资阳市雁江区妇幼保健院

胎盘处置告知书

各位产妇及家属:

根据卫生部卫生厅《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属产妇所有,但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行处置本人胎盘;

2、自愿放弃或者捐献本人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处置;

3、如有关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

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的并经消毒的器皿。

本人已经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根据医务人员告知的检验结果,本人胎盘选择以上第种

处置方式。

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医务人员签字:日期:

备注:

1、家属签字必须出具产妇授权委托书;

2、本文书由医疗机构随病历保管。

胎盘处理制度文档

胎盘处理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在孕妇分娩后在本院的《河南省医疗保健结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 2、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3、产科设立《胎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4、根据《河南省医疗保健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明确不能食用。 5、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 1

婴儿遗体的处置流程 死婴处置流程:婴儿在产房或者产科死亡者分别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护士2人,家属1人(婴儿直系)在病程记录上三人签名。然后死婴交给家属处理。家属拒绝处理者,科室值班人员上报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护理人员在死胎死婴登记本上登记,值班护士签名,病人或直系家属签名。 弃婴处理流程:住院病人家属将婴儿遗弃在产房或产科者,由产房或产科值班医生及护士2人在病程记录上签名,签名后由值班人员负责上报医院办公室,由院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2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ⅹⅹⅹ县人民医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入 院后签署胎盘处理意见。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 分娩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 存。 3、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垃圾袋外粘贴标签, 注明产妇姓名、住院号、分娩日期、时间、科室等信息。 4、对于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 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 5、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 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 产妇,必须由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病理性医疗废 物进行处置,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 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情况紧急,相关化验检查结果暂不知晓者,其胎盘不 可交予家属自行带走,由科室冷藏暂存保管。 7、胎盘的交接和去向有登记,有签字。各相关科室建立《胎 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8、根据《产妇分娩知情同意书》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 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 明确不能食用,并在胎盘交接登记本上再次由产妇本人确 认签字。 9、医院处置胎盘应指定专人回收,科室工作人员与回收人员 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 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流程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管理规定及流程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胎盘处置相关知识,并由产妇本人确认签字。 2、对于情况紧急,产妇未做相关化验检查者,其胎盘不可自行带走,要由医院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并由当班医生对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3、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必须由医院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并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4、各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分娩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存。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6、指定专人回收,产科工作人员在与回收人员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对胎盘进行处置,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XX市第二人民医院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 ___________:(产妇姓名)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置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如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愿放弃本人胎盘,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置。 2.如分娩前无相关医学检测结果或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必须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经医学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并经消毒的器皿。 3.胎盘自行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产妇自负,与接产医疗机构无关。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根据医务人员告知的检验结果,本人胎盘选择第_____种处置方式 □第1种处置方式;□第2种处置方式;□第3种处置方式。 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医务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妇产科催产素使用知情同意书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催产素使用知情同意书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催产素使用知情同意书 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 诊断: 因妊娠分娩需要建议使用催产素,现将催产素使用原因及其危险性交待如下: 【适应证】 1.催产素引产(如宫颈未成熟,须使用小剂量催产素促宫颈成熟,引产过程中有可能需要行人工破膜,观察羊水状况)指征:第()条 ⑴.孕周>37周,胎膜早破超过6小时尚未临产。 ⑵.妊娠周数超过41周。 ⑶.羊水(相对)过少(AFI≤8.0cm)。 ⑷.某些妊娠并发症或妊娠合并症经治疗效果不满意,继续妊娠将威胁母体和胎儿生命,需终止妊娠者,如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糖尿病等。 ⑸.胎儿畸形、死胎。 ⑹.母亲处理的需要,胎儿处理的需要,家庭社会需要等 ⑺.其他: 2.催产素催产(催产过程中有可能需要行人工破膜,观察羊水状况)指征:催产的目的是预防和处理滞产,对协调性(原发性或继发性)宫缩乏力,排除梗阻性因素后即可采用催产素催产。 3.催产素激惹试验(OCT试验)适应证:凡是可疑胎盘功能低下或无应激试验无反应

型(如Fischer评分6分)均可行OCT试验。 【危险性】 1.母体方面: ⑴.精神负担(恐惧或忧虑)。 ⑵.引产失败及最终需行剖宫产术终止妊娠。 ⑶.宫缩乏力或产程过长。 ⑷.对催产素敏感性过高者可出现宫缩过强或强直性宫缩导致急产,产道损伤,甚至子宫破裂。 ⑸.胎盘早剥和产后(子宫迟缓性)出血。 ⑹.检查、操作、破膜时间长有可能增加感染机会。 ⑺.极少见的情况有羊水栓塞以及催产素过敏。 2.胎儿方面: ⑴.人工破膜的危险性:破膜早期是有可能造成脐带脱垂,破膜晚期是破膜时间长有宫内感染可能。 ⑵.对催产素敏感性过高者可出现宫缩过强或强直性宫缩,从而诱发胎儿窘迫或者加重胎儿窘迫,及继发性损伤。 ⑶.新生儿低钠血症、新生儿黄疸发生机会有增加可能。 了解催产素使用过程中危险性以及可能发生情况并同意使用催产素及同意必要时人工破膜请 签名:家属签名:关系: 医生签名:时间:年月日时分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胎盘及胎儿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剖宫产术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剖腹产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院感科,及科室相关制度执行,严禁家属带离医院。 二、胎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具体处置方法见附件一)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暂存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置

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ⅹⅹⅹ县人民医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入 院后签署胎盘处理意见。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 分娩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 存。 3、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垃圾袋外粘贴标签, 注明产妇姓名、住院号、分娩日期、时间、科室等信息。 4、对于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 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 5、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 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 产妇,必须由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病理性医疗废

物进行处置,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 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情况紧急,相关化验检查结果暂不知晓者,其胎盘不 可交予家属自行带走,由科室冷藏暂存保管。 7、胎盘的交接和去向有登记,有签字。各相关科室建立《胎 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8、根据《产妇分娩知情同意书》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 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 明确不能食用,并在胎盘交接登记本上再次由产妇本人确 认签字。 9、医院处置胎盘应指定专人回收,科室工作人员与回收人员 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 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ⅹⅹⅹ县人民医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入院 后签署胎盘处理意见。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分娩 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存。 3、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后 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垃圾袋外粘贴标签,注明 产妇姓名、住院号、分娩日期、时间、科室等信息。 4、对于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根 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 5、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带 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 必须由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 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 作。

6、对于情况紧急,相关化验检查结果暂不知晓者,其胎盘不可 交予家属自行带走,由科室冷藏暂存保管。 7、胎盘的交接和去向有登记,有签字。各相关科室建立《胎盘 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8、根据《产妇分娩知情同意书》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求 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明确 不能食用,并在胎盘交接登记本上再次由产妇本人确认签 字。 9、医院处置胎盘应指定专人回收,科室工作人员与回收人员交 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物袋 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分娩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制度》执行。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房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并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死婴(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表面喷酒 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收取。

胎膜早破知情同意书

胎膜早破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女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 术前诊断:孕产孕周位胎膜早破 胎膜早破常病因有: 1、阴道炎引起的上行感染。 2、双胎或羊水过多。 3、胎先露部高浮:头盆不称、臀位。 4、微量元素缺乏胎膜张力下降。 5、宫颈内口松弛。 对母体影响: 1、产褥感染、伤口愈合。 2、胎盘早剥。 3、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造成难产。 4、感染后引起产后出血。 5、其他 对胎儿的影响: 1、易发生脐带脱垂、胎儿窘迫、胎死宫内。 2、如母体感染也可感染新生儿严重者可导致肺炎、败血症。 3、如孕37周前破水常诱发早产,早产儿易发呼吸窘迫综合征。 我明确了解本人疾状况及上述诊断的含义。 我理解在期待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未曾预料的情况及意外, 一旦出现上述风险和意外,可能导致危及母儿生命和健康的严重后果,医生将会采取其他相应的诊疗措施,积极救治。 1、我明确表示理解上述交待的情况 2、我同意目前治疗。 3、同意不同意使用贵重药品。 我明确表示: 孕妇签名:患者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 日期:年月日(应由患者签名,如患者本人无法签名,可指代理签名,并附上授权委托书。) 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涿州市妇幼保健院

妊娠期高血压病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女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 术前诊断:孕产孕周位妊娠期高血压病 妊娠期高血病对母儿的影响有: 1 、脑出血、脑水并发生子痫抽搐,甚至脑疝、昏迷、死亡。 2 、蛋白尿、肾功能损害、肾衰。 3 、低蛋白血症、腹水、胸水、心衰、肺水肿。 4 、肝功能异常、肝破裂。 5 、心肌缺血坏死、心衰、肺水肿。 6 、DIC 、HELLP 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降低)。 7 、子痫后酸中毒 8 、胎盘灌注过少,胎儿长受限、胎儿窘迫、胎盘早剥、胎死宫内。 9 、其他。 我明确了解本人疾状况及上述诊断的含义。 我理解在期待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未曾预料的情况及意外, 一旦出现上述风险和意外,可能导致危及母儿生命和健康的严重后果,医生将会采取其他相应的诊疗措施,积极救治。 1、我明确表示理解上述交待的情况 2、我同意目前治疗。 3、同意不同意使用贵重药品。 我明确表示: 孕妇签名:患者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 日期:年月日(应由患者签名,如患者本人无法签名,可指代理签名,并附上授权委托书。) 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涿州市妇幼保健院

处理胎盘的四种方法

处理胎盘的四种方法!第一次听说(收藏) 孕妇生产完后,胎盘怎么处理?很多新爸、新妈都不知道,或许有些人听过吃掉,但如何吃?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吃是最好的选择吗?下面跟着上海舒心妈妈一起来了解胎盘的处理方法。 方法一,交给医院处理 2005年卫生部曾颁发《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医院会询问你是否要带胎盘回家。在生产的时候,医院会有一些表格给大家填写,里面有一项就是关于胎盘怎么样处理的。 方法二,埋在树下 如果你家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可以种树,那么你可以种一棵小树,把胎盘埋在树下,胎盘化作养料滋养着树,树和宝宝一起长大。 有一个很美的典故,古时江南的人家,生儿子在院子里种一颗梧桐树,生女儿则种一刻香樟树。儿子长大了,梧桐树引凤凰,娶只金凤凰双宿双飞;女儿长大了,香樟树砍了做成樟木箱,给女儿陪嫁。这种方式还有种生命循环,生生不息的意味在里面。不过在此要提醒下,就是埋胎盘一定要埋得深一点,因为胎盘在转成养份的过程中会腐化,而且埋深些可以防止到你院子里来觅食的那些食肉小动物。 方法三,吃掉 好处:现代医学研究认为,胎盘含蛋白质、糖、钙、维生素、免疫因子、女性激素、助孕酮、类固醇激素、促性腺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能促进乳腺、子宫、阴道、睾丸的发育,对甲状腺也有促进作用,对肺结核、支气管哮喘、贫血等亦有良效,研末口服或灌肠可预防麻疹或减轻症状。对静脉性肝硬化腹水及血吸虫性晚期肝硬化腹水也有一定的疗效。总之就是对身体有好处。 坏处:不过有医生表示,“新鲜胎盘尽量少吃。”人体讲究阴阳协调,健康人如果不适量服用,不仅不能滋补,反而会使体内阴阳失调,干扰内分泌,危害健康。另外,现在传染性的疾病比较多,胎盘有丰富的血液可以带菌,如果制作得不好,或者煮的过程中没有彻底灭菌,就可能会传染乙肝、丙肝、戊肝、艾滋、梅毒等疾病。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现代科学没有查出的病菌,如果盲目食用很可能会患上传染病。 注意:胎盘的清洗 拿回家之后首先要把脐带剪下来,脐带首先要把里面残留的脐带血挤出来,然后好好地洗干净,洗到变成白白的为止。把胎盘上的胎膜剥离,胎盘有两面,一面是长有脐带的那一面,比较光滑,胎膜就在这一面,还有一面是附着在子宫上的那一面,比较毛躁,如果胎盘等级3级以上,在这一面就会有一些白色的钙化点,处理的时候也要清除掉。胎盘的两面都清理干净以后,就可以开始清除胎盘里面的血水了,这是一个反复的过程,需要购买一个类似洗菜篮子一样的漏水盆,反复清洗、挤压、沥水,一直到胎盘由原先的棕色变成白白的肉色为止就差不多算洗好了。 方法四,做成艺术品收藏 胎盘上有无数的血管毛细血管,拓在纸上很像一颗繁茂的大树,主干,树枝,细枝,密密麻麻,妈妈的养料就是由血液承载,通过这些密密麻麻的生命供给线供给宝宝。有专门的艺术家提供这样的服务,胎盘娩出后拓在专门的纸上,倚着这个印子发展成画。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Microsoft Word 文档

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分娩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制度》执行。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房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并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死婴(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死婴)表面喷酒2000mg/L 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太平间管理人员收取。 4、双方交接人员在登记本签字,由太平间管理人员密闭运输至太平间暂存,并进一步由殡葬车运送至殡葬场焚化。 (二)非感染性死胎(死婴)、离体残肢、病理组织的收集、处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胎盘处置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ⅹⅹⅹ县人民医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为有效地控制产妇分娩后胎盘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依据卫生部《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胎盘的管理,特制定我院胎盘处理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严格落实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的知情权,孕妇及其家属入 院后签署胎盘处理意见。住院医师要协助每位在我院住院 分娩的产妇签署《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此单随病历保 存。 3、产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娩后胎盘消毒处理 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垃圾袋外粘贴标签, 注明产妇姓名、住院号、分娩日期、时间、科室等信息。 4、对于临床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无传染性疾病的,其胎盘可 根据产妇或家属意愿自行带走或由医院处理。 5、对于经实验室检查,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 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 产妇,必须由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病理性医疗废 物进行处置,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由当班医生向产妇或 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情况紧急,相关化验检查结果暂不知晓者,其胎盘不 可交予家属自行带走,由科室冷藏暂存保管。 7、胎盘的交接和去向有登记,有签字。各相关科室建立《胎 盘交接登记本》,对胎盘进行交接登记。 8、根据《产妇分娩知情同意书》上签署胎盘处理意见,如要 求自行处理胎盘,产科工作人员必须再次告知相关知识, 明确不能食用,并在胎盘交接登记本上再次由产妇本人确 认签字。 9、医院处置胎盘应指定专人回收,科室工作人员与回收人员 交接时,当面清点个数及重量,双方无疑义后放在医疗废 物袋内,并在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上签字。 7、科室和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科室和个人负责。

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

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 ___________:(产妇姓名)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置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如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愿放弃本人胎盘,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置。 2.如分娩前无相关医学检测结果或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必须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经医学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并经消毒的器皿。 3.胎盘自行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产妇自负,与接产医疗机构无关。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根据医务人员告知的检验结果,本人胎盘选择第_____种处置方式: □第1种处置方式;□第2种处置方式;□第3种处置方式。 产妇(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医务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产房的专用衣、鞋、戴口罩、帽子方准入内,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产妇入产房须更衣、鞋,所用物品一人一用一消毒。 2、经常保持产房内整齐、清洁,定时消毒,室温保持在24-26℃,相对湿度50%-60%,无菌区每日用500mg/L的84消毒液擦拭2次,各室内每日用紫外线消毒2次,每次60分钟,每周大扫除1次。 3、室内备无菌包,摆放整齐,物品超过1周须重新灭菌。产包打开30-60分钟未用者须重新更换,器械、敷料灭菌。棉球罐每日更换,氧气湿化瓶每日用后浸泡于500mg/L的84消毒液30分钟,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4、每次分娩结束后,及时整理、清洁、消毒产床及各种物品,室内进行通风。接产后的接生器械用清水冲洗干净,送供应室消毒。一次性物品装黄色垃圾袋焚烧。 5、凡患传染病的产妇按隔离产妇处理。用过的接生器械浸泡于2000mg/L的84消毒液中60分钟后取出送供应室消毒后备用。一次性物品及胎盘装有标记的双层塑料袋内焚烧。布类装有标记的双侧塑料袋内送戏一方消毒清洗。产床及各物表、地面均用1000mg/L的84消毒液擦拭消毒,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严格执行室内各种管理规定、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无差错事故、无交叉感染发生。 7、助产人员严格熟练掌握助产技术,产后会阴切口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 8、每月进行空气、物表、手细菌检测1次,84消毒液每天检测一次,紫外线定期监测,每日擦拭一次。

产房和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和流程

WORD格式整理 关于印发《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等 九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 制度与流程》等九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规定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 2013 年10月16日

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 (一)产房与病房转接制度 1、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对神志不清、危重和无自主 能力的孕妇使用“腕带”识别。 2、急诊产妇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产房并与产房 护士进行交班。 3、产妇出现临产表现时,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宫缩和胎 心情况,及时将病人和病历送入产房;接班人员应及时检查胎 心、宫缩、胎方位和宫口开大情况。 4、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宫缩 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产妇的治疗情况和 卫生处置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 5、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后由产房护士护送回病 房,和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 6、出产房与病房护士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子 宫收缩情况、会阴伤口情况、母乳喂养(早吸吮、皮肤早接触) 情况、治疗情况、卫生处置、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的情况。 7、入产房和出产房交接后,病房护士和产房护士在交接 本上双签名。 (二)产房与病房转接流程 对产妇实施腕带识别--→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急诊或病房医生和护士护送产妇至产房--→完善交接记录与

签名--→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产房护士护送产妇 回病房--→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 产房与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认真做好出生记录,并让 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 2严禁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3、婴儿交接时严禁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4、交待家属带新生儿做血常规检查及两苗接种,出生后 20天内做新生儿疾病筛查。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 6、做好新生儿交接登记,确认无误家属与交接护士签名 于记录中。 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 1、为准确识别新生儿身份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产 房新生儿出生后佩戴“腕带”注明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 别、出生时间,做为确认新生儿身份的依据。在使用“腕带” 时,必须进行双核对。出生后在出生记录单固定位置采集新生 儿脚印。 2、对新生儿的身份确认,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 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 专业技术参考资料

胎盘处理

胎盘处理 生完宝宝,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理,是很多新妈妈纠结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做的吧。 生完宝宝胎盘怎么办? 1、请医院帮你处理。 2、如果你家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可以种树,那么你可以种一棵小树,把胎盘埋在树下,胎盘化作养料滋养着树,树和宝宝一起长大。 这是很浪漫的一个选择,让人想起古时江南的人家,生儿子在院子里种一颗梧桐树,生女儿则种一刻香樟树。儿子长大了,梧桐树引凤凰,娶只金凤凰双宿双飞;女儿长大了,香樟树砍了做成樟木箱,给女儿陪嫁。这种方式还有种生命循环,生生不息的意味在里面。不过在此要提醒下,就是埋胎盘一定要埋得深一点,因为胎盘在转成养份的过程中会腐化,而且埋深些可以防止到你院子里来觅食的那些食肉小动物。 想象着宝宝和小树一点点长高长大,宝宝在树下玩耍,是不是很温馨很浪漫呢? 3、胎盘是一位名贵的中药,学名叫紫河车,所以胎盘是可以被吃掉的。鹿妈妈生下小鹿后会把自己的胎盘吃掉,一是给自己补充能量,二是防止胎盘发出的血腥味把捕食者引来。 把自己的胎盘吃掉,这是很多妈妈曾悄悄想过的一种处理方式,把胎盘想成一位中药,可以补充营养,平衡产后的荷尔蒙,似乎没那么难以接受。有这样一个故事,曾有一位妈妈,分娩后把胎盘带回家,处理好后邀请了她的家人和朋友一起分享,弄得像一个仪式那样。 4、有一种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就是把胎盘加工为能引起回忆的事物,粉末状、膏状或油状,装在特别的瓶子里。 加工过的胎盘可以珍藏一部分,拿来用一部分。如果是剖腹产,伤口愈合后涂上,可以减轻疤痕,也可以用在任何已愈合的伤疤上,可以减轻疤痕;加在乳液里,比什么高级高级的化妆品都好;加在肉汤里,特别是在产后的几天,是极好的补品。 5、加工成艺术品永久保存。胎盘上有无数的血管毛细血管,拓在纸上很像一颗繁茂的大树,主杆,树枝,细枝,密密麻麻,妈妈的养料就是由血液承载,通过这些密密麻麻的生命供给线供给宝宝。有专门的艺术家提供这样的服务,胎盘娩出后拓在专门的纸上,倚着这个印子发展成画。 常规情形: 卫生部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询问医院时,他们会告诉你,产妇分娩前,医院一般要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假如他们不要,医院就把不要的胎盘当医疗垃圾处理,即装进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统一密封起来,作为病理类医疗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局特种垃圾管理处定时运走。有的医院说,他们也把胎盘当医疗垃圾处理,但不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

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模板

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模板 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 经医生说明,我们已了解产前筛查的目的和意义,即根据孕周选择测定母血中PAPP-A、AFP、Free β-HCG、μE3等不同指标组合,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等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得出胎儿罹患唐氏综合征、18三体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度,并不是确诊,是一种无创的检查。鉴于当今医学技术水平的限制、患者的个体差异、或有些已知和无法预知的原因,即使在医务人员已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该项检查仍有局限性,即筛查目标阴性的报告,只表明胎儿发生该种先天异常的机会很低,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异常或其它异常的可能性。筛查不是确诊,如结果为高风险,则需要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本院采用的产前筛查母血清指标的组合为:;筛查的疾病为:。根据本院现采用的产前筛查技术和筛查指标的组合,产前筛查能够达到的检出率为%。 孕妇方已充分了解该检查的性质、合理的与其目的、风险性和必要性,对其中的疑问已得到经治医生的解答。经本人及家属慎重考虑后同意接受产前筛查,并承诺如实提供产前筛查所需资料,愿将本次妊娠的最终结局及时与医方沟通。为确认上述内容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孕妇方已享有充分知情和选择的权利,签字生效。 孕妇签字:医生签字: 日期:日期:

羊膜腔穿刺术知情同意书模版 羊膜腔穿刺术知情同意书 孕妇,岁,因需要作羊膜腔穿刺术,抽取一定量羊水进行产前诊断胎儿有无异常。羊膜腔穿刺术是一项相对安全的中孕期有创性的介入性产前诊断技术,存在但不局限于以下医疗风险:1.孕妇有发生出血、羊水渗漏、流产的可能。 2.穿刺有损伤胎儿的可能性。 3.因子宫畸形、胎盘位于前壁、腹壁太厚、羊水量少等原因,可能发生羊水穿刺失败。 4.如术前孕妇存在隐性感染或术后卫生条件不佳,有发生宫内感染及胎儿感染死亡之可能。 5.疼痛、紧张等刺激有诱发孕妇出现心脑血管意外之可能。 鉴于当今医学技术水平的限制、患者的个体差异、或有些已知和无法预知的原因,即使在医务人员已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上述风险仍有可能发生。医务人员将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上述风险的发生。 孕妇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病史材料。 孕妇方已充分了解该检查的性质、合理的与其目的、风险性和必要性,对其中的疑问已得到经治医生的解答。经本人及家属慎重考虑后同意接受产前诊断并愿将本次妊娠的最终结局及时与医方沟通。为确认上述内容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孕妇方已享有充分知情和选择的权利,签字生效。 孕妇签字:医生签字: 孕妇丈夫签字:日期: 日期:

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 1、目的 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弃物的危险减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防止医源性感染、血源性感染、致病性微生物扩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 2、废弃物的定义和分类 (1)化学废物:所有易爆易燃的、有毒的、腐蚀性的或刺激性的物质如汞式血压计、氧化剂、致癌物等。 (2)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见附录1) ①感染性废物:具有生物毒性细菌、病毒代谢产物,孢子,活/减毒疫苗;送实验 室做化验的标本;科研和实验室产生、储藏的培养物/皿;废弃的血液;被血液/ 体液污染的物品。 ②病理性废物:医疗或病理实验室产生的人体、动物或组织标本。 ③损伤性废物:主要包括注射针、刀片和破碎的玻璃器皿等。 ④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3)放射性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危害程度的化学药品和放射源光线。 (4)生活废物:除化学、医疗和放射性废物外的其他废物。 3、主要职责 (1)各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培训、监督、指导。 (2)废弃物产生部门员工负责废弃物分类、包装及前期处理。 (3)后勤保障部、外委物业负责除放射性废物外的所有医院废物的院内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4)放射科负责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安全监测。 (5)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废弃物处理流程监督管理。 4、废弃物处理原则 (1)按照危险性最大优先处理原则分类处理不同种类的废物。危险性从大到小排列如下: ①放射性废物 ②化学废物 ③医疗废物:包括生物毒性废物和锐性废物 ④生活废物 (2)各种废弃物须分开放置在合适的容器内: ①所有废弃样本、其他生物性材料、腐蚀性、易燃性、有毒废弃物应弃置于专用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妇分娩后胎盘 处置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产科管理,加强对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处置工作,现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对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处置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产妇分娩后胎盘管理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对产妇分娩后胎盘的处置行为。当发现医疗机构在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二、处置原则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三、处置程序 (一)产妇分娩前,医疗机构应与其本人办理胎盘处理手续,填写《珲春市医疗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见 附件1),经产妇(或授权委托人)及经治医务人员签字后,由医疗机构随病历归档备查。 (二)医疗机构对要求申领胎盘的产妇,应当在其分娩后及时将胎盘放置在产妇自备的经消毒的器皿内,交给产妇或其授权委托人带回。 (三)产妇自愿放弃胎盘的,由接产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对胎盘的处置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见附件2),登记内容包括产妇姓名、分娩日期、相关传染病检测结果、胎盘处置方式、产妇签名、处置人员签名等。

(四)产妇经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师应当及时告知产妇,并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医疗废物处理方式进行消毒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1:《医疗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 附件2:胎盘处置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医疗机构胎盘处理告知、处置单 根据卫生部和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就胎盘处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产妇分娩后胎盘属产妇所有,但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产妇处置本人胎盘的方式有: 1、自行处置本人胎盘; 2、自愿放弃本人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处置; 3、如有关医学检测结果为阳性,胎盘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三、产妇自行处置本人胎盘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应当自备存放胎盘的器皿; 3、产妇本人要妥善处理好胎盘,避免暴露于公共场所。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

死婴、胎盘处理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胎盘及胎儿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剖宫产术后胎盘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妇剖腹产后胎盘应当归产妇(和)或家属所有。 3、产妇或(和)家属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为感染性胎盘,则按照院感科,及科室相关制度执行,严禁家属带离医院。 二、胎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具体处置方法见附件一)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需移交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单位时,需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 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离体残肢、死胎(死婴)、病理组织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类收集、处置 (一)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的收集、处置 感染性离体残肢(如气体坏疽感染)、感染性死胎(如血源性传染病感染),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可传播疾病、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应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处置程序: 1、在感染性离体残肢、感染性死胎表面喷酒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垃圾并封袋口。 2、垃圾袋外粘贴“感染性医疗废物”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日期、科室、名称。 3、科室规范填写病理性废物交接本,注明系感染性废物,并立即通知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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