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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2年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2年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园林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决定在浙江省园林行业中开展“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活动。奖名为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二条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是我省园林绿化工程的最高奖,其施工质量须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评选工作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实施,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级奖项。

第三条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与推荐选报“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相衔接。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四条在评选年的近三年,凡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各设区市(含义乌市,下同)风景园林学(协)会会员单位所承建施工的工程项目,绿化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以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参评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五条申报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或议标;

2、工程设计、绿化施工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已移交给接管单位,投入使用;

4、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国家投资的项目须有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申报项目在地域上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块或工程标段(公园不分标段)。

6、提升改造类工程,工程量在500万(含)以上的,可再

次申报参评。

第六条项目为多标段施工的,可由建设单位按项目申报;如建设单位不申报,则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形式申报,联合体申报以第一家申报单位为代表单位。

第七条每家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包括联合体申报),申报项目如果在参评当年未能获奖,在整改提升后,允许有下一年的机会申报参评。

第三章申报材料和要求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填写好“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申报。具体时间每年由省风景园林学会确定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申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名称,份数和页码。

一、“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需使用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统一印制的表式,复印有效,申报表单独装订。

二、工程的基本资料:包括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报批资料复印件一份(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面积,工程性质,总造价等),反映整体感观效果或项目最近情况照片20张以上(每张照片应说明其反映的内容);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工程竣工验收复印件和质量评定资料各一份。

三、工程施工资料一套(包括工程概算,投标资料、工程特点,施工难点及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介绍),分包和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

四、申报理由和资料,包括工程简介和反映工程概貌的文字说明,统一申报的单位名称等(网上公示以后统一申报不能随意变动)。

五、以下资料需提供电子稿(刻录光盘):

①.反映整体感观效果或项目最近情况照片,格式为JPG或JPGE,数量不少于20张,每张照片不小于1M;

②.反映工程概貌和工程简介的文字说明,提供WORD文档,字数不少于1000字;

③.工程竣工图一套,包括项目总平面图、绿化种植图、道路硬质铺装图、各景观节点详图等,提供CAD格式。

第十条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易懂,力求以最精炼的表述反映该项目的优秀特点。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优秀园林工程奖”申报表内需有关单位签名且出具意见的各栏要签填齐全。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按本办法第四、五、六、九条规定,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风景园林学(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未成立风景园林学(协)会的地区,可由项目所在地园林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跨地区及外省的项目,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风景园林学会或园林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报至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第十二条初评工作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初评小组由园林行业专家、省学会有关人员、当地主管部门和学(协)会有关人员3-5人组成,地域分配随机抽签决定。

第十三条初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1、审读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查阅或抽查工程的技术档案资料,特别是质量评定资料。

2、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及质量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字图象照片资料等。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凡是初评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

4、听取使用单位、当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5、初评小组内部评议,对存在的不足通过当地风景园林学

(协)会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给申报单位。

6、初评小组向学会评审委员会提出初评报告。

第十四条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终评工作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专家和学会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和统筹兼顾的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评审委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第十六条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初评小组的书面初评报告,通过审阅资料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第十七条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授予奖项的工程,在“浙江建设信息港”和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会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第五章颁奖和其他

第十八条荣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予以通报表彰并报省建设厅备案,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获奖单位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方面或年度绩效考核时应给予相应的考虑,并建议有关单位对获奖项目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授予“优秀园林工程奖”奖牌及荣誉证书,获奖信息同时在“浙江建设信息港”、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网站和《浙江园林》上发布。

第十九条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并达到“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评选要求的工程项目(综合性整体工程),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评选。

获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银奖(含)以上的项目,省风景园林学会将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择优推荐申报中国风景园

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二十条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编制当年《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图册。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一条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的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第二十二条评选费用严格执行社团管理规定。

初评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第二十三条已获奖的项目,如发现有不实的申报内容和涉及安全质量问题,省风景园林学会要组织鉴定,必要时有权作出取消获奖资格的决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鲁班奖评选方法

鲁班奖评选方法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干预评选工作。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建设工程鲁班奖的评审工作,在初始阶段就制定了严格的办法。从1987年鲁班奖诞生制定评选办法,至今已先后于1994年、1997年、1999年和2000年修订了4次。鲁班奖的评选活动一直是严格依据《评选办法》进行,鲁班奖评选活动的历史也是《评选办法》逐步完善的过程。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内承包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工程,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鲁班奖工程划分为4类,分别是: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住宅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工程规定了严格的评选条件。申报工程在达到规定规模的前提下,必须是列入各地区或部门建设计划、严格履行了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已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并按规定完成了全面验收的新建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除了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全国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是省、部范围评出的质量最优工程。工程设计不仅要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还要达到省、部范围内“先进、合理”的水平。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已形成一套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做法。评选过程分为申报、初审、复查和评审4个阶段。在申报阶段,各地方、部门协会对本地区、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工程进行筛选,按照建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将申报资料提交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初审阶段,中国建筑业协会依据《评选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对所有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列入复查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则退出评选程序。在复查阶段,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若干复查组,对列入复查计划的申报工程的实体和技术资料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征求用户意见,形成复查报告。在评审阶段,聘请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工程录像,听取复查组汇报,经综合评议和质询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报建设部审核,向全国公示后确定获奖工程。 “鲁班奖”公布后,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为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还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将其载入建筑史册。

最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智能化)资料

A.0.15苏州国际影视娱乐城智能化工程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工程参建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建设单位:苏州广播电视总台 设计单位:北京北黄自动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章):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日期:2014年8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2010-G-21地块苏州国际影视城项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地点:苏州吴中区金山路以西、竹园路以北、环山路以东 计划工期:2013-2-7 至 2013-11-30 投资金额:1550万元 二、监理工作依据: 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书;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 B50319-2000; 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10、《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GB/T15408-9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12、《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4、苏州市智能化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三、监理工作情况: 1、进场原材料报验及取样检测情况: A、本工程所有进场材料,均要求施工单位按建设程序进行了报验。首先由我监理部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厂家资质、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核,在能满足本工程需要时,组织业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材料员进行现场验收,严格核对生产规格、生产日期、品牌、数量等是否与所报资料相一致,检查进场材料的外观质量,经现场验收合格后现场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一、评标因素 投标人的评标得分由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权重为: 1.商务报价: 30% 2.设备技术性能: 55% 3.技术方案: 4% 4.供货、施工方案与组织保障措施: 4% 5.售后服务与承诺: 5% 6.投标文件质量: 2% 二、评分细则 (一)商务报价: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二)技术部分: 70分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充分审核、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独立评分,每人一份评分表,打分后在评分表上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7名及以上评委时,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1.设备技术性能:55分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技术要求、参数的得基本分20分。 2)MCU设备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8分,中等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 3)MCU设备支持720P(及以上)得2分,双主控板得1分,双电源得1分,板卡支持热插拔得1分。 4)终端设备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6分,中等的得4分,一般 的得2分。 5)高端摄像机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5分,中等的得3分,一 般的得1分。 6)录播流媒体服务器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7)液晶电视机在同类产品中性能优秀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 (一)工业建设工程; (二)交通工程; (三)水利工程; (四)通信工程; (五)市政园林工程; (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

1鲁班奖工程评选条件及要求

序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建房军工程建筑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根据建筑业发展形势,我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方法(2013年修订)》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及关于修订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7年起实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建协?2013?24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1月1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设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新)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班级工作考核与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意见征求稿) 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工作建设,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尽可能真实反映班级工作成效,增强班级考评的客观性,从而有效提高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达到以德育促智育的德育目标,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德育考核做到天天有检查,周周有公布,周周有考核,学期有总评。 三、班级工作考核内容: (一)德育: 该项共分三大项内容:常规管理(100分)、进步项和扣分项。 1、常规管理:(100分) 该项以常规检查为主,以《班级常规管理考核办法》为准考核。 2、进步项:班级排名与上期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加计5分。 3、扣分项 如出现以下情况者,按每项分值从期考核总分中予以扣分。 (1)出现有损学校名誉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违纪或安全事件的班级,量化积分中一次扣除10—20分,对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草率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或情节特别严重,学生被公安机关处理的班级,取消该班评选先进班集体资格。 (2)对学校安排的班会、上交文件材料、组织的活动等工作,不按时完成的,视情况从本学期量化积分考核中每项次扣除5分。拒不完成者,取消期考核评先资格。 (二)智育: 该项共分两项内容:成绩项(100分)及进步项。 1、成绩项:该项以期末成绩(考试科目的平均分)为考核依据,按照

班级特优人数(20分)、优秀人数(30分)、及格人数(30分)、班级平均分(20分)比例考核; (1)班级特优人数(总均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每人次计5分,上不封顶; (2)班级优秀人数(总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从多到少位次,第一名30分,第二名28分,第三名26分依次递减。 (3)班级及格人数(总均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从多到少位次,第一名30分,第二名28分,第三名26分依次递减。 (4)班级平均分:按照班级所处年级位次,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依次递减。 2、进步项:班级均分排名与上期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加计5分。若半路接班所接班级均分位于年级平均分以下,和上期均分位次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加10分。 (三)体育(50分) 该项分为两大项,即运动会体育成绩(30分)和体育活动成绩(20分)。 1、运动会体育成绩(30分)。得分按总成绩积分计算,按年级名次依次为:30分,28分,26分,24分,22分,20分,18分,16分,14分, 2、体育活动成绩(20分)。主要是指学校组织的各项小型集体体育比赛(跳绳、踢毽子、拔河比赛等、大课间活动)成绩。成绩按年级组统计,得分按名次依次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 3、两项总和即为班级学期体育积分。 (四)活动(50分) 本学期中举行的活动,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广播操比赛、队列比赛、文艺汇演等,每次都进行评比。对于全校各班均参加评比的活动得分按名次进行,依次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期终进行累加。其他情况按名次奖次得分:第一名(或一等奖)6分,

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及最佳项目奖评选办法(试行)

2015年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及最佳项目奖评选办法(试行) 一、答辩对象 各参评高校团委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最佳项目奖申报团队负责人。 二、评委构成 各高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团市委学校部各组联系人。 三、评选方式 1、全市高校10月15日前以互学互检小组为单位(分组名单见附件1),分为5个小组进行互评交流,通过陈述和答辩结合的方式推选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最佳项目奖。 2、评委根据该校(团队)5分钟自述和3分钟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所有现场评委的评分总和即为该校(团队)的最后互评得分,互评得分占60%,主办单位根据申报材料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书面评审,占40%。 3、不得为本校(团队)打分。请在评审结束后签名确认,将评分表交于团市委学校部各组联系人。 4、根据总评分由高到低评选出最佳组织奖16名、优秀组织奖16名;最佳项目奖17项。 5、会务筹备等事宜由承办高校团委负责。 四、评选细则 1、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 (1)工作机制(30%) a.争取党政支持情况,积极发动院系的举措,配备专业教师指导情况; b.专项经费支持情况; c.为实践团队提供社会实践资源情况,重点团队规划情况; d.工作体系建立情况,包括前期培训、校内遴选、过程记录、调研指导、成果总结、表彰评优等。

(2)工作开展(30%) a.按计划开展“三下乡”、“知行杯”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b.申报“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的数目,活动实际开展项目数量、学生参与数量、服务对象数量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率; c.申报“知行杯”社会实践项目的数目,活动实际开展项目数量、学生参与数量、与委办局对接的“知行杯”项目数量、与委办局合作情况; d.学科特长结合情况,项目持续开展情况,项目品牌化建设情况,社会反响情况; e.活动整体宣传情况,是否积极运用校级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积极向“上海学联”新媒体平台投稿,信息报送是否及时有效; f.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情况。 (3)工作成效(30%) a.总结材料上报情况,是否及时上交工作总结、项目成果等材料; b.校内工作总结情况,是否召开校内总结会,展示社会实践成果; c.“三下乡”及“知行杯”社会实践项目获奖情况。 (4)其他因素(30%) a.配合团市委整体工作情况,包括实践材料报送等; b.开设面向其他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专场培训会,提供“菜单式”培训课程,或组织社会实践专题工作交流会等。 2、最佳项目奖 (1)项目准备(30%) a.选题切合基层需求,反映社会现状,注重与优势专业结合; b.活动方案周密,团队成员分工明确,配备专业教师指导; c.与实践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长效机制; d.实践团队自身进行专业化培训。 (2)推进过程(30%) a.项目顺利完成,基本达到逾期目标,安全无事故; b.项目活动内容翔实、紧扣选题,有详细的活动过程记录(文字、图片、视频等),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说明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是根据建设部关于"两奖"合并的精神,以《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办法》和原《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为基础制订的。在草拟和讨论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和建筑施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地区(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鲁班奖"申报、推荐工作,避免对《评选办法》中的某些条款产生误解,提高申报推荐、评选工作质量,我们编写了"《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说?quot;,作为《评选办法》的附件,供各地区、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在"鲁班奖"申报推荐、评选工作中参照。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五章工程复查 第六章工程评审 第七章奖励 第八章纪律 第一章总则 一、"鲁班奖"是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共同设立的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耀奖,由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 二、"鲁班奖"的评选原则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应当从本地区、本部门竣工使用的工程中选拨出质量水平最高的工程,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承办者,要严格把关,将其真正符合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的工程推荐上来,保证获奖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每一年,同一地区(部门)申报的工程,质量水平应该比前一所有所提高,选评的工程更应具代表性。 三、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建设规模、施工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的状况,力求做到使申报、获奖工程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体现出一流的水平,并保证其在同类工程中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每年获奖工程数额不能过多。 四、《评选办法》规定,"鲁班奖"评选的具体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相应地,各地区、各部门的"鲁班奖"申报、评选和推荐工作,应由地区(部门)的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尚未成立协会的地区(部门),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返回顶端 第二章评选范围 一、"鲁班奖"评选的工程,是指按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 T4754-94)中E门类一"建筑业"这一行业所涵盖的全部产品。 二、"鲁班奖"评选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地方的建设计划、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未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的工程不能参加评选。 三、"鲁班奖"评选所指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依据是原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资[1978]234号文《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和原国家计委计基[1979]725

新版智能化工程验收规范-新版.pdf

一、总则 1.为统一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本工作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由昆明竞运达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新建、扩建、 改建智能化工程的验收。 3.本规范为智能化工程能用验收规范,考虑到各智能化工程的系 统配置不尽相同,验收项目可适当增减,以设计方案描述的 功能为准。 4.本规范尚在不断充实完善,本规范中未涉及系统的验收主要验 收施工质量及系统功能,并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二、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 1. 一般规定 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 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 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1.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1.3.2 系统质量的测试; 1.3.3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 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内容抽查百分数(%) 交接间、设备间、设备机柜、机架1、规格、外观 2、安装垂直、水平度; 3、各种螺丝必须紧固; 4、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 100 面板安装1、面板允许水平误差<2mm; 2、面板允许垂直误差<2mm; 3、面板距地面300mm。 5

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工程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 理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 3.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内容抽查百分比(%) 基本链路电气测试1、接线图测试。 2、测试长度。 3、基本链路衰减,信道减测试。 4、近揣串音测试。 5 通断测试线路是否为通路。100 表1 信道衰减量 频率(MH Z)3类(dB)5类(dB) 1.00 4.2 2.5 4.00 7.3 4.5 8.00 10.2 6.3 10.00 11.5 7.0 16.00 14.9 9.2 20.00 ____ 10.3 25.00 ____ 11.4 31.25 ____ 12.8 62.50 ____ 18.5 100.00 ____ 24.0

鲁班奖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 年修订)》的通知 文号:建协〔2013〕24号发布时间:2013-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及《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6月20日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鲁班奖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业协会文件 建协[2008]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引导建筑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地方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的建议,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此页无正文)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副部长、三总师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厅),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 局,本会会长、副会长 附: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

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试行) 各学部(院、系)团委: 为继续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具体落实,提升社会实践成果考核评优的科学化、正规化和透明化水平,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的优势,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彰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优秀集体,校团委拟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草案)》,现将讨论稿公布如下: 一、评分总则 华东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以下简称“优秀组织奖”)采取自愿申报制,每学年开学初,欲申报当年度“优秀组织奖”的学部(院、系)可根据校团委下发的相关评选通知,填写申请表,报校团委后根据本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优秀组织奖”满分分,评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占分,附加分占分。经打分后取前十名授予相关学部(院、系)“优秀组织奖”。 二、基础评分项目 (一)学生参与度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申报学部、院、系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参与度与覆盖面,满分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 参与学生人数 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数硕士一年级学生数 (二)项目荣誉分 在当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校内外评比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均可获得相应加分,申报学部、院系如实填写数量与奖项(同一项目取最高奖项计入)。“项目荣誉” 为了充分鼓励学部、院系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采取多种形式,设立此项指标。根据每年上海团市委发布的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学校团委将设置若干实践形式,满足一种实践形式即可获得分,该部分满分为分。 (四)材料完整性分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样本

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工程 创 鲁 班 奖 实 施 细 则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工程合同质量标准为”泰山杯, 力争鲁班奖”, 而本项目作为极具社会影响力的工程, 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及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高标准、严要求、创造精品工程”

始终作为该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贯彻实施。后续施工各工种、各专业将大面积展开, 涉及质量外观、细部构造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多, 为保证下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参建各方一致同意施工过程均以”鲁班奖”为质量控制标准; 经过各单位对创”鲁班奖”以往的经验做法, 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此创奖实施细则, 以指导、督促现场各单位施工。 一、”鲁班奖”简介 中国建筑工程质量鲁班奖, 是原中国建筑业联合会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促进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 争创国际先进水平, 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下, 于1987年设立的。鲁班奖作为全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授予创出一流工程的企业, 每年颁奖一次。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后,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是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国内承建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 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鲁班奖工程由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总公司) 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 获奖工程数额为80多个。获奖工程类别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 公共建筑工程约占获奖总数的45%; 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约占35%; 住宅工程约占12%; 市政、园林工程约占8%。 二、”鲁班奖”工程申报条件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奋勇拼搏,以及对本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项设置 第二条设置两大类共十一个奖项。 第三条第一类先进集体类设两个奖项:1、优秀部门奖1个,2、优秀班、组奖各1个。 第四条第二类先进个人类设九个奖项:1、管理精英奖1名,2、市场推广优秀奖1名,3、质量标兵奖1名,4、操作能手奖3名,5、创新奖3名:(管理创 新奖、技术创新奖、市场创新奖),6、区域市场优秀主管奖1名,7、优秀 班、组长奖各1名,8、优秀服务支持奖2名,9、建议贡献奖1名。 三、各奖项的参选对象和评选标准。 第五条1、优秀部门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独立部门。 评选标准:部门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能良好的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团结协作,并能与其它部门开展积极的合作。团队 中的员工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责任心强,取得优异的工作绩效。 第六条2、优秀班组奖,参选对象为制造部、研品部各班组。 评选标准:班组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班组中的员工团结协作、不畏辛劳,能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未出现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事故。 第七条1、管理精英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评选标准:管理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个人工作方式和行为能感染、激励下属职员,能有效的带领部门职员开展团队作业,并与其 它部门开展良好的协作,对公司的管理起到促进推动的作用。 第八条2、市场推广优秀奖,参选对象为市场拓展部、营销部、外贸部等所有市场推广人员。 评选标准:综合考核分数列第一位者。由于对市场的宣传、策划或提供的技术支持令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业绩显著提升或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推 广能力强,销售业绩优异者。 考核指标: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新客户开发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申报资料 一、原件及挡描件 1、工程立项的审批文件;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程招标及承包合同文件; 6、施工许可证; 7、建设工程全面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土地、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绿化、档案等部门出具的专项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8、工程获省优、部最高优质工程奖文件证书等。 9、省部级设计优 二、其他材料 1、申报单位信息 2、申报工程信息 3、参建单位信息 4、建设单位信息 5、设计单位信息 6、监理单位信息

7、20张工程照片 8、人员近期免冠数码身份照:企业法人代表照片、单位技术负责人照片、项目经理照片、申报联系人照片 9、上传图纸:首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正立面图、侧剖面图 10、上传技术材料,共7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工法、质量通病防治、企业自创新技术、其他技术资料。 11、证明材料: (1)已填制完成并盖好章的申报表 (2)承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承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 (4)参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参建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承建单位承包合同书; (7)参建单位承包合同书; (8)申报工程更名证明材料; (9)有关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10)第一部分的扫描件; (11)其他相关材料; 三、复查资料: 1、申报合法性资料(第一部分的原件)

2、施工资料:重点抽查(1)工程地质报告;(2)复合地基及桩基检测报告;(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4)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相关的资料;(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屋面淋水、地面蓄水试验记录及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7)沉降观测记录;(8)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9)节能保温测试记录;(10)室内环境及花岗岩放射性检测报告;玻璃幕墙有关资料等;(11)电器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12)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13)高压部分试验记录;(14)电梯层门安全测试和电梯电器安全装置检验记录;(15)电梯整机功能和电梯负荷运行试验记录;(16)自动扶梯及自动行人通道安全装置检验记录;(17)智能系统功能测试记录。(18)设备开箱检验记录;(19)管道冲洗、通水试验记录;(20)承压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21)设备单机和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等。(22)施工试验及见证检验报告;(23)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特别是结构工程验收记录等。 四、DVD录像资料(5分钟):复查时观看,复查后10内上网传输。 五、汇报材料(15分钟):复查时汇报。

智能化工程施工规范说明

智能化工程施工规范说明 1概述 十多年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已基本上形成了一个行业。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到广大建设单位、行业从业人员,均认为在现代建筑中,智能化系统技术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的现状存在着很多问题。根据本人多年来专职从事这个行业的实践和体会,本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概括起来说有五个不到位,即设计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监理不到位、检测不到位、验收不到位。五个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从目前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看,能够达到功能要求的,建设单位满意的较少。这需要广大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努力。 2设计不到位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单位主要是建筑设计院和系统集成商。无论是设计院,还是集成商,在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中均存在各自的弱点,以致由于设计问题影响到工程质量。 (1)建筑设计院专业配套,人才济济,但主要集中于建筑、结构、水、电、暖五个专业,能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人员缺少。目前从事智能化设计的人员主要是从电气专业转行而来,虽然两者有所相通,但专业之间的差异也是明显的。更何况智能化技术并非专一,有建筑设备监控、通信、计算机网络、布线、安防监控、防盗、门禁、停车库管理、公共显示、电视、广播音响、多媒体会议、机房工程等。本身又涉及到弱电系统的各子专业,要有这么广泛知识面的设计人员十分困难,而且这些人员要懂技术,还要熟悉设备产品。虽然有的设计院领导重视智能化系统设计,抽调设计人员组建专职的建筑智能化设计研究所,但要完全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也做不到,以致设计院的设计图纸及设备材料表达不到施工招标的要求,更谈不上能指导施工。如果由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兼设计智能化,则施工图质量问题更严重。 (2)系统集成商智能化系统设计人员大大多于建筑设计院,且大多对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技术比较了解,对设备产品也比较熟悉。问题在于这部分人员走出校门后未经设计培训,对建筑设计不够了解,施工图设计质量较差。而且由于建筑设计中建筑、结构、水、电、暖各专业均由设计院设计,系统集成商只搞智能化设计,与各专业配合困难。本人曾受建设单位委托,审阅过几家系统集成商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均存在较大的问题。从严格意义上说,系统集成商并非勘察设计单位。但他们取得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成为专项设计单位,也有建设口主管部门发的出图章。其实与建筑设计还有很大差距,这些企业甚至对校审也无规定,我至今未见到过系统集成商设计项目完整的校审单,在图签栏中签字的校对、审核、审定人甚至可能连图纸也未看过。系统集成商企业领导对参与施工招投标投标文件比较重视,对于设计目的也想从建设单位中取得施工标,所以对设计并不重视。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依据主要是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的投资情况、功能需求。目前国内关于智能化系统技术的规范很多,但我认为这些规范功能论述较多,做什么谈得较多,但怎么做不够具体。智能化系统设计人员手头缺少一本类似《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样一册工具书。目前国家现行智能化系统技术设计规范并非覆盖智能化技术的子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技术、一卡通技术、公共显示技术、系统集成、机房工程等均缺少相应设计规范。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建筑设计施工图必须经具有审图资格的审图公司审查,经审查合格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经审图公司审查的极少,这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一方面部分工程项目在土建施工开始后才进行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由系统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青春彩云南·动感地带杯”第六届云南高校青年学术科技节高校优秀组织奖(校园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单项奖)申报评选办法 本办法依据《"青春彩云南·动感地带杯"第六届云南高校青年学术科技节组织实施方案》制定。 一、评选方式 1、评选采取申报制,由各高校按要求向组委会进行申报。由组委会秘书处根据评选办法初步评定结果,报组委会确认。 2、评选高校优秀组织奖采取计分制,根据各项评分指标,计算最后总得分,按排名先后确定获奖单位。评选基础分为100分,总分不限。 二、评选名额 科技节设10个左右高校优秀组织奖;设若干个高校组织奖;设若干个校园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单项奖。 三、申报要求 1、高校优秀组织奖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 2、校园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单项奖根据各校实际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可由学校组委会成员单位或所属院系及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组织进行申报。 3、申报高校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须于2011年11月1日前向大

赛组委会秘书处送达申报表。过期送达或报送信息不全者不予受理。 4、高校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学校组织实施方案、组委会、评委会组成情况,系列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和具体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5、申报高校优秀组织奖的学校,须在科技节系列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相关活动材料、图片及各级各类新闻报道情况。 6、校园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单项奖的评选,由申报单位或部门根据活动进程安排,在活动开始前向组委会秘书处上报活动计划,申报于2011年11月1日截止。申报单位或部门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向组委会秘书处上报活动总结、图片及新闻报道情况。 四、计分标准 1、重视程度 (1)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校级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并及时上报省科技节组委会加20分。 (2)举办与全省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青年(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加50分。 (3)学校党政领导对活动高度重视,学校领导出席全省统一活动每人次加10分;学校组委会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出席全省统一活动每人次加5分;学校领导出席本校集中统一活动每人次加5分。 (4)学校在经费上对活动予以支持,有相应的配套经费加20分。 (5)符合竞赛宗旨,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竞赛规章、制度、奖励措施、配套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指导本校活动加40

鲁班奖申报条件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自2014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第十二条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工程或是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应是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第十四条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10%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第十五条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2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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