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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比较与借鉴

[收稿日期]2012-01-07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1YJC820075)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刘志鹏,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刘志鹏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510631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

[摘

要]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长期社区自治中形成了不同的立法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居民主导

型、日本的混合型、新加坡的行政主导型和香港地区的服务导向型模式。这些立法对社区自治的诸多领域做出了规范,其规定不尽一致,但呈现出一定的立法规律。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修改,这些域外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自治;立法[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12)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櫹03-0118-05

当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订了城市社区自治的法

律法规,在经历过一定时期的社区治理后,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居民主导型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的行政主导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型模式和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代表的服务导向型模式。探讨和比较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社区自治立法、总结其立法规律,对于当前修改《居组法》

、完善我国城市社区自治法律制度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美国的居民主导型城市

社区自治立法

早在19世纪下半叶,美国各地纷纷成立了民间慈善组织和团体,在城市的贫民区开展了安置所运动。20世纪初,美国社会学家法林顿提出了“社区发展”理念,从此开始了专业化的社区建设。二战之后,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规范城市社区自治,特别是美国联邦政府自1960年以来相继制定了几部关于城市社区发展

的法律和法规,如《住宅和社区发展法

》、《居权法案

》、《社区再投资法》、《公平住宅法案》和《国家和社区服务条例》等,这些法律规范,从宪政层面为社区自治提供制度保障,调整社区内部不同主体的各种利益关系。除联邦法律之外,美国各个州、市政府和立法机构也根据本地区社区自治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法

律和法规,即俚语所谓之“皮毛法律”

,包括《邻里噪音整治法

》、《家庭宠物限养法》、《社区泊车管制法》等,其内容相当广泛、切合社区管理实际。上世纪80年代,美国城市社区自治工作重点转向有特别需要的弱势群体,如妇女、老人、精神病患者及少数族裔等,也有一些以经济发展为重点的社区发展公司,以改善贫民区居住条件和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等。到90年代初,克林顿总统提出“再创政府

”、“复兴美国”,社区建设成为其重要手段之一。因此,美国国会通过了“授权区和事业社区”的法案,该法案重新界定了政府和社区组织的关系,力图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福利一体化发展目标。2001年,美国开始实施“信任为本的社区

自主策略”

,在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方面进一步加强了规范。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如今的美国已经形成了一

比较与借鉴

套相对成熟完备的城市社区自治法律体系。

美国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在性质上属于独立于政府之外的非营利组织,政府不在社区设立基层组织或派出机构。政府主要以立法手段对社区事务进行间接管理和干预,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来对社区内的不同利益主体包括各种利益集团、社会组织、家庭以及个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协调社区内的各种利益关系,保障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而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则完全实行自主和自治。[1]美国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产生视城市市政管理体制而不同,大多数是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但也有的是由城市辖区的区长任命,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社区委员要在本社区有一定的权威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他们可以是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但也可以是在本社区从事商务的外来人员。在美国,社区居民依法拥有选举权、表决权等各种自治权利,并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与服务,主要方式包括参加社区会议、社区听证会和竞选社区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并常常为本社区组织或机构提供无偿的志愿服务。

美国城市社区自治中存在着大量非营利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传统的社区服务机构,如慈善机构,其运转的资金来源不是依赖政府于的拨款,而是主要来源于社会捐助;二是需要得到政府在人员培训、社区服务方面资金支持的组织,三是为了满足他人和其他社区需要而建立的组织。[2]社区非营利组织是社区服务的重要载体,其服务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包括文化教育、福利救助、就业卫生、环境保护等。为了帮助非营利组织从事社区服务,政府每年为其提供一定资金支持,并对其实施一些免税政策,前提是其所获盈利必须用于社区自身的建设与发展。

美国城市社区自治的经费来源实行多元化的机制,既有政府直接拨款,也有政府以购买公共服务、提供购物券等形式提供的间接支持,此外,来自各种类型的公司、金融机构和慈善组织等的社会捐助也是重要的经费来源方式,部分城市社区自治组织还可以依法拥有自己的经营收入。

二、日本的混合型城市社区自治立法

日本的城市社区建设是从1970年代开始的,于1971至1973年在东京、大阪、名古屋先后推出84个样板社区,在1975年后,一些地方政府先后设立了社区建设委员会,其下属的自治活动课方便了与居民的直接接触。日本制定了《地方自治法》、《地方分权一览法》、《关于市、町、村合并特例的法律》等一系列关于社区自治的法律规范。除中央立法外,日本地方政府还对社区各项事务的管理制定了比较全面、完善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与制度,从大的开支项目,到向居民提供设施的收费标准,都有条例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形成了日本的城市社区自治法律体系。

日本的城市社区属于混合管理模式,政府对社区的管理较为宽松,基本上采用间接手段。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分工合作,政府较少介入社区事务,其主要职能是规划、指导和监督并提供经费支持,在日本中央政府系统中,由自治省负责社区工作,地方政府也设立“社区建设委员会”和“自治活动课”等相应机构。基层政府也为社区提供一些服务,政府指导与社区自治在社区管理的许多方面交织在一起。

日本的城市社区称作町,每个町都有町内会、町会联合会或自治会等带有自治与行政双重色彩的社区自治组织。它们的工作主要是: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困难;向居民传达政府的通知、政策等事项;组织各项体育、文化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等;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协助进行募捐、献血活动和一些统计、调查活动等。町内会或自治会具有法人资格,其成员皆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为了方便大城市的社区管理,在东京等地还设有地域中心,用来管理社区居民事务,为居民服务。依日本法律规定,地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区民对地域管理的意见;对市民活动和民间公益团体活动给予支持和援助;对地域的各项事业进行管理;在执行中对计划进行调整;为居民提供窗口服务和设施的服务,以及负责青少年健康育成有关事务的处理。地域中心的核心任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其运作经费由政府拨付,政府对地域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是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而不进行直接管理。地域中心所在区政府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以规范社区事务的执行。

各种类型的社区非营利组织也是日本城市社区自治的重要主体。1998年,日本众议院颁布了新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规定了日本“特定非营利活

比较与借鉴

动”的17个范畴,包括医疗、文化、艺术、体育、慈善与福祉等各个方面。这些社区非营利组织为居民提供了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不同渠道和多样化的利益表达载体,便利了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大大推动了日本社区服务功能的开拓和服务体系的建立。[3]它们承担了许多原属于政府所提供的管理和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负担和成本。

日本城市社区自治的经费来源以政府补贴为主,但也有大量社会捐助以及服务性收费等。日本社区居民普遍重视社区建设,全社会拥有很高的社区自治参与度,因此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非营利组织比较容易募集社会捐款。

三、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

在新加坡,政府与社区关系密切,政府往往可以直接干预社区具体事务,由政府建立专门的社区组织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区管理的行政性较强。为了规范政府的社区管理行为,新加坡法律规定了政府权力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权利的界限。

依照相关立法,新加坡建立了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政府自上而下对社区进行分级管理,职能分明,组织严密。新加坡基层组织大体分三个体系:新加坡社会发展及青年体育部下属的5个社区发展理事会作为管辖区内的行政管理机构,开展社会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社区凝聚力;新加坡建屋局下属的16个市镇理事会负责政府组屋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人民协会是新加坡社区组织的最高机构,它是新加坡基层组织的管理机构,又是新加坡政府的职能部门,它把政府的相关信息传达给居民,并向政府部门反映居民的要求。人民协会按层级下设三类组织:83个公民咨询委员会、105个居民联络所管理委员会和514个居民委员会。公民咨询委员会地位最高,负责把居民的需要和问题反映给政府,并把政府的有关活动安排和政策信息传达给居民;居民联络所管理委员会主要是组织文化、体育、教育等各种活动,以增进社区团结;居民委员会主要承担社区治安、社区的环境卫生、组织社区内的活动等任务。另外,在居民联络所下还设多个专业委员会。而和居民委员会处于同一层级的还有邻里委员会、民防委员会和种族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4]这些组织共同构成了新加坡社区组织的严密网络,其特点是组织之间分工细致,各有侧重,服务内容涵盖了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的专业管理职能到位,各类组织通过组织活动(公民咨询委员会每年组织活动1600项,130万人参与;民众联络所每年组织活动31500项,参与人数333万人次;居民委员会每年组织活动33167个参与人数390万人次)发挥巨大作用,成为新加坡社区自治的基础。[5]近年来,新加坡每年安排大量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将养老、助残等许多公益性的政府社区服务职能以项目的形式转移、授权或委托给有专业资质的非营利组织承担。这些社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充分合作,在政府资助的基础上建立了稳定的资金募集和筹措机制,在社会各个领域开展志愿服务与慈善活动,募集和设立社区关怀基金,推动贫困人士、残障人士福利等社区自治与服务项目。以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非营利机构“飞跃家庭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就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承接了政府多个租赁组屋乐龄中心服务项目,按照政府规定的辅导个案、活动次数、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要求开展工作,大约90%的经费开支由政府买单,其余资金自筹,盈余部分免税用作发展储备金。

新加坡城市社区自治的经费也主要是政府拨款,人民协会的工作经费由政府直接拨付,政府还为其他社区自治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活动提供一定经费支持。除了政府拨款外,社会捐助也是新加坡社区自治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据统计,在新加坡社区自治的硬件建设上,80%由国家财政投入,20%是无偿捐助。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服务导向型

城市社区自治立法

香港政府从事社区工作的部门较多,主要集中在民政事务局、社会福利署、事物环境卫生署、教育署和警务署等部门,均采取垂直管理形式。地区事务由民政事务局统筹,在全港18个行政区各设一个民政事务分署和一个区议会,区议会由民选区议员和委任区议员组成。民选区议员实行一人负责制,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区议会在地区事务方面担任着非常重要的咨询角色,致力于推行、筹办和赞助社区参与计

比较与借鉴

划和活动,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社区活动进行监督。香港在社区自治的过程中制定了《建筑物管理条例》、《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社团条例》、《慈善筹款活动内部财务监管指引说明》、《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的人事管理》和《受资助非政府福利机构的采购程序》等一系列法规,保证了社区自治的法制化和居民参与的规范化。香港的社区自治立法重点体现为社区服务的相关规范,法律规定的社区服务领域广、服务项目多、服务设施全,政府在人口2万以上的社区设立社区会堂,在人口超过10万的地区设立社区中心,目前全港已有38个社区中心和44个社区会堂,由民政事务局负责管理,社区的许多服务项目都在社区中心或社区会堂进行。

在社区自治的早期,香港地区社区管理的主体是香港政府,社区运行主要实行行政机制。但90年代后特别是香港回归以来,香港地区社区非营利组织和慈善组织发展迅速,至2010年,仅在香港税务局登记的慈善团体即多达7000多个,这些组织在社区自治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现在,香港社区自治组织管理体系既包括官办的行政性社区组织,如民政事务局和18个区分署;又有官民合办即政府资助、民间主办的半行政性社区组织,如社会福利署和各社区中心;还有完全民办的非行政性社区组织,如东华三院、圣雅各福群会,他们分别承担着各自的社区服务功能,政府与这些组织形成“合约关系”。[6]香港政府在社区自治中扮演政策制定、资源提供和服务监管的角色,社会福利署采取“整笔拨款”的方式,将许多社区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签订契约,交给非营利组织具体执行。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社会福利署颁布的《服务质素标准及准则》和《津贴与服务协议》向社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并且要每年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自我评定,并向社会福利署报告服务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政府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续约。社会福利署(津贴科)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评估,保证相关社区法律政策和计划的有效落实。香港的这种体制较好实现了社区自治中政府社会管理与非营利组织运作的有效对接。非政府组织提供的福利服务范围涵盖了社区的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长者日间护理服务、家务助理、家居照顾服务、护理安老院、严重弱智人士宿舍以及妇女服务等各个方面。[7]

香港通过立法保障社区自治的巨大经费投入。香港特区政府每年在社区建设方面都有较大的投入,且逐年递增。以2004-2005财政年度为例,政府拨出的社会福利经费总预算为331.66亿港元,其中264.25亿港元为部门开支,提供给非营利组织的经常资助为67.41亿港元。另外,由奖券基金拨出的非经常开支,2004-2005年度预算为11.66亿港元,比上一年度增幅12.1%。此外,在香港社区自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非营利组织经济收入构成中,一般政府资助达65%,非政府基金资助及市民捐献占14%,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占21%。如东涌社区的圣公会东涌综合服务中心和邻舍辅导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务的经费90%由社会福利署资助,而服务场地则由政府无偿或以象征性租金的方式提供。

五、域外城市社区自治法律

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从以上对美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社区自治立法状况的分析,总体上体现出一些共同规律,主要包括:

第一,立法体系健全,宪政地位高。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关于社区自治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法律位阶清楚,社区自治纳入宪政范围形成居民和政府的共识。[8]社区居民自治的宪政地位还表现在社区自治立法中更多地体现了社会自治,许多国家都赋予了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治理的权利。在自治方式上,更加体现出政府以一种宏观的、间接的手段明确社区非营利组织的自治地位,非营利组织作为中坚力量发挥着反映民意、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作用。

第二,立法注重自治组织体系的规范性,重视自治组织的作用。法律通常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起指导和监督作用,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社区自治组织自己管理社区事务,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从而以立法的形式肯定社区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有的国家还设立较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分工负责社区事务。正是因为立法保障了社区自治组织的明确而又较高的法律地位,才使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区自治体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第三,立法注重居民参与,突出对社区居民自治权

比较与借鉴

利的保障。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强,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关注较多,也常常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当涉及到重大问题时社区自治组织也会听取居民意见。特别是社区内诸多自治行为都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社区居民的自治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第四,立法注重社区服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上述国家和地区城市社区自治工作的着重点和着力点主要集中于社区服务,强调根据社会需求提供人性化、细节化、专业化的社区服务。其服务领域广,服务项目多,服务对象从幼儿、青少年、成人到长者;从残疾人士、患病人士到孤寡老人、单亲家庭、移民人士;服务领域涉及劳工、就业、教育、医疗、健康、家庭、房屋、市区重建、交通、扶贫、国际救援等;服务的类别包括家庭及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康复服务、医务社会服务、安老服务、社区发展、违法者辅导服务、社会保障、临床心理服务。

第五,立法保障自治资金的多样化来源。各国和香港社区自治立法都规定了自治经费的来源及其使用的基本原则,社区自治经费主要由财政支出,既有直接拨付,也有大量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方式的间接支付。但政府经费只占自治经费来源的一部分,政府还通过对社区采取税收优惠或税收返还等政策进行支持。法律还鼓励基金会、公司、银行、慈善机构等向社区自治组织进行社会捐助,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除了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外,一些国家的法律允许社区自治组织拥有自己的营利项目,如收取项目服务费,或者直接创收获得利润已弥补自治经费之不足。[9]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在政府与社区关系上,应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相互配合、相互协助进行社区治理,法律要明确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功能,政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活动进行支持、指导和帮助。同时,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居民自治组织要各行其责,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共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

第二,在社区居民权利保障与居民参与方面,立法应加强对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保障,明确社区居民参与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并建立健全各种参与机制,保障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和对社区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从而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

第三,在社区自治主体方面,应建立和培育多元化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结合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立法应鼓励和推动非营利组织在城市基层社会的发展,在非营利组织的成立、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更好发挥其在社区自治中的作用。

第四,在社区自治的内容方面,应强化对社区服务的规定。服务型政府最基本的体现在基层。我国社区自治立法完善过程中,应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建立社区服务的新机制。

第五,在社区自治经费上,创新社区自治经费投入机制,改善社区自治的条件。立法应保障政府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确保自治活动的基本运行。在此基础上,按照“权随责走、钱随事转”和“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等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和社会捐助为辅,加大对社区自治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力度,同时配之以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促使其在法律规则框架内充分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鑫华.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法律思考[D].河北师范大学,2010:13-14.

[2]常宝琴.我国城市社区自治法律制度研究[D].山西大学,2007:12.

[3]宋雪峰.日本社区治理及其启示[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09(3):94.

[4]张大维、陈玉华.新加坡社区里的规矩[J].域外社区,2006(8):32.

[5]陈力.新加坡和谐社会构建———新加坡社区建设与管理有感[OL].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14324583.html,/theory/article.aspx?id=3302,2012-02-12.

[6]雷南军.香港社区建设与管理培训考察报告[OL].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14324583.html,/news/News_View.asp?NewsID=4638,2012-02-12.

[7]李绍滨.借鉴香港经验试行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N].珠江环境报,2009-9-30.

[8]叶艇.试论社区自治的立法完善[D].华东政法大学,2010:26-27.

[9]李鑫华.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法律思考[D].河北师范大学,2010:17.

责任编辑高远行

国外城市规划的经验及借鉴

国外城市规划的经验及借鉴 世界上一些占领导地位的城市包括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悉尼等都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下面将这些城市在规划过程中对如何适应人口的变化、加速经济增长、促进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做出归纳总结。它们规划过程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有很多是值得我国大城市规划学习的,因此,在文章的最后论述了这些方法和经验对我国大城市的规划建设的借鉴意义。 伦敦人口现在是740多万,预计在2016年达到810万,国际移民不仅使得伦敦人口的增长速度加快,而且也使得人口的年龄结构、种族结构、家庭结构等变化也非常大。纽约的人口在2000年3月大约是它历史上的最高记录800万,比1990年最近一次人口普查增长了9.4%。纽约的人种结构差异和种族差异对比整个美国的平均水平还大些,如人种结构混血人占27%、黑种人占25%,非混血的白种人仅占35%,这个指标低于整个美国平均水平69%,虽然亚洲人和其它非混血人现在所占的比例小但因为移民原因而增长很快。东京的人口预计在2010年(大约1226万)和2015年(大约1220万)达到顶峰之后会逐步下降,然而预计在2010年以后家庭数因为家庭变小而将会持平;到2015年65岁或以上的老年人口将陡增到283万,这个数目将是1995年的2倍,达到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新加坡自从独立来人口增加了一半,2000年人口总数达到400万,然而非正式定居的居民人数增长最快,从1990年的31.1万人增长到2000年的75.4万人。悉尼的人口总数预计在2011年至2016年某个时间会增长到450万,比1998年增长12.5%,同时平均每户大小也从1971年的3.1人降至1996年的2.7人,另外城市的中心城区的衰退仍然是悉尼的一个主要问题,中心城区人口的减少,而郊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增长,在1996年占到45%。 伦敦经济增长较快,该城市的产业结构以金融贸易、旅游等第三产业为主,商业和金融服务部门和其它一些如高科技支撑的产业创造的就业占到全市三分之一,并且生产出40%的伦敦财富,这种高速增长趋势既使得伦敦中心区的办公闲置率几乎减半,同样也因为房租价格的上升导致商业成本的上升;零售业是伦敦的第二大部门,然而在80年代和90年代,地区商业中心、超市和零售仓库的发展是大量依靠城市的大规模交通发展起来的,导致了城市污染达到不可接受的地步,而且一些伦敦普通被市民排除在这些部门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和设施便利之外;旅游业也是伦敦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部门,英国最高级别的艺术品和文化产品的出口市场和许多商店和饭店都集中在此,伦敦有英国最集中的旅馆,但70%的旅馆床位都集中在伦敦的三个中心区,使中心区超负荷发展。纽约继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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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应用环境管理学治理雾霾天气 姓名张晨 学号 11080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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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海岸带综合管理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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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海岸带资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综合”是海岸带综合管理的主要精髓 所在,其“综合”的理念主要体现在不同经济部门的综合、不同级别部门的综合、不同管理内容的综合、不同管理手段的综合等等。结合到具体的空间管理上,主要表现为岸线资源开发管理在横向上的协调,以及其与陆域、海域空间要素在纵向上的关联与统一。海岸带综合管理的原则,见表5。 表5:海岸带综合管理的主要原则 内容原则要点 (1)经济水产养殖业具有发展潜力且有利于环境; 不依赖水运方式或生产流程中不需要大量用水的制造业应该选址于内 陆; 旅游业的增长应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土地利用必须选址于滨海地区的功能对其土地具有优先使用权; 改善公众到达滨海地区的可达性。 (3)环境妥善保护海域及陆地的环境敏感地区,使生态价值最大化; 降低自然灾害诱发灾害性破坏和损失的机率; 在可以采用非结构性防护措施的地方避免建造滨海防护工程,如防浪 堤; 保护滨海地区的自然景色以及周围社区的特色; 治理排入海域的城市污水,并且排污口的位置必须远离旅游区和居住 区; 完善并巩固燃油、液化气的输送及储存设施,以减少因为燃油溢出或泄 露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4)科研教育定期监测土地利用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不断恶化的环境问题; 对公众进行滨海地区环境价值的教育; 滨海及海洋科学的研究机构应该沿海岸线选址,以利于加强对滨海资源 的认识。 1.1划定专门的岸线管理区域 划定专门的岸线控制区域,明确管理对象,是对岸线地区进行综合管理的首要前提。国内外诸多地区和城市,在划定岸线控制区时,都考虑了沿岸线向海、 向陆拓展一定的区域,并尽量纳入重要的海陆资源、生态敏感区和战略性海岸发展地带,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综合性资源加以管理。在具体划定方式上,又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国外网络信息立法情况综述

国外网络信息立法情况综述关于净化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 尽管由于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原因,东西方国家在网络内容管理上存在很大差异,但都通过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使其免受网络色情、暴力等的毒害。 美国政府对网络管理的重点,就是通过立法防止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淫秽信息。2000年12月通过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规定,中小学校、公共图书馆等必须在其网络服务程序的目录上提供过滤器,确保未达17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接触到有色情内容的成人网站。此前,美国国会还制定过两部管制互联网内容的法律——《通讯净化法》和《儿童在线保护法》,以保护未成年的儿童,使他们不致被网络上污秽的言语或图片所侵害,但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分别于1997年、2004年裁定为“违宪”。 欧盟先后出台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人权尊严建议》(1998年)、《儿童色情框架决定》(2004年),要求各成员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打击儿童色情。 法国实行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从严惩处的法律原则。1986年的《新闻自由法》对网络内容的过滤进行过专门规定。《刑法典》则是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暴力、淫秽和有

损人类尊严内容侵害的主要法律依据。1998年6月17 日第98-468号《保护与消除性伤害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从严从重处罚利用网络毒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德国《多媒体法》修正了《刑法典》和《危害青少年道德的出版物传播法》等的相关条款,规定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只有在通过技术手段确保未成年人无法获得时方 可得以传播。2002年,德国政府在《广播电视和电信媒体中人格保护和少年保护国家合同》中,详细开列了十项不允许向青少年提供的有害内容。 俄罗斯2010年推出的《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信息干扰法》的修正案规定,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每天12时至18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互联网用户采取专门的“信息过滤”措施,以防止淫秽和色情网站对青少年的侵蚀。 韩国的《青少年保护法》规定:禁止17岁以下学生晚上10点以后出入网吧,门户网站和新闻类网站不得含有色情等青少年不宜接触的内容,网吧、学校、图书馆等公共上网场所应安装过滤软件,保证未成年人获取健康信息;不宜青少年浏览的网站,应注明“含有不良信息”,并有义务严格

如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如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由于清朝政府的闭关锁国和近代中国的风云乱世,直接导致我国道路状况明显滞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再加上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等客观因素,道路交通水平参差不齐,股肱交错,长期无法得到根本改善。 而道路交通所衍生出来的交通安全,既考验一个政府的治理能力,又体现了该国国民的整体素养,因此,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及安全问题。尤其随着“摸着石头过河”和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所面临的道路交通及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道路参与者的道路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道路和车辆的规格、利用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等等。据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死亡人数在10万左右,受伤人数40多万,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高居世界第一,占全国生产安全死亡人数的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灾难。种种的一切都要求我国亟待寻求突破,谋求创新以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处理好关乎国计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不可否认,我们的前辈在道路交通整治方面确实有摸索和探求,对于这些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学习。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客观、批判地意识到与具备先进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的世界强国之间的差距,对他们的管理经验和知识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某种意义上说,对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的“摸着石头过河”实际上很大程度就是对国外先进经验的不断摸索和总结。 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道路参与者的道路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造成的。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司机,还是过往行人,其中大部分人在道路上活动时常常犯了麻痹大意的忌讳,甚至带着侥幸心理。所以观念的改变和素养的提高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因此,必须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首先基于此层面,美国的经验就完全可以借鉴。美国也是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偏向行人,其重点完全置放于责任认定方面上。美国大多数的州奉行“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即便行人被撞也有可能要自食其果,因为他违反交通规定。同时美国通过改善道路状况、强制实施车辆保险配套政策、严惩醉酒驾车等措施来保障行人权益和交通安全。美国法律规定车辆必须购买保险,无保险的汽车不许上路。 其次,道路交通科学管理对道路交通参与人的意义并非简单的确认责任和处罚,还有通过宣传教育以从根本上达到提高道路交通参与人素养的目的,最终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日本,除了遵守硬性交通法规外。很多约定俗成的规矩使驾驶员形成了整体默契。在避免争抢的同时也确保了车流顺畅。日本人开车以让为主偶尔有车辆插队其他车大都会让行因为人们知道若非紧急情况不会有人插队。而在“汽车王国”德国,交通安全教育从小就被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当中,培养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德国整个交通安全教育系统的重要内容之一。据了

国外治理大气的经验汇总

国外治理大气的经验 佟贺丰 中国科技信息所战略中心副主任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国外治理大气的经验。我们介绍一些国外主要国家它们是大气污染,雾霾是一个什么样的发展历程,然后怎么治理的大气污染,对我们国家有什么启示?这是我们今天的一个主要内容。 主要来说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和大家交流一下大气污染与雾霾的背景知识,因为我们要首先了解一些概念,才知道我们下一步要讲什么。第二部分是国外治理雾霾的典型案例,我们主要是介绍国外的几个主要城市和工业区,包括伦敦他们是一种煤烟性的污染,还有美国的洛杉矶,它是一种光化学的烟雾,还有法国的巴黎,它也是不定时的发生一些污染,还有就是德国的鲁尔工业区是怎么来治理雾霾的,第三个部分是对前面两个部分做一个总结,得出来对我们国家的启示及借鉴。 一、大气污染与雾霾的背景知识 (一)什么是大气污染 第一个是关于大气污染与雾霾的背景知识。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

够的浓度,浓度达到一定的数值,达到足够的时间,不是说短暂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一般来说包含天然的污染和人为的污染这两大类。天然污染主要由于自然原因形成,包括火山爆发、森林火灾等等我们都比较清楚,像头几年欧洲航空爆发,造成很多航班都延误,造成大气的严重污染,像澳大利亚的森林火灾也造成空气质量的变差。 更为严重的是人为污染,是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造成的,人为污染又包括两类污染源,一种是固定污染源,像烟囱、工业排气管在那里固定不动的,另外还有流动污染源,主要是汽车、火车,主要是以化石燃料为能源的交通工具,因为它是一直在移动的。 人为污染源应该说是更严重的,因为来源也更为广泛,它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几类,像大气颗粒物,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PM,PM10啊,PM2.5等等,还有一氧化碳、臭氧(O3)、氮氧化合物和二氧化硫(SO2)等。这些都是人为污染源。 (二)雾和霾的背景知识 现在我们经常说的雾霾,大家都比较熟,但是雾和霾其实是两个东西,我们只是口语的时候习惯把它连接起来,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

借鉴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做法探讨

借鉴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做法探讨 作者:沈超来源:城市观察添加日期:11年01月16日 以可持续发展为本质特征的生态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依托现有城市,根据生态学原理,应用现代科学与技术等手段逐步创建,在生态文明时代形成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居新模式,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接受与大力推崇。尽管各个城市发展条件不同,发展的具体目标和路径也不一致,但发展观却是相同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概念,而是要使人类的生存质量及自然和人文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发展也绝不仅仅是为了眼前利益,还要顾及人类的长久生存。生态城市的建设为当代城市保持良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和谐以及提供宜人居住条件开拓了一条新路。 一、生态城市的理论溯源与研究成果 城市是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建设发展的以人为核心的人工生态系统,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主要场所。生态城市则是人类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长期探索过程中所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模式的一种理想形态。国外对生态城市的探索起源较早,1898年英国社会学家 E.Howard创建的“田园城市”学说,标志着近代生态城市思想的发端。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人与生物圈计划”,最早提出了生态城市这一概念。自那以后,健康城市、清洁城市、绿色城市等一系列旨在改善城市环境、解决城市生态问题的城市改造运动在西方兴起,促使生态城市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1984年前苏联城市生态学家O.Yanistky认为,生态城市是指自然、技术、人文充分融合,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最大限度发挥,居民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以保证的一种人类聚居环境。1987年国际生态城市运动的创始人、美国生态学家理查德?雷吉斯特将建设生态城市的原则从最初的简单的包括土地开发、城市交通和强调物种多样性的自然特征,发展到涉及城市社会公平、法律、技术、经济、生活方式和公众的生态意识等多方面的丰富体系。根据理查德?雷吉斯的观点,生态城市应该是三维的、一体化的复合模式,而不是平面的、随意的。同生态系统一样,城市应该是紧凑的,是为人类而设计的,而不是为汽车设计的,而且在建设生态城市中,应该大幅度减少对自然的“边缘破坏”,从而防止城市蔓延,使城市回归自然。 在我国,对于生态城市的研究与实践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一些生态专家提出生态城市是应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与技术手段而建设的社会、经济、自然可持续发展,居民满意,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并从社会生态文明度、经济生态高效度和自然生态和谐度三个方面提出了生态城市的建设指标。生态城市理论在我国城市发展建设中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山水城市、绿色城市、园林城市等成为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的常用术语,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用地结构得到重视。目前我国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生态城市是从全局和系统的角度应用生态学基本原理而建立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物质循环良好、能量流动畅通的生态系统。

美国洛杉矶港的发展经验及借鉴

美国洛杉矶港的发展经验及借鉴 【摘要】:洛杉矶港是美国通过国际贸易货物价值最大的港口,也是美国第二大的集装箱港口。美国洛杉矶从一个远离美国经济中心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太平洋经济圈中重要的世界级城市,洛杉矶港成为美国最大的集装箱港口,其迅速发展的经验值得我们进行分析和借鉴。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关键词:洛杉矶、经济、经验、航线及吞吐量 (一)、洛杉矶港口地理位置分析 从地理位置上看,洛杉矶港(Los Angeles )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南部, 濒临太平洋的圣佩德罗湾,在洛杉矶城市南部大约20 英里处,是美国第二大集装箱港口。它是北美大陆桥的桥头堡之一,是横贯美国东西向的主要干线圣菲铁路的西部桥头堡,东部大西洋岸的桥头堡为费城,另一条铁路干线是南太平洋铁路,从洛杉矾开始经过新奥尔良港向来延伸直至大西洋岸的杰克逊维尔港。迄今为止,洛杉矶港区土地总面积大约7,500 英亩( 1 英亩= 4,046.87 平方米),码头线总长43 英里( 1 英里= 1,609 公尺) 。 从水文方面来看,洛杉矶港口入口处水深平均低潮时十二米。外区由两条分别为三千三百五十三米和三千六百五十七米的防波堤保护,主要航道宽三百零五米。港岸线长四十五公里,全港有深水码头一百二十二个,水深八米至十四米,一般在十一米左右,可停靠载重量十五万吨的海轮。 从气候上看,该港属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盛行西风。月平均气温为13.7℃,月平均气湿为21℃。全年平均降雨量约800mm,全年气候适宜,降水量丰富。 此外,从洛杉矶这个城市发展的情况来看,洛杉矾是美国西海岸的最大工业城市,著名的工业为飞机制造业和石油工业。美国两大飞机制造公司之一的洛克希德公司是美国飞机和导弹制造业的垄断组织,就位于市区北部。加利福尼亚油田就在洛杉肌附近,此外,还有汽车制造业、电子仪器、化学、钢铁、及印刷等都占主要地位。西北部的好莱坞是美国电影业的中心,东部的迪斯尼游乐中心都是举世闻名的。港口距机场约30km,有定期航班飞往世界各地。 (二)、洛杉矶港口的航线、靠港船舶及吞吐量 1、洛杉矶港口的航线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洛杉矶港开通了至日本、韩国、台湾、中国、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拉

国外储备立法

1、美国储备立法情况 美国于1946年通过了《战略物资储备法》,该法具体规定了战略性物资原料的购买、储备和使用等。其后,于1950年通过了《国防生产法》,于1954年通过了《农产品贸易扩大资助法》,于1956年通过了《农业法》均进一步用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各类战略物资的储备工作。70年代后,面对国际战略形势的深刻变化,特别是为应对中东石油危机,美国进一步出台了《能源政策和储备法》、《国防工业储备法》、《重要战略材料储备法》和《战略物资储备条例》等法律,进一步完善了美国国家物资储备法律体系。 美国国家物资储备立法的目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军事战略物资储备。根据美国1979年的《重要战略材料储备法》规定,战略物资的储备量必须满足三年战争消耗的需要,这些物资储存于113个仓库或基地,总重量达4000多万吨。二是以法律形式保障重要经济物资储备。美国工业体系庞大完整,对各类原材料需求巨大,且市场对价格反应敏感,为确保经济安全和平稳运行必须建立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经济物资储备。《重要战略材料储备法》规定的储备物资共计62类93个品种,其中工业和矿产品80种,农业和畜产品13种。《能源政策和储备法》建立了美国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有数据显示,目前美国的石油战略储备超过7亿桶。 2、欧盟国家储备立法情况 欧盟国家根据自身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需要也建立了相应的国家储备相关法律。如德国制定了《能源经济法》、《石油储藏法》,保

证国家在私营能源供应企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能够实现战略能源安全。法国于1992年制定的《石油供应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战略储备的成品油量为前一年总销售量的27%,海外省、海外领地和地方行政区域战略储备量为前一年总销售量的20%。瑞典根据自身国家国土面积较小,矿物和能源供给对海外市场依赖度大的特点,以法律形式强化了对矿物资源和能源的储备要求。其法律规定全国储备的钴、铬、锰等稀有金属,要保证国家两个月的正常生产需求,石油要保证三个月的正常使用需求。

借鉴国外经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借鉴国外经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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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经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内容提要:纳税服务是现代税务管理工作的基础,近些年来新公共管理理论给税务系统改革带来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方法,并在税收管理实践中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及美国纳税服务绩效评估实践的介绍,重点阐述了改进我国纳税服务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纳税服务新公共管理理论绩效评估对策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后,全国税务系统本着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努力为纳税人、为社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逐步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不断努 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全力营造公平公开、方便高效的纳税环境,充分发挥税收的服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但是,纳税服务实践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缺乏规范性和有效的制度保证,纳税服务总体水平较低。 一、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必要性 (一)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把自觉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牢固地树立起来,还没有从“重执法、轻服务”的税收观念中转变过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有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 (二)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机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纳税服务已经不仅仅是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而是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纳税人作为权利、义务的统一体,法律意识特别是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不仅自觉履行义务,而且要求享受权利,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高质量的特征。许多地方强调服务往往局限于形式和口头上,追求服务设施的规模而忽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服务方式陈旧、内容单一和缺乏新意。税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有效满足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国际税收管理模式发展的客观趋势 近年来,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已是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现代税收管理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这个趋势与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分不开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之一是,强调公共服务中顾客导向的观念,建立顾客导向型政府,以公民为顾客,并强调顾客的价值,政府为服务组织,向公民提供最佳服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给西方乃至世界各国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促使传统的官僚模式向以市场与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转变。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及美国纳税服务绩效评估实践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伴随着经济上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和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公共行政管理改革运动。这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营部门管理经验提升政府绩效的改革运动,被理论界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提出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企业家政府”,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

国外生态城市成功经验及我国借鉴

国外生态城市成功经验及我国借鉴 一、国外生态城市建设成功经验 1明确而具体、现实的目标 如丹麦生态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环境目标是:试验区内水的消费量减少10%、电消费量减少10%、回收家庭垃圾减少城区垃圾生产、通过建立60个堆肥容器回收10%的有机垃圾制作堆肥、回收40%的建筑材料。这样的目标清晰明确,利于公众的理解和积极参与,也便于利用职能部门主动组织规划建设,保障了生态城市建设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2具体的项目 譬如,被誉为全球“生态城市”建设样板的美国加州伯克利,它的实践是建立在一系列具体的行动项目之上,如建设慢行车道、恢复废弃河道、沿街种植果树、建造利用太阳能的绿色居所、通过能源利用条例来改善能源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公交线路、提倡以步代车、推迟并尽力阻止快车道的建设、召开有关各方参加的城市建设会议,等等。这些项目在有些人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正是微不足道的行动使生态城市建设得以扎实有效地进行。 3广泛的群众参与 如哈利法克斯生态城创立了“社区驱动”的一切程序。“社区驱动”是开发由社区控制,社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全过程都由社区居民参与,是一种社区自助性开发方式。社区开发的管理机构—管理组,是通过邀请个人和重要组织的代表加入而组建的。 又如德国生态城市Erlangen城在建设中,努力与市民一起进行规划,有意与一些行动小组,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小组合作,并使他们在一些具体项目中作为合作伙伴,同时又使他们保持自由,并可以抨击当局的某些决策。 4突出的重点领域 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其问题指向性,它往往不试图在城市中全面铺开地进行生态城市建设,而是面向问题、抓住重点、逐步推进,针对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如交通拥挤、地面硬化、垃圾污染等问题,集中力量促使一两个问题的解决,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积累经验、培养人才、教育公众、树立形象、凝聚人心,逐渐扩展到对其它问题的解决。比如巴西的库里蒂巴建设重点在于城市交通和垃圾资源化,日本有些城市的建设重点在于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而欧洲的一些城市则重点考虑生态社区,美国在建设生态城市的初期,主要是建造一些生态核心场地项目,即这些场地的建筑物均由节能、节水技术建造,后来逐步扩大到水的循环使用、雨水的保持、太阳能供热、城市工业使用再生能源等。 德国南部著名的生态城市弗莱堡,一开始就将生态城市建设重点放在硬化地面的透水改造、屋顶绿化、河道自然景观的恢复上。首先,对城市所有的硬化地面(公路除外)进行彻底拆除,代之以多种形式的透水地面(包括透水砖地、卵石地、孔型砖地、碎石地、有机质屑地等)。这一项改造,给弗莱堡的环境带来了多方面的改善。其次,弗莱堡城市的居民通过庭院自助绿化、墙面立体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让天然植被回归城市等方法,有效地帮助自己居住的这个太阳辐射强的城市减少了热岛效应,使其卫生状况、环境质量和居住舒适度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第三,弗莱堡城中的河道以模拟自然河床、保持河与岸的自然过渡结构、,而且维护费用少。 5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保障体系

外国政府如何治理黑社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14324583.html, 外国政府如何治理黑社会 作者:许身健 来源:《人民论坛》2010年第16期 很多人了解黑社会是从电影开始。小时候,几部涉及黑社会的外国电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中有《警察局长的自白》、《螃蟹》等,电影中的黑帮勾结政客,不但攫取超额商业利润,而且在背后操纵政局,宛如影子政府。港台的黑社会枪战片也曾风靡一时,当时,一边看着刘德华、周润发们在江湖打打杀杀,一边在心中敬佩黑社会的江湖义气,想象的香港一定是个黑社会横行,四处枪声的世界。现在看,这些印象纯属误会。香港现如今已经号称“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黑社会已经越来越无足轻重,越来越边缘,已经失去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威风。西方国 家的黑社会也纷纷走入穷途末路,美国著名的《生活》杂志报道称“美国黑帮濒临死亡”。在西方黑社会的输出基地意大利,黑社会也风光不再,逐渐走入死胡同。 我国“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呈现出令人担忧的新趋势”,黑社会沉渣泛起。各级政府对于铲除黑恶势力应该不遗余力。打击、铲除黑社会,应该吸取国外的相关经验。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值得参考: 首先,对于呈现有组织犯罪、实施团伙暴力的黑社会组织,实施严厉的打击措施,坚持打黑不懈。据报道,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美国共有25个家族式黑帮势力,其中5个在纽约,其它黑帮组织分布在新英格兰、底特律、芝加哥、新奥尔良、丹佛、克里夫兰等城市,黑帮势力较为 猖獗,之后,美国政府加强扫黑,一个个原本长袖善舞的黑帮组织开始消亡,最后纽约甘比诺家族的约翰·戈蒂成为硕果仅存的黑帮老大,但是,他的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不断接到政府的的起诉,难逃家族衰亡的命运。在意大利,黑手党面临着力度越来越大的打击。1992年,意大利议会通过了《反黑手党法案》,成立反黑手党调查局,对黑手党发起了扫黑风暴,将黑社会头子逮捕法办。同年,1300多名黑社会首要分子被逮捕。1993年,西西里最大黑帮组织“我们的事业”头目萨尔瓦托雷·里纳被捕,该组织群龙无首、树倒猢狲散,难逃覆灭的命运。 其次,加强社会管理,用法律规制黑社会,使其在法律的框架下存在,失去进一步扩展的空间。在西方社会,公民有结社自由,国家无法做到彻底取缔黑社会。但是,国家并非对黑社会置若罔闻,任其自生自灭,相反,而是通过社团登记、限制其活动范围的方式来规制黑社会的活动。比如,在日本,议会通过《暴力团对策法》,对黑社会组织的成立以及活动范围有着严格规定,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进行治理。体现了一种社会治理术的高明。在某些发展中国家,黑社会越来越猖獗,与这些社会法治水平低,对黑社会组织缺少法治的规制有关。 第三,治理地下经济、黑色经济,使黑社会在经济上失血。任何组织的生存以及发展,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及经济实力,黑社会也概莫能外。黑社会具有浓厚的赢利性,其经济来源多为地下经济和黑色经济,具体而言,这些经济来源多为黄赌毒及高利贷。这些经济形态是各国政府所不容的,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着畸形的社会需要,这就给黑社会组织提供了营利的机会及空间。上述地下经济及黑色经济是各国政府不遗余力进行治理的心腹大患。当然,治理难度也是不言而

第三章 国外绿色港口发展概况及借鉴

第三章国外绿色港口发展概况及借鉴 随着当今世界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的不断加深,各国政府以及港口当局也日益意识到港口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不可分离性,把港口规划、生产经营与周围自然环境的保护、美化放在同等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一些发达国家的港口率先行动起来,在推行港口环保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3.1国外绿色港口实践 (1)美国长滩港、纽约新泽西港 在港口环境日益恶劣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制定《环境保护法》、《资源利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各个港口大力建设绿色港口。纽约新泽西港制定港口环境管理体系及日常营运的监控措施[1],实施码头装卸设备电气化、船舶减速靠港减泊位费以及航道疏浚淤泥分析处理等措施,并且拓建铁路集疏运系统以及港口物流系统,以降低由于集疏运拥堵带来的空气污染,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作为“绿色港口”的倡导者之一的长滩港,还提出了“绿色港口方针”以改善空气和水体质量,恢复港区栖息的野生生物,净化土壤和海底沉淀物,提出船舶靠泊时接入电缆供电,更换使用液化天然气的卡车的措施,并且大力培养新型环保卡车操作及维修人员[2]。 (2)澳大利亚港口 澳大利亚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联邦政府下设的环境保护管理局,负责制定各种环境保护条例和法令,防止在建设港口和港口生产运作中发生破坏、污染水域、陆域环境、空气以及威胁水生物生存的情况,在港口开发建设中,政府重视港口规划与港口所在城市规划的协调一致,并且注重港口环境的规划。澳大利亚海上安全局注重与周边国家合作,共同指定环保措施;积极进行宣传,防止海洋污染;参加签署防止海洋污染法,承诺处理本区域内的船舶废水,防止船舶油的泄漏,保护经济区的海洋环境;与船公司协商在区域内的环境保护问题。 (3)英国港口 在交通环境部下属的海洋污染控制中心的监督下,英国各港口对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成立自己的环保队伍和船舶,采用先进的环保防治技术,如“干湿”除尘法防止港口作业粉尘,以及码头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系统,并成立环境污染监测控制中心,负责港口环境监测、管理及海上应急计划。并且各码头每年要向港务管理局提供环保及应急计划,提出具体目标、措施和实施办法,各级有明确的责任和监督措施。此外,港口还十分重视环境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 (4)日本港口 日本十分重视港口和海域的环境保护,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如《预防海洋船舶油污染法》、《海上灾害法》,并修订《港口法》有关港口环保设施的规定加大环保力度。在大力发展环保工程过程中,提出建立港口开发与沿海环境和谐、高质量、环境宜人的生态港口。日本港口在保护港区生态平衡、建设绿色港口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3.2国外绿色港口实践的经验分析 (1)港口规划中融入环境保护理念,重视环境规划 任何一个港口建设都是从规划开始的,在港口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可以保持港口建设与环境的协调性,更合理地使用水域、岸线、土地等资源,使港口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适应环境保护两方面的要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如日本在围海造陆进行港口建设的同时对海域环境进行建设,包括规划时对海上公园、野鸟栖息地、公众通道、等空间进行统一规划,以保护港口原有生态环境。 (2)港口运营中注重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 港口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产生环境污染,造成资源浪费,国外很多港口运营中注重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如纽约新泽西港从港区运营、船舶监控、环境监测等三方面为建设绿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说明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说明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说明 (一)欧盟 在全球性电子商务的发展浪潮中,美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欧盟国家则紧随其后。长沙欧柏泰克小编报道:欧盟国家意识到在信息社会中电子商务将提供重要的就业机会,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投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欧盟一直致力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欧洲议会于 1999 年 12 月 13 日通过了《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于2000 年 5 月 4 日又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 这两部法律文件协调并规范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内容,构成了欧盟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和基础。其中《电子商务指令》更是全面规范了关于开放电子商务的市场、电子交易、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等关键问题。欧盟成员国已在自 2000 年 5 月起的 18 个月内,《电子商务指令》将制订成为本国法律。欧盟的“指令” 与一般的国家法律不完全相同,它们具有地区性国际条约的性质。 从全球电子商务立法的角度来看,欧盟的电子商务立法无论在立法思想上、立法内容上、还是立法技术上都是非常先进的。《欧盟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编号 1999/93/CE)主要用于指导和协

调欧盟各国的电子签名立法。 其中较具特色的有: 1. 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的国际协调。 该《指令》明确规定“成员国不得为证书服务规定任何事先授权” ,规定了认证服务管理的客观透明、适当和非歧视的原则。 在一定条件下,“成员国应保证第三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和欧盟内其他认证机构办法的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这样基本上确保国际间认证服务互认,为电子商务的国际化铺就通途。 2. 有关数据保护的规定。在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中,认证机构不仅在电子签名、身份认证,而且在数据保护或隐私权保护这一促进和稳定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上起到重要作用。该《指令》从这个宗旨出发,弥补了以前大部分电子商务立法的不足。 3. 该《指令》附件中对合格证书、签发合格证书的认证服务提供人、可靠签名生成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全面、细致地规范了认证服务的几个关键环节。 (二)新加坡 新加坡是发展电子商务较早、较快的国家。在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于 1996 年颁布《电子商务示范法》之后,新加坡即开始了相

国内外经验借鉴

国内外经验借鉴 国外经验浅谈 1我们国家的蔬菜直销还属于试行阶段,在此,我认为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来规范农产品市场行为,制定法律法规。 目前中国农产品市场管理法<<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于1994年12月颁布,但仍然不能有效全面协调和规范各种市场行为,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保证蔬菜流通渠道的畅通,这样才可让市民吃上新鲜蔬菜。2管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欧美国家的蔬菜配送特点是蔬菜品种单一且大量,我们企业不妨将每种蔬菜以规定专职的人员来配送。 3蔬菜配送渠道的一体化以及尖端化 其实日本蔬菜配送是复杂的,带来产品流通的高成本是我们要吸取的教训,而美国蔬菜配送的直接化则是对我们有益的启示。我们为什么要学习美国,因为中国农业既有与美国类似便于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的生产条件,也具有日本人口众多的特点,在蔬菜营销渠道选择上,还要根据国情慎重选择。 4.北美模式 北美模式的直销体系很发达,农产品销售均以直销为主。如美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特点是,粮食类期货市场发达。其农产品流通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①产地市场集中;②销地批发市场分布在大城市;③流通渠道短、环节少、效率高;④服务机构齐全;⑤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并举,市场交易以对手交易为主。 5.欧美发达国家在包装、运输和装卸等环节,推行和国际接轨的关于物流设施、物流工具的标准。 托盘、货架、装卸机具、条形码等,不断改进物流技术,以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重点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相关农产品质量标准,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安全食用指标、鲜度指标等,并对产地进行大气环境测试、土壤成分测试、水资源测试,控制农药使用,以加速农产品流通。 国内经验剖析 1.乌鲁木齐:“社区蔬菜直销店在摸索中完善,2011年力争覆盖每个社区” 首府便民蔬菜直销店刚刚起步,没有经验可借鉴,经营方式、运作模式等都是在摸索中逐渐形成,并在不断完善。 以天山区为例,在最初的试验阶段,店名并不叫“社区蔬菜副食品便民直销店”。 “最初我们称之为社区便民综合服务站,综合服务站有三个功能,一是销售平价的蔬菜和副食品,二是接受社区居民咨询,三是提供社区志愿者服务。”天山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说,去年天山区首批营业的4家店,就是按照综合服务站的功能建立的。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六项措施实施后,天山区新建了51家社区蔬菜副食品便民直销店,大部分直销店只保留了销售平价蔬菜和副食品的功能,没有兼顾其他功能。 水磨沟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说,就目前社区蔬菜副食品便民直销店的运营情况和居民实际需求来看,今后将减少日用品的销售。“因为日用品不能保证实现低价销售,因此直销店的销售重点还是蔬菜、粮油、副食品,以吃的为主。 高新区(新市区)计划今年共建成96家标准化社区蔬菜副食品便民直销店。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说,蔬菜便民直销店在半年多的运行中,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菜价不统一、经营不合理等,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约束和处罚。 以前已经出现过的问题,新建的蔬菜便民直销店肯定会避免,但也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唯有不断解决,才能推动这项惠民政策的贯彻和实施。” 根据上述案例,新疆乌鲁木齐市在直销蔬菜进社区的前提下,还推出了其他两个功能:接受社区居民咨询,提供社区志愿者服务。这两点是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的。 2.西安:社区“小菜店” 调节大市场农民合作社直供蔬菜

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

发达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历程与启示 摘要:最近几个月,雾霾天气持续袭击了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包括北京在内的一线城市都经历了重度雾霾,引起检测PM2.5的仪器“爆表”,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的健康问题,激起了民众对大气污染的关注和对环境污染换来GDP增长模式的不满。因此,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显得刻不容缓。其实,我们现在所经历的环境污染问题,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发达国家采取的种种措施来防治大气污染,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中国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说,国内外大气污染防治历程表明,解决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欧美等发达国家耗费了30—50年时间才基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我们要正确对待当前的大气污染形势,充分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同时,“必须有所作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转变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做到经济“绿色化”、“循环化”,我们才能有理由坚信不久的将来,持续朗朗天,碧空白云,不是我们远去的回忆。 关键字:大气污染法律规范治理污染发展模式 正文: 一:认识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的定义 在清洁的大气中,微量气体的组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一定范围的大气中,出现了原来没有的微量物质,其数量和持续时间,都有可能对人、动物、植物及物品、材料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当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做大气

污染。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尤其是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燃烧、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随着人类经济活动和生产的迅速发展,在大量消耗能源的同时,同时也将大量的废气、烟尘物质排入大气,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的质量,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和工业区域。所谓干洁空气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的大气(由混合气体、水气和杂质组成)除去水气和杂质的空气,其主要成分是氮气,占78.09%;氧气,占20.94%;氩,占0.93%;其它各种含量不到0.1%的微量气体(如氖、氦、二氧化碳、氪)。 大气污染的原因 气体污染物在大气中平均停留时间少至几分钟,多至几十年、百余年。大气污染物一般分为两类:一级(原生)污染物,即由污染源直接排入大气的;二级(次生)污染物,是由一级污染物在大气中进行热或光化学反应后的产物。后者往往危害性更大。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人类生活及生产活动,大气的人为污染源主要有三种。 (1) 生活污染源人们由于烧饭、取暖、沐浴等生活上的需要,如炉灶、锅炉等燃烧化石燃料,而向大气排放的煤烟和SO2等,具有量大、分布广、排放高度低等特点,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2) 工业污染源包括火力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化工厂等耗能较多企业燃料燃烧排放的污染物,各生产过程中的排气(如炼焦厂向大气排放H2S、酚、苯、烃类等有毒物质;各类化工厂向大气排放具有刺激性、腐蚀性、异味性或恶臭的有机和无机气体;化纤厂排放的H2S、NH3、CS2、甲醇、丙酮等)以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种矿物和金属粉尘。 (3) 交通运输污染源由飞机、船舶、汽车等交通工具(移动源)排放的尾气。在一些发达国家,汽车排放气己构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二:发达国家经历过的大气污染 人类真正认识大气污染是在十八世纪中叶产业革命之后。蒸汽机的发明与广泛使用,使社会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在人类历史上产生了一次伟大的技术革命。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煤和石油逐渐上升为主要能源,燃料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也随之日益加剧,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接连发生。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曾详细地描述了当时英国工业发源地曼彻斯特市的污染状况,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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