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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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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

目录

简介

构成因素

我国税种

简介

构成因素

我国税种

简介

即税收的种类,指征的什么税。“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19多种。

构成因素

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等。每个税种一般都制定一个实体法,规定其具体的税制要素,由征收双方遵照执行。如现行税收制度中,对增值税颁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纳税义务人

1、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2、外资企业不交;

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率

(查补三税的同时补、罚,但计税依据不包括三税的罚款和滞纳金)

1、市区 7%

2、县镇 5%

3、其他 1%

(记)

另:

1、代扣代缴以受托方税率为准;

2、无固定场所,在经营地缴。

1、免、减三税的同时也免、减城建税

2、三税退库,同时退库

3、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

4、三峡工程建设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新增)一、纳税环节:同三税(限于内资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应纳“三税”的环节,不包括出口环节和进口环节)

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在代扣代收地;

2、油井所在地;

3、管道局所在地;

4、经营地

2 教育费附加(价内税所得税前可扣) 1、 3%(记)

2、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减半征收

1、免、减三税的同时免、减

2、三税退库,同时退库

3、机关服务中心为内部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同三税(限于内资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应纳“三税”的环节,不包括出口环节和进口环节)

我国税种

关税

(不执行税收征管法)

一、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运保费

1、需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有关的,应由买方负担的特许权费;

(5)买方以免费或者低于成本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价款和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中获得的收益。 1进口关税税率:(1)种类:自2002.1.1起,进口关税分最惠国税率、特惠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2)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为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录像机、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滑准税(特殊的从价税)(新闻纸)

2出口税率:一栏税率20%~40%(20种商品)

3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中、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4 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按申报之日税率;(2)到达前先行申报,申报进境之日税率;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法定减免:

1、一票50元以下的货物,免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的必需品,免税

5、暂时进出境,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免税

6、为境外加工而进口的料件,按实际加工出口量,免税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进口关税,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经海关审查属实,免征出口关税,已征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因品种或规格原因可退)

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减免进口关税:

①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②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③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的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10、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有残损或质量问题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国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照章征税

11、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规定减免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6个月(其他税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税种应纳税额计算税率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3 关税

如能与该货物的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

(1)厂房等作固定资产核算的货物进口后的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保费及其他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变动)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加工费+料件费+运保费;

3、暂时进境的,6个月免税,之后按一般进口货物;

4、租赁方式:租金;留购价格;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按一般进口货物;

5、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留购价格;

6、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的已使用时间(月)÷(监管年限×12)];

7、其他: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方式进品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定。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成交价÷(1+出口关税税率)

(成交价中单独列明的佣金应当扣除)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以一般陆、海、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运费应计算至运抵境内的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按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付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可按运输行业的运费率(额)算运费,按“货价+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①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②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等

3、出口货物:售价中含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扣除。(3)补退税,原申报进出口日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原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变动);②保税性质转内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时进口转正式,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按每次申报日税率(变动);⑤溢卸、误卸需征,按原,无法查明,按补税当天税率;⑥工作差错,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之日税率;⑧走私补税,按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超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三关税退还

如遇到以下情况,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因海关误,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1、非纳税人责任的,补征期自放行之日起1年内;

2、是纳税人责任的,海关在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可以追征,并按日加收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关税纳税争议

可申请复议,但应先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海关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税目、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资源税

(价内税,所得税前可扣)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

1、一次性征收;

2、无论是自用还是销售均征;

3、对外资也征;

4、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暂不征收;

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一、税目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原煤征,洗煤、选煤和其他煤不征;

4、其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注:天然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增值税税率为13%,其他的增值税率为17%,)

另:1、伴采的,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2、独立矿山和联合企业收购的,按本单位税额标准计算;其他单位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标准计算

二、课税数量

1、初级产品的销售、自用(非生产用)(新增)数量(非生产用指用作单位能源,生产用按加工后的数量÷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

2、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征税,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3、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额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在开采与生产过程中,因意外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酌情减免;

3、自2002年4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

4、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的基础上减征30%,按规定税额的70%征收;

5、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6 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盐暂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暂按每吨2元征收。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同增值税:

1、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2、预收货款,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其他方式,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自产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

5、代扣代缴税款,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应税产品的开采或生产所在地,收购地。测试

土地增值税

(价内税,所得税前可扣)

一、纳税义务人:

所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及标准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国家所有;

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

3、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转让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存量房地产转让。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记忆)

级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税率(%)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0

2 超过50%-100%的部分 405

3 超过100%-200%的部分 50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35

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1)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2)确定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3)确定增值率=(2)÷(1),找税率

(4)计算税额

1、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

2、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

3、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5年的,免征;3年≤居住<5年的,减半征收;居住<3年的,征税。

(变动,删除两项)

一、纳税申报时间:纳税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7日内。

二、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一)纳税人是法人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一致时,原管辖税务机关;不一致时,房地产坐落地。

(二)纳税人是自然人的,房地产坐落地与住所所在地一致时,住所所在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土地增值税

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出售征。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2继承、赠予继承不征。赠与中公益性、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其余征。

3出租不征。

4房地产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以房地产抵债的,征。

5房地产:)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个人之间互换住房免征。

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

7合作建房自用,免征;建成后转让,征

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9代建房不征(无权属转移)

10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收入)

扣除项目的确定

1、对于新建房可扣除(房地产企业五项,非房地产企业四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及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据实扣除;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其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注:利息不高于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银行的加息和罚息不能扣除。扣除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是其他企业,还包括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1)+(2)]×20% 加扣

2、销售存量房地产,即销售旧房可扣除(三项)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三税一费)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

纳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

(计入管理费用,所得税前可扣)

一、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所有权人不在或产权未定的,实际使用人;

(3)共有的,共有各方。(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二、征税范围:除农村土地外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实际占用面积:测定面积,土地使用证上确定的面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面积。定额税率(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土地,免征;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照征。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其他。

(1)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

(2)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二、下列土地由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6、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变动)

一、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房,交付使用次月起;

2、购置存量房,办理手续,签发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自交付房产之次月起;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其建造的商品房,在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5、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

6、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三、纳税地点:

土地所在地

一、国家统一规定免缴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地,免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免征(生产经营除外);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等公共用地,免征;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除外);

6、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5年至10年;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和妇幼保

房产税

(计入管理费用,所得税前可扣)

一、纳税义务人: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记)税额计算公式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免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免征(生产经营除外);

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5、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原不用于生产经营)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

从价计征房产计税余值 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房屋租金 12%

个人4%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房产。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独立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

三、征税范围: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共担经营风险的,由联营企业按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由投资人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空调设备价值计入房产原值的,应并入房产税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旧房安空调一般作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二、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年租金,注意时间) 6、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房停止使用后,免征;

(2)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大修期间免征,由企业在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变动);

(3)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施工结束后,转让的,应从基建单位接受之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非营得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5)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车船使用税

(计入管理费用,所得税前可扣)

一、纳税义务人: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租赁双方协商,未定,使用人;短租仍为所有人。(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人员不征)

二、征税范围: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一、计税依据:以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依据,从量计征。计量标准包括:车-辆;载货汽车、机动船-净吨位;非机动船-载重吨位。

二、税率:

1、对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⑴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者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按1吨;

⑵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

⑶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按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5折计征;

一、法定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2、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

3、特定车船。如消防车、洒水车、垃圾车船(用于公用事业)

4、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中国远洋轮要缴)。

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

1、在企业内部行驶、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公路的车辆。

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

3、残疾人专用的车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纳税义务;

2、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纳税义务;

3、已上报全年停运或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纳税义务。

税种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⑷对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2、对船舶实行分类分级、全国统一的固定税率:

⑴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免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按1吨算(1马力折合净吨位1/2);

⑵载重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以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征。

3、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能明确划分,免税;划分不清,照征。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注意:1、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的,免;不能的,征。

2、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不使用,不征。

二、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三、纳税地点:纳税人所在地。

实行源泉控制,对外省、市来的车辆,不查补税款。

印花税

(计入管理费用,所得税前可扣)类别税目纳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记)纳税人以下项目免税: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特殊货运合同,如军事物资运输凭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凭证和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凭证,免税。

9、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的征免规定:(04年新增,未考)

1、资金账簿

(1)凡是未贴花部分或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债转股增新资金按规定贴花;

(3)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其他科目记载的资金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各类应税合同仅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3、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购销合同供应、预、采购、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全额)易货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0.3‰ 立合同人(合同双方都交)加工承揽合同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全额)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凡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分别按加工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其中辅料也按购销合同计;2委托方提供主料或原料,以辅料与加工费合计数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收取的费用(全额)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金额(全额)转包或分包,按新的分包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再计算应纳税额0.3‰ 税种纳税人及征税范围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

印花税类别税目纳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人计税依据的特

殊规定:

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贴两次)4应税合同在签订时即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同的,未修改合同,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一、纳税方法:

1、自行贴花。(必须注销或画销)适用于应税凭证较少或贴花次数较少的纳税人。

2、汇贴或汇缴。适用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一份凭证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填写完税证或缴款书。对

同一类凭证需频繁贴花,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缴方式,汇缴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汇缴方式,需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变动)

3、委托代征。

二、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

三、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四、征收管理:(新增)应税凭证按规定保存十年。对印花税的纳税人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P236

四、违章处罚:(唯一自带罚则的)

1、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或已粘贴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未画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变动)。

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5财产租赁合同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租赁金额(全额)按租赁期内所有租金合计数作为计税依据,不足1元按1元贴花。1‰ 立合同人(合同双方都交),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货物运输合同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余额)0.5‰

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全额)1‰

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借款金额(本金)

(1)凡一项业务既签合同又开借据,按合同金额贴花;只开借据的,按借据贴花。

(2)周转性借款合同只在签订时按最高额贴花一次。

(3)抵押贷款合同按借款贴;无力偿还转移抵押财产时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4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总额计税0.05‰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1‰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 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 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国境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 .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收购价款×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为支付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10%20%1+10%),税率为;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价外补贴。烟叶税和消费税 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3船舶征 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 . 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了该税种,这意味着,从2013年起,我国现有税种将由19种减少到18种。 如果按分类来分的话情况大致如下: 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1、对流转额的征税即流转税类:其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包括6个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资源税;(6)烟叶税; 2、对所得额的征税即所得税类:其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

个人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相关税种

http: 2009年12月17日15:40腾讯·大楚网评论0条 一、增值税: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个人。在增值税中,日常生活中主要应关注个人销售旧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物品(非消费税应税品)免税;另一种是应税消费品,如游艇、摩托车、汽车,销售额没有超过原值的免税,超过原值的按4%征收率并减半征收。个人销售自己没有用过的即新货,按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消费税: 在中国增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个人。 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从事经营活动的,所以涉及消费税的主要是在进口环节,如从国外带往国内的进口物品,如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等(常见的主要是烟酒、化妆品、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但不含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附件,以及超过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部份的应税物品,这些应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三、营业税: 对在国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涉及营业税的情况主要有: 个人转让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境内使用;销售境内的不动产;个人在境内演出或个人为演出经纪人。 日常生活中主要关注: 一是免税的几种情况: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从

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从 2005年6月1日起,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 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 四、xx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个人就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费。这里主要关注两点: 一是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因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也不同,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为1%。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五、关税: 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物品。个人主要涉及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简称行邮税。课税结象包括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项物品,简称进口物品。但不含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附件,以及超过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部份的应税物品,这些应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现行的行邮税税率分为50%、20%、10%三个档次。 六、土地增值税: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合集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合集 2017-07-03 TXk3nz7摘自柠檬云财税阅 4411 转 42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 微信分享: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2.减按2%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一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时,要区分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购入时间,其征税政策如下: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7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按5%征收 (1)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5%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劳务派造服务,按照差额纳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计算公式=营业税计税依据×5%

“营改增”后,最全税种、税率汇总,

营改增”后,最全税种、税率汇总,赶快分享吧! 增值税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 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 年1 月1 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 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 2.减按2% 征收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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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行政 管理 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参考特征、潜力分析与总体思路 苏扬 (吉林财经大学,长春130117) 内容提要:选取、培育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是“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财税领域重要的改革内容。本文从“地方税”和“主体税种”两方面阐释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潜力分析的理论依据;分析了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潜力,提出地方税主体税种选取的总体思路,从空间维度来看,应根据各地税源特点,确立各地区主体税种,不宜保持全国范围内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统一性,从时间维度来看,逐步形成以房产税为代表的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的地方税收入格局。 关键词:地方税主体税种潜力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 2015 )08-0062-05 [收稿日期]2014-12-22 [作者简介]苏扬,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现行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不够明确,辅助税种税源贫乏,导致地方税收入增长乏力,进而妨碍了地方税体系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的发挥。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取和培育,是实现地方税制规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选取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参考特征

从实现财政职能角度来看,一些具有周期性特征且收入较为稳定的税种、主要依托于居住地的税种及依据非流动性生产要素课征的税种适宜成为地方税(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1959年)。地方税主体税种,除了要满足“地方税”特征,还应满足“主体”特征,要保证地方税主体税种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入总额的比重突出。地方税主体税种应同时具备“地方税”和“主体”两大参考特征,以保证地方税主体税种选取的合理性。 (一)地方税 1.受益原则 地方税的选取应遵循“受益原则”。起源于洛克和休谟社会契约论的利益交换说,认为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使用价格或者说是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即纳税人以缴纳的税收购买社区提供的诸如卫生、教育、治安等公共服务。①选取地方税种需遵循“受益原则”,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能够将征收上来的税收收入用于本地公共产品的提供,并且地方政府为本地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所产生的效应范围仅限于本辖区,不会出现利益外溢现象,并且公共产品的提供为本辖区内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收益,该收益恰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地弥补辖区内纳税人缴税发生的支出。基于受益原则,纳税人缴纳的税收越多,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获得的益处越多,享受的公共服务质量越好。 2.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原则 地方税的选取应遵循“避免恶性税收竞争”原则。如果某一地方政府想增加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收入,就会通过降低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居民和企业迁移到本辖区来,这样就会使其他地方政府也容易采取类似的税收优惠来争取更大的税基进而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各个地方政府实施的税收竞争策略,将会导致

私募基金涉及的税种汇总

私募基金税收一览 企业上市与并购 我国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公司型、合伙型、契约型三种。本文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方面对相关主体的纳税问题(仅探讨所得税与增值税,不涉及印花税等税种)进行简明分析,本文所称基金,限定为根据境内法成立的主体或契约关系。私募基金 所得税 公司型基金就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能够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公司型基金,适用15%的税率。 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层面均不存在所 得税。 增值税 契约型基金并非纳税主体,其基金层面无需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的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因其收入种类不同而存在 差异:

若为转让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属于增值税调整范畴。 若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份额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转让股权、合伙份额为投资附加回购类型的交易结构,其实质为债性融资,存在被界定为贷款服务从而缴纳增值税的可能。 对于转让新三板股票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实践中税务部门是否将新三板股票视为金融商品,目前各地有不同操作,但倾向于将新三板股票视为有价证券类的金融商品。 私募基金投资者 所得税 一、公司型基金投资者 1法人投资者 A股权转让所得 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转让股权涉税事宜与公司型基金适用相同规则,但若该法人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转让股权满足源

泉扣缴的,参照下述“B 权益性投资所得”c、d进行。 B权益性投资所得 公司型基金的法人投资者,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a. 若投资者为居民企业,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b.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若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则该等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c. 若投资者为非居民企业,且其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从基金处取得的该等投资收益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则其从基金处取得的投资收益由基金按10%的税率实施源泉扣缴,缴纳预提所得税; 上述c的非居民企业若在香港、澳门设立,或其设立地政府与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 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与国内税 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办理。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大全

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是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是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烟叶税:是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是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评价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附件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 与预警值对比。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1.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 2.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

增加值税负〕×100%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横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和未付款的购进货物提前申 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当期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 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使用量的平均值。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实际产量。根据测算的实际产量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从而进一步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如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与税收管理员根据掌握税负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对评估对象的申 1. 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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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一、服务业(餐饮、住宿、旅游、咨询中介等)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收入的3%(广告业)。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合同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交通运输行业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 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工程承包合同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 -3500)×3%~45% 三、房地产开发业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5%。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中国现行的税种有多少

中国现行的税种有多少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地方税书籍) 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筵席税,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2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 与预警值对比。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1.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 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 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 2.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 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一、服务业(餐饮、住宿、旅游、咨询中介等)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收入的3%(广告业)。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交通运输行业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工程承包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三、房地产开发业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5%。 城建税: 市区:营业税的7% 乡:营业税的5% 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2%。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1.5%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0.1%。 印花税:购销合同 0.3‰。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1.2%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0.8-5.6元/平方米。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现行税制的最新主要税种

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标准)备注 一、烟 1.甲类卷烟50%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大全

中国现行税种、税率大全 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 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 关部门代征。 一、中国现行19个税种 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4、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5、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项目)征收的一种税。

6、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7、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8、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9、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围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10、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11、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一定比率征收的一种税。 12、车船税:是以在我国境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1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2017年全行业全税种税率大全 增值税 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低税率 (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 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 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6% 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 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①研发服务 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③设计服务 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⑤软件服务 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⑦信息系统服务 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⑩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 1.基本征收率为3% (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

我国现行税收种类

我国主要税收种类 一、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6%,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等税法列举项目的征收率为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至10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三、营业税 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四、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期限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资源税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 率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各行业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一、服务业(餐饮、住宿、旅游、咨询中介等)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 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文化事业建设费:营业收入的3%(广告业)。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 印花税:合同‰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土地使用税:按每平米以及等级,元/平方米。 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交通运输行业 营业税:营业收入的3%。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 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残疾基金:按职工人数乘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比例%再乘当地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水利基金:营业收入的%。 印花税:工程承包合同‰。 房产税:自有房按从价%计征,租赁房按从租12%计征。 企业所得税:利润的25%。 个人所得税:分红20%,工资薪金(工资-五险一金-3500)×3%~45% 三、房地产开发业 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的5%。 城建税:县区:营业税的5% 乡镇:营业税的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工会经费:无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 ,有工会组织的交工资的2%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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