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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版)

合同管理办法

(通用版)

第一章目的与依据

第一条为防控商业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明确合同管理程序,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而订立的所有合同文件,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名称的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与合同权利义务有关的联系函、通知、催告、声明、申请等单方文件的管理程序参照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其管理制度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三章合同形式

第五条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均应当订立合同;公司订立合同

均应当采取合同书形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凡国家或本公司有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并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无国家或本公司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下列事项可以选择采取口头形式:

(一)公司下列情形的销售:

1、零售且钱物能够同时交割的;

(二)公司采购商品或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1、采购的商品有连续的、稳定的、公开的交易场所,如商场、店铺、柜台等;采购的服务是临时的、个人提供的、金额较小的且无专业技术要求的;

2、采购的商品或服务不需要预付钱款的;

3、公司不要求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履行相关特定义务的。第四章合同主体

第八条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事务所、合作社及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

然人等。

公司的内部部门不得对外订立合同;公司不得与其他企业、机关或组织的内部部门或机构订立合同,也不得与其他

企业、机关或组织单位签订与该单位经营范围、履约能力明

显不相符的合同。

第五章合同内容

第九条合同有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的,合同内容由经办人根据示范文本或格式文本的要求填写;无上述文本的,由经办人提请行政人事部草拟。

第十条公司订立的合同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中载明的当事人名称应当与资信文件名称、印章名称保持一致;合同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住所地,实际住所地与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的,填写实际住所地。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长期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以实际订单确定等)。

(四)质量: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

(五)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电汇、信汇、票据、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价款或报酬一般均应当约定含税。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确定履行期限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合同中一般应约定确认交付或履行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送货单、验收单(书)、确认单(书)等。

(七)合同的担保:

原则上不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条款;对部分重大合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需要设定担保条款的,担保条款根据公司决定执行。

(八)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如无特殊情况,合同经办人即为本公司一方的合同联系人。

(九)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诉讼或仲裁,原则上优先选择诉讼;选择诉讼的,一般应同时选择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选择仲裁的,一般应同时选择由合肥仲裁委员会受理。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公司订立的合同应至少设臵以下生效条件:

1、公司盖章;

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

第六章合同经办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其职责范围确定其所应经办合同的种类。

第十二条合同经办部门发生争议的,即各部门均认为相应合同不应由本部门经办或两个以上部门均认为相应合同应由本部门经办,依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经办部门,即由与合同联系最紧密的部门经办该合同,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一、由部门职责与该合同事项最接近的部门经办;

二、该合同的签订是根据某部门的要求或配合某部门工作的,由该部门经办。

第十三条不能依照上述规定确定合同经办部门的,由行政人事部经办。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 1、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租赁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洽谈及评审工作 2、信息部: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起草、洽谈、组织传阅、报批及签定,并负责合同文件的发送、保管、执行及结算工作,参与材料合同的洽谈及评审工作,编制土建专业合同成本分析,审核水电专业成本分析 3、财务部:收录并保管各类合同及协议,负责合同执行后的支付工作 4、技术部:负责提供合同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水电专业主管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合同的成本分析,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5、工程部:参与合同洽谈及合同评审,负责劳务、分包、机械及其他合同及协议的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合格劳务队审批表及合格分包商审批表,参与并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及结算工作 (二)合同的管理 1、成本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4、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 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 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 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 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 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 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 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

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四川省&******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履行合同。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标准,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或经公司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以公 司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上述合同在本办法中通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甲方通称为发包人,乙方通称为承包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 第四条公司计划合同部是合同的主管部门,设置分工明确的合同管理岗位,配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可成立索赔管理机构,分包评标机构,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公司下属每个施工项目,必须配备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所在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公司计划合同部对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计划合同部主要工作 (一)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负责各类合同、分包合同的洽谈、招(议)标组织工作。 (三)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索赔、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各项费用补偿及价格调整等合同业务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合同、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负责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协调。

(六)负责工程索赔管理的资料整理,提供索赔依据,撰写索赔报告,对索赔项目进行跟踪、催办,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及时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做好索赔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评标、结算及对分包商的评价。 (八)负责合同文件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 (一)要熟悉工程,懂施工技术、懂各项业务管理;要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二)要有一定公关能力,能够处理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外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关系;要有一定应变能力,思想敏捷,条理清楚,在对外联系、商讨和谈判中,能随机处理问题,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对外提供的各类函件、报告,要简明扼要,文理通顺,论理切中,能够反映出本公司的水平,提高公司声誉。 第三章项目部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合同管理的部门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他各部门应按各自的分工配合其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工作要与工程进度、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及工地实验、材料供应、财务结算等工作密切合作,了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情况,促使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利用合同有关条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 (二)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协调好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关系。 (三)按合同规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报表,及时办理工程验收,搞好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结算签证。 (四)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作,包括收集资料、提交索赔报告、进行索赔谈判和办理费用补偿等工作,办理工程调价和新增项目报批工作。 (五)做好合同管理台帐的登记工作。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 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 确定分包单位。 5.10 合同谈判。 5.11 合同会审。 5.12 合同签署。 5.13 合同履行。 5.14 合同文件归档。 6、合同评审部门及人员组成 6.1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由合同部组织评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评审。 6.2 重大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由项目部有关领导成员参加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评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

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版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经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为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2.参与合同的考察、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 3.审查、监督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4.建立主管范围内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登记、发放、回收、备案)及签发《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依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对不适当合同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否决和撤销; 8.组织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本业务分工或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2.监督本单位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3.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4.监督检查本单位合同的履行; 5.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合同承办人(经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 2.提请法律事务部备案本单位的合同; 3.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未经领导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在合同 上盖章; 4.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及保管;整理 和保管合同档案资料; 5.监督本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 法律事务部。 合同管理员要参与合同的前期考察、论证、谈判、招议标,合同的起草、审核工作,要建立合同档案,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九条每一件合同必须确定一名主要承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承办人(经办人)。没有具体的经办人的,落实到法律事务部办理。承办人(经办人)为签订合同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合同的手续办理事宜。 承办人(经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经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承办人(经办人)应对自商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 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及法律事务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经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 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 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条技术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掌握合同 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 措施。 第四条工程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实施工程合同中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六条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技术部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分管副 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500万元以上的重大 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技术部组织各有关部门 参与上述合同谈判。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报公司 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技术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工程建 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 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 工作。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八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技术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 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 结算方式等,拟订合同初稿,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 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技术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选定施工单位审核流程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 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算办法等事项,参照《工程建设施工 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统一标准格式,拟订 合同初稿,按程序审核、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第十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技术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 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勘察、设 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技术部拟订,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按程序审核、 复核、稽核、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技术部按总经理批准的《选定设计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最新版本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1、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 (1)、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工程师建设中对业主与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2)、在业主签订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由明确的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3)、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时要求监理工程师从监理目标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问题。 2、合同管理的方法 (1)、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 ①、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定货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谈判;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适宜及合同纠纷适宜;向业主递交有关合同管理的报表和报告。 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监理人员设置与工程规模有关,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工程师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③、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主要方法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有若干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监理控制,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行管理活动的过程,其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几个阶段,其每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有: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签订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必须采取谨慎、认真的态度,准备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备内容包括:时常预测、自信调查和决策;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认真、严肃拟订合同文本,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三条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管理办法thldl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篇)

编号:SY-AQ-0162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篇)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complete)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总则 1.1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确定分包单位。 5.10合同谈判。 5.11合同会审。 5.12合同签署。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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