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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风队安全管理制度

3通风队安全管理制度
3通风队安全管理制度

贵州丰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盘县柏果镇新田煤矿

通防科(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15年

通防科(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矿上的要求,科每月25日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1、安全办公会议由通防科长主持,技术员、队长、验收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班组长参加。

2、安全办公会议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有决有议,讲求实效,其内容包括:

⑴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⑵听取技术员关于“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安全区长关于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

⑶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班队和人员。

⑷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3、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4、文书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

5、科长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好落实纪录,并进行监督检查。

2、值班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干部值班制度。

1、严格按照排定的值班顺序值班,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时,需向区长请假。并自调好值班人员替班,向调度室说明情况后方可。替班人员应按值班要求处理好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问题。

2、原则上早班下井(下井期间必须安排替班并给说明下井去向),中夜班在值班室值班,不得无故空岗,不得聚集娱乐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

3、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有权处理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对值班期间出现的事故、影响等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分析。但必须及时汇报科主管领导。

4、安全信息站所反馈的整改信息值班人员需签署意见,根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

5、每天早7:00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有解决措施、处理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做好详细值班记录备案。并在次日的科碰头会上上通报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

3、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

为加强班队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抓安全的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重视,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制止“三违”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安全生产互保联保保制度。

1、互保目标:(1)安全: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事故。(2)工程质量:严格依照《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枣庄市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施工。通风专业达到一级,彻底杜绝不合格工程。(3)安全评估:通风专业得分在95分以上。

2、原则上凡是独立作业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人员为一个互保小组,班长任组长,其它人为成

员。

3、互保小组成员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其它成员经济收入挂钩。(1)出现一起破皮伤罚班长50元,罚小组成员30元;出现一起轻伤罚班长100元,罚小组成员80元;出现一起重伤罚班长200元,罚小组成员100元。(2)工程质量、安全评估不合格,按照矿上处罚数额按比例分摊到小组成员身上。(3)出现“三违”的,每出现一名罚班长50元,罚小组成员30元。

4、矿上的处理决定仍照常执行。

4、“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对“三违”人员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从思想源头遏制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经科研究,对“三违”人员管理作如下规定:

1、对“三违”人员实行“违章”亮相。

2、严重违章者除按照规定接受矿上或安全科的处理外,接受本科安全教育,并写出安全生产保证书按照要求在科存档。

3、“三违”人员两天内必须到安全科落实情况,对坚持不到安全科落实情况、不过关、不照相者,除按违章规定处罚外,停止工作。

4、经核实后月犯轻微违章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三违”二(含二次)次以上及严重“三违”者,让其父母或妻子来矿参加亲情教育活动,共同对违章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凡不到者一律停止工作。

5、科班长以上干部严重违章指挥,撤销职务。

6、每月召开一次“三违”人员会议,并建立“三违”人员管理台帐、分析记录、学习记录、三违人员点名记录。

7、对发现“三违”现象,不加制止,视而不见,或知情不报,隐瞒违章事实的人员,一律加重处罚。

8、违章人员不听制止,滋事谩骂、顶撞检查人员的或打击报复检举人员的,一律加重处罚。

5、安全活动日制度

1、根据矿上安排,定于每周二为科安全活动日。

2、为确保安全活动日有组织、有内容、有效果,安全学习时间和日期不得无故占用,并做好活动记录。

3、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制、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的教育,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安全第一责任者在安全活动日期间必须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活动,并邀请挂靠的矿级干部参加。

5、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每次罚款50元,并补习安全活动内容。

6、班前会议制度

1、为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每个生产班提前半小时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例会。

2、参加人员包括:区长、值班人员、安全区长、跟班区长、队长、班长、当班职工。

3、班前会主题要明确,重点突出,求时效、求质量。会议内容包括:

布置本班的工作任务。

传达矿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解决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特别要针对现场中的安全

注意事项作重点详细安排、责任到人。

学习传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措施。

开展班前会安全教育并作为重点。

进行自主保安签字。

4、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20分钟。有关人员要做好班前会记录。

7、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为增强职工安全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制定本科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1、本科全体职工都必须经过矿上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2、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正副区长、队长、班组长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月;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3、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5、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6、每年初制定科培训计划,培训要见实效,要进行效果检验或考试,培训与考核情况要做好记录。

8、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1、矿每月26号前由科技术员牵头,组织一次全科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措施,并将自查结果于28号前报安全科,自留一份备案。

2、区长对事故隐患全面负责并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3、科管理人员于每周一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检查隐患落实情况。

4、科管理人员和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和每班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及时上报。

5、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6、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的责任者,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9、区(队)、班长跟班盯岗与汇报制度

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班班有区(队)、班长跟班,跟班区(队)、

班长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每班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

于存在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严格按照规程指挥生产,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有权处理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严把工程质量

关。对跟班期间出现的事故、影响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汇报科主管领导。

跟班区(队)、班长要紧盯现场,不得无故空岗,发现一次

罚值班人员100元。

跟班区(队)、班长要跟满班、干满勤,不得早上井或晚下

井,并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每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要有解决措施、处理结果,把存在的问题向下一班交接清楚,做好详细交接班记录备案。

10.“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规定

一、矿井通风

(一)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2、矿井开拓设计和采区设计要做好通风系统设计工作,并在多个方案中选取最佳方案。

3、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合理的通风设计和完整的风量计算。

4、巷道贯通时科技术员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贯通措施,通防科对贯通后的风流及时进行调整。

5、通防科要对风量进行合理分配,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需风量和有效风量,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

6、机电科要定期检查主井塔及安全出口等外部漏风情况,并采取措施,降低矿井外部漏风量。

7、机电科至少每月要检查维修一次主要通风机,并做好记录。改变通风机的转速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8、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9、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搞好巷道维护,确保通风断面符合要求,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

10、每年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救灾演习。

(二)通风设施

1、风门:风门安设位置及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井下严禁两道风门同时开启,否则罚有关责任人50元;严禁用车撞风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撞坏风门罚责任人200元,责任人不明确的,按照责任区域及损坏程度罚有关责任单位200-1000元。

2、挡风墙、密闭:挡风墙、密闭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密闭前严禁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密闭前严禁敷设电缆和放置电器设备,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

3、风桥:风桥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桥上严禁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严禁安设其它通风设施。

4、风窗:风窗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窗前后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

5、测风站:测风站的构筑由通防科负责,通防科按照规程的要求在矿井的主进、回风巷、采区的进、回风巷适当的位置构筑永久测风站,在采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构筑临时性测风站,质量不合格罚有关责任人50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和涂抹测风站及测风牌板,不得堆放杂物、工具或其它物料,严禁放置电器设备,否则罚有关责任单位100元。

6、风幛:风幛的打设由通防科负责,风幛打设一定要牢固、严密,能达到控制风量的效果。质量不合格的罚有关责任人50元,风幛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发现损坏罚使用单位100元。

7、栅栏:栅栏的打设由通防科负责,栅栏前要悬挂禁止入内警戒牌,质量不合格的罚有关责任人50元,栅栏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发现损坏罚使用单位100元。

以上所有通风设施未经通防科允许,任何人(单位)不得移动、调整、推倒或破坏,否则罚有关责任人50-200元,责任人不明确的,按照责任区域及损坏程度罚有关责任单位200-1000元。

(三)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并在作业

规程中明确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设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否则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

2、11千瓦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吸风罩,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垫起,离地高度大于0.3米,安装平稳、牢固。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局部通风机要实行挂牌管理。以上一项不合要求的,罚有关责任人或单位50元。

3、局部通风机要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且灵敏可靠。

4、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进行管理,恢复通风前,要先检查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要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方可人工恢复送电,否则,需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开,否则罚款50元。

5、风筒管理

(1)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不少于作业规程规定。

(2)风筒接头要严密不漏风,采用正接,反压边。

(3)沿途风筒无破口,末端5米破口长度不得超过5公分。

(4)风筒末端到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迎头的风筒严禁落地,要实行吊挂管理。(5)沿途风筒吊挂要平、直、稳,逢环必挂。

(6)风筒不准拐死弯,折叠深度不得超过10公分,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

以上每一项不符和要求罚款20元。

(四)矿井测风

通防科按照规定每10天应对井下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及时填写测风牌板和记录。根据生产需要,对采掘工作面要随时进行测风,并及时填报测风旬报和月报,测风报表上报不及时或填报错误每次罚测风员50元。

二、防治粉尘

(一)防尘管路

1、掘进巷道的防尘管路由掘进科负责铺设,钢管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30米,胶管、洒水管路应紧跟迎头;溜子道、皮带机道每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巷道开门后应在开门处安设一截止阀,以上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

巷道到位以后,所有管路喷头、喷雾设施不经矿上允许不得随意拆除,否则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采煤三巷、皮带机道管路分别由采煤科和皮带科管理,管路、三通及喷雾装置、净化水幕等应安设标准、齐全,否则每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3、所有管路喷头、喷雾设施、三通等按照责任区域进行维修和管理。

(二)喷雾装置、净化水幕的安设

1、所有溜子、皮带转载点均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并固定,装置上设置1-2个喷嘴,并对准转载点落煤起尘处,在溜子、皮带司机便于操作的地方设一控制开关。喷嘴的雾化效果要好、开关灵敏可靠。

2、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主要进回风巷至少设置一道净化水幕,掘进中的巷道长度不足150米时至少设置一道,长度超过150米时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两道净化水幕间的距离不超过150米,其中,有一道距迎头不超50米(不包括放炮喷雾);采煤运输溜子道中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距中间巷运输溜子头20米位置设置一道固定净化水幕,距煤壁15米处设置一道移动净化水幕,随着工作面的推移而推移,当运输溜子长度不足40米时,只保留一道移动净化水幕,当运输溜子长度大于80米时,设置三道净化水幕;皮带机尾部(距下部皮带机头10米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皮带机道设置调节窗的,在调节窗的回风侧5

米内设置一道净化水幕(根据现场情况净化水幕数量可适当增加)。

3、净化水幕按照巷道顶部形状设置半圆拱、三心拱或直杆式喷雾杆,上面设3-4个喷嘴,两边距帮间距30-40厘米,喷嘴应逆风流成450夹角方向,水雾应能覆盖整个巷道断面。

4、所有的喷头、净化水幕都要固定牢靠、雾化效果良好。

以上防尘设施的安装由各科分区域负责,并由通防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否则,每项不合格罚款50元,转载点喷雾视煤炭干湿情况开大或开小,所有净化水幕不经矿上同意不得随意停开,否则罚皮带机头司机、溜子头司机及其他责任人每人每次50元。

(三)隔爆水棚

1、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主要进、回风巷、相邻的采区间都必须按要求设置主隔爆水棚,要求水袋容量必须为60升且规格一致,棚区长度不少于30米,排距1.2-3米;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相邻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按要求设置辅助隔爆水棚,要求水袋规格一致,棚区长度不少于20米,排距1.2-3米。

2、掘进科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掘进巷道水棚段,由通防科点出水棚吊挂眼,掘进科及时打出,并经通防科验收合格。

3、隔爆水棚安设、悬挂管理牌由通防科负责,安设合格后按责任区划分交给使用单位管理和维护,对水棚进行定期加水、换水、清理卫生,管理不到位罚责任单位100元。

4、发现往水棚里存放镐、铲或其它工具及破坏水棚者,每次罚责任人50元。

5、水袋的挂钩一律用钢筋钩,挂钩规格符合要求,严禁用铁丝或其它材料吊挂,严禁往水棚内放矸石,一经发现罚管理单位100元。

6、矿上组织人员每旬进行一次隔爆设施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粉尘冲刷

1、井下任何地点不得出现粉尘堆积,粉尘冲刷按照责任区域负责,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冲刷、清扫,否则罚款100元。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1)主要大巷及各采区大巷由通防科负责;

(2)采煤面中间巷皮带机道由通防科负责,采煤工作面三巷超前由采煤科负责;

(3)掘进科每天对掘出的巷道由冲刷一遍;

(4)运输大巷皮带机头前后20米范围内由皮带科负责(每日都必须冲刷);

2、各单位的冲刷记录由各单位技术员(区长)每月25日前报通防科归档,上报不及时罚技术员(区长)50元;

3、掘进、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皮带机道)每周冲刷一次;主要进回风巷(主要大巷、采区回风巷)每月冲刷清扫一次;采面溜子道每班必须进行冲刷,其它粉尘飞扬堆积地点应及时冲刷清扫;

4、电器设备、电缆管线、皮带机架及其它设施上积聚的煤尘按责任范围应及时清除,否则罚款100元。

(五)矿井测尘

1、通防科按规定进行煤尘爆炸指数鉴定和粉尘分散度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2、通防科应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在国标以下。

3、全尘每月进行二次测定,呼吸性粉尘要每月进行一次测定,易产生粉尘的每道工序都必须进行测定(打眼时、放炮后、装运时)。

4、每月月底前向矿长、总工程师及时上报测尘报表,否则罚测尘员50元。

(六)其他

1、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冲刷巷壁、装(煤)岩洒水、放炮喷雾、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否则,每缺一项罚款50元。

2、回采工作面必须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工作面攉煤前、放炮前进行洒水灭尘等综

合防尘措施,否则,每缺一项罚款50元。

三、瓦斯防治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点必须做到无瓦斯积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点(包括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瓦斯涌出不正常的巷道或硐室)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两次,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小时且不大于5小时,临时停工的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以上每项不合要求罚瓦检员50元。

3、独头巷道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临时停工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不符合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4、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瓦检员每班至少在栅栏处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达到3%时,应立即进行封闭。停工两个月以上的独头巷道必须进行封闭。

5、掘进巷道停风后,恢复通风前,要先检查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应由当班瓦斯检查员和安全员、掘进施工队长(或班长)由外向里依次检查瓦斯,严禁人员单独进入独头巷道里,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进行正常通风。否则,应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措施由科技术员编写。不符合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6、启封井下密闭时,施工单位要制定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开启密闭。不符合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按违章处理。

7、井下瓦检牌板必须填写清楚、认真、真实、准确,并做到牌板、手册、日报、班报“四对口”,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8、井下瓦检牌、避灾路线牌、巷道标志牌、测风牌板和“一炮三检”牌板必须齐全,“一炮三检”牌板、瓦检牌板距工作面不得超过30米,不得乱写乱画。否则,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50元,无责任人罚所在单位100元,牌板丢失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瓦斯便携仪、断电仪、自救器的管理

(一)“一炮三检”制度

1、《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规定爆破作业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即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2、“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查工作由当班放炮员兼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应认真填写“一炮三检”牌板,否则,按违章处理。

3、为确保“一炮三检”工作的正常开展,由采掘科技术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一炮三检”执行情况,“一炮三检”填写要规范、及时,执行要到位,否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技术员50元;每月26日将上月的“一炮三检”记录、手册整理汇总后交到通防科进行存档,并领取本月的记录、手册,记录、手册不得遗失和拖报,否则每拖后一天罚技术员50元。

(二)瓦斯便携仪的使用管理

1、瓦斯便携仪发放范围:矿长、矿技术负责人、井下工程技术人员、放炮员、采掘区队长、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员。其中放炮员、采掘区队长、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员凭便携仪发放牌领取,上井后交回发放室;矿长、技术人员、职能科室正副职采取签名借用,上井后交回发放室。

2、不按规定佩带便携仪的按违章处理。

3、井下不得自行调整、维修便携仪、不得关机,更不准在井下拆卸仪器,否则罚款50元。

4、领取便携仪的人员要持牌领取,仪器实行专人专用,由仪器发放室统一收发。下井前领取便携仪的人员应对仪器的完好性、电量是否充足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井后必须交给发放室进行充电,不按时上交罚款50元。

5、在井下使用时不得按手动报警按钮,以防误导他人,否则按违章处理。

6、仪器不得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通防科或仪器室,仪器带病作业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

7、发放人员应做好交接班记录、仪器发放记录和仪器的调零工作,应定期对仪器进行维修、每七天用标准气样进行校正,不得有过期或电量不足的仪器下井,否则每项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8、仪器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扣除当班,并罚款50元。

9、仪器室发放人员应严格按牌发放(无牌签字),按规定进行收发,由于个人失误造成仪器丢失,罚责任人300元。对上交的仪器,值班人员要逐台检查仪器是否损坏并做好当班记录,发现人为损坏的罚责任人300元,值班人员不认真检查的后果自负。上缴的仪器出现电量不足的要立即充电,电量充足的要完全放电后才能进行充电,每次充电8-16小时,备用瓦斯便携仪每隔3天进行完全放电后再进行充电,充电不足的仪器严禁下井使用。不按规定充放电的每台罚款100元。

10、各单位使用瓦斯便携仪的人员(区队长、技术员、班组长、电钳工、安全员等)调动、调整时应及时通知仪器发放室和通防科,并交回原仪器发放牌,否则罚单位负责人50元,造成仪器丢失的罚责任人300元。

11、仪器发放牌丢失应及时向发放室报失并办理补牌手续,补牌工本费10元,由通防科出具单据,责任人持单据到财务科交款后,到通防科领取仪器牌。仪器发放牌丢失报失不及时的,仪器被盗领罚责任人300元。

(三)瓦斯断电仪使用管理

1、瓦斯断电仪的领用仪器由调度室统一领取,同时注明安设地点。

2、瓦斯电闭锁装置和断电仪设备安装由调度室负责,安设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要切实能够起到瓦斯超限报警、断电功效。起不到瓦斯超限报警、断电功效的一经发现,对调度室负责人罚款200元。

3、仪器正常使用后,瓦斯传感器位置(探头)应随工作面推移而移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4、对于井下瓦斯传感器出现报警、断电现象,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汇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理。

5、瓦斯电闭锁装置和断电仪设备主机和瓦斯传感器位置(探头)吊挂要求:

(1)主机吊挂应距底板大于30公分位置。

(2)主机吊挂地点须是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校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

(3)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吊挂距迎头不大于5米,一般悬挂在风筒的另一侧,距顶板30公分、距巷帮20公分的位置。

(4)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吊挂在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10米的位置,在采面回风巷中上部。(5)串联通风时,瓦斯传感器安设位置:距进入被串联掘进工作面风机前3-5米处;距进入被串联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开门20米处。

(6)瓦斯传感器与主机之间连接的信号线应吊挂整齐。

5、瓦斯电闭锁装置和断电仪设备应每七天用校验气样校验一次并做好校验记录。

6、瓦斯传感器、断电仪升井后,应及时交回发放室,严禁拆卸仪器内部的零部件,发放室维修人员对使用单位交回的仪器要仔细检查,发现仪器缺少零部件或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损坏的,按照损坏程度由使用单位照价赔偿。

7、使用单位回撤的瓦斯断电仪、瓦斯电闭锁装置及瓦斯探头应及时交回通防科进行校验,使用单位的仓库严禁存放瓦斯断电仪、瓦斯电闭锁装置及瓦斯探头,否则一经发现罚使用单

位200元。

8、瓦斯探头损坏罚款150元、瓦斯断电仪损坏罚款200元。

9、发放室应对井下使用的瓦斯断电仪建立仪器管理台帐。

(四)自动喷雾装置的使用管理

1、自动喷雾装置安装由通防科负责,安设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

2、主要进风大巷的自动喷雾装置由运搬科管理,各迎头的高压远程自动喷雾装置由掘进科管理,皮带巷自动喷雾装置由运输科管理,配件损坏由各单位自己领取替换。

3、发现自动喷雾装置人为破坏罚单位(或个人)200元。

4、掘进迎头自动喷雾安设在扒装机后不大于10米的位置。

(五)自救器管理

1、下井人员持自救器发放牌领取自救器,上井后由,上井后直接交回发放室,不按规定领取或上交自救器的每次罚款20元,确因休班、事假等特殊情况的应出具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

2、下井人员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按违章论处。

3、无特殊情况,在井下不得随便拆卸、打开自救器,否则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由于个人失误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罚款80元。

4、各单位使用自救器的人员由于调动、调整或开除退矿的应及时通知仪器发放室和通防科,并交回原自救器和发放牌,否则,造成仪器丢失的罚责任人80元/台。

5、仪器牌丢失的应及时向发放室报失,由通防科出罚款单到财务科办理补牌手续,持财务科收据到通防科补发仪器牌,补牌工本费10元,否则,仪器被盗领罚持牌人80元。

6、仪器室发放人员应严格按牌发放(无牌签字),按规定进行收发,对上交的自救器应仔细检查,发现打开、损坏、无编号等,应对责任人落实罚款,仪器失效的应照价赔偿。交接班时应对仪器完好情况、数量等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否则,由于个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7、发放室人员每月要集中进行自救器称重和气密性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对仪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的一台罚款20元。

8、仪器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仪器发放记录,不得有离岗、空岗现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发放室应对所有仪器建立完善、详细的仪器管理台帐;对报废的仪器应及时汇报通防科,并及时填写报废仪器管理台帐。

五、井下防灭火

1、井下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携带点火工具下井;

2、可燃物和易燃物(如棉纱头、各种油类等)及炸药、雷管的保管、使用及运输都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乱扔乱放;

3、车场、机电硐室、胶带运输机头前后两侧各5m巷道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高压、低压设备四大保护要齐全,整个供电系统设计合理,防止电器设备过载运行;

5、电缆按规定悬挂整齐,全部使用不延燃电缆;所有电缆接线消灭鸡瓜子、羊尾巴、明线头和破皮漏电现象;

6、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并且在使用时一定要达到防爆要求;电器设备要严格检修、维护制度,杜绝长期带病运转;

7、杜绝不正确的爆破作业所形成的爆破火焰;

8、皮带要使用不延燃皮带,皮带机道、机头要配齐消防器材;

9、加强对皮带机头、机尾司机的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工作时严禁打盹睡觉,防止摩擦起火;

11、采区变电所和机电硐室,应备有灭火沙箱,灭火器和一定数量的其它消防材料;

12、采煤工作面加强面内的浮煤回收,不准留顶底煤,杜绝非正规采煤方法;采用少留煤柱护巷方式;

13、及时密封采空区和废弃的巷道,减少采空区漏风;

14、各采掘工作面通风设施要合理布置,使通风压力均衡。

15、井下严禁电气焊,确需电气焊时,必须制定严格的措施,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电气焊操作。

16、在工作面停采线附近喷洒黄泥、阻化剂。

17、矿井要有完善的消防管路和消防设施。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 用版)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1718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施工部门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叉作业的定义及所涉范围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作业,拆除作业等等。

二、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秩序严,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故作业干扰多,需配合、协调事项多,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等因素动态性强,造成隐患多而不确定,造成后果严重(涉及多方),可能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事故。 三、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

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 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 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 、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 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 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 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 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 、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 务必及时补好。 (6) 、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97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电梯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国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人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如有加班情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关闭所有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热水壶、电暖宝、电风扇、台灯、加湿器等一切个人电器设备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使用,以防跳闸,重则引起火灾。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及时通知物业,严禁自行处置。遇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第七条打印机、扫描仪、制图仪等大型设备,闲置时应切断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个别电脑彻夜工作不关机时,员工下班时应及时切断显示器电源。员工下班时应随手关闭饮水机加热功能。.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

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6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定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序有效进行。降低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2范围 生产中心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活动过程和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 3总责 3.1生产中心副总主管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批准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负责对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3.2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监督实施。车间主任及班长、库房主管各岗位负责人员负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检查与改进。 3.3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5、风桥: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制度 1 电气作业应按其规范进行,电缆线禁止与泥浆管、清水管交叉。 2 机电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传动部位全封闭防护。工程结束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3 机电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电设备时必须停电停机,防止转动伤人。 4 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5 电缆线路应按照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要求敷设,主电缆应架空或沿工地围墙用绝缘子挂设,移动电缆过车道时应穿管埋设,严防碾压,电缆接头架空并设警示牌、经常检查电缆接头是否漏电。动力电缆采用五芯线,照明电缆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线。有破损电缆及时修复,禁止电缆放在水或泥浆中以免发生漏电。 6 每台桩机设置一只配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漏电保护器),箱内无杂物保持整洁,贴有电工定时检查维修记录表。配电箱要符合国家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禁止使用民用插板。严禁动力、照明电混用。禁止使用简易的碘钨灯(太阳灯)。 7 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多股熔丝或其他金属丝代用。 8 施工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含配电箱);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相连,现场重复接地不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且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页脚内容1

9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应悬挂或固定在合适部位,必须使用电缆,并保证绝缘良好。低压电器设备如Ⅲ类电动工具、安全行灯等应在国家标准《安全电压》范围内使用。 10 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禁令牌。如需带电工作,必须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 11 当电器设备、线路着火或施工现场发生其他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 大风大雨后,及时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应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二:生活照明用电 1.生活区电缆必须使用带有PE接地的橡胶电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缆。 2.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 3.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符合要求。 5.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2.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三:钻机成孔安全注意事项 1 桩机转盘上不准站人、卷扬机有良好的安全防护、钢丝绳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页脚内容2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6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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