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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

审批和执业登记,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在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执业变更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科目,确需登记的,须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乡镇卫生院转制为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诊疗科目可暂保留“一级大科”作为过渡,但要逐步向以上科室设置方向发展。

四、冠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命名。由各类医疗机构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进行执业登记时,必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同时废止原冠名,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按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工作的意见》(沪卫医政〔2005〕44号)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冠名格式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人口集聚而增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格式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机构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称标牌,应当使用执业登记时的冠名,并使用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标牌(另行文下发)。在卫生部未颁布统一标志之前,按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标志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16号)文件执行。

六、服务内容和内部设置

(一)服务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1.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卫疾控〔2004〕2号)要求,提供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眼病、牙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所在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康复医疗服务,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指导服务以及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并适宜的社区中医药服务。

(二)内部设置

1.行政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行政科室设置应当以精简高效、职责明确为原则,符合行政综合管理(包括人力资源和信息统计)、质量控制管理(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和财务资产管理等功能。

2.业务科室

(1)诊疗室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室分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门诊小手术室、预检分诊室(台)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布局指定设置的传染病门诊室(肠道)和发热门诊室等。

过渡阶段的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保留“一级大科”设置的,限于内、外(手术范围限于门诊小手术)、妇、儿、五官、中医科,并逐步向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科室的设置模式转化。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室的设置按照其功能定位,不设“专家门诊”及二级“专科门诊”。

(2)预防保健室

预防保健室包括计划免疫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包含生殖健康)室、口腔卫生室、眼病防治室、精神卫生及心理健康咨询室、健康体检室、健康教育室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开设其他属于《上海市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试行)》(沪卫疾控〔2004〕2号)规定项目的预防保健服务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必须按规定经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方可开设相应诊室。

3.医技及其他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只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设置相应的医技及其他辅助科室,主要包括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诊断室、药房、治疗室、注射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等。

4.床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床位,除郊区可保留部分留观床位外,其余(包括助产)纳入医疗机构治疗、护理、康复床位分类管理统筹考虑并按区域卫生规划逐步调整。

七、人员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和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必需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师等执业医师,注册护士,以及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药剂、检验、影像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和明确诊断的慢性病诊治。

八、建章立制

社区服务中心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并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各职能科室工作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服务质量管理、督查与考核评估制度;服务差错与事故防范制度;投诉调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财务、药品、设备、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项管理制度;社区协作与民主督查评价制度;其它有关制度。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设备设施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态建设标准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基本设备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设备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服务功能,配备适宜的设备设施。全科团队和各科室的设备实施主要包括:

1、全科团队:交通、通讯和信息工具,外出工作包及相关用品用具。

2、预防保健室:

(1)从事计划免疫,慢性病、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学校、精神卫生服务等各类工作人员的办公桌椅、存放资料的柜子、血压计、听诊器等相关用品用具;

(2)妇保:体重身高计、妇科治疗床、冷冻治疗仪、微波仪等;

(3)儿保:身长(高)和体重测查和耳声发射(筛选)设备;

(4)口腔卫生:牙科综合治疗椅、小型移动式可拆卸牙预防诊疗椅、手机消毒器、光固化机、银汞调合器、超声波洁牙椅、各类充填器和拔牙钳、X光摄片机(10毫安)等;

(5)眼病防治:视力表(国标式对数)、眼底镜、裂隙灯、SCHIOTZ眼压计、色盲本、电倒睫仪等;

3、全科诊室:每一室有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间接喉镜、鼻镜、额镜、耳镜、诊疗桌椅、诊察床、洗涤盆等。

4、中医诊室:参照全科诊室配置外,加配脉枕;也可配置针灸、推拿治疗床、椅,火罐等。

5、门诊注射室:肌肉、静脉注射用具等。

6、门诊抢救室:氧气、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止血带、鼻导管、电动吸引器、心电图仪、简易呼吸器、气管导管、软担架、轮椅、抢救车等。

7、门诊小手术室:手术台、简易无影灯、简易手术器械、简易冲洗机及有关消毒用具用品等。

8、康复医学(包含理疗)室,根据人力资源与服务能力的实际状况有选择的配置:

(1)运动疗法:训练用床垫、姿势矫正镜、常规训练用棍、球、沙袋、哑铃、拉力器、前臂旋转训练器、肋木、肩梯、肩轮、常用规格的拐杖、助行器、助力平行木、训练用功率车等;

(2)作业疗法:拼图、沙磨板、插木、锣栓、日常生活训练用具等;

(3)理疗法:低频、中频、高频、磁疗、热疗等相关的常用仪器,及颈、腰椎牵引设备(如牵引器或牵引床)等。

9、化验室: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血糖仪、血沉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血流变测试仪、显微镜、冰箱、恒温箱、离心机、干燥箱等。

10、影像检查室:500毫安以下X线诊断仪和洗片机。

11、心电图室:12导联以下心电图仪和动态心电图仪。

12、B超室:普通B超仪等。

13、药房和药库:按有关规定配置。

14、健康教育室:电视机、录(放)像机、照相机、投影仪及相关资料等。

15、信息管理室:

(1)良好的网络环境,包括内部的局域网络和连接区县政务网的线路。

(2)基础的信息系统,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具有比较完整的业务运行、统计分析、管理控制功能,具备方便、灵活的数据采集上报功能。

16、经卫生行政部门专项许可,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必配设备(见附件3)。

17、消毒供应室: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设施。

18、病房:适用护理、康复的病床、床头柜及输氧等相关设施设备。

19、行政办公室:资料收集、统计、文件保管等行政管理相应的办公用品。

20、其它设施设备及安装要求:

候诊厅要宽敞和明亮,面积达规定要求。各业务窗口实行开放式服务,设立预检问讯台,触摸式查询电脑、电子显示屏幕和播放背景音乐,以方便病人挂号、就诊、付费和配药。

门诊部输液室要安装冷暖空调设备。门诊病房设无障碍通道。走廊要按扶手,厕所、病床要保持警铃24小时畅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环境保持洁净明亮,各类科室分布合理及路标醒目。走廊和病室整洁、宁静,并按照市规划、环保、环卫等部门有关要求,进行绿化、废弃物处置和污水处理系统等设施的建设。

附件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态建设标准

一、面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可按服务人口适度调整,其中改建按每1000人口约50平方米,新建按每1000人口约60平方米,超过5万人口的,其总面积可按此标准适当降低。中心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设少数观察床位外一般不设床位。

建筑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应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使用面积总数的90%以上。

二、标识

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标识应悬挂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门外高墙的醒目位置(样张见上海市卫生局《沪卫基卫〔2006〕16号》)文件。

三、科室用房分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的行政及各业务科室,应按职责配备相应面积的房屋。其中每一全科诊室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门诊每一输液椅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候诊大厅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康复业务用房面积80——120平方米,健康教育用房80——100平方米,信息管理用房面积50——80平方米;妇保、儿保门诊和计划免疫及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用房应达到本市统一规定的标准。

附件3: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基本设备

经卫生行政部门专项许可,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必配设备: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科检查床、人工流产手术床、人工流产负压吸引器(电动)、手术无影灯、手术器材、高压消毒设备;

2、助产服务:产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床、产床、待产床、手术无影灯、婴儿暖箱、新生儿远红外抢救台、多普勒胎心仪、胎儿监护仪、接产器材;

3、妇产科小手术:手术台、麻醉机(硬膜)、手术无影灯、术后多功能监护仪。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地区为村卫生室)共同构成社区卫生服务平台。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特制定《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村卫生室设置基本标准另发)。

一、设置原则与设置标准

(一)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本社区内设置的非独立法人的卫生服务机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全科服务团队在责任区内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工作场所。

(二)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按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常住人口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

(三)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调整和居民迁移等情况,适时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对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二、执业登记与冠名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社区卫生服务站随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办理执业登记,并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冠名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明示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通用名,以所在小区名为识别名。规范名称的格式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所在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三、服务内容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并按全市统一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应是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含中医)的业务内容,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可开展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稳定期的维持性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简易诊疗服务和其他适宜的非创伤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配备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急药品和计划生育药品、药具。原则上不设药柜。

(二)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提供居民个人与家庭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提供转诊指导。

四、人员配置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必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根据服务地域、服务人口、开展的业务范围和内容,进行合理配备。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全科团队的工作场所,团队人员由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和社区护士等组成。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五、管理制度

(一)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纳入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内容。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做好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记录。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资产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统一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帐目,不另开设独立银行帐户。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订操作规程,落实工作职责和便民措施。制度、规程、职责、措施均应当成文并装订成册,重要内容应上墙公示。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做好辖区内各类基础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按时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到环境整洁、明亮、卫生;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医疗废弃物统一交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理,并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和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2.急救包内的药品清单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和设施设备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建设标准必须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一、房屋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统一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50平方米,按照提供的服务功能和符合消毒隔离要求,进行合理

分隔。健康教育、康复等用房可根据街道、居委公用房屋资源实际情况,进行单独配置或与其他部门合用。

二、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置基本诊疗设备,如: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诊察床、桌、椅(凳)、洗手池(盆)、出诊箱、心电图仪、轮椅、氧气袋、急救箱、紫外线消毒器、污物桶、消毒桶等,以及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康复训练、信息管理等工作的必需设施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电脑、电话等设备和必需的交通工具。

附件2:

急救包内的药品清单

(及时更换,以免过期,注意霉变)

90%的上海人不知道,原来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藏了这么多“拿手绝活”

90%的上海人不知道,原来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藏 了这么多“拿手绝活”! ▎本文由: xx新闻[ID: news310]▎转载请注明出处上海的医疗条件有目共睹很多人都喜欢上大医院看病但是,你知道吗?在上海,其实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都有各自的“拿手绝活”!治疗一些小毛病,他们更有诀窍!伤科院名: xx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静安区康定路733弄70号(总部)静安区江宁路702弄11号(分部) 特色: 这里的“施氏伤科”,拥有独特的外敷药及内服秘方,进行临床治疗,尤其对骨关节疾病、骨折后遗症、创伤性骨关节病、骨关节僵硬、肌挛缩、肌粘连、腰椎肩盘突出症并发坐骨神经痛、强直性脊椎炎、骨质增生性疾病、骨迟缓愈合等疾病均有独到治疗方法,并具有良好治疗效果。该院还有自制的抗敏外敷伤药,独具一格。 面瘫院名: 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xxxx路789号 特色: 这里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医师——桑久华,他曾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并在第二届上海市中医适宜技术竞赛中获得个人技能第二名,第三届上海市中医适宜

技术竞赛中代表静安区参赛获得第一名,2011年入选首批上海市优秀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他的“拿手绝活”,是“电针浅刺法治疗面瘫”。 妇科院名: 高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xxxx180号 特色: 这是一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的卫生服务中心,特别以“胡氏妇科”著称。 2013年6月,“胡氏妇科疗法”还成功入选了浦东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胡氏女科”祖籍安徽,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医学世家。由十一世祖胡天若公北迁至浦东高行,历经明、清,代代相传,绵延至今三百余年,以家族传承方式延续,主治中医妇科,以调治妇科疾患为其专长,如月经不调、痛经、带下、产后病等,而对妊娠恶阻、胎动不安、不孕症等疗效尤为卓著。 腰突院名: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xx华阳路225号 特色: 这里的石向东医师,只要有他的门诊,就总是人头济济,不少病人试过一次治疗后都成为了石医生的忠实粉丝,有的已经追随石医生十年了,每周都会来对腰和颈椎做推拿。石医生绝非浪得虚名: 他师从吴耀持、姚乃中、朱鼎成等沪上知名老中医专家,引入了市六医院“电针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华东医院“朱氏一指禅”等中医适宜技术,运用于社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80 M2。 二、开展项目 诊所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卫生所(室)、医务室按核定项目开展医疗服务。 三、科室设置 ㈠必设科室及选设科室 1、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2、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药局)。

3、开展简单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㈡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1、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均不少于10 M2; 2、观察区域不少于15M2。 3、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均不少于10M2; 4、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M2。 5、消毒室不少于4M2。 ㈢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三、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㈢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 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社区卫生服务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最新年文档

社区卫生服务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为落实胡总书记“314”总体部署,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特对社区卫生服务现状主要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社区卫生服务现状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县卫生局制定了《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年)》,安排全县在20xx 年,全县所有乡镇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组织逐步建成社区卫生站。20xx年,龙岗中心卫生院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重庆市社区卫生专家组检查验收,并由市卫生局行文命名,20xx年该中心继续创建重庆市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于当年接受市专家组评审验收。20xx年,龙水镇由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0xx年通过市卫生局评审验收。20xx年,龙岗城区原城东卫生院和明星卫生院建成城东和明星社区卫生服务站。20xx年11月,中敖和邮亭中心卫生院创建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20xx年底,全县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82人,取得社区卫生岗位合格证20人,无全科医师。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卫生站,覆盖常住人口约20万人。 (二)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培训。20xx年以来,全县安排参加市级社区卫生管理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社区护士、社区疾病控制、社区妇幼保健等培训总计36人次,与重庆社区卫生服务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一期为时半年的社区医学培训班,培训人员40人。培训工作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积蓄人才力量。 (三)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工作。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两大内容:一是社区基本医疗。主要开展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治疗与转诊,开展合同医疗、社区巡诊和开设家庭病床等。二是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基线调查、社区诊断,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和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等。20xx年,推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三种、社区卫生服务包10个,今后,促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券(包)制度。 (四)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困难及问题。一是政府主导不够,社区卫生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缺乏,基本没有政府投入,没有公共卫生服务补偿。二是社区卫生基础薄弱,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技人才严重匮乏,社区卫生服务任务落实差,发展缓慢。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差,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首诊制尚未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急需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试行) 一、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三、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五、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二)公共卫生科室。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三)医技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四)其他科室。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社区医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 (五)管理科室。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六、人员配置 (一)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5%。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医护比达到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七、设备设施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一)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三)业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相关要求。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序言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数据分析报告从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1-9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10张及以上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现状、趋势变化。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现状及发展趋势。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按床位数划分)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占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同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占全国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比重统计分析.7 四、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2021年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计划

2021年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里,社区服务站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份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对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开展很重要。下面是OK带来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XX年,我中心将根据省卫生厅妇社处已下达的工作计划要点和科教处《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___》,结合辖区居民的需求和本中心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依照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积极开展“世界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根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建设,促进健康教育网络信息规范化。加强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健康教育志愿者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疾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者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计划,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计划购置新的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印制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保障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划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基本功能 1、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2、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4、运用适宜的中西医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5、提供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7、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8、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9、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10、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11、服务康复服务。 1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14、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16、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17、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1、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m2,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阻碍设计要求。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2、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要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m2。提倡设立观察床、康复病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等。 3、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 至少拥有下列设备:接种器材、妇女健康检查器械、儿童体格测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设备、康复器械、抢救床、氧气瓶、氧气袋、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气管插管、针灸器具、B超、心电图机、X光机、化验三大常规必备器材、药品柜、无菌柜、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床单元设备、出诊设备、资料柜、电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话、BP 机、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 4、至少配备用药品和18类急救药品,每类急救药品至少配备1种。 急救药品类别目录见附件部分。 三、科室设置 1、预防保健科:设计划免疫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室等。 2、全科医疗科:设急诊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康复等。 3、药房、化验室、X光室、信息资料室等。 4、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适当设置。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一轮发展设置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2)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一轮发展设置 基本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卫生局: 随着本市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大基地)建设全面展开和陆续投入使用,大型居住社区的公共服务建设,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迫在眉睫。根据沪卫基层…2006?13号文要求配置的设备设施已不能满足新一轮社区卫生改革的需求,在征求各区卫生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卫生中心的基础上特制定新的配置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在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执业变更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全科病房、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科目,确需登记的,须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四、冠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命名。由各类医疗机构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进行执业登记时,必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同时废止原冠名,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按市卫生局《关于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工作的意见》(沪卫医政…2005?44号)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冠名格式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人口集聚而增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格式为“上海市××区(县)××街道(乡镇)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机构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趋势分析

海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背景介绍 海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2年,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有员工88名,医护人员73名(执业医师、注册护士),设有1个服务中心站,1个预防保健站,9个卫生服务分站。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本着实实在在做人,认认真真做事的原则,为16个社区,98,970人口,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服务工作流程正确、医药等配备齐全。 2011年,为辖区10所小学、19所幼儿园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等达到28947人次。微量元素化验3657人次,妇女病普查工作3826人,60岁以上老年人一般健康检查9782人,平均每天接待153人次(301天/年计算),各项服务人次较2010年平均递增了16.2%。 对海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SWOT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和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是缓解目前中国老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现状的关键。 S:优势 1、地域和费用的可及性好 海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贴近社区,为妇女、儿童、老人以及残疾人的就诊提供了方便。大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全天候服务,尤其是中心站提供24时出诊服务,并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比二、三级的医疗机构低。 2、服务内容和方式多样海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了单纯的医疗功能外,还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等符合居民健康需求的服务项目。在服务方式方面,除了提供门诊服务外,还会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服务,能更好地了解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 W:劣势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置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置标准 本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入的基本依据。 一、设置原则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居民需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区,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1-1.5万人左右。 二、基本功能 (一)社区健康教育:编制健康教育材料,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为目的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预防:负责社区卫生调查,针对社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心理咨询、精神卫生、膳食营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三)保健:负责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提供眼、口腔保健服务;对急诊自救进行医学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为育龄人群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五)医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护理服务;对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建档和管理工作。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及疑难重症的初步处理,提供双向转诊服务;根据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协助开展临终关怀服务;提供医疗卫生

咨询服务。 (六)康复:开展适宜的康复治疗;指导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康复训练指导,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对残疾人家庭环境设施及工作学习场所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服务。 三、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建机构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布局结构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设计标准及无障碍性设计要求。 (二)科室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康复室、健教室、药房、化验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标准设置,布局符合国家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三)主要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及与开展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治疗常见病的基本药品与常用的急救药品。配备的服务直拨电话和小灵通,号码要向群众公布。 四、人员配置 (一)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的执业资格。 (二)至少有2名医生,3名护士,防保、卫技人员按需配备,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全科医学知识与相应的岗位培训,具有上岗合格证。 (三)积极开展“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全科医学教育,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 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 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 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 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 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 增5-10 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 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 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 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 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 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 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 2006 〕239 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20版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20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1-9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10-29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30-49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50-99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旨在

全面梳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按床位数分组)综合情况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占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同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量(2018-2019)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占全国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比重统计分 析 (7) 四、上海市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社区卫生服务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一)

社区卫生服务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一) Abstract OBJECTIVEToexplorewhatproblemsconfrontingthehealthservicecenteranditsdevelopingforegroun d.METHODSForfiveyears,BaoshandistrictinShanghaiCity,Songnancommunityhealthservicecenter(called“center”asfollows)exploredandpractisedserviceincl udingprevention,healthcare,healthyeducation,medicaltreatment,rehabilitation,thefamily-plannedtechniqueguidance,whichwascalled“sixintegralwhole”communityhealthservice.RESULTSThecommunityhealthserviceo btainedcertainimprovement,butstillwasplacedinabeginningimprovementstagetotally,surfacially,andtolargepeople’sdemandexistedacertainmargin,thecommunityprevention,healthcare,basicmedicaltreatmentandsoonresultinginstillhardlymeetingtheresidents’need.CONCLUSIONTotu rnthecommunityhealthservicesystemreformdeeplyisnecessary. Keywords communityhealthservice;thepresentconditionandthedevelopmentforeground摘要:目的探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前景。方法5年来,上海市宝山区淞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开展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结果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社区卫生服务仍处于初创阶段,浮于表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社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服务仍难以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结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现状与发展前景 社区卫生服务在我国起步时间不长,社区卫生服务应该如何发展,目前尚未形成一套适合我国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较早,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本文就社区卫生的现状与发展前景谈一些肤浅的看法。1社区卫生服务的现状 近几年,社区卫生发展是健康的。目前,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国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近12000个,创建了108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辅,医疗诊所、医务室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正在大、中型城市逐步形成。上海市宝山区淞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0年从地段医院转制过来,实行了由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健康促进委员会领导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街道负责、卫生实施”的管理体制。内部改革不断深入,调整了中心的科室设置,建立了“三科一室”:即医务科-由各科门诊、医技、病房、护理组组成;社区卫生科——由防保一条线(疾病控制、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行业卫生、健康促进、计划免疫等)、家庭病床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行政科——由总务、财务组成;办公室——由人事、档案、统计和信息管理组成。加强了全科医师队伍的建设,加强了内涵建设,落实了管理措施。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病人选医生”、“病人选护士”与业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分配挂钩的制度,实行人性化、个性化、亲情化的服务,推行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群为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模式,促使医护人员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服务形式从医院走向社区,进入家庭;服务内容从单纯的生物模式转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医院还实施“一院多点”服务,先后建立了五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贯穿服务对象生命全过程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2001年中心又昂首跨入了上海市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行列,目前,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 163-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 通知 建标[2013]6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 前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编制组完成本建设标准初稿后,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 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年保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医师人数≥2人的,至少应含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护理员按需配备。 (三)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 二、房屋 (一)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四)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如设康复室,应增加相应建

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五)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灯箱、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柜、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候诊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设置康复室的,至少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 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 (二)急救设备。 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制氧机)、供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简易呼吸器。 (三)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能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管理等有关设备。 (四)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具有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制度、药品登记分发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四、人员 (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 (一)诊疗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 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上海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沪卫基层…2006?1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精神,加强对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已经2006年9月18日上海市卫生局第14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点基本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9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卫生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650份)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审批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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