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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动态与对策

IASB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动态与对策

□陶能虹禹静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逐步蔓延后,社会各界开始反思金融危机的成因,有相当一部分声音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顺周期效应对金融危机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此开始呼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内的世界主要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会计准则进行改革。尽管将金融危机完全归咎于反映经济事实的会计准则有失公允,但公允价值顺周期效应的客观存在使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由此认识到目前会计准则存在的不足,并开始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作为全球认可度最高的准则制定机构,IASB已在改进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完善金融资产减

值会计是重点内容之一。从已发

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有关会计

处理要求与传统规定有重大差别,

对全球银行业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值得认真研究。

一、IASB金融资产减值会计

动态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为应对金融危机对会计

准则的挑战,启动了改进金融工

具会计体系的合作研究项目。双

方共同组建的金融危机咨询组自

2009年起就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套期会计、公允

价值计量、终止确认等问题开展

项目研究。按照IASB的设想,此

次准则改进工作主要针对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39号(IFRS39:金

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拟分为分类

和计量、减值方法、套期会计三

个阶段进行1。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IASB在

改进IFRS39号方面已取得了众多

成果,包括:一是完成第一阶段

工作,在2009年11月发布《IFRS9

号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正式稿,

将金融资产四分类简化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类,

并缩小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使用

范围,拟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是第二阶段工作正快速推进,

2009年6月发布金融资产减值预

期损失模型信息需求函,在广泛

征集全球主要经济体有关资料后,

于2009年11月发布《金融工具:

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

并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在2010年下半年发布正式稿;三是第三阶段关于套期会计的工作正在酝酿,计划近期发布征求意见稿。

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是IASB 第二阶段改进工作的关键。已发布的《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特别是其减值处理。与原IFRS39号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准备采用更为前瞻性的预期损失模型(Expected Loss Model ,或称预期现金流量法,Expected Cash Flow Approach )替代原来的已发生损失模型(Incured Loss Model )计提减值准备。尽管在前期征求信息过程中,预期损失模型遭到世界主要经济体会计监管机构、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不同程度的广泛质疑,但IASB 仍在坚定推动其实施,并已成立了专门的预期损失模型专家顾问组研究相关问题。成立专家顾问组的目的不在于探讨该模型是否可行,而是针对实施该模型可能遇到的困难寻求解决办法,由此可见,IASB 推动预期损失模型实施的态度是比较明确的。为

应对该模型实施的可能前景,我国银行业有必要深入了解其原理,分析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与已发生损失模型的比较

采用预期损失模型是《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的基础。该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并基于预期损失模型(预期现金流量法)来支持以摊余成本计量。核心是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的初始账面金额,应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考虑未来预期信用损失)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在初始确认后,须在每个计量日对预计现金流量进行修正,将由此产生账面价值调整计入损益,并考虑对利息收入确认的影响。

与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 )相比,预期损失模型的最大变化是在估计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

时,不仅考虑已发生的损失,还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通过估计其在存续期内的预计未来信用损失2实现损失的提前确认,一方面适时进行减值处理(或必要的回转)计入当期损益,另一方面将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体现在实际利率计算中,进而影响利息收入,从而将预期损失在该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逐步确认。相比之下,传统的

已发生损失模型在预计未来现金流时仅考虑已发生的损失,不考虑未来预期信用损失,在减值确认和实际利率处理等方面都与预期损失模型存在较大差异。两种方法下的主要差别如表1所示。

从表1的对比可以看出,由于要考虑预计未来信用损失,预期损失模型下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已发生损失模型无论从理论内涵和实务操作都有明显差别,对商业银行的相关会计核算将产生较大影响。

三、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实例介绍

考虑到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

失模型规定较为复杂,为便于准确理解有关会计处理,举例如下:假定某银行有一个由50笔贷款组成的贷款组合,每笔本金均为10万元,合同利率均为6%(固定利率),利息每年末支付,贷款期限均为5年。该贷款组合在初始确认时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预计有预期信用损失,但到第3年末时,第4和第5年的预计损失率发生变化,需修正原预计的第4和第5年现金流。有关合同现金流量、初始和修正后的预计损失率和预计现金流量情况如表2所示(见下页)

。以初始预计现金流为基础按内含报酬率法计算,不含未来预

期信用损失的实际利率为6%(直接按20X 0至20X5年合同现金流量计算),包含未来预期信用损失的实际利率为5.6%(按初始预计的20X 0至20X5年现金流量计算)。按照预计损失模型法,在第3年末,由于预计第4年和第5年的贷款损失率上升,使得相应年份预计现金流下降,应确认相应减值,数额为下列两者之差98,337元:一是该贷款组合在第3年末(修正现金流量估计之前)的摊余成本(4,936,577元);二是对修正后的第4年和第5年预计现金流量(291,000和5,088,000元)按原预计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即修正后的年末摊余成本

表1 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与已发生损失模型对比表

注:在已发生损失模型下,对于组合计提拨备的金融资产,实际上在预计减值损失时已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未来

信用损失,原因是对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等参数的判断会在过去历史数据的基础上考虑未来影响因素。

4,838,240元)

。后续年份有关估计未发生进一步变化,在第4年至第5年不再作进一步的调整。有关计算如表3所示。

表3中有关数据计算公式如下:利息收入净额为每年的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包含未来预期信用损失的初始实际利率(5.6%);实际现金流量为各年最终的现金流量(其中,前三年为无损失足额收取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两年分别有3%和4%的损失);

重估前期末摊余成本为期初摊余成本加当年利息收入净额,再扣减当年实际收到的现金流;减值损失为重估前期末摊余成本与重估后期末摊余成本之差;重估后期末摊余成本为该时点后各年现金流按初始实际利率的折现值之和;期初摊余成本为上期末重估后摊余成本。

从案例来看,预期损失模型原理并不复杂,但从技术角度而言,要实际实施最少需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要定期估计预期损失率,包括初始和后续估计,以便确定预计现金流量;二是要计算实际利率3,并采取实际利率法进行会计核算。上述两个关键问题会衍生出大量复杂的估计、计算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有足够的历史数据积累、建设复杂的数学模型,以及支持庞大数据量计算和核算的信息系统,同时,在业务流程、人员素质等方面也会有更高要求。

表2 案例预计现金流量情况表

初始确认时现金流估计:

第3年末修正现金流估计:

表3 预期损失模型下案例相关会计数据表

四、对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若干评价与思考

预计损失模型反映了IASB 在改进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方面的不懈努力。如果不考虑有关数据支持等实际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不失为一种比较完美的好想法。该模型可以充分考虑与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相关的所有损失,提前反映金融资产的可能信用损失,既有助于及时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也可使利息收入和减值损失的确认更加协调一致。由此不难看出,该模型的引入带有明显应对金融危机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面临挑战的痕迹,要求会计承担更多的风险揭示职能。

尽管预期损失模型具有理论

上的优点,但基于成本效益等原则考虑,从操作角度来说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减值和利息收入确认中考虑预期信用损失与当前通行的基本会计原则不一致,尤其是有违权责发生制以及风险与报酬转移的收入确认基本原则;二是预期损失的估计面临众多困难,体现在要求很高的历史数据积累和金融资产分类管理水平、要进行基于内部评级法的大量数学模型和信息系统建设、要克服众多可能的主观估计干扰等等;三是预期损失模型的相关会计调整和实际利率法将使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更加复杂,对会计核算系统的容量、处理能力、核算规则设计、内部制度调整、人员素质、内外部审计

乃至业务流程等将提出非常高的要求,众多的估计因素也会影响不同会计主体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四是会计将被迫承担不必要的风险管理职能,导致混淆会计核算与风险管理的界限,既会在实务上引发大量与相关监管规定(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协调工作,也会在理论上过多延伸会计的职能边界,从深层次影响会计核心职能(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真正有效发挥。

综合以上情况,笔者认为预期损失模型尽管是理论上的完美设计,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实施该模型带来的优点并不足以弥补由此产生的成本投入及可能导致问题的影响。因此,从整体上,期待IASB 能改变推行该模型的态度,采用对已发生损失模型的改良性方法,例如,在已发生损失模型(特别是组合拨备提取)中嵌入内部评级法的相关要求,使已发生损失的估计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从而在实质上部分体现预期损失模型的要求。如果IASB 坚持要推行预期损失模型,最少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给各国提供足够详细的实施指引(但也不能限制过严影响合理判断的发挥),以解决应用中可能面临的突出难题,例如,未来信贷损

失和现金流量的估计方法以及数据缺乏时的替代方法,可变利率金融资产的处理原则等:二是在实施前进行足够长时间的实地测试,以检验模型的可操作性,同时在具体实施时给予足够的过渡期,避免快速实施带来的过大冲击;三是清晰解释该预期损失模型与新巴塞尔协议中预期损失模型的联系与相互协调途径。

五、我国银行业对金融资产减值预期损失模型的应对策略

目前,我国财政部正积极参与IASB 的准则修订项目,已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计划于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2011年完成,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尽管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理论界和银行业会计实务界对实施预期损失模型还有诸多不同看法,并正积极向IASB 反馈有关建议,但从IASB 的态度和我国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趋同的大趋势来看,执行该模型的可能性比较大。为应对预期损失模型可能实施的前景,笔者建议:

一是继续通过相关渠道向I A S B 反馈建议。在进一步深入

研究有关会计处理调整对我国银行业影响的基础上,由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同学术界和银行业会计实务界的力量,统一行动,有理有据,通过合适渠道继续向I A S B 反馈我国业界对预期损失模型的反对声音,争取阻止该模型实施,采取对已发生损失模型的改进思路。如难以改变I A S B 的态度,也尽可能最大限度要求IASB 完善该模型,

增强可操作性,减轻会计政策调整对相关会计实务的冲击。

二是提前做好实施预期损失模型的准备。充分考虑IASB 此次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的决心和目前已采取的工作举措,提前研究包括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在内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动态,深入分析有关会计政策内涵和实施可能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在会计政策研究组织机制、人员准备、内部制度修订、系统调整和业务流程优化等方面未雨绸缪,提前考虑,形成预案,并根据IASB 的具体工作进度和我国财政部有关趋同举措及时跟进相关工作措施。

三是关注如何与其他监管规则相互协调。目前,我国银行业正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积极准备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内部评

级法方面已有一定基础。IASB 预期损失模型与内部评价法都涉及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在计算方法方面有相通之处,但两者根本目的存在较大差别,前者集中于会计职能,重在核算和报告,后者集中于风险管理,重在风险识别与主动防御。商业银行在执行有关要求时,需在数据采集、具体计算方法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深入考虑相互协调,以便一方面充分满足各自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尽可能简化工作,降低相关(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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