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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规范学校小卖部的经营行为,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小卖部必须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由总务科对小卖部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小卖部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

(二)定期对小卖部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经检查人员和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三)公布投诉电话,受理师生和家长对小卖部的投诉,及时作出妥善处理;

(四)制定消防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小卖部进行演练;

(五)对小卖部进出货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其安全行驶。

三、小卖部经营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持货物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货物,所采购的货物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

(二)建立货物管理台账,供货单位所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据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整理,归档入册,定期更新;

(三)不得超出营业范围经营;不得售卖无“QS”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熟食以及违禁物品;禁止出售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

(四)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患有传染病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

(五)学校小卖部的商品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严禁价格欺诈,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

(六)做好货物入库查验记录,每天对货物进行整理清洁,做到先进先出,对过期食品马上回收处置。库房内禁止存放劳动工具、农药、杀虫剂等与库房贮藏无关的物品;

(七)做好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处置包装物和垃圾,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确保卫生、整洁、安全;

(八)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小卖部不得住宿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学校小卖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营业,在经营期间不

得影响学校的教学和生活。

教学周

饭堂小卖部营业时间 备注 逢周一

上午 7:00AM —7:55 AM 学生上课、考试和集体活动时禁止营业; 周六、周日原则上允许日间营业,但如需上课、考试和集体活动,须停止营业; 特殊情况按学校

规定处理。 周二至周五

7:00AM —8:15 AM 周一至周四

下 午 11:50AM —18:50PM 逢周日

( 周日延长至19:20 PM ) 周一至周日 晚

上 21:00PM —22:00PM ( 周五、六延长至22:20 PM )

五、小卖部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执行各项管理措施,如有违反学校有权作出严肃处理,视其违规情况学校可对经营者作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终止承包经营资格的处理。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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