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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税负比较:

中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61 天

中国要减轻税负,不应朝个税开刀,而要在间接税上做文章。

美国伟大的发明家、政治家,独立战争的伟大领袖和《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89 年写道:“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逃脱不掉死亡和税。”

人生下来就要纳税,有的税是由纳税人直接交给政府的,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有的是通过企业这个“中间人”代替真正的纳税人把税交给政府的,如增值税、营业税、环保税、资源税、消费税(有的国家由消费者直接交纳)等。只要人活着,就要消费物品,有消费,就要纳税,任何人也逃脱不掉的,直至死亡政府还要追着征收一笔遗产税。

度量税负的尺子: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

首先,我们先找出两把度量税负的尺子,一把是“税负率”,另一把是“税负工作天数”。

税负率是税收总额与居民总收入比值的百分率,用公式表达就是:税负率=(税收总额÷ 居民总收入)×100%。税负率与纳税额成正比,税负率越高,税负越重;反之,税负越轻。

为了直观地描述税负轻重,在税政研究上,还可用税负工作天数这把尺子来衡量税负的轻重。税负工作天数就是税负率乘以一年的天数。用公式表达就是:税负工作天数=(税收总额÷ 居民总收入)×365(闰年为366)。税负工作天数与政府的税收总额成正比。如果政府的税收总额大,就意味着纳税人要交更多的税,这就要为税工作很长的时间,税负工作天数就多;反之,则是税负工作天数少。

美国等国家还有个“税负免除日”,就是每年根据税收预算和预计居民总收入,计算出居民应该为纳税工作多少天,然后从1 月1 日开始计算天数,数完税负天数的那天就是税负免除日。也就是说,从元旦开始到税负免除日,纳税人一直在为税工作,在税负免除日这一天,恰好把一年应纳的税都交完,从这天开始到12 月31 日,工作收入就都进自己腰包了。

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是理论上的全国平均值,但由于收入差距,具体到每个人的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差别就很大了。穷人纳税少,税负率很低,税负工作天数可能就几天;富人纳税多,税负率就很高,税负工作天数可能就要超过半年。

在理解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时,一定要清楚,这只是描述纳税人税负轻重的理论值。如果政府出现预算赤字,就要增税,实际税负就加重;如果一个国家的福利好,就相当于政府又把一部分税收返还给纳税人,实际税负比理论税负有所减轻。

美国税负:美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02 天

美国的税制比较复杂,以个人所得税来说,联邦个税的最高税率为35%,另外还有43 个州和绝大多数市镇等地方政府征收个税,综合个税税率高达46%。下面,我们纵向和横向看看美国全国税负水平是怎样的。

根据美国税政研究院的统计,从1900 年开始,美国的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是逐步增加的。1900年,税负率为5.9%,税负工作天数为22 天。在之后的18 年里,美国的税负率一直在6% 左右,税负工作天数在22 天左右。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政府开支剧增,税负加重,1918 年的税负率为10.5%,税负工作天数急增为39 天。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大萧条时期,美国税负率一直在11% 左右徘徊,税负工作天数在40 天上下波动。从1933 年开始,罗斯福总统针对大萧条的“新政”推出了很多政府开支计划,税负率升到17% 以上,税负工作天数上升到60 天以上。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税负率持续升高,1941 年税负率高达20.4%,税负工作天数为75 天;1942 年税负率为20.9%,税负工作天数为77 天;1943 年税负率为25.7%,税负工作天数为94 天。此后17 年间,美国的税负率一直在25% 左右,税负工作天数在90 天上下。

从1960 年开始,美国税负率上升到27.7%,税负工作天数上升到101 天,从此,美国的税负率一直维持在30% 左右,税负工作天数在110 天上下震荡。

2011 年美国联邦、州和地方的财政总税收预算为36280 亿美元,全国居民总收入预计131070 亿美元,所以,美国2011 年的税负率为27.7%,税负工作天数为102 天,税负免除日为4 月12 日,也就是说,从1 月1 日开始到4 月12 日,美国人一直为税工作,从4 月13 日开始,就为自己工作了。

下面,我们看看2011 年美国人具体为各税种的工作天数。

2011 年,美国人要为个人收入税工作36 天,为工资税(社保税)工作22 天,为消费税工作15 天,为房地产税工作12 天,为公司所得税工作12 天,为遗产税工作1 天,为其他税种工作4 天。由此,我们还可计算出各税种的纳税额占总税收的比重:个人所得税为35.3%,工资税(社保税)为21.6%,消费税为14.7%,房地产税为11.8%,公司所得税为11.7%,遗产税为1%,其他税为3.9%。

上面讲的是美国全国的税负情况,包括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如果单说联邦税和州及地方税,那美国人需要为联邦税工作64 天,为州及地方税工作38 天。在为联邦税工作的64 天里,有48 天为个人所得税和工资税工作,税额占联邦税的75%。

在为州及地方税工作的38 天里,有12 天为房地产税工作(房地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额占州及地方税的31.6%,有12 天为消费税工作(消费税是州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额占州及地方税的31.6%,有9 天为个税工作,税额占州及地方税的23.7%。

由于各州的税收预算和税种、税率以及居民收入不同,各州居民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差别很大。通常来讲,较富裕的州,所承担的联邦个税比例就大,税率就高,税负天数就多。2011 年,税负工作天数最多的州是康涅狄格州,为122 天,康涅狄格州也是美国人均GDP最高的州之一;税负工作天数最少的州是密西西比州,为85 天。

其他国家税负:匈牙利人一年为税工作218 天

根据各国财政部和欧盟的数据综合计算,2010 年各国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如下(由高到低):

匈牙利:税负率为59%,纳税人为税工作218 天

比利时:税负率为59%,纳税人为税工作215 天

法国:税负率为56%,纳税人为税工作207 天

德国:税负率为55%,纳税人为税工作200 天

瑞典:税负率为55%,纳税人为税工作200 天

澳大利亚:税负率为52%,纳税人为税工作191 天

荷兰:税负率为50%,纳税人为税工作184 天

罗马尼亚:税负率为49%,纳税人为税工作178 天

波兰:税负率为48%,纳税人为税工作174 天

以色列:税负率为47%,纳税人为税工作173 天

意大利:税负率为46%,纳税人为税工作169 天

丹麦:税负率为46%,纳税人为税工作168 天

立陶宛:税负率为45%,纳税人为税工作167 天

芬兰:税负率为45%,纳税人为税工作166 天

捷克:税负率为45%,纳税人为税工作165 天

希腊:税负率为45%,纳税人为税工作164 天

斯洛文尼亚:税负率为45%,纳税人为税工作164 天

拉脱维亚:税负率为44%,纳税人为税工作161 天

克罗地亚:税负率为44%,纳税人为税工作161 天

爱沙尼亚:税负率为41%,纳税人为税工作150 天

葡萄牙:税负率为41%,纳税人为税工作150 天

英国:税负率为41%,纳税人为税工作150 天

保加利亚:税负率为40%,纳税人为税工作145 天

西班牙:负率为37%,纳税人为税工作136 天

卢森堡:负率为37%,纳税人为税工作135 天

冰岛:税负率为32%,纳税人为税工作117 天

美国:税负率为27%,纳税人为税工作99 天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匈牙利、比利时、法国、德国、瑞典、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劳动者在一年当中要用大半年的时间为税工作,为自己工作的时间不足半年。

中国税负:中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61 天

应用文-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及国际比较

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及国际比较 '\r\n 【摘要】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 收入的多少.关系到政府的支出能力,也关系到整个 资源配置的合理以及国民经济产出水平的高低,是政府制定 政策的重要依据。本文分析了我国1994年至2006年的宏观税负水平的变动趋势,并进行国际比较,得出应通过理顺税费关系、实行结构性减税,使宏观税负达到一个合理水平的结论。 【关键词】宏观税负国际比较政策选择 一、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及变动趋势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表示,反映一个国家以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所集中起来的价值总额和比率。宏观税负的高低,表明了政府社会经济职能以及财政能力的强弱,也表明政府在国民经济总量分配中集中程度的大小。 我国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此外还有相当比重的预算外收入以及制度外收入,此外还有相当比重的预算外收入以及制度外收入。由此,我国有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一是税收收入占GDP 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二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三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一般而言,小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政府的财政状况或财政能力;大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国民经济负担水平和企业负担程度;中口径指标与小口径指标差别不大,一般不采用。实际上,由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计算的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高,而由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计算的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低。 由表1可以看出1994 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1994 年至1997 年,属于税负下降和恢复期,税收占GDP 的比重从10.7%下降到9.9%,再恢复到1997 年的10.6%,接近1994 年的税负水平。1998 年至2005 年,宏观税负处于上升期,税收占GDP 的比重从1998 年的11.2%持续提高至2005 年的18.0%,上升幅度达7.8 个百分点。在1994 至2005 年的12 年间,我国宏观税负提升了7.3 个百分点。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 年鉴(2006)》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税收收入包括关税,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统计数据。 二、当前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 (IMF)对国家的分类,我们把纳入比较分析范围的国家划分为两大类,其中工业国家23个, 中国家14个。总体看,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宏观税负出现了由上升转为稳定的趋势。1994 年以后我国宏观税负持续提高,但目前税负总体水平与世界相关国家比较仍然偏低。 1.不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比较 如果不含社保基金,我国宏观税负低于大部分工业国家。我国宏观税负2005年达到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2013-01-08 11:17:42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沈阳)2012年9期 【内容提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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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比较 潘石孙飞 一、中国宏观税负水平 为了正确测算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以及进行国际比较,先做如下说明: 1.选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1987—1996年10年间的相关统计数字作为样本数据进行分析。 2.税负中包含的项目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六项分类法进行归集。 3.宏观税负水平衡量指标采用国内生产总值负担率,即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T/GDP)。 附图 图1 1987~1996年我国宏观税收收入、政府预算外收费占GDP比重及变化趋势 表1 中国税收收入占GDP

的比重及税负结构 项目国内生产调整后的其中(%) 总值(GDP) 税收收入商品关税所得税企业个人 总额总额T 劳务税 年份(亿元) (亿元) 198711962.502309.7859.31 6.16 33.99 31.63 0.16 198814928.32621.4562.70 5.91 31.44 28.50 0.13 198916909.203052.7663.10 5.95 28.40 25.35 0.27 199018547.903190.1763.85 4.98 28.30 25.22 0.33 199121617.803456.8565.09 5.42 26.93 23.96 0.35 199226638.103646.0667.82 5.84 26.23 21.54 0.42 199334634.404880.1477.38 5.26 18.27 15.48 0.21

199446759.405183.4180.23 5.26 16.73 10.85 1.41 199558478.106064.2178.75 4.81 18.13 11.37 2.17 199668593.806917.2677.33 4.36 17.87 9.34 3.19 项目T/GDP 年份农业其他税(%) 1987 2.20 6.70 19.31 1988 2.81 5.86 17.56 1989 2.78 8.50 18.05 1990 2.75 7.85 17.20 1991 2.62 7.98 15.99 1992 3.27 6.95 13.69 1993 2.58 4.35 14.09 1994 4.47 3.04 11.09 1995 4.59 3.12 10.37 1996 5.34 4.80 10.08 资料来源:根据1988—1997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财政年鉴》有关数据计算。 由表1和图1看,我国在198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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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分析认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科学发展观及其"五个统筹"是我国发展与改革和稳定的长期战略方针,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行动纲领,也是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因此,科学发展观及其"五个统筹"具有统领各项工作的地位。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财政政策的重 要组成部分,担当着实现国家进行筹集政府收入、调控经济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监督经济运行等重要职能作用。建国以来,我国税收政策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在我国跨入21世纪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其"五个统筹"的新阶段,从部门工作服务于国家宏观意志,具体政策服从于社会实践需要的们认为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缺位和不足,特别是宏观税负水平有待调整完善改革。 一、宏观税负总水平偏低,影响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 税收政策对于宏观经济管理、社会消费行为、GNP增长的波动都有直接关系,政府利用开征、减免或者停征某种税种,提高或者降低有关税目的税率与起征点,以及税前扣除与事后退税等限制或鼓励手段,调节投资规模、消费基金和对外贸易的增长,以抑制社会总需求膨胀刺激有效需求,同时抑制或刺激总供给的变化,并对经济结构产生协调作用。税收作为经济运行的"内在稳定器"与价格变量调控相配合,可以达到生产与消费总量与消费结构的均衡;适量、合理的税收

可以协调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并可达到各生产部门劳动者利益的动态均衡,收到社会公平的调控效应。我国宏观税负长期处于低水平徘徊,减弱了国家筹集收入的力度,影响政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投入和宏观调控。表现有三: 1、我国税收收入上个世纪下半叶缓慢增长,21世纪开始大幅度快速增长。我国税收收入在经济发展、企业利润增加和税务征管工作等因素综合作用下,20**年一20**年的**年间税收收入年均增长为61亿元,从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末的**年间税收收入年均增长为522亿元,在跨入21世纪到20**年的五年间呈现大幅度快速增长的态势,比上年增长数额越来越大,如20**年为2350亿元,20**年为2500亿元,20**年为1831亿元,20**年为3465亿元,20**年年为5256亿元。全国税收总规模达到25718亿元。展望未来,我国税收收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一是税收增长是经济增长的反映,我国经济增长在20**年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7%-8%左右的速度,为税收增长打下了基础。二是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实际征收率只达到潜在税收能力的70%-80%,国内有的专家认为20**年只达到50%-60%,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部分专家认为中国整体征收率在70%左右,还有的认为在80%左右。税收上的跑、冒、滴、漏等空间很大,如果将实际征收率提高20个或30个百分点,我国税收收入即可增加1万亿元或1. 5万亿元。 2、目前税收收入对政府财政收入支持力度还不充足,致使国家还需要利用大量的财政赤字和发行债务。其情况,一是以税收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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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 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选择字号:大中小本文共阅读 447 次更新时间:2013-01-06 13:44:25 进入专题:地方税收制度 ●财政部财政所课题组 摘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

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都有立法权。美国自189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后,就确立了违宪审查制度,遵循“不违宪就合法”的法律原则。在地方税收立法方面,联邦政府赋予地方政府地方税税收立法权,只要地方的

我国当前宏观税负水平的多视角判断分析

我国当前宏观税负水平的多视角判断分析 分别从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国际横向比较、公共产品供给、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四个角度考察了我国当前的宏观税负状况。 标签:宏观税负;大中小三种口径;国际横向比较;公共产品供给;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2009年,美国著名杂志《福布斯》推出了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这一榜单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的学者认为《福布斯》计算所采用的方法不合理,中国的税负远不如其他一些国家高。他们认为尽管近几年我国的税收收入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但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仍相对较低,2008年仅为18%。(朱青);也有的学者认为《福布斯》的计算方法虽有片面性,但中国税负较高也是一个事实(安体富,2005)。 一个国家的税负水平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去考察,本文将简要从宏观层面考察我国目前的税收负担水平。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总水平,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判断一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有不同的标准,为了比较客观的评价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本文将从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国际横向比较、公共产品供给、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四个角度简要考察我国当前的宏观税负现状。 1 从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看我国的宏观税负 目前我国宏观税负有大、中、小三种不同的统计口径。通常将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称为小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称为中口径宏观税负,这里的财政收入是指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财政收入;政府收入占GDP 的比重,称为大口径宏观税负,其中政府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即它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000000000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由于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存在着一个重要区别,也就是我国的政府资金成分复杂,政府收入除税收以外,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也占很大比重,常常出现“税小费大”的现象,造成我国税收的大、中、小三种口径的宏观税负差距很大。实际上,中、小口径反映的是名义宏观税负,说明在政府取得的收入中,财政真正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水平;大口径才全面反映了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是我国的实际宏观税负。因此,通过大口径计算判断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合理性更加客观有效,也与西方国家的宏观税负最为接近,便于比较,因为西方国家的政府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口径是一致的,主要

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与低并不意味着税负的重与轻

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与低并不意味着税负的重与轻目前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偏高,而财政收入、税收占GDP 的比重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大体上相适应 ■安体富 如何判断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是高还是低?是重还是轻?这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一直存在着争论。宏观税负是个复杂的问题,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因此有不同看法是非常正常的,应该通过多角度、深入研究,逐步得到大家可以认可的结论。有研究者通过中外对比得出结论:我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于世界较低水平。我认为,不能仅从中外简单对比中就得出我国税负水平低的结论;另外还有与哪些国家比,如何比的问题;并且,宏观税负水平高并不意味着税负重,宏观税负水平低也并不意味着税负轻。 在中国,不能脱离政府收入水平孤立研究宏观税负 应当承认,衡量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国际上通常使用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反映。但在我国国内研究中则形成了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指标:小口径———税收占GDP比重;中口径———财政收入(预算内收入)占GDP比重;大口径———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之所以要设立宏观税负这一指标,是为了衡量政府支配财力的多少和国民的负担水平。在国外,大多数国家,政府收入的绝大部分或大部分来自于税收,因此税收占GDP的比重大体能反映政府支配财力的水平。在我国则不然,政府收入除了包括财政收入即

预算内收入(人称“第一财政”),还包括预算外收入(人称“第二财政”),制度外收入(人称“第三财政”),土地出让金收入(人称“第四财政”)等。这就是说,在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不能反映政府支配财力水平和国民负担水平。正因为如此,学术界提出了宏观税负的大、中、小口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税外收费的改革问题,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应看到,直到目前为止,非税收入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根据政府预决算报告,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4%,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为5.6%,社保基金收入占比约为5%,以上合计为31%。如果再加上住房公积金收入,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以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和地方的其他收费,估计这一比重不会低于35%。2009年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为17.7%,约占政府收入的51%。可见,在我国的特定条件下,单用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指标来衡量国民的负担水平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或者说是大打折扣的。 衡量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的高低,有个与哪些国家比和如何比的问题 有研究者在进行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时,选取了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两类国家中的宏观税负都存

中国宏观税负

浅论中国宏观税负 【摘要】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以及政府的支出能力,同时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合理以及国民经济产出水平的高低,是政府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本文通过宏观和微观以及国际的角度对中国宏观税负进行分析,深入探讨了中国的税收负担问题。 【关键词】宏观税负税收总量 GDP 社会福利公民幸福指数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负总水平,通常以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税收总量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比例来表示。宏观税负作为税收政策的核心,对于保证政府履行职能以及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有着重大的意义。在中国,很多人对宏观税负的关注是从2005年中国被纳入《福布斯》全球税负痛苦指数评选体系开始的。2007年,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引发了国人对于中国税负到底重不重的热烈讨论。但是,数字仅仅是衡量税负水平高低的参考,且不论关于福布斯税负指数评选体系的真实性,中国的税负问题也理应被关注。 1.税收占GDP比重 从一般定义上来看,衡量一国宏观税负的重要标准之一即为税收占GDP的比重。近年来,我国政府税收收入一直快速增长,远远超出经济的发展速度。从2004年至2010年,除了2009年税收同比增长9.8%外,其余年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均2倍于同年GDP增速。我国2000年的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2.8%,此后逐年增加,2008年税收收入比重超过18%,2010年则超过19%。另外,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收入相对规范,非税收收入占比很小,但我国政府除了普通税收收入还有较多其他收入途径如社保收入、政府性基金以及政府的隐性“灰色收入”等。在19%的基础上加上这些收入已经可以超过30%,虽然国际上也有个别国家超过40%,但即便如此,按国际上的水平来说,中国的税负水平也依然偏高。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考虑到中国所处的经济地位和人均GDP水平,中国的最优宏观税负在25%左右,也就是说,中国的宏观税负有1.5万亿到2.6万亿元的减税空间,所以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是具有重大战略性意义的。 2.纳税成本 从微观角度来看,中国除了税收以外,个人尤其是企业还必须被征收大量的“费”。著名学者李炜光曾测算,中国税务征收的成本高达5-6%,是美国十倍,日本的5-6倍。这样的成本,自然会转嫁给纳税人。有关数据表明我国的税费比例为1∶0.6左右,这意味着企业在纳一元税的同时还要支出0.6元的“隐形费用”,这些隐形费用构成了纳税成本,在无形之中加重了企业和个人的税负负担。

债券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

债券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 【比较研究】 债券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 王红英 我国的资本市场一直以股票市场为主.虽然债券市场规模经过近年来国债的大量发行有了很大增长. 但是在交易的活跃程度方面与股票市场相去甚远.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资本市场准入的 放宽.我国的债券市场会有蓬勃发展.并可能在不远的将来规模和活跃程度都可以和股票市场相提并论. 本文对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债券市场税收制度进行了比较,以对我国相关税收制度建设提供借鉴 各国的相关税收制度 债券是以募集中长期资金为主的固定收益证券.由于债券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一定的收益性.日渐受 到投资者的喜爱.在各国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所占份额一直呈上升趋势.投资者投资债券的收益可 以分为两大部份.即利息所得和资本利得.利息所得为债券约定的孽息.通常于约定日期领取;资车利得是 从债券交易中所获得的价差.如果债券在两付息日之间交易.产生的收益就包括上述两种所得.本文所讨 论的馈券税收也是主要针对这两种所得.同时考虑是否开征证券交易税. (一)美国的债券税收制度 美国的课税原则在公司是权责发生制.对个人是现金收付制.由于美国的税收制度实行联筇,州和地 方政府的三级分权.债券的种类又很多.所以不同债券所适用的税收制度不尽相同.这里只对主要部分加

以说明: (1)资刊得税 一 般以持有期是否超过六个月为标准来区分长期的和短期的资本利得六个月以内的属于短期资本 利得.全部荠入年度所得税应税额.超过六个月的.属于长期资本利得.只以其40%课税 由于债券的交易发生在到期日前.资本利得与利息所得的计算如下:债券的到期兑付额减去买进价格 为利息所得.按一般所得税课税;债券卖出价格减去买进成本及持有期间的利息所得为资本利得 (:)利息听得税 息所得一般都需要同时缴纳联邦,州和地方所得税,因此票面利率普遍较高.美国债券市场上的海外 投资者相比居民投资者.所面对的所得税环境是不一样的.没有与美国缔结税收协议的国家的投资者应当 缴纳3O9.的利息所得税.缔结了税收协议的应当缴纳15的利息所得税.日本和澳大利亚的投资者只需 缴纳10的利息所得税.而来自法,德,英,荷的投资者免税. (3)债券交易税 美国债券交易无交易税的规定. (二)日本的债券税收制度 日本是世界第二大固定收益债券市场.日本自1998年起为振兴经济.停征了证券交易税. (1)资本利得税 日本债券的资本利得也区分为短期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利得.标准与美国相同.资本利得的直税额的 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额=短期资本利得净额一500000日元+长期资本利得净额×5e个人投资者就

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及国际比较

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及国际比较 【摘要】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关系到政府的支出能力,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合理以及国民经济产出水平的高低,是政府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本文分析了我国1994年至2006年的宏观税负水平的变动趋势,并进行国际比较,得出应通过理顺税费关系、实行结构性减税,使宏观税负达到一个合理水平的结论。 【关键词】宏观税负国际比较政策选择 一、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及变动趋势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表示,反映一个国家以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所集中起来的价值总额和比率。宏观税负的高低,表明了政府社会经济职能以及财政能力的强弱,也表明政府在国民经济总量分配中集中程度的大小。 我国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此外还有相当比重的预算外收入以及制度外收入,此外还有相当比重的预算外收入以及制度外收入。由此,我国有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一是税收收入占GDP 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二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三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一般而言,小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政府的财政状况或财政能力;大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国民经济负担水平和企业负担程度;中口径指标与小口径指标差别不大,一般不采用。实际上,由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计算的大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高,而由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计算的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低。 由表1可以看出1994 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1994 年至1997 年,属于税负下降和恢复期,税收占GDP 的比重从10.7%下降到9.9%,再恢复到1997 年的10.6%,接近1994 年的税负水平。1998 年至2005 年,宏观税负处于上升期,税收占GDP 的比重从1998 年的11.2%持续提高至2005 年的18.0%,上升幅度达7.8 个百分点。在1994 至2005 年的12 年间,我国宏观税负提升了7.3 个百分点。

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税收制度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篇一:关于西方国家税收制度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进行税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是20世纪后期西方发达国家的两次经济危机带来负面影响以及税制自身的弊端.我国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模式,基本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必然.西方国家税制改革虽然体现许多共同的趋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税制改革不应只看税制的优、缺点,更应该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国情因素,不能麻木的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税制改革,在追求税制国际化的同时要注意与税制的本土化相结合,立足于本国现实来开展税制改革.本文以西方税收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1.王乔.席卫群比较税制20xx 2.殷玉辉.龙晓柏西方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税

改的启示[期刊论文]-江西社会科学20xx(08) 3.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20xx 4.李大明中国税制应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 道路[期刊论文]-涉外税务20xx(02) 5.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财政学原理20xx 西方发达国家税制改革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了解西方发达国家近年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将给我国税制改革工作带来诸多有益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制度的最新发展状况,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国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税制改革的主旋律是减税, 然而减税减的只是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或边际税率。税改开始阶段,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将所得税的税基却相应拓宽了。这样,发达国家初期税改的减税,实际上并没有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相反,各国税收收入的水平还普遍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开始,随着西 方各国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在税制改革中相应加大了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不再一味追求“宽税基”的原则,这自然造成了税收收入规模的下降。统计数字表明,20xx 年,美国的宏观税率已经由3年前的29.9%下降到了25.4%;同期其他一些国家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荷兰从41.2%下 降到38.8%,英国从37.4%下降到35.3%,瑞典从53.8%

关于世界资料各国税负比较

世界各国税负比较: 中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61 天 中国要减轻税负,不应朝个税开刀,而要在间接税上做文章。 美国伟大的发明家、政治家,独立战争的伟大领袖和《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89 年写道:“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逃脱不掉死亡和税。” 人生下来就要纳税,有的税是由纳税人直接交给政府的,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有的是通过企业这个“中间人”代替真正的纳税人把税交给政府的,如增值税、营业税、环保税、资源税、消费税(有的国家由消费者直接交纳)等。只要人活着,就要消费物品,有消费,就要纳税,任何人也逃脱不掉的,直至死亡政府还要追着征收一笔遗产税。 度量税负的尺子: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 首先,我们先找出两把度量税负的尺子,一把是“税负率”,另一把是“税负工作天数”。 税负率是税收总额与居民总收入比值的百分率,用公式表达就是:税负率=(税收总额÷居民总收入)×100%。税负率与纳税额成正比,税负率越高,税负越重;反之,税负越轻。 为了直观地描述税负轻重,在税政研究上,还可用税负工作天数这把尺子来衡量税负的轻重。税负工作天数就是税负率乘以一年的天数。用公式表达就是:税负工作天数=(税收总额÷居民总收入)×365(闰年为366)。税负工作天数与政府的税收总额成正比。如果政府的税收总额大,就意味着纳税人要交更多的税,这就要为税工作很长的时间,税负工作天数就多;反之,则是税负工作天数少。

美国等国家还有个“税负免除日”,就是每年根据税收预算和预计居民总收入,计算出居民应该为纳税工作多少天,然后从1 月1 日开始计算天数,数完税负天数的那天就是税负免除日。也就是说,从元旦开始到税负免除日,纳税人一直在为税工作,在税负免除日这一天,恰好把一年应纳的税都交完,从这天开始到12 月31 日,工作收入就都进自己腰包了。 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是理论上的全国平均值,但由于收入差距,具体到每个人的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差别就很大了。穷人纳税少,税负率很低,税负工作天数可能就几天;富人纳税多,税负率就很高,税负工作天数可能就要超过半年。 在理解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时,一定要清楚,这只是描述纳税人税负轻重的理论值。如果政府出现预算赤字,就要增税,实际税负就加重;如果一个国家的福利好,就相当于政府又把一部分税收返还给纳税人,实际税负比理论税负有所减轻。 美国税负:美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02 天 美国的税制比较复杂,以个人所得税来说,联邦个税的最高税率为35%,另外还有43 个州和绝大多数市镇等地方政府征收个税,综合个税税率高达46%。下面,我们纵向和横向看看美国全国税负水平是怎样的。 根据美国税政研究院的统计,从1900 年开始,美国的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是逐步增加的。1900年,税负率为5.9%,税负工作天数为22 天。在之后的18 年里,美国的税负率一直在6% 左右,税负工作天数在22 天左右。第一次世界大战导致政府开支剧增,税负加重,1918 年的税负率为10.5%,税负工作天数急增为39 天。

中国与世界各国税负比较

中国与世界各国税负比较

世界各国税负比较: 中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61 天 中国要减轻税负,不应朝个税开刀,而要在间接税上做文章。 美国伟大的发明家、政治家,独立战争的伟大领袖和《独立宣言》及《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89 年写道:“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逃脱不掉死亡和税。” 人生下来就要纳税,有的税是由纳税人直接交给政府的,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有的是通过企业这个“中间人”代替真正的纳税人把税交给政府的,如增值税、营业税、环保税、资源税、消费税(有的国家由消费者直接交纳)等。只要人活着,就要消费物品,有消费,就要纳税,任何人也逃脱不掉的,直至死亡政府还要追着征收一笔遗产税。 度量税负的尺子:税负率和税负工作天数 首先,我们先找出两把度量税负的尺子,一把是“税负率”,另一把是“税负工作天数”。 税负率是税收总额与居民总收入比值的百分率,用公式表达就是:税负率=(税收总额÷居民总收入)×100%。税负率与纳税额成正比,税负率越高,税负越重;反之,税负越轻。 为了直观地描述税负轻重,在税政研究上,还可用税负工作天数这把尺子来衡量税负的轻重。税负工作天数就是税负率乘以一年的天数。用公式表达就是:税负工作天数=(税收总额÷居民总收入)×365

(闰年为366)。税负工作天数与政府的税收总额成正比。如果政府的税收总额大,就意味着纳税人要交更多的税,这就要为税工作很长的时间,税负工作天数就多;反之,则是税负工作天数少。 美国等国家还有个“税负免除日”,就是每年根据税收预算和预计居民总收入,计算出居民应该为纳税工作多少天,然后从1 月1 日开始计算天数,数完税负天数的那天就是税负免除日。也就是说,从元旦开始到税负免除日,纳税人一直在为税工作,在税负免除日这一天,恰好把一年应纳的税都交完,从这天开始到12 月31 日,工作收入就都进自己腰包了。 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是理论上的全国平均值,但由于收入差距,具体到每个人的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差别就很大了。穷人纳税少,税负率很低,税负工作天数可能就几天;富人纳税多,税负率就很高,税负工作天数可能就要超过半年。 在理解税负率或税负工作天数时,一定要清楚,这只是描述纳税人税负轻重的理论值。如果政府出现预算赤字,就要增税,实际税负就加重;如果一个国家的福利好,就相当于政府又把一部分税收返还给纳税人,实际税负比理论税负有所减轻。 美国税负:美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02 天 美国的税制比较复杂,以个人所得税来说,联邦个税的最高税率为35%,另外还有43 个州和绝大多数市镇等地方政府征收个税,综

我国宏观税负简析

我国宏观税负简析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所取得的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宏观税负是反映政府经济规模及政府干预市场能力大小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它不仅影响着国家集中财力的程度和宏观调控能力,而且还影响着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从而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由于政府收入形式不规范,单纯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能说明我国的宏观税负问题。 一、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分析

政府总体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不妨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这里的“政府收入”,既包括“税”,也包括“费”。各种收费、罚款均是依仗国家的职能而实现,具有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特点,其亦用于政府各部门支出,与税收的性质并无区别,尽管其分配过程没有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之中,但其税收意义上的负担却是有形的事实。因此,在这三个口径的税负指标中,大口径的指标最为真实、全面地反映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 税收收入加上财政收入退库、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外收入,制度收入这一大口径宏观税负进行比校分析,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大约在20%~25%之间,这一水平已超过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接近世界平均水平。据财政部不完全统计,截至1996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344项,地方收费项目多少不一,最多的省达470项,最少的省也有50多项。全国各类基金项目共计421项,其中375项基金为省级政府越权设立。1996年全国收费、基金收入总额为3621.9亿元(不含社会保障基金1014.7亿元),扣除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取消的收费、基金数额,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46%。过多的收费侵蚀了税基,特别是在先收费、后征税,税“软”费“硬”的情况下,形成了“费挤税”、费大于税的状况,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同时,收费过多过滥,加重了企业负担,使本已资金短缺的企业雪上加霜,抑制了企业的发展,有可能导致企业未来纳税能力下降。并且由于税费不分,企业在抵制收费的同时,往往抵制纳税,加大了税收征管的

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比较

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比较 潘石孙飞 一、中国宏观税负水平 为了正确测算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以及进行国际比较,先做如下说明: 1.选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1987—1996年10年间的相关统计数字作为样本数据进行分析。 2.税负中包含的项目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六项分类法进行归集。 3.宏观税负水平衡量指标采用国内生产总值负担率,即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T/GDP)。 附图 图1 1987~1996年我国宏观税收收入、政府预算外收费占GDP比重及变化趋势 表1 中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及税负结构 项目国内生产调整后的其中(%) 总值(GDP) 税收收入商品关税所得税企业个人 总额总额T 劳务税 年份(亿元) (亿元) 1987 11962.50 2309.78 59.31 6.16 33.99 31.63 0.16 1988 14928.3 2621.45 62.70 5.91 31.44 28.50 0.13 1989 16909.20 3052.76 63.10 5.95 28.40 25.35 0.27 1990 18547.90 3190.17 63.85 4.98 28.30 25.22 0.33 1991 21617.80 3456.85 65.09 5.42 26.93 23.96 0.35 1992 26638.10 3646.06 67.82 5.84 26.23 21.54 0.42 1993 34634.40 4880.14 77.38 5.26 18.27 15.48 0.21 1994 46759.40 5183.41 80.23 5.26 16.73 10.85 1.41 1995 58478.10 6064.21 78.75 4.81 18.13 11.37 2.17 1996 68593.80 6917.26 77.33 4.36 17.87 9.34 3.19 项目T/GDP 年份农业其他税(%) 1987 2.20 6.70 19.31 1988 2.81 5.86 17.56 1989 2.78 8.50 18.05 1990 2.75 7.8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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