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GHS产品标识符:固化剂
产品类型:液体
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仅用于专业的车辆油漆。
供应商的详细情况:增城市瀛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增城市石滩镇长江岭边
邮编:511330
电话:020-********
传真:020-********
国家应急电话:0532-********
营运时间:24H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易燃液体 - 3
急性毒性: 皮肤 - 5
急性毒性: 吸入 - 4
皮肤腐蚀/刺激 - 2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2A
呼吸或皮肤过敏——皮肤- 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 2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麻醉效应]- 3
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全球协调体系(GHS)标签要素
危险象形标记:
警示词:警告
危险性说明:易燃液体和蒸气。吸入有害。造成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刺激。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对水生生物有毒。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 禁止吸烟。使用防爆电气、通风、照明和所有的物料操作设备。禁止排入环境。
事故响应:如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如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冲洗皮肤或淋浴。
贮存:保持阴凉。
废弃处置:不适用
不导致分类的其他危险:无资料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的添加剂。
职业暴露限制, 如果有的话, 列在第 8 节中。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注明必要的措施
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眼睛,并不时提起上下眼睑。检查和取出任何隐形眼镜。冲洗至少十分钟。寻求医疗救护。
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如果仍怀疑有烟存在,救助者应当戴适当的面罩或独立的呼吸装置。如沒有呼吸,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停止,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人工呼吸或给氧。如使用嘴对嘴呼吸方法进行救助,可能会对救助者造成危险。
如有害的健康影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寻求医疗救治。如有必要,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医。如失去知觉,应置于康复位置并立即寻求医疗救治。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过紧的衣服,如领口、领带、皮带或腰带。在火灾时吸入分解产品后,症状可能延迟才出现。
受到暴露的患者须医疗观察48小时。
皮肤接触:用大量水冲洗受污染的皮肤。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和鞋子。连续冲洗至少十分钟。寻求医疗救护。衣物重新使用前应清洗。鞋子在重新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食入:用水冲洗口腔。如有假牙请摘掉。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体位。
如物质已被吞下且患者保持清醒,可饮少量水。如患者感到恶心就应停止,因为呕吐会有危险。禁止催吐,除非有专业医疗人士指导。如发生呕吐,应保持头部朝下以避免呕吐物进入肺部。如有害的健康影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寻求医疗救治。切勿给失去意识者任何口服物。如失去知觉,应置于康复位置并立即寻求医疗救治。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过紧的衣服,如领口、领带、皮带或腰带。
最重要的急性和延迟症状/效应
潜在的急性健康影响
眼睛接触:造成严重眼刺激。
吸入:吸入有害。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CNS)。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接触分解产物下会导致健康危险。暴露后,严重的影响会延迟才出现。
皮肤接触:皮肤接触可能有害。造成皮肤刺激。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食入: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CNS)。
刺激口腔、咽喉和胃。
过度接触征兆/症状
眼睛接触: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疼痛或刺激流泪充血发红
吸入: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
恶心呕吐
头痛
瞌睡/疲劳
头晕/眩晕
意识不清
皮肤接触: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刺激充血发红
食入:没有具体数据。
必要时注明要立即就医及所需特殊治疗
医生注意事项:在火灾时吸入分解产品后,症状可能延迟才出现。受到暴露的患者须医疗观察48小时。
特殊处理:无特殊处理。
急救人员防护: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险或尚未接受适当培训时,不可采取行动。如果仍怀疑
有烟存在,救助者应当戴适当的面罩或独立的呼吸装置。如使用嘴对嘴呼吸方法进行救助,
可能会对救助者造成危险。脱下被污染的衣物前请用水彻底冲洗,或者戴手套。
请参阅“毒理学资料”(第11部分)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介质
适当的灭火介质:使用化学干粉、CO2、雾状水或泡沫灭火。
不适当的灭火介质:禁止用水直接喷射。
化学品产生的具体危险:易燃液体和蒸气。在燃烧或受热情况下,会导致压力增加和容器破裂,
随后有爆炸的危险。溢出物流入下水道会产生着火或爆炸危险。本
物质对水生物有毒。本物质对水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久影响。必
须收集被本产品污染了的消防水,且禁止将其排放到任何水道(下水
道或排水沟)。
有害的热分解产物:
分解产物可能包括如下物质: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氮氧化物
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设备和防范措施:
如有火灾,撤离所有人员离开灾区及邻近处,以迅速隔离现场。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险或尚未接受适当培训时,不可采取行动。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将容器从着火区域移开。用雾状水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容器。
消防人员特殊防护设备:消防人员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和带有保护整个面部的正压自给式呼吸
装置 (SCBA)。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人身防范、保护设备和应急程序
对于非紧急反应人员: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险或尚未接受适当培训时,不可采取行动。疏散周围
区域。防止无关人员和无防护的人员进入。禁止接触或走过溢出物质。
切断所有点火源。危险区域禁止火苗,吸烟或火焰。避免吸入蒸气或
烟雾。提供足够的通风。通风不充足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穿戴合
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对于紧急反应人员:如需穿戴特殊的服装来处理泄漏物,请参考第8部分关于合适的和不合适
的物料的信息。参见“非紧急反应人员”部分的信息。
环境防范措施:避免溢出物扩散和流走,避免溢出物接触进入土壤、河流、下水道和污水管道。
如产品已经导致环境污染(下水道,水道,土壤或空气),请通知有关当局。水
污染物质。如大量释放可危害环境。
抑制和清洁的方法和材料
小量泄漏:若无危险,阻止泄漏。将容器移离泄漏区域。如果溶于水,用水稀释并抹除。相应的,如果不溶于水,用一种惰性的干燥物料吸收并置于合适的废弃处置容器中。请
使用防火花的工具和防爆装置。经由特许的废弃品处理合同商处置。
大量泄漏:若无危险,阻止泄漏。将容器移离泄漏区域。从上风向接近泄漏物。防止进入下水道、水道、地下室或密闭区域。将溅出物冲洗至废水处理工厂或者依照下述方法
处理。用不燃吸收剂如沙、土、蛭石、硅藻土来控制收集泄漏物,并装在容器内,
以根据当地的法规要求处理(参阅第 13 部分)。请使用防火花的工具和防爆装置。
经由特许的废弃品处理合同商处置。被污染的吸附物质可呈现与溢出产品同样的
危险。注:有关应急联系信息,请参阅第1 部分;有关废弃物处理,请参阅第13
部分。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和储存
操作的防范措施: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参阅第 8部分)。应当禁止在本物质的处理、储存和加工区域饮食和抽烟。工作人员应在饮食和抽烟之前洗手。进入饮食区域前,脱去污染的衣物和防护装备。禁止食入。避免接触眼睛、皮肤及衣物。避免吸入蒸气或烟雾。禁止排入环境。仅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使用。通风不充足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除非通风充足,否则不得进入储存区域和密闭空间内。保持在原装容器或已批准的由相容的材料制成的代替品中,不使用时容器保持密闭。储存和使用时远离热源、火花、明火或其他的任何点火源。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及物质加工)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释放。空容器中保留有产品残余物且可能非常危险。请勿重复使用容器。
安全存储的条件:
按照当地法规要求来储存。在许可的区域隔离储存。储存于原装容器中,防止直接光照,置于干燥、凉爽和通风良好的区域,远离禁忌物(见第10部分)、食品和饮料。移除所有点火源。与氧化性物质分离。使用容器前,保持容器关紧与密封。已开封的容器必须小心地再封好,并保持直立以防止漏出。请勿储存在未加标签的容器中。采用合适的收容方式以防止污染环境。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控制参数
推荐的监测程序:如产品含有具有接触限值的组份,应监测个人,工作场所的大气或生物环境以测定通风或其它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或运用呼吸保护装备的必要性。
适当的工程控制:仅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使用。使用工序隔板、局部通风系统或其他工程控制,以确保工人工作环境的空气传播污染物含量低于建议或法定限制值。使用的
工艺控制方法同时要控制气体、蒸汽或粉尘浓度低于接触限制值。使用防
爆通风设备。
环境接触控制:应检测由通风或工作过程装备的排放物以保证它们满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将排放物减至能接受的含量,有必要改装烟雾洗涤器,过滤器
或过程装备。
个人保护措施
卫生措施:接触化学物质后,在饭前、吸烟前、入厕前和工作结束后要彻底清洗手、前臂和脸。
采用适当的技术移除可能已遭污染的衣物。污染的衣物重新使用前需清洗。确保
洗眼台和安全淋浴室靠近工作处。
眼睛防护:若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必须避免暴露在液体飞溅物、水雾、气体或粉尘下,请配带符合标准的安全眼镜。
身体防护
手防护:若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是必要的,在接触化学产品时,请始终配带符合标准的抗化学腐蚀,不渗透的手套。
身体防护: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应以执行工作种类和所冒风险为根据,并且须得到专业人员的核准。
其他皮肤防护:合适的鞋类和任何其他皮肤防护措施的选择应基于正在执行的任务和所涉及的风险,并在操作处置该产品之前得到专家的许可。
呼吸系统防护:若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是必要的,请使用符合标准的合适的带有空气净化装置或空气供给装置的呼吸器具。选择呼吸器必须根据已知或预期的暴露级别、产品的危
险以及所选呼吸器的安全工作极限。
热危害:无资料。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
物理状态:液体。
颜色:产品专有信息特征。
气味:无资料。
气味阈值:无资料。
pH值:中性。
熔点:无资料。
沸点:126.2°C (259.2°F(华氏度))
闪点:(闭杯) 23°C (73.4°F(华氏度))
燃烧时间:不适用。
燃烧速率:不适用。
蒸发速率:无资料。
易燃性(固态、气态):无资料。
爆炸(燃烧)上限和下限:所知最大限度:下限: 1% 上限: 7.8% (ethylbenzene)
蒸气压力:无资料。
蒸气密度:已知最高值: 4.5(空气 = 1) (solvent naphtha (petroleum), light arom.)。
加权平均值: 3.82 (空气 = 1)
相对密度:0.957
溶解度:无资料。
分配系数,n-辛醇/水:无资料。
自动点火温度:无资料。
分解温度:无资料。
自加速分解温度:无资料。
粘度:运动学的: 0.104493 cm2/s (10.4493 cSt)
运动学的 (40°C (104°F(华氏度))): 0,07 cm2/s (7 cSt)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活动性:无本品或其成分反应性相关的试验数据。
化学稳定性:本产品稳定。
危险反应的可能性:在正常状态下储存与使用不会发生危险化学反应。
避免的条件:避免所有可能的点火源(火花或火焰)。禁止增压、切割、焊接、铜焊、焊、钻、研磨或使容器受热或接触点火源。
不相容材料:具有反应活性或与下列物质不相容: 氧化物质
危险的分解产品:在通常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的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毒理效应信息
敏化作用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潜在的急性健康影响
眼睛接触:造成严重眼刺激。
吸入:吸入有害。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CNS)。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晕。接触分解产物下会导致健康危险。暴露后,严重的影响会延迟才出现。
皮肤接触:皮肤接触可能有害。造成皮肤刺激。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食入: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CNS)。刺激口腔、咽喉和胃。
与物理,化学和毒理特性有关的症状
眼睛接触: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疼痛或刺激流泪充血发红
吸入: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
恶心呕吐
头痛
瞌睡/疲劳
头晕/眩晕
意识不清
皮肤接触:不利症状可能包括如下情况:刺激充血发红
食入:没有具体数据。
延迟和即时影响,以及短期和长期接触引起的慢性影响
短期暴露
潜在的即时效应:无资料。
潜在的延迟效应:无资料。
长期暴露
潜在的即时效应:无资料。
潜在的延迟效应:无资料。
潜在的慢性健康影响无资料。
一般 :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致癌性 :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致突变性: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致畸性: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发育影响: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生育能力影响: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毒性的度量值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
生物积蓄潜力
无资料。
在土壤中的流动性
土壤/水分配系数OC):无资料。
其他不利效应:没有明显的已知作用或严重危险。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处置方法: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废物的产生。显著数量的残留产品废物不应通过污水渠处置,而应在一个合适的污水处理厂内处理。经由特许的废弃物处理合同商处理剩余物
与非再生产品。产品、溶液和其副产品的处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理法规和当
地相关法规的要求。包装废弃物应回收。仅在回收利用不可行时,才考虑焚烧或填
埋。采用安全的方法处理本品及其容器。操作处置没有清洁或冲洗的空容器时,
应小心处理。空的容器或内衬可能保留一些产品的残余物。产品残留物的蒸气可
能会在容器内部导致一个高度易燃的或爆炸性的气氛。不得切割、焊接或碾磨用过
的容器,除非已被彻底清洁内部。避免溢出物扩散和流走,避免溢出物接触进入土
壤、河流、下水道和污水管道。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针对有关产品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条例: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
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化学品的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 20581-2006)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包括关于安全数据单编制和修订的信息
发行记录
印刷日期:2011-12-13
发行日期/修订日期:2011-12-13
上次发行日期:2007-08-01
版本:2
缩写的关键词:关于危险货物内河国际运输的欧洲规定(AND/ADNR)
关于危险货物道路国际运输的欧洲协议(ADR)
急性毒性估计值(ATE)
生物富集系数(BCF)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全球协调制度(GHS)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中型散装容器(IBC)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IMDG)
辛醇/水分配系数对数值(LogPow)
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MARPOL 73/78)
危险货物铁路国际运输规则(RID)
联合国(UN)
参考: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
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读者注意事项
仅用于专业领域
重要声明:本数据说明书所包含的信息依据我们现有的知识及现行的法律作出,并非详尽无遗。任何人若将产品用于本数据说明书中明确推荐之外的目的而事先怠于取得我们就该产品用于该等目的是否合适的书面确认,将由其自己承担风险。用户应当始终采取必要措施,以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用户应当始终查阅本产品相关的材料数据表和技术数据表。依据我们了解掌握的信息,我方对于本产品所作的一切建议和声明(无论是本数据说明书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均准确无误,但我方无法控制产品基质的质量或状况、或其他影响本产品使用和应用的多种因素。因此,除非我方以书面方式另行明确约定,对于本产品之性能或因使用本产品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的技术建议均适用我方规定的标准销售条款。建议您索取并认真阅读本文件。我方将根据经验以及不断完善的原则,随时修改本数据说明书提供的相关信息。使用本产品前,用户有责任确认本数据表是否属于我方提供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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