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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许诺,中国食言?

控烟许诺,中国食言?

五年前,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控烟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该公约要求:缔约方在履约5年后要实现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然而,中国控烟的成绩却并不理想。

明年1月9日,中国政府须向世界兑现自己的控烟承诺,但控烟人士的判断是:“基本上不成功,进展甚微”。

吴飞习惯性走向过道的尽头,那里有窗户,通风效果良好。

他点上一支烟,是他常抽的“小熊猫”,10元一包。

五年前,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控烟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该公约要求:缔约方在履约5年后要实现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至明年1月9日,中国政府须向世界提交自己的控烟“成绩单”。

但控烟人士并不看好这份答卷。专家的判断是:“基本上不成功,进展甚微。”

吴飞对“控烟”并不了解。他只是中国烟民中的一分子。据国家卫生部今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烟民数量已达3.5亿,成年人中“被动”烟民则多达5.56亿,是全球烟草消耗的第一大国。

烟草利益冲动

吴飞是某IT公司的程序员,三年前毕业来京。“找工作时压力太大,就学会了抽烟。”谈及抽烟,他冒出一句网络流行语,“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

他知道抽烟并不是好事。“你说,我们这些烟民为中国烟草业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啊!”他调侃道。

烟民的增加,带动着卷烟产量的上涨。《中国烟草行业分析报告》显示:2010

年上半年,我国累计生产卷烟12333.81 亿支,同比增长 3.63%。按我国 3.5亿烟民计算,半年内每人消费约176盒,平均每天消费约20支香烟。

“这说明,我们的控烟效果非常不好。”五年的控烟博弈让杨功焕深感受挫。身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她始终活跃在控烟一线,可以说是中国控烟力量的领军人物之一。

“用堂·吉诃德来形容我是不贴切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在同烟草作战。”杨功焕纠正了此前媒体报道的提法,“我只是一名公共卫生专家。”

就在公共卫生人士为控烟四处呼吁之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企业却在忙着如何让“卷烟上水平”,并设定了卷烟品牌“532”发展规划和销售收入“461”的目标:即要争取用5年或更长一段的时间,着力培育两个年产量500万箱、3个300万箱、5个200万箱定位清晰、风格特色突出的重点骨干品牌,努力形成12个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的品牌。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烟草公司的魏君(化名)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针对总局的“烟草上水平”,该烟草公司也设定了具体的建设目标:有稳定持续的货源,有坚实的销售网络,有良好的配送设施,有品牌服务盛誉。

作为当地的纳税大户,这个县级烟草公司在2009年共实现利润1.8亿元,上缴各种地方税金1.1亿元,占据当年宁乡县财政收入的17.6%。

近年来,中国烟草经济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从2003年起,烟草行业税利基本保持两位数增长。2009年,中国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5131.13亿元,同比增加559.26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6%。

不吸烟的魏君对控烟了解甚少,在公司也没怎么听到。“烟草总局每年下发的卷烟销售量都在不断提高,普通员工忙着完成任务,哪有心思理控烟呢,”他说。

国际控烟人士普遍认为,调高烟草税是行之有效的控烟措施。可是,增加烟草税的办法在中国却不太灵验。

2009年,中国在批发环节加征了5%的从价税。同时,将甲乙两类卷烟产品的烟草税也分别上调了9%和6%。

但烟草税的调高并没有相应带来香烟价格的上涨。今年10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卫生经济学博士胡德伟,公布了一份对中国六座城市的烟草调查

报告。该报告表明:去年调高烟草税的做法,增加了财政收入,却没有带来烟草消费量的下降。

杨功焕这样分析其中的缘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耍了个花招”,把原来划分甲乙类香烟的标准也进行了上调,从50元分界线上浮至70元,这样反而将许多甲类烟降级成了乙类烟,涨价的范围非常有限。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顾问,胡德伟教授曾做过测算,如果每包卷烟增加1元钱的从量税,则中国的吸烟者将减少1370万,挽救340万人的生命。

但吴飞这样的烟民并不这样想。“中国烟草品牌那么多,总会有适合自己经济能力的香烟。”

烟草公益面具

为了提高烟草销售,烟草企业使出了浑身解数。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的所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烟草企业非常注意研究法律法规的漏洞。”

我国现行《广告法》仅仅限制“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影剧院、等候室、会议室、运动场”五类媒体和四类场所出现烟草品牌广告。

但这并没有影响烟草公司的名号在大众媒体上出现。比如,著名的凤凰卫视就几乎成了香烟台,“芙蓉王”“大红鹰”“红河”等诸多烟草商几乎冠名了所有著名的电视节目。

此外,《广告法》及《国家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并未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互联网、室外场所等并未涉及。同时,我国立法也不禁止烟草品牌的延伸和品牌共享,并允许烟草企业树立形象。

除此之外,烟草企业还向公益领域开拓市场。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调查统计显示,仅2009年9月到12月,就有52家烟草企业捐赠公益及文体活动79起,覆盖15个省份的40个市县。11月10日,距离中国履约期限仅两个月,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在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金叶基金,同时捐款1000万元,用于支持“母亲水窖”及“母亲健康快车”两个公益项目。

积极促进控烟的人士指出,这些公益活动虽然有益于社会,但烟草行业利润的加入,却容易使人对烟草业产生好感,变相地宣传了烟草公司。

魏君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说,希望人们看到,这是烟草行业的积极转型,是向更良好更健康的方向努力。

但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曾就此问题做过调查,结果显示:80%的被调查者认为,烟草企业捐赠公益活动是其营销手段;近70%的受访者认为这将为烟草企业树立良好形象;67%的人对烟草企业的做法表示反感;另有18%的被调查者表示,会选择参与公益活动的烟草企业品牌;甚至有7%的受访者表示会因此产生对烟草企业的好感并开始尝试吸烟。

当然,这些慈善活动也明显违反了《控烟公约》第13条“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规定。

此类行为,遭到了控烟人士的强烈抗议。11月18日,中国控烟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致广大网友的一封信》,一再呼吁社会大众拒绝烟草行业“借公益捐赠之名,行烟草促销之实”的变相宣传行为。

不仅如此,控烟人士也紧追烟企的步伐。

2008年11月,经过控烟协会积极呼吁,最终促使民政部和“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将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内的6家烟草企业从获奖者名单中删除,并取消了烟草企业的评奖资格。

2009年7月,几位致力于控烟的公共卫生专家,向媒体公开了一封38位专家致上海世博局联名信,指出上海世博局接受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对中国馆的2亿元捐赠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控烟公约》的有关条款,违背我国政府对我国公民和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经过多次会面交涉,上海世博局退回烟草企业对中国馆的2亿元捐赠。据报道,这是中国馆自启动定向捐赠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捐款。

2009年10月,在控烟协会的努力下,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退还了收到的所有来自烟草企业的捐款,并明确表示不再接受烟草企业的捐款。

尴尬的控烟现状

最近这些天,吴飞的咽炎犯了,咳嗽的频率比以前多,“都是抽烟落下的毛病。”他25岁,烟龄三年。烟民身份在他看来,“没什么特殊,就是一种生活习惯。”

要改变这个习惯并不容易。吴飞也想过戒烟,理由是二手烟对家人和孩子不好。

有资料表明,我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者近120万,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

12%,超过因艾滋病、肺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

杨功焕曾在1996年、2002年以及2010年三次负责全国吸烟流行病调查,她对吸烟引发的疾病格外清楚,“我们要做的就是告诉大家抽烟为什么不好。”

本以为随着公众对控烟的危害了解程度加深,控烟的进展会越来越快。但杨功焕没想到,五年之后,控烟与反控烟却越来越处于胶着状态。她认为,2008年是中国控烟形势逆转的分水岭。

2008年以前,国家烟草总局隶属于国家发改委,而国务院的控烟履约协调机制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牵头。但在2008年的中国部委大调整中,工信部成为烟草专卖总局的主管部门,由消费品司直接管理。同时,烟草总局负责人也成为工信部党组成员,如此一来,管理烟草生产、销售的烟草专卖总局成为了《控烟公约》履约机制的实际负责单位。

让烟草总局负责控烟,在控烟专家看来,无异于“与虎谋皮”。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政企合一,必然无法实现既售烟、又控烟的双重功能。

烟草企业对这一说法不以为然。“烟草行业已经成为各地财政收入的绝对支撑。在这种大背景下,烟草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政企合一的特殊性。”魏君说。

事实上,烟草致病的经济成本可能将完全会抵消烟草利税收益。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曾以2005年的数据算过一笔账:当年有140万人因吸烟导致死亡,吸烟导致疾病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总和为2275.48亿至2870.71亿元之间,占2005年总GDP的1.15%至1.57%,而2005年烟草工商税收合计约为2000多亿元。

为了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杨功焕正带领国家疾控中心,准确测试吸烟带来的健康危害;同时和经济学家联手,测算烟草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损失。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承诺,在批准实施《控烟公约》3年后,即2009年1月9日,全面实施公约第11条的规定:健康警示标签要大而清晰,占据主要可见部分50%或以上,至少是30%,不能简单标注吸烟有害健康,而要告诉消费者吸烟可能导致肺癌等严重疾病。此外,推荐使用效果更显著的图片警示。

然而,走进中国的烟草专卖店会发现,几乎所有的烟草包装都以精美图画为主,没有烟草所致疾病的介绍,对30%的警示标签,也只是简单地画了一条细细

的线。

吴飞在网上看过国外烟草包装,“被熏黑的肺,满是脓包的烂脚丫,让人觉得很恶心。”相比之下,他觉得中国的烟盒警示标志,“警示作用比较弱,不会起到很大的触动。”

魏君并不这样看。“烟草公司一直在努力,在烟盒明显处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也经常向零售商推荐含焦油量低,对身体损伤小的卷烟品牌。”他说。

当然,他也承认,“低焦”只是个诱人的幌子。国际医疗组织的试验表明,焦油含量的高低对人身体的危害是没有什么差别的,虽然大多数普通烟民对此并不了解。

2008年11 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上,当被质疑烟盒上的警示图案时,中国代表团的回答是: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健康上中国不反对,但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这个发言之后,中国被与会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脏烟灰缸”奖,“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两年后,这种状况没有任何好转。

本月15日至20 日,《控烟公约》缔约方第四届会议在乌拉圭举行,探讨《公约》第9和第10条涉及“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烟草制品披露的规定方面”的实施准则。这一准则的目的在于减少烟草制品的吸引力。

据与会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宜群透露,由于中国政府代表团“过分纠缠具体细节”,一度让会议陷入僵局。虽然没有蝉联,中国仍连续四天遭遇“脏烟灰缸”奖提名。

遗憾的是,作为中国控烟人士领军人物的杨功焕,却无缘参加此次会议。“工信部已经不需要我这样的专家了。”她说,“2008年以后我就没有参加过框架公约会议了。”

健康与权利之争

T6的火锅店生意很火爆,来晚还需排队。这是吴飞去过为数不多的“无烟餐厅”,坐落在北京海淀区五道口附近。

T6的无烟区已经占到80%,吸烟区域逐年缩小。陈经理说,“我们是自愿响应政策。”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也常会遭遇顾客的“不乐意”,但也只能好心劝说。“我们得尊重顾客,再说政府也没有明文规定。”虽然积极参与控烟,但他对中国加入《控烟公约》一事并不知情。

T6推行无烟区,不过两年时间。那时刚好是2008年,北京承诺创办“无烟奥运”,一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若干规定(送审稿)》将餐厅纳入禁烟范围之内。

据统计,全国已有包括上海、广州、杭州在内的156个地级以上城市颁布了类似北京的控烟法规。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赞同。

新浪微博一名叫“酱里个酱”的网友就表达了对禁烟措施的不满,“支持抽烟者恒抽之,抗议当局过分限制个人抽烟自由”。

“酱里个酱”的言论引来争议,有网友问,“那被动吸烟的就活该吗?”

从广告公司辞职创业的杜博,做起了社区电子商务,他已戒烟一年多,现在他很在意保养身体,也很介意别人抽烟。他认为:“国家应该加强宣传、出台控烟法律,人民的健康毕竟才是最重要的。”

吸烟者要维护吸烟的自由,非烟民要维护免于被动吸烟的权利。在制定控烟法规时,究竟牺牲一部分人的自由,还是损害一部分人健康?这并不是只在中国才有的难题。

香港于2009年进入全面禁烟时代。为了走到这一步,香港市民经历了长达两年的“权利博弈”。

在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香港公共卫生顾问网络总监尹慧儿对当时的情况做了如下描述:在2005年至2006年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期间,香港饮食业、娱乐业经营者对禁烟新规十分反对,他们甚至嘴里叼着烟,打着“成年人有权在娱乐时抽烟”等标语游行,反对新规。

禁烟立法期间,香港媒体也始终在报纸上分成挺禁烟派与反禁烟派,各自阐明自己的立场和权利,展开激烈的辩论,一旦有抗议禁烟的集会,更是成为全城焦点,名嘴主播都轮番跑上来评论一番。

有趣的是,与禁烟有关的名个方面在讨论中逐渐发现自己的利益所在。比如,

香港有14%的烟民,但在实际调查中,只有11%的人反对在餐厅等公共场所禁烟;也就是说,在烟民中也有不少人支持禁烟。而原以为吸烟会影响生意的餐厅老板也发现,原来客人吃完饭要抽几支烟再走,现在直接就走了,翻台率提高,生意居然好做了。

香港立法机构则持续宣传禁烟立场,强调二手烟对公众健康存在极大的风险。香港大学出具了一份更有说服力的数据:香港每年被二手烟害死的至少有1324人。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讨论和宣传,使挺禁烟派不仅站在道义的高点上,也取得了现实、利益和多数人支持的优势,禁烟立场渐渐深入人心。2007年,新《条例》出台,并逐年扩大禁烟范围,2009年,香港进入全面禁烟时代。

控烟协会所超认为,中国民众的控烟意识也正在增强,调查显示,80%的民众支持在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控烟已经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但是,目前全国人大尚没有立法计划。

也有人士指出,中国的控烟困境并不在于立法,而是立法之后如何执行。

事实上,虽然尚无全国性的控烟法规,已有不少地方政府试图通过立法来促进禁烟。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控烟条例,它明确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列为禁烟范围,但正如不少人事前预料的,效果并不理想。

中国控烟法律诊所负责人吉雅洁副教授指出:我国之前一系列条例都收效甚微,一是“徒法不能自行”,法律制定之后就束之高阁,没有推动执行;二是,制定出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比如,执法主体不明晰,没有明确的执法部门。

这家法律诊所于10月26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成立,目标便是为中国控烟立法输送人才。

吉教授说,如何使控烟的法规条例不流于形式,成为一部可以执行的法律,是眼下立法的重中之重。

文/陈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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