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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尔泰与胡塞尔

狄尔泰与胡塞尔
狄尔泰与胡塞尔

狄尔泰与胡塞尔

在德哲学从近代向现代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应当引起人们关注的事情,那

就是狄尔泰的精神科学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关系问题。这不仅是因为狄尔泰与

胡塞尔相差正好是一代,有过个人交往和学术观点的争论,而更重要的是,狄

尔泰的精神科学所体现的是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过渡,而胡塞尔的现象学则

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哲学的开端。可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正是在以狄尔泰为

代表的近现代哲学的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所以,弄清狄尔泰与胡塞尔的关系,对我们正确认识近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脉络,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长时间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学者只看到他们之间的区别,而

看不到他们的联系,就好象由胡塞尔开始的现代西方哲学是凭空而起的。如果

这样,我们不仅不能正确认识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历程,而且也无法理解胡

塞尔本人在1928年曾说过的话,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工作是现象学天才的前瞻和准备;[1]更无法理解胡塞尔在1929年6月27日写给米施信中所说的,观念

的现象学“是在1913年——1925年完成的,它与狄尔泰非常接近,尽管方法

是非常不同的”。[2]因此,系统地考察狄尔泰与胡塞尔的关系,了解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发展,就是本文试图完成的任

务。

一、

狄尔泰是从历史学跨进哲学的,他年轻时受到施莱尔马赫和浪漫派精神所侵淫,在他身上体现的更多的是传统的人文主义精神。而胡塞尔则是从数学

进入哲学的,他推崇的是严谨缜密的分析推理。当狄尔泰在撰写关于莱辛和诺

瓦利斯文学评论时,胡塞尔却在柏林钻研“阿尔贝的函数”。两位思想家的出

身不同,影响了他们一生的研究方向。狄尔泰试图建立的精神科学体系,主要

范围包括哲学、历史学、教学社会批判、文艺批评等,而理学和人类学则是他

视为把这些学科联系为一个体系的认识论基础。胡塞尔则更愿意把哲学看作一

门严格的科学,一生专注先验现象学的发展,而不做经验研究。

但是,他们有两个共同点:其一、他们都非常关切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

欧洲所面临文化危机和精神危机,并且试图以自己的理论体系去改变这种情况;其二、他们都以心理学为其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尽管他们后来所走的道路完全

不同。

对狄尔泰来说,心理学是他的精神科学的基石。他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心理学,因为精神科学的对象是社会和历史的真实性,而社会和历史的载体是人,

所以,对这种真实性的研究就与对人的生命实践的研究交织在一起。尽管狄尔

泰认为,生命最终是不可探索的,但生命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所显现的体验

和表达——意识、意识关联、知觉、内觉、自省等,可以使我们从科学上对它

有所认识,进而达到狄尔泰所说的“理解”。这样,心理学就是我们认识生命、认识社会和历史真实性的入口,这样的心理学不应当是“实验的”或“构造的”,而应当是“描述的和分析的”,进而是“理解的”。提出这种全新的心

理学研究方式,对狄尔泰来说,具有双重的目标设定。

第一,狄尔泰的描述和分析心理学是在生命直接显现的地方描述生命和考

察生命。狄尔泰通过对“体验”这个概念的解释和演绎,公设意识、意识关联

都是在生命中直接给定的,这是一种对“内在现象”的觉察,并且与外在知觉

相区分。进一步说,生命存在于各种关联之中,我们可以通过意识关联去认识

生命。这种具有反思特性的心理学认识被狄尔泰称作思维行为,它专门考察在

分析方面可以区分、但在体验中却不可以分开的意识事实的同一性。这点是狄

尔泰对康德哲学中关于“自我意识”论述的继承和发展。

第二,阐述建立描述和分析心理学的重要根据。在狄尔泰看来,传统的人

文科学缺少的就是象自然科学中那种通过方法论的构造而获得一个系统的关联。尽管在生活实践中存在着这种联系的可能性,但却一直没有形成一个与逻辑结

构相符合的人文科学的整体联系。狄尔泰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历史学和其他人文

学科的局限——它们都不可能创造一个与社会和历史相合乎的整体关联。这时,狄尔泰就把希望寄托在新兴的心理学那里,因为如果心理学能够澄清生命是一

种体验,是一种在本原上的关联,并且使之提升为一个明确的认识,那么,这

样的心理学就应当能够帮助他所建立的精神科学突破原来的人文科学的局限。

这样,他所设定的以“体验”为核心的心理学就能在概念上解释精神科学的同

一性,以此推演下去,她不仅可以成为精神科学的认识论之基础,而且还可以

构造历史和社会的客观知识。虽然狄尔泰没有明确地指出“体验”在这里所具

有的系统的功能,但正是“体验”的这种功能确定心理学与认识论的关系。

我们由此看到,在当时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思潮的冲击下,狄尔泰为了保

证精神科学在他那个时代仍然能具有独立性,不只是自觉地、有意识地去证明它,而且还敏锐地认识到,这样的证明必须尽可能的有效。这就是说,他不是

食古不化地对原来的认识论进行一番改造,然后就拿它去证明精神科学的独立性,而是通过作为认识论基础学科的心理学的证明,使各门具体的精神科学的

学科之间有一种内在的、合乎逻辑的关联。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精神科学除了要有描述和分析心理学的直观性以外,

还应当在方法论上具有清晰性和明确性,这就涉及了逻辑学范围。精神科学在

这样前提下的逻辑要求,就不应当是象形式逻辑那样简单地把思维规律当作对象,而是应该追溯心理过程的本原。狄尔泰虽然提出了自己的分析逻辑的思想,但并没有展开具体的逻辑研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艾宾豪斯

(H.Ebbinghaus)在1896年对狄尔泰心理学理论的抨击,致使狄尔泰停止了精神科学的建构工作。1900年,当狄尔泰读到胡塞尔的《逻辑研究》时,得到很大

启发,他不仅重新开始精神科学的建构,而且自觉地按照胡塞尔的逻辑理性去

修改和深化自己的精神科学,这就是学术界常常说的狄尔泰在晚年的转向——

从心理学的狄尔泰转向解释学的狄尔泰。

在这里,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在本质上是另外一回事并不重要,关键是在于,狄尔泰可以通过胡塞尔开辟的道路找到他所要求的、与他的思想相一致的分析

逻辑。因为这里不只是追溯心理学的本原过程,不只是对给定的事物进行清晰

和明确的观察,这里更重要的,是对“体验”、“意识”、“现象”、“意识

关联”等狄尔泰所认为具有自明性概念进行清晰而又精密的分析。因此,狄尔

泰当时在称赞胡塞尔是哲学分析的天才的同时,还主动地接受了胡塞尔的观点,按照狄尔泰的说法,他主要从《逻辑研究》第五、六章中感到了方法论的冲动。而就这两章的内容而言,它所涉及的是描述心理学和经验现象学,胡塞尔在这

里仍然给予描述心理学重要地位,指出它的意义与直觉相同,这就表现了他与

狄尔泰的思想有一些共通的地方。

1905年以后,狄尔泰在论证精神科学的客观有效性时,专门讨论了知识的

结构关联,他的论述,无论是在方法上,还是在术语上,都显然带有胡塞尔

《逻辑研究》的烙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狄尔泰在这时把胡塞尔关于行为的

客观化思想视为他自己努力探索的结构研究的基础,并且还想把胡塞尔的方法

更广泛地应用在感觉和欲求现象的研究上。由此来看,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似

乎可以满足狄尔泰研究的要求,对他而言,这些方法是现成的,既然可以信手

拈来,何乐而不为。所以,他在后来撰写《精神科学中的历史世界的建构》时

再次应用了现象学的方法。

不过,从胡塞尔方面来看,我们就不一定能指出,胡塞尔所说的描述现象

学从一开始就与狄尔泰所理解的描述心理学相同。诚然,胡塞尔早年曾做过心

理主义式的逻辑研究。但是,胡塞尔的这方面研究并不涉及具体的心理体验是

否合乎规律,各个结构环节是否具有同一性。他关心的是一般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存在与意识之间的本质关系。胡塞尔的研究命题不是“生命”,而是

“意识”,并且是“意向性意识”。意识行为并不直接指向客体,而是以其回忆、预期与对象发生关系。胡塞尔的认识论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是对象的同

一性和意向行为的多样性,其二是意向客体的意义(noematischer Gegenstandssinn)的同一性和意向行为(Noesen)的多样性。因此,在胡塞尔追求的精细缜密研究中,对现象进行双重的还原——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就是

十分必要的,它们可以使对现象的分析成为纯粹现象学的研究,也就是说,通

过双重还原的方法使一切给定的东西转化为单纯的现象,从而使意识摆脱所有

现实存在现象的杂多性。显而易见,这与狄尔泰所关心的作为经验事实的心灵

生命的结构规律在根本上是不同的。

这样来看,狄尔泰曾经在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中体会到方法论的冲动,

并且毫无保留地把某些胡塞尔的方法应用到自己的研究中;但从胡塞尔方面来讲,由于他的研究方向完全是一种逻辑的、先验的分析,他与狄尔泰之间存在

很大距离。

二、

不过,正如胡塞尔自己所说的,观念的现象学是在1913年——1925年间完成的,这就意味着,在胡塞尔这里,从1913年出版《观念Ⅰ》以后,开始出现了现象学的转向。我们或许可以从他转向以后的现象学中发现某些与狄尔泰相似

或相通的地方。

胡塞尔一生都在对自己的现象学进行自我反省和批判。当他继续改造自己的建

构方法时,他对意向性的理解发生了转变和深化,开始改变那种抽象的、简单

化的意识行为的方向。他通过分析内在的时间意识,发现一切给定东西呈现给

主体的视角(horizons)与自己建构方式的视角是相适应的,他因此放弃了早

年具有静态特点的纯粹先验现象学,而趋向他自己所说的发生现象学(genetische Ph?nomenologie)。发生现象学与只注重抽象的纯粹先验现象学的差异之一,就是发生现象学带有具体研究的特点。

这里所说的具体,当然不是说经验研究,而是指胡塞尔的“自我”概念的变化。“自我”这时并不是一个没有规定、缺少内容的自我,而是按照意义(Sinn)成

为一个变易过程,它存在于过去意义的结果中,同时通过自己的行为与未来的

意义发生关系。这样的自我并不是实体,而是先验意义上的“单子”(Monade)。每一个作为“单子”的自我,都让自己成为独立的个体,并且与其他作为“单子”的自我相区分,而不论是否与其他自我有结构上的共同性。[3]这时,胡塞尔已经看到,自我有历史,自我虽然作为自己的历史而存在,但自我在时间上

有其依赖性。胡塞尔还看到,自我是被包围在世界史之中的,因此应当注意自

我与其他自我的交往的共同体。[4]此时,胡塞尔就直接面对自我与其他自我(Ego und Alterego)的关系问题,即主体间性(Intersubjektivit?t)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指发生现象学意义上主体间性的历史性问题。

从先验现象学转向发生现象学,对胡塞尔来说,首先是对行为建构的本质的重

新理解,在这时,世界可以被理解为意义创立(sinnstiftend)的结合,是主

体性的构造;而建构世界的主体主要是作为具体的主体出现的,即作为单子式

的自我而出现的。每一个个体都经历变易过程,它既生活在过去的意义创立之中,同时通过现在的作用去影响未来的意义。

现在,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看起来似乎接近了狄尔泰所说的结构、关联、历史

的同一性了,狄尔泰正是在这里发现了生命的结构规律。这里或许就是胡塞尔

所说的,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哲学基础是现象学的天才的准备阶段。

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句话的下半句,他们的“方法完全不同”。对狄尔泰

来说,在这里发掘生命的关联是容易做到的,因为他最终是依靠解释学来奠定

精神科学的基础的,他的描述和分析心理学都是为此目的服务的。胡塞尔的情

况却不一样,他的观察和研究自始至终都是先验的,这里所说的具体的主体和

世界生活都是发生在先验的基础之上,因此,它们与狄尔泰所认识的具有实体

性质的生命关联不是一回事。这样,我们就必须思考这个问题,是否胡塞尔在

建构先验的、然而却又是历史的主体间性时没有充分考虑先验的基础,而狄尔

泰的精神科学的哲学基础则显现了自己的承载能力?

如果我们进一步观察,就会发现,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关于主体间性的论述与

狄尔泰对心灵生命的讨论是非常接近的。与狄尔泰一样,胡塞尔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都接受了从本身自我(das eigene Ich)到他人自我(das fremde Ich)的思想,而且这条道路最终又回到本身自我这里。胡塞尔的这种

自我学说在证实主体间性的建构作用的同时,还表明它具有对本身自我的反作用。

但是,这样的本身自我与其他自我的关系是否也象狄尔泰的心灵关联那样可以

互相理解呢?事实并非如此,胡塞尔的自我学说只是在建构主体间性的最初阶

段中具有方法论的作用,它并没有从主体间性的关联引向解释学的生命理解。

对胡塞尔来说,只要自我不是许多单子组成的共同体的一员,自我始终就是一

个抽象的东西。由此来看,狄尔泰所设定的理解他人心灵的途径,在他自己那

里并没有成为疑问,因为他是从现实的社会交往来理解这个途径的;但在胡塞

尔先验建构这里,却必须对这个途径的可能性条件提出问题。这里的原因就在于,尽管他人的心灵生命在直接经验中是给定的和可以表达的,尽管它存在于

客观精神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他人的心灵,这是一回事;但从先验条

件出发,去达到理解的可能性,则是另外一回事。

在这方面,狄尔泰和胡塞尔表现出两种显然不同的哲学观察层面。胡塞尔的现

象学在这里就遇上这个问题:是否可以从先验方面理解主体间性和与之密切相

联的世界生命,并且最终在历史的关联中把握它们。

对胡塞尔的现象学来说,这个问题意味着,只有一种从历史上把握的先验的主

体间性可以被当作狄尔泰意义上的世界建构。这句话反过来也同样适用于这层

含义,一个历史意义上的先验的主体间性,在其建构世界的作用中,它在本质

上仅仅只给那个世界一种历史存在的意义,因此,它也只具有历史把握的客观性。这样来看,胡塞尔的发生现象学从一开始就把主体间性的问题理解为一个

先验的、历史的问题,其原因在于,“胡塞尔认为,以一种历史的态度看待它们,比作简单的哲学反思要重要得多,因为哲学也可能固执于当下现成的诸般

情况,而进不到历史的视野中。”[5]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应当取决于对先验的主体间性的历史性作进一步分析和论证。

然而,胡塞尔在历史性方面的研究并没有展开。有些学者曾认为,历史是一个

更加复杂的领域,胡塞尔在这里没往前走几步,就已经到了垂暮之年,他因此

未能踏入更加幽深的阶段。不过,这只是一种或然解释。一个明显的事实是,

当他在分析主体间性的同时,又陷入笛卡儿的第五沉思,而没有专注发生学问题,他在这个领域是停滞不前的。这不仅限制了他对主体间性讨论的深度,而

且还给我们留下了一些琢磨不透的疑问,比如,如何从先验方面把世界理解为

主体性的行为构造,这样的世界又如何被当作历史形式的人类世界……等。

胡塞尔本人也看到,他对主体间性的建构分析尚未达到历史的分析,但这还没

有构成他的全部理论的矛盾。他说到,“这就是现象学,它把世界的历史性揭

示为先验的历史性构造”。[6]它表明,胡塞尔一方面急切盼望解决历史的疑难,另一方面似乎又陷入无法解决的困境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对此作出简

单的提示。更进一步讲,胡塞尔并没有隐瞒这方面的困难,他从未说过“自我

的历史”,“主体的历史”,“主体间性的历史”。对他来说,那种在时间形式中发生的事件未必就是历史,虽然历史必定是时间上的过程,但时间的过程不能挖掘出历史的变迁元素,就不一定是历史。胡塞尔的此言使我们好象又看到黑格尔的历史哲学。

至此为止,我们看到了狄尔泰与胡塞尔既有相通、也有相异的地方,因而可以比较清楚地理解胡塞尔所说的那段话的含义。如果我们对他们最后几年的思想再加以对照,或许能从中悟出更多一些东西。

三、

胡塞尔在晚年尤其从发生现象学方面关注意义的生成和发展,他在这时讲述意义时,选用“Sinn”,而不用“Bedeudung”。“Sinn”这个词除了有“意义”的含义以外,还有“感觉”、“知觉”、“沉思”、“意识”等多种含义。胡塞尔选择这个词本身就表明,他仍然在以其强劲的专注力对心理结构作细致的内省,他对历史、主体间性的讨论,仍然是先验范围的研究。对胡塞尔来说,澄明先验的主体间性的发生过程,就是揭示出所有主体先前的创立意义和建立意义形态的行动;他所理解的历史,就是特定的“历史意义”,确切地讲,就是在时间中“积淀的历史意义”。通过这样的追根溯源,即可以激活先前的建构行动,还可以清楚地还原建构过程。胡塞尔在这时仍然是根据发生学的原理来考察的意义形成过程,并且试图清楚地阐明,任何主体不只是具有自身的发生过程,而且还与历史发生关系,因此,主体性应当是历史的主体性。

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胡塞尔不仅继续用“Sinn”这个词,而且还扩而广之,使用了一些以Sinn为词根的新的概念,如“besinnlich”,“selbstbesinnlich”,“Besinnung”。这些词的汉语含义基本上与词根相近,可翻译为沉思、自省等意思。这些新概念使我们注意到胡塞尔与狄尔泰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因为狄尔泰也是在晚年才使用“自省”(Selbstbesinnung)这个概念的。对狄尔泰来说,“自省”是把生命的发生过程当作生命的历史,并且在生命关联中指出生命的意义,因此,“自省”的含义多于发生学的观察,超出了单纯的、只反映时间流动的“体验”概念。由此来看,胡塞尔与狄尔泰在这个方面是一致的。

不过,仔细推敲的话,还是可以发现他们之间的差别。首先,按照狄尔泰的观点,生命的历史意义应当在他所说的生命范畴中表现出来,他对此作出的基本解释是:第一,不能用人的本质以外的东西或者意向性的对象关系方式去理解具体的人的本质,体验具有另外的价值;第二,一切在生命中的体验都是有意义的,不仅生命的发生过程是时间上的流动关联,而且对这种时间关联的体验

也具有理解生命的意义。所以,“自省”是不能代替“体验”的。狄尔泰的这

个观点显然是不同于胡塞尔的解释的,为此他们曾发生过激烈的辩论。

其次,狄尔泰所理解的意义范畴不同于胡塞尔的意义发生过程。我们在这里无

论如何不能忽略,在狄尔泰的意义范畴中缺少先验的东西。胡塞尔观察意义的

独特视角已经限制了狄尔泰的意义范畴,胡塞尔通过其意向对象和意向行为的

研究,从Sinn这个概念中看到纯粹对象性的意义,他所说的意义是涵盖一切意义的“意义”,因此,他的所谓“意义”不同于狄尔泰的“意义”。

再次,狄尔泰的历史性始终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的,他所说的历史经验和意

义并不是对生命意义自省的结果。从根本上说,狄尔泰的所谓历史意义只能是

在客观对象建构过程中不断增加的意义累积过程,这个认识对理解知识的客观

性和普遍有效性当然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此,胡塞尔并不予以否认,但他所说

的先验主体创立意义的行为并不具有对象的客观性,因此,他关于意义的论述,始终缺少对具体价值的自省元素,而这点在狄尔泰那里是不能或缺的。

对历史性和意义的考察,给这两位哲学大师带来不同的结果。从胡塞尔这里来讲,研究这个问题可以打开新的思路。如果他自我批判地认清“早期现象学带

有产生于传统积淀的偏见”,并且进一步认识到,“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

过去的遗产”,[7]那么,这或许是对先验现象学进行重新思考的开端。但是,胡塞尔直到最后都在坚持现象学是严格的科学的观点,尽管他已经觉察到,历

史对现象学不断增加的作用和意义,但他不愿或者不可能再从这里继续向前迈进。这是胡塞尔理论事实的分裂,也是他个性的冲突,它妨碍了胡塞尔对先验

性与历史性进行调和的尝试。对狄尔泰来说,他在这里也遇到一个他无法逾越

的障碍,因为他一方面坚持真理的历史相对性,另一方面又相信哲学是关于世

界观的学问,一俟他把历史相对性与世界观结合在一起时,他原先设想的哲学

所具有的指导意义就大打折扣,从而也减少了他的精神科学的重要性。虽然他

努力想使自己的理论在历史相对性中获得绝对性,并且为此殚精竭虑,但认识

上的误区使他不可能弥合体系的矛盾。

虽然狄尔泰坚持经验哲学的立场,而胡塞尔坚持先验哲学的方向,而且他们在

晚年都发现自己理论内部的矛盾,但是,他们不但不隐瞒这些矛盾,而且自始

至终坚持自己的原则,他们在这点上也是完全一样的。正因为如此,胡塞尔发

现了狄尔泰的矛盾,并用自己的理论和方法超越了狄尔泰,而海德格尔则同样

发现了胡塞尔的矛盾,也用他的理论和方法超越了自己的老师。哲学就是在这

种不断发现和克服矛盾中前进的。

试谈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

【论文关键词】:生命;表达;理解;解释【论文摘要】:生命解释学历来是狄尔泰解释学理论研究的重点。纵观他的所有理论著作,我们发现他主要是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论述生命解释学的:一,表达;二,理解和解释。正是从这些论述中,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得到了充分地展现。狄尔泰是二十世纪德国生命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二十世纪重要的解释学家。他认为理解就是对"一直固定了的生命表现的合乎技术的理解。"[1]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固定了的表现对其中生命的领会。在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中,表达、理解和解释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者接下来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期获得对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进一步认识。一、表达(一)生命表达:理解的直接对象狄尔泰在其理论中提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直接对象是生命表现或表达,这是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的基础。他在早期认为,通过体验和反省固然可以实现自我认识,但是心理事件是不断变化的,生命是无法直接观察的,如果不借助某种表现或表达,我们就不能准确的体验。事实上,每一种体验、每一种认识和意志活动都倾向于产生一种表达,特别是那些潜藏于内心的意识需要通过表达或表现才能被我们认识到。所以,如果没有对表达的理解,反省是一个迟钝的工具。只有建立在表达之上,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清晰、稳定和有深度。所以,狄尔泰特别注重表达对于理解、对于整个精神科学的作用。(二)精神表达: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接着,狄尔泰又提出"生命表现出现于感觉世界,同时又是一种精神性东西的表达。因此,生命表现使我们能够对这种精神的东西有所认识。" [2] 这里,狄尔泰向我们展现了一切表达或生命表达的普遍特征,即它们都意谓着什么,它们都代表或指向在它们自身之外的东西。就是说,一切表达都有所表达,一切表现都有所表现。于是表达和表现就有了双重特征,它们既不是纯物理现象,也不是纯心理现象,而是二者的混合物。微笑的背后传递的是一颗愉悦的心,有形的符号后面是作者思想、情感、意志的流露。表达的这一特征为理解的可能性奠定了初步基础,它构成了精神解释精神的中介,构成了理解自己和他人内心经验的中介。因此,狄尔泰大大拓宽了生命表现的范围,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作品甚至人类历史本身都是作为精神的客观化,作为生命表现而存在的。(三)表达的类型可见,狄尔泰的表达概念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表达作为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不仅在于表达是理解的直接对象,还在于理解的不同方式和结果取决于表达的不同类型或等级。因此,狄尔泰根据生命表现的不同等级,把表达分为三个类型:第一个类型是语言表达,它包括约定俗成、以语言文字出现的一切。它的优点是可以精确地把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另一个人。"仿佛通过搬运,判断毫无改变地从作出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转变为理解判断的人的所有物。这就为每一个逻辑上完善的思想关系确定了理解的基本特征。" "在这里,理解只涉及思想内容,而这一内容在每一关系中都是自身等同的。"[3]这类表达构成了人类及其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传统认识和理解活动所关注的一种表达类型。但在狄尔泰看来,这类表达也有不足之处,它没有表达出心理生命的丰富性和特殊性。因为狄尔泰认为,心理生命是流动的,而概念、判断和推理则是凝固的;内心体验是唯我独有的,语言则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一旦通过概念和判断将人的体验纳入到语言中,这个体验已是经过"剪裁"的体验了。 [!--empirenews.page--] 第二个类型是行为表达。他谈到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传达什么而去行动,但是大多数行为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来说,可以通过行为来推知另一个人的精神内涵。比如,在通常情况下,拿着锯子向一棵树走去的人是想伐木,举起锤子的人是想钉钉子。这里,表达与被表达者之间的关联往往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与第一类表达相比,它更能表达一个人的意图。但是行为并不能表达心理的全貌,狄尔泰把行为中的意图和动机区分开来。拿锯子的人意图是想把树放倒,但动机可能极为不同,伐木可能是为了要木材,可能是为了锻炼身体等等。意图是行为者的直接目的,而动机是行为者实施该行为的原因。所以,面对行为这类表达,我们也必须谨慎从事。这就构成了行为表达的一个不足之处,即行为不仅受动机支配,还受外在环境制约。

脑与认知科学

脑与认知科学的区别 脑科学和认知科学都是智能科学与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脑科学从分子水平、细胞水平、行为水平研究自然智能机理,建立脑模型,揭示人脑的本质。认知科学是研究人类感知、学习、记忆、思维、意识等人脑心智活动过程的科学。 一.本质上的区别 脑科学是智能科学的本质基础。大脑是人类的核心,是人类高级于其他物种的本质所在,是人类智能的发源地。众所周知,人们的一切思维、行为都受到了脑的控制。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需要使用大脑,让它来支配我们完成各种事务。脑科学的研究是为了赋予机器与人类相近的智能系统,所以要想让机器更好的服务于人类,我们必须要着手于大脑的探究。? 认知科学是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中间体。诺贝尔奖的得主弗兰西斯?克里克在其著作《惊人的假说——灵魂的科学探索》中提出“人的精神活动完全由神经细胞、胶质细胞的行为和构成及影响它们的原子、离子和分子的性质所决定”。因此建立认知科学的激励的一个更深刻的原因是,人们要深入研究人自己的大脑和精神世界。顾名思义,认知科学是研究人认识和适应周围世界的过程以及与认知过程有关的神经系统及大脑的机理,人类感知和思维信息处理过程的科学。作为智能科学的中间体,它以脑科学研究为基础,同时也反作用于脑科学,并未智能科学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研究内容的区别

人类从三个不同层面全面的研究大脑。第一个层面是生物学家和精神网络专家的战场,第二个层面是脑波技术专家和系统论专家的战场,第三个层面是哲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战场。脑科学涉及的研究范围很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脑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神经网络复杂构建中的单 个元件神经元以及神经元通信问题的研究。 2.脑科学对有关学习、记忆、语言、思维等高级神经活动的 机制的研究。 3.发育神经生物学的研究是脑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4.脑高级功能的研究。主要包括:感觉整合与认知的形成机 理;脑高级功能的功能定位及其动态变化过程与机理;大 脑神经网络功能连接属性及其动态分析等。 5.脑科学的研究是实现超极人工智能的必要前提。脑科学从 分子水平、细胞水平、行为水平和整体水平对脑功能和疾 病进行综合研究,并从脑的发育过程了解脑的构造和工作 原理。 认知科学研究目标旨在探索智力和智能本质,建立认知科学和新型智能系统的计算理论,解决对认知科学和信息科学具有重大意义的若干理论基础和智能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问题。 下面对认知科学的研究方面进行总结。 1.学习与记忆过程的信息处理 2.思维、语言认知问题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的运用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的运用 伽达默尔是西方解释学现代发展的最大代表,不仅在于他创立了哲学解释学,更重 要的在于他将解释学理解为一种哲学,而且是一种实践哲学。随着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创立,其思想迅速传播和应用于哲学、美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教育学、文学评论 和宗教等人文社科领域,“‘解释学’成了现代思想中的一个‘流行词’”①,形成了世界性的一种 新哲学形态和“显学”理论。那么,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对于中西文化交流来说,伽达默尔的 解释学实践哲学又具有什么样的建设性意义呢?作为一种对话的“本文”,作为一种交流的“对象”,它又会在交流的参与中向我们显明一种什么样的新意义的理解与追求呢? 显然,这里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的解释学问题(此问题讨论以汤一介、黄俊杰教授 等为代表),二是中国的实践哲学问题(此问题讨论以张汝伦教授等为代表)。自从20世纪 80年代在我国展开了对西方解释学特别是对伽达默尔哲学研究以来,人们开始普遍关注着 这两个问题的研究,一方面着力于将西方解释学理论广泛运用于对哲学、宗教、伦理学、 社会学、美学、文学、艺术、历史等学科的研究,另一方面则进一步着手探讨“创建中国解 释学”及重新认识中国实践哲学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和价值问题。 一、解释学与“创建中国解释学”问题———从有“史”走向有“学” 西方解释学历史悠久,可上溯古希腊与中世纪,有赫尔墨斯对神的旨意的解释与传达的 神话,有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哲学的解释,有奥古斯丁关于解释对于理解神之旨意的意义研 究以及对于解释问题零散研究的系统化等努力,特别是在西方有着很长一段时期的对《圣经》解释的历史传统,1654年J·丹豪色最早采用“解释学”(Hermeneutics)一词用作书名。 不过,真正说来,解释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也是近100多年的事情。自从19世纪施莱尔 马赫、狄尔泰等人将解释学作为一般解释学、作为方法论的解释学之后,解释学才获得了 自身的特殊意义,解释本身才作为一种独立的对象被加以研究而形成了丰富的解释学理论。随后海德格尔从其基本本体论出发,赋予了解释学以本体论性质,而伽达默尔则将这种具有 本体论性质的解释学上升为一门哲学解释学来研究。这就表明,从西方解释学的发展史来看,“学”与“史”是分开的,有解释的“历史”不等于有解释的“学”(即解释理论)。因为“一种 ‘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应该是对其研究的对象有了理论和方法上的自觉(即自觉地把它要研 究的对象作为‘对象’来研究,并能为社会普遍所接受的系统的理论与方法)”①。 同样,中国的“解释学问题”可谓由来已久,甚至比西方有更长的历史,但“迄今还没有一套 自觉地把‘解释学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且与西方解释理论有所不同的理论体系”②,其根本原 因在于,尽管中国对本文意义的解释古已有之,也非常普遍,但始终没有将解释本身作为对象 来加以研究,没有形成关于解释的一套基本原理和理论。因此,可以说,虽然中国存在着十分 明确的解释实践活动,但却一直不曾有过独立的解释学理论,因而,作为一门理论学科,解释学 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在中国解释学问题上,可以说,有漫长的解释史却无一般的解释学。

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

关于狄尔泰生命解释学—生活、体验、时间的读书报告 一、历史理性批判草稿 1、觉识、实在性:时间 狄尔泰将精神世界在主体中的建构如何使关于精神实在的知识成为可能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任务,为了表明体验中被体认到的事态的实在性,我们必须说明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范畴”一词。“我们归之于客体的各种谓词包含着不同的体认模式。指谓这些模式的概念,我称之为范畴。”1形式范畴是关于一切实在的陈述的形式,真实(实在)范畴包括的成员被用于整个实在,它们起自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体验,实在范畴缘起于我们的生命。生产关联体、力量和价值都被用来描述精神生活。“生活中的时间性是生活的第一个范畴规定物,也是一切其他范畴规定物的基础,‘生命行程’一词已经指明了这种时间性。时间通过我们的意识的综合整体,而为我们存在着。”2体验概念包含时间性,体验是一段时间序列,关于人类精神世界的知识起源于体验,体验是一切知识的前提。狄尔泰在这里用了很多句子描述时间,时间概念是通过体验而最终形成的,时间被经验为现在的无休止的前移,在同一瞬间,将来变为现在,又没入过去,现在是一个满含实在内容的时间因素,我们通过各种表象而拥有过去和将来,这些表象之所以为我们存在着,仅仅因为我们生活在当下。从现在回顾过去,是记忆中的图景,根据它们对于我们意识的价值,我们对其进行排列,时间越加流逝,我们的记忆越加模糊,而将来的图景也是不确定的。当回顾过去时,我们是很矛盾的,人们为过去所决定,但又否定它,幻想着它本来可以是另一个样子,而面对将来时,由于现在的实在性范畴与可能性范畴结合,我们觉得未来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思维在对于时间的体验中所遭遇的矛盾产生于知性的非穿透性。甚至时间进展中的最小部分也仍然涉及时间的流逝。现在从来都不存在,我们经验为现在者总是包含着对于刚才的现在者的回忆。”3过去在现在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通过记忆实现的,过去被包容进现在,时间之流中构成了一个现在性的统一体者,这是体验的一种最小单元。 “由于体验是时间进程中一个非常短暂的瞬间,在它尚未构成思想的清晰的对象之前,就已经随着时间之流(狄尔泰又称之为生命之流‘Fluss des Leb2ens’)成为过去,所以,这样的体验是思想无法直接把握的。因为根据生命本身的法则, 我们所观察到的每一个生命瞬间,都是我们注意力所固定下来的记忆的瞬间,而不再是时间之流或生命之流本身,思想对它是不可能直接穿透的,狄尔泰把这种情况称为‘二律背反’。”4关注破坏了体验,但是体验、表现和理解之间的关系使我们有可能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抓住一种心理活动的表现,我们再体验这种活动。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既出现于时间之中,又不为外物所扭曲的表现。 2、生活、时间、生活关联体 由于意识的统一性,我们体认到关联体,生活本身是一种结构关联体,这种关联体得到体认,乃是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就是解释学循环。“一切理解方式所共有的内容是,从对于确定—非确定的部分的体认出发,尝试把握整体的含义,然后再回过头来,更准确地规定各个部分。”5整体和部分的同一。生活 1《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178页 2同上书 3同上书,第179页 4<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谢地坤,《哲学动态》2006年第3期 5《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狄尔泰文集第3卷,安延明译,人大出版社,2010年,第207页

解释学与荣格心理分析

收稿日期:2006206212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E BA030412) 作者简介:赵冬梅(1975—),女,博士,华南师大教育科学学院讲师;申荷永(1959—),男,博士,华南师大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年1月第1期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Nor 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Jan .,2007No .1 解释学与荣格心理分析 赵冬梅,申荷永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摘 要:分析心理学在许多方面方都受到了实在论的困扰,而解释学的方法却克服了这个困难。 如荣格虽不是一个实在论者,但他仍不能超越他那个时代世界观的影响,认为自己理论的主要概念是不依赖人类解释过程的实体。因此,分析心理学一直未能摆脱实在论本身的问题,而这些又恰恰制约了分析心理学临床应用。解释学从分析心理学获得启发,如果分析心理学与后现代主义的若干要素的相融合,将能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性别、神话和欲望的实质。同时通过对深度心理学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大幅度地推进我们关于人的成长和人类解释过程的认识。 关键词:心理分析;解释学;原型;集体无意识 中图分类号:B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608(2007)0120099204 一、解释学的基本假设 解释学(Her meneutics )又称诠释学或释义学, 是当今西方最有影响的哲学流派之一,作为与实证主义哲学对立的思潮,经狄尔泰引入心理学后,对西方心理学尤其是人文科学心理学、存在心理学和心理学的后现代转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西方心理学寻求独立的科学地位的过程中,实证主义和现象学方法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纵观西方心理学的百年发展史,特别是自精神分析学创立之后,解释学方法论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也被称为西方心理学方法论的“第三势力”。哲学解释学经过伽达默尔(H.G .Gada mer )和利科(P .R icoeur )的进一步发展,由古典解释学发展为现代解释学,特别是利科将其与现象学、结构主义、日常语言哲学和精神分析学融合了起来,使之与现象学一起构成与实证 主义方法论的对立[1]80286 。 解释学又称诠释学或释义学,在古希腊是指阿波罗神庙中对神谕的解释,在中世纪则是用以对圣经或古典文献进行诠释或注释的具体方法。18世纪上半叶,德国宗教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将其转变成 研究统一的、一般性的理解问题的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另一位哲学家狄尔泰将解释学推广到历史领域,认为,解释的对象不只是典籍文献,更主要的是人类的实际生活和历史过程,因此,被称为生命解释学。古典解释学向现代解释学的转变始于海德格尔(M.Heidegger ),他认为解释学应研究“只有通过理 解才存在的那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什么。”[2] 但是伽达默尔和利科对此加以纠正,认为解释学不仅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本体论,同时也是认识论和方法论,因为理解问题是一切知识领域的共同问题。因而现代解释学是认识论、方法论和本体论的统一体。 解释学的基本假设是:1.“文本”(Text )的理解问题[3] 。“文本”是指人类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所 形成的语义形式,如一首诗、一个梦、一次对话、一本书等等。它是有内在结构的整体,不能分解为构成它的元素。2.解释学达到的是对意义的理解,意义的理解遵循整体性原则。狄尔泰的古典解释学强调理解生命的意义,即理解生命各部分对于生命整体的关系。现代解释学则强调理解“文本”的意义,并认为构成“文本”的个别符号的意义只有在“文本” — 99—

西方哲学史学派及代表人物

西方哲学史书目分类的学派及代表人物 1. 古代哲学 (1)古希腊早期 泰勒斯 巴门尼德(爱利亚派,存在论) 赫拉克利特(辨证法创始人之一) 毕达哥拉斯(哲学家,数学家) (2)古希腊中期 普罗泰戈拉(智者) 高尔吉尔(智者) 苏格拉底 柏拉图《苏格拉底德申辩》《巴门尼德》《理想国》《智者》亚里士多德 《工具论》《物理学》《形而上学》《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 (3)古希腊晚期 伊壁鸠鲁(幸福主义伦理学) 芝诺(斯多葛派) 普罗提诺(新柏拉图主义) 2. 中世纪哲学与文艺复兴时期 (1)基督教神学 拉克坦修《神圣的原理》 奥古斯丁《忏悔录》《上帝之城》 (2)天主教哲学与经院哲学 达米安 贝伦迦尔 安瑟尔谟 高尼罗 阿伯拉尔 《是与否》《基督教神学》《神学导论》《我的苦难史》 托马斯.阿奎那《反异教大全》《神学大全》 (3)英国经院哲学 罗吉尔.培根《大著作》 司各脱(实在论)《牛津评注》 (4)文艺复兴时期 伊耶 乔尔丹.布鲁诺(自然哲学家) (5)宗教改革 马丁.路德 加尔文《基督教原理》3. 近代哲学 (1)英国经验论之萌芽 弗兰西斯.培根《新工具》《经验论》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绝对君主制》《论李雅的罗马史前十卷》 霍布斯(机械唯物主义、经验论) (2)法国唯理论 笛卡尔《方法论》《第一哲学思维集》《哲学原理》 斯宾诺莎《伦理学》 莱布尼茨《单子论》《人类理智新论》 (3)英国经验论 约翰.洛克《政府论》《教育漫话》《人类理智论》 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希勒斯和菲洛诺斯的三篇对话》休谟《人性论》《人类理解研究》 (4)法国启蒙运动 皮埃尔.贝尔 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 伏尔泰《哲学通信》 卢梭《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尔》《忏悔录》 现代西方哲学的开端是以黑格尔终结西方传统哲学为标志的。 近代哲学被康德和黑格尔结束。 4.德国古典哲学 康德(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 黑格尔(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 孔德(实证主义)《实证哲学教程》 约翰.穆勒(实证主义)《孔德与实证主义》《逻辑的体系》《功利主义》 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派,古典哲学唯物主义)《关于死亡与不朽的思想》《黑格尔哲学批 判》《未来哲学原理.》

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

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阐明伽达默尔诠释学的几个重要概念,即诠释学循环、前理解、事情本身、完满性前把握、时间距离等,特别指出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关于理解循环的三个必要条件,即前理解、事情本身与完满性前把握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前理解来自同事情本身的关联,并根据完满性前把握这一预设而进行修正,从而达到对事情本身的正确理解。正确理解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前理解学说,则可以同科学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所谓客观解释划清界限,又同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所谓主观解释表明分歧。本文还探讨了诠释学从海德格尔到伽达默尔的发展,认为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虽然是从海德格尔的理解前结构发展而来,但由于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历史性深层向度,从而超出海德格尔的此在诠释学而转入一种历史性的哲学诠释学。本文作者特别提示,事情本身与完满性前把握是伽达默尔诠释学中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两个重要概念。 【关键词】伽达默尔/诠释学循环/前理解/事情本身/完满性前把握 伽达默尔的前理解学说是从海德格尔的理解前结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由于伽达默尔诠释学的历史性深层向度,使之

超出了海德格尔的此在诠释学而转入一种历史性的哲学诠释学。 一、诠释学循环(der hermeneutische Zirkel) 精神科学的循环结构①在诠释学里很早就形成了一种解释的循环结构,这种结构在诠释学里被称之为诠释学循环(der hermeneutische Zirkel)。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古代修辞学早就认识到整体与部分所谓诠释学循环,即要理解语句,首先要理解其中的语词,而要理解语词,又必须先理解语句。宗教改革派路德和他的追随者曾把这种从古代修辞学里所得知的观点应用于理解过程,并把它发展成为文本解释的一般原则,即文本的一切个别细节都应当从上下文关系以及整体所目向的统一意义,即从scopus(整体结构)上加以理解;反之,整体结构的统一意义又必须从一切个别细节去理解。当把这一原则用于对《圣经》的理解时,他们反驳罗马教会独断论对《圣经》的解释,认为整体与部分的循环关系乃是对《圣经》理解和解释的唯一正确原则:一方面对《圣经》的整体理解指导着对个别细节的解释,另一方面,《圣经》这一整体也只有通过对个别细节的理解才能获得。从这里,新教改革派提出《圣经》是自身解释自身的所谓《圣经》自解原则(Schriftprinzip)。 对于古代修辞学这种整体与个别的诠释学循环,伽达默尔在他的《论理解的循环》(1959)一文中写到:“我们必须从个别

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

狄尔泰与现代解释学 在西方解释学的发展过程中,狄尔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不仅充分 认识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在哲学研究中的重要性,而且把解释学由单纯的文 本研究扩展到对现实世界中的人(Mensch)的研究,创造了所谓“生命解释 学”(die Hermeneutik des Lebens)。狄尔泰因此不仅赋予了解释学以方法论 的意义,而且还承认解释学就是哲学的过程,从而使解释学具有了认识论的意义。正是在狄尔泰的努力下,解释学才由传统解释学进展到当代的伽达默尔的 所谓哲学解释学。 一 作为施莱尔马赫的再传弟子,狄尔泰的哲学生涯开始于施莱尔马赫研究。还是 在读书期间,他撰写的《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的独特贡献——与以往这门科学 所做的工作之比较》探讨的就是解释学在施莱尔马赫那里的重要意义。在这篇 论文中,狄尔泰第一次注意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思想,着重研究了施莱尔马 赫用解释学的方法探讨基督教思想的问题。他发现,施莱尔马赫运用了分析和 解释柏拉图的方法去考察基督教的理念,对世界采取浪漫主义的解释,尤其是 在解释新约保罗书信上,这点表现得尤为明显。该论文1860年获得施莱尔马赫 基金会颁发的双倍奖金,狄尔泰不仅借此完成学业,而且从此开始编辑施莱尔 马赫书信集,并且撰写他的早期主要著作《施莱尔马赫传》。对狄尔泰来说, 这篇论文获奖并不是重要的,真正重要的,这是他的哲学生涯的真正开端。他 自己在获奖15年以后曾说过,他就这篇论文所做的工作引导他构造自己的基本思想。 如果说狄尔泰早期对解释学的重视还不是自觉的,那么,从19世纪60年代中 期开始,他在建构自己的精神科学体系时则有意地把解释学当做精神科学的最 重要方法。特别是在他把“体验”、“表达”和“理解”当做精神科学的核心 内容予以诠释时,解释学在他那里就作为全部精神科学的重要方法而得到彰显。这时,“理解”概念获得进一步的阐明,“理解”不只是帮助我们对理应认识 的内容的把握,而且还涉及有关这个内容的普遍有效性。“表达”在他那里也 得到严格的规定,它与生命内容应当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狄尔泰以为,正是通 过对这些概念加以规定并形成特定的方法,“解释”作为一门学问才得以确立,并且经过体系化,它在本质上真正成为对“确定的生命表现进行理解的学问”。 ①“解释”这个概念现在不只是解释的艺术,而且还是理解的科学,认识生命 的方法。这样,解释学就是作为“对在文字上固定下来的生命表达进行理解的 技巧学。”②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施莱尔马赫对它的认识。 1900年,狄尔泰受到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之启发,开始了由精神科学到解释 学的“转向”。他在《解释学的兴起》中着重从语文学上讨论解释技巧的历史,同时关注解释过程的本质。他在这里赋予了解释学更加重要的意义。概念和范 畴现在不只是被应用在说明生命事实之中,而且还在这种说明之中反过来对概 念和范畴进行考察;解释不再像它原初那样仅仅是对某个人的个性或某部重要 的历史著作的特点加以挖掘,而是发展为对一切“精神创造”(Schoepfung des Geistes)加以阐释,并且直接深入到人类生命本质。 现在,对狄尔泰来说,原先把解释学当做一种方法去探讨“精神世界”已经过 于狭小了,他主张建立一种“系统组织的解释学”,要把应用于生命理解的概 念和范畴扩展到对它们所包含的整个世界的理解,通过对生命世界的分析和阐

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美学思想

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美学思想 一 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当代解释美学代表人物。1900年生于德国马堡,1922年在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代表人物那托普指导下以其对柏拉图思想研究的论文获博士学位。并于1923年去弗莱堡大学参加海德格尔所主持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讨论班",来到弗莱堡大学,见到在那里任教的胡塞尔,对现象学发生浓厚兴趣。1937年开始任教于马堡大学,1938年转到莱比锡大学任教,1946-1947年曾任莱比锡大学校长。1949年到法兰克福大学任教,同年又去海德堡大学任教。从1949年至去世前一直为海德堡大学教授。曾主持过久负盛名的德国《哲学评论》杂志工作。伽氏一生著述甚丰,主要集中在哲学美学和历史哲学两个领域,其哲学解释学就在这两个方面体现出来。1960年出版《真理与方法》一书,此书为其代表作,构思最长,影响最大,曾多次再版,并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发行。此书的问世标志着现代哲学解释学的诞生,并成为现代哲学解释学的经典著作,也奠定了伽达默尔作为现代哲学解释学大师与著名哲学家的地位。本书正如其副标题所说"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即着重于揭示人类精神活动中的"理解"现象的一系列特征。本书由三部分组成,即从艺术、历史和语言三个部分,阐明理解的基本特征。特别是第一部分"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着力对艺术经验的本体论进行分析,揭示艺术经验的哲学真谛,并展开了"理解"现象一般特征的分析。本书的书名《真理与方法》准确地说,应是《真理或方法》,也就是在真理和方法之间加以选择。实际上,伽氏反对把真理与方法划等号,而是试图凭借解释学本体论深入探讨真理问题,第一部分就是着重探讨"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关于方法与真理的关系,伽氏说道:"因而本书所关注的是,在经验所及的一切地方和经验寻求其自身证明的一切地方,去探寻超越科学方法论作用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1)可见,本书的主旨就是超越启蒙主义以来理性主义的科学方法论而去探寻真理的经验。关于艺术问题,他又说道:"为了拒斥受科学的真理窒息的美学理论而保护我们由艺术作品所获得的对真理的经验,本书的探讨就开始于一种对审美意识的批判。"(2)他又一次对理性主义真理观影响下的美学理论与审美意识给予了明确的批判。同时表明,他写作此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由艺术作品所获得的对真理的经验"。 伽达默尔写作《真理与方法》的时代背景,应该是十分明确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与六十年代正是"二战"之后,人类又面临着新的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一方面社会取得了进步,另方面人类的生存危机却愈加深重。因此,伽氏所面临的首先是物质进步与精神危机的矛盾。他说:"当科学发展成全面的技术统治,从而开始了'忘却存在'的'世界黑暗时期',即开始了尼采预料到的虚无主义之时,难道人们就可以目送傍晚夕阳的最后余辉--而不转过身去寻望红日重升时候的最初晨曦吗?"(3)在这里,伽达默尔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物质与精神矛盾的图景。一方面,科技全面发展,但科技统治却使人类"忘却存在"而进入"世界黑暗时期"。面对这样的矛盾,应该怎么办呢?是像尼采那样因"上帝已死",而目送傍晚夕阳最后的余辉呢?还是转过身去寻望红日重升时候的最初晨曦呢?显然,伽氏是取后者的态度,试图以现代解释学理论去克服当代物质进步与精神危机的矛盾,通过改变人的生存状态而去迎接最初的晨曦。伽氏所面临的另一问题就是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所谓人文学科在德语文献中称作"精神科学"。在传统的理论中、包括德国弗莱堡学派的理论中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是对立的。在德国,精神科学这个概念最早由狄尔泰提出。以后,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创始人W·文德尔班在其《自然科学史》一书中,又进一步对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作了区分。弗莱堡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李凯尔特及其它理论家也都作了不同的阐述。但都立足于两者的对立。当然,在实际生活中,科技拜物教的进一步泛滥,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解释学

解释学 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解释学”一词的词根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神之消息"。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色的著作中。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局部解释学泛指任何本文注释(包括备往今来的法律、《圣经》、文学、梦和其他形式的本文解释的规则和方法的理论体系。从古希腊人解释荷马的史诗和其他诗作开始.欧洲的古典学者就有注释古代文献的传统。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有关《圣经》经文和法律条文解释的“古典注释学”和考证古代典籍的文献学。一般解释学是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的—般方法论研究。它不同于各种局部形式的解释学,其目的在于建立以连贯—致的理解哲学为基础的一般而普遍的方法论。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意人利哲学家埃米里奥·贝蒂。埃米里奥贝蒂为了响应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发表《作为精神科学的普遍方法的释义学》和《普遍解释是人文科学的方法》(1967)两书,试图建立以考察多学科中解释的模式为基础的普遍“理解”方法,规定一套解释的标准。哲学解释学泛指对理解和解释的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的研究,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沦、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哲学解释学有两种形式;(1)分析的解释学。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和日常语言等问题。它均一般解释学不问,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但是主要属于哲学性质。(2)人文主义的哲学解释学。其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和德里达等人。他们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知识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伽达默尔和德里达根据海德格尔对存在——神学传统的批判研究,力图在形而上学问题的具体情况中理解解释。利科与前两入不同,试图调和德国的解释学传统和语言分析哲学、心理分析学、结构主义思潮,认为本休论只存在于解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自主性和生命意义的诠释学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自主性和生命意义的诠释学 第一节狄尔泰的问题意识和生平著作 当我们疏理近一百五十年来西方哲学发展线索的时候,很难绕过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他是一位从近代哲学转向当代哲学的承上启下的哲学家。他充分揭示了十九世纪各种哲学倾向中的弊端,而他自己提出的克服这些弊端的新的哲学构想虽然还不成系统、不够完整,甚至还有自相矛盾之处,但他的这些创意构成了二十世纪新的哲学尝试的出发点。 狄尔泰看到了十九世纪欧洲三种主要哲学倾向中的弊端。 首先是思辨的形而上学的弊端。这种思辨的体系哲学在黑格尔那里发展到登峰造极地步。它的弊端表现为用一种思辨的哲学方法取代了各个不同领域中特殊学科的特殊方法,把各具特色的特殊学科强行纳入到形而上学的体系中去,以一般性抹杀个体性,以哲学思辨替代科学研究。 以孔德、斯宾塞、穆勒为代表的实证主义起来反

对这种思辨的形而上学。他们强调科学是建立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的,通过归纳建立普遍性的命题,找出现象间的规律,从而能对同类现象的再次出现作出预言,并对所建立的普遍命题是否有效进行证实。他们主张这种在自然科学中取得成功的方法应推广到其他学科的研究中去,任何学科要想赢得科学的地位,必须应用这种实证的方法。 以兰克(L. V. Ranke)和德罗伊森(J. G. Droysen)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一方面反对思辨的形而上学,另一方面又反对实证主义。他们主张人文现象在本质上不同于自然现象。人具有历史性、社会性和独特的个性。自然现象是永远重复的,人的历史现象是不重复的。自然现象有普遍的规律性可寻,而人文现象没有普遍的规律性可寻。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时代精神;每一个社团都有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关系;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体验和思想情感;每一艺术作品都是独一无二的。思辨的形而上学把丰富多彩的人文现象抽象化为一般概念,扼杀了人文现象的个性,而实证主义则把活生生的人物化为自然之物。 狄尔泰深受历史主义的影响,但他也充分意识到历史主义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为了克服相对主义

西哲论文

学习《现代西方哲学十五讲》的感想 ——浅论狄尔泰的生命哲学 狄尔泰1833年生于德国,1883年发表了他一生中最著名的著作The Introduction to the Human Sciences of 1883 [《精神科学引论》,1883]。并创建了精神科学这一新学科。The Introduction to the Human Sciences of 1883一书详细解析了何为精神科学及涉及的学科范围。 何为精神科学?精神科学狭义上等同于生命哲学。 生命,狄尔泰的生命是指全人类的生命,即社会和历史的真实性。对于生命哲学而言,解读社会和历史的真实性就是解读人类的自我认识。而心理学、人类学、史学、法学等等这些精神科学的分科进行这分工合作的任务:研究人及人的心理与活动、及其所产生的客观产物。 生命哲学主要包含了两大方面,生命认识论和生命解释学。 在狄尔泰之前的西方哲学观上,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主要建立在西方理性而固执的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上。就比如一张桌子,从自然科学认识论上这张桌子长1.2m,宽6.3m,高0.8m由荔枝木,表面活性剂,油漆等组成。然而忽视了人类在认识该物体过程中本身的经验和感悟。旧认识论的本质忽视了人类本能的“情”和“意”。而生命认识论提倡在认知物体本身属性同时赋予人的主观情感与意志。这样人们对物体的认识不再会停留在物体的表面认知上,而是从心理生命去解析物质的本质。例如,这是一张桌子长1.2m,宽6.3m,高0.8m,由荔枝木,表面活性剂,油漆等组成。但它与别的桌子不同,它伴随了我读书生涯的无数个日日夜夜,烦恼时我在上面写写心事,开心时我会把它整理的干干净净,我应该给它取个名字,叫小花…狄尔泰的生命

现代西方美学语言释义学的重构和确认-在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之间

现代西方美学语言释义学的重构和确认--在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之间 现代西方美学革命的重心和焦点是围绕语言展开的,美学语言释义学的全面崛起和发展就是其最为显著的标志。但是,在认识论时代,在理念本质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语言问题是根本不可能成为美学的主要问题的,因为语言仅仅作为一种受理性支配的符号,仅仅是意义的记录和反映,是主体和客体交流的工具,理性是先存者、中心或主宰,而语言只是派生物、边缘或从属者,语言是理性的永恒辩证运动的必然外在表现形式。而在现在,从语言入手,以语言取代理性本质主义中心,以语言与意义的关系取代理性与感性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革命,就是对认识论地位的动摇和摧毁,这是其一。其二,从语言入手,重视语言的本体论地位,一方面可以恢复语言在古希腊时代就具有的本体论地位:另一方面,这个本体论一俟奠定,就可以打开一个新的通道,使美学进入一个新的前所未有的天地。其三,由于近代语言学的突出成就,人们对语言的了解日渐深入和广泛,语言已经广泛地涉及到人类认识的一切方面,这个革命一旦成功,就可能使人类文化发生巨大的变革。总之,无论从哪方面说,语言问题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此,现代思想大师几乎是同时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从不同的方面开始思考语言问题的,而对此首先取得重大突破的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 与其他思想家不同,海德格尔一开始就把语言放在本体论的地位予以思考。他的目的有二,一是要找到它的本源,恢复语言在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代所具有的本体地位;二是通过解构和批判传统语言思想,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找到它的归宿,这即是美或诗意的归宿。海德格尔明确地指出,“形而上学以西方逻辑和语法为形式,很早就开始解释语言。我们今开只能推测这个过程中隐含的意义。把语言从语法中解脱并放置更原始、更基本的框架,这是留给思想和诗歌的任务。”[(1)]他认为语言问题最终是一个美学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它和存在密不可分,或者它们本身就具有此在的存在特征。在古希腊前苏格拉底时代,语言、存在它们本身都具有谈论、说话的意思,使事物无遮蔽地显露出来,并展现于我们面前,而且这是语言最根本的特性,所以“归根到底,哲学研究终得下决心询问一般语言具有何种存在方式。”[(2)]海德格尔认为,这即是言谈,“语言的生存论存在论基础是言谈。”[(3)]在海德格尔看来,语言和言谈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尽管语言和此在的活动紧密关联,但是言谈比起语言来和此在的关联更为紧密,更为源始,更具有存在的特性。“言谈,同现身、领会在存在论上是同样源始的。……言谈是此在的可理解状态的勾连,展开状态则首先由在世来规定;所以,如果言谈是展开状态的原始存在论性质,那么言谈也就一定从本质上具有一种特殊的世界式的存在方式。现身在世的可理解状态道出自身为言谈。可理解状态的含义整体达乎言辞。言辞生于含义而荫蔽含义,却并非言词物得而具备含义。”[(4)]在这里,言谈、现身、理解、解蔽、存在具有相同的意义,言辞生于含义,而这个含义又不是因为表明词物而得来的,根据什么得来呢,根据存在。语言是比言谈更直接的东西,“把言谈道说出来即成为语言,言谈就是存在论上的语言。”[(5)]所以语言和言谈又是相同的东西,它们都和此在的存在有关,这是无可怀疑的。有了这个缘故,任何意义上的语言都有可能由此引入生存的本体论方向。美及其艺术创作即是如此。“当人思考存在时,存在就进入语言。语言是存在的寓所。人栖居于语言这寓所中。用语词思索和创作的人们是这个寓所的守护者。”[(6)]在海德格尔看来,运用语言进行艺术创作就是建筑,作品就是寓所,作家和诗人就是这寓所的看护人。对于艺术家的作品,“不论就它们自身,还是它们两者的关系而言,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依赖于一个先于它们的第三者的存在。”[(7)]但是,真正

认知神经科学解读

认知神经科学 美国心理学家葛查尼革(M.S.Gazz0aniga)主编,1995年出版。认知神经科学是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学科(1991年正式问世),以探讨认知活动的脑机制为其研究任务即研究人脑各组件包括分子、细胞、脑组织各区及全脑如何调用以实现自身的认知活动。 《认知神经科学》由170多位国际著名学者撰写。全书由11篇,92章,1400多页,百余张插图和27张彩色图组成。每章作者总结其研究领域的实验成果,概述了其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存在问题。 11篇的篇目为: 1 分子和细胞水平的可塑性(7章),阐明机体对环境反应中的机能和结构的灵活性(flexibility)多变性(Mutability),是知觉,记忆等认知过程的重要基础。 2 神经发育和心理过程的发育(6章),介绍了一些神经生物学研究新技术,用当代脑功能成像成果来说明婴儿脑发展和认知发展的关系。 3 感知觉(17章)阐明单一感觉神经元的信息与主观感知觉的变化,神经元间编码和感知觉的多样性,信息加工组合及其对环境制约的关系。 4 运动系统的策略和规划(8章)从神经生物学讨论皮层运动区神经元对不同运动及其阶段的活动规律。 5 注意(8章)阐明各种感觉刺激在心理定向中的作用。 6 记忆(8章)阐明记忆过程和多重记忆系统的脑结构及其作用(包括海马、边缘系统、颞叶和额叶皮层等)。 7 语言(7章)从神经心理学,语言学和语言发展等方面讨论语言的获得,产生和理解的脑机制。 8 思维与表象(7章)从理论上阐明思维与表象的脑功能实时动态规律,在方法上总结了近年来应用事件相位电位,脑构像技术和脑损伤病人的神经心理学与动物模型研究的成果。 9 情感(9章)阐明从恐惧到情感及其和意识的各种复杂情况的神经生理学基础,包括杏仁核、脑干、海马、边缘系统和基底神经节的理论。 10 进化理论(7章)讨论心、脑机能结构的进化及其种种理论之间的争论, 11 意识(8章)回顾了意识生理研究的历史,和20世纪60-80年代间的快速眼动睡眠与梦的关系,割裂脑病人和失语症等对意识神经问题研究的多种事实。 原著已于1998年编译成中文出版。为了帮助读者对本书形成这门新学科的整体概念,译者沈政撰写了一篇"总论"(见本书正文前),指出原著"为我们描绘出认知神经科学对基本认识过程的研究成果和存在问题",这是"一部高水平的当代前沿科学专著。

西方哲学史—我眼中的狄尔泰

我眼中的狄尔泰 ********* 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是一个长期被人忽视的哲学巨人,以至于在百度百科中对他的解释也是少之又少。 1833年,狄尔泰生于比布里希。1866至1882年,他先后在巴塞尔、基尔、布雷斯劳和柏林大学任教,是柏林普鲁士皇家科学院院士,德国生命哲学的创始人,解释学哲学家,主要从社会历史或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待生命现象。在哲学史上,他获得了多项桂冠。例如伽达默尔认为他是开创诠释学的哲学时代的人。而英国学者里克曼则从理解当代德国思想的角度阐发了狄尔泰的重要性,即当代德国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作品正在被译成英文,而追溯到狄尔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这类作品。狄尔泰是一般诠释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位至为关键的人物。当代德国的哲学,特别是哲学诠释学,与狄尔泰有着密切的联系。 狄尔泰知识渊博,兴趣广泛,勤于探索,著作等身。正如里克曼指出的,无论就范围还是就数量而言,狄尔泰的学术知识和学术成果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他的哲学著作囊括了哲学的本质、知识论(或认识论)、道德哲学、美学和人文科学的哲学等内容。此外,他还有心理学和教育理论方面的著作,并写作了不少思想传记和大量有关文学的论文。确实,狄尔泰的研究领域极其广泛,涉及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思想史等多门学科,几乎汇集了当时所有的思潮,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综合”。狄尔泰的思想,在西方社会引起了广泛反响。海德格尔在1923年夏季学期讲座中,谈到他1917年集中研究了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思想。他认识到,施莱尔马赫影响了狄尔泰,而狄尔泰反过来也强化了施莱尔马赫的影响。相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讲,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影响更大。受狄尔泰的历史生活哲学(生命哲学)的积极影响,弗莱堡早期(1915—1923)的海德格尔,既关注现象学,也关注诠释学,并最终完成了现象学与诠释学的结合,也就是胡塞尔与狄尔泰的结合。这种结合的理论结晶就是海德格尔的“实际性的诠释学”,它标志着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不幸的是,由于狄尔泰本人思想的复杂性和他所处时代的特点,人们很难把握狄尔泰的思想,于是有些人就简单地把狄尔泰说成是一个过渡型的哲学家。 但是在我看来,狄尔泰是西方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师级人物。 是他,首先提出了精神科学的概念。 在19世纪下半叶,哲学和社会科学不仅需要解答新出现的社会、政治、经济和一切与人相关的问题,而且还面临着自身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论和学科地位的问题。许多研究者向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哲学和社会科学能否像自然科学那样系统、那样可靠,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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