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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分析

会计学院本科学年论文题目: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学院会计学院

专业XXXXXXXX

班级XXXXXXXX

学号XXX

姓名XXX

指导教师X X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制

二O一×年×月

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摘要

本文以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主成分法、逐步回归、方差分析等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对样本数据进行检验。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持股主体、行业分布和规模,在此基础上笔者还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股权集中度;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Positive analysis on equity concentration influence factor of

listed companies

ABSTRACT

This paper does some positive accounting research on the equity concentration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the author drew the conclusion by many kinds of statistical analysis methods such as 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 stepwise regression analysis and so on.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 status of stockholders, industry and firm size have notable effects on equity concentration. On the basis of it, the author further makes some suggestions to the corporation governance.

Keywords:equity concentration; influence factor; positive accounting research

目录

一、问题提出 (1)

二、文献回顾 (1)

(一)国外文献回顾1

三、样本数据与变量说明 (2)

(一)样本选择2

(二)变量说明2

四、实证分析 (4)

(一)基本假设4

(二)实证分析5

五、结论及建议 (7)

(一)降低股权结构中国家股的比重7

(二)适度增大法人股及流通股的比重7

(三)优化上市公司配股线的考核标准7

参考文献: (8)

一、问题提出

股份制公司作为一种企业制度自诞生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演变不断变化着,与此同时关于股权结构的研究随之不断深入。股权集中度作为股权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从未间断过。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集中度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上。Berle和Means(1932)[1]开启了这一方面研究的先河,国外诸多学者均对这方面的研究做出了贡献;国内的学者如孙永祥和黄祖辉(1999)[2]、于东智(2001)[3]、施东辉(2000)[4]等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研究结论有相同之处,即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经营治理有重要影响。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与受托关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委托与受托关系、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经营委托与代理关系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不仅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最重要的框架,而且是企业提高竞争力和经营绩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得以真正确立的保证。因此,虽然股权集中度被经济学家们视为一种既定现象,但事物之间总是存在联系的,所以本文拟对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影响股权集中度的主要因素,进而从根源上找出公司治理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文献回顾

(一)国外文献回顾

Demsetz和Lehn(1985)[5]使用赫芬戴尔指数来测试股权集中度的影响因素,得出的结论是股权集中度伴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而降低,系统管制强的行业公司股权集中度低于系统管制弱的行业公司股权集中度。Steen和Torbin(1998)选择的自变量主要有公司资产规模、销售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密集度、收益/销售额、R&D支出六个指标来检验股权集中度的影响因素,最后得出结论公司绩效对股权集中度有显著影响,行业与股权集中度存在相关性。Robert H.McGuckin和V.Nguyen(2001)[6]则从劳动力市场对股权集中度影响的角度加以研究,最总得出结论:劳动力市场是影响股权集中度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国内文献回顾

冯根福、韩冰等(2002)[7]通过对深沪两市181家上市公司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多元协方差分析、χ2检验等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是:上市公司绩效、国有股比例、法人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正相关,而募集法人股比例、流通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

目前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可供参考的文献有限。尤其是国内,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更是匮乏。从研究样本上看,虽然学者们的研究样本量均符合大样本的要求,但所用样本相对于上市公司总体来说仍显单薄,故说服力不强;从研究所涉及变量来看,对于绩效这一重要影响因素在研究中均有涉及,但仅限于销售收入、净利润等利润表因素,而对于经营现金净流这一能

反映企业真实赢利能力的现金流量表因素均未涉及;从研究方法上看,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较少,不具有可比性。国外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相对国内要多,但其研究方法趋于单一,基本上都为简单的回归分析。

因此,本文在扩大样本量的基础上,增加研究变量,并采用主成分分析、逐步回归及方差分析等多种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分析,以期得到更为接近实际情况的结论。

三、样本数据与变量说明

(一)样本选择

本文所选取的样本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2002年的截面数据。为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尽量清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论的影响,选取1999年12月31日前上市发行A股的公司949家为原始样本,按以下原则进行样本筛选:(1)从原始样本中剔除某些数据不全的公司;(2)为避免新股的影响,剔除1999年上市的公司;(3)剔除金融企业;(4)剔除99年—2002年之间因信息披露等原因被中国证监会处罚过的公司;通过以上剔出剩余公司数为846家;(5)为避免异常值的影响,从剩余样本中剔除了1999年到2002年四年中被ST的公司,其中1999年的ST公司为35家,2000年的ST公司数为41家,2001年的ST公司数为69家,2002年的ST公司数为96家。

经过上述筛选最后剩余样本数如下:99年样本公司数为811家,2000年样本公司数为805,2001年样本公司数为777家,2002年样本公司数为750家。在此基础上取四年数据的交集,即只要有一年被ST则将其剔除,最终剩余公司数为707家。这样就保证了所选取的样本至少有4年的正常经营期,以便从中找出规律作为上市公司发展的借鉴。最终将2002年707家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清洁样本①。

(二)变量说明

根据以往实证研究结果和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的现状,我们主要从股权集中度、公司规模、股权结构、公司经营业绩五个方面设置具体变量,各变量定义见表3.1。

表3.1 变量定义

PANEL A:股权集中度变量

PANEL B:股权结构变量

PANEL C:规模变量

PANEL D:公司经营业绩变量

PANEL E:行业变量

Panel A:股权集中度变量

本文中的解释变量为股权集中度。实证中涉及股权集中度的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赫芬戴尔系数(Herfindahl),其中前三个指标主要是从绝对数上衡量股权集中程度,而赫芬戴尔系数既考虑了股权集中程度的高低,又考虑了股权分布的均匀程度。因此,本文选用前五大股东的赫芬戴尔系数作为股权集中度的量化指标。

Panel B:股权结构变量

按上市公司持股主体的不同将股份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流通股,对不同的投资主体分别考虑。

Panel D:公司经营业绩变量

五项业绩指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绩效进行评价,既包括利润指标又包括现金流量指标。

Panel E:行业变量

行业主要是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它是比较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也是目前用于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官方标准。分为三级分类,包括13个门类,91个大类和288个中类。由于上市公司集中于制造业,在制造业的门类和大类之间增设了辅助性类别,所以把行业总体分为20个类。其具体分类见表3.2。

表3.2 行业分类表

四、实证分析

(一)基本假设

假设1:规模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此,规模的增大是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的表现,而企业竞争力越强,其市场价值越大,越有利于吸引投资者,从而越有利于降低股权的集中程度。

假设2:国家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正相关。

我国股市最初的创立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定位于帮助国有企业脱困。因此,在开始的几年,上市公司几乎均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成,也因此上市公司绝大部分为国有参股或控股企业。即使是在十几年后的今天,上市公司中仍以国有企业为主,且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几乎没有任何改变。因此,国有股比例与股权集中程度正相关。

假设3:法人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正相关。

国有股和法人股占了总股本的绝大部分,第一大股东非此即彼。因此,法人股比例越高,股权集中程度越高。

假设4:内部职工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内部职工股是为了激发企业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生产积极性的。因此,内部职工股比例越高,其激励效果越好,越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越有利于吸引投资者,也就越有利于降低股权集中度。

假设5:流通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从股权分布状态来看,与西方国家的全流通机制不同的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只占总股本的1/3左右。流通股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组成的非流通股此消彼长,并且这一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变。所以,流通股的增加将直接导致股权集中度的降低。

假设6:经营业绩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经营业绩好,企业竞争力强,其市场价值也就越大,因此,经营业绩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

假设7:不同行业股权集中度差异显著。不同行业由于其股权结构、经营方式、进入壁垒等均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股权集中度必将存在差异。

(二)实证分析

本文的实证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五项业绩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根据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原始变量的主成分,利用降维的思想在损失很少信息的前提下把多个指标转化为几个综合指标;其次以主成分分析法生成的主成分及规模变量、股权变量为自变量,以股权集中度为因变量进行逐步回归,找出股权集中度的影响因素;最后以单因素方差分析检验行业间股权集中度的差异。

在进行主成分分析之前首先对业绩指标进行KMO检验,以此验证主成分分析法的适用性。KMO检验的结果为0.755,大于0.7,主成分分析法适用。

以特征值大于1作为选取主成分的标准。通过分析得出其主成分只有一个,说明所选取的五项业绩指标高度相关,也说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的必要性。并且生成主成分的累积贡献率为85.3%,能较好的代表五项业绩指标,记生成的主成分为Factor-1,

则 Factor-1=0.286ROA+0.218CROA+0.287ROE+0.298EPS+0.157CPS

回归得出的最终结果见表4.1。

表4.1 回归结果

受分析方法本身的影响,最后保留的变量均为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的变量。且从表中显著性水平可以看出,除了回归常数,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均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

规模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假设1不成立。这一结果与我国上市公司的背景有密切关系。我国的大型及超大型企业一般为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且基本上为国家控股,这类企业在市场中一般处于垄断地位。这就使市场的调节作用显得微不足道,因而所得到的结论跟完全市场竞争环境下的结论相反。

国家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假设2成立。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仍然主要集中在国家的手中。

法人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的相关性没有通过10%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这可能与我国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之间差距过大,即股权制衡度过大有关,而第一大股东通常为国家股股东,比例为56.4%,第二大股东才是法人股股东,这就使法人股的变化对股权集中度影响较小。为检验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差异,对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差异进行T检验。双尾检验结果显示,二者差异的不显著性为0.000,二者差异显著,有力的支持了上述解释。

内部职工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假设4成立。内部职工股是依据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国家体改委

《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在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行的由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设置内部职工股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增进员工与企业的联系。由分析结果可见,内部职工股确实起到了预期的作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取消内部职工股究竟正确与否值得进一步思考。

流通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假设5成立。流通股在我国股权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因此,流通股的增加不仅不能改变原有股东的控股地位,反而会直接导致股权集中度的降低。

经营业绩与股权集中度的相关性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台的一系列配股规定是导致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原因。1999年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10%以上才允许配股的规定,2001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才能发行新股的规定。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配股是一种风险更小、成本更低的筹资方式,是一种比发行债券更好的现金来源,且配股是企业上市后最主要的筹资渠道和形式。上市公司的配股实际上是一次新的股票发行,企业为了达到“保资格”线,纷纷调整各自的净资产收益率,以达到配股要求。并且一旦连续两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就会被特别处理(ST),甚至招致停牌,也就丧失了从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为了符合刚性的制度要求,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关联方交易、非货币性交易、等等,利用监管的漏洞竭尽其能的创造账面利润。为了检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笔者对净资产收益率作了频数分布分析见图4.1。

图4.1净资产收益率的频数分布图

从图4.1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部分都集中在6%附近,由此可以证明上述关于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推论。

对假设7的检验主要是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来进行的。对不同行业股权集中度的方差分析见表4.2。

从表中可以看出行业不同股权集中度存在显著差异,这是行业性质不同的直接结果。

表4.2 方差分析表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对深沪两市的707家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股权集中度与国家股比例、企业规模显著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内部职工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法人股比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与股权集中度没有显著关系;行业不同股权集中度差异显著等结论。

根据以上结论,本文拟提出以下建议:

(一)降低股权结构中国家股的比重

我国特有的股权二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并且由于国家股代表的是国家利益,因此,不可避免的使国家股带有浓重的政治气息,不利于股权治理作用的发挥。针对这一问题,日前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其效果如何,可以根据证券指数的变化做出判断。至2005年11月14日深市收盘的上证综指为1090.195点,虽然升幅不大,但却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它将进一步吸引中小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参与到股市中来。

(二)适度增大法人股及流通股的比重

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好的治理结构,适度增加法人股和流通股比例可以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监督,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讲,适度增加二者的比例也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摩擦,提高加以效率,有利于弥补国家股主体缺位所带来的缺陷。

(三)优化上市公司配股线的考核标准

在我国这样一个投机盛行的不成熟股市里,惟有设立一定的限制才能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但是单纯的业绩指标限制使这种限制形同虚设,反而为一些投机者提供了机会。因此,应该设置一种能反映企业多方面经营状况的综合指标。

本文的局限性:笔者在写作过程中所选择的数据为截面数据,这就使文章所得出的结论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且本文所选择的指标均为可以量化的指标,而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很多不能量化的因素,比如政治因素,这一因素在我国的经济体制运行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这也使本文的结论存在一定的不完整性。

注释:

①信息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

参考文献

[1]Berle, A. and G Means .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M], MacMinan,New York,1932

[2]孙永祥、黄祖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绩效[J].经济研究,1999,12:23-30

[3]于东智. 股权结构、治理效率和公司绩效[J]. 中国工业经济,2001,5:54-62

[4]施东晖. 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与绩效表现[J].世界经济, 2000,12:37-44

[5]Demsetz,H.,Lehn,K. The Structure of Corporate Ownership: Cause and Consequenc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J], 1985,93:1155-1177.

[6]McGuckin,Robert H.and Sang V.Nguyen. The Impact of Ownership Changes:A View from Labor Marke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Findustrial Organization ,2001,19:739-762

[7]冯福根、韩冰、闫冰.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变动的实证分析[J]. 经济研究, 2002,8:12-18

上市公司并购的4种模式和案例

【干货】上市公司并购的4种模式及案例 企业开展对外并购投资时,往往更关注对投资标的的选择、投资价格的谈判、交易结构的设计等,这些是并购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但有一个环节往往被拟开展并购的公司所忽略,即并购主体的选择与设计。而实际上,选择什么并购主体开展并购对公司的并购规模、并购节奏、并购后的管理、及相配套的资本运作行动均有十分重大的影响。 当前很多上市公司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上众多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业绩要求的压力,在展开对外并购时,公司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并购风险:“并过来的项目或团队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贡献利润?如果被并购公司不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协同效应怎么办?被并购公司管理层丧失积极性怎么办?公司的市值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否支撑公司持续的展开并购式成长?”等等都是企业在展开并购前需考虑的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并购主体的选择与结构设计得以解决,而不同的主体选择与结构设计又会拉动后续不同资本经营行动的跟进,从而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 根据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研究结果,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并购服务时对并购主体选择进行的研究探讨,总结出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并购时,在并购主体的选择上至少有4种可能方案:(1)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2)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配套资产注入行动;(3)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4)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未来配套资产注入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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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3) 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股利理论的理论基础 (4) (一)股权结构 (4) (二)股利政策 (5)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分析 (5) (一)股权结构的现状 (5) (二)现金股利分配的现状 (6) 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的影响分析 (7) (一)从股权集中度角度分析 (8) (二)从股权属性角度分析 (9)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对策建议 (11) (一)实施国有股减持计划 (11) (二)使非流通股流通 (11) (三)积极培育规范的机构投资者 (12) (四)提高广大流通股股东的素质 (12) 参考文献 (14)

摘要 越来越多的金融专家投入到现金股利政策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显示出现金股利政策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关于股权结构的研究逐渐成为公司财务研究的热点,因为股权结构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中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影响现金股利政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复杂,特殊的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不合理现象。如何认识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己经成为当前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问题。 文章主要通过实例分析方法来研究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我国的股权结构非常特殊,这种特殊性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的非理性化程度较高。从股权结构角度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无论是对于公司管理者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还是对于普通投资者研究公司合理的投资价值都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文章在对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政策的定义进行诠释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的现状,并对上市公司从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属性两方面探讨了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政策选择的影响。最后从股权结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现金股利

(企业管理案例)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研究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张弘 近20年来,境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以股票期权计划为代表的长期激励机制的发展非常迅速,这使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核心的传统薪酬体系,面临着股票期权计划等长期激励机制的冲击,后者是对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代理机制下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探索,它使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分享公司业绩与股东价值增长。目前股票期权在整体薪酬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国内,经历过承包制、年薪制、管理层持股等多种形式的管理层激励之后,近期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长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也将因此发生重大改变。 一、股权激励是克服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局限的制度安排 目前无论在国内或是境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还是主要来源于“基本工资、奖金、长期激励机制、福利计划”四部分,四部分之间的结构性演变,构成传统薪酬制度与现代薪酬制度的根本性差异。 传统薪酬制度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核心,这是境内与境外公司薪酬制度的共同特点。但是,无论是基本工资或是年度资金,均是用于回报高级管理人员现期或上期对公司的贡献,其中年度奖金是对公司、部门或个人上一财政年度过往业绩

的评价,基本工资一般情况下由各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或相关主管部门)每年一至两次根据企业、员工业绩与相似人才报酬情况进行评估,过往绩效占相当比重。 目前,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在国内仍是绝大部分国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最重要收入来源,但基本工资与年度奖金偏重对过往业绩、短期业绩的评估的制度安排,却可能使企业长期发展面临着不利局面。我们采用一个很极端的案例来说明这种不利局面存在的可能性:当管理层考虑是否培育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时,就面临着“上该项目必然造成当期费用大幅上升,进而影响当期利润”、“项目成功之后,未来持续发展后劲十足”这样一对矛盾,在管理层任期有限且激励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从管理层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可能放弃、延缓或搁置那些短期内会给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但是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计划。 正是由于传统薪酬制度过往偏重对过往业绩评价的局限,公司需要设立新型激励机制,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期业绩联系起来,鼓励高级管理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而不是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股票期权计划就是目前境外普遍采用的长期激励机制之一,这是构成新型薪酬制度的核心。 二、股权激励的制度性障碍在近期扫清 对国内上市公司而言,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可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其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克服“部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过度分配的倾向”、“减轻60岁现象的危害”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缺少应有规范”,因此即使上市公司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doc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分析(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分析(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分析 引言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迄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股票市场的大规模发展为上市公司进行外源股权融资创造了极其重要的场所。 在成熟市场上,企业融资存在“啄食次序”(pecking-order),即相对于外源融资,企业更偏向于内源融资,相对于股票的权益融资,企业会更偏向于债权融资。而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依次为:内源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1]。对照西方融资顺序理论,内外源融资偏好是一致的,在股权和债权的融资顺序上并不适用。针对我国融资市场出现的股权融资偏好,本文将对融资成本进行计算分析,试图说明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现状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是建立在股票公开发行和交易基础上的。从广义上来讲,它包括股票融资和直接接受投资的融资;从狭义而言,就是股票融资。本文使用的是狭义上的概念,即指上市公司为融通资金而进行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行为,具体包括初始股权融资(首次公开发行)和后续股权融资(配股和增发)。 中国企业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以致形成所谓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

“配股热”或“增发热”;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保持很低的资产负债率,而另一方面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融资的机会。我们将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上述特征称为股权融资偏好。 这是与国外成熟融资市场的“啄食次序”所不同的,我国企业在外源融资时,表现出强烈的股权融资欲望和行动。自1990年股市成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我国上市公司只有10家,到2004年已达1377家;1991年,我国股票筹资额只有5亿元,2004年达到1510.94亿元,企业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愿望仍然十分强烈,对上市资格和上市后股权融资资格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止过。从1991年-2004年我国企业债券与股票融资额(见表1)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股权融资的金额远远高于债资。 表1 1996—2004年我国企业债权与股权融资额的比较(亿元) 年份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债权融资268.92 255.23 147.89 158.2 83 147 325 358 327 股权融资425.08 1293.82 447.04 556.26 1389.09 604.50 698.95 988.16 1510.94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2005年》整理计算 二.股权融资成本构成 股权融资的成本包括两大类: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指在融资初期确定或预计要支付以货币度量的费用;隐性成本是指非货币

个人股权分配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甲乙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甲乙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甲方% 股,乙方%股。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双方经营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3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双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3 前期负债的偿还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1、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合作经营管理 1、合作经营期间,股东不产于管理以及业务的处理,由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双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研究-以再融资为角度的实证分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5666920.html,作者:rc2232005-5-14来自: 转载/ 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但是,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 1.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 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带有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他们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的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上市公司或者说是国有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做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截至2003年7月底,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239.42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0305.68亿元。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2193.9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3995.63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3063.2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2.41%,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27242.4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7.59%。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这种现象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1.2 特殊股权下的上市公司再融资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资本成本影响。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虽然也表现出优先使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3月20日修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股利分配的影响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股利分配的影响 胡晓莉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14) [摘要]确定恰当而又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对公司股价的稳定、筹资成本和公司风险降低都至关重要。我国现行股 利政策存在股利分配行为不规范、 不分配现象严重等问题。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以得出治理结构中的股东结构会影响股利政策,应从股权结构优化出发,提高法人股持股比例,培养多元化和专业化的投资形式,加大对大股东的监督约束力度,以促进股利政策得到规范。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利分配;影响[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 B [收稿日期]2012-11-20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股利政策对公司的发展和股民都很重要。公司的价值与股利发放的多少和形式都密切相关,因此为了公司价值的增值,必须制定合适的股利政策。 我国股利政策研究与西方相比,起步晚,层次还比较低。 由于我国持股比例和性质的不同,西方的股利政策理论并不能直接适用于我国。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因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之股权结构来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影响。 二、股利政策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内涵 股利政策是公司关于对股利如何分配的策略,主要涉及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方式等的确定和选择,股利政策的选择影响到公司的投资、融资决策,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股利分配政策的选择因素很多,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是通过合理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协调其与公司员工、债权人等的权责关系,实现公司长远利益最优化的目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司治理机构之一,最终控制着公司,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股利分配行为不规范 由于中小股东持股比例方面的劣势,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损害自己利益的现象,且我国对中小股东的保护还很不够,收益分配方面的表现也很突出。控股股东对股利政策的制定有控制权,导致政策制定随其所欲。有些公司股利政策缺乏一致性,更改程序不规范,容易扰乱股票二级市场给投资者的信息,使投资者不能根据这些信 息对公司做出合理判断。 此外,有的公司还通过先配股后分红,稀释放弃配股权的股东的利益。 (二)不分配现象严重以“五粮液”公司的股利政策为例,在深、沪两市排行中,该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位居前几名,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发放股利与公司盈利能力有关,这就排除了业绩的原因,有支付能力而不分,股利支付率极低,好几年为零。投资者长期持有股权就是为了得到分红,特别是对那些靠股利度日的小股东。因此,我国上市公司有责任,及时发放股利,照顾到大多数股东的利益,但是事实上存在严重的不分配现象。 一些上市公司不具备足够的流动能力来发放现金股利,这样也导致投资者不得不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交易来获得其差价。因为大量以现金方式发放股利,现金流出企业,会影响公司的流动性。上市公司在哪些条件下必须分红,我国也没有相关具体政策规定,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得不到规范。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08-2010年间沪市上市公司A 股作为研 究样本,从中随机选取了30家公司, 研究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二)变量 近年来,我国的股利政策与公司的业绩状况表现出一定的关联性,所以本文拟采用相对指标股利支付率作为因变量来进行研究,来规避每股现金股利对股利的影响。解释变量从股权结构的角度,选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影响上市公司的利益分配政策。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股权集中,股权集中也影响股利政策。本文所选取的股权集中度 第2012年第12期(总第412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12,2012Total No.412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12-0101-02101--

股权分配协议

. 股权分配协议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二狗速配城院分部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乙方: 一、合作与投资 1.1、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1.2、投资及比例 甲方占总投资百分之四十乙方占总投资百分之六十 二、收益分配 2.1 利润分配比例 2.1.1 三方经营二狗速配城院分部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2.1.2.3 每月核算一次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三、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3.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 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甲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四、合作经营管理 4.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五、盈亏分配 5.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5.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5.2.1分红的时间:每月第一日分取上个月利润。 六、其他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6.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问题探讨 【摘要】近几年,配股和增发新股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而配股和增发新股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进而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得到变动。本文从再融资角度探讨股权结构优化问题,首先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然后对于再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再融资;配股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 现今,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没有改变,股权集中度仍然较高,使小股东不能很好的制约大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也难以很好的实施,国有法人股占据统治地位的现状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股权结构不够合理,这对于公司经营绩效和治理效率都有影响,因此我们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使得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得到优化和 改善。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1、股东主体构成复杂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按上市地区和币种不同分为A股、B股、H股;按股权属性不同分为法人股、国家股和个人股等。前者A股、B股、H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但这三种股票只能分别在彼此不同的市场上流通。后者法人股、国家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前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只能在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而个人股可以有条件的流通。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沪深股市总股本38395.00亿股,其中流通股为31339.60亿股,占到了股本总额的81.62%,和2006 年底的39.5%相比很大提高,说明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有了很大改善。 2、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

国内拟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相关问题分析

国内拟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相关问题分析 曾经接手过一个国有控股的国内上市公司的般权激励财务顾问项目,参与过若干中国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对中国上市公司及要在中国上市的拟上市公司 的股权激励略微熟悉。 先说一说这个国有控股的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财务顾问项目。企业内部先是对各项方式抉择不一,再就是针对何人成为激励对象,内部各种吵架(监事会主席为了能成为激励对象,不惜与主管该企业的国资委主管领导撒泼,辞去监事会主席,改任副总经理),好不容易内部达成一致。再去与各级国资委进行沟通,发现他们对〔I己出台的各种文件解读不一致(其至同一处室主任和副主任对同一条款的解释也不一致)。经过对授予要求、解锁条款等与省级国资委、国家国资委逐一沟通完毕,却发现股价已经下跌超过股权激励草案时的30%,该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预期收益不太可观,再加上预计当年业绩不太乐观,该公司草草的终止了该计划。后來证明终止是非常明智的,由于股价持续下滑,如果按照原來的计划,激励对象按照当时股价的50%购入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后卖出,将会发生亏损。 这个项目是一个比较窝心的项目。见识了齐级国资委的风格之后,再次确认我朝证监会虽然也有各种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是相比较其他部门,己经是政策制定及解读最为清晰,审核要求、审核进程最为最为公开、审核预期最为明朗的部I】了。 上面都是扯淡,不喜考可以折栓。 下面说一说股权激励的方式。 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 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居多。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审核较为简单,国有非常复杂。需要详细解答,请针对疑问点,另行发问。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亨有期权的员工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Z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 也不能得到股息。 股票期权模式有如下儿个特点:首先,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即激励对象买与不买亨有完全的个人口由,公司无权干涉。作为一种权利,它是公司尢偿“赠 与的”,实际上是赠送股票期权的“期价权”。其次,股票期权行权时的股票不是免 费得到的,必须支付“行权价”(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该行权价是一个“现价”,对于激励对象来说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变的。最后,股票期权是 面向未來的,并且具有一种不可预测性和无限延展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 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80.00 80.00 二、高管人员7 64.00 450.00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152 6.10 925.00 合计160 1455.0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的问题探究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的问题探究 “一股独大”一般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包括:占据51%以上的绝对控股份额;不占绝对控股地位,只是相对于其它股东股权比例高,但其它股东持股分散,而且联合困难,使该股东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运作。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问题从来就不缺少讨论者,以前是讨论的主要是国有资本在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问题,现在随着民营企业上市的增多,尤其是在创业板推出之后,民营企业创始人一股独大的现象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国有股一股独大和家族股一股独大产生的原因,导致的结果以及相应的对策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以下就对这两种一股独大的形式做简单的讨论。 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显得很不合理。可以说,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国有股独大现象之形成,是与中国国有企业的改制相联系的,中国政府在寻求经济体制的改革,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路上选择了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之模式。从而形成了上市公司国有股独大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结构形式。 国有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实行国有股一股独大还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在市场经济初期,国有股的存在保证了市场的稳定。因为有国家作为后盾,企业不管在融资还是在政策上都享受了很多便利,这些国有企业往往还是生存了下来。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国有企业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了,这种还依赖国家的经营方式是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的,与众多股权合理的民营企业相比,企业显得活力不足,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具体的弊端有: 1、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由于股权的过度集中而形成的内部人控制,是我国上市公司的独有现象。国有上市公司形式上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却无法发挥应有的制衡。往往大股东一人说了算,大股东个人可以代表国家股,他的个人意志可以左右企业的重大决策,而这些决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实际上对他个人的利益影响并不大,这就使大股东甚至可以随意做出一些决策,错了有国家买单。 2、违背了同股同权的股权平等原则 国有股虽与社会公众股同属公司普通股,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划分违背了证券市场上“同股同权”这最基本的游戏规则,由此衍生了同股不同价的问题。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割裂直接堵塞了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效分散的途径,成为“一股独大”现象积重难返的重要原因。 3、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由于小投资者拥有的股份小,力量分散,加上信息不对称,他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中国股市投机之风盛行,劣质企业包装上市、关联交易、机构上市公司联手炒作的情况层出不穷,每一次损害的都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4、不利于二级市场平稳运作,无法避免中国股市过度投机 由于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只占股本的很小一部分,股票的交易情况不能准确的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市场价值。二级市场上,“庄家”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大搞内幕交易,对敲拉升、打压股价、制造虚假交易等套牢广大中小投资者。 5、国有股不能流通,大大限制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 资金只有在流通中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国有股不能流通,限制了国有股保值增值的生机与活力。在股价波动中,国有股无法获得溢价收入,也不能避免贬值风险,造成了国有资产的贬值、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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