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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市[2006]40号)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其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水喷雾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泡沫灭火系统;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中(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

2、技术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6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企业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3人,建筑结构类专业不少于2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

(3)企业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包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幕墙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大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四、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幕墙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版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 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 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 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 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 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

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按附件2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专业见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一、资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广东宏景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8月19日核发的编号为C144002557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根据该证书,广东宏景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有效期至2018年8月19日。 二、资质要求 根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申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条件是: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证书等凭证)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智能化资质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7年02月11日 一、总则 (一)??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 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2、乙级 2-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六日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智能化工程资料全套标准

一、前期准备阶段 0 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0 2.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1) 3. 设备材料供货时间表 (2) 4. 工具借用清单 (3) 5. 技术交底纪要 (4) 6. 图纸会审记录 (5) 7.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单 (6) 8.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7) 9.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8) 10. 工程开工报告 (9) 二、施工过程阶段 (10) 11. 施工日志 (10) 12. 设计变更表 (11) 13. 工程洽商会议记录 (12) 14. 工程签证 (13) 15. 设备安装记录 (14) 16. 管道、线缆安装记录 (15) 1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 三、施工收尾阶段 (17) 18. 工程竣工报告 (17) 19. 工程延期说明 (18) 20. 系统调试合格证书 (19) 21. 系统调试及试运转记录 (20) 22. 设备材料验收交接单 (21) 23. 报验申请表 (22) 24. 移交资料清单 (23) 25. 验收报告 (24) 26. 工程总结报告 (25)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备注: 1、项目经理、业务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接收并保存。

2.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3. 设备材料供货时间表 备注: 1、以上内容由产品采购部填写,并分交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及仓管人员; 2、如有设备不能按计划供应或型号更换时,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与甲方进行协商,以 便不影响工程工期。

4. 工具借用清单 工程名称: 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日期):仓管员(签字、日期):

智能化建筑物网络工程设计方案

智能化建筑物网络工程设计方案 一、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 1、设计依据 (1)智能化建筑概况 建筑规模为地上20层,地下4层,共计24层,地上5层以上为标准层。工程设计范围主要是高层的主楼建筑,总计建筑面积约五万多平方米。 (2)通信信息种类和数量 该智能化建筑的信息种类主要是话音和计算机数据,根据用户提供的各个楼层所需的话音和计算机数据的信息点数量和分布如表1所列,话音信息点为1260个,计算机数据信息点为629个。 (3)机房位置设置 根据用户使用需要和设备配置等要求,在智能化建筑设计中已将用户电话交换机房和计算机主机房的位置,分别确定在5层和7层。 (4)配线架和缆线的设计 为了便于使用管理和维护检修,根据用户要求每个楼层均需设置配线架,用户电话交换机机房设置总配线架。 2、设计标准 根据国内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 926·1~3—1997)、《建筑与建筑群结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CCECS 72:97)来设计。 3、设计要求 本工程设计要求目前能满足话音和计算机数据的需要,要适当结合今后发展趋势。采用综合布线系统后,使整个网络系统一次布线后,在15~20年内能满足用户发展要求。 二、设计方案的确定 主要是系统构成、各子系统设计线缆选用和连接方式等设计方案。 1、系统构成 根据本工程设计依据和用户实际需要,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范围为主楼,无其他建筑,所以没有建筑群子系统,只有主干子系统和水平布线子系统两部分。 综合布线系统为电话话音和计算机数据两大网络系统服务,是它们的传输媒质,也是基础设施部分。 2、各子系统设计 (1)工作区布线 本工程具体配置是根据智能化建筑各部分使用功能不同,按用户通信需要,对各个楼层通信引出端的数据和位置进行考虑,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① 电话话音通信引出端(信息点)按用户预测要求进行配置。 ② 数据通信引出端一般按房间面积10m2为1个点,超过5m2时增加1个点;特殊用户或房间按实际需要或每间最少设1个点(如秘书室、财务管理室等),用户电话交换机机房内设置不应少于2个点。 (2)缆线类型的选用 ① 认为本工程中可采用非屏蔽系统。因为其技术较为成熟、运行可靠,目前完全可以满足该办公楼的信息需要。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幕墙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幕墙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 级两个级 9 10:22:02 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标准(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 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 9 10:22:02 工一体)不少于6 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 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有不少于8 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经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 人(所学专业为建筑结构类、机械类)。其中,机械类专业不少于6 人,建筑结构类专 9 10:22:02 业不少于4人,且从事建筑幕墙工作3 年以上,参与完成单体建筑幕墙面积不少于3000 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 项; (3)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 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 9 10:22:02 、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建筑智能化工程方案设计

建筑智能化工程方案设计 智能建筑开始了迅猛发展,新技术也有了越来越快的更新周期,涉及的管理部门和学科也越来越多,随之要求能与之匹配的管理新模式。在这一背景之下,对于智能建筑自动化系统开展专门的项目管理研究,对有效管理项目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集成管理的必要性,下面是整理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方案设计,欢迎来参考! 必要性 智能化的建筑工程势必是集成化和一体化的,工程中的各个项目相互关联,任何项目的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他项目。如工程造价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工程效益,也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这些影响因素的存在就要求管理决策者科学衡量工程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指标。工程项目管理的难点在于满足用户需求,其本质就是协调好各个工程项目,使它们的呈现保持均衡状态。因此,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项目集成管理应涵盖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满意度、安全、效益等全要素。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项目集成管理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现代工程项目各要素间的密切关联程度不断深化,所以,分析研究项目集成管理时应综合评估各个要素以及实施管理各项内容的理论、技术与方法,整体性、系统性的管理思路就显得很重要。、

可行性 建筑项目的共性。建筑智能化系统是指依托建筑主体,在其内部构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三大系统,这些系统优化整合了结构、服务与管理,为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并且实现了最低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可以说是集节能环保、高效、优质于一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应用项目集成管理是基于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相互关联的统一整体,属于一个不可分割的管理结构的思路,同时建设工程是为了满足业主的要求,不同的建设项目要以满足设计功能为条件,优化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指标。所以项目集成管理在协调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环境、各参与方满意等目标时具有较高的可行性。理论与物质基础。第一,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快速发展,项目管理理论有了实质性的提高,在其集成管理体系中融合了多种理论与模型,逐渐成熟的理论与实践经验都将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因此应减少对细小环节的投入,减少相应的工作量。这就要求必须协调、统一各个项目,集成化管理各个项目。第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工程项目各参与方之间是是“协作、共赢”的关系,这就要求各参与方就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积极的交流与沟通,一致协商,以项目全寿命周期集成管理目标为主线,相互配合,进而实现建设工程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4个)

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 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办市[2006]6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四日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原则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 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对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取得所申请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后,资质审批部门应取消其原有的相应同级别或低级别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4、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过二级。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 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5、企业申请多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达到各项资质标准中同类指标的最高值,并同时满足不同类别资质条件的相应要求。

主要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家规范

一、建筑智能化类 GB/T 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综合安防类 1、安全防范 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 70-200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 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 T9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2、视频监控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7401-87彩色电视图象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3、入侵报警 GB 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要求 GA/T 669-2006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 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6796-1997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6677-1996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GB/T 16572-1996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4、出入口控制 GA/T 761-2008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269-2001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T 72-2005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5、其他 GA/T 670-2006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GA 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B 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 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A 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514-2004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三、综合布线类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

1.智能建筑: 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2.建筑智能化工程: 又称弱电系统工程,主要涉及通信及控制、安全防范、多媒体三大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也是智能科学和复杂性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用。其重要特点是人机结合,是以人为主的综合集成体系。 3.建筑智能化工程对设计人员的要求 1)专业知识的要求 。设计者应熟悉设计规范、准则,使设计更符合规定要求; 。除要掌握弱电系统的专业知识,还需了解建筑专业技术知识; 。需多与用户沟通,了解、分析用户要求,设计合理方案,以 免竣工后出现集成性差、配置不合理、控制精度低等问题; 。熟悉掌握产品及市场变化,保证设计运用产品的合理性; 2)专业配合要求: 与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配合;与通信专业的配合;与建筑专业的配合;与结构专业的配合;与给排水专业的配合;与暖通空调专业的配合;与电气专业内部的配合。 4.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基本要求和目标和功能要求 ⑴ 基本要求。对管理者:便于管理、控制和维护,且成本较低; 。对使用者:舒适、安全、便捷。 ⑵ 实现目标。高效节能且节约运营管理费用; 。投资合理,能达到短期或长期投资受益目的;。具有可扩展性、 可变性,且能适应环境变化 5.系统规划具有的特性是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整体性: 强调与建筑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相结合,使之在外在和内在上进行最优组合,整体实现建筑与智能化系统的组合。 ?相关性: 强调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关系,并通过系统集成关系,实现具有智能化特定功能的智能化系统工程。 ?目的性: 强调系统需实现的总目标(高效,舒适,方便,节能)和投资合理性问题。? 环境适应性: 强调必须能适应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实现技术的变化。 6.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规划的步骤及内容 ⑴ 系统规划步骤: 从系统建设必要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作出判断,并给出可行性报告。其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有: 。任务来源及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 。工程投资控制数额; 。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建设工期及工程费用概算; 。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2)系统规划内容: 环境规划:对智能化系统的控制室、机房、弱电间等场所的空间、环境、视觉、电源及接地等要求提出设计要求。弱电系统规划:对18 个子项提出设计技术要求和实现手段。 7.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阶段的共划分为四个阶段。建筑智能化系统方案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初步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图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 8.建筑智能化工程规划设计其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系统规划设计就是对待建项目进行有步骤的探索分析和制定系统总体构想的过程。其规划

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简称:展陈工程资质) 评审手册

目录 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 第三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 第四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指南》 第五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承诺书》附件一 第六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报名表》附件二 第七篇《法人委托书》附件三 第八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四第九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责任声明》附件五 第十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展陈工程业绩列表》附件六

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2018年2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为了适应中国展览展示陈列(简称展陈)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适应国际国内展陈行业的运行机制与 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促进展陈工程的设计 与施工水平的提高,提升展陈工程的质量,确保展 陈工程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特制订《展陈 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适用工程范围 第一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展览展示陈列工程项目。第二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 的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室内装饰设计与制作、光环 境设计与制作、高新科技展项设计与制作、展陈组 合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与制作、展陈设备设计与 制作、辅助展品设计与制作、观众服务系统设计与 制作等辅助工程项目。

第三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 第一节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每年将于年中及年末根据申请企业数量开展两次评审工作,具体申请办法参照 《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 第二节凡符合《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中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通用标准的展陈工程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情 况、对照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的资质 等级。 第三节申报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的展陈工程企业,可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7d16110332.html,上 根据展陈工程资质评审要求,自行进行电子文本 申报。 第四节参评企业按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将相关书面文本资料提交展陈工作办 公室。 第四章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展陈专家委员会”和“展陈工作办公室” 第一节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聘请相关方面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的业内专家出任“展陈专家委员会” 委员。该委员会受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的领导,负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标准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曾经,我们眼中有拥抱春天的狂欢,有舞台下观众热烈的掌声,有扩写着唯美浪漫的文字。 如今,半生已过,我们平凡的如同一杯开水,不再急着添加色料,不再忙着战胜别人,而是默默沉淀,如一波波暗流涌动的潮水,低调地奔腾着。 来日方长,其实并不长,该拼搏就拼搏,该开心就开心,生命哪有时间留给悲伤啊! 你该有的是非成败,别人也曾有过,你该有的辛酸苦辣,谁也不会缺席。不管怎样,我们总要演好人生这场大戏,直至生命落幕。 不谈亏欠,不负遇见。回首一片风雨飘摇,时光的胶卷里,有我们沉默的黑与白,也有我们舒展的大森林,在那里,回放着我们骄傲的荒唐事,也切磋着每一天的下酒菜。 半生已过,见过了天地辽阔,我依旧会翻山越岭,看自己想看的风景,见自己想见的人。 或许,一个转身,又是遗憾。偶尔,我也会像个少年一样,不需领会成人的复杂与焦虑,一意孤行踏上远方的旅途。谁规定,中年人只能把眼泪藏在漆黑的夜里?谁规定,中年人就不能有点梦想,就不能在生存夹缝中保留那点坚持? 世上本无枷,心锁困住人。如果一个人活得过于谨慎,事事都为别人考虑,最后,不但得不到应有的珍惜,反而连自我都会失去。真正的快乐,是源于一颗自由自在的心。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分级标准(另行公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 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

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㈠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目录 ................................................... 2..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 —、总贝y .............................................. 4.. 二、标准............................................... 4.. (一)............................................ 一级 4. (二)............................................ 二级 5. 三、承担业务范围........................................ 6. 四、附则............................................... 7..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9) —、总贝y .............................................. 9. 二、标准................................................ 9. (一)............................................ 一级9. (二)............................................ 二级11 三、承担业务范围 (12) 四、附则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14) 一、总则 (14) 二、标准 (14) (一)............................................ 一级 1.4

智能化设计技术规范

设计技术规范分类: 国家标准(GB) 机械行业标准(JB) 电子行业标准(SJ) 化工行业标准(HG) 国家专业标准(ZB) 轻工行业标准(QB) 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船舶行业标准(CB) 国家计量标准(JJ) 商检行业标准(SN) 农业行业标准(NY) 通信行业标准(YD)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交通行业标准(JT)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冶金行业标准(YB) 纺织行业标准(FZ)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煤炭行业标准(MT) 电力行业标准(DL)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医药行业标准(YY) 林业行业标准(LY) 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烟草行业标准(YC) 水产行业标准(SC) 商业行业标准(SB) 汽车行业标准(QC) 教育行业标准(JY) 水利行业标准(SL) 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卫生行业标准(WS)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地方标准(DB) 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LD)粮食行业标准(LS) 邮政行业标准(YZ) 海洋行业标准(HY) 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测绘行业标准(CH) 稀土行业标准(XB)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 包装行业标准(BB) 气象行业标准(QX) 档案行业标准(DA) 安全行业标准(AQ)

物资行业标准(WB) 金融行业标准(JR)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HB)外经贸行业标准(WM)文化行业标准(WH) 民政行业标准(MZ) 旅游行业标准(LB) 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体育行业标准(TY) 其他行业标准

智能化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通用版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工程施工部署 根据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我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选调我总公司主力施工队伍,调配良好的机械设备,采用切实可行的先进施工工艺,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严格的科学组织管理手段,密切与建设单位合作,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快速,优质,安全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努力创建优良工程。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作如下部署: 1、我公司如中标,在三日迅速调集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和劳动力进入工地,形成施工能力,同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并根据工程需要和施工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必须的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做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布置好管线路,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由于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相对较为适合,故施工现场计划安排必需的施工生产及现场办公设施;其生活设施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与施工生产设施分开搭建。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生产设施计划安排现场工地办公室、会议室、门卫室、材料库、施料堆放场地以及临时厕所等设施。生活设施则计划安排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厕所等设施。

3、土建工程的施工应采取全力突击施工的方式,尽快完成土建工程的施工,消除天气影响因素,确保工程进度,减轻后期施工的工期压力。 4、抽调各专业工种技术骨干,并配足各专业施工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科学组织现场施工,充分利用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法,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5、由于本工程周围环境要求清洁卫生,达到市容清洁卫生标准。故我公司一旦中标,将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用地及道路均采取硬化地坪处理,消除污染源,为整个工程的文明施工和保护环境创造必要的条件。 6、抓紧做好各种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加工、订货工作,并随工程计划进度,配套供应。安排专人作好市场调查,力求就近选择加工单位和大宗材料供应,减少转运环节和损耗,降低工程成本。 7、为保证工期进度,按工种分工序组织施工突击作业队,各工种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计划一线施工人员最高峰时,拟进10-20人左右。同时组织必要的劳动竞赛与物质奖励,开展赛质量、赛进度、赛安全,赛文明的施工活动。 8、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堵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防火、防盗。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中建瑞通代办服务项目 办理施工资质新办、增项、升级 办理设计资质 新办、增项、升级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办、增项、升级 办理资质升级 新办、增项、升级 总承包资质 新办、增项、升级 专业承包资质 新办、增项、升级 劳务分包资质 新办、增项、升级 申请资质变更 新办、增项、升级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以取得相应行业的设计甲级资质。 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人员配备: 注册一级建筑师:3人,中级建筑工程师:5人,注册一级结构师:3人,中级结构工程师:5人,注册给排水师:2人,中级给排水工程师:2人,注册一级暖通师:2人,中级暧通工程师:2人,注册一级电气师:2人,中级电气工程师:2人,高级防护工程师:3人。高级防化工程师:1人,高级通工程师:2人。

建筑智能化设计资质标准

减小字体 一、总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增大字体(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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