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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1年10月)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重大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汇报有关情况。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认为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证券法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未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派驻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带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通过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向董事会予以报告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独立董事声明、意见及报告;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

(二)公司发生或将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常用生产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公司发生的前述第(二)项规定的事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适用该条规定;

3、未达到前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给予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应当及时报告。

(五)下列重大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新的《公司章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披露;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5、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申请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将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9、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主要供货商或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等);

10、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1、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2、聘任、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14、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

15、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6、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17、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的修正;

18、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

20、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事项;

21、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22、监管部门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下列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决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6、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准备;

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10、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1、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2、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及出现其他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

13、监管部门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七)以上事项未曾列出,但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判定可能会对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适用本条第(二)项中关于交易标准的规定。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对于无法判断其重要性的信息须及时向证券法务部咨询。

第六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于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当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信息报告的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收集、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的当日,立即向董事会秘书预报本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范围内可能发

生的重大信息:

(一)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谈判时;

(三)部门负责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重大信息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决议实施情况;

(二)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三)重大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

(四)重大事项涉及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五)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

(六)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十条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第二章所述重大信息

的第一时间立即以面谈、邮件或电话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联系,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与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直接递交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必要时应将原件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

第十一条公司证券法务部和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

行分析和判断,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应组织编制公告文稿,按规定程序审核并作披露。

如重大信息需经董事会审批,董事会秘书应根据事项内容向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汇报(如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对没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可根据事项内容向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汇报,亦可直接报告董事长,由董事长批转至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持续跟踪与督导,并随时将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待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时,专门委员会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重大事项的原因,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内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

(二)所涉及的协议书、意向书、协议、合同等;

(三)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四)中介机构关于重要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

(五)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审批的意见。

第四章保密措施及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将有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四条报告义务人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应的重大内部信息上报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为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联络人,未设置财务机构的部门,应指定专人为联络人。指定的信息报告联络人应报公司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十五条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方可送交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其他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价格。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第十八条报告人未按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应对报告人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前款规定的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不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二)未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三)因故意或过失致使报告的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拒绝答复董事会秘书对相关问题的问询;

(五)其他不适当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上市规则》或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适用《上市规则》或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参股公司发生《上市规则》、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件,或与公司的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上市规则》和/或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称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关联人的具体范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人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第一时间”是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当天(不超过当日的24时)。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7日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 制度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 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 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 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 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 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 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

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六局发〔2011〕313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或各二级单位等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各二级单位以及其他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具体组织和协调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 第五条下列人员为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 (一)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及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四)公司各派出机构负责人; (五)上述单位或公司指定的日常联系人。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负责人、各二级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各二级单位应指定一名部门主任级别人员作为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日常联系人,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一名副主任作为本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日常联系人,日常联系人应当熟悉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并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如日常联系人发生变动,应于变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相关具体工作。公司各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办公室或相关的专门机构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试行)【模板】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信息报告流程,做好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是信息归集、分析和反馈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作职责内公司信息的归集、分析,负责及时、全面、真实的提供本制度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及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备查文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公司信息分类及传递 第四条定时信息 定期信息是指记录公司某一时间段内业务变化状况的周期性信息,是通过月报或周报等形式定期流转的总结性文件。 第五条即时信息 即时信息是指记录常规动态业务变化状况的信息,是通过快报形式流转的文件。公司即时信息包括: 1、公司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纪要; 2、公司战略规划及期间调整; 3、公司项目投标信息; 4、公司合同签约信息; 5、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第六条突发及预警信息 突发及预警信息是指描述或预警公司各类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它是通过快报形式流转的文件。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将定期信息、即时信息和突发预警信息的内容、时间书面送达主管领导,同时报送电子邮件。 第八条信息提供单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及时性原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送达。 2、准确性原则:应根据事实制作信息,不得含糊其辞或加入主观臆测。 3、完整性原则:为了提高决策质量,信息中对发生事件的描述应连贯、完整。对于即时类信息,初次上报时优先保证其及时性,同时应通过后续信息上报保证其完整性。如有信息传递对象遗漏、内容残缺、错误等情况,接收者有责任指出问题并追踪更正。 4、扁平化原则:除了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发出的信息,其他所有信息应一次性传递至所有指定对象。 5、保密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对所传递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传递第一责任人,并应指定专人进行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传递工作,在信息传递中,若发生问题,影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信息传递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依据《全国死因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2、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填写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生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实足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院号、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及根本死因。 4、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并在7天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联、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5、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6、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编号:SM-ZD-99104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量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递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等; 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盗窃、网点扣押快件,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品; 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在50 票以上),丢失快件(在5 票以上),快件中转过程中断(在80 票以上); 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并由组员直接处理,在40 分钟内处理完成,

内部控制手册-公司内部信息沟通.doc

内部控制手册-122企业内部信息沟通1 12.2企业内部信息沟通 1.1 概述 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是指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或控股)或托管或由上海XX 有限公司托管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管理,旨在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信息沟通流程,保证公司各项信息传递高效、准确。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其下属公司。 1.3 相关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反舞弊工作条例 XX保密条例 举报投诉及举报人保护制度 XX应急预案。 1.4 职责分工 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投诉处理的跟踪及反馈。

接口部门:负责与本接口单位的投诉处理的跟踪及反馈。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在信息沟通中不符合事项的改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外部的信息沟通、信息的宣传。 1.5 流程图 12.2 企业内部信息沟通 审计监察部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信息接口部门 落实、执行 收集信息 开始 是 回复相关部门 归档保管 是否需要传递 否 归档保管 R2/R6

R3-4 R5 建立内部报告 流程 建立舞弊处理 程序 建立反舞弊举报投诉机制 R1 建立舞弊案件处理报告 内部报告保密 R7 R8 R10 R9 结束 1.6 控制目标 序号《内控手册》唯一具体控制目标编号控制目标目标类别

1 12.2-CT1 确保建立合理规范的内部信息报告流程经营效率目标 2 12.2-CT2 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准确经营效率目标 3 12.2-CT3 确保内部信息得到及时处理经营效率目标 4 12.2-CT4 确保信息报告机制能有效发现舞弊行为经营效率目标 5 12.2-CT5 确保内部资料不被泄露经营效率目标 1.7 控制矩阵 风险编号风险描述 对应控 制目标 编号 关键控 制措施 编号 关键控制措施 不相容 职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兼并收购、业务分拆、战略规划、生产计划、财务预算等在内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该等信息很可能需要履行公开披露义务。 第三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的负责人和/或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为报告人)。报告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将内部重大事件、信息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汇报,涉及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项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并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处理,涉及董事会审核范围内的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审议,须予对外披露的事项在向公司总经理并向董事长汇报后安排披露工作;需要披露的事项根据《深圳市A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进行披露。凡公开披露的公告应在披露时同时报送董事会、监事会阅知。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 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的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健康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妇幼 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地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 人员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 ,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健 康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等 工作。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科,选派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统计分析的人员 充实到工作岗位,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定,原则上县级1,2人。信息管理科要 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信息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对相关数据按国家保密规 定处置。 ,三,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原始登记, 完善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资料上报至所在县妇幼 健康服务机构。 二、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内容,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要启用全省统一的妇 幼健康信息登记表卡册和妇幼健康年报调查表,表卡册由各级自行印制。“三网监测”及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由信息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及考核等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

,一,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产前筛查与诊断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计划生育服务登记、孕产妇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登记、孕产妇传染病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等。 ,二,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按月上报全省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调查表至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三,配合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死亡孕产妇调查,提供死亡孕产妇病历、抢救记录等医疗保健资料,做好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及评审工作。 三、做好妇幼健康台帐管理及质量控制 ,一,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全村,社区,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等妇幼保健工作台帐,按月实施质量控制后,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二,乡卫生院要建立全乡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儿童死亡台帐,建立孕产妇保健管理、高危妊娠管理、产后访视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及5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等管理台帐,按季度开展信息质量控制,上报湖南省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湖南省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统计表、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到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保存。 ,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建立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台帐,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撰写年度质量控制报告、质量评估报告、主要数据分析报告,与年报调查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3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 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保证本公司网络畅通,安全运行,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一、在公司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贯彻公安部门和省教育厅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网络突然发生中断,如停电、线路故障、网络通信设备损坏等。 2、公司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参考范文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参考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参考范文 信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的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本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所产生的信息数据数据。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防止公司信息系统被非授权地访问、使用、泄露、分解、修改和毁坏,从而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追责性,保障信息系统能正确实施、安全运行。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五条对操作人员授权,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设多级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密匙的源代码和目的代码,应置于严格保密之下,从信息系统处理方面对信息提供保护,通过用户密码口令的检查,来识别操作者的权限;利用权限控制用户限制该用户不应了解的数据。操作权限的分配,以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信息系统针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不同分工进行授权。不同人员的对同一数据的权限不同。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对数据又分为管理权限、操作权限、查看权限等。对人员新增授权需经授权人员 第 2 页共 5 页

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对其授权。 第七条为了保证信息数据完整性、可追溯性,信息系统所有用户对信息数据没有删除权限,只有作废权限。第八条信息部门需要加强信息监督管理,发现违规信息及时清理或截图上报。第三节控制措施第九条建立严格的信息流程,不同节点的操作人员不同。不得有一个人具有一个流程的全部操作权限。第十条对数据库进行严密的加密算法,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对数据库进行异地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确实需要查询以前数据或对以前发生的数据进行存取的,由需求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有权机构或人员批准后,由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对相关人员暂时授权,对历史数据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对其权限及时收回。 第四节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信息管理由公司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查各个机构是否设置了符合管理需求的岗位,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二)审查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有无超越权限范围,不 第 3 页共 5 页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领用发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收集由医疗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医疗科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录。 三、各临床科室由各科医师领用,进行领用数量、编号、时间,领用人等项目登记。 四、各临床科室对领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专项管理,不得遗失。 使用登记制度 一、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应该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各临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登记记录。 三、记录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因、诊断、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四、医疗科对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审核。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乡、镇卫生院要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实行网络报告:乡、镇级以下医疗机构30天内完成报告(原始信息如实录入、网络报告包括查重、补报)镇卫生院在7天内通过网络审核确认,并进行死因信息的审核、订正。 三、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四、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上交到区疾控中心。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二、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三、乡、镇卫生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二、乡村医生(个体医)要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稳定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稳定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稳定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畅开一切 通道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送。 二、信息必须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 字表达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据准确,获取信息 后领导小组及时判断信息是否准确,做到及时着手,积极 应对。 三、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 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四、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的性质属于一般或重大进行相 应的上报决定,重大事故一定要及时准确,确保万无一失 的报送上级领导,不得有麻痹大意思想。 五、不及时报告,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的责任。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食品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模版

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xx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章 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健康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重大信息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三)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其它的重要交易。 (四)发生或拟发生以下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前款所述交易事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发生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六)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建或技改项目的立项,变更及相关等事项。 (七)业绩预告和业绩预告的修正。 (八)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九)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十)公司回购股份有相关事项。 (十一)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十二)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十三)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 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xx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十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股票简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 公司的股权结构或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5.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工作流程及各部门职责 1. 医生到挂号室的死亡证明存放处领取死亡证明。 2. 医生按规范填写死亡证明,填写好后加盖诊断证明章。 3. 填写好的死亡证明2日内交给直报人员,直报人员进行审查7日内上报疾控中心,上报完成后了封存在办公室长期留存。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编号、发放、回收管理制度 我院死亡证明每年用量较少,根据实际情况,我院的死亡证明的编号有办公室、直报人员统一编号,发放责由填写医生2、3、4联发放给死亡家属。 三、证明书填写要求 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逐项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填写。不能错项或漏项。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不能用英文或者英文缩写 四、死因编码、直报要求 1. 医疗机构因指定相关专业人员负责死亡病人的死因编码工作 2. 死亡病例编码(报告)负责人在接到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

书后,应在7天内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死亡病例编码 3. 各级医疗机构应在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的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并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病例报告卡》送交市、县CDC,市、县CDC 应在当天网络直报。 4. 医疗机构在报告死亡原因时,必须写明直接死因、根本死因并按标准进行编码。 5. 负责死亡报告和死因编码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出现编码错误、迟报、漏报 五、原始卡片的保存要求 1.报告单位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 报告单位应定期下载或查看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产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产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正 式版

产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加强产品安全信息管理,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产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评估,增强同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就产品安全信息的沟通交流,完善产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产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产品安全信息情况,每月上报一次;产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产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产品污染事件及产

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送外,要立即向当地和县级产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产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产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单位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精心整理信息披露制度

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天领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成员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信息的义务。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指定专门人员担任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和报告本制度所要求的重大事项信息。在出现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报告,并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完成信息披露各项事宜。 第八条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在重大事项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严格保密义务。 第三章重大事项信息的范围 第九条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 (三)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括在报告事项之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公司内部信息共享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综合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作为一名企业经营者,首先要考虑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而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另外,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对于一个企业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现将企业内部综合管理制度简易范本归纳、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管理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2、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5.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6、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二、员工守则

7、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8、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9、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10、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11、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1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二)定编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14. 15、因生产及业务发展原因、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要求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三)员工的聘用 16、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有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17、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4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 度通用范本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 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预防和及时处置信息安全事件,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管理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用户利益,维护社会和公司稳定,尽快使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ZZ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ZZ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ZZ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内幕信息的范围 (一)公司经营方针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事项为“重大”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官方解读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有关精神,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近日,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0〕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制度》和《通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财政部出台《管理制度》的有关背景。 答:自2012年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规范》),特别是2020年财政部牵头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并在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内控报告制度,促进内控信息公开的改革任务和要求,2020年以来,财政部对我国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根据《指导意见》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向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了解内控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基础性评价、课题研究、专家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管理制度》,以规范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提高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促进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问:《管理制度》和《通知》起草发布的过程如何? 答:《管理制度》和《通知》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以下六个阶段: 一是启动阶段。2020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体系研究课题组,启动了《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2020年上半年,课题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初步明确了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目的、总体要求、报告机制及形式等内容。 二是调研阶段。通过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函,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有关经验做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议意见等,为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开展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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