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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范本

企业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范本
企业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范本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X企〔20XX〕26号

关于建立《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大公司技术创新的步伐,确保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广大产品技术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利用我公司现有的技术研发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研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技术项目研发管理

抄送:财务部、质保部、研发部、生产部、采购部、综合部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6份

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公司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鼓励研发人员积极从事研发活动,促进研发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科学、规范、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科研项目包括:

1、自主研发项目:指公司自筹资金、自主实施的研发项目。

2、委托研发项目:是指由国家、省(部)、市(厅)、区下达的研发

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研究开发人员包括:

1、研究人员:指公司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2、技术人员:具有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关键资料收集整理、计算机程序编制、实验、测试、分析、测量数据记录、计算和编制图表、统计调查等工作的人员。

3、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第四条研发项目分为立项论证、制定研制研究方案、形成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转化四个阶段进行考核和奖励。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第二条所包含的所有研发项目。

第二章立项论证阶段的考核和奖励

第六条立项论证报告提交项目管理部门进行评审,根据最终批准是否予以立项,按项目不同分别予以以下奖励:

项目予以立项:自主研发项目奖励500元;区级、市级研发项目奖励

800元;省级研发项目奖励1000元;国家、部委级研发项目奖励1500元;

项目不予以立项:自主研发项目奖励200元;区级、市级研发项目奖励500元;省级研发项目奖励800元;国家、部委级研发项目奖励1000元。

第三章研制研究方案阶段的考核和奖励

第七条研制研究方案提交项目管理部门,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对研究方案优良情况的评判分别予以以下奖励:优秀研制研究方案:自主研发项目奖励500元;区级、市级研发项目奖励800元;省级研发项目奖励1000元;国家、部委级研发项目奖励1500元;

一般研制研究方案:不予奖励。

第八条研制研究方案奖励范围为参与方案编制的研发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四章研发成果考核和奖励

第九条研发成果的评定形式为验收、鉴定。根据评定形式的不同分别予以以下奖励:

通过评审:自主研发项目奖励500元;区级、市级研发项目奖励700元;省级研发项目奖励1000元;国家、部委级研发项目奖励1500元;

通过鉴定:自主研发项目奖励800元;区级、市级研发项目奖励1000元;省级研发项目奖励1200元;国家、部委级研发项目奖励1500元;

第十条研发成果形成专利和获奖后额外给予如下奖励: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收到受理通知书奖励100元,收到专利授权书奖励500元。

发明专利:申报、收到受理通知书奖励200元,收到专利授权书奖励1000

元。

国家级奖项一次性奖励500元;省部级奖项一次性奖励300元;其他级奖项一次性奖励200元。

第十一条研发成果奖励范围为参与项目研制的全部研发人员。

第五章研发成果转化的考核和奖励

第十二条研发成果转化是指研发项目形成成果后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

第十三条对于形成新产品的研发成果,按形成成果后三个年度内的销售收入额做如下奖励:

当年奖励金额=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额×0.2%

次年奖励金额=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额×0.1%

第三年奖励金额=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额×0.08%

第十四条对于未形成新产品,但成果转化对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改善生产环境等有积极促进作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后决定奖励金额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十五条成果转化奖励范围为参与项目研制和成果转化的全部研发人员。

第六章奖励的发放

第十六条研发项目奖励金额由研发部负责确认并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发部提供的奖励金额编制项目组成员奖

励金发放明细表,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研发部负责解释。

最新科技创新奖励细则资料

附件1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经营业绩 考核奖励细则(试行) 为引导、鼓励中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 果(含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及控股公司的成果),需要给予考核奖励的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专指: (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央企业为项目完成人所属企业,原则上为获奖职务发明的权利人)一等奖、二等奖。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授予的中国专利金奖。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 结合实际对军工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予以实事求是的 考虑。 二、奖励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

(二) 突出重点,有据可依。 (三) 年度考核加分奖励和任期考核特别奖励相结合。 三、奖励方式 (一) 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 技术发明奖,国资委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具体加分方法: 1?中央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奖特 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 分;获得国 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 奖考核综合得 分每项加0.4分。 2?中央企业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 分;获 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 奖考核综 合得分每项加0.2分。 3?中央企业虽然不是第一、第二完成单位,但除政府部 门以外为第一、第二完成单位的,视同第一、第二完成单位 加 分。 (二) 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国资委 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考核综合得分每项加 分。 (三) 中央企业在考核年度主导制定或联合主导制定了 由国0.6 0.3 0.3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最新版】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

超产奖励方案

中山公用商贸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工时产能奖与罚 产能达成考核激励办法为调动生产线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加工生产效率,提升蔬菜加工产品质量满足出货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此办法考核对象为生鲜加工(门店)相关生产员工、农残检测、数据文员与生产负责人; 第二条:考核遵行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实是求是原则。 3.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产能考核标准说明如下; 1.此工时标准与产能标准是指在生产加工正常条件下的产出(原料、工具、物料,人员情况正常)。 2.如由于原料,工具,物料,人员异常造成产能未达成时,须确认异常影响量的大小,加上影响量后再与标准相比较。生产加工时必须使用“蔬菜加工表”如实记录异常影响情况,经生产经理确认后才能升效。 3.标准产能指标“工作时间内平均每人每小时产能,同时这个产能只针对蔬菜加工(不包括销售部鱼、肉加工)”,指标参考(蔬菜加工工时标准)。 4. 产能达成的同时必须保证规定的出货质量(门店收货标准)。 第四条:奖励标准与方法; 1.按目前蔬菜加工工时方式标准产能达成的统计时间定为每个月度汇总。 2.在正常蔬菜加工工时外,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正激励,在配送部通报表扬。 3.在正常蔬菜加工工时内,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的给予正激励,奖励每位生产员工和相关人员绩效分10分并全公司通报表扬。 4.如产能超过标准产能10%的,在原来奖励基础上再加绩效分10分/人,超产计算单位以5%计算,不足5%不纳入计算范围,以此类推。 5.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改进加工方法或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实施后确定能使产能提升,将发放“提案奖”,“提案奖”的奖励积分多少须与产能提升量挂钩。 第五条:惩罚标准与方法; 1.产能在蔬菜加工标准工时后未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负激励,每位生产员工和相关人员扣除绩效分10分,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2. 在蔬菜加工标准工时后逾期仍未达到标准产能给予负激励,每位生产员工和相关人员扣除绩效分20分。 第六条:相关审批流程; 1. 产能达成情况审批流程: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审核→综合部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确认。 2. 奖励/惩罚申请实施流程: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审核→综合部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确认。 第七条:实施日期; 此办法审批通过日开始实施。 配送中心—生产部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366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Measures for reward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of group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

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1. 基本要求 1.1 为了奖励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科技实力及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1.3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奖项的设置应做到严格、合理、宁缺勿滥。 1.4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范围为公司的集体和(或)个人,个人包括在职员工、退休返聘人员及公司聘用的外单位人员。 1.5 凡获得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人员,其获奖业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职称晋升、工资晋升、申报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评定各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凡获得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集体,其获奖业绩将作为申报各级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 科技创新成果 是指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开发、研究和应用成果;在公司首次消化、吸收、推广应用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成果;施工技术管理成果;施工新机具研制成果;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其科研成果;科技论文、获奖项目、专利申报;攻克“高、大、新、重、难、险”技术难关项目;工程质量、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计量技术的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开发成果以及在公司立项、并在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和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其它工作等。 2.2开发创新 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创新包括工作方法创新、学习创新、教育创新、科技创新等等。改进现有或创造新的产品、生产过程或服务方式的技术活动。 3. 职责 3.1 公司创新办公室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 成员: 3.2 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创新成果评审工作。 成员: 3.3 公司建设创新型企业领导组审批评审结果,决定奖励方案。 成员:龚志刚、周强 4. 管理内容 4.1 公司技术创新成果奖励范围 4.1.1 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开发、研究和应用成果; 4.1.2 在公司首次消化、吸收、推广应用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成果; 4.1.3 施工技术管理成果; 4.1.4 施工新机具研制成果; 4.1.5 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及其科研成果; 4.1.6 科技论文、获奖项目、专利申报; 4.1.7 攻克“高、大、新、重、难、险”技术难关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技术革新等科技活动中取得成果的奖励。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推荐、评审(核实)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奖励。 第四条公司软件研发部门负责所有科技奖励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软件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技术革新等活动。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六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七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八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九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五条科技创新奖直接与研发人员绩效薪酬相挂钩。 第十六条项目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并通过评审的,获得受理号后,公司给知识产权发明人一次性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科技项目获得政府奖励的,不分区、市、省,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八条在国际、国外或国内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创新项目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公司可在结果利润中提取5%的比例作为奖励。 第二十条作为技术储备而未能适时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一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于每年年底统一评审。 第二十二条评审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评选结果。 第五章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归集体所有,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附则

公司超产奖励办法

公司超额完成任务奖励办法 2008年公司的重要任务有两个:一个是打好技改攻坚战,保证新系统顺利试车;一个是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为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一手抓基建,一手抓生产”的工作方针,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狠抓采选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增效。全年公司必保9386万元净利润,产金1312.8公斤。 为调动各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2008年生产与基建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分新、旧系统制定公司超产奖励办法。另外,作为奖励的补充部分,对炭泥金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一部分旧系统奖励办法 第一章奖励条件 第一条公司旧系统全年产金量≥916.62kg(生产期11个月),其中:旧采选系统产金895.62kg,堆浸产金21kg; 第二条采矿工区全年采掘总量完成43.56万吨,其中采矿量27.44万吨,掘进量16.12万吨。 第三条技术科全力配合采矿工区的采切工作,加强损失贫化管理,确保供矿品位达3.58克/吨以上,并保证足量供矿。 第六条旧选冶厂全年选矿处理量完成28.45万吨,综合回收率88.12%。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七条重点奖励中层及管理、技术骨干。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八条达产奖励(产金量完成916.62公斤): 1、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给予18000元奖励。 2、采矿工区:区长,给予5000元奖励;副区长,给予4500元奖励;坑口主任,给予2000元奖励;大班长,给予1000元奖励。 3、选冶厂:厂长,给予4500元奖励;副厂长,给予4000元奖励;主任,给予2000元奖励;副主任,给予1000元奖励。 4、技术科科长,给予4500元奖励;资源堪察科科长3500元;技术科组长,

建筑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 ㈠技术进步奖 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㈡工法奖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462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ward Reward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精编WORD版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X X X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技术革新等科技活动中取得成果的奖励。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推荐、评审(核实)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奖励。 第四条公司软件研发部门负责所有科技奖励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软件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均应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技术革新等活动。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六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七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八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九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

济效益的。 第十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其他知识产权的。 第十一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十三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四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五条科技创新奖直接与研发人员绩效薪酬相挂钩。 第十六条项目成果申报知识产权并通过评审的,获得受理号后,公司给知识产权发明人一次性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科技项目获得政府奖励的,不分区、市、省,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八条在国际、国外或国内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创新项目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为公司带来显着经济效益的,公司可在结果利润中提取5%的比例作为奖励。 第二十条作为技术储备而未能适时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

生产超产奖励办法

精品文档 M506产能达成考核激励办法 为调动生产线员工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M506生产效率,提升M506产能满足出 货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此办法考核对象为 M506相关生产线员工、助拉和拉长 第二条:考核遵行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 2. 实是求是原则 3.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产能考核标准: 900PCS/H,标准说明如下: 1. 此产能标准是指在生产线在正常条件下的产出(设备、夹具、物料,人员情 况正常) 2. 如由于设备,夹具,物料,人员异常造成产能未达成时,须确认异常影响量 的大 小,加上影响量后再与标准相比较。生产时须用记录表(待设计)如实 记录异常影 响情况,经主管,厂工确认后才能升效。 3. 标准产能是指一天内平均每小时产能,而且这个产能够持续到订单完成 4. 产能达成须保证规定的直能率(待确认) 第四条:奖励标准与方法 1. 新排拉方式后标准产能达成的爬坡时间定为 2. 在爬坡期后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正激励, 全厂通报表扬。 3. 在爬坡期内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的给予正激励 ,奖励每位作业员和助拉 40 元并 全厂通报表扬 4 . 如产能超过标准产能 10%的在原来奖励基础上再加 10元/人 5 .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改进作业方法或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实施后使产能 升将发放提案奖,提案奖的奖励金额大小须与产能提升量挂购,最高封顶 2000 元, 最低保底 5元。 第五条: 惩罚标准与方法 1. 产能在爬坡期后未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负激励,每位作业员负激励 20 元, 拉长负激励 40 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2. 在爬坡期后二天内仍未达到标准产能免费加工补足完成 第六条: 有关审批流程 1. 产能达成情况审批流程: 拉长提交 --- 生产主管审核 2. 奖励 /惩罚申请实施流程 拉长提交 ------------ 生产主管审核 ------ 厂长确认 ---- 工程部与品质部会签 -- 总经理审批 --- 提交财务部 第七条 : 实施日期:此办法新排拉方式后开始实 施 生产部: 品质部: 工程部: 人事部: 财务部: 总经理: 3 天。 奖励每位作业员和助拉 20 元, 并在 厂长确认 -- 工程部与品质部会签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 ㈠技术进步奖 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㈡工法奖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XX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XX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生产体系超产激励方案

生产体系超产激励方案 (试行) 为充分调动生产制造体系各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扭转产销不平衡的被动局面,实现公司既定销售目标。 一、激励对象 1、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生产总监、生产经理、计划经理、计划员、生产车间主管、班组长 2、品质管理人员包括:品质经理、质检员 3、物控体系:以部门为单位激励 二、激励原则 1、与业绩达标要求挂钩,实施正负激励; 2、品管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差别激励;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 三、方案一 激励与满足销售额的产值挂钩,按满足销售目标的产值达成情况进行激励。 (一)目标产能及要求对应 1、月度目标销售的产值:11月份1400万;12月份1500万;1月份1100万;合计完成4000万 2、激励总金额为:满足销售目标产值的0.5%;11月份7万;12月份7.5万;17年1月份5.5万 3、岗位激励金额分配百分比:生产总监占10%;生产部门经理合占20%;车间主管与班组长合占70%; 具体分配明细由制造中心制订标准并考核分配。 4、正激励金额分配对应表

5、负激励金额分配对应表 6、计划部:计划部经理的激励金额是当月生产经理平均值的120%;计划员按所辖车间主管平均值的100%进行激励。 7、品质部:品质经理的正激励金额是当月生产经理平均值的100%;质检员为所辖车间班组长平均值的100%;原则上品质部享受正激励,不享受负激励,消极怠工影响生产的除外。质检员的正激励金由公司独立支付。 8、激励金额主管人员为班组长的1.5倍。 (二)人员编制与正激励总金额∑¥对应表(按100%达标来核算), 说明: (1)计划经理3个月按100%达标来计正激励金11月为3115.4元;12月为3461.5元;1月份为2653.8元。(2)质检员正激励金额与班组长相同 (3)仓储人员另行方案激励 四、方案二 激励与超出(欠缺)目标销售产值的超出(不足)部分相挂钩,按超出(不

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司字[2013]8号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 奖励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为激励公司员工为公司科技创新建功立业,引导员工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包括改进工艺、技术、设备和管理等,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公司决定印发《**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特此通知 附:《**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通知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3月10日印 共印12份**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鼓励公司员工投身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在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 公司员工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取得的业绩,包括员工独立完成或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合作完成的科技创新业绩,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1、完成一项解决公司生产经营难题的科研技术成果; 2、开发新产品、开辟和占领市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通过工艺技术改进、设备技术改进和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解决安全、环保问题的技术项目; 4、发明一项国家专利(含实用新型); 5、实现一项行业技术创新或产品创新; 6、改进一项行业先进操作(工作)法; 7、提出并由所在单位采纳实施一项以上优秀合理化建议; 8、应用一次行业新技术、新工艺; 9、创一项行业新纪录; 10、省级及以上同工种、同业务技术比赛中前五名获得者,江铜集团同工种、同业务技术比赛中前三名获得者,公司同工种、同业务技术比赛(劳动竞赛)中第一名获得者; 三、奖励办法 1、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2、难以直接计算经济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应根据其作用大小、进步水平、可推广应用范围等方面,由公司技术经济委员会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3、在公司各岗位(包括生产岗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等)职责范围内提出、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创新项目,只要具有改进、创新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公司活动奖励方案-模板

公司活动奖励方案 公司活动奖励方案你会写吗?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活动奖励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公司活动奖励方案 针对公司目前员工工作效率低下,员工心态不稳,士气低迷等问题。因此试图制订相关激励措施,本方案本着精神激励为主,适度配合物质激励的原则。 一、目标激励 由生产经理及相关领导共同确定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告知员工应从事的工作以及由生产经理与员工一齐结合员工目前的工作效率及设备额定产能设定超产奖,对于超出额定产量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金钱、礼品、口头表扬或言语鼓励)。对与达不到目标的员工应适度安慰并给予帮忙,比方说培训等,帮忙员工到达工作目标。 此措施可能达成的效果:1属员工自我激励,超额完成目标的员工会增加自豪感及收入从而增加工作热情。2、完不成目标的员工在被安慰的状况下会更加努力工作。 二、参与激励 对于某些不涉及公司原则的问题决定时(如食堂服务、饭菜质量、某些辅助生产工具是否合手省力、某些设备部件是否更换等问题)以及制定生产方面某些规定时,可挑选1~2名员工参与讨论,听取员工意见。 此措施可能达成的效果:1、员工感觉自我受公司重视可增强工作用心性。2、便于了解第一线员工的思想。3、可证明公司制度是在了解员工想法以后制定的体现公平及人本思想。4、实际操作的员工对设备以及操作强度等可改善之处提出的意见相对实际杜绝纸上谈兵。 三、评选优秀员工 公司可分季度评选优秀员工,具体评选方法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出勤状况等。从员工中挑选出2~3名表现良好的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状及给予必须的物质奖励。(以3名为列奖励可为1等奖50元人民币、2等奖30元人民币、3等奖20元人民币,奖励以加班工资的形式发放)但要注意评选的公平性,否则会起反效果。 此措施可能达成的效果:1、荣誉激励及物质激励结合的方式可提升员工用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推广。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先进水平,并接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 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第十条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公司进行报备,而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果转化的要求进行设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三)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四)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财务部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科技成

生产一线员工超产工资制实施方案

生产一线员工超产工资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通过设立超产奖的方式提升员工及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学习技能,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体现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一线员工。 三、职责权限: 1.行政部负责草案的拟定及调整和定期检讨修改; 2.生产部负责本班组内相关的数据记录及分配; 3.财务部负责审核工时计件薪资的核发; 4.厂长负责提供标准工时、并确定各型号产品的产量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标准工时,各型号产品的产量标准细分至每一班组的各个工序,并报总经理核准。 四、工资结构 原有工资结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福利+年终奖 调整后工资结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超产工资+福利+年终奖 五、加班费 当日已经完成劳动定额,(未完成标准工时的劳动定额除外)因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平时加班计件单价按正常上班的1.5倍计算。双休日上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计件单价按正常上班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 六、实施前提: 1.平衡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达到双赢目的,维持员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础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础上,同等增加员工收入; 2.将计时薪酬与一定数量的定额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未完成任务者,按相同比例减发计时薪酬,超额完成任务者,以奖金形式给予奖励,且品质及效率直接与薪资挂钩; 七、实施办法: 1.考核数据确认 1.1.当月产量以当月班组或个人实际入库的半成品、成品数量为计算超产奖的依据,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为计算超产工资的凭证,且由品质技术部和货仓部确认。 1.2.质量完成情况,由品质技术部对各岗位各工序的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计,并经技术厂长确认。 2.考核数据计算标准: 2.1.参照标准工时计算标准产能,以每月额定工时为208小时所生产的产品数为标准产量定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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