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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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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什么是法

材料一:法的门前(选自弗兰茨.卡夫卡《审判》)

法的门前有一位守门人在站岗。一个从乡下来的人走到守门人跟前,请求进门去见法。但守门人说现在不能放他进去。乡下人想了想,问过一会儿是否允许他进去。“可能吧,”守门人答道,“但现在不行。”由于通向法的门像往常一样敞开着,守门人又走到门的一旁去了,于是乡下人探身向门内窥望。守门人看到了,笑着说:“如果你这样感兴趣,就努力进去,不必得到我的允许。不过,你要注意,我是有权力的,而且我只是守门人中最卑微的一个。里面每一座大厅门前都有守门人站岗,一个比一个更有权力。就说那第三个守门人吧,他的摸样连我都不敢去看。”这些困难是乡下人不曾料到的。他以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去晋见法的,但是,当他更切近地看着这位身穿皮外套、鼻子尖耸、留着长而稀疏的鞑靼胡须的守门人时,他决定最好还是等到许可后再进去。守门人给了他一条板凳,让他坐在门边。他就坐在那里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为了能够获准进去,他做了多次尝试,用烦人的乞求纠缠着守门人。守门人时常和他进行简短的谈话,问他家里的情况和其他一些事情,但像大人物一样,所提的问题很没有人情味儿,而且结论总是乡下人还是不能进去。乡下人曾为自己的旅程准备了很多东西,他倾其所有,即使是很贵重的东西,希望能够买通守门人。守门人接受了所有的东西,然而每次收礼时都说:“我收下这个只是为了不让你觉得还有什么事情该做而没做。”在那段漫长的日子里,乡下人几乎是不间断地观察着守门人。他忘却了其他守门人,对他而言,这个人似乎是他与法之间的唯一障碍。开始几年,他大声诅咒自己的厄运;后来,因为衰老,他只能喃喃自语了。他变得孩子气起来,由于长年累月的观察,他甚至连守门人皮领上的跳蚤都熟悉了。他请求这些跳蚤帮忙说服守门人改变心意。最后,他的眼睛变得模糊不清了,他不知道周围的世界真的变黑暗了,还是自己的眼睛在欺骗他。但是在黑暗中,他现在能够看到一束光线不断地从法的大门里射出来。现在他的生命提出过。他招呼守门人到跟前来,因为他已不能抬起自己正在僵硬的身体。守门人不得不把身子俯得很低才能听清他的话,因为他们之间的身高差别增加了很多,乡下人越发处于劣势。“你现在还想知道什么?”守门人问道,“你没有满足的时候。”“每个人都极力要达到法的面前,”乡下人回答:“可这么多年来,除了我,竟没有一个人来求见法,怎么会是这样呢?”守门人看出乡下人已筋疲力尽,听力也正在衰竭,于是在他耳边喊道:“除了你,没有人能获准进入这道门,因为它是专为你开的,我现在要去关上它了。”

问题与思考:

这则寓言说明了什么?法对我们来说,是神秘的还是世俗的;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得见的还是只有少数人才能掌握的?

材料二:教士与K的对话

“就这样,守门人欺骗了乡下人,”K马上说,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

“不要太匆忙了,”教士说,“不能不加以验证就接受一种意见。我是逐字逐句地给你讲这个故事,里面可没有提到欺骗。”

“但这足够清楚了,”K说,“你对它的第一个解释是非常正确的,守门人只是在拯救的消息对乡下人已经毫无帮助时才把消息告诉他。”

“守门人在此之前并没有被问到这个问题,”教士说,“并且你还必须考虑到,他只是一个守门人,他也是在尽自己的职责。”

“什么使你认为他尽了自己的职责?”K问,“他没有尽到职责,他的职责应该是将所有的陌生人拒之门外,但是应当让这个人进去,因为门就是为这个人开的。”

“你没有充分地尊重原文,在篡改故事的情节,”教士说。“关于进门去见法,故事里有守门人的两句重要的话,一句在开头,一句在末尾。第一句话是:现在不能放他进去;另一句话是:这道门是专为你开的。但这并不矛盾,相反,第一句话甚至暗示了第二句话。人们几乎可以说,守门人暗示将来可能让乡下人进门就是超越自己的职责。当时他的职责显然只是拒绝让人进去,而许多评论家对竟然有这样的暗示感到惊讶,因为守门人看起来是一个对职责一丝不苟的人。在那么多年里,他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岗位,并且直到最后一分钟才把门关上;他意识到自己职责的重要性,因为他说:‘我是有权力的的’;他尊重上级,因为他说:‘我只是守门人中最卑微的一个’;他不多嘴,因为那么多年里他只提一些‘很没有人情味儿的问题’;他没有被贿赂,因为他在收礼时说:‘我收下这个只是为了不让你觉得还有什么事情该做而没做’;只要与他的职责相关,哀求与暴怒,他都不为所动,因为我们知道,乡下人‘用烦人的乞求纠缠着守门人’;最后,甚至他的外貌都暗示他是一个因循守旧的人,鼻子大而尖耸、留着长而稀疏的鞑靼人的黑胡须。谁能想象一个更忠诚的守门人呢?然而,守门人性格中还有其他因素,这些因素似乎有利于任何求见法的人,也使人很容易理解他竟然超越职责去暗示将来可能让乡下人进入法的大门。不能否认,他有点头脑简单,必然有点自负。想想他说过的几句话,提到自己和其他守门人的权力以及那些连他也不敢看的可怕的模样---我敢说这些话是真实的,但他的表达方式却说明头脑简单和自负扰乱了他的理解力。评论家们指出:‘对事情的正确理解和对同一事情的错误理解不是完全相互排斥的。’不管怎样,人们必须承认,这种简单与自负虽然不很强烈,却很可能削弱了他对大门的守卫;它们是守门人性格中的缺陷。还必须加上一个事实:守门人似乎是一位天生和蔼可亲的人,他并没有一直摆出盛气凌人的官架子。最初,他还开玩笑似的邀请乡下人在严格禁入的情况下自行进去;后来他也没有把乡下人赶走。而是像故事所讲的,给乡下人一个凳子,让他坐在门边。这许多年来他忍耐乡下人的出现,做些简短的谈话,接受馈赠,礼貌地允许乡下人当着他的面大声责骂应由乡下人自己负责的命运----所有这些都使我们推断出他具有一定同情心。并非每个守门人都会这样做。最后,乡下人对他做出手势,他就低低俯下身去让乡下人有机会提最后一个问题。守门人知道一切就此结束了,他的那句话‘你没有满足的时候’只不过是一种温和的不耐烦。有些人甚至把这种解释再向前推进一步,认为这句话表达的是一种友好的钦仰之情,虽然其中也有某种俯就。无论如何,守门人的形象都可以说与你所想象的很不相同。”

“你比我研究这个故事更仔细,时间也更长,”K说。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K说:“这么说,你认为乡下人没有受骗?”

“不要误解我,”教士说,“我只是想你介绍了关于那个论点的各种不同见解。你不必太在意。书面的东西是无法篡改的,而评论通常只是表达了评论家的困惑。在这件事中,甚至有一种解释声称,真正受骗的是守门人。”

“这种说法太牵强了,”K说,“它有什么根据?”

“根据在于,”教士回答,“守门人的头脑简单,论点是他不了解法的内部,他只知道通向法的道路,他在路上来回巡逻。他对法的内部的想法是幼稚的,而且据估计他自己也害怕其他守门人,认为他们是挡在乡下人面前的妖怪。实际上他比乡下人更怕他们,因为乡下人听说里面可怕的守门人以后还是要进去,而守门人却没有进去的愿望。至少不是我们所知道的那样。还有人说,他一定到过里面,因为毕竟他已受雇为法服务,其任命只能来自里面。这种说法遭到了反驳,理由是他可能由里面传出的一个声音任命,无论如何,他不可能进去

很深,因为第三个守门人的相貌是他不敢去看的。此外,这么多年来,除了有一次提到那些守门人外,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讲过的什么话能说明他了解里面的情况。他也许被禁止这么做,但是关于这一点也没有提及。根据以上种种,结论是,他对里面的情况和重要性一无所知,因此他处于一种受骗状态。在和乡下人的关系方面,他也是受骗的,因为它从属于乡下人,而自己却不知道。他反把乡下人当作自己的下属,许多细节可以说明这一点,你一定记忆犹新。根据对故事的这种见解,十分明显,他的确从属于乡下人。首先,奴隶总是从属于自由人的。乡下人确实是自由的,能够去他想去的地方,只有法的大门对他关着,只有一个人—守门人---禁止他走近法。当他接过凳子,坐在门边,待在那里一直到死,他这么做完全出于自愿;故事里从来没有提到任何强制。可是守门人却被职责固定在岗位上,他不敢走到乡下去,显然也不能走进法的大门,即使他想进去。另外,虽然他为法服务,但他的服务只是这一道门;也就是说,他只为这个乡下人服务,因为这道门是专为乡下人而开的。从这方面讲,他也从属于乡下人。可以设想,乡下人长大成人的那些年里,的工作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空洞的形式,因为他必须等待乡下人的到来,以便实现自己的工作目的,此外,他还得等乡下人高兴,因为乡下人是出于自愿而来。守门人职责的期限也取决于乡下人的寿命,所以,归根结底,他是从属于乡下人的。故事里始终强调,守门人对所有这些显然一无所知。这并不足为奇,因为根据这种解释,守门人在一件重要得多的、影响他职责本身的事情上,同样也是受骗的。例如在故事末尾,他提到法的大门时说:“现在我要去把它关上了,”但是,故事的开头告诉我们,通向法的大门一直敞开着,如果它一直是开着的,这就意味着不管乡下人是死是活,守门人都不能把它关上。至于守门人说这话的动机,有几种不同意见:或者他说要去关门,只是为了回答乡下人而已;或者这是他强调自己是忠于职守的;或者这是为了使乡下人在弥留之际感到沮丧和懊悔。不过,不乏这样的观点:守门人没有能力去关门。很多人声称,在智力上他也不如乡下人,至少在故事结尾是如此,因为乡下人看见法的大门里射出了光线,而守门人的岗位使他必须背对着门,他也没有讲任何话,证明他发现了这种变化。

“说得有理,”K低声向自己复述了教士所讲的几个论点以后说道,“说得有理,我倾向于同意受骗的是守门人。不过,这不能使我抛弃原先的看法,因为这两个结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并行不悖的。守门人精明也罢,受骗也罢,都无关大局。我说过,乡下人受骗了。如果守门人头脑精明,也许有人会怀疑,但如果守门人自己受了骗,那么他的受骗必然会传达给乡下人。这就使守门人实际上不可能成为骗子,仅仅是一个应被立即解除职务的头脑简单的家伙。你不应该忘记,守门人的受骗对他自己无害,但会给乡下人带来无穷的危害。”

“对这种看法也有反对意见,”教士说,“许多人断言,故事本身没有赋予任何人评论守门人的权利。不管他对我们怎样,他终究是法的仆人这就是说他属于法,因此超出了人们所能评论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真不敢相信他从属于乡下人。虽然他受职守的制约,必须守在法的门前,但是他却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自由得多,别人无法和他相比。乡下人只能求见法,守门人却已经安置在法的身边。是法把他放在守门人的岗位上;怀疑他的尊严就等于怀疑法本身。”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K摇摇头说,“因为,如果接受这种看法,那就必须把守门人讲的每一句话都做为真来接受。可是,你自己也已充分证明,这样做是多么的不可能。”

“不,”教士说,“不必把他的每句话都作为真的来接受,而只需当作必然的东西而接受。”

“一个令人沮丧的结论,”K说,“这会把谎言变成普遍准则。”

问题与思考:

1.从K的话语中似乎可以归结为争议抛弃了乡下人。在你看来,正义是否实现了?

2.从教士与K的对话中可以看到,教士似乎专业而自信,K却显得业余而胆怯。这些外在

的表现特征对于在辩论中的胜负是否会有影响?

3.有这样一种说法:恶法优于无法。乡下人倾向哪一个?你觉得这种说法正确吗?结合中

国法治实践,在恶法与无法之间你倾向哪一个?

材料三:我们的法律的问题

我们的法律不是广为人知的,它们被贵族小团体隐藏和把持。他们要人我们相信,这些古老的法律被一丝不苟地实施着;然而,被那些我们不知道的法律所统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我想到的不是法律解释过程中出现的可能的差异,或者当只有一小撮人而不是全体人民对法律有解释权时所导致的损害。这些损害也许不是特别重要,因为法律是非常古老的,对法律的解释是许多世纪以来的工作,这种解释本身也毫无疑问地取得了法律的地位,尽管自由解释法律可能尚存,但法律解释现在已经变得非常严格了。尤其是,贵族们在解释法律时虽然没有理由受个人利益---与我们的利益相对立---的影响和左右,因为法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贵族们的利益而制定的,他们高居法律之上,这似乎就是为什么法律全部执掌在他们手中。当然,法律之中有智慧—谁会怀疑古老法律的智慧呢?---但是对我们来说也有困苦,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困苦。

然而,法律的存在本身至多是一种推定(presumption)。传统上认为它们存在并且是属于贵族阶层的秘密,但不是也不可能是某种比世代相沿的传统更多的东西,因为一个秘密法典的实质就在于它必须保持一种神秘性。我们中的一些人从非常早的时候起就专心致志地审视贵族阶层的所作所为,保有我们父辈留下的我们诚心实意延续的记录,而且还声称在无数的事实上确认了一些主要的倾向,这些倾向可有这样或那样的历史表达方式;但是一旦我们依照这些精心验证、合乎逻辑的结论寻求适应现在和未来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确定了,我们的工作似乎仅仅是一种智力游戏案,因为,也许我们正努力揭示的那些法律根本就不存在。有一小批人的确持这种观点,并且努力去说明如果真有法律存在,那它只能是这样:法就是贵族们的所作所为。在这一小批人眼睛里,到处都是贵族阶层的专横与擅断,他们拒斥公众传统,依他们的见解,传统仅具有一些琐屑而偶然的优点,不足以弥补其重大的缺陷,因为在人们面临事变时,它给人们一种错误的、骗人的和过分自信的安全感。这一点无可否定,但是,我们中绝大多数人用这样一个事实来作出解释:传统远不是完善的,必须进行更为深刻的探究,所提供的材料看似数量庞大,实则太过贫乏,并且要用几个世纪的时间才能使它变得充足。就现在而言,这一观点是令人不快的,但却因为这样一个信念而变得轻松:终有一天,传统及我们对传统的研究会一起打成结论,可以说,得到一个考虑的时间,那时,一切都会变得明确,法律将属于人民。贵族阶层将消逝。这不是在维持任何的反贵族阶层的仇恨情绪,根本不是。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因为我们还没有显示出自己值得被委之以法律。这也就是那小批人相信法律不会如此渺小---尽管其原则在某种程度上是如此有吸引力---的真正原因,因为它明确地认可贵族阶层的存在和它存在的权利。

事实上,可以只用一种悖论来表达这个问题:任何小团体,如果它不仅要抛弃所有对法的信仰,还要抛弃贵族阶层,就应当有全体人民作为后盾;然而,这样的团体是不可能诞生的,因为没有人胆敢抛弃贵族。我们生活在这一刀锋之上。一位作家这样总结道: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可见而明确的法律就是贵族阶层,我们难道一定要剥夺自己的这一法律吗?

问题与思考:

1.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到,卡夫卡认为什么是法的核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障碍是什

么?

2.结合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你认为人民有反抗的权利吗?

3.卡夫卡说:“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这是不是说明问题在于人民内部以及人民的过

分顺从或臣服而导致阻碍其自治主张的制度?或者说使得人民被贵族阶层掌握的法律所统治?

4.结合这段文字和我们的现实,我们可以看到官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感觉有充分的

资格可以被委之以法律,为什么?如果这些人把自己当做普通人,那么法律的问题还能解决吗?

5.卡夫卡还曾经谈论过“弄臣---他们被要求选择是成为国王还是国王的弄臣。依孩子们

的方式,他们都希望去做弄臣。这样,因为没有国王,只有弄臣到处奔忙着,彼此大声吆喝着没有意义的话。他们想要结束这种悲惨的生活,但又不敢,因为他们有为国王效忠的誓言。”你认为有什么可以替代强有力的领袖的选择?你觉得做弄臣快乐吗?卡夫卡认为弄臣的生活是是悲惨的,悲惨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可以改变这种愤懑的逆来顺受?

巴金的读书方法阅读及答案

篇一:巴金的读书方法阅读及答案 1.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巴金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列宁格勒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安娜·卡列尼娜》”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托尔斯泰的小说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他说:“‘文革’期间要是造反派允许我写日记,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他们忘了人的脑子里有一个大仓库,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读书”.这一段在写法上有什么特点? “我现在跟疾病作斗争,也从各种各样的作品中得到鼓励……即这样写有什么好处?2.巴金说: 使在病中我没有精神阅读新的作品,过去精神财富的积累也够我这有限余生消耗的.一直到死,人都需要光和热.”著名作家巴金的读书方法十分奇特,因为他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进行的.读书而无书的确算得天下一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巴金说:“我第二次住院治疗,每天下午睡不到一小时,就下床坐在小沙发上,等候护士同志两点钟来量体温.我坐着,一动也不动,但并没有打瞌睡.我的脑子不肯休息.它在回忆我过去读过的一些书,一些作品,好像它想在我的记忆力完全衰退之前,保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原来他的读书法就是静坐在那里回忆曾经读过的书.这样有许多好处: (1)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巴金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列宁格勒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安娜·卡列尼娜》”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托尔斯泰的小说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 “‘文革’期间要是造反派允许我写日记,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他说: 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他们忘了人的脑子里有一个大仓库,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读书”.(2)温故而知新.通过回忆,将过去读过的书拿出来一点点地咀嚼,就象牛反刍一样,能进一步消化吸收.每回忆一次都会有新的理解,新的认识,新的收获. (3)能够不断地从已读过 “我现在跟疾病作斗争,也从各种各样的作品中得到鼓励……即的书中吸取精神力量.巴金说: 使在病中我没有精神阅读新的作品,过去精神财富的积累也够我这有限余生消耗的.一直到死,人都需要光和热.” 篇二:巴金的读书方法阅读及答案 永远相信爱因斯坦的一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首先努力一会有了成就感就会越有兴趣有兴趣就越会用心去读用心就有进步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篇四:巴金的读书方法阅读及答案 提问者采纳著名作家的读书方法十分奇特,因为他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进行的.读书而无书的确算得天下一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说:“我第二次住院治疗,每天午睡不到一小时,就下床坐在小沙发上,等候护士同志两点钟来量体温.我坐着,一动也不动,但并没有打瞌睡.我的脑子不肯休息.它在回忆我过去读过的一些书,一些作品,好像它想在我的记忆力完全衰退之前,保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原来他的读书法就是静坐在那里回忆曾经读过的书.这样有许多好处: (1)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期间,列宁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的小说 “‘文革’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他说: 期间要是允许我写日记,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他们忘了人的脑子里有一个,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第29卷第3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V ol.29, No.3 2009年3月 Journal of HuBei TV University March. 2009, 081~082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贾春生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内容提要] “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这一命题的基础就是把法律与秩序等同,这就忽视了法的自我衍生功能而认为国家法的无用。在把这一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后作者认为法律制度是法律发展的关键,尽管这个结论也是现象性的。 [关键词] “活法”;法律制度;“无限倒退” [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27(2009)03-0081-02 一、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内涵 埃利希在《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中,提出一命题: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1]。埃利希以这个命题来作为其对《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的高度概括,它的特点就是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社会本身蕴含了实际支配社会生活的“活法”,“活法”是法律条文的丰富来源。对待埃利希命题的理解,需要在埃利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一前提下来看待。正如埃里希对利益法学所进行批判时所说“正确地对待‘利益情况’以认识法律的目的为前提,因为不顾及法律的目的,也许能决定何种利益实际上被涉及到,但其实并不能决定何种利益应被优先照顾。”[2]同样,如果离开埃里希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实也可以知晓这一命题的内涵,但也许不会了解埃利希所优先强调的为何物。 埃利希的命题的提出有两个目的,一方面,为了反对概念法学的“成文法规是法的唯一法源”的观点,埃利希提出了这一命题。以这一命题为基础,来建构“一种新的社会法律观,一方面提倡法官的创造性作用,另一方面特别重视社会事实在法源中的作用”[3]。另一方面表达对传统法律概念的反对,即法律是以国家支持的强制性秩序。他认为这就包含了四个因素“有三个并不是法律的必要因素,因而需要排除在法律概念外。第一,由国家创造;第二,法院判决根据;第三,它是判决而来的法律强制力的根据;只有第四个因素是他学说的出发点,即法律是一种秩序化”[4]。 埃里希就是以此进行推演,即把法律和秩序等同。“如果我们不再把秩序作为人类可以建构的产物,我们的视野就会开阔,秩序的形成绝不是一套深思熟虑的而制定出来的规则体系单独作用的结果”[5]。而人类社会秩序的形成很明显是先于法律,所以作为人类内在秩序的“活法”也就因此同样先于法律存在;先于法律存在的“活法”在法律未出现时调整着人类社会;同样在,有了法律之后,“活法”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实际发挥作用。 由此可以看到埃里希的这一命题,一方面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是法中很小的一部分。所以,立法、司法的发展因其国家性也就不是法发展的重心;而法学又是以国家法为对象,所以法学的发展也同样不是法发展的重心。另一方面埃里希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并不起多大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活法”,而“活法”是“人类社会的内在秩序”。埃里希认为在法律所涵盖的领域,并不存在多少要由律师来解决的纠纷。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反社会的情形及如何解决这些情形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活法”。“活法”存在于司法决定、商业文件、社会组织的秩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法官来说,不仅仅要理解成文法,更重要的是理解“活法”。这就要求法官在制定法未涵盖的范围内,运用“自由判决”的方法,发现法律适用法律。既然“活法”是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同时这种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又是一种社会秩序,存在于社会当中,以此来看,法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也就是不言而喻了。 二、埃利希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 埃里希的命题指出了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而非立法、司法与法学。这种把法律为何发展及发展动力的答案求助于社会的观点并不是思想史上的第一次。自18世纪以来,诸多的西方法律学者均把法放置于法于社会的关系中来进行研究。如孟德斯鸠强调并致力于探讨地理、气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历史法学派的法学家在法律的研究中也在从“民族精神”、“法的观念”的社会土壤中去发现法的内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认为法的发展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有的人也正是从此点出发认为埃里希的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对社会依赖性”观点的发展,如有人认为“他对社会性以及社会的依赖关系的论述,则进一步发展了卡尔·马克思的学说” [6]。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题是一定经济基础决定一定法的内容,一定经济基础的发展决定了一定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这个命题与埃利希的命题有所差别但也有所共同之处。因为经济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本节通过对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阐述,来发现这两个命题在法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上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发展对社会有依赖性。埃利希认为法的发展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发展。 2.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埃利希认为,以国家法形式出现的法律条文仅是法中的一小部分,大量的法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是人类组织的“内在秩序”即“活法”。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主观的产物而是一定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 (二)不同点 1.两者在社会(经济基础)在法发展中的地位上存在差异。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即埃利希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 [收稿日期]2009-01-01

《信息时代的读书方式》阅读答案

《信息时代的读书方式》阅读答案 《信息时代的读书方式》阅读答案 信息时代的读书方式 [美]尼尔·布朗 ①我们正遭遇到信息的狂轰滥炸。每时每刻,我们都会见到前所未有的事情,听到前所未闻的观点。在课本和报刊里,作者们费尽心机,为的是让我们接受他们的主张。不论哪类知识,都是疑云迭起,甚至相关领域的专家也莫中一是。读起书来,恐怕最为头疼的事情便是确定哪位权威才值得信赖。不管你读的是课本也好、杂志也好,甚至体育专栏也好,这个问题都赫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必须确定自己该接受哪些、拒斥哪些,对哪些不置可否。 ②你是个有思想的人。因此,面对信息狂潮,你必须选择一种反应方式。或全盘接受,将旁人的观点当成你自己的东西;或寻幽探微,以作出自己的选择。 ③有一种思维方式跟海绵遇到水时的情形差不多:一股脑儿吸收进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你所吸收的有关世界的信息越多,你也就越有能力理解这个世界的纷纭杂沓。你现在得到的知识,为以后更为复杂的思维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海绵式思维的另一个好处,乃是它相对的被动性。它不需要绞尽脑汁的智力活动,而是来得更加快捷和简易,特别是在提供给你的材料清晰明确、妙趣横生时尤其如此。你只需专心致志,再加上死记硬背——这便是你智力活动的主要内容。 ④然而,一旦你通过吸收知识,开始把自己变成一个思想者,海绵式思维便暴露出一个严重的缺陷:在确定什么信息值得接受,哪些观点应该拒绝方面,这种思维方式简直就是力竭技穷了。因此,你必须学会选择,你必须采取一种特殊的阅读方法——提问阅读法。阅读过程中,作者努力为你讲解他的观点,而你则试图反驳他,尽管他不在你身边。这种互动的方式可以称之为淘金式思维方式。 ⑤黄金柔软喜人,澄黄明亮,自史前时期以来,它便具有很高的价值。在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研究的特点如下: 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因素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影响。如社会因素对于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手法行为的影响。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参考定量方法的说明) 法社会学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继受性质(参考我那个三大法学派内容)近三十年来,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上呈现出融合、复杂的态势。多种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方法在研究同一主题时共存,即打破传统社会学和法社会学的宏观与微观割裂、静态与动态分离的研究范式,出现了以问题为结点的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静态与动态的结合,理论与方法的边界在研究主题上也逐渐模糊,出现一种融合趋势 法社会学研究的意义 1法社会学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实现法学理论与方法的融合 法律社会学由于法律现象的特殊性,迄今为止更多的还是倚重方法论层面和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方法,但是法社会学一直在引入一些定量的研究方法,也是强调理论与方法的结合。一方面法社会学仍然重视定性研究,因为法社会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置于社会母体之中,是在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去研究的,这种关系研究就须采用与此相对应的方法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互动论、交换理论、冲突论、系统论等等,而关系研究本身是一种动态研究,主要需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而法社会学同时又通过量化研究去回答了各种社会因素如何对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发生影响的问题,布莱克《法律的运行行为》就是这样的代表作。 2法社会学通过中立的价值立场达成法学研究宏观与微观的穿梭 在法社会学领域,研究需要通过各种微观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来达成宏观的结论,但是同时,法社会学这种宏观结论的达成是通过微观统计中的不预设价值立场的中立的客观的分析实现的。这种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首先表现在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中,他一直在探索现代社会中渐增的规训力量的着落点,最终落在现实生活中微观层面的无数的局部环境上,如各种规训场合如监狱,各种常态化的惩罚方式从而建构起他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这种微观场景下获得的价值中立的各种数据与思考最终都成为他的大理论的基石。 3法社会学通过研究对象的预设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往往是行动中的法,法社会学既要研究相对静态的法律秩序,也关注于法运行状态的历史性的,流动性的全过程,从很大程度上,它不仅关注制度本身。强调从静态的、平面的事实与现象描述向主体间性的、关系的这种事实与动态过程描述与揭示转变。法社会学也因此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缺点 首先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共有缺陷,第一,法社会学研究的只是利益,制度只是手段,这让法社会的研究预设了价值中立的立场,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就忽视了制度正义的问题,也不利于法律信仰之塑就。第二,纯粹的法社会学只重视定量分析而不重视定性研究,这导致了很多问题,一方面,定量研究的样本科学性始终存疑,另一方面,即使样本正确,但也很容易

读书之法阅读答案

读书之法阅读答案

读书之法阅读答案

读书之法阅读答案 古今中外,圣贤先哲,留下的读书之法,浩如烟海。但究竟自己最适合什么样的读书法,还是应当因人而异的。鲁迅先生喜欢“跳读法”,()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个地方,那么无论到多久都不懂的。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都明白了。”而爱因斯坦的“总、分、总”三步读书法,特点同样十分明显。所谓总,就是对全文形成总体印象。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再逐字略读一下全文的内容。而在略读中,则要特别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以及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最后是合,就是在略读全书之后,着重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起来。 英国作家毛姆的“乐趣”读书法,是他在自己的读书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他提出“为乐趣而读书”的主张,他说:“我也不劝您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五六本书反而更合理。因为,我们无法每天都保持不便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感情。”如此“脚踏多条船”,使自己的读书兴致始终都保持在高度兴奋之中,其效果当然要比“感情专一”抱着一本书疲惫地一啃到底好得多。 当然,()哪种读书方法,对求学者而言,它()

只是一种工具而已。所以,万不可为某种方法所左右,尤其忌讳读死书、死读书的恶习,对所捧之书,既能钻进去,又能跳出来。这样才能把书读活,使他人的知识为自己所用,正如孟子所言:“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1、联系上下文,“读死书,死读书”的意思是 “感情专一”是指 1.(因为)(无论)(都) 2.鲁迅跳读法/爱因斯坦总分总三步读书法/毛姆乐趣读书法/ 3.只相信书上的东西而不去实践,不如不看书. 4.正如老师所言:“读书切不可囫囵吞枣!” 5.自己最适合什么样的读书法,还是应当因人而异./万不可为某种方法所左右. 6.(2) 7.答:我喜欢鲁迅的"跳读法".因为鲁迅先生说得对,长期停留在一个不懂的地方,无论到多久都不会懂的.我们应当学会跳读法,看到不会的地方便跳过去看下一个内容,也许就会看懂前面这些不懂的了. 8.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腐败的历史源远流长,它是与公共权力同生共长的。权力既可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朝权利的自我膨胀、权力变异、权力腐败的方向发展,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司法腐败是腐败现象中的一种。近年来,司法腐败日益严重,愈演愈烈,“目前,我国司法腐败的现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蔓延”,“部分法官、检察官等已经成了产生腐败的污染源”。若不及早遏制和清除,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弘扬正气,维护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就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清除司法腐败。 一、司法腐败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为了谋取或保持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利用司法职权从事非法行为。在我国,司法机关通常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等。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江泽民阿志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综观近几年来,司法腐败在我国的发展速度之快、蔓延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众、影响之恶劣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这些腐败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严格执法、违法办案,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又是当前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现象反映本质,从司法腐败的典型行为中,我们不难剥离出司法腐败的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担负着巩固统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权益的神圣职责。司法腐败摧毁了这一防线,玷污了这最后的净土。 二、司法腐败的原因 司法腐败究其存在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它既有司法机构内部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外部原因,既有司法腐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有机构、部门和国家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虽然我国建立了很多的监督制约机制,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大对司法权的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以及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然而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形成司法机关监督不力或不受监督局面。 第二、司法腐败的另一外在原因是地方行政权力腐败的推动。所谓地方保护主义实质上就是地方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勾结,共同完成某中交易、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共I司完成腐败行为。虽然司法部门是个独立的业务系统,但其干部

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

古今中外,圣贤先哲,留下的读书之法,浩如烟海。但究竟自己最适合什么样的读书法,还是应当因人而异的。鲁迅先生喜欢“跳读法”,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这个地方,那么无论到多久都不懂的。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都明白了。”而爱因斯坦的“总、分、总”三步读书法,特点同样十分明显。所谓总,就是对全文形成总体印象。所谓分,就是在总体了解基础上,再逐字略读一下全文的内容。而在略读中,则要特别注意书中的重点、要点以及与自己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最后是合,就是在略读全书之后,着重把已经获得的印象条理化、系统化,使观点与材料有机结合起来。英国作家毛姆的“乐趣”读书法,是他在自己的读书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他提出“为乐趣而读书”的主张,他说:“我也不劝您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一本。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五六本书反而更合理。因为,我们无法每天都保持不变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感情。”如此“脚踏多条船”,使自己的读书兴致始终都保持在高度兴奋之中,其效果当然要比“感情专一”抱着一本书疲惫地一啃到底好得多。当然,( )哪种读书方法,对求学者而言,它( )只是一种工具而已。所以,万不可为某种方法所左右,尤其忌讳读死书、死读书的恶习,对所捧之书,既能钻进去,又能跳出来。这样才能把书读活,使他人的知识为自己所用,正如孟子所言:“尽信书则不如无书。”1.在文中( )内填人恰当的关联词。 2.根据文章内容填表。人物读书之法鲁迅爱因斯坦毛姆 3.联系上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意思:____________________ 4.依照短文最后一句话,用上“正如……一所言”写一句话。 5.这篇文章讲了两个要点,请简要地写在下面。 6.你喜欢哪种读书法?(可以是这篇文章中的,也可以是课本上的,或其他的)为什么?7.关于“读书”的名言警句很多,你能填完整吗? (1)____________________,下笔如有神。(2)____________________,其义自见。 (3)____________________ ,不会作诗也会吟。参考答案:1.不论……也…… 2.人物读书之法鲁迅跳读法爱因斯坦“总、分、总”三步读书法毛姆乐趣读书法3.读书要有怀疑精神,不能照本宣科,完全迷信书籍。 4.“略” 5.读书方法因人而异。我们要灵活读书。6.“略” 7.(1)读书破万卷 (2)读书百遍 (3)熟读唐诗三百首

法社会学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在当今网络和媒体发达的时代,对有法律意义的典型事件作社会学分析,对中国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轰动一时的肖志军、李丽云事件,苏力教授曾作过详细分析,但从法律社会学层面上看,并不成功,在其论证的经验起点、论证过程和论证结论上都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法学人去批评、思考和检讨。 一、起点:事件的回顾与再梳理—什么才是真正的问题自身逻辑、社会情怀和社会共识 韦伯指出:“社会科学产生于对实际问题的关注,而且还受到人们所要实现的社会变革愿望的刺激。” [3]同理,肖志军、李丽云事件作为一个“实际问题”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对法律问题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认识、分析和探讨的一个生活标本,我们于其中观察社会各群体的生活状态、抽出社会关注焦点、寻找法律在适应层面上的漏洞、整合社会大众对法律规范的各种主张,这是社会学分析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同时,法律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必须克服那种拟定片面事实、局限于单一范畴和方法、预定价值倾向、偏重单方利益的做法。这又如韦伯所说:“某个具体的‘结果’的原因必须从总体条件中去寻找,因为它们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而不是别的方式‘共同起的作用’(act jointy)才形成某种结果的。” [4]因此,对肖、李事件来说,它撩起人们内心激情的起始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法律关注、批评和修法建议的各种社会声音、社会背景是我们首先必须面对的,这是我们立论的基础和“总体条件”。 (一)成为公共事件的起因:一尸两命—又一个秋菊式的困惑 肖、李事件中的“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是什么呢?,那就是本事件中由于医方缺少“临门一脚”,坚守“非签字不手术”的规则,导致李丽云及其婴儿非自然的、非 不可抗力的死亡,这无疑是整个事件的起因[5],是生命的逝去让人伧然落泪而奋笔疾书。 [6]法律人不能有半点轻视这种普通人情感的倾向。这种情感的基础聚合力是强大的。首先,这里的权利关注是具体的,李丽云母婴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存在,而非杜撰的“理想的生命体”,所以不存在苏文指出的什么抽象的自由主义和权利口号;其次,现代社会的人本主义水平使我们在面对任何个体生命时,能回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样一种彻底的人文境界,李丽云母婴的生命是“值钱的”,所以有理由认为规矩应让位于 生命而不是相反[7]。可以说,即便李之死是“一件事”意义上的(下文将说明肖、李事件在中国不是孤立的),它也未必没有让人反思的价值。 更有社会性意义的是,李丽云母婴之死这个事件不但有足够的论题聚合力而且还有足够的论题散发力。首先,尽管有个人的特殊因素,但肖、李二人相对贫困的状况与民工身份,难免不让人联想到如“同命不同价”案中农村户口方的吃亏、孙志刚案中孙本人的卑微地位造成的惨剧等。在这些事件中,社会不断暴露自身的法律公正问题,这也造就了当事人的弱势地位与媒体关注程度成正比关系的奇特社会现象,中国的人本主义精神也许正是通过这种

读书方法与思想方法 阅读答案

读书方法与思想方法思想的方法主要有三种:逻辑的方法、体验的方法与玄思的方法。读书要能应用思想方法,才不会做书本的奴隶。以下讨论怎样用思想的方法来读书。逻辑与数学相依为命,逻辑方法即是应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思想的概念,来理解自然与人生的事实。逻辑方法的目的在能给我们有普遍性、有必然性的知识。换言之,逻辑方法要给我们坚实可靠、颠扑不灭的知识。必定要这种知识才够得上称为科学知识。逻辑方法与数学方法一样,有一个特点,就是不问效用如何、结果好坏、满足个人欲望与否等实用问题。譬如,有一个三角形于此,数学不问此三角形有何用处,不问此三角形是谁画的,更不问画三角形、研究三角形有何利益。数学只求证明三角之和必等于两直角,这是三角形的本性或本质,是一条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真理。所以一个人是否用逻辑方法思想,就看他是否能扫除那偶然性的事实,摆脱实用的目的,而去探讨一物的普遍必然的本质。应用逻辑方法来读书,就要看能否把握其所讨论的题材的本质,如是就可以判断书的学术价值的高下。同时,我们读一书时,亦要设法把握一书的本质或精义,用种种理智的活动以求了解此书的内容。体验方法即是用理智的同情去体察外物,去反省自己。体验法最忌有主观的成见,要虚心忘我,深入事物的内在本质或命脉,以领会其意义与价值,而不从外表去加以粗疏的描写或概括。此种方法,用来体察人生,欣赏艺术,研究精神生活或文化创造,特别适用。朱子所说的虚心涵泳切己体察沉潜玩索,都是体验的方法。应用体验的方法来读书,使自己沉潜浸润于书籍中,设身处地,用一番心情,费一番神思,以审美、欣赏艺术的态度去读书,从中感觉书之可乐可好、智慧之可爱。把读同代人的书当成与作者交流思想、沟通学术文化的途径。把读古书当作与古人晤对的精神生活,神游冥想于古籍的宝藏里,与圣贤的精神相交接往来,含英咀华,体会古人真意,发挥自己的心得。由此而深造有得,则其所建立的学说,所发出的议论,自有一种深厚纯朴、中正和平之气,而不至于粗疏浅薄。所谓玄思的方法,最简易地讲来,可以称为由全体观部分,由部分观全体之法。只知全体,不知部分,则陷于空洞。只知部分,不知全体,则陷于支离琐碎。必由全体以观部分,各部分才可以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致起争执矛盾。必由部分以观全体.才可以见得部分的根本所寄、归宿所在,而不致执著一偏。如朱子之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而达到豁然贯通的境界。他又能由太极之理、宇宙之全,而观一事一物之理,而发现本末精粗,条理井然,枝枝相对,叶叶相当。用此方法读书,即是由约而博、由博返约。譬如:读一篇文字,由一字一句以表明全篇的主旨,就是由部分观全体之法;由全篇文字的主旨,以解释一字一句应有的含义,便是由全体观部分之法。此外如由整个时代的文化以观察个人的著作,由个人的著作以例证整个时代的文化,也可以说是应用由全观分、由分观全、多中见一、一中见多的方法来读书。此种玄思的方法,认为著作、思想、世界都是一有机体,有如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故读书,了解思想,把握世界,须用以全体观部分、以部分观全体的方法。总之,要从读书里求得真实学问,须 (改编自贺麟《读书方法与思想方法》)有严格的方法,以逐渐养成研读伟大著作的勇气与能力。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12.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A.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识具有科学知识坚实可靠、颠扑不灭的特点。B.体验法要虚心忘我,观察事物的外表,以理解其意义与价值。C.审美、欣赏艺术要放弃主观成见,站在作者的立场,赞同作者的观点。D.合理运用思想的方法读书,人自有一种深厚纯朴、中正和平之气。E.朱子既观察事物的部分,也观察事物的整体,避免了学问上的空洞与琐碎。13.关于应用思想方法来读书,下列表述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A.读书不会应用思想的方法,就会让自己成为书本的奴隶,所以思想的方法很重要。B.应用逻辑的方法来读书,要充分运用理智,把握书的精髓,确定其学术价值的高低。c.应用体验的方法来读书,要求静心诚意,把书的作者当作朋友,把握作者的真意。D.应用玄思的方法来读书,必须先把握全书要旨,然后再推敲一字一句、一章一节。

朱熹《读书之法》阅读答案及翻译

读书之法 朱熹 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至于文义有疑,众说纷错①,则亦虚心静虑,勿遽②取舍于其间。先使一说自为一说,而随其意之所之③,以验其通塞,则其尤无义理者,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复以众说互相诘难,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则似是而非者,亦将夺于公论④而无以立矣。大率⑤徐行却立⑥,处静观动,如攻坚木,先其易者而后其节目⑦;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姑置而徐理之。 (选自朱熹《童蒙须知》) [注释]①纷错:纷繁错杂。②遽(j ?SPAN:仓促。③之所之:到所要去的地方,即顺着文章的思路去想。④夺于公论:被公认的见解所更改。⑤大率:大多。⑥却立:后退站立,形容小心谨慎。⑦节目:木头节子,即关键之处。 9.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4分) (1)然后可以有得尔▲(2)则其尤无义理者▲ (3)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4)复以众说互相诘难▲ 10.下列加点的虚词意思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2分) A.勿遽取舍于其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十则》) B.以验其通塞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C.而求其理之所安何陋之有(《陋室铭》) D.则似是而非者长跪而谢之(《唐雎不辱使命》) 11.用现代汉语翻译下列句子。(2分) 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姑置而徐理之。 翻译:▲ 12.选文先提出▲的观点,接着分析了如何读书,最后运用两个比喻分别论证了▲和▲的读书方法。(用自己的话回答)(3分)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9.(4分)(1)这样(2)特别,尤其(3)屈服(4)再,又(每小

题1分,意对即可 10.(2分)B 11.(2分)如解开缠乱在一起的绳子,有所不通的地方就暂且放在那儿慢点去处理它。 12.(3分)读书应熟读精思读书要先易后难;读书要平心静气,从容处之,不能急躁。 参考译文: 看书大多数都必须先要熟读,让书上的语句都好像出自于我的嘴巴,紧接着就精心地思考,让它的道理好像都出自于我的心里所想的,这样以后可以有所收获了。至于那些对于文章道理有疑惑的地方,各家说法纷繁错杂,就也要虚心静静思索,不要匆忙急促地在各家意见中确定谁对谁错。先假定一种说法自己单独列为一说,然后顺着文章的思路去想,来验证它思路的通畅和阻塞。那么那些特别没有道理的说法,不等到和其他的学说相比较,就已经自己屈服了。再用大家的言论互相诘问反驳,然后寻求它的道理的稳妥,来考证它的正确或错误,那么好像是对其实是错的,也将被公众承认的说法所否定而不能成立了。一般情况下,慢慢地停下来看,用平静的心态来观察发展变化,如攻击坚硬的木头,先攻击它的容易的地方而再攻击它的关键之处;如解开缠乱在一起的绳子,有所不通的地方就暂且放在那儿慢点去处理它。

法社会学案例思考

法社会学案例思考 ▼一、马克斯.韦伯关于四种“理想类型”的法律 法律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是相互推动的,正是社会变迁不断推进着法律的现代化发展。德国著名的法社会学家M.韦伯通过“形式”与“理性”两个核心概念,建构了法律发展进程中的四种“理想类型”的法律运行模式,即:实质非理性、形式非理性、实质理性、形式理性。以下是法律的四种“理想类型”的具体案例(事例): 1.实质非理性 例子:所罗门国王的非形式非理性判决:圣经上记载了所罗门国王的一个判例:两个妇女都分别声称一男孩是她们各自的儿子,却都无法证明,所罗门也无法确定。他宣称既然双方的声称都具有可信性,那么就将此男孩劈为两半,每人一半。结果其中一个女人说,“把孩子给她吧!”,而另一女人说:“对,一人一半”。这时所罗门国王说,把孩子给放弃孩子的那个妇女吧,因为她的放弃行为本身就证明了她是孩子的真正母亲。 分析:没有人知道国王运用的是什么规则,以及为什么运用之。只知道结果是非常合理、公道的。(没有人知道其规则和推理) 2.形式非理性 例子:判案有严格程式,但结果不可预测;历史上各种伴随隆重仪式的神明裁判(ordeal;judicium dei)如水神判、火神判;直到后来用陪审制度取而代之,“民之声”取代“神之声”。 分析:有规则,但推理过程没办法预测。 3.实质理性 例子:依据宗教的、政治的、道德的规则进行裁决;如伊斯兰教依据古兰经等神的启示来定案。 分析:推理过程是理性的。但规则是不明确的,或只是一些道德的规则和政治原则。法律的原则变得模糊不清了。换言之,法律规则不是明确的,确定的。 4.形式理性 例子:美国最高法院于1931年复审了一件驾驶飞机穿越州界的上诉案。美国立法中当时有禁止驾驶带引擎的运输工具穿越州界的法律,上诉人因驾驶飞机而依照此法律被判有罪。上诉后,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上诉人无罪,因为该法(1919年通过)在枚举运输工具时并未提到飞机。该审判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形式的;根据法定条文按逻辑推理判决,是理性的。 分析:有固定的规则,推理过程也很明确。但结论未必是合理的。

2020年中考语文议论文阅读《读书有方法也是一门艺术》练习及答案

读书有方法也是一门艺术 刘永红 ①目前,全民阅读已经蔚然成风,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一方面离不开品种丰富、质量上乘的各类优秀出版物,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科学有效的阅读方法。虽然我国每年出版的图书多达三四十万种,然而能够指导广大读者如何读书的有用、实用、好用的阅读指导类图书并不多,作为《新华文摘》杂志读书与传媒专栏鳊辑,我萌生了策划出版一本关于名家大师漫谈读书的小书的念头。 ②《读书的方法与艺术》集中收录了鲁迅等24位名家大师漫谈读书的美文,这些美文,或论述读书的重要性,或讲述自己的读书经历,或谈论读书的方法,或分享读书的感受与体会,内容丰富,可读性很强。 ③读书是有方法的。读书的首要问题是读什么书的问题,不妨撷取以下诸位名家大师,且看他们怎么说。楼宇烈先生认为,我们现在读书,如果从中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来讲,那就是经史子集都要读一点,不能只读这个不读那个。陈平原先生认为,读书一要读没有实际功用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二要关注跟今人的生活血肉相连的现当代文学,三是必须有自家的生活体验做底色,不至于读死书,读书死。易中天先生认为,读书如择偶,要学会选书,先要多读书,所谓现千剑而后识器。无独有偶,朱光潜先生也曾说过:“你玩索的作品愈多,种类愈复杂,风格愈纷歧,你的比较资料愈丰富,透视愈正确,你的鉴别力也就愈可靠。”由此观之,读书要尽量广博,要读经典作品,精挑细选,不能太功利。 ④解决了读什么书的问题,我们才真正进入了怎样读书的问题。鲁迅先生认为,读书至少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职业的读书,譬如升学、备课等与饭碗有关的读书;另一种是嗜好的读书,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的读书。嗜好的读书就如游公园,可以随着自己的个人兴致来去,但是,职业的读书必须和现实社会接触,把书读活。周国平先生将自己读书的特点归纳如下:第一个是“不务正业”;第二个是“不走弯路,直奔大师”;第三个是“不求甚解,为我所用”。关于读书的方法,胡适先生提倡“四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冯友兰先生将自己的读书经验与方法总结为四点:精其选、解其言、知其意、明其理。作家刘堂江曾经研究过巴金、夏丏尊以及秦牧的读书方法,巴金的读书方法是“回忆法”,即静坐在那里回忆自己曾经读过的书,属于读书而无书;夏丐尊的读书方法是“蔓延法”,即以精读的文章或者书籍为出发点,向四面八方蔓延,将内容相关的书联系起来读;秦牧的读书方法是“鲸吞牛食法”,“鲸吞”指的是泛读,“牛食”指的是精读,两者互相结合,调配得当。由是观之,读书要讲究方法,做到活学活用。

朱熹《读书之法》阅读答案及翻译

读书之法 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至于文义有疑,众说纷错①,则亦虚心静虑,勿遽②取舍于其间。先使一说自为一说,而随其意之所之③,以验其通塞,则其尤无义理者,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复以众说互相诘难,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则似是而非者,亦将夺于公论④而无以立矣。 大率⑤徐行却立⑥,处静观动,如攻坚木,先其易者而后其节目⑦;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姑置而徐理之。 (选自朱熹《童蒙须知》) [注释]①纷错:纷繁错杂。②遽(j ?SPA N仓促。③之所之:到所要去的地方,即顺着 文章的思路去想。④夺于公论:被公认的见解所更改。⑤大率:大多。⑥却立:后退站立,形容小心谨慎。⑦节目:木头节子,即关键之处。 9.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4分) (1 )然后可以有得尔▲(2 )则其尤无义理者▲ (3)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 (4)复以众说互相诘难▲ 10.下列加点的虚词意思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2分) A.勿遽取舍于其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十则》) B.以验其通塞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C.而求其理之所安何陋之有(《陋室铭》) D.则似是而非者长跪而谢之(《唐雎不辱使命》) 11.用现代汉语翻译下列句子。(2分) 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姑置而徐理之。 翻译:▲ 12.选文先提出▲的观点,接着分析了如何读书,最后运用两个比喻分别论证了▲和▲ 的读书方法。(用自己的话回答)(3分)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9. (4分)(1)这样(2)特别,尤其(3)屈服(4)再,又(每小

题1分,意对即可10. (2分)B 11 . (2分)如解开缠乱在一起的绳子,有所不通的地方就 暂且放在那儿慢点去处理它。12 . (3分)读书应熟读精思读书要先易后难;读书要平心静气,从容处之,不能急躁。 参考译文: 看书大多数都必须先要熟读,让书上的语句都好像出自于我的嘴巴,紧接着就精心地思考,让它的道理好像都出自于我的心里所想的,这样以后可以有所收获了。至于那些对于文章道理有疑惑的地方,各家说法纷繁错杂,就也要虚心静静思索,不要匆忙急促地在各家意见中确定谁对谁错。先假定一种说法自己单独列为一说,然后顺着文章的思路去想,来验证它思路的通畅和阻塞。那么那些特别没有道理的说法,不等到和其他的学说相比较,就已经自己屈服了。再用大家的言论互相诘问反驳,然后寻求它的道理的稳妥,来考证它的正确或错误, 那么好像是对其实是错的,也将被公众承认的说法所否定而不能成立了。一般情况下,慢慢地停下来看,用平静的心态来观察发展变化,如攻击坚硬的木头,先攻击它的容易的地方而再攻击它的关键之处;如解开缠乱在一起的绳子,有所不通的地方就暂且放在那儿慢点去处理它。

网红的社会学思考

网红的社会学思考 摘要 网红现在越来越多,在网络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对于社会而言网红已成为当下社会一个庞 大的群体。网红作为社会文化中的精神文化,是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的折射,也对社会的 精神文化起着重要的影响。对成长过程中的青少年的社会化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网 红在社会网络中也是一个节点,连接着广大网红粉丝。 关键词:网红社会文化精神文化人的社会化社会网络 Abstract Internet star is more and more, the influence on the network is more and more big, for the community, the network has become a huge social group. As a spiritual culture in the social culture, Internet star is a reflection of the spiritual culture of the whole society, and it als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piritual culture of the society. The socialization of young people in the process of growth ha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effects. Network red in the social network is also a node, the network is connected with the broad masses of red fans. Key Words: Internet star, social culture,spiritualculture,socialization,social network 目录 1 引言 (1) 2 网红的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社会文化角度的网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人的社会化角度的网红....................................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社会网络角度的网红........................................................ 6 总结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1

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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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 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_语文_高中教育_教育专区暂无评价|0人阅读|0次下载| 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_语文_高中教育_教育专区。《闲读“读书法”》阅读题答案1.(因为)(无论)(都)2.鲁迅跳读法/爱因斯坦总分总三步读书法/毛姆乐趣读书法/3.只相信书上的东西而不去实践,不如不看书.4.正如老师所言:“读《闲读“读书法”》阅读题答案1.(因为)(无论)(都)2.鲁迅跳读法/爱因斯坦总分总三步读书法/毛姆乐趣读书法/3.只相信书上的东西而不去实践,不如不看书.4.正如老师所言:“读书切不可囫囵吞枣!”5.自己最适合什么样的读书法,还是应当因人而异./万不可为某种方法所左右.6.(2)7.答:我喜欢鲁迅的"跳读法".因为鲁迅先生说得对,长期停留在一个不懂的地方,无论到多久都不会懂的.我们应当学会跳读法,看到不会的地方便跳过去看下一个内容,也许就会看懂

前面这些不懂的了.8.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读书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愿乘风破万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篇三: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 篇四:闲谈读书法阅读答案 小学生励志成语故事:一、古人刻苦学习的成语故事 映雪囊(náng)萤晋朝时候,有一个人名叫孙康,非常好学。他家里很穷买不起灯油,夜晚不能读书,他就想尽办法刻苦地学习。冬天夜里,他常常不顾天寒地冻,在户外借着白雪的光亮读书。(孙康映雪苦读)当时还有一个人,名叫车胤(yin),也和孙康一样,没有钱买灯油。夏天夜晚,他就捉了许多萤火虫,盛在纱袋里,用萤光照亮,夜以继日地学习。(车胤囊萤夜读)负薪(xīn)挂角汉朝时候的朱买臣,小时候,家里很穷。为了维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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