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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六章 公司治理02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六章 公司治理02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六章 公司治理02

第六章公司治理

第二节投资者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所有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应当保护和促进股东权利行使

1.股东的基本权利。

包括:

(1)安全登记所有权的方法;

(2)转让和交易股票;

(3)及时、定期地从公司得到相关和真实的信息资料;

(4)参加股东大会和参与投票表决;

(5)选举和撤换董事会成员;

(6)分享企业利润。

2.股东应该具有参与权、充分告知权、有关企业重大变更的决策权。

这些重大变更包括:

(1)修改法规、公司章程、其他类似的公司管理文件;

(2)授权增发股份;

(3)特别交易,包括转让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这将造成公司被出售的结果。

3.股东应具备有效的参与机会、能够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应当被告知投票规则,包括:投票程序,这将决定股东大会的正常举行。

(1)股东应当及时收到关于股东大会举行的日期、地点、议程等充分的信息,也包括关于会议决定的事项的充分及时的信息。

(2)股东应当有机会对董事会提出问题,包括对于年度审计报告、在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项目、对提议的决议案、对于适当的限制条件等问题。

(3)在公司治理决策的关键点上,例如选举和任命董事会成员,有效的股东参与应该被推进。在董事会成员和关键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上,股东应该能够使得他们的观点被大家知道。对董事会成员和员工的报酬安排的公正程度应当是股东核准的前提。

4.股东可以亲自投票,也可以缺席投票,两者都赋予投票结果以同等效力。

5.使某些股东获得与他们所有权不成比例的控制地位的资本结构和安排,应当被披露。

有些资本结构允许一个股东行使超过在公司的所有权比例的控制权。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限制性股份或加倍投票权等,都能够用来减小非控股股东影响公司政策的能力。

由于这些机制具有重新分配股东影响公司政策的能力,股东有理由期望所有这些资本结构和安排的信息被披露。

6.公司控制权市场应被允许以有效率和高透明的方式运作。

(1)用来规范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公司控制权和非常规交易,如购并、公司主要资产的出售等的规则和程序,应该明确制定和披露,以便投资者理解他们的权利和追索权。交易应该在透明的价格和公平的条件下进行,以便所有股东依照他们的类别保护他们的权利。

(2)反并购机制不应作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免受监督的借口。

(二)公司治理应当保证所有股东得到公平待遇

公司治理结构应当保证所有股东的公平待遇,包括少数股东和国外的股东。所有的股东都应该在他们的权利受损时有获得有效补偿的机会。

股东可执行其权利的途径之一是能够对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发起法律和行政诉讼程序。当少数股东有合理的依据相信他们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法律制度能够提供给他们提起诉讼的机制,这可以强化中小投资者的信心。提供这样的执行机制是立法者和监管者的关键职责。

鼓励投资者在法庭质询公司的行为,这样的法律制度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也许会造成滥讼。

1.同一类别、同一系列的股东应当得到同样的公平待遇。

(1)在同一类别任何系列内,所有的股份都应该具有同样的权利。

(2)对于控股股东滥用行为造成的利益上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小股东应当受到保护,并且应该有有效的补偿方法。

(3)选举应该在有表决权的股权所有者协商同意的方式上由托管人和代理人投票。

(4)对远程投票的妨碍应当被去除。

(5)普通股东大会的过程和程序应该对所有股东都公平对待。

2.禁止内部交易和滥用的私利交易。

当与公司有密切关系的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利用那些关系来损害公司和投资人的利益时,滥用的私利交易就发生了。当内部交易导致操纵资本市场时,将构成证券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内幕交易”。公司治理应当有效禁止此类滥用内部权利的交易。

3.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任何交易或事件中,无论董事会成员和关键经营人员直接、间接或在第三方利益上对于董事会具有实质性利益的,都应当被要求公开。

二、董事会的职权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同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和忠诚。

董事会除了指导公司战略,还主要负责监督经营管理层和确保股东回报,同时避免各种利益冲突,平衡各方需求。为了有效地完成以上职责,董事会必须具备客观独立的判断力。董事会另外的重要职责是监督确保公司运作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涵盖多个方面,包括税收、竞争、劳资、环境、公平发展、健康和安全等。

董事会不仅要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同时有义务将其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被寄希望于承担起兼顾和公平对待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职责,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和当地社会。在这个范围内,他们还必须遵守环境和社会的标准。

(一)董事会成员的行为应当建立在一个充分可靠信息的基础上,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该根据公司利益行事,同时兼顾股东、员工和公共事务等,防止经营管理层侵占公司最大利益。

董事会成员履行受托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是谨慎义务和忠诚义务。

谨慎义务要求董事会成员基于完全信息,忠实、诚信、勤勉和审慎地履行职责。

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会成员平等对待股东、监管关联交易和建立合理的关键的经营人员及董事会成员的薪酬体制。忠诚义务对在一个集团公司结构内的董事会成员也非常重要,即使一家公司被其他的企业控制,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会成员对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负责,而非对控制方负责。

(二)如果董事会的决策可能对不同的股东团体产生不同影响,董事会应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在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不应被视作、也不应被当作不同支持者的个别代表的集合体。尽管个别董事会成员可能确系部分股东提名选出,让董事会成员承担起他们的职责而以一个尊重所有股东的公平方式履行他们的义务,这确实是董事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控股股东存在,而他又能够在事实上选取所有董事会成员,那么该原则就尤为重要。

(三)董事会应该建立高水平的伦理道德标准。它应当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在塑造整个公司的道德伦理形象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他们不仅要身体力行,同时还要约束和监督关键经营人员和整个经营管理层。高水平的道德伦理标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它会在日常运作和长期合作中为公司贏得信誉和诚信。为了使董事会目标清楚而且切实可行,很多公司建立了基于专业标准和更广泛行为准则的规章制度。

(四)董事会对公司事务应该能够行使客观独立的判断。为了执行其监督经营管理层、防止利益冲突、平衡公司内部各种需求的职能,董事会要有能力做出客观的判断。首先这意味着董事会在组成和结构上,对于经营管理层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董事会的客观性还取决于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一个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人事安排上有很大的影响力,然而,即使在此种情况下,董事会仍然要对整个公司和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恪守尽责。

1.董事会应该考虑指派足够数量的、有能力的非执行董事,对潜在的利益冲突的事项行使客观独立判断的任务。

2.当董事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时,他们的任命、构成和工作程序应该定义明确并由董事会公告。

3.董事会成员应该承诺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4.为了改善董事会的运作及其成员的绩效,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鼓励培训其董事会成员,并在个别公司中鼓励董事会成员进行自我评定。

(五)为了履行职责,董事会成员应该有渠道掌握准确的、关键、及时的信息。

三、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分离(★★)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分离,基于董事会的独立性要求,以确保董事会履行独立判断的职能。在这种条件下,董事会的独立性要求有足够数量的董事会成员独立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分离,或是在不分离的条件下,指定一名非执行管理人员或外部人员为首席董事来召集董事会,以有助于董事会对于经营管理层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种角色分离可以帮助平衡权利,强化董事会的责任和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判断能力。

(一)董事会应该履行的关键职能

1.审查和指导制定公司战略、重要的行动计划、风险对策、年度预算和商业计划、制定绩效目标、监督目标的执行和企业绩效的实现、监督重要的资金支出、收购和出售等行为。

2.监控公司的治理实践成效,在需要的时候加以方向上的干预。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监督包括:不断的审核公司内部制度,以确保所有管理者的责任清晰。

3.选择、确定报酬、监控关键的经营主管人员,在必要的时候,更换关键的经营主管人员;监督更替计划。

4.协调关键经营主管人员和董事会的薪酬,使之与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保持一致。

5.保证董事会的选聘和任命过程的正规化、透明性。

6.监管经营层、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包括公司财产的滥用和关联交易中的舞弊行为。

7.确保公司的会计、财务(包括独立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确保恰当的控制系统到位,特别是风险管理系统、财务和运作控制,确保按照法律和相关标准执行。

8.监督信息披露和对外沟通的过程。

(二)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作用

董事会应该以书面形式明确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分工,即董事会保留的职能和其授权管理层代其执行的职能。

董事会保留和授权管理层的事项的性质必然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复杂程度和所有权结构,以及其传统和企业文化。

董事会通常负责监督公司,包括:

企业控制和问责机制任免首席执行官(或相应职位)

批准任免财务总监(或相应职位)最终批准管理层关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绩目标

审查和批准风险管理系统以及内部遵循和控制,行为守则和法律的监测高管的业绩和战略的执行情况,并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资源

遵守情况

审批和监督主要资本支出、资本管

审批和监督财务及其他报告理、并购及资产剥离的过程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责任的分配

正式的董事任命书列明了非常有用的关键条款和情况。同样,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也应该有一个正式的职责说明和任命函,以说明他们的任期、职责、权力和责任,并有权终止其职务。

董事会主席负责领导董事会,以便有效地组织和行使董事会的职能,并通报董事会会议

中产生的所有有关董事的问题。董事会主席应当同意并且在必要时制定董事会的议程,确保定期举行董事会议。同时,董事会主席应当确保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获得相关信息,使他们在进行讨论和作出决策前就能够充分了解待议事项的全部情况。

董事会主席的角色还应扩展至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促进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对企业领导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分工。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之间的分工应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并记录在一份职责声明中。首席执行官不应该兼任同一家公司的董事会主席。

对于投资者及其他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或委托人,董事会主席是公司的代表。董事会主席的角色包括与股东的沟通。这种沟通是以法定的年报形式进行的。在许多管辖权内,董事会主席必须每年在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特别大会上以董事会主席声明的形式向股东致函。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董事会中大部分成员应当是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能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应用在上市公司的层面上,独立董事只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并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独立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董事会应根据董事会成员披露的利益定期评估每个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将每个独立董事所申报的相关信息在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司治理部分中作出披露。此外,每位董事的任期对于独立性的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也应在年度报告中的公司治理部分披露每位董事的任期及独立董事的变动。

下列情形可能会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1.最近5年内曾是公司或控股公司的雇员;

2.最近3年曾经在与公司重要部门有直接或者间接业务联系的公司工作,或者曾在与公司有上述关系的公司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3.曾经收取过公司除董事津贴以外的额外薪酬,参与过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绩效计划或者是公司的养老金计划的成员;

4.直系亲属担任公司的顾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与其他董事通过其他公司存在交叉任职或者有重要关系;

6.代表公司的某个重要股东;

7.在董事会第一次选举时起在董事会中的任职超过9年。

如果董事会在某名董事在存在上述关系或环境的情况下,仍将其确定为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应当说明确定的具体原因。

(二)独立董事的角色

独立董事的职责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角色:

1.战略角色。

战略角色是指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正式成员,因此有权利也有责任为企业的战略成功作出贡献,从而保护股东的利益。就该角色而言,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可能会对战略的任何方面提出挑战,并提供建议帮助制定成功的战略。

2.监督或绩效角色。

独立董事应当使执行董事对已制定的决策和企业业绩承担责任。在这方面,他们应当代表股东的利益,并致力于消除因代理问题使股东价值降低的可能性。

3.风险角色。

风险角色是指独立董事应当确保企业设有充分的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

4.人事管理角色。

人事管理角色是指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执行成员管理的有关责任进行监督。这一般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任命和薪酬问题,也可能包括合同或纪律方面的问题及接班人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其组成成员应全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他们至少拥有相关的财务经验。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审计委员会应承担就任命、重新任命或解聘、外聘审计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的主要责任,监督新审计师的选择过程,批准外聘审计师的业务条款及审计服务的报酬。审计委员会应复核审计师的审计工作范畴,并确信该审计范畴是充分的,并确保于每次年审开始之时已为审计制订了适当的计划。审计委员会执行审计工作完成后的复核。

审计委员会订立了年度程序,以确保外聘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另外,审计委员会还从审计师处获取信息,以维持独立性及对相关专业规定的遵守情况进行监察,包括关于轮换审计合伙人。

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达成一致,对企业关于雇用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原雇员的政策进行监察。

审计委员会还应为企业制定关于由外聘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提供非审计服务时,不得损害审计师的独立性或客观性。

审计委员会应制定一项政策,明确外聘审计师不得提供的服务类型,并且说明外聘审计师能够提供的无须请示审计委员会的服务。

同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之间存在有组织的沟通问题,因此,企业管理层更愿意将问题及时汇报给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以避免其感觉“意外”,这样也加强了信息在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中的流通。

如果董事会没有采纳审计委员会对聘用、续聘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作出说明,并在推荐或续聘的文件中解释董事会作出其他选择的说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提供非审计服务,则应在年度报告中就如何保证注册会计师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向股东作出解释说明。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公司治理课后复习题答案(供参考)

第一章公司治理概论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其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合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 2.公司的含义及特征。 (1)含义:公司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特征:①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②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③公司的投资主体一般是多元化的。④公司具有特定的治理结构。⑤公司是依照有关法律进行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3.说明公司治理的研究主题。P6-9 (1)国内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 第一个主题: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经营者腐败问题。 第二个主题: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 (2)国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 第一个主题:围绕如何监督和控制经理人员的行为展开研究。 第二个主题:研究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公司治理如何界定?P13 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的公司治理解决的是因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它要处理的是公司股东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问题。 (2)广义的公司治理可以理解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一系列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它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企业与其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3)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5. 解释公司治理学的学科性质和特点。P17-20 (1)学科性质 ①公司治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 ②公司治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 ③公司治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2)特点 ①科学性②艺术性③技术性④文化性⑤演化性 第二章公司治理基本理论与框架 1. 试阐述利益相关者理论。 P77-80 ①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企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而且要对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相关者负责,公司不能脱离其他个人和团体而存在,因而,公司应该对这些主体负有社会责任。②企业的目的不能仅限于股东权益最大化,股东利益最大化不等于财富创造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才是企业所追求的目标,它将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结合起来。 2.解释公司治理的架构。P32 (1)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大体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 (2)内部治理是《公司法》所确认的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构成公司治理的基础,主要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博弈均衡安排及其博弈均衡路径。 (3)公司的外部治理主要是指外在市场的倒逼机制,市场竞争压迫公司要有适应市场压力的治理制度安排。公司的外部治理活动场所主要体现在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国家法律和社会舆论等。 3.解释集团公司的治理边界 4.试说明公司治理机制设计的主要原则?(说明略,P47) (一)激励相容原则 (二)资产专用性原则

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

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是在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结构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其设立与发展遵循公司的特征和需要,服从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随着企业自身的成长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进。2005年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启动,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我国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改善,据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显示,在2007年1 162家上市公司评价样本中,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为56.85,2004年、2005年、2006年治理指数均值为分别为55.02、55.33、56.08。对比四年来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状况,整体治理水平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主要表现在: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正在逐步理顺,政府角色和职能有了重新定位;⑵股权结构正在逐步优化,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现象受到抑制,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正在形成; ⑶公司董事会独立性和重要性有所增强,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正在形成;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形式上渐趋合理,内容日趋完善;⑸法律与监管环境持续改善,外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但综合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实际行为上的改进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要小,有些方面并无实质性的改进,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缺陷依然很明显。一、总体股权结构不合理从全国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是在不对称的权利结构下进行的。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处于大股东控制状态,股东由于拥有公司大量股权并进入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小股东则选择了搭便车。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的资料显,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其中个人持股比例高达80%以上。我国公司股权的高度集中,必然会诱发种种弊端,造成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量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也是一大问题。二、股东大会权利弱化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场所,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在我国,中小股民投机现象严重,他们只关心自己手中股票价格的涨落,很少关心企业的发展,由于行使权利的意识淡薄和“搭便车”心理,他们从很少参加股东会,股东会基本上由大股东控制,反映着大股东的意愿,而不是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同时,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出席数(或比例数)作出规定,这便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会”。三、董事会问题较多第一,构成不合理。股权代表的构成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很少有小股东代表。另外,董事会人员构成存在内外董事比例失调的现象和内部董事过多的情况。第二,权责不清晰。我国《公司法》对董事长、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作了明确的划分,规定董事长行使职权主要在董事会内,未得到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不得脱离,更不能超越董事会擅自行事。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而事实上,一●谷喜娜公司治理现状析2009年第7期(上)总第328期Ma na gement World·管理世界些董事长不能按法定授权进行有效工作,没有解决好自己在公司的角色定位问题。四、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随着董事会与经理层权力的不断膨胀而日益重要。我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监事会行使监察权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第一,监事会成员组成不合理。监事大多为国有法人资产的代表,而非个人资产的代表,致使公司监事会中缺乏真正的资产代表者。第二,监事会不设常设办事机构,职能难以发挥。第三,监事会职权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如监事会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经费,导致其受于董事会和经理层,从而无法开展正常的监督工作,监事会也就形同虚设。这种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公司内部人控制,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后果,上市公司频频发生董事长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挪用资金等行为,如啤酒花、诚成文化等上市公司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五、外部环境的极度不佳1.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既取决于相关主体的素质和内部治理规则的有效,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法制环境。公司治理单靠公司利益各方的自由契约不能保障其公平性,必须靠外在的法律保障。如《公司法》、《证券法》,其他如中国上市

什么是公司治理

在中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开和公司制改造的深化,公司治理这个过去几乎闻所未闻的概念,现在似乎已广为人知。但是,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的确切涵义?它在本质上是个什么东西?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人们却很少谈及,因为体验时间毕竟太短。本文的目的,是想把国内外文献中有关什么是公司治理的论点作一综述,同时提出自己的评论性意见,以使感兴趣的人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一、公司治理的各种定义 公司治理有着许多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定义,归纳起来,可以分成这样几类: 1.根据公司治理具体形式的定义。 在《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大词典》的“公司治理”条目中,接管市场被看作是过去25年里英美公司治理的有效的、简单的和一般的方法。它的本质使经营者忠于职责。因为没有接管市场的压力,经营者就会玩忽职守,侵蚀股东权益。而且,在其他对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不起作用的环境下,比如说,在董事会、经理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贷款人约束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接管却仍能发挥作用。但是,由于决策失误和成本高昂,近年来它的影响已经下降,人们重新对董事会发生兴趣。把它作为监督经营者,协调股东与经营者关系的精致工具。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被视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尽管它们本身存在自己的代理问题。这个词条没有直接给出公司治理的定义,但对它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 这类定义还有下得更窄的,比如,不少的人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以经理组成的一个结构。或者,认为公司治理就等同于董事会,董事会就是专司公司治理的组织形式。 2.根据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定义。 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在他的《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 斯坦福大学经济系教授钱颖一在他的《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融资改革》一文(文载《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4)中也说,“在经济学家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 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1)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2)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 经理人员和职工;(3)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他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一书中则更具体地指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一些公司人员的看法更简单明了。Jon Aisbitt是Goldman Sachs公司的执行董事,他在伦敦的一次研讨会 上认为,公司治理就包括两个因素:一是长期性关系。它必须解决经理激励和经理与投资者之间的制衡和沟通等问题。另一个是交易性关系,包括与信息提示和权威有关的问题。 3.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基础的定义。 公司治理的主要理论依据主要有这样几个。第一是所谓的管家理论,它植根于公司法之中,是古典管理理论的附庸。它是规范性的,建立在信托责任基础之上:公司(即股东大会)将责任和权力委托给董事,同时要求董事忠诚,并能及时对自己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解释。这个理论的前提,是相信人人都是公正和诚实的,都是愿意为他人谋利益的。依照这个理论,公司治理被看作信托责任关系。 第二个是委托代理理论。它把企业看作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合同网络,股东是委托人,董事是代理人。代理人的行为是理性(或有限理性)的,自我利益导向的,因此,需要用制衡机制来对抗潜在的权力滥用,用激励机制来使董事和经理为股东出力和谋利。依照这个理论,公司治理被看作委托代理关系。 第三个是产权理论。它认为所有权规定了公司的边界,是控制公司的权利的基础,这些权利包括提名和选举为股东利益管理企业的董事的权利;要求董事就企业资源的配置作出决策并给予解释的权利;任命独立审计

我国公司治理的措施

我国公司治理的措施 总的来说完善中国公司治理要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使多元持股制的优越性得以发挥;以事业部制取代多级法人制,实行全公司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确立独立的国有股股权行使机构;完善董事会工作程序,加强董事会对执行层的监督;建立强有力和具有问责制的执行机构,建立由所有者主导的经理人员薪酬激励体系,在规范证券市场的基础上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具体的内部控制角度 内部控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企业效率、保证经营的合法性,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理层—董事会层面失效直接危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促使内部控制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内部控制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明确规定部分企业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虽然不能彻底消除内控制度在董事会—经理层无效,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强制董事会和经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事,比如重大决策的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后,置于内控制度大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会得以完善。 具体的外部控制角度 (一)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 资本市场的监管要强化对高管人员监控。 一是要建立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人员及关联方数据库,明确规定禁售、持股事前预告和事后披露制度; 二是强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义务,制定规范大股东、高管人员及关联方的合规交易指引,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信息控制优势和持股优势,进行虚假披露、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大股东股改对价承诺的专项监控,健全相关提醒、敦促、曝光等提示和处罚机制;四是要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行为。总之,让企业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从而有效遏制内部人控制问题。

第五章 公司治理(重点掌握点)

第五章公司治理2—5分徒有其表2—5分徒有其表 第五章逻辑框架:

狭义的内部控制:自免疫系统,自我修正,目标导向。 广义的内部控制: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希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大家向往自由,企业也一样,认为规矩束缚了自己的发展和喜好。但前人总结下来的程序和政策是企业发展的一些“自然规律”,“法尔如是”。按照规律就会有好的结果,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很慢;不按照规律做,虽然短时间企业或者其中的个人可能会有高回报,但结果终究是要出问题的。 重点是:戒律是保护我们正确前进的法宝,不是束缚。 风险管理是一个比内部控制更为广泛的概念,2004年《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是在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萨班斯—奥克法案》在报告方面的要求,进行扩展研究得到的。 风险管理框架建立在内部控制框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则是企业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风险管理框架的范围比内部控制框架的范围更为广泛,是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扩展。 【知识点】企业的起源与演进 一、企业的起源与演进 企业制度两大阶段: 古典企业制度时期(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 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企业)。 “单人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 (一)业主制企业 优点: ①组织简单、管理灵活,手续简单,容易创立和解散。 ②权利归业主所有。 ③自负盈亏,无限责任。降低经营风险。 缺点: ①规模小、资金筹集难,难以扩大生产和规模。 ②企业存续受制于业主的生命期。 ③一定规模后,个人会影响组织决策的质量。 ④因风险较大,企业为避险而缺乏创新。 (二)合伙制企业 出资人共同所有、共同管理,并分享企业剩余或亏损,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优点: ①扩大规模。 ②有利于整合发挥合伙人的资源优势。 ③合伙人共同经营企业、共担风险,分散了经营压力。 缺点: ①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②合伙人间缺乏有效制约机制,监督困难,搭便车行为。 ③合伙人之间分歧带来很多组织协调成本,降低了决策效率。 ④合伙人的退伙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寿命。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主要的企业形式。公司由三类不同的利益主体组成:股东、公司管理者、雇员。 三个重要特点: (1)有限责任制。 (2)股东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控制权分离。 (3)规模增长和永续生命。

第六章 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第六章 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内部控制 知识点:公司治理 ● 详细描述: (一)公司治理概念 (二)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有效的公司治理原则主要包括: 1.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 ●确认并公布董事会和管理层各自的作用和责任是奠定企业中管理和监 督的坚实基础的方法之一 ●以书面形式明确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分工; ●分工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复杂程度和所有权结构,以及其传统和企业 文化; ●应当适当定期审查责任平衡,确保职能分工适合于公司的需要; 董事会的主要责任: ●通常负责监督公司,包括企业控制和问责机制,任免首席执行官(或 相应职位),批准任免财务总监(或相应职位),最终批准管理层关于企业发展战略和业绩目标 ●审查和批准风险管理系统以及内部遵循和控制,行为守则和法律的遵

守情况,监测高管的业绩和战略的执行情况,并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资源 ●审批和监督主要资本支出、资本管理、并购及资产剥离的过程 ●审批和监督财务及其他报告 2.明确董事会的角色和责任 设计一个有效率、规模适当和信守承诺的董事会可以充分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1)引入独立董事——董事会独立性。 【作用】 ●第一、可以确保董事会在为利益相关者的最佳利益行动时保持足够的客观性。 ●第二、独立性在确保董事会能够行使其监督或管理的首要责任方面(而不是过分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董事会中大部分成员应当是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能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董事会应根据董事们披露的利益定期评估每个董事的独立性。 ●每个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报告所有相关信息。 ●应在年度报告的公司治理部分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有关情况。 ●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的公司治理部分披露每个董事的任期。 ●独立董事的变动,也应当立即向市场披露。 独立董事的职责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角色 (2)充分发挥董事长的作用。

(完整word版)公司治理考卷答案

公司治理》课程期末考试试卷(A卷答案) 专业:年级:学号:姓名:成绩: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分,每小题1分) 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为(C) A. 5人以上 B. 最好1人 C. 2人以上200人以下 D. 7人以上 2.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股东法定人数为(A ) A. 50人以下 B. 2人以上 C. 2人以上50人以下 D. 1人以上50人以下 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为( A) A. 5-19人 B. 6-20人 C. 7-17人 D. 8-20人 4. 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最少为(C ) A. 1人 B. 2人 C. 3人 D. 4人 5. 现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低比例为(B) A. 1/2 B. 1/3 C. 1/4 D. 1/5 6. 普通股东会议每年召开的次数为(A ) A. 1次 B. 2次 C. 3次 D. 4次 7. 下列不属于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D ) A. 举手表决 B. 投票表决 C. 代理投票制 D. 网络投票 8. 从公司演化的角度看,下列不是董事会形式(D ) A. 立宪董事会 B. 咨询董事会 C. 社团董事会 D. 底限董事会 9. 下列不属于跨国公司治理问题的是(C ) A. 缺乏适用于跨国公司治理的法律框架 B. 国内部门无力监管跨国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 C. 对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D. 跨国经营的文化适应 10. 下列不属于网络组织微观治理机制的是(B )

A. 学习创新 B. 激励约束 C. 决策协调 D. 信任机制 得分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共15分,每小题1.5分) 1. 下列属于企业制度形态的有( BCDE ) A. 手工业作坊 B. 个人业主制 C. 合伙制 D. 两合制 E. 公司制 2. 下列属于国外公司治理问题产生背景的有(ABCD ) A. 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 B. 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 C. 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 D. 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E.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 3.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的主要职权有(ADE ) A. 修改公司章程 B.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C. 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D.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的职权有(ABCDE ) A. 检查公司财务 B.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C.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D.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E.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 下列属于机构投资者的是(ABCDE ) A. 基金公司 B. 证券公司 C. 信托投资公司 D. 财务公司 E. 保险公司 6.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和基本制度描述正确的是(ACDE ) A. 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 B. 董事会人数一般为2到14人 C. 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D.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E. 可以不设立监事会 7. 下列属于恶意并购应变措施的有(ABCD ) A. 诉诸法律 B. 定向股份回购 C. 资产重组与债务重组 D. 毒丸防御 E. 减少注册资 本 8. 下列属于董事、高管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有(ABCDE )

注会战略第五章公司治理习题及答案

第五章公司治理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治理“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基本对策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大监督力度 B.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形成企业内部权力制衡体系 C.吸纳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外部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以此加强监事会对董事会的依附,从而加强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监督 D.完善和加强公司的外部监督体系,使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公司的监管中,再结合以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构建对企业经营者的外部监督机制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治理“内部人控制”问题基本对策的是()。 A.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B.建立有效的股东民事赔偿制度 C.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D.完善和加强公司的外部监督体系 3.下列不属于公司信息披露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的是()。 A.公司经营目标 B.关联交易 C.不可预期的风险因素 D.公司财务和业绩状况 4.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这体现的是公司治理理论中的()。 A.委托代理理论 B.资源依赖理论 C.利益相关者理论 D.超产权理论 5.下列关于公司制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制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比较复杂 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或交易 D.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程序较为简单 6.下列关于广义的公司治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广义的公司治理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 B.广义的公司治理不只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 C.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 D.广义的公司治理不涉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外部治理机制的是()。 A.产品市场 B.资本市场 C.经理人市场 D.金融市场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六章 公司治理01

第六章公司治理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重点章,应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1)公司治理的有关理论;(2)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3)董事会的职权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4)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分离;(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6)机构投资者的行动主义与公司治理;(7)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9)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本章考试的题型主要关注客观题和简答题。 2015年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会的职权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角色分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机构投资者的行动主义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这七个方面内容考主观题。 2015年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属于2015年教材新增内容,除了保留2014年教材第六章“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独立董事的角色”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外,其余内容全部为新增。 第一节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治理的概念(★) 现有的公司治理概念可以区分为两大类别,即狭义定义或广义定义。

从狭义定义看,公司治理是公司及其股东的关系,是监督和控制过程,以保证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同股东的利益相一致。 从广义定义看,公司治理不仅包括了监督和控制公司及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了监督和控制公司与其他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甚至社会公众等。 尽管公司治理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含义至少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公司治理是一种规范公司所有者、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是用来管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决定并控制企业战略方向和业绩的一套机制。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寻找各种方法确保有效地制定战略决策,管理潜在利益冲突的各方之间秩序的一种方式。 公司治理是在合法、合理、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确保公平对待每一个利益相关者。 因此,公司治理反映了企业的文化、政策、如何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及其价值观。 (二)公司治理是一种对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制衡体系,以保证公司对其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履行受托责任,并且以一种对社会负责的方式开展各地区的业务经营活动。 有效的公司治理使管理层能够成功地解决缺席的所有者和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良好的公司治理创造了一个体制,确保对投入资本的恰当经管和如实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年第7期山东社会科学No.7总第191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1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杨海兰 (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07-0133-03 2005年修订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把注意力放到了公司治理上。新《公司法》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公司治理的实践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小得多。目前公司治理的完善仍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的阶段。本文拟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 (1)中小股东的参与决策权。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中小股东的权力行使空间实际很小。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是股东在必要的情况下行使股东权力、纠正管理层行为的两个重要渠道。但这一愿望目前还难以实现。在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方面,虽然71%的中国百强上市公司在其章程中作出了与《公司法》完全相同的规定,但没有发现哪家企业向前迈进了一步,降低一点对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所需持股比例的限制。有78%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确立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的3%,94%的样本公司规定“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考虑到公司规模等因素,对于我国中小股东而言,股东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的门槛仍然较高。有关样本研究证明,上市公司从第五大股东开始,只有1成多点的股东能够超过这个门槛。第五大股东往往是公司的发起股东,他的利益与公司控制性股东是相当一致的,因此绝大多数流通股股东没有可能达到这个门槛,而让流通股股东联合起来的情况也不理想。研究证明,即使把前10位流通股股东联合起来,仍然也有6成半的公司难以让流通股股东获得提案资格。 (2)累积投票制的表决制度。实践表明,从累积投票制度得益的只是持股比例仅次于大股东的“二股东”或“三股东”。如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相差过于悬殊,累积投票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股权集中度过高等问题仍然是阻碍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原因。2009年百强上市公司中,77%的公司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国有股仍占绝对优势,86%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性质,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中国有股东也分别达到了样本公司总数的32%和23%。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连将自己的人选列入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的机会都几乎没有,更别提通过累积投票来与大股东在董事(监事)会中争夺席位了。 (3)派生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尽管相关法律对公司内部结构有明确规定,对股东、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很清楚,但由于股权内涵不甚清晰、个人自律意识不到位,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等原因,使得法定的公司治理结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法律确立了股东诉讼制度,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股东诉讼案例,但由于案件本身的影响力有限,不能真正触及大股东及相关公司高管的“痛处”,因而也就谈不上发挥法律应具有的社会规制作用。实践中, 收稿日期:2011-06-15 作者简介:杨海兰,管理学博士,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讲师。 331

什么是公司治理

【文献号】4-377 【原文出处】上海经济研究 【原刊期号】199605 【原刊页号】36-39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费方域 【复印期号】199607 【标题】什么是公司治理? 【正文】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研究所所长*费方域) 在中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开和公司制改造的深化,公司治理这个过去几乎闻所未闻的概念,现在似 乎已广为人知。但是,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的确切涵义?它在本质上是个什么东西? 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它 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人们却很少谈及,因为体验时间毕竟太短。本文的目的,是想把国内外文 献中有关什么是公司治理的论点作一综述,同时提出自己的评论性意见,以使感兴趣的人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 发。 一、公司治理的各种定义 公司治理有着许多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定义,归纳起来,可以分成这样几类:

1.根据公司治理具体形式的定义。 在《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大词典》的“公司治理”条目中,接管市场被看作是过去25年里英美公司治 理的有效的、简单的和一般的方法。它的本质使经营者忠于职责。因为没有接管市场的压力,经营者就会玩忽 职守,侵蚀股东权益。而且,在其他对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不起作用的环境下,比如说,在董事会、经理 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贷款人约束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接管却仍能发挥作用。 但是,由于决策失误和成 本高昂,近年来它的影响已经下降,人们重新对董事会发生兴趣。把它作为监督经营者,协调股东与经营者关 系的精致工具。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被视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尽管它们本身存在自己的代理问题。 这个词条没有直接给出公司治理的定义,但对它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 这类定义还有下得更窄的,比如,不少的人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以经理组成的一个结 构。或者,认为公司治理就等同于董事会,董事会就是专司公司治理的组织形式。 2.根据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定义。 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在他的《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 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 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而

第五章 公司治理

第五章公司治理 第一节公司治理概述 【知识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不重要。细小知识点,熟悉原文标题,选择题) 影响公司治理重要性的主要因素有: ①公司高管的高薪酬引起了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不满。 ②机构投资者的监管意识在不断提高。 ③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接入到公司治理中。 ④随着公司的市场化,“内部人控制”现象更为明显。 ⑤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冲突加剧。 第二节三大公司治理问题 (一)经理人对于股东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重要。案例分析选择题和主观题,记忆原文,结合教材案例或基础班案例理解) 违背忠诚义务过高的在职消费,盲目过度投资,经营行为的短期化;侵占资产,资产转移;工资、奖金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利润;会计信息作假、财务作假;大量负债,甚至严重亏损;建设个人帝国。 违背勤勉义务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敷衍偷懒不作为;财务杠杆过度保守;经营过于稳健、缺乏创新等等。 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国企改革过程中的“内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终极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隧道挖掘”问题 (★★★,重要。案例分析选择题和主观题,记忆原文,结合教材案例或基础班案例理解) 滥用公司资源滥用公司资源是指并非以占有公司资源为目的,但也未按照公司整体目标为行动导向的行为。例如终极股东是某家族或国有企业的时候,终极股东做的一些决策可能更多从家族利益(如为了家族荣耀等目标采取过度保守的经营策略)或政府社会性功能的角度出发(如保障社会就业而导致国有企业的冗员),从而偏离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 占用公司资源(1)直接占用资源。表现为直接借款、利用控制的企业借款、代垫费用、代偿债务、代发工资、利用公司为终极股东违规担保、虚假出资。预付账款。 终极股东占用公司商标、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抢占公司的商业机会等。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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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第一章 1、破产清算顺序:员工工资-税-债权人-股东 2、股权分散化(简答):有利:(1)明确、清晰的财产权利关系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础。(2)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不利:(1)股东较多,形成议而不决的状况,增加了公司治理的成本。(2)对公司经营监督的弱化。(3)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股东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被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掠夺的风险之下。 3、国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如何监督和控制经理人员的行为。背景:(1)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和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2)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3)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主题二: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背景:(1)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 4、国内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主题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第二章 1、公司内部的科层主要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 2、公司外部市场与公司之间主要表现为:契约关系 3、股东/潜在股东、债权人与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连接起来 4、经营者、雇员和顾客与公司通过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联系 5、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的区别和联系(简答):(1)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2)理论上的公司治理边界是公司中专有性资产当事人的行为集合,而公司边界主要是从静态上以公司作为视角主体来判断它的财产边界、组织边界和发人边界;(3)有时候公司治理边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公司边界重合。6、公司治理边界(名解):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维度和半径所形成的范围。 第三章 1、优先股的根本特性在于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收益分配和财产清算方面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判断题)

公司治理现状分析概要

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是在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结构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其设立与发展遵循公司的特征和需要,服从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随着企业自身的成长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进。2005年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启动,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我国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改善,据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显示,在2007年1 162家上市公司评价样本中,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为,2004年、2005年、2006年治理指数均值为分别为、、。对比四年来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状况,整体治理水平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主要表现在: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正在逐步理顺,政府角色和职能有了重新定位;⑵股权结构正在逐步优化,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现象受到抑制,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正在形成;⑶公司董事会独立性和重要性有所增强,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正在形成;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形式上渐趋合理,内容日趋完善;⑸法律与监管环境持续改善,外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但综合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实际行为上的改进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要小,有些方面并无实质性的改进,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缺陷依然很明显。一、总体股权结构不合理从全国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是在不对称的权利结构下进行的。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处于大股东控制状态,股东由于拥有公司大量股权并进入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小股东则选择了搭便车。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的资料显示,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其中个人持股比例高达80%以上。我国公司股权的高度集中,必然会诱发种种弊端,造成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量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也是一大问题。二、股东大会权利弱化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场所,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在我国,中小股民投机现象严重,他们只关心自己手中股票价格的涨落,很少关心企业的发展,由于行使权利的意识淡薄和“搭便车”心理,他们从很少参加股东会,股东会基本上由大股东控制,反映着大股东的意愿,而不是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同时,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出席数(或比例数)作出规定,这便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会”。三、董事会问题较多第一,构成不合理。股权代表的构成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很少有小股东代表。另外,董事会人员构成存在内外董事比例失调的现象和内部董事过多的情况。第二,权责不清晰。我国《公司法》对董事长、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作了明确的划分,规定董事长行使职权主要在董事会内,未得到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不得脱离,更不能超越董事会擅自行事。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而事实上,一些董事长不能按法定授权进行有效工作,没有解决好自己在公司的角色定位问题。四、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随着董事会与经理层权力的不断膨胀而日益重要。我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监事会行使监察权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第一,监事会成员组成不合理。监事大多为国有法人资产的代表,而非个人资产的代表,致使公司监事会

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

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 黄一义编译 什么是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是调整公司企业各方参与者关系的规范,这些参与者要紧包括三个方面:←股东;(以CEO为首的)公司治理层;→董事会及其成员。这些参与者决定着公司的进展方向和绩效。 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要在这三方面参与者之间建立起两种有效的负责任(accountable)的关系,即董事会对治理层的有效监督和股东对董事会的有效制约。 体会表明,股东主动行使其所有者权力参与公司事务,会使公司治理层更加负责且更加关注公司的业绩,因而对股东的投资带来更多的回报。美国的一家大型信托机构棗拥有1000多亿美元资产的加州雇员退休系统1996年的一项研究表明,这种主动的参与使美国公司新增利润达1.5亿美元。 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 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对坚持一个公布、公平的资本市场是必须的,是资本市场吸引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并保持其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规范。它包含如下要点: 1.可信任性(Accountability) 对股东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和治理层必须对股东负责。专门是公司董事在以下几方面有专门的责任:(1)树立公司的战略观念,以确保股东长期价值的增加成为公司的首要考虑;(2)依据第一项要求,对其自身以及公司治理班子的 绩效进行连续的评估。 对股东提出的关于公司状况和治理层绩效的咨询题,董事会和治理层应该保持开放性并使之易于得到解答,董事会应当向市场披露其做出一些重大决定的方式,这些决定涉及公司经理的薪酬如何确定,公司的战略规划,新董事的提名和公司经理人员的任命和考核等。新董事侯选人的背景,包括其与公司的经济关系也应向公司股东披露。

监督 董事会应当具有对公司治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的能力,股东对董事会应具有同样的能力。为此,股东应能通过适当的投票程序行使其权力。 经理的薪酬 建立可信任性的一种最有效的方法是使经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治理层的薪酬应与公司的长期业绩表现挂钩。 2.透亮度 公布性 一个自由、有效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资本市场必须建立在公布性的基础上。如果一个市场不能使投资者对其公布性具有信心,投资者就会退出这一市场。 会计准则 目前不同的市场采纳不同的会计准则,这使国际投资者的有效分析难以进行。公司应努力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一致性报告 在某些市场一些机构颁布“最佳行为准则”作为一种标准的公司治理规范。在采纳这些准则的市场,公司应向股东报告其是否遵守这些准则,并讲明其不遵守的理由。 3.公平 公平对待 在所有的市场对所有的股东均应以公平相待的方式一视同仁,包括外国股东在内。公司应专门注意尊重少数股东的利益,同时不采取对投资者具有实质性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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