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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办法

信息化管理办法
信息化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初稿)

一.总则

1.为引进现代化计算机工具,推动现代化管理,使公司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

捷,特制定本制度。

2.美源集团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等各从事信息化建设部门,均适用本办

法。

3.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

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工作。

4.信息化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信息化规划是集团公司整体规划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

5.信息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成决策层,

业务层,各单位、公司及职能部门三级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

6.为了加强美源集团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切实推进企业的信息化工作,提高企业的

竞争能力,使公司信息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7.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的管理方式。

8.公司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9.公司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原则管理公司软硬件资源,各个综合部信息专员管理分公司

的硬件资源,信息部统一部署软件资源。

10.信息部对各个公司及综合部的信息专员进行垂直管理,统一制定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统一分配软件资源,有权协调分公司各个信息专员进行统一部署软硬件资源;信息

专员在信息部的统一指导下,维护子公司的软,硬件资源。

11.计算机硬件系统统一由信息专员来管理,维护,建帐,资料汇总于信息部。

12.信息部协调信息管理员负责各个电脑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正常的运行。

13.在公司总经理与集团办领导下,统一制定信息化管理办法。

三.电脑系统选型与购买

1.信息化设备的部署要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选型、以软定硬、统一审批和检查验收的

原则进行配置。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

公司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

3.根据购买单位需求,由信息部基于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性价比高和扩展性

好的机型,至少提供两种以上机型及价格交由使用部门备选。

4.电脑设备采购需选择不少于两家的专业电脑公司提供报价及服务,信息部及信息管

理员提供配置清单,并通过审计审核价格,方能采购,并要求设备提供商提供送货服务。为了提供一致的服务,可通过年度供应商招标来确定年度供应商,信息部和信息专员提供年度配置,审计抽查审核价格。

5.涉及重大电脑设备及软件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电脑的功能升

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6.电脑采购过程中,信息管理员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

运行的可行性,并安装到位由使用人签收。

7.采购电脑设备后,由信息专员保管电脑资料(驱动,应用软件等光盘与电脑纸质资

料)。

8.电脑设备采购后,各个综合部登记固定资产,并要求使用人签收,存入档案。

四.电脑设备使用与管理

1.信息专员建立个人使用设备台账,台账按照每台电脑设备一份,标明配置和编号,

员工签收后对其所使用办公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如有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以台账为基础确定每台电脑设备必须有相关责任人。

2.入职员工分配电脑,由信息专员清理和备份配备电脑的数据,安装合适的软件,建

立新员工个人办公资产台账;离职员工,由信息专员按照台账检查计算机配置,由信息专员认可后签字,才能离职,并同时变更办公资产监管人或使用人台账。办法同四.1条。任职期间如有配件配置的增减变更,由信息专员实施并同时更新个人资产台账,员工签收备查。

3.电脑及设备不允许未经信息专员确认实施调配。在公司内岗位异动,办公资产随人

异动。如果因岗位异动要实施个人办公资产变更,经信息专员办理,办法同四.2条。

任何员工个人之间的调配一经发现,对调配双方和直接上级给予差错处罚。

4.电脑及设备涉及到公司之间的调配,信息专员负责修改登记台账,相关综合部负责

资产的异动的登记。

5.信息专员按照需求负责电脑、设备及配件的调配以改善性能。未经信息专员许可,

自行拆装电脑后增减电脑配件,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使用人承担,并处差错处罚。

6.电脑和设备经信息专员检测,确实无法使用,交综合部报废;信息专员删除相关台

账。

7.闲置电脑及电脑周边配件(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由各公司指

定专人负责,并登记台账。管理办法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8.信息部负责RTX账号开通、权限设置和取消账号工作以及以后的OA及其他信息系统

账号。开通需要通过流程告知综合部,综合部告知信息部才能开通;权限设置的变更由员工部门经理在异动的第一时间通过RTX通知综合部,综合部通过离职异动单告知信息部,删除个人账号。

9.员工开通RTX账号后,必须即时更改初始密码,并对密码的使用安全负责,经检查违

规处以差错。

10.使用者应按照科学的方法开关和使用电脑及设备。外出公司超过1个小时必须关闭

电脑,离开电脑超过15分钟需锁定电脑。

11.公司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业务情况下,员工应学习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综合部与信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使用培训。

12.机房由信息部与信息专员进行管理和维护,禁止公司其他员工进入机房操作;因特

殊原因(软件公司维护等),需领导部门签字确认后由信息专员陪同进入机房操作。

机房专人专管,机房钥匙,服务器及软件系统,监控的账号专人管理,禁止机房钥匙及账号密码传给其他人。

13.公司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严禁上班

时间看电影,上购物网站,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上网。

五.电脑维护

1.公司确立综合部信息专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综合部必须确保每年每台电脑有一

至二次的全面系统维护工作。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告知信息专员。

3.故障报修,由综合部出示维修单,填入相应维修记录,维修完后,请报修人填好服

务意见。维修单由综合部存档。

4.设备报修,信息专员应立即响应维修要求,告知维修到岗时间或替代方案。

5.信息专员电脑维修查明故障原因,如果需要超过半小时,应告知维修所需的大概时

间。

6.电脑维修中必须保障数据的安全,确保重要数据在维修过程中不遗失。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修理费用和损失,按照第四款中的相关规定赔偿和

差错处罚。

8.信息专员在维护计算机报修部门电脑时,为其安装常用软件,其他特殊需求软件需

计算机报修部门自己提供,如计算机报修部门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如需正版,需由计算机报修部门自己购买。在保证计算机报修部门用户正

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信息专员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六.网络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设施是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命脉,公司员工应爱护网络设施,保证数据传

输与通信畅通。

2.公司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控制与维护服务器监控由信息部负责。所有网络插座,网络

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等,统一由信息专员进行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检查。

综合部信息专员负责公司网络服务器的日常监测工作,计算机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

以保证公司局域网正常运转。

3.共享文档资源根据使用部门划分不同的权限,通过域控进行统一管理。需要变更访

问权限,先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通知信息专员调整相关权限。整个集团统一权限的划分由信息部根据部门权限统一设定。

4.网络系统要按照可网管、可扩充、可互联和可闭合的原则构建,对网络主干系统和

交换设备实行统一型号、统一配置、统一调试和资源共享进行操作管理。

5.企业内网域名和IP地址的规划、设置、分配、监控由信息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必须

严格遵守,不得擅自调换和变更,确保公司计算机网络的互联互通。

6.不得恶意攻击公司网络服务器,窃取重要文件及资料。一经发现报请公司领导查处。

7.严禁任何人员利用公司网络及电子邮件传播反动、黄色、不健康及有损企业形象的

信息。

七.电脑病毒的防治

1.公司电脑安装由信息部指定的电脑杀毒软件和安全软件。

2.各个部门应有自己部门所使用的软件安装程序备份,使用人应在拷贝程序前对相关

程序进行杀毒;未有备份程序应告知信息专员协助下载,以防止下载到病毒程序。

3.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信息专员处理。

4.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5.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优盘或者移动硬盘上,

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八.信息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

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按要求统一配备“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系统。

2.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

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按要求统一配备“入侵检测系统”、“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系统。

3.要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涉及信息安全系统要专人负责,定期监测与维护,并书面

记录;要按照技术和管理要求,建立和执行主要业务系统的数据容灾备份。

4.要建立信息机房和网络设施的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

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备查,备纠。

5.建立定期安全备份制度,服务器和各个PC机上的重要数据(含数据库、操作系统、

主要网络设备的配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每天定时备份,半年拷盘一次,交新大方档案室存档),服务器上的数据备份由信息部负责,各子公司PC机数据备份由各个子公司指定信息专员或者专人负责。

6.适当使用加密技术等技术保障机密电子数据的安全。

九.信息系统及培训

1.公司根据需要可以选择各种单项及综合性信息系统,可由信息部负责统筹实施。

2.软件选型需要公司高层领导的参与协调,在公司领导下确立总体方案、实施步骤、

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事项。

3.信息部统一制定软件选型方案供公司领导参考,信息部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及全程参

与软件的实施及相关进程;信息部统一制定软件后续维护方案及相关培训计划,保障公司软件上线顺利。

4.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需要,可以要求软件提供商开发整体信息系统的相关接口,

子系统,子功能的改善。

5.在目前软件市场存在诸多企业管理、生产制造软件的情况下,对软件市场进行调研

分析后,决定软件是否需要外购;并保证子系统间的接口衔接,集成为一体化软件。

6.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信息部,信息专员制定软件需求功能说明书,应积极提供建议

便于信息部会同软件公司改善软件功能。

7.公司的ERP,OA等其他软件使用者在使用软件时做到不用的时候就退出,以免造成

他人查看未有权限的内容。

8.信息部每两个月到各子公司巡视一次,检查电脑及软件使用情况,检查是否违规操

作操作电脑,并解决实际的电脑使用问题,针对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指导。

9.信息部平时通过远程,电话等方式解决子公司电脑临时存在的问题。

10.信息部负责制定软件及电脑相关培训大纲,培训手册;定期在美源刊发表相关的电

脑知识;不定期的针对集中的问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脑操作水平。

十.处罚

以上管理办法中涉及违规现象和行为,由信息部及时向集团公司提出处罚意见,经综合部核实后提交经营公司和财务部备档,当月扣除。单次处罚以绩效1分起,涉及文件数据和网络安全的违规差错不设上限,与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合并执行。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办解释、补充,经公司批准颁行。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2 职责 、IT科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贯彻、监督、执行。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3 管理规定 信息化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设备是指企业内的所有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监控主机)UPS以及用于计算机应用的监控安防设备和网络设备。 、所有购买(领用)的信息化设备均应录入财产台帐;信息化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信息化设备分配到个人或科室使用,科室科长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信息设备。应当做到责任人管理、使用,不经本人许可,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非专业管理人员严禁私自随意拆装、移动信息化设备,以保证信息化设备正常运行。 、对新购进的信息化设备,设备管理员核对检测后,方可安装运行,防止质量问题或原始病毒的侵害。 、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信息化设备带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如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或更新设备的,必须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按更新计划进行。 、更新信息化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信息化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或故障严重,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应按来源渠道报废。

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XX局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大集中系统应用推广、随着我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及计算机装备水平的提高,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工作和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计算机应用,保障网络系统和业务数据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提高科技管税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原有《XX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信息化建设管理需要。结合我局的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税务局总局税务系统电子数据处理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暂行办法》、《昆明市地方税务局计算机管理试行办法》、《XX地方税务局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现将原来《办法》修订为《XX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条XX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省、市地税局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信息化系统管理含盖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业务电子数据管理、设备及耗材管理,等四个方面。 第四条各科室、分局、稽查局(以下统称各部门)。各部门的计算机运用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在局计算机管理部门授权范围内按照本办法规范运作。 页脚内容1

第五条我局设立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全局的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划、措施,监督、检查计算机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传达、协调、制定有关技术和应用标准。使用计算机的各部门,负责相关业务应用程序的操作、日常维护及安全保密工作。及时向计算机管理部门报告应用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XX市地税局计算机管理部门内设专职系统维护员职位,负责软件、硬件、数据库和业务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操作员是指经局计算机管理部门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我局计算机系统相关功能的操作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地税局使用计算机的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含协管员)。 第二章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 第八条根据省、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与要求设置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系统维护员负责全局的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各部门指定即兼职计算机管理员员(信息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本部门其他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辅导。 第九条 XX市地税局专职系统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局的要求和本局实际情况,负责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全局计算机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配合省、市地方税务局的总体业务目标,制定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各部门对单行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并为各部门业务应用软件及基础数据资料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保障全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并从技术上指导各部门的计算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页脚内容2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2018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全)

2018年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 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 全的物品。 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 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信息中心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4、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5、禁止上班时间在内部局域网或INTERNET网上聊天、游戏、娱乐、购物、证券、收发非工作邮件、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禁止从INTERNET网上下载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IT室系统管理员同意。公司将定期检查每台计算机使用日志,若发现以上情况,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6、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禁在电子邮件中涉及与泄露公司商业信息,若发现,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7、设计部应对CAD图纸资料进行严格管理,若因客户需求而将其带出公司须经设计部部长和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再由CAD图纸管理员统一出图或拷贝方可。 8、在通过INTERNET收发电子邮件时,为防止外界病毒的侵袭,不打开、点击和阅读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若接到可疑邮件,请自行删除或与IT室联系解决。 9、不得任意删除、修改与安装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与系统文件。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信息化设备采购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工作,根据《系统网络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终端设备、移动设备、机柜、配线架、KVM、空调、UPS、传输设备等。其中终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遵照市局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系统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前期的规划、采购后的使用、管理等工作。具体采购、报废等由办公室负责,基层信息管理员配合信息办做好信息化设备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级部门基于特殊的业务要求配发的设备,对其管理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信息化设备采购 第五条信息化采购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并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信息化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信息化采购应当按照立项申请、专家论证、立项审批、

项目采购、具体实施和事后评估六个流程按步骤实施,原则上不得减少流程或变更流程次序。 第七条建立信息化采购立项申请制度。信息化采购必须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信息化采购审批表》。立项申请由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具体项目的工作人员提出,内容应包括立项理由和立项内容,并提交信息办负责人初审。信息办负责人接到立项申请后,认为理由充分并符合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同意立项申请,并转入专家论证;否则,驳回立项申请。 第八条建立信息化采购专家论证制度。信息化采购必须经专家论证。 信息化采购通过立项申请后,信息办应从专家库中抽取熟悉该项采购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采购项目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提交论证意见。 具体负责项目的采购人员应参与论证,但不得担任本次采购的论证专家。 第九条信息化采购通过立项申请和专家论证后,信息办应将立项申请和专家论证意见提请分管信息化的局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采购。 第十条信息化采购应当按照立项申请的采购内容执行。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采购内容的,采购人员应重新提出立项申请。 信息化项目以协议和邀标方式采购的,应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被采购人应在三家以上,并不得指定被采购人。对于技术复杂的信息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 (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关公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的控制要求,通过信息系统中的权限管理功能控制用户的操作权限,避免将不相容职责的处理权限授予同一用户。 应当针对不同数据的输入方式,考虑对进入系统数据的检查和校验功能。对于必需的后台操作,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对操作情况进行监控或者审计。 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操作,应当设计系统自动报告并设置跟踪处理机制。 第八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组织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与各科(所)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按照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程工作。 第九条统计中心应根据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应的硬件厂家或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调试。对于关键的软硬件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记录整个安装调试过程;在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应注意做好有关文档的验收及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上线前,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没有定级的信息系统不能正式上线。另外,信息统计中心都应当切实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包括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等,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转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现代化管理进程。为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优势,给公司的经营、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航局及公司“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公司全员参与的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人力、资金、设备、市场、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动态和静态的数据纪录,然后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增强企业应变能力。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两级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辅助手段。 第四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信息设备(软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上网卡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信息化组织是高度集中的组织,在企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上是权威性的、有效的组织,是集管理与信息化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企业管理改善的组织。 页脚内容- 1 -

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三个庄子派出所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三个庄子派出所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职责 (一)信息科为分局信息化设备、系统及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的职能部门。承担对分局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合称信息化设备)的故障排除、报废鉴定,以及对各类工商业务软件的使用、升级换代等指导工作。 (二)各部门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的人员为本部门的信息化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信息化设备的一般性维护,以及增添、报修、报废等各项具体申报操作。管理员在信息科登记备案。 (三)各设备的使用人,负责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查杀病毒、操作使用等。 二、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范围 (一)凡分局资产登记的信息化设备在工作中发生的软件、硬件故障,属于本局计算机日常维护范围。 (二)分局计算机维护实行分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级管理,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一级维护责任由信息科承担,主要包括:网络故障、硬件故障、由上级下发光盘的工商业务软件系统的安装等。 2.二级维护责任由各部门自行承担,主要是经过培训后应知应会、通过按《使用说明书》操作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包括:本部门信息化设备使用当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包括:连接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电源等部件;系统的初始化安装;安装打印机驱动程序、安装色带,打印机卡纸;将自己的应用软件、省工商局和分局在网上发布的业务软件装入Windows环境;在自己的计算机上登录到局域网系统;登陆和收藏网站地址;共享网络资源;office软件的应用;使用不当造成的文件丢失;设备内部硬盘整理、外部除尘清洁;Windows 操作系统常见故障等。 (三)信息科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员负责分局信息化设备故障的排除、指导分局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及应用软件。 (四)信息科设备维护调度员负责各部门申报故障的记录、分派,负责维护记录表的统一保管,并定期对维护情况进行统计,报分局领导和以适当方式在全局公布。 (五)各部门信息化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使用者个人无力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的一般维护,负责向信息科报告自己无法解决的故障。 (六)设备使用者负责自己使用设备与计算机的连接、以及计算机各部件的连接、电源连接、更换色带、日常使用、维护等。 三、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的申报程序 (一)各部门信息化设备发生软件、硬件故障后,如果设备使用人无法排除,应请求本部门管理员协助解决;如果部门仍不能解决,则报信息科负责解决。 (二)各部门需要报修设备的,由部门通过适当方式(书面、电话或其它方式均可),告知信息科设备维护调度员,详细说明故障现象和发生过程;信息科设备维护调度员记录申报信息,并将信息分派设备维护管理员;信息科设备维护管理员接到申报后,可采取电话指导部门排除故障、由部门将设备送至信息科维修、提出外修处理意见等方法解决故障问题,并将申报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备案、交维护调度员统一保管。 (三)为确保数据安全,计算机软硬件在维修、维护前应由设备使用人完成有关数据的备份。 (四)设备硬件损坏需要更换的,需部门书面报告分局办公室,经批准后,信息科予以

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doc

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

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 (三)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四)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0A系统)建设、运营、

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五)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六)负责公司硬件、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信息化工作任务在本部门的执行; (二)上报本部门年度信息化需求; (三)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 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人员管理: (一)对信息技术管理机构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明确各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 (二)建立重要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并加强对单人单岗的监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服务器主机应按照国家服务器设备的管理标准,保障服务器主机在合适的环境中运行。 (二)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运行进行监控,依据服务器资源的占用情况,及时对服务器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安装补丁程序。 第九条计算机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计算机、工作站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二)综合部每年初应根据需求,对存在故障无法解决、设备老化、市场无配件更换的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统计并上报备案。 (三)在未经综合部许可的情况下,各计算机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相关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

XXX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集团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 《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审查、审核、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XXX公司信息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软件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集团公司各项信息化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

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硬件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换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集团公司计划管理规定上报到《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添置计算机应尽量采购带操作系统计算机,严禁使用盗版操作系统。提交至《信息化软硬统一管理系统》经XXX公司信息部审核后,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应定期经行公开招标采购,硬件设施采购由XXX 公司信息部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硬件自带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录入系统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

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

信息化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化网络系统 运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地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化网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市场化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分为机房(专指办公楼107机房)环境维护、网络设备维护、配套服务器维护三部分: 1、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2、网络设备维护指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网络设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光纤线路等。 3、配套服务器维护指为网络系统提供服务的应用服务器,包括DNS服务器、网络管理系统服务器、VPN设备、流量控制设备等。 第三条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项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网络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信息化网络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协调,其计算机硬件平台、配套网络、基础软件以及应用软件的日常运维工作由负责组织和实施。具体分工如下:分管领导: 系统管理责任人: 系统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系统管理责任人须定期(每月一次)对数据备份日志、巡检日志、问题跟踪处理日志等进行确认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第六条系统管理责任人须定期(每月一次)召集系统相关运维人员对系统最近的运维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系统运维过程中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第七条系统技术管理人员在系统管理责任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对其机房环境、网络设备、配套服务器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

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战略实施,明确全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需求管理、项目前评估和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公司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增强市场应变力,提高内部控制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 第二条建立和巩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制度。在强化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管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项目从需求发掘、立项、实施、验收、后评价、需求再发掘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效益。要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后评价管理机制,对各核心应用系统功能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推广应用成熟经验,清理整合重叠或不适用的系统功能,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四统一、五兼顾”原则,对核心系统要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投资,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统一建设、优化资源,统一管理、

共享服务”,兼顾“整体与局部、先进与实用、近期与长远、集中与分散、建设与维护”的原则,在一个统一的架构下整体推进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全面协同。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内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的最高领导、权威机构,负责领导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加强业务应用与信息技术两大领域的沟通与融合,在应用层面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信息化领导小组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企业信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规划是公司一段时间内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是各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唯一依据。 第三条信息化规划主要分为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 第四条信息化规划编制原则 (一)紧贴公司战略 (二)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避免重复建设、集约化、精益化原则 (五)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实用为主,符合实情原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两化融合管理委员会职责 决策公司信息化发展方向,审批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及投资预算。 第七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运营改善部是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组织成立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该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运营改善部相关专业及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信息化工作联系人 组成。 第八条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开展信息化规划及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二)负责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与协调。 (三)负责年度信息化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的编制。 (四)负责信息化前期项目储备库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职责 (一)负责配合信息化规划编写过程中的需求调研、专题讨论及阶段评审工作。 (二)提报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 (三)对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出具项目实施评价报告。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库的建立 第十条每年八月初,各部门依据公司信息化五年规划建设框架,汇总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并向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提出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一)。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的基本原则为:

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普定县教育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保障设备正常 运行,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化设备范围 (一)计算机教室的计算机、交换机、UPS电源、电脑 桌等设备。 (二)“班班通”教室的计算机、投影机、展台、电子白板、 书写板、液晶屏等设备。 (三)多媒体教室、录播室的计算机、投影机、操作台 等设备。 (四)“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及远程教育项目 设备。 (五)校园网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及配套设施。 (六)校园监控设备。 (七)其他信息技术设备。 二、设备安全管理 (一)所有信息化设备必须进行资产编号、分类造册登 记(有使用人签字,使用人更换的要重新签字并有移交手续),设备附带的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应一并存档,确保配套使用。 (二)除学校自筹资金采购且通过报账程序入账的设备外,其他任何渠道取得的设备均要登记造册(内容包含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取得日期、投入使用日期),统一到“校 财局管办”入账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所有设备凡达到报 废期限的要按规范程序办理报废手续,不能随意丢弃或作为

废品出售。 (三)凡可以集中管理的设备一律造册登记,并建立信息化设备借还登记表,相关人员借出使用后要及时归还管理员。凡设备借出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同意方能借出,借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是校内人员,借用设备的用途只限于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禁止设备外借和挪作他用。 (四)学校要对安装信息化设备的教室、功能室门窗进行加固,预防被盗和社会人员入室破坏现象发生。已安装监控设备的学校要发挥好监控设备的作用,如出现设备被盗和社会人员入室破坏现象,能向公安机关提供监控视频。 (五)重视设备的“防雷、防震、防潮、防尘、防锈”的“五防”措施。做好室内的通风、清洁等工作,尤其是雷雨天气必须停止使用设备并切断电源。每日放学后要对所有教室、功能室及办公室进行巡查,对关机、关窗、锁门、断电等情况如实作好记录,至少每周公示一次以示提醒。 (六)学校要安排人员全天24小时在校值班,做好值班交接工作,明确重要设备的值班检查和安全防范要求,严格追究值班期间因不认真履职导致设备损失的相关责任。 (七)学校要制订财产资料移交制度,凡学校出现人员岗位更换或调出的,必须完成信息化设备移交工作,由学校出具移交证明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三、责任追究 学校要对信息化设备的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校长是学校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与分管校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信息化专(兼)职人员、班主任、科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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