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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汇总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汇总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汇总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

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

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

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

(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 = 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

诊量100人次,增减医师5~7人。)

(2)门诊手术医师:日门诊手术例数 = 1:5 (自定)

(3)急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5人(管理年)

(4)透析医师:透析床位 = 1:10 (自定)

(5)教学科研机动职数:给到科室医师职数内

50张床一下1个职数、以上2个职数,有公共服务、公共事件、学系、重点科室等因素可适当增加1个职数。(自定)(二)护士

1、床位:病房护士 = 1:0.4 (管理年)

2、床位:重症监护室护士 = 1:2.5~3 (管理年)

3、妇产科助产士:妇产科病床 = 1:8~10

产房产床:护士 = 1:2 (管理年)

4、婴儿室护士:婴儿床 = 1:3~6

(90年,护士:婴儿床 = 1:3)

5、手术室护士:手术台 = 2~3:1 (管理年,要求〉 3:1)

6、注射室护士:总病床数 = 1.2~1.4:10

7、供应室护士:总病床数 = 2~2.5:100

8、急诊护士:总病床数 = 1~1.5:100

急诊流水病人:护士 = 10:1 (管理年)

急诊留观病人:护士 = 2:1 (管理年)

监护室病人:护士 = 1:2.5 (管理年)

抢救室病人:护士 = 1:2.5 (管理年)

9、门诊护:门诊医 = 1:2

三、医技科室人员

1、床位配比

(1)检验人员:占卫技4.6%

检验师:病床 = 1∶100~120,

其它检验人员:病床 = 1∶30~40。

血库人员:病床 = 1∶120~150。

(2)药剂人员:占卫技8%

药剂师:病床 = 1∶80~100,

其它药剂人员:病床 = 1∶15~18,

中药炮制、制剂人员;病床 = 1∶60~80。

(3)放射人员:放射医师:病床=1∶50~60。

(4)理疗人员:

理疗医师:病床 = 1∶100~150,

其它理疗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50~100。

(5)营养人员:营养人员:病床 = 1∶100~130。

(6)病理人员:

病理医师:床位 = 1- 2:100 京卫医字〔2009〕57号

病理医师:技术人员 + 辅助人员 = 1:1:

〔病理人员:病床 = 1∶100~130。(原文件)

病理医:总床位>1~1.5/100 (管理年)〕(7)麻醉人员:麻醉人员:手术台=1~1.5∶1。

2、设备配比

(1)放射技术人员:机器台数 = 1.3—1.5∶1。

(2)B超医师:机器台数 = 1.5:1

四、特殊领域人员要求

1、生殖中心:卫生部〔2003〕176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临床医师不少于6人(包括男科执业医师1人)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护理人员不少于3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

卫生部《医院感染监测规范》〔2009〕(WS/T312-2009)

医院应按每200-25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医院感染专职人员。

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标准:每250张床配备1名感染管理专职人员。

3、疾病预防控制处: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疾病预防控制

处(科)的通知》京卫人字〔2007〕79号

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处的人员编制三级医院3-4人。

五、职能管理部门人员配置(上海编制,仅作参考)

1、党办:工作人员:职工人数 = 1:300-500

2、院办:工作人员:病床数 = 1:200-250

3、人事处: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00-150

4、医务部: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50-200

5、门诊部: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50-200

6、护理部: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50-200

7、科教处:工作人员:病床数 = 1:300

8、财务处: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4-18

9、保卫处: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50-200

10、总务处:工作人员:病床数 = 1:100-150

11、设备处:工作人员数 = 1%职工总数

12、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职工人数 = 1:500-700

13、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病床数 = 1:50-75

14、工会:工作人员:会员人数 = 1:500

15、团委:工作人员:青年职工数 = 1:500

16、职工食堂:工作人员:职工人数 = 1:50

17、病房护理员:工作人员:病床数 = 1:20-25

六、科室负责人配备

1、临床科室25-39人设主任职数1名,40人以上可设一正一副

2个职数。

2、职能管理部门4人一下设领导职数1名,5-11人设一正一副2

个领导职数,11人以上设一正两副3个领导职数。

《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对信息系统的相关要求

2.1.3.1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36:职能部门:门诊办公室)) 【C】 1.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转诊服务,有规范,有流程。 2.有与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协议。 3.规范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工作。 4.转诊预约患者携带转诊全面病历资料。 【B】符合“C”,并 1.有提高转诊质量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2.信息系统 ....支持病历资料协同传输。 【A】符合“B”,并 对预约转诊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转诊工作。 3.2.3.1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78: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执行科室: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C】 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 2.接获非书面危急值报告者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 (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 3.医生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 4.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与流程,并正确执行。 【B】符合“C”,并 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2.信息系统 ....能自动识别、提示危急值,检查(验)科室能通过网络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出危急值报告,并有醒目的提示。 【A】符合“B”,并有危急值报告和接收处置规范,持续改进有成效。 3.6.2.1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12)((88: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C】 1.医技部门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 2.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护人员应完整、准确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

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的管理

摘要:本文通过对医院人员结构分类及编制外人员管理现状的特点分析,指出在用工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计划性不强、用工渠道比较混乱、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关键词: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 一、编制外人员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缺乏,随意性大。尽管大部分编制外管理人员都能够兢兢业业、尽忠职守,但由于编制外管理模式缺乏政策依据,在日常管理的应用中,对于编制外人员录用条件及方式、收入待遇、考核激励等方面仍缺乏制度规范,经常出现使用和辞退人员随意性大、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 2.用工主体混乱,责任不清。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医院的法人,也就是受医院委托的人力资源部门,但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有用工权限的单位违纪用工、无用工权限的处或科室等内部机构私自用工”现象,有些科室不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私自招用工作人员,使不具备用人主体的科室实际成为用工主体。 3.员工内外有别,待遇不同。编制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不仅收入无法相比,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落户口、住房补贴、评职称等,向上发展也往往得不到平等的机会。 二、解决编制外人员用工管理问题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管理程序。医院应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人力资源部与医务处、护理部共同负责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直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基层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医院管理部门要对直接用人单位也就是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定期邀请法律界人士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运用技巧、实务操作技巧进行系统的培训。比如怎样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怎样依法解除、休假员工如何管理等等。 2.严格执行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各科室聘用编制外人员要有完整的手续,科室确定聘用人选后,各种证件齐全,如有工作经历者要到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保证医院合法用工。为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平时就应注重劳动合同的管理,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签字,按期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如需继续留用员工,应及时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书。 3.消除内外之别,实行同等待遇。医院编制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工资方面尽量做到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节假日休息、年休假、过节费、节日加班费等都与在岗编制内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通过培训、考核,提供发展空间。坚持继续教育,规范培训。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试用期满合格后的聘用人员进行定期的理论和操作培训。经过聘期内有计划、分层次、分专业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使聘用人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实行岗前教育与在岗培训相结合。健全考核制度,与编制内人员一样,制定规范的考核制度,由医务处、护理部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做到考核目的明确、考核时间固定、考核程序规范、考核内容合理。年终实行业绩考核,组织专科技术及专科理论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及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实行综合评定,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岗位调整、奖金发放及续签合同的依据。在评聘职称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一视同仁,对聘用人员给予和正式职工一样的享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 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 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 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

成。 2、能级对应原则 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 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

卫生部三甲医院评审标准

卫生部三甲医院评审标 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卫生部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011年版)》的通知 2011-04-22 -------------------------------------------------------------------------------- 卫医管发〔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健全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总结我国医院评审评价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标准(2011年版)》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

际和卫生政策导向,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2011年版)》进行适当调整,报我部备案后实行。各地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陈虎、刘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

三甲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试题及标准答案

三甲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第一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其中核心条款48项;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 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管理P即plan计划,D即do实施,C即check检查,A即action改进。 4、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评审结果,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第一章至第六章基本标准要求:C级≥90%,B级≥60%,A级≥20%;其中48条核心条款要求:C级≥100%,B级≥70%,A级≥20%。 5、医院评审的评审原则是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评审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 6、医院等级评审分为周期性评审,不定期重点检查。 7、医院评审的追踪评价方法包括个体追踪和系统追踪;其重点在于质量和安全,核心是以病人为中心,强调患者安全及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8、追踪评价方法学是对患者在整个医疗过程中获得诊疗护理及后勤支持等服务的经历进行追踪。 9、医院管理永恒的主题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0、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11、医院内部管理机制条款中,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12、医院应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由职工监督。 13、建立以病人为中心导向、根植于本院服务理念,并不断物化的特色价值趋向、行为标准。 二、选择题 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C款标准有等规定。(ACDE) A、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置标准,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B、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 C、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1.15:1. D、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4:1. E、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2、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符合A条款要求,必须做到。(ABD) A、开展临床路径试点专业和病种数、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患者入组率、入组后完成率符合要求。 B、心肌梗死、心衰、脑梗死、肺炎、髋、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实行单病种规范管理,有完整的管理资料。 C、医院有诊疗指南、操作规范以及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D、有信息化支持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 3、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及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具体要求有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B——核定床位数; 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Y——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

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35%,护理人员占40-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M=(Tw×B×R)/Ta×15/P+A 式中:M——某职级医师数;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

某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我院目前实际2%)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我院目前实际86%);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我院目前实际7%)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 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 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 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

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2010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78年12月02日 【实施日期】1978年12月02日 【正文】 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 为了加强医院组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使医院工作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根据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平战结和的原则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制定《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此组织编制原则适用于城市综合医院、医学院校的综合性附属医院和县医院。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此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所属医院的具体编制。定编后,超编的要精简;对于缺额,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人员来源和经费增加之可能,逐年补充。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的编制,各省、市、自治区可参照此组织编制原则另行制定。 一、基本任务 医院的基本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政治统帅,以医疗为中心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和承担地方、工矿的卫生预防工作、组织医疗队下农村;进行中西医药科学研究和培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工作;对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在担负上述基本任务的同时,要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担当一定的诊疗技术指导和解决疑难病症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医院实行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行政体制应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两级制。业务科室的设置,应按照医院的规模、实际需要和医学发展情况确定。 五百床位的医院机构设置可参照表一。 注:(1)在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院长负责全院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副院长协助

院长分别负责人事、医疗、护理、门诊和总务工作。 (2)三百至五百床位的医院设院办公室,人事、医务、总务科,护理部;三百床位以下的医院设院办公室,医务、总务科(组),人事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3)院办公室是院长的办事机构,主任可由一名副院长兼任,配秘书、干事。人事、医务、总务科(组),护理部,门诊部都设正、副主任,正主任可由一名副院长兼任。不设护理部的医院设总护士长。 (4)党委(总支、支部)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群众团体、统战、武装和保卫等项工作。 (5)临床、医技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 (6)为加强肿瘤和职业病的防治研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指定的医院设肿瘤和职业病科。 三、病床的分配比例 综合医院病床的分配,应根据床位总数、当地医疗需要、各科技术力量和仪器装备、专科重点建设以及本地区有无专科医院等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版(释义归纳)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 年版)释义总结 三级医院设置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原卫生部2004 颁布。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卫生技术人员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1.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 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 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开放床位:指医院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 病房护士:指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不包括重症监护、手术室、门诊等。 在岗护士:全院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医院水电气管道维修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区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起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和培植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 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 号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医院总床位:是指开放床位。 重症收治标准: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一收治标准,第十七条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 正高职称:指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包括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教授等。包括本院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制度、已按规定进行定期能力考核并合格、医院下达低职高聘文件及兑现待遇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公立医院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 号),《国务院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 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 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卫管发[2010]20 号)。

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三级甲等医院评定标准 一、什么是三级甲等医院?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而划分的医院等级之一。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除国家特殊医院以外的最高等级的医院。 中国内地现对医院实行“三级十等”,在三级中设置特等,三级特级医院是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共三个等级。一、二级医院有甲、乙、丙三等;三级中有特、甲、乙、丙四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所以,三甲医院和特级医院是医院中等级最高的。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 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三级医院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是按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获得超过900分者。各项评分比例如下:三级综合医院(1000分)=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科室设置(30分)+ 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管理(140分)+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 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统计指标(100分),(具体请看第四项《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二、三级甲等医院配备要求?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科室设置:临床——至少设肛肠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医技——至少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

SDPR-2012-0610001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卫生厅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鲁编办发〔2012〕2号 各市编办、卫生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以下简称公立医院),不包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二、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适应形势、与时俱进的原则,保证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及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既保证基本需要,又保持适度规模。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公立医院的特点,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提高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 (一)内设机构。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

构、临床医技机构、后勤服务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一级综合医院控制在8个左右,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5个左右;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2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9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7个左右;三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7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15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12个左右。 临床医技机构。由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设置。 后勤服务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并逐步实行社会化。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领导职数。院级领导职数一级医院3-4名,二级医院4-5名,三级医院6-7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3名,其中临床医技机构的领导须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的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 四、人员编制 公立医院编制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数量根据公立医院的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核定。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三甲医院评审标准2012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 临床技术标准(2012年版)一、心血管内科(15项) 1、顽固性心力衰竭的诊治 2、复杂心律失常的诊治 3、急性大面积心肌梗塞的处理(静脉溶栓治疗) 4、急性大面积心肌梗塞的处理(PTI) 5、心源性休克的诊治(主动脉气囊反搏) 6、心脏疾病监护(CCU)或血液动力学监测与心功能监测 7、心脏电复律 8、心脏临时和永久性起搏 9、经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术 10、心脏电生理检查 11、心血管造影术(冠脉、心室) 12、冠状动脉成形术与支架植入术 13、二尖瓣或肺动脉瓣球囊扩张术 14、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 15、心包疾病的诊治 二、呼吸内科(14项) 1、重症肺源性心脑并发症的诊断与处理 2、支气管肺癌的影像学与细胞学诊断

3、急性期中、重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4、间质性肺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5、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诊断与抢救 6、肺血栓栓塞症的诊治(抗凝、溶栓治疗) 7、肺炎的病原学诊断 8、肺功能检测 9、呼吸机的正确使用 10、纤维支气管镜的使用(诊断和治疗) 11、呼吸功能监护(RCU) 12、支气管肺灌洗术 13、胸腔、肺置管引流术 14、经皮肺穿刺活检术 三、内分泌科(13项) 1、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诊断与处理 2、代谢综合征的诊断与处理 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浸润性突眼的诊断与治疗 4、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治疗 5、腺垂体功能减退症的的诊断与处理 6、垂体危象的处理 7、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同位素治疗 8、内分泌腺肿瘤的CT等影像学诊断 9、胰岛素释放试验

10、内分泌激素测定:免疫活性胰岛素(IRI)、免疫活性C肽(IRC)、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甲状腺微粒体抗体(TMAb)、促甲状腺激素(TSH)、甲状旁腺素(PTH)、甲状腺球蛋白(TG)、血皮质醇(PTC)、血浆雌二醇(E2)、生长激素(GH) 11、骨密度测定 12、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13、胰岛素泵的使用 四、消化内科(10项) 1、重症炎性肠病诊断治疗 2、急诊内镜(胃镜、纤维结肠镜)检查、止血、取异物 3、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可配合肝胆外科) 4、肝动脉栓塞术(TAE)(放射科导管造影) 5、经内镜空肠营养管植入术 6、超声导向下肝穿刺术 7、选择性腹腔动脉造影 8、食管静脉曲张套扎或硬化剂治疗 9、食道狭窄扩张术,支架置放术 10、超声内镜或小肠镜或胶囊内镜 五、肾内科(12项) 1、原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治 2、肾小管-肾间质性疾病的诊治 3、继发性肾脏病的诊治

医院聘用人员 编制外 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人员(编制外)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更合理的调配、使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通过制定规范化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体系,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聘用人员的才智,创造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以期建立对聘用人员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和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二、聘用人员的待遇 1.医疗、医技、药学、财务等岗位的聘用人员,其待遇根据来院时的学历,分为以下几类:(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按医院平均值享受绩效。(2)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医院平均值50%的绩效,试用期满后参与科室绩效分配。 2.护理岗位的聘用人员。(1)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其待遇同上述医疗本科人员。(2)具有大专学历人员,先以“护理员”身份进行聘用,工资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半年后,对护理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行转岗,按聘用护士执行相关待遇。 3.医院聘用的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另议。

4.所有正式聘用人员,医院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双方分别承担。 5.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工会福利待遇。 6.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休假待遇(含男、女职工计划生育假)。 7.聘用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包括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组织生活以及参加各种会议等。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安排相关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专家等对聘用人员进行授课培训。人事科负责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对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岗位准入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周期内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方可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服务年限均不少于5年。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职的人员,须支付违约金。违约者缴纳违约金伍仟元,另每少服务壹年增加违约金伍仟元。 4.聘用人员如若报考研究生,需经医院同意,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医院报考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考核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聘用人员考核委员会,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考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 ×Y+[(B-Bmin)/(Bmax-Bmin)] ×(Ymax-Ymin) ×B+A1 +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 B ——核定床位数; Bmax ——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 Bmin ——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 Y ——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 ——该等次常数上限; Ymin ——该等次常数下限;

A1 ,A2 ,,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 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三)核定编制比例 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 (四)进行人员配备 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 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 类:300 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 ~1∶1.40 计算;300 ~400 张床位的医院按 1 ∶1.40 ~1∶1.50 计算;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 ~1∶1.70 计算。 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 %~30 %,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 制的8 %~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 %~72 %,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

公司岗位设置表

公司各部门岗位设置方案 一、岗位设置原则 1、岗位设置的数目应符合最低数量原则 对岗位的设置不要太多,岗位数量要尽可能的少,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所有的工作尽可能的集中,不要特别分散。从经济角度来说,不必花很多人工费。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应该承担很多责任。 2、所有岗位要求实现最有效的配合 岗位设置的时候,对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一般区分为主责、部分和支持三类,这样来确定配合关系。主责是指某一个人所负的主要责任;部分指只负一部分责任;支持是指责任很轻,只协助他人。每个人的主责、部分和支持一定要划清楚。 3、每个岗位能否在企业组织中发挥最积极的作用 每个岗位是不是在整个企业组织中能够发挥最积极的作用。岗位在组织设置里面,应该使它发挥最大作用。每一个岗位都要有相应的主责,然后有部分或者支持性工作。 4、每个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关系是否协调 “是否协调”是指岗位之间的责任不交叉、没有空白。避免某一个责任张同志是主责,李同志也是主责,两个人分不清到底谁是主责,出了事谁负主要责任,在工作中谁主动。一项职能没有人负主责,就是岗位职责出现了空白。 5、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经济、科学和系统化的原则 如果岗位设置得特别多,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就多,企业支付的费用就多,这不符合经济化原则。如果岗位设置过少,可能某一个事情没有人管,或者某一个岗位的员工负担特别重而产生怨气,这项工作就做不好。所以要体现经济化原则,也要符合科学原理。 二、部门岗位设置表 部门岗位设置表

部门岗位设置表1 部门岗位设置表2 部门岗位设置表3

部门岗位设置表4 部门岗位设置表5 公司岗位设置总表

朝阳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1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京编办(1990)第034号、(90)京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我院目前实际2%)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我院目前实际86%);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我院目前实际7%)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 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放 射技术人员占%,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 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 (2)特殊床位(ICU):医师=1:(管理年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 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 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 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我院目前实际2%)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我院目前实际86%);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我院目前实际7%)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 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 放射技术人员占%,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 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 (2)特殊床位(ICU):医师=1:(管理年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 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

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

XX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方案规定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主管部门要求,XX中心卫生院为XX 局下属的事业机构,股级建制,下辖昆阳分院、徐岙分院、梅岙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本院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职能职责 医疗救护:负责辖区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预防保健:协同疾病预防、保健部门完成辖区人民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 健康检查:负责辖区人民日常健康体检及上级指定的居民健康体检及每年冬春两季征兵体检工作; 计划生育:协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定范围的计划生育工作; 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不同业务、职能配置、医院开展工作需要,需设立以下功能科室: 1、普外科(含骨科、手术室); 2、内科(内儿科); 3、妇产科(含儿保);

4、急诊科; 5、医学检验科; 6、B超室(心电图); 7、医学影像科; 8、中医科(包括中医门诊、针灸室、中药房等) 9、五官科; 10、药剂科(含中、西药房); 11、门办(医保); 12、麻醉科; 13、全科医疗科 14、病区(护理) 15、门急诊(护理) 以上22个临床功能科室主要负责辖区内日常疾病救治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等相关工作。 16、院长办公室(包括院长、副院长) 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在院长领导下制定全院工作计划,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组织、安排检查医院科研、临床教学、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等日常工作。组织、安排检查医院科研、临床教学、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等日常工作。 17、医院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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