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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电报使用管理规定

密码电报使用管理规定
密码电报使用管理规定

密码电报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密码电报是指以电报形式传递的,经机要部门使用密码译发、传输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特殊性公务文书。党委办公室是密码电报的授权管理机构。机要员负责密码电报的具体管理事项。

第三条密码电报须由专人专车取送。取送密码电报不准其他无关人员搭车,不准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不准托人捎带密码电报。

第四条密码电报应存放在机要室,按相同密级公文的管理办法管理。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其他不利于保密的地方阅办密码电报,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普通电话中谈论密码电报。

第五条密码电报的取送、传阅等均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按照密码电报规定的范围传阅。送阅时要直接面交,坐等领导同志阅完后马上送其他领导,直到传完为止。

第六条机要员要严格执行关于密码电报管理的责任制度,密码电报传阅完毕后要及时存入保险柜,对所经管的电报要定期检查,节假日要重点看管,确保万无一失。

第七条每年度的密码电报经机要局清查后需单位自行销毁。销毁过程中要严防丢失、泄密。要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监销,监销人必须等所有文件粉碎成浆后,方可离开,任何人不得自行销毁密码电报。

第八条机要员工作调动离职时,需先向上级机要部门报告,同时上报新调入机要员情况,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办公密码管理制度.doc

办公密码管理制度1 办公密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办公密码的使用并确保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本公司办公密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办公系统管理密码 如:社保系统管理密码、BASSMAIL系统管理密码、财务系统管理密码等电脑开机密码—— 2)财务相关密码 如:保险箱密码、存折密码、U盾密码等 3)其他密码 如:招聘网站密码 二、办公密码管理细则 1.办公密码保管/借用 1)办公密码涉及公司机密文件及资料,各部门办公密码使用人妥善

管理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系统密码,保管人员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必须随时了解所管辖员工保管密码的更新情况。 2)若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到自己保管的密码,须经部门负责人 同意后才可将密码提供他人使用。在相关人员使用密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须及时对密码进行修改,并及时填写《办公密码变更 登记表》申报更改。 2.电脑开机密码设置 除以下可设置开机密码的岗位以及总经理特批的情况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设置电脑开机密码。 注:*表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 3.办公密码变更申报 1)需使用《办公密码变更登记表》申报变更的情况包括以下七种: ①更改密码、②更改使用人、③更换密码并更改使用人、④增加 备案人、⑤增加使用人、⑥新增密码、⑦其他。 2)申报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办公密码变更申报由密码保管人(即 使用人)负责。如因人员离职/调动/休长假需变更密码,由员工直接上级进行申报。 3)申报时间:密码产生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 4.办公密码登记备案

1)密码备案人(一般为部门经理、总监)负责备案管辖员工办公密 码,及时更新《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公司总经理备案公司所有人员的密码,各(项目部)部门负责人需备案管辖区域/部门所有人员的密码; 2)公司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需备案其他部门密码,应提前向相关部 门负责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进行密码的备案。 3)密码备案人接收密码保管人因密码变更而进行的《办公密码变更 登记表》申报时,须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定密码变更情况,并 更新登记《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 4)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存档备案公司部门《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 三、办公密码季度检查规定 1.本公司例行办公密码检查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8日-30日, 并根据总经理要求随时进行抽查。 2.办公密码检查工作由总经理指定人员进行。 3.办公密码检查工作关系到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检查 人需严肃认真对待,发现差异须如实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不得推脱隐瞒或知情不报。检查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询问/打探办公密码。 四、办公密码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部、各部门办公密码使用人

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和密钥管理

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和密钥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以及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和密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及设备和用户所有层次的口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99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273号令商用密钥管理条例 1998国家保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2000国家保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2003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06公司信息网防病毒运行统计管理规范(试行) 2006公司信息网用户行为规范(试行) 3术语与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用系统思想建立起来的,以电子计算机为基本信息处理手段,以现代通讯设备为基本传输工具,且能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的人机系统。即,信息系统是一个由人和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 3.2 密钥 密钥是一组信息编码,它参与密码的“运算”,并对密码的“运算”起特定的控制作用。密钥是密码技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密码系统中,密钥的生成、使用和管理至关重要。密钥通常是需要严格保护的,密钥的失控将导致密码系统失效。 4职责 4.1信息中心职责 4.1.2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网系统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的口令、密码和密钥的设置和保管,指导相关部门设置应用系统的口令、密码和密钥;指导各用户设置开机口令。 4.2信息中心各专职职责 4.1.3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保管网络设备及相关安全防护设备(系统)的账号、口令的设置和更改。 4.1.4主机管理员负责主机、数据库系统的账号、口令的设置和更改。 4.1.5应用系统管理员负责应用系统的账号、口令的设置和更改。 4.1.6网络信息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参加信息网系统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信息网安全事故上报及督促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以及网络系统各类分析、统计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主机与网络设备(含安全防护系统)口令、密码管理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 本部门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负主要责任。 2)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对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3)公司保密办公室设密钥管理员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内部密码(密钥)的生成、分配和保密管理工作。

4)公司各涉密部门需设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按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具体落实有关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 3.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 1)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 ,经 环境 ,按照涉密计算机申报登记程序,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6)公司保密办公室对申请变更为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收回硬盘,到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销毁,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后,批准变更,并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 4.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制度、分清职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负有领导责任。同时,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公司保密办公室对全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培训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查 ●数字证书机制; ●密码口令。密码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定期更换,采用大小写英文字 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等两者以上的组合。密码(钥)应与计算机分离,妥善保管。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保密技术要求》、及关于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标准的通知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为主体,按照一定应用目标和规则构成的用于处理各种信息的人机系统。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既保守秘密又要方便工作”的方针,的原则,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指“人机”系统)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专(兼)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上级主管部门 和国家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系统进行职权范围内的保密检查、检测和监督。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公司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及计算机信 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资源配置,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审查、. 审批职能,同时对与计算机相关的各种秘密载体(介质)负有管理和审查、审批责任。技术部应经常分析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建立健全保密安全制度,不断改进防护措施,提高公司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水平。配合保密办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检查,协助查处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事件。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实行领导 负责制。各单位(部门)领导应指定一位人员担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员,管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用和保密工作。定期检查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第九条各单位的专、兼职计算机信息安全员,在技术部计 算机信息安全员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切实用好配备的计算机资源,

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密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本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三、管理规定 1、本单位计算机登陆帐号、密码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2、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帐号、密码,是指登陆各应用系统、网络设备等各类 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3、所有人必须提高安全认识,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留,不得泄漏或转 借他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帐号;不得利用帐号、密码从事破坏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活动。 4、各类帐号的密码设置使用如下规则: 、密码字应超过8个字符; 、密码字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重要帐号不要使用仅由字母或者数字组成的口令字; 、避免使用姓名、生日以及其他常用的密码; 5、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密码需部门负责人在场时 由系统管理员记录封存,由技术部负责保存。

6、技术部有权力检查封存密码的有效性。检查时须由部门负责人启封,并由系统管理员登陆验证。 7、密码及口令要定期更换(视网络具体情况),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三个月,更换后系统管理员要销毁原记录,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封存。 8、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泄密现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技术部负责人,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记录,需接到上级批示后再更换密码和口令。 9、遇到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10、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11、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12、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给予行政处分;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 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信息 账 户、密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避免 信息系统权限的滥用以及机密信息的泄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上所使用的全部操作系统、应 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OA系统、HR系统、NC系统、ERP系统等)以及各类网 络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所有人员。 3.名词解释: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特指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类用于系统身份识 别的账户及密码。 4.职责: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 总部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制定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初始化生成。

总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其他部门及全体员工: 负责员工个人的系统帐户、密码的使用及管理,并对该帐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5. 管理制度: 帐户、密码的管理: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制定并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密码管理制度、策略及具体落实。 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分为管理员账户、密码以及普通用户账户、密码两类。总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账户的命名、建立、分发以及初始密码的设置;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复核。 总部信息管理中心授权各分公司、事业部系统部负责辖区内信息系统账户命名、建立以及分发工作,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总部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进行不定期审计。 账户、密码的使用及维护: 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的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与分发,并授权相应的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与维护,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制度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系统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的使用范围授权严格受限,所有系统中必须开启超级用户的使用日志审计功能。

账号权限及密码管理制度

账号权限及密码管理制度 一、账号权限管理 1.做好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的备案;同时做好系统用户备案管理。 2.业务管理员需定期检查相关系统的账号权限分配情况,确保落实权限最小 化原则。角色分配应与岗位需求吻合,避免功能扩大。同一账户被赋角色 不得存在功能互相矛盾、嵌套情况。严格控制隐私信息查询、浏览、导出 权限。 3.限制超级账号的使用,并做好相应的使用审计工作。 4.业务管理员应及时解除无用账号相应权限,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并禁用 或注销无用账号。 二、密码产品 1.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2.密码算法和密钥的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 三、密码的设置 1.服务器的密码,由安全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商议确定,必须两人同时在场 设定。 2.服务器的密码须安全管理员在场时要由系统管理员记录封存。 3.密码内容设置规则: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密码长度不能少 于8个字符;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设置密 码时应尽量避开有规律、易破译的数字或字符组合作为自己的密码。 4.密码要定期更换:一般重要设备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180天; 四、密码和口令的保存 1.服务器设置的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 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上级领导批示;非系统管理员使用密码完成 工作后,系统管理员应该及时更改密码,保证密码安全。 2.服务器所有设置的用户密码须登记造册,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保存,并将备 案记录交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封存。 3.密码更换后系统管理员需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登记封存。 4.如发现密码有泄密迹象或黑客入侵,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网络管理中心 负责人,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应及时与系统管理员商定修改密码,并严查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

办公密码管理制度

办公密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办公密码的使用并确保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本公司办公密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办公系统管理密码 如:社保系统管理密码、BASSMAIL系统管理密码、财务系统管理密码等电脑开机密码—— 2)财务相关密码 如:保险箱密码、存折密码、U盾密码等 3)其他密码 如:招聘网站密码 二、办公密码管理细则 1.办公密码保管/借用 1)办公密码涉及公司机密文件及资料,各部门办公密码使用人妥善 管理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系统密码,保管人员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必须随时了解所管辖员工保管密码的更新情况。 2)若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到自己保管的密码,须经部门负责人 同意后才可将密码提供他人使用。在相关人员使用密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须及时对密码进行修改,并及时填写《办公密码变更

登记表》申报更改。 2.电脑开机密码设置 除以下可设置开机密码的岗位以及总经理特批的情况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设置电脑开机密码。 注:*表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 3.办公密码变更申报 1)需使用《办公密码变更登记表》申报变更的情况包括以下七种: ①更改密码、②更改使用人、③更换密码并更改使用人、④增加 备案人、⑤增加使用人、⑥新增密码、⑦其他。 2)申报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办公密码变更申报由密码保管人(即 使用人)负责。如因人员离职/调动/休长假需变更密码,由员工直接上级进行申报。 3)申报时间:密码产生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 4.办公密码登记备案 1)密码备案人(一般为部门经理、总监)负责备案管辖员工办公密 码,及时更新《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公司总经理备案公司所有人员的密码,各(项目部)部门负责人需备案管辖区域/部门所有人员的密码; 2)公司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需备案其他部门密码,应提前向相关部 门负责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进行密码的备案。 3)密码备案人接收密码保管人因密码变更而进行的《办公密码变更 登记表》申报时,须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定密码变更情况,并

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定

信 息系统密码管 理规定 为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保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业务数据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用户 越权访问,防止公司重要信息的丢失、泄漏和破坏,建立科学、规 范的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员密码; 应用系统服务器、数据库、网络系统,自身包含有完整的多级权限 管理体系。这些系统的最高权限分配的其他权限的密码,也需遵守 本规定; 密码必须包含字母(a-z,A-Z ))数字(0-9 )、特殊字符(!@#$%八& 中 的两种;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系统密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公司所有业务系统普通用户密码(包括 NG 即时通讯、上网行为、邮 箱、视频会议等业务登录密码) 2. 公司所有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员和系统运维管理员密码(包括业务系统、 网站系统、邮箱系统、安全审计系统、备份系统、虚拟化系统、防病毒 安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存储系统等后台管理密码) 3. 应用服务器管理密码(包括运行业务系统服务器、网站服务器、邮件服 务器、安全审计系统服务器、备份系统服务器、虚拟化系统服务器、防 病毒安全系统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登录密码) 4.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密码; 5. 其他网络应用及网络系统(路由器、交换机、上网行为、 VPN 等)管理 第三条 第四条 公司业务系统普通用户的密码设置规范要求如下: 1. 密码长度不得低于6位; 2.

3.密码必须6个月更换一次,并且新密码不得与原密码相同; 第五条对以下密码: 1. 司所有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员和系统运维管理员密码; 2. 应用服务器管理密码; 3. 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密码; 4. 其他网络应用及网络系统管理员密码; 其设置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密码不得低于8位; 2.密码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 3.密码必须每3个月更换一次,并且新密码不得与原密码相同; 第六条信息系统密码设置规范的系统控制: 1.应用系统应控制密码的有效期,通过设置,强行要求用户定期进行密码 修改,减少密码被盗用的可能性; 2.用户密码唱的和编码规则限制。强行要求用户密码符合长度和复杂性要 求; 3.系统控制第一次登陆后必须马上更改初始密码; 4.设置用户密码输入错误次数。再密码错误输入三次后,系统锁定登录用 户。用火狐必须通知信息化部门解除锁定。 第七条公司引进、购买或者自主幵发的所有业务系统,均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要求,完善密码管理功能模块。 第八条所有业务系统各类用户可自行修改密码。密码应妥善保管,不得公幵或告知他人。如果遗忘,应及时联系信息化相关管理人员重新设 置。 第九条信息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管理员、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和公司网络服务器管理员密码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掌控。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 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保发[199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室: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保密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各级保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保密工作机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涉密系统 第四条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第三章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四章涉密媒体 第十二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 第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 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章涉密场所 第十六条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境外机构驻地、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和有关规定设立控制区,未经管理机关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十八条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定期或者根据需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第十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第六章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各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协助本单位的领导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和重 要性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保密部门应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本地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 行保密技术检查。

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密码使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密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本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三、管理规定 1、本单位计算机登陆帐号、密码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2、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帐号、密码,是指登陆各应用系统、网络设备等各类计算机软 件、硬件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3、所有人必须提高安全认识,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留,不得泄漏或转借他人使 用,不得借用他人帐号;不得利用帐号、密码从事破坏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活动。 4、各类帐号的密码设置使用如下规则: 4.1、密码字应超过8个字符; 4.2、密码字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重要帐号不要使用仅由字母或者数字组成的口令 字; 4.3、避免使用姓名、生日以及其他常用的密码; 5、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密码需部门负责人在场时由系统管 理员记录封存,由技术部负责保存。 6、技术部有权力检查封存密码的有效性。检查时须由部门负责人启封,并由系统管 理员登陆验证。

7、密码及口令要定期更换(视网络具体情况),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三个月,更换后系统管理员要销毁原记录,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封存。 8、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泄密现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技术部负责人,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记录,需接到上级批示后再更换密码和口令。 9、遇到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10、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11、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12、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给予行政处分;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办公密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办公密码的使用并确保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公密码的分类 本公司办公密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第二章办公密码管理细则 第四条办公密码保管/借用 1、办公密码涉及公司机密文件及资料,各部门办公密码使用人妥善管理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系统密码,保管人员直接上级主管/经理必须随时了解所管辖员工保管密码的更新情况。 2、若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到自己保管的密码,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将密码提供他人使用。在相关人员使用密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须及时对密码进行修改,并及时填写OA流《办公密码变更登记表》申报更改。 第五条电脑开机密码设置 除以下可设置开机密码的岗位外以及行政部经理特批的情况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设置电脑开机密码。 第六条办公密码变更申报 1、需使用OA流《办公密码变更登记表》申报变更的情况包括以下七种:①更改密码、②更改使用人、③更

换密码并更改使用人、④增加备案人、⑤增加使用人、⑥新增密码、⑦其他。 2、申报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办公密码变更OA申报由密码保管人(即使用人)负责。如因人员离职/调动/休长假需变更密码,由员工直接上级进行OA申报。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店面办公密码变更OA申报。 3、申报时间:密码产生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 第七条办公密码登记备案 1、密码备案人(一般为部门主管、经理)根据《各岗位人员密码设置对照表》(附件四)的要求,负责备案管辖员工办公密码,及时更新《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一般情况下,行政经理/部门经理需备案管辖区域/部门所有人员的密码;部门主管只备案本科室各人员的密码。 2、公司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需备案其他部门密码,应提前通过公Q向相关部门经理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进行密码的备案。 3、密码备案人接收密码保管人因密码变更而进行的OA流《办公密码变更登记表》申报时,须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定密码变更情况,并更新登记《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 4、行政管理科负责存档备案各区域/部门《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 第三章办公密码季度检查规定 第八条本公司例行办公密码检查时间为每年3、6、9、12月28日-30日。 第九条行政文秘/行政会计负责季度办公密码检查工作,如因文秘需看管前台,店面办公密码季度检查工作可由办公室主任开展。 第十条检查出纳所保管的存折密码可由办公室主任/行政助理不定期进行,一般在出纳需到银行取款时随同前往,只需检查出纳是否记得该存折密码,不需了解密码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办公密码检查工作关系到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检查人需严肃认真对待,发现差异须如实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不得推脱隐瞒或知情不报。检查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询问/打探办公密码。 第四章办公密码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店面、办公密码使用人 1.持有办公密码的人员须对密码安全保密负责,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如发生密码丢失/被盗/转借他人使用等情况,一个工作日内更改密码并填写OA变更申报。遇无法处理的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2.店面办公密码如有变更,统一告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填写OA变更申报。 第十三条办公密码备案人 1.备案人负责管辖员工办公密码的登记备案,收到密码变更信息须及时更新《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 2.每月第五个工作日。总部各部门经理、分区行政经理需将有变更的《办公密码设置登记表》通过邮件形式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是保证数据信息安全的基础,同时给全院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供了一个工作指导。为了加强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校园网和各个信息系统的服务对象是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机构,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经学校授权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条我院内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校园网延伸至校外或将校外网络引入至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数据业务运营商或电信代理商不得擅自进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进行工程施工,开展因特网业务。 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要规范信息维护、信息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的日常工作,做好用户授权等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数据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中的数据是指各类信息系统所覆盖的所有数据,包括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以及学院网站等网站和系统的所有数据。 第七条各部门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各部门要保证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定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容灾备案措施。记录并保留至少60天系统维护日志。各系统管理员和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新密码,防止密码外泄。 第九条保证各系统相关数据安全。各部门和系统管理人员,要对自己所管理的数据负责,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漏。 第十条学校数据信息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生活服务等,申请数据获取的单位有义务保护数据的隐秘性,不得将数据信息用于申请用途外的活动。 第十一条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信息系统的内部数据。对于违反规定、非法披露、提供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各系统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下列信息: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国家稳定的; (六)散步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侮辱和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含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九)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能擅自发布、删除和改动学院网站和系统信息。凡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第十四条校园网用户必须自觉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用户若发现违法有害信息,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密码管理制度

文档 . 密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涉密问题,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委员会职责 1、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总结研究部署密码设备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3、加强密码队伍建设,加强密码设备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地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故。 三、具体要求 1、涉密部门应由专人保管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 2、涉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密码设备使用手续,按规定权限使用设备,注意保密。 3、涉密部门应加强对密码设备、密押印文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的保密,严禁携带回家或在外出时对外泄露。 4、当密码设备发生技术故障时,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与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应及时报告上级行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5、涉密部门发生密码设备丢失、密码设备被盗失控、密码丢失、密码被窃失控可能造成国家损失的紧急涉密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及时将情况上报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支行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查清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6、本办法所指密码设备为密押机、密押卡、带有转字密码的保险库(箱)、涉及使用密码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7、本办法所指涉密部门为拥有、使用密码设备的部门。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定

信息 账 户、密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避免 信息系统权限的滥用以及机密信息的泄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上所使用的全部操作系统、 应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OA系统、HR系统、NC系统、ERP系统等)以及各类网 络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所有人员。 3.名词解释: 3.1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特指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类用于系统身份 识别的账户及密码。 4.职责: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 4.1总部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制定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 4.2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初始化生成。

4.3总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其他部门及全体员工: 4.4负责员工个人的系统帐户、密码的使用及管理,并对该帐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5. 管理制度: 5.1帐户、密码的管理: 5.1.1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制定并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密码管理制度、策略及具体落实。 5.1.2 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分为管理员账户、密码以及普通用户账户、密码两类。总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账户的命名、建立、分发以及初始密码的设置;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复核。 5.1.3 总部信息管理中心授权各分公司、事业部系统部负责辖区内信息系统账户命名、建立以及分发工作,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总部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进行不定期审计。 5.2账户、密码的使用及维护: 5.2.1 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的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与分发,并授权相应的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与维护,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制度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5.2.2 系统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的使用范围授权严格受限,所有系统中必须开启超级用户的使用日志审计功能。

《信息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汇编(全)》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

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科室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科室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 5、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执行; 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 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

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2020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2020年) 为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避免操作权限失控,并防止一些用户利用取得的权限进行不正确的操作,特制定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操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按照各用户的身份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我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用户帐号: 登录信息系统需要有用户帐号,相当于身份标识,用户帐号采用人员工号的编排,规则如下: (1)采用员工工号编排。 工号以人事部按顺序规定往后编排提供信息科。 1.2密码: 为保护信息安全而对用户帐号进行验证的唯一口令。

1.3权限: 指在信息系统中某一用户的访问级别和权利,包括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所能访问的数据。 二、职责与分工 2.1职能部门: (1)权限所有部门:负责某一个模块的权限管理和该模块的数据安全; a.财务处负责财务收费系统和部分资产系统权限; b.护理部负责病区护士管理系统权限; c.医务部负责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的权限; (2)负责指定一个部门权限负责人(建议为科室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负责权限的新增,变更,注销进行签字审批; (3)本部门人员申请本部门负责权限,需要部门权限负责人签批,签批后由系统管理员设置; 2.2单位权限负责人 (1)负责签批部门间的权限的授予;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下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范围内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视频语音设备、移动存储介质、相关网络及安全设备等。涉及公司经营的商业秘密按照国家行业保密相关规定,应视为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XX公司保密委员会对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 第五条XX公司信息中心在XX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子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在本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子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应配合XX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完成对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七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子公司由专人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各子公司应根据系统所处理信息的涉密程度和重要性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子公司保密部门应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下问题应及时上报XX公司保密委员会: 一、发现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方面的漏洞和隐患; 二、发现违反有关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发现泄密事件。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 第十条各子公司建立和使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同步落实相应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密级,应按照系统中所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来设定,并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与密级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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