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外配处方调剂操作流程图

外配处方调剂操作流程图

外配处方调剂操作流程图

外配处方管理流程图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 操作流程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药品调剂科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1 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四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剂和复核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器一台、工作站电脑一台、标签打印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粘胶标签、药篮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2 人员、环境要求 工作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看手机、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应做到平顺、和蔼。 工作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自己分管药柜药品上架,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应保持工作台面环境卫生、整洁,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3 处方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 调配药师查看打印标签并将同一病人的打印标签撕下,放入取药篮。 调配药师逐一查看打印标签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调配药师按照标签上显示的药品定位码与药品逐一对应、查看、准确调剂。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有无拆封现象;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小药袋

内,贴上打印标签并密封,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需冷藏药物和高危药品应粘贴相应标签。皮试药品应将备用药物统一放在皮试药品存放区。调剂过程中若遇到药品不全时应告知相应病人并让其等待,同时查询库存并积极联系库管人员及时配送药品。 调配药师将所调剂完整的药品整齐放置于复核发药人员的工作台面上。 复核发药 复核发药药师收取病人的就诊卡、药费收据、处方。 复核发药药师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将就诊卡交还取药者。 复核发药药师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还病人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重新签名确认。 复核发药药师逐一核对、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处方所载是否一致。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 复核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Ⅰ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制度与操作规程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制度与操作规程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九、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一、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十二、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十三、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十四、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十五、调剂室年出差错率≤0.01%。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一、收方、审方、记价 1、收方:收方是病人和药师接触的第一个窗口,收方后药师首先应审核处方。 2、审方: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题目:药品调剂操作规范文件编号NCYXB-GC-001-01.1 起草人:唐捷审核人:批准人: 修订日期:2016-01-20 版本号:01 执行日期:2016-01-31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Ⅰ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和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和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④、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2、处方调配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完整

药品调剂操作规 Ⅰ目的: 为规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的相关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④、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2、处方调配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程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 程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流程

XXXX药业有限公司 l、目的:建立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流程,规范操作,能最终确定处方工艺,达到处方合理,工艺稳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体制剂研究所制剂处方工艺研发项目的小试研究操作。 3、该流程有关责任:固体制剂研究所、质量部。 4、规程内容 4.1处方工艺研究前的准备工作 4.1.1 硬件设施的确认:确认实验和检验所需的仪器是否到位,是否需要购买。 4.1.2通过了解原料药的性质、辅料的性质选择适宜的原辅料,并确认是否需要购买。 4.1.3 进行原辅料相容性试验,研究药物与辅料间及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4.1.4 文献查找,查找可参照的文献资料,为研究提供帮助,缩短小试研究的时间。 4.1.5初步质量研究:制定初步的质量标准,并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验证出合适的方法以便对样品进行检测。 4.2 处方及工艺研究 4.2.1 处方工艺设计:在前期对药物和辅料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剂型的特点,结合已掌握药物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制定几种基本的处方工艺,以便开展筛选和优化。 4.2.2 制备样品:根据设计好的处方工艺进行样品制备。 4.2.3 处方工艺基本性能评价:根据剂型的特点,选择影响制剂质量的相关项目,进行制剂的基本性能考察。如果考察不合格,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4.2.4 影响因素试验:选择制剂基本项目考察合格的处方的样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考察其稳定性。对于稳定性不好的处方可进行相容性试验,去除或替换掉对主药稳定性影响较大的辅料,以达到稳定性的要求。若无法达到稳定性要求 .1

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4.3 部门内部评估 4.3.1 在基本已经确定了处方工艺的情况下,部门内部对其进行评估 4.3.2 评估结果为可行,则进行下面的工作,不可行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4.4 工艺放大和重现 4.4.1 对已确定的处方工艺进行放大试验,并最终能达到中试的要求,并对放大后的样品进行基本性能评价。 4.4.2 工艺重现性:为保证制剂质量的一致性,一般至少需要对连续三批样品的制备过程进行考察。 4.4.3 影响因素试验:放大后的样品同样需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考察其稳定性,同时进行内包材的相容性试验,选择适宜的内包材。 4.4.4 质量研究:进行质量研究,以选择适宜的方法,并在中试开始前完成。 4.5 小试评估:对小试研究的成果进行分析评估,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则小试结研究束,不符合则需要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5、小试研究完成后及时撰写研发项目的阶段性报告,并备案。 6注意事项 6.1在进行小试研究时,必须初步确定中试的处方和工艺; 6.2 在进行小试研究时,研发人员必须进行清洁方法摸索,初步确定清洁设备所用的溶剂和清洁方法。 7简易流程图如下:

发药流程图完整

门药022:中药颗粒核对发药流程 主要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关键点: “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八反十九畏”: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毒性”:05版药典共收载有毒中药72种。其中大毒中药10种,有毒中药38种,小毒中药24种。列入卫生部“毒性药品管理品种”范围,受《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约束的有毒中药共28种,除此之外认定其为“有毒中药”都应慎重考虑。

门药211:住院部中药颗粒(长嘱临嘱)调剂流程 主要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关键点: “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八反十九畏”: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毒性”:05版药典共收载有毒中药72种。其中大毒中药10种,有毒中药38种,小毒中药24种。列入卫生部“毒性药品管理品种”范围,受《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约束的有毒中药共28种,除此之外认定其为“有毒中药”都应慎重考虑。

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药房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基本操作规程为:收方——审方——调配处方——核对处方——标注用法用量——复核——发药。 1、收方:双手轻取患者就诊卡并打印处方。 2、审方:指调剂员收到处方后,在配方过程中和发药前对处方进行的核对。处方审核是调剂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防止差错、事故,保证调剂质量的关键。处方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处方书写;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审查处方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案号、就诊科别/病房床号、开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是否合格。 (2)门诊处方应当日内调剂。 (3)每张处方限开五种药品。品种数超过规定的,应经处方医师重新开具处方或在原处方上注明原因并签字,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调剂。 (4)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应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5)严格执行药品的剂量规定。对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

配。 ①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不超过三天用量;一般慢性病不超过十五日用药量;癫痫、结核、肝炎、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②对于特殊管理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对于特殊患者、特殊情况用药需经处方医师特别注明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配。 (6)处方用药应与临床诊断的相符合,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应合理。 (7)不得有重复给药现象,处方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 (8)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法用量超过常规的需经处方医师重新签字。 (9)字迹不清的,不可主观猜测,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由医师写明、重新签字,核实无误,方可调剂。 (10)调剂员无权更换处方药品,不得自行修改处方。 3、调配:指处方经审核合格后,依照处方要求取、配药品的过程。调配药品时必须按照调配顺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1)调配程序:按处方书写顺序调配→在药品外包装上按医嘱注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再次自行核对→调配人员签字、盖章。 (2)需拆外包装的药品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并尽可能保存其内包装或使用厂家的原容器包装。对于必须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再

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制度流程

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制度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核对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3、具有药师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的药品名称和用法用量;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6、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7、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8、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医嘱;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并登记在《不合格处方登记本》上。

9、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0、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1、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药品调剂制度

药品调剂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药品调剂制度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特殊情况下,独立值班工作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四、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本院医师处方和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八、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九、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十、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一、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十二、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十三、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四、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Ⅰ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房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一)配方 1.按照程序要求打开电脑,进入调配程序,打印电子处方。 2.根据打印的电子处方,审查处方,查处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用法以及处方医生的签名,审阅处方中有无配伍变化、疾病禁忌等不合理用药,不符合规定、不予调配。 3.根据电子处方认真、依次调配各种药品,做到“三准”(看准、取准、数准),注意药品质量有无变化,过期失效,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盖章或签名。 4.再次核对调配的处方,确认电脑配药完成,将药品送至发药柜台。 (二)发药及核对 1.按照程序要求打开电脑,进入发药程序。 2.发药人根据患者所给的发票,取得对应调配好的药品,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剂型、用法以及医生的签名,做到“四查十对”,并根据处方依次注明各种药品的用法,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剂量和用法要符合规定。 3.若发现调配有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审核给药途径、药品相符作用及配伍的合理性,确保所有药物剂量和服药次数应符合患者的病情、年龄,无配伍禁忌和不合理用药现象。 5.如果对处方上的药品名称不清楚或对所有剂量有疑问,应该向开处方的医师询问或与其他药剂师商讨和确认,必要时向医师提出

改进建议。 6.处方如有超剂量使用或更改时,需医师再次签字。 7.药剂师要向患者逐一解释药品包装上的内容,贴上服法标签,标明用药次数及用药单次剂量,以确保患者知道药品的名称、如何正确使用药品及用药注意事项,对患者的询问要耐心解释和解答。 8.确认准确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字,确认电脑,发药。 9.每日工作完毕时清点处方,按日分类装订成册。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I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II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皿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

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 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④、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 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药剂科流程图(全)

目录 目录 (1) 四查十对操作流程 (2) 调剂差错管理流程 (3) 药品召回程序流程图 (4) 门诊处方调剂流程图 (5) 中心药房工作流程图 (6) 模糊医嘱的澄清流程 (7) 住院药房(门诊药房)药品效期管理流程 (8) 药库工作流程图 (9) 药库药品效期管理流程 (10) 假、劣药品,调剂药品导致人身伤害处置流程图 (11)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流程 (12) 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预案流程图 (13)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14) 药品采购流程图 (14) 备用药品管理流程图 (15) 麻、精、高危药品管理流程 (17) 科室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工作流程 (18) 输液反应处置流程 (19) 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流程 (20)

四查十对操作流程 调剂人员 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处方 对临床诊断 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 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药品 查配伍禁忌 查用药合理性 发药人员 对药名、规格、 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 查药品 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 对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标签(药袋) 查药品 查姓名、年龄

调剂差错管理流程 报告部门负责人 报药剂科 主任 报医务办 严重事件 填写报告 事件处理 核对相关 处方和药 品 查找患者 发现差错

药品召回程序流程图 (一级24h 内) (二级7d 内) NO YES Yes )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接收退回的 药品,通知各科室停止销售和使 用, 填写《药品召回登记表》,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当使用被召回药品不会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 响时,应采用二级召回 当继续使用被召回药品将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时,应采用一级召回 反馈到投诉人或医院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收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的信息 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召回决定/确定召回等级 制定召回计划/通告发放 启动召回 是否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评估 质量安全与管理 小组组织召回 质量控制小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上报 汇总药品召回登记表,召回实施情况定期上报医院药品质量领导小组, 召回总结报告 召回产品的处理 如需销毁,报医院药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由药监部门监督销毁 质量控制小组总结报告,上 报医院药品质量领导小组 验收/取样待处理 药库负责接收各药房撤架和患者退回的药品,按《药剂科退药制度》的规定办理手续并记录,统一、专人妥善保管。从患者处召回,按照退药处理。

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制度和操作规程 朗博医疗药品调剂制度 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1)查处方,对科 别、姓名、年龄;(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4)查用药合理 性,对临床诊断。 3、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 结果的判定。 (2)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4、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 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5、发药时必须核查处方药品是否交费或记帐、金额是否正确。 6、药品调剂完备后,需在计算机上复核和确认。并在处方上签名 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

规范化药品调剂流程的考核标准 处方调考核指标,分值, 规范性要求及评分标准 剂 接收处收方问好,5分, ?使用“您好、来了”等礼貌用语(3分) ,?面有方,5笑容、态度和蔼,2分,。 分, 审查处查处方~对科别、姓?正确说出科别、姓名及年龄,1分,,?指出漏方,25名、年龄以及有无医填的自然项目,2分,。 分, 生签名,3分, 查药品~对药名、规?正确说出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和规格,5分,,? 格、数量 ,10分, 说出处方上各种药品的数量,5分,。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仔细审查了药物间的配伍禁忌,5分,,?说出 性状、用法、用量(10处方上各种药品的剂型、用法、用量,5分,。 分)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正确说出诊断,1分,,?判断药品与诊断是否 床诊断,2分, 一致,1分,。 调配处查看效期,3分, ?查看效期,1分,,?正确说出药品效期,2分,。方质量检查,3分, ?口服药品看包装的完整性,1分,,?小针剂看 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楚、有无其它药品混入、批,20号及效期、水针剂的色泽及澄明度,2分,。分, 药品种类数量正确,4?调配的药品种类和数量正确,4分,。 分, 标明用法用量,10?贴标签并写明用法用量或直接写用法用量,3分,, 分, ?标识位置合适,2分,,?用法用量标示的内容

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流程

l、目的:建立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流程,规范操作,能最终确定处方工艺,达到处方合理,工艺稳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体制剂研究所制剂处方工艺研发项目的小试研究操作。 3、该流程有关责任:固体制剂研究所、质量部。 4、规程内容 4.1处方工艺研究前的准备工作 4.1.1 硬件设施的确认:确认实验和检验所需的仪器是否到位,是否需要购买。 4.1.2通过了解原料药的性质、辅料的性质选择适宜的原辅料,并确认是否需要购买。 4.1.3 进行原辅料相容性试验,研究药物与辅料间及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4.1.4 文献查找,查找可参照的文献资料,为研究提供帮助,缩短小试研究的时间。 4.1.5初步质量研究:制定初步的质量标准,并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验证出合适的方法以便对样品进行检测。 4.2 处方及工艺研究 4.2.1 处方工艺设计:在前期对药物和辅料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剂型的特点,结合已掌握药物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制定几种基本的处方工艺,以便开展筛选和优化。 4.2.2 制备样品:根据设计好的处方工艺进行样品制备。 4.2.3 处方工艺基本性能评价:根据剂型的特点,选择影响制剂质量的相关项目,进行制剂的基本性能考察。如果考察不合格,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4.2.4 影响因素试验:选择制剂基本项目考察合格的处方的样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考察其稳定性。对于稳定性不好的处方可进行相容性试验,去除或替换掉

对主药稳定性影响较大的辅料,以达到稳定性的要求。若无法达到稳定性要求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4.3 部门内部评估 4.3.1 在基本已经确定了处方工艺的情况下,部门内部对其进行评估 4.3.2 评估结果为可行,则进行下面的工作,不可行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4.4 工艺放大和重现 4.4.1 对已确定的处方工艺进行放大试验,并最终能达到中试的要求,并对放大后的样品进行基本性能评价。 4.4.2 工艺重现性:为保证制剂质量的一致性,一般至少需要对连续三批样品的制备过程进行考察。 4.4.3 影响因素试验:放大后的样品同样需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考察其稳定性,同时进行内包材的相容性试验,选择适宜的内包材。 4.4.4 质量研究:进行质量研究,以选择适宜的方法,并在中试开始前完成。4.5 小试评估:对小试研究的成果进行分析评估,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则小试结研究束,不符合则需要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5、小试研究完成后及时撰写研发项目的阶段性报告,并备案。 6注意事项 6.1在进行小试研究时,必须初步确定中试的处方和工艺; 6.2 在进行小试研究时,研发人员必须进行清洁方法摸索,初步确定清洁设备所用的溶剂和清洁方法。 7简易流程图如下:

(完整word版)处方调剂管理制度

处方调剂管理制度 1.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资格应在药学部门备案。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要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在更换签名或签章后要及时将旧印模销毁。 3.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 处方调配、审核、核对、发药岗位不得少于两人操作,特殊情况单人值班时,应按两人调剂岗位的程序操作,并实行单人双签字。 5.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6. 药师要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7. 药师要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8. 药师要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

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9.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要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10.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1.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7]11号)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要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12.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要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3. 药师要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14.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流程

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 流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XXXX药业有限公司 l、目的:建立制剂处方工艺小试研究流程,规范操作,能最终确定处方工艺,达到处方合理,工艺稳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体制剂研究所制剂处方工艺研发项目的小试研究操作。 3、该流程有关责任:固体制剂研究所、质量部。 4、规程内容 处方工艺研究前的准备工作 硬件设施的确认:确认实验和检验所需的仪器是否到位,是否需要购买。 通过了解原料药的性质、辅料的性质选择适宜的原辅料,并确认是否需要购买。 进行原辅料相容性试验,研究药物与辅料间及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文献查找,查找可参照的文献资料,为研究提供帮助,缩短小试研究的时间。 初步质量研究:制定初步的质量标准,并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验证出合适的方法以便对样品进行检测。 处方及工艺研究 4.2.1 处方工艺设计:在前期对药物和辅料有关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剂型的特点,结合已掌握药物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制定几种基本的处方工艺,以便开展筛选和优化。 4.2.2 制备样品:根据设计好的处方工艺进行样品制备。 处方工艺基本性能评价:根据剂型的特点,选择影响制剂质量的相关项目,进行制剂的基本性能考察。如果考察不合格,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影响因素试验:选择制剂基本项目考察合格的处方的样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考察其稳定性。对于稳定性不好的处方可进行相容性试验,去除或替换掉对主药稳定性影响较大的辅料,以达到稳定性的要求。若无法达到稳定性要求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部门内部评估 在基本已经确定了处方工艺的情况下,部门内部对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为可行,则进行下面的工作,不可行则需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工艺放大和重现 对已确定的处方工艺进行放大试验,并最终能达到中试的要求,并对放大后的样品进行基本性能评价。 工艺重现性:为保证制剂质量的一致性,一般至少需要对连续三批样品的制备过程进行考察。 影响因素试验:放大后的样品同样需要进行影响因素试验,考察其稳定性,同时进行内包材的相容性试验,选择适宜的内包材。 质量研究:进行质量研究,以选择适宜的方法,并在中试开始前完成。 小试评估:对小试研究的成果进行分析评估,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则小试结研究束,不符合则需要重新设计处方工艺。 5、小试研究完成后及时撰写研发项目的阶段性报告,并备案。 6注意事项 在进行小试研究时,必须初步确定中试的处方和工艺; 在进行小试研究时,研发人员必须进行清洁方法摸索,初步确定清洁设备所用的溶剂和清洁方法。 7简易流程图如下:

处方生产工艺(布洛芬片)

处方生产工艺 一、产品名称及剂型: 名称:布洛芬片 规格:0.1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0215 剂型:片剂 二、产品概述:本品成份主要为布洛芬,含布洛芬应为标示量的95.0% ~105.0%,本品白色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包装规格:0.1g×100片 三、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标准。 四、处方: 名称投料量 布洛芬10k g 淀粉2k g 干掺淀粉1k g 制浆淀粉0.7k g 硬脂酸镁0.01k g 共制10万片 五、生产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1.生产操作过程: 1.1粉碎、过筛:取布洛芬、淀粉均为100目筛。 1.2称量:按处方规定分别称取布洛芬、淀粉备用。

1.3 配制干燥:取已称量好的布洛芬、淀粉投入湿法制粒机内混合5分钟,加10%的淀粉浆制软材,14目尼龙筛制粒,50~60℃干燥,14目尼龙筛整粒。 1.4总混:干颗粒加入硬脂酸镁和干掺淀粉(80℃干燥8小时)置三维混合机内混合5分钟后,放置于套有塑料袋的不绣钢桶内交中转站。 1.5中间体检验:化验室取样化验合格后,计算片重交压片。 1.6压片、包衣:合格颗粒用Φ8mm深冲压片,每天15分钟检查一次片重差异。包白色糖衣。 1.7包装:用聚乙烯塑料瓶按包装规格0.1mg×100片进行包装。 1.8质量检验:按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检验合格后入库。 2、工艺条件: 2.1布洛芬、淀粉、硬脂酸镁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2010年版标准。 2.2计量器具经校验,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称量准确值达到处方投料量规定。 2.3原铺料必须过100目筛。 2.4淀粉桨使用时温度低于30℃。 2.5片子的重量差异及溶出度应符合规定。 2.6内外包装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 2.7原铺料的粉碎、过筛、配制、干燥、混合、压片、包衣、分装均在30万级区进行,装箱、捆扎在一般生产区进行。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