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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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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大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4)

2 组织体系 (5)

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5)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6)

2.3 工作制度 (6)

3 监测预警 (6)

3.1 监测预报 (7)

3.2 预警信息发布 (7)

3.3 预警准备 (9)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9)

4 应急处置 (9)

4.1 信息报告 (9)

4.2 响应启动 (9)

4.3 分灾种响应 (10)

4.4 现场处置 (15)

4.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5)

4.6 信息公布 (16)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16)

5 恢复与重建 (17)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17)

5.2 调查评估 (17)

5.3 征用补偿 (17)

5.4 灾害保险 (18)

6 应急保障 (18)

7 预案管理 (19)

8 附则 (19)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9)

8.2 名词术语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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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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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省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省气象局负责实施,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实施。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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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灾害,由省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气象灾害,相关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或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2.3 工作制度

实行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有关灾情、险情信息,判断预估气象灾害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应对处置建议。

建立气象灾害应对部门联动制度。气象部门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安全监管、海事、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会商,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处置工作。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做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 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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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监测预报

3.1.1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气象、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等建设,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过程的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 信息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相关气象灾害应对协调联动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实时共享。

3.1.3 灾害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气象部门建立以乡镇、社区(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 预警信息发布

3.2.1 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 发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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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气象部门综合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录。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 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和其他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发布Ⅰ级、Ⅱ级预警后,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预警信息播出频次,扩大发送范围。农村地区应充分发挥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向农民群众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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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预警准备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及时采取措施,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预警级别达到规定标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与相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可直接向省政府报告。

4.2 响应启动

气象部门发布预警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响应级别。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8 —

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 分灾种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预警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

4.3.1 暴雨、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暴雨、台风、大风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调度、巡护、查险、抢险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居民的转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南、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台风、大风严重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和公共服务设施防风工作,通知高空等户外建筑施工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查消除危及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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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道路实行交通引导,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交通运输部门、我省长江段海事部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固港口、码头有关设施,督促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民航部门组织对机场供水、供电、通信等重要设施设备采取防护、加固等措施,及时做好航空器转场和系留设置以及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抗旱、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3.2 暴雪、低温、冰冻、寒潮、霜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雪灾、低温、大风降温、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调度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清除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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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部门根据气象预警适时做好机场场道除冰扫雪和航空器除冰等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做好航班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按程序关闭机场。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指导和组织市政、供水、供暖、供气、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落实防冻措施,确保城市主要道路和桥梁畅通以及公用行业稳定运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煤、电、运的调度。

商务部门做好成品油调度以及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牲畜、家禽、水生动物等防寒保暖工作。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3.3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干旱影响,开展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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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指导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应对旱灾导致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对因旱缺水缺粮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灾害发生后,民政、农业、气象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3.4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经济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做好煤、电、油、运的调度,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电力部门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度,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按照政府批准的拉限电序位表,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并在必要时实施;加强电力设备巡视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设备故障。

水利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生—12 —

产水源需求和安全。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事件。

教育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学校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建筑施工单位做好户外作业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4.3.5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灾害发生后,有关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民航部门做好雷电防护,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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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4.3.6 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对大雾的影响,要适时开展综合分析。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大雾天气行车的协调指挥和管制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我省长江段海事部门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行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农业部门加强对捕捞渔船雾天作业的管理。

民航部门根据气象预警提前对运行安全和计划调整做好安排,及时发布航班延误信息,同时做好旅客的安抚安置工作。

4.4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任务,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资等。

4.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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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6 信息公布

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民政、气象、防汛抗旱、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解除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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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须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尽快组织修复受损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超出重灾区市级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省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多种形式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评估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气象、水利、农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等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省人民政府。

5.3 征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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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被征用的单位和个人财产应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机构对被保险人防灾减损工作加强指导,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机构做好灾区有关保险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工作。

6 应急保障

由气象部门负责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采取措施恢复受损公用通信设施,保障重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尽早恢复灾区正常通信。广电部门加强广播电视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紧急状态下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各种信息得到及时发布。

水利、民政等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救灾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有关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制定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

商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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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群众等工作。

农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做好渔船应急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气象局负责解释。

预案施行后,随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气象局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行动方案和保障计划。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本预案规定的各级别预警标准适用于省级气象灾害预警。

8.1.1 Ⅰ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全省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18 —

的大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伴有11级或以上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20毫米及以上的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5毫米及以上的暴雪天气。

(4)干旱:全省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进一步持续。

(5)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2 Ⅱ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并伴有9级或以上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15毫米及以上的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

(4)干旱:全省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其中30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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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过去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6)寒潮:预计未来24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或以上大风,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7)低温:过去48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并出现雨(雪)和冰冻,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8)高温:过去24小时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最高气温达37摄氏度,且有15个或以上县(市)的大部分地区达到40℃及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3 Ⅲ级预警

(1)暴雨:过去24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且有分散的特大暴雨。

(2)台风:受台风影响,过去24小时全省10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15个及以上县(市)的大部地区出现—20 —

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宣城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精神,特制订《宣城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抗灾、减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在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1.成立宣城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强 副组长:李敬义 成员:市局办公室、业务科技科、市气象台、农试站(农网中心)、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市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为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负责全市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组织全市实施人工增雨(雪)、消雾、防雹、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问题; 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 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 气象灾害信息收集汇总 市、县两级气象台站应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及时提供预警、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 市气象台将全市气象灾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具体内容为: (1)全市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2)全市灾害性天气实况,包括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情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应对气象灾害对我工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遇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各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及相关安全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防御指引,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建设工程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各标段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各种气象灾害情况下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防御措施

(一)预警预报 1、工程项目部建立防御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 2、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的接收传递人员由项目部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组成,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应报上一级联络单位。 3、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宣传栏或醒目的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到工地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4、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的紧急程度,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通过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递到工程项目部。 各级信息联络员在接收到上级联络单位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应及时回复确认。 5、灾害性天气期间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灾害

常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常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级应急指挥机制 2.2其他应急指挥机制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2预警信息发布 3.3预警准备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响应启动 4.3分部门响应 4.4分灾种响应 4.5现场处置 4.}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4.7信息公布

4.8应急终止或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5.2调查评估 5.3征用补偿 5.4灾害保险 6、应急保障 7、预案管理 8、附则 8.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名词术语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暴雨(雪)、台风、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连阴雨(雪)、龙卷风、霆、扬沙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它灾害的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市处置能力和启动响应权限,需由国家、省、苏州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苏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x.1.2成员单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人武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海事处、农委、卫生局、安监局、环保局、广电总台、国土局、供电公司、电信局、港口局、市气象局、消防大队组成。成员单位职责分别是: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气象灾害防御、救助宣传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一) 台风: 1. Ⅳ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影响; 2. Ⅲ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强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较大影响; 3. Ⅱ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台风、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台风、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重大影响; 4. Ⅰ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超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二)暴雨: 1. Ⅳ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

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 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2. Ⅲ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未 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部分地区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1个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3. Ⅱ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3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启动 4.3 分部门响应 4.4 分灾种响应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5.4 灾害保险 6应急保障 7预案管理

8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 名词术语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完整版)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 2013.2

朱良初中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抱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为切实有效应对气象灾害,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制订本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朱良初中防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同罡 副组长:郭良明 成员:王效帅李天忠等校委会成员、全体班主任、校医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DHHG-YA-2017 应急预案版本号:2017-1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东莞市东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颁布实施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目录 1.1目的............................................... 1.2依据............................................... 1.3适用范围........................................... 1.4气象灾害定义....................................... 1.5工作原则...........................................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应急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应急队伍保障.......................................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8.2演练............................................... 9奖惩.................................................. 10附则................................................. 10.1预案修订和更新.................................... 10.2应急预案备案...................................... 10.3应急预案实施......................................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完整版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各学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009年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2020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2- 2组织体系-2-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2- 2.2县指挥部办公室-6- 2.3专家组-7- 3预防和应急准备-7- 3.1应急宣传和培训-7- 3.2基层应急队伍建设-8- 3.3应急预案演练-8- 4监测预警-8- 4.1灾害监测-8- 4.2信息共享-9- 4.3灾害预警-9- 4.3.1预警等级-9- 4.3.2预警信息发布-10-

4.3.3预警信息传播-10- 4.3.4应急联动机制-11- 5应急响应-11- 5.1响应启动-11- 5.2响应措施-12- 5.3响应终止-13- 5.4未达响应级别事件的应对-13-5.5应对工作评估-14- 6总结表彰-15- 6.1工作总结-15- 6.2表彰奖励-15- 6.3责任追究-15- 7预案管理-16- 8附则-16- 8.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16- 8.1.1台风-16- 8.1.2暴雨-17- 8.1.3暴雪-18- 8.1.4低温、冰冻-18- 8.1.5干旱-19- 8.1.6霾-20- 8.1.7寒潮-20- 8.1.8高温-21-

8.1.9大风-21- 8.1.10多种灾害预警-22- 8.2名词术语-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岳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

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华润电力风能(承德)有限公司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辖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

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员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公司及所辖单位主要从事风力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当地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场区大型露天设备如:风机、箱变、配电装置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3.2 公司及所辖单位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3各部门职责: 3.3.1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样本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黑城子煤矿筹备处编制 6月 目录

1 总则. .............................................. 1.1 目的 ...................... 1.2 依据 ...................... 1.3 适用范围 .................... 1.4 气象灾害定义 .................. 1.5 工作原则 ....................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 4 预防与预警. ...................................... 4.1 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 4.2 预警行动 .................... 4.3 信息报告 .................... 5 应急响应. .......................................... 5.1 响应分级 .................... 5.2 应急响应程序 .................. 5.3 应急结束 .................... 6 后期处理. .......................................... 7 保障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最大限度地减灾避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2、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的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5、各县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县区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在市境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气象灾害应急非常设协调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市级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本级气象部门。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计委、商务、民政、军队、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建、市政、交通、电信、水利、农业、林业、卫生、环保、安监、广播电视、电力、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职责 政府职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预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预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 为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我学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由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发挥气象工作基础性、现实性和前瞻性作用。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气象灾害(含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监测、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减灾、救助等应急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指由干旱、大风、沙尘暴、寒潮、暴雨、暴雪、霜(冰)冻、高温、低温、雷电、冰雹、大雾、干热风、连阴雨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与气象条件相关的有毒大气成分扩散、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指挥机构与职责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教导主任 成员:全体老师 指挥协调全学校的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气象办公室职责 (1)负责重特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测预警,发布重特大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并发布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 (2)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重特大气象灾害的减灾措施以及开展气象衍生、次生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 (3)负责向各有关方面提供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及其发展趋势,为各专项指挥部乃至应急总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 (4)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学校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收集、汇总,确定灾害的种类、性质、等级,对重特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5)负责学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内容 (1)来源 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 (2)内容 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灾害性天气实况,包括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情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气象预报服务效益。 凡符合《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规定报送标准的,应当按其规定报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巴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部门、各乡(镇)的信息沟通,做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到资源共享, 范有序、运转协调。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干旱、低温、高温、大风、冰雹、雷电、寒潮、冰冻、大雾、霾、暴雪等。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交通等其它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培训资料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 预案》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

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乡镇、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制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县气象局负责实施,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县防灾减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雾霾等灾害,以及因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对上述各种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时,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xx 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xx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 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气象灾害定义气象灾害是指,热带气旋(含台风)、风暴潮、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xx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第 2 页共 2 页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电厂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 3.2 公司所属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3 各部门职责: 3.3.1 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 3.3.1.1 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第 2 页共 2 页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

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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