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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院——经济学双学位2011届——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轻院——经济学双学位2011届——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轻院——经济学双学位2011届——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请问此案教训是什么?

[案例分析]此例是一宗既凭品格规格交货,检验证。又凭样品买卖的贸易。

卖方成交前的寄样行为及订约后的“电告”都是合同的组成局限。

依照商品特质切确挑选表示品格的伎俩,能用一种表示就不要用两种,市场分析。既凭规格,学习足球分析。又凭样品的贸易,两个条件都要餍足。

样品的管理要严苛。如“复样”、“留样”或“封样”的妥善保管。是日后紧要的人证。

2、有一年我国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我批商品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比样品低7%。问题: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该商品并非凭样成交为由而不予理赔?

[案例分析]卖方避免对交易货物的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义务(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虽卖方电文中告诉对方货物与样品相似,而不是完全相符,但买方有权保留所赔的权利;买出具品质比样品低7%的证明,虽不符合实情,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故要赔偿600英镑。

3、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牙利商人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牙利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从本案中,我们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案例分析]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此案中显然我方陷于被动,但仍可据理力争,挽回损失。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我方违约没有交足合同规定数量,如属我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属于根本性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一。如不属根本性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和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如属根本性违约,匈方可退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 8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而匈方未尽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我公司可与匈牙利商人就商品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进行交涉尽可能挽回损失。

4、A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销合同。请问,买方有权

这么做吗?[案例分析]

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的包装规格明显不符,已构成违约。

卖方的做法可能给买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与损失

可能影响商品的销售,使买方的原有商业目的落空。

在贸易管制严格的进口国,进口商在进口许可证中申报的数量与实际到货不符,会遭到海关当局的质询,甚至被怀疑逃避进口管制、以多报少、偷漏关税等行为而被追究责任。

所以,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撤销合同。

5、2002年世界杯期间,日本一进口商为了促销运动饮料,向中国出口商订购T恤衫,要求以红色为底色,并印制“韩日世界杯”字样,此外不需印制任何标识,以在世界杯期间作为促销手段随饮料销售赠送现场球迷,合同规定2002年5月20日为最后装运期,我方组织生产后于5月25日将货物按质按量装运出港,并备齐所有单据向银行议付货款。然而货到时由于日本队止步于16强,日方估计到可能的积压损失,以单证不符为由拒绝赎单,在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我方只能将货物运回以在国内销售减少损失,但是在货物途径海关时,海关认为由于“韩日世界杯”字样及英文标识的知识产权为国际足联所持有,而我方外贸公司不能出具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权证明文件,因此海关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扣留并销毁了这一批T恤衫。请分析海关的处理是否正确。

[案例分析]海关处置正确。这实际上是一个定牌中性包装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对于中性包装,尤其是定牌中性包装,在按照买方的要求注明有关商标、牌号外,还应注明以后因此而产生的侵权行为或知识产权纠纷,由买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6、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

[案例分析]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发霉的原因,即包装不良原因则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是卖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过失。按照有关FOB的风险转移规定,卖方有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卖方的拒绝是没有道理的。

7、2003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我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是由于是CIF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合格完全的单证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其完成了交货义务。

8、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案例分析]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损失。

9、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贷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贷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案例分析]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贷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馆,按CIF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耍卖方承担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二是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贷款。而该合同竞规定‘如货运船只不能如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该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

14、某国际贸易公司对国外乔治公司出口500吨花生。买方申请开来的信用证规定:“分5个月装运;3月份80吨;4月份120吨;5月140吨;6月份110吨;7月份50吨。每月不许分批装运。装运从中国港口至伦敦。”

国际贸易公司接到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规定于3月15日在青岛港装运了80吨;于4月20日在青岛港装运了120吨,均顺利收回了货款。

国际贸易公司后因货源不足于5月20日在青岛港只装了70.5吨。经联系得知烟台某公司有一部分同样规格的货物,所以国际贸易公司要求“HULIN”轮再驶往烟台港继续装其不足之数。船方考虑目前船舱空载,所以同意在烟台港又装了64.1吨。国际贸易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两套单据:一套是在青岛于5月20日签发的提单,其货量为70.5吨;另一套是在烟台于5月28日签发的提单,货量为64.1吨。

银行认为单据有两处不符点:(1)在青岛和烟台分批装运货物;(2)短量。

问题:不符点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不成立。理由:1)“UCP500”规定的“不视为分批装运的情况”;2)“UCP500”规定的数量容差。

10、某年我公司与非洲客户签定一项商品销售合同。当年12月起至次年6月交货。每月等量装运一定量米,凭不可撤消信用证,提单签发后60天付款。对方按时开来信用证,证内装运条件仅规定:最迟装运期为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我经办人员见证内未有“每月等量装运**万米”字样,为了早日出口,早收汇,便不顾合同装运条款,除当年12月按合同规定等量装运第一批外,其余货物分别与次年一月底,2月底装完,我银行凭单认附。问题:这样交货有无问题?

[案例分析] 分批装运的含义;这样交货有问题。有装运港交货和目的港交货两种方式。此案的关键在于我方能否提前交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五十二条,卖方在规定日期之前交货,买方可接受也可拒绝,应该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不应该提前交货。

11、我某出口公司按CFR条件向日本出口红豆250吨,合同规定卸货港为日本口岸,发货物时,正好有一船驶往大阪,我公司打算租用该船,但在装运前,我方主动去电询问哪个口岸卸货时值货价下跌,日方故意让我方在日本东北部的一个小港卸货,我方坚持要在神户、大阪。双方争执不下,日方就此撤消合同。

问题:试问我方做法是否合适?日本商人是否违约?

[案例分析]不合适。选择港的使用;合同中规定的卸货港为日本口岸,按照惯例,进口商在装运前应通知出口商,否则出口商可自行决定,可在日本的任何一个港口卸货;我方去电询问纯属多此一举,这种做法不妥当;日方撤消合同没有正常理由,违约的原因是价格下跌,属正常商业风险,不能作为撤约的理由。

12、我某公司对南非出口一批化工产品2000公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国外来证规定:“禁止分批装运,允许转运”。该证并注明:按<UCP500>办理。现已知:装期临近,已订妥一艘驶往南非的“黄石”号货轮,该船先停靠新港,后停靠青岛。但此时,该批化工产在新港和青岛各有1000公吨尚未集中在一起。如你是这笔业务的经办人,最好选择哪种处理方法。为什么?

[案例分析]结论:应选择新港、青岛各装1000公吨。

理由:(1)根据《UCPP500》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经同一线路运输,即使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港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2)本案中找出口公司如在新港、青岛各装10 0 0公吨于同一船(黄石号)、同一航次上,提单虽注明不同装运港和不同装运期限,则不视作分批装运。因此,这种做法应认为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理应付款。

13、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简述理由。

[案例分析]与日本商人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商人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

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赔偿, 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生效;

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赔偿, 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越过船舷后生效。

20、1994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问题: 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主要承保海

上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包括平安险、水溃险与一般险。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输途中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本案中,进出

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物在船因风暴沉没时全部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14、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0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通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通知。但在启航18小时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全部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通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卖方拒绝,双方发生争议。问题: 该合同中,货物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根据国际商会的解释,F0B合同中风险转移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卖方未及时履行发出装船通知这一义务,则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本案FOB合同中方虽已完成货物装船义务,使货物越过船舷.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将装船情况通知买方,耽误了买方投保。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坦和国际商会的解释,风险未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货

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15、国内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CIF条件向法国采购奶酪3公吨,价值3万美元,提单已经收到,但货轮到达目的港后却无货可提。经查,该轮在航行中因遇暴风雨袭击,奶酪被水浸泡,船方将其弃于海中。于是我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我方应向何方索赔?

[案例分析] 不一定。如果法国方面保的是一切险或者加保了淡水雨淋险,那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保的只是最低险别,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16、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 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案例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17、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茶,致使茶叶受精茶污染。请问:(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 (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carriers own container船公司箱),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COC,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承运人承担60%,货代承担40%的责任。

18、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案例分析](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

(2)600箱货中已燃的40箱为单独海损,其余560箱由于灌水造损失属共同海损;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

(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

19、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的自由议付L/C,出口地为上海,证中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并在L/C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行索汇,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不符点成立,但此时从受益人处得知,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提走。议付行可否以此为理由拒绝退款?

[案例分析] 不能拒绝退款。

理由:(1)L/C业务是纯单据业务,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2)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给开证人。

所以,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退款给开证行。

20、中国甲电子公司从日本购进一批电路板,银行A为甲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货物装船后,航运公司B签发了正本提单情况下,向航运公司B代理人出具保函,办理提货手续,银行A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之规定将货款支付给日本卖方通知行,但甲没向银行A付款赎单,于是,银行A以航远公司B元正本提单交货为由提起诉讼。被告认为,甲方已向其出具保函,原告应向甲追索信用证下款项,而不应起诉被告。问题:

1.提单的法律性质如何?

2.被告应否承担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责任

3.被告能否以甲方出具的保函对抗原告的诉讼?

[案例分析] 1.提单是承运人接受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给托运人的一种书面凭证。国际惯例认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性质。

2.承运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将货物交与向其提示正本提单者,本案被告作为承运人仅凭甲方一纸保函便交货,致使原告提示正本提单并证明自己为提单被背书人而无货可提。被告显然违反了国际惯例,违反了其提单上做的仅向合法持有正本提单之人交付货物的承诺,应承担责任。

3.保函是提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双方民事行为,只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对抗包括提单合

法持有人在内的第三人。而且至今未见有国际公约或成文惯例中载有凭保函提货之规定,因此承运人须向正本提单合法持有者承担赔偿责任。

21、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2 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问题: (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力什么? (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案例分析](1)银行有权拒绝议付。理由如下:根据《UCP500》的规定,信用证虽是根据买卖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银行只受原信用证条款约束,而不受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约束。合同条款改变,信用证条款未改变,银行就只按原信用证条款办事。买卖双方达成修改信用证的协议并未通知银行并得到银行同意,银行可以拒付。

(2)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修改后的合同条款,直接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

管理经济学案例分析

案例一:食用油价格波动 一、影响食用油价格变化的主要因素有: (一)食用油的供应情况 1.食用油加工原料(如大豆、花生、玉米、菜籽等)供应量 食用油作为油作粮食加工的下游产品,其供应量的多寡直接决定着食用油的供应量,正常情况下,油作粮食供应量的增加必然导致食用油供应量的增加。这些油作粮食的来源主要分为国产和进口两种,两类的供应量都影响食用油的供应。 2.食用油产量 食用油当期产量是一个变量,它受制于油作粮食供应量、压榨收益、生产成本等因素。一般来讲,产量与价格之间存在明显的反向关系,产量增加价格相对较低,产量减少价格相对较高。 3.食用油进出口量 食用油进口量的变化对国内食用油价格的影响力在不断增强。 4.食用油库存 食用油库存是构成供应量的重要部分,库存量的多少体现着供应量的紧张程度。在多数情况下,库存短缺则价格上涨,库存充裕则价格下降。但由于食用油具有不易长期保存的特点,一旦库存增加,价格往往会走低。 (二)食用油的消费情况 1.国内需求情况 2.餐饮行业景气状况 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就餐的人数不断增加,餐饮行业的景气状况对食用油需求明显非常明显。 (三)相关商品、替代商品的价格 1.油作粮食的价格

用于榨油粮食的价格高低直接影响食用油的生产成本。如现在的豆油,许多大型压榨企业选择进口大豆作为加工原料,使得进口大豆的压榨数量远远超过国产大豆的压榨数量。从而使豆油价格原来越多地收到进口大豆价格的影响。 2.替代品的价格 食用油种类繁多,豆油、菜籽油、棕榈油、花生油等等,相互之间价格都存在一定的互相影响。 (四)农业、贸易和食品政策的影响 1.农业政策 国家的农业政策往往会影响农民对种植品种的选择。 2.进出口贸易政策 如关税的征收等。 3.食品政策 如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健康影响等。 二、政府出台限价令的原因是为了稳定食用油的价格。但是实施之后的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所以限价令在市场经济下,并不是稳定物价的良方。 三、博弈关系: 在上游产品普遍上涨的情况下,食用油的单方面现价,已经构成对市场公平的妨碍。现在,一些油企的利润已经出现严重的倒挂,一些无法享受补贴的企业和一些小型企业已经处于濒临倒闭的状态。如果这时还义无反顾地将限价令进行到底,那么食用油市场一定会萎缩。食用油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只要没有串通涨价,没有操作市场的行为,政府就应该尊重市场规律,不做过多的参与。因为不理智的管制,只会越管越乱,越管越槽。从以往的经验看,任何的占时限价,都只不过是推迟涨价时间的行为。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doc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答案 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1、经常会有一些动机不好的外商,很轻易地下订单,而且言明在收到样品后才肯开信用证。当我方寄出样品后,外商却销声匿迹了,我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样品白白被骗。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评析,一是在寄样品之前应做好调查工作,特别是客户的资信。二是可以对样品内收取一定的费用。 2、请分析下列情况,试问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11月1日,A邮寄一份实盘给B。 (2)11月8日,A邮寄一份撤回通知给B。 (3)11月11日,B收到A的实盘,并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4)11月15日,B又邮寄一份确认函,确认他于11月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5)11月20日,B收到A邮寄的撤回通知。事后双方对该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评析: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理由,首先,11月1日A邮寄的实盘于11月11日送达B处时已经生效,B于当天就发出有效的接受通知。根据一方发出实盘,经另一方有效接受而合同成立的原则,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其次,A在寄出实盘以后,又于11月8日寄出一份撤回通知。但是实盘已于11月11日送达B处而生效。由于撤回通知于11月20日才送达B处,即发盘通知到达在先,撤回通知到达在后,因此该项撤回通知没有撤回的效力。 3、买方发盘要求卖方凭买方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发盘规定了有效期为1个月,以便卖方能有足够的时间研究自己是否能按所提供的条件生产供应。卖方收到发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寻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成本核算。两周后,突然买方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该项机械设备,并撤销发盘。此时,卖方已因设计、寻购生产设备,核算成本等付出了大量费用。问,卖方能否提出异议? 评析:卖方可以提出异议。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的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被发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据此,买方的发盘不能任意撤销,因为本案中的发盘具备一项有效发盘的必备条件,它规定了1个月的有效期,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且卖方已本着此项信赖行事。卖方如果认为按买方发盘条件达成交易有利可图,可以拒绝买方撤销发盘,并在期限内表示接受订立合同,如买方坚持撤销发盘,卖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加上如果达成合同可望获得的合理利润向买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管理经济学需求弹性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介绍: 某房地产公司要制定一个住房的长远规划,根据研究资料,租房 的需求收入弹性是之间,买房的需求收入弹性在之间,估计今后10 年内每人每年平均可增加收入2%-3%需要掌握的是10年后居民住 房需求(租房、买房)的增长数量。 二、案例分析目标: 由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城镇住房的生产与消费快速步入“市 场导向”时代,作为房地产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政策不断变化的大环境下,积极把握民众的住房需求变化,才能制定出相应的短、中、长期规划,应对市场竞争,保证可持续性发展。 此次案例分析,我组主要是根据“住房需求的收入弹性是住房 消费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居民住房(购房和租房)需求对收入变化的敏感程度”这一关键因素,通过对济南市(假定城市)住房需求情况、租房需求收入弹性、买房需求收入弹性、收入增加比例等因素的分析,为某房地产公司制定一个住房的长远规划。 三、案例分析:

(一)= 也就是说10年后居民收入增加了%% (二)根据£ =( △ Q/Q)/( △ 1/1), 故△ Q/C=£ ( △ 1/1) (1)租房 *%=% *%=% (2)买房 *%=% *%=% (三)假设案例时间为2011年,同时10年内其它因素影响不大: (1)租房 △ Q 1=520*%=万平方米 △ Q 2=520*%=万平方米 即△租房的区间为(,) (2)买房 △ Q 1=780*%=万平方米

△ Q 2=780*%=万平方米 即△Q买房的区间为(,) 住房需求的收入弹性曲线 1 202*

根据“需求的收入弹性小于1 时,缺乏弹性,是生活必需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大于1 时,具有弹性,是高档品、奢侈品”这一规律, 我们结合上述图表进行分析,获得: 对租房为主要需求的民众来说,需求弹性在之间,缺乏弹性,属 于对生活必须品的需求。 对买房为主要需求的民众来说,需求弹性在之间,既存在缺乏弹 性的一面,又存在具有弹性的一面,我们认为对于买房者来说,首先 基于生存、生活必要的需求,其次是在满足生存和收入不断增大的基础之上会产生一种追求品质生活的需求,进而导致需求弹性突破1 的位点,对住房条件(面积、质量、环境、物业服务)有更高的期望。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住房(不论租房还是买房)的需求,已经开始由遮风避雨和休息的需要,逐步转移到舒适生活、显示地位、投资收益等更多方面,这就使收入弹性大于1 得以实现。 四、案例结论: 根据案例数据结合管理经济学相关理论,从济南市现有住房需求量(面积)和租房需求量(面积)出发,我们可以发现济南市的房地 产消费市场,存在这样的需求趋势或规律。 从租房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需求收入弹性小于1,实属生活必须 品,主要是针对外来务工或者收入较少的消费群体。根据这部分消费群体收入少、对环境、质量要求低的特点,我组认为:以结构较为单 一的公寓、中小户型或廉租房为主要业态进行投资建设,是主要的战

国际经济学 案例分析

一、古典的国际贸易理论 1.1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在欧洲掀起的经济思想,重商主义主张货币金银是一个国家财富的证明,货币金银及贵重金属,所以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贵重金属的流入可以增强国家的国力,流出则是国家的损失,主张对贵重金属的流动进行经济干预以增加贵重金属存量。重商主义前期,重商主义这较为注重限制贵重金属的流出,而在重商主义流行的后期,重商主义更加注重重金属的顺差,此时的重商主义也被称为是贸易差额理论。 1.2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对于国际贸易的看法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差别,从而产生国际分工,导致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从而产生了国际贸易。 每单位所需的劳动(小时) 酒棉布 英国 4 2 葡萄牙 2.5 5 两个国家的社会生产情况 上图表示两个国家生产两种产品分别所需的时间,及他们生产两种产品的劳动生产率为时间的倒数,分析出英国在生产棉布上有绝对优势,葡萄牙在生产酒上具有绝对优势,在此情况下,如果两国在生产上进行分工,分别生产其生产率较高生产成本较低的产品,同时向对方国家进口比国内原来生产的产品更为便宜的同类产品,这样两国的综合生产率就得以提高,同时资源也得到的更加合理的配置利用,两国的福利水平也得到了改善。 然而这样的绝对优势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并不是普遍存在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两种产品相对于另外一个国家的产品都具有绝对优势的话,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它对于重商主义的否定,提出绝对优势理论,划下了历史新的一页,重商主义的没落,世界走向了自由贸易的时代。 1.3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绝对优势的局限性,解释了在一个国家两种产品都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的国际贸易。 比较优势理论的假设 (1)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 (2)在一国范围内生产要素可以再各个部门之间自由流动,但是在国与国之间不能自由流动。 (3)商品在两个国家内可以自由流动,不存在人为障碍 (4)假定没有运输成本 (5)两个国家都只生产两种产品 (6)产品的夹着仅由其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劳动数量决定 (7)两国的劳动数量是给定的,而且是被充分利用的,既不存在资源的闲置和剩余(8)当劳动力在两个部门之间相互转换时不存在机会成本 (9)一个国家在生产两种产品时相对于另外一个国家都具有比较优势 (10)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存在货币之间的交换,只有物物交换 劳动数量(小时/ 年)劳动生产率(单位/1小时) 酒棉布 英国1000 0.1 0.2 葡萄牙1000 0.5 0.25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 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无理。因为FCA 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 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品质 1、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 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 ' s option”, 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交部分如

国际经济学试题期末考试

1、一价定律 2、购买力平价 3、国际收支 4、产品生命周期 5、绝对优势原理

考试试卷 考试课程:国际经济学行政班: 学生姓名: 二、判断题(正确的标“T”,错误的标“F”,并将答案填入对应的方格中。共 1、当用直接标价法表示外汇汇价时,数值越大,意味着本币价值越高。() 2、要素价格均等化会使两国生产同一产品的要素密集度均等化。() 3、重商主义者认为每个国家应该努力实现出口等于进口的平衡贸易。() 4、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指出在贸易中两个国家均能通过出口其比另一国劳动生产率更高的产品获益。() 5、无差异曲线表示能够给单个消费者或者国家提供相同价值或满意感的商品的不同组合(如小麦和汽车)。() 6、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若任何国家首先成功推广了一种新产品,则这种新产品将在该国经历整个生命周期。() 7、关税的保护效应是指国内生产商获得的利润增加额。() 8、政府出口补贴提高了出口数量,但同时也降低了出口价格,增加了国内税收负担。() 9、最惠国条款给予某些国家同盟国才能享受到的最优关税待遇。() 10、美国向别国进口小麦应该记入美国国际收支的资本账户。() 三、简答题(共5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进口配额和等效的进口关税存在的差别。

考试试卷 考试课程:国际经济学行政班: 学生姓名: 2、简述要素禀赋论和比较优势说的主要内容,并说明二者的主要区别。 3、简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静态效应。 4、作图说明大国征收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

考试试卷 考试课程:国际经济学行政班: 学生姓名: 5、简述国际收支失衡的主要原因。 四、计算题(1题,共10分) 假定对成品车征收40%的从价税,无关税时进口零部件成本为成品车价格的30%,请计算对进口零部件分别征收40%、20%、60%的从价税时的有效关税保护率,并对结果进行说明。 五、论述题(1题,共20分) 当前,国际间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种各样的非关税壁垒成为了各国进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请简述非关税壁垒的定义及其主要种类,并针对我国现实情况,以一种壁垒为例,说明我国应当如何应对发达国家的非关税壁垒。

管理经济学案例分析报告

管理经济学案例分析报告--中国当前汽车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我国现有汽车厂商之间的竞争 我国汽车产业现有厂商之间的竞争是5种竞争力量中表现最直接和最强大的。 (1)行业内现有厂商的数量和规模 我国汽车按照用途可以划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而我国汽车生产商众多,有的汽车生产商只专注于某一细分市场,有的却涵盖多个细分市场。各生产商之间在价格、新技术、营销策略、品牌效应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同时,我国汽车生产商大致可以划分为自主品牌、合资品牌和进口品牌三大类。由于进口品牌大多专注高端市场,合资车企大多为传统大型国企,虽然底子厚,但很多国有企业的通病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企业的发展,而自主车企大多为民营企业,较为灵活,因而行业内的竞争成了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之间的竞争。 (2)市场需求增长速度 过去十几年,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市场需求增长较快,现有厂商均有扩张发展的机会,各厂商不得不

动用所有的财务资源和竞争资源去扩张自己的产能,因而很少会去攻击对手。 但最近几年,我国汽车市场需求有所回落。2011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环比增长、同比下降。1月至11月,汽车产销增速与前10月相比继续趋缓。面对这种局面,继续扩张的企业或生产能力过剩的企业会降低价格或采用其他提高销售的策略,从而引发对市场份额的争夺,加剧市场竞争。 (3)固定成本或库存成本 部分合资车企采用诸如准时制等先进的生产方式以及品牌效应所带来的良好的销售业绩大大降低了其库存成本,有效分摊了其固定成本。而自主车企诸如奇瑞汽车、比亚迪汽车由于盲目扩张产能而在当前市场需求有所回落的局势下,不得不面对生产能力利用率低、库存成本攀升等竞争压力。 (4)品牌忠诚度及顾客转换成本 我国汽车购买者对进口品牌和合资品牌具有较高的品牌忠诚度,且其与自主品牌相比,具有更高的保值率。因而当前我国汽车产业在进口品牌与合资品牌方面的顾客转换成本仍然较高。然而,在自主品牌方面,由于顾客转换成本较低,所以自主品牌厂商之间往往发起价格攻势以缓解竞争压力。 (5)行业内厂商对其现有市场地位的满意度

国际经济学案例分析教学文案

案例名称:蜡烛工的请愿 案例适用:比较优势理论 案例内容: 在重商主义哲学盛行时期,保护主义蔓延,被激怒的法国经济学家Frederic Bastiat(1801—1851年),通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压倒了保护主义者。巴斯底持在1845年虚构的法国蜡烛工人请愿的故事中,最成功地打击了贸易保护主义。现摘录如下: 我们正在经受着无法容忍的外来竞争,他看来有一个比我们优越得多的生产条件来生产光线,因此可以用一个荒谬的低价位占领我们整个国内市场。我们的顾客全都涌向了他,当他出现时,我们的贸易不再与我们有关,许多有无数分支机构的国内工业一下子停滞不前了。这个竞争对手不是别人,就是太阳。 我们所请求的是,请你们通过一条法令,命令关上所有窗户、天窃、屋顶宙、帘子、百叶宙和船上的舷窗;一句话,所有使光线进入房屋的开口、边沿、裂缝和缝隙,都应当为了受损害的工厂而关掉。这些值得称赞的工厂使我们以为已使我们的国家满意了,作为感激,我们的国家不应当将我们置于一个如此不平等的竞争之中……仅仅因为或部分因为进口的煤、钢铁、奶酪和外国的制成品的价格接近于零,你们对这些商品的进口就设置了很多限制,但为什么,当太阳光的价格整天都处于零时,你们却不加任何限制,任它蔓延? 如果你们尽可能减少自然光,从而创造对人造光的需求,哪个法国制造商会不欢欣鼓舞?如果我们制造更多的蜡烛,那就需要更多的动物脂,这样就会有更多的牛羊,相应,我们会见到更多人造草场,肉、毛、皮和作为植物生产基础的肥料。 案例评析: 比较优势原理指一国可以专门生产、出口它的绝对劣势相对小一些的商品(这是其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同时进口其绝对劣势相对大的商品(这是其有比较劣势的商品)。通过专业化分工,各国生产其具有比较优势和较高生产率的产品,提高了有限资源的利用率,使世界福利增大。通过贸易使得各国获利。 案例中当时盛行贸易保护主义,认为进口产品会威胁本国产业,进口限制可以保护国家利益。因此政府应当鼓励出口,不主张甚至限制商品的进口。而比较优势理论有力的压倒了贸易保护主义者。巴斯底持在1845年虚构的法国蜡烛工人的故事更有力的打击了贸易保护主义。太阳可以看作是能高效生产太阳光的厂商,生产成本为0。由于有了这个“厂商”使得国内“太阳光”厂商失去了国内市场,倘若没有太阳,国内会生产并出口人造光。根据贸易保护主义,太阳光威胁到了国内人造光市场,应该禁止使用太阳光。但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会禁止使用太阳光,而自己进行生产。原因就在于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该国应该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太阳光。一国的资源是有限的,该国停止生产“太阳光”会节约资源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商品。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福利。 案例名称:埃尔切事件 案例适用:贸易的收入分配效应 案例内容: 位于西班牙东南部阿利坎特省,人口约20万的埃尔切市,一直为欧洲的鞋业中心之一,鞋业作坊有六七百家之多,依靠发展制鞋业一度富庶。中国鞋商1998年才正式进入埃尔切市,由于中国产的鞋子款式、设计制作美观新颖,再加上价廉物美,在欧美很受普通百姓的欢迎。该市由华侨华人开的鞋业公司、制鞋工厂和仓库式批发零售商店已增至60多家。在西华人鞋商的销售额占当地的20%左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买方可以撤销第五批以后的各批货物。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出允许分批装运,并规定了具体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数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为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在本案例中,第五批大米虽然按时装运,但货物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以该批以后各批都违背了合同及信用证要求。买方可以予以撤销。 【案例2】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装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 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分析】在本案例所列的几种情况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是(1)和(2)。因为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

运人的一种证件,即承运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本案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这说明承运人所收到的货物是“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即货物未受损、包装也完好。货到目的地后发行的(1)、(2)两种情况是表面状况不良好的表现,可见其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案例3】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 000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讨? 【分析】(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案例4】外箱尺寸计算不准造成损失案 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

《国际经济学》期末试卷5套

《国际经济学》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20 分) 1.要素禀赋:亦即要素的丰裕程度,是指在不同国家之间,由于要素的稀缺程度不同所导致的可利用生产要素价格相对低廉的状况。赫克歇尔-俄林定理认为,要素禀赋构成一个国家比较优势的基础。 2.倾销: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3.黄金输送点:黄金输送点包括黄金输入点和黄金输出点,是黄金输入、输出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它限制着一个国家货币对外汇率的波动幅度。 4.三元悖论:也称为三元冲突理论,即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各国只能选择其中对自己有利的两个目标。 二、单项选择题 2.根据相互需求原理,两国均衡的交换比例取决于(C) A 两国的绝对优势 B 两国的比较优势 C 两国的相对需求强度 D 两国的要素禀赋 3.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产业内贸易更容易发生于(B) A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 B 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 C 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D 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 4.课征关税会增加生产者剩余,减少消费者剩余,社会总福利的变化将(B) A 上升 B 降低 C 不变 D 不确定 5.以下选项中,哪个选项不属于国际收支统计中居民的概念?(C) A 外国企业 B 非盈利机构 C 国际经济组织 D 政府 7.布雷顿森林体系创立了(B) A 以英镑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 B 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 C 以英镑为中心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D 以美元为中心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8.在下列投资方式中,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是(D) A 在国外设立分公司 B 在国外设立独资企业 C 在国外设立合资企业 D 购买国外企业债券 9.经济非均衡的无形传导方式不包括(C)

管理经济学-需求弹性-案例分析教学文案

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例介绍: 某房地产公司要制定一个住房的长远规划,根据研究资料,租房的需求收入弹性是0.8-1.0之间,买房的需求收入弹性在0.7-1.5之间,估计今后10年内每人每年平均可增加收入2%-3%,需要掌握的是10年后居民住房需求(租房、买房)的增长数量。 二、案例分析目标: 由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城镇住房的生产与消费快速步入“市场导向”时代,作为房地产企业只有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政策不断变化的大环境下,积极把握民众的住房需求变化,才能制定出相应的短、中、长期规划,应对市场竞争,保证可持续性发展。 此次案例分析,我组主要是根据“住房需求的收入弹性是住房消费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了居民住房(购房和租房)需求对收入变化的敏感程度”这一关键因素,通过对济南市(假定城市)住房需求情况、租房需求收入弹性、买房需求收入弹性、收入增加比例等因素的分析,为某房地产公司制定一个住房的长远规划。 三、案例分析:

(一) 1.0210=121.8 1.0310=134.3 也就是说10年后居民收入增加了21.8%-34.3%。 (二) 根据£=(ΔQ/Q)/(ΔI/I),故ΔQ/Q=£(ΔI/I) (1)租房 0.8*21.8%=17.44% 1.0*34.3%=34.3% (2)买房 0.7*21.8%=15.26% 1.5*34.3%=51.45% (三) 假设案例时间为2011年,同时10年内其它因素影响不大:(1)租房 ΔQ1=520*17.44%=90.688万平方米 ΔQ2=520*34.3%=178.36万平方米 即ΔQ租房的区间为(90.688,178.36) (2)买房 ΔQ1=780*17.44%=136.032万平方米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4)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1.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船舶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2.有一份CFR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这500辆卡车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的乙公司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请叛别孰是孰非?为什么? 第二章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1.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罄,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中方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妥当. 因为在合同达成后,卖方交货品质低于合同的要求是违约行为.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品质高于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买方同样也构成违约.尽管中方所交茶叶适用于原来的用途,并且在价值上还高于二级茶叶的价值,但卖方已经违约,在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利于买方,或由于卖方交货品质高于合同的规定使买方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成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借口. 2.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数量?为什么? (2)如果站在买方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1)可交付9500公吨,作为卖方,此时尽可能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少装货物, 因为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使订约时合同价格对卖方不利,多交 意味着多损失。 (2)作为买方,为了避免卖方利用市场行情的变动获得额外的利润,在磋商 合同时,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部分的货价按装运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10套-《国际经济学》期末试卷及答案

《国际经济学》模拟试卷(1) 一、单项选择(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 1.关于一般均衡分析的新古典模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际贸易理论的标准模型 B.采用2 2 1模型进行阐述 C.将技术、要素禀赋、需求偏好集于一体 D.由哈伯勒、勒纳、里昂惕夫和米德等人提出 2.国际金融理论的发展一直是围绕着()这一十分重要的问题而展开的。 A.外部平衡 B.内部平衡 C.外部平衡与内部平衡 D.规模经济 3.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假设条件有()。 A.两种生产要素的总供给都是可变的 B.生产要素可在两个部门间自由流动 C.两种生产要素没有充分利用 D.两种商品的生产技术条件是可变的 4.要素密集度可借助于()来说明。 A.社会无差异曲线 B.需求曲线 C.等产量曲线 D.供给曲线 5.国际贸易会()贸易国出口部门特定要素的实际收入。 A.提高 B.降低 C.不影响 D.可能影响 6.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成熟阶段,产品属于()。 A.研究与开发密集型 B.资本密集型 C.劳动密集型 D.土地密集型

7.属于国际收支账户中服务项目的有()。 A.证券投资 B.商品修理 C.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D.非货币黄金 8.购买力平价论(the theory of 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理论,是()在其1922年出版的《1914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money and foreign exchange after 1914)中第一次系统阐述的。 A.勒纳 B.卡塞尔 C.凯恩斯 D.多恩布什 9.假设某国的边际消费倾向为0.80,边际进口倾向为0.30,试问该国的对外贸易乘数是()。 A.1 B.2 C.3 D.4 10.假设即期汇率l英镑=2美元,在欧洲市场美元一年期的利率为15%,英镑为10%,求一年后的远期汇率1英镑等于()美元。 A.2.091 B.2 C.1.913 D.3 二、判断题(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若判断正确,在小题后的括号内填上“√”号;若判断不正确,则在小题后的括号内填上“×”号。 1.相对国内经济而言,在国际经济中市场机制不容易得到贯彻。() 2.在机会成本不变条件下,两国生产中存在着不完全分工(incomplete specialization)。 () 3.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比斯密的绝对优势学说更具有普遍的意义。() 4.要素禀赋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一国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绝对数量无关。() 5.劳动在短期内是属于一种特定要素。() 6.产业内贸易反映比较优势。() 7.费雪模型证明,资本是从利率较低的国家流向利率较高的国家,即资本的流动是单向的,结果是各国的利率差消失。这种分析是以不存在风险为前提的。() 8.汇率超调模型在长期强调商品市场的价格粘性。() 9.国际收支的弹性分析法是一种一般均衡分析。() 10.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如果资本具有完全的流动性,通过财政政策刺激总需求不会实现影响均衡产量或均衡收入的目的。()

同等学力国际经济学练习题(一)含答案word版本

同等学力国际经济学练习题(一) 一、单选选择题(请从A、B、C、D中选一个正确答案) 1.不属于国际贸易当代理论的是__C______ 。 A.同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理论 B.战略政策贸易理论 C.技术差距论 D.需求偏好相似理论 2.某国产商品价格为1000元,其中500元为进口原料(不征收关税),500元为新增价值,如果对同类进口货物征收20%的从价税,但对原料尽快免税,该关税的有效保护率为D________ 。 A.20% B.25% C.30% D.40% 3.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账户包含_A_______项目。 ①货物②服务③收入④资本转移⑤投资⑥国际赠款 A.①②③ B.②④⑤ C.③⑤⑥ D.④⑤⑥ 二、名词解释 1.绝对利益 绝对利益: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指在某种商品生产上,一国所耗费的劳动成本绝对低于其贸易伙伴国,劳动生产率占绝对优势。各国从事占绝对优势产品的生产,便可获益,世界总体福利水平也可得到提高。 2.一价定律 一价定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相同的交易产品或金融资产经过汇率调整后,在世界范围内其交易成本一定是相等的。这个定律在经济中是通过诸如购买力平价、利息平价、远期汇率等经济关系表现出来的。 3.边际进口倾向 边际进口倾向:指每一单位增量国民收入中用于进口的比重。边际进口倾向越大,则每单位国民收入中用于进口的比重越大,乘数效应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就越小,反之则较大。 4.幼稚产业 幼稚产业:某种产业由于技术经验不足、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成本高于世界市场价格,因而无法与国外产业竞争,但在关税、补贴等保护措施下继续生产一段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能够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获利,达到其他国家水平而自立,形成比较优势并良性发展,这类产业就是幼稚产业。 5.提供曲线 幼稚产业:某种产业由于技术经验不足、劳动生产率低下、产品成本高于世界市场价格,因而无法与国外产业竞争,但在关税、补贴等保护措施下继续生产一段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能够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获利,达到其他国家水平而自立,形成比较优势并良性发展,这类产业就是幼稚产业。 6.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是用来衡量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出口相对于进口的盈利能力和贸易利益的指标,反映该国的对外贸易状况,一般以贸易条件指数表示。 7.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在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相互取消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的对外关税及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上货物的名称为:“Apple Wine”,于是为了单证一致,所有单据上均用了“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被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1)我方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货物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在贸易实践中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在收到信用证后要求改证,即对信用证中的品名进行修改,这样既可以做到单证一致,收款有保障,同时又避免了实际货物与单据上的商品品名不符,从而遭受海关扣留罚款的不利损失。 2. “凤凰”自行车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在90年代初,“凤凰”自行车参加了意大利米兰的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展览会上,与国外五颜六色、灵巧轻便、多档变速的自行车放在一起,显得品种单调、款式陈旧。尽管最后“凤凰”自行车只卖到欧美名牌自行车价格的1/10,可仍无人问津。 请分析,“凤凰”为何飞不起来呢? 3. 我某出口公司有一批言明为降价品的罐头,英商看货后订货。但货到英国3个月后,发现罐头变质,英商要求退货。问:我方是否应该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分析:我方不应退货,因为该笔交易是看货买卖,我方只需保证所交货物为买方看货时确定的商品。 4.我方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规格、等级等品质标准。我方业务员在合同签订后,又给对方寄了一个样品。后我方货物运抵对方时,外方认为我方售给的商品只符合合同的品质标准,而与样品不符,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我方是否承担赔偿? 5.我方一进出口公司和日本一公司签定了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US$275 per ton FOB Shanghai。问:若目标市场行情看涨,我方可能陷入何种纠纷? 在贸易价格条款中不用ton,一般用“公吨”。 6.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l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容价格是确定的,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再按合同价格交货,应少量减少合同规定的500MT及少装3% 省下的3%可按涨价后的价格卖给别家。及可以装485MT 。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可以多装3% 及515MT 按未降前的价格结算。 在国际惯例中可以允许合同标的不大于5%的上下浮动及最多 1050MT 最少950MT的小麦,原因:国际惯例信用证条款规定允许不超过合同规定装货量5%的公差。

《国际经济学》 - 期末试题

国际经济学期末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12分) 1. 根据费雪效应,若一国的通货膨胀率上升,则该国的名义利率和货币的对外价值分别如何变化? A. 提高/降低 B. 均提高 C. 降低/提高 D. 均降低 2. 进口配额制在国际贸易政策中属于: A. 关税壁垒 B. 非关税壁垒 C. 自由贸易措施 D. 幼稚产业保护措施 3. 构成倾销的条件不包括: A. 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B. 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 C. 损害与低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 销售数量超过国家间约定的标准 4. 对于征收关税的大国来说,关税将: A. 降低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增加政府收入 B. 增加消费者剩余和降低生产者剩余,增加政府收入 C. 降低消费者剩余和增加生产者剩余,增加政府收入 D. 以上都不正确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 汇率的直接标价法 2. 一价定律

3. 外汇管制 4. 进口配额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请分析本币贬值对进出口的影响机制 2. 请简述国际贸易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的主要内容并予以评价

四、综合分析题(共48分)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凭借自身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从“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起步,在“大进大出”的发展模式下将中国制造推向全球,并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和技术基础。 但正如李克强总理所指出的: “目前,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持续攀升、资源约束日益加重,‘大进大出’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促成‘优进优出’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试回答: (1)“三来一补”企业当前遇到了怎样的发展瓶颈?(15分) (2)在我国外资利用和外贸发展的进程中,对“三来一补”企业主要给予了那些扶持措施?(15分) (2)根据你的理解,什么是“优进优出”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可从贸易、投资等方面作答)(18分)

管理经济学案例分析一

案例分析一:毒品一直是近些年来,政府、社会头疼的重大问题。对于如何杜绝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政府部门一直不浅余力地在打击,然而此问题总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对此,有经济学家提出,对毒品交易征收重税,希冀以市场的力量来控制它。谈谈你对该问题看法。 提及毒品,一般然都“谈毒色变”,毒品作为数恶之源,引发了一些列社会、经济问题。为此,各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予以打击。毋庸置疑,政府对毒品采取的行动自然比毒品放任自流的交易对公众更有益处。但是,采取何种方式确实令人争论不休的问题。目前,大体上各国采用立法明令禁止毒品交易,通过暴力手段强制实施也是取得一定效果。是否存在一个更理想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阻止此类交易的发生了?征收高额税是一个很好的设想。 首先,毒品作为一种商品具备商品的共性。即在其自身价值基础上由供求关系决定,同时它还有自身特殊性,它的消费者消费后及易上瘾,这造成毒品需求接近无弹性。在单纯的管制措施中,对毒贩、毒品的交易打击,实际上是限制商品的供给,迫使毒品的供给量向零无限贴近。从而达到毒品的社会交易量下降最终降低毒品的危害。与此同时,毒品的供应商将政府对其打击造成的损失算入了商品的成本,相应地大大提高了毒品的售价,以确保在无管制状态下同样更高的利润率。作为毒品需求方吸毒者,由于需求接近无弹性,使得供方成本转嫁基本能完全实现。于是,我们遗憾地看到毒品受害者成为管制带来高价的实际承担者。 P Q D S ” S

通过经济学供求原理我们可知:政府打击限制供应属于非价格因素,减少供应(S),需求曲线向外移动至(S”);而需求不变(D),均衡价格上涨。 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为代表的学者们提出了使毒品合法化解决之道,从理性选择的角度出发,利用供求关系分析需求以及价格影响。亿万富豪索罗斯就是贝克尔教授死心塌地的支持者。他们的依据是:由于瘾君子们的毒瘾受价格变动的影响很小;毒品的需求曲线是缺乏弹性的,因而政府的禁毒措施加大了贩毒的成本,而贩毒者则会将成本转嫁到购买者身上。其结果是,吸毒者为毒品支出的总货币量提高了,于是,那些以非法途径获取钱财购买毒品的吸毒者就会变本加厉地犯罪。所以该观点认为,毒品的合法化可以使毒品降价,减少贩毒成本,而吸毒者的财务负担也会明显减轻,他们就不用为了买毒品而沦为妓女或掠夺他人财物、盗用公款了。 另外,毒品合法化以后,由于吸毒而助长的艾滋病传播问题也就会消失,人们不用再偷偷摸摸地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了;发给缉毒人员的工资也可以投入到帮助戒毒上;对毒品交易课重税,所得收入还有助于解决各级政府的预算问题;政府可以将精力集中在严惩卖毒品给青少年的案件上。 根据贝克尔教授的分析,似乎毒品合法化的确是在可行的解决方案中最好的一个。但实际上在他的观点里,他一直未提到过人们的道德防线问题。对于以贝克尔教授为首的毒品合法化支持者考虑了吸毒人的利害关系,但是毒品合法化后所影响的不仅仅是瘾君子,还有广大社会群众。不能简单地认为毒品合法化能解决当下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为它还会产生其他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 ———毒品合法化以后,不仅毒品的价格大大降低,而且原本限制人们不敢跨越雷区的道德防线也随之消失,那么普通人购买和使用毒品的可能性将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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