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职工聘用性质动态管理办法

职工聘用性质动态管理办法

职工聘用性质动态管理办法
职工聘用性质动态管理办法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行政管理制度职工聘用性质(身份)动态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TZEZ-QW-HR-04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职工聘用性质(身份)的种类、晋降原则和条件及转换程序。

1.2本制度适用于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下属各院区或公司(下简称院区)所有事业单位编制和非事业单位编制的各类聘用性质的职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市委办〔2006〕5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82号)

3术语

3.1事业单位编制聘用: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范围内,属

事业单位编制且办理在编聘用手续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方式,执行国家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

3.2人才派遣聘用:指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人才公司)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医院作为用工需求单位向人才公司申请派入工作人员,再另行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聘用方式。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人才公司,人事档案挂靠在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统一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和人才公司双方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3.3人事代理合同制聘用:人事代理合同制聘用系指受聘人员以个人名义将人事关系挂靠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个人人事代理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方式。

3.4院内聘用:院内聘用分为A、B、C三个级别(简称院聘

A、院聘

B、院聘C人员),系指医院或由医院授权下属部门与受聘人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由个人自行代理的聘用方式。其中院聘A人员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医院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院聘B、C类院聘人员包

括院内各类辅助岗位聘用人员和季节性、劳务性临时用工,根据所从事的不同岗位分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在符合国家劳动用工政策前提下,执行医院或医院下属部门自主决定的薪酬福利规定。

4职责

4.1医务部负责临床医技职工的聘用性质转换条件的初审。

4.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聘用性质转换条件的初审。

4.3院办室负责行政后勤职工的聘用性质转换条件的初审。

4.4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所有职工的聘用性质、相应的薪酬福利、聘用期考核和聘用性质动态转换的管理及全院各部门的用工编制定编工作。

4.5各院区党政联席会议负责院聘B及以下人员聘用性质动态转换的审批。

4.6中心(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院聘A及以上人员聘用性质动态转换的审批。

5职工聘用性质的种类

5.1职工聘用性质共分四类六级:即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下称在编聘用)、人才派遣聘用(下称派遣制)、人事代理合同制聘用(下称合同制)、院内聘用(下称院聘制)四类聘用性质,其中院聘制分为A、B、C三个级别。

6动态聘用性质的晋降原则及转换关系

6.1包括事业单位在编聘用性质在内,职工的聘用性质由低

至高共分为六级,动态聘用管理时依次逐级晋升或降级,一般情况下一次不作二级及以上的晋或降,对触及刑法或有特别重大成果、优秀业绩的职工例外。

6.2各类聘用性质转换原则:

1)工作业绩为主;

2)岗位需要;

3)限额择优晋升;

4)动态管理。

6.3聘用性质的动态转换关系如下图所示:

7

聘用性质晋升条件

7.1获以下荣誉的职工,不受原聘用性质、学历和工作年限限制,由中心(集团)优先推荐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集团事业编制公开招考:1)近三年内获台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级

别的综合性荣誉;2)获台州市人民政府或卫生厅二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前二名作者;3)获省政府三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前三名作者;4)近5年内有2次年度考核A 级或获1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的。

7.2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指各类不同聘用性质申请晋升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符合国家事业单位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的职工方才具备申请晋升的基础资格:

7.2.1各类不同聘用性质转换晋升,入院后岗位工作最低时间要求:

a院聘制A、B、C三级之间晋升,工作满2年及以上。b.院聘制A级晋升合同制、合同制晋升派遣制,工作满3年及以上。

c.派遣制晋升为在编聘用,临床医生获硕士学位,部份医技紧缺人员、护理及行政后勤人员工作满3年后经中心(集团)推荐参加由台州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

7.2.2部门内有相应的空缺岗位,符合编制定额要求。

7.2.3工作业绩优秀,以年度考核或特殊荣誉获得为主要指标,或有重大合理化建议效益明显者。

7.2.4实际工作能力强、社会相对稀缺专业人员。

7.2.5属医院重点引进的人才家属,工作表现良好。

7.3专项条件。专项条件是针对不同聘用性质间晋升所设置的条件,在符合通用条件的基础上,各类不同聘用性质人员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中的一项,方可申请聘用性质的晋升。

7.3.1派遣制晋升为在编聘用

a.集团批准同意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并在4年内或约定时间内获取硕士学位且近2年年度考核无C级、近5年无D 级的,由中心(集团)向台州市人事局申请办理在编聘用手续。

b.属护理、医技、行政后勤专业的,派遣制工作满3年且历年考核均为B级及以上、合同制和院聘A的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A级且无C、D等级的。派遣制各临床专业的工作满3年且考核成绩有一次A等级的,由中心(集团)推荐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集团事业编制公开招考。

7.3.2院聘制A级晋升为合同制、合同制晋升为派遣制:

a.入院后有2次年度考核A级、近2年无C级的。

b.入院后获1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感动台医(恩泽)人物、尽职台医(恩泽)人等荣誉。

c.获台州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前二名作者;获医院科学技术进步二等或新技术应用一等奖的第一作者;有其他特别贡献,经院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集团批准者。

d.本院连续工作满5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B级及以上无C级及以下的。

7.3.3院聘制B级晋升为A级

a.近4年内有1次年度考核A级且C级及以下不超过1次且近2年无C级。

b.获1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感动台医(恩泽)人物、尽职台医(恩泽)人等荣誉。

c.有其他特别贡献,经院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集团批准者。

d.获院级年度合理化建议优秀奖或2次以上院级季度优秀

e.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技术性工作者,本院连续工作满5年,近2年年度考核没有C级及以下的。

7.3.4院聘制C级晋升为B级

a.年度考核有A级且近二年无C级及以下的。

b.获1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感动台医(恩泽)人物、尽职台医(恩泽)人等荣誉,可申请破格越级晋升A 级,需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c.有其他特别贡献,经院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认可者。

d.获院级年度合理化建议优秀奖或1次以上院级季度优秀奖。

e.高中及以上学历,本院连续工作满5年,近2年年度考核没有C级及以下的。

8聘用性质降级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进行聘用性质的动态降级管理:

8.1院级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国家公检法系统处罚

8.2近3年内有2次年度考核C级的。

8.3年度考核D级的。

8.4因收受红包、回扣、私收病人诊疗费累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8.5三级以上医疗事故、严重医疗纠纷(主要责任),造成医院赔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第一责任人(临床医技科室)或造成医院赔款总额2万元以上的第一责任人(行政后勤科室)。

8.6发生严重违反医院诚信原则事件的。

9聘用性质改变后的薪酬福利待遇

9.1各类各级不同聘用性质的职工,其薪酬福利待遇根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如2005年后入院的大中专学生根据相应的聘用管理办法,实行月薪制待遇;院聘制B、C级人员参照医院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薪资待遇。9.2医院对实行聘用性质晋升的职工实行1年的试聘期,并在试聘期满时进行考核。身份晋升试聘期内,薪酬福利待遇均参照晋升前的身份执行,待试聘期考核合格后按晋升后的

身份待遇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实行聘用性质降级的人员,自降级次月起执行降级后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10聘用性质动态转换的程序

聘用性质晋升和降级的动态转换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10.1晋升:

10.2降级:

11其他

11.1本管理办法中未涉及的荣誉等级划分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11.2本管理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院部提出。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2009年6月1日起试行,原台州医院有关聘用性质(身份)的规定自本制度试行之日起废止。

市场化人才选聘管理办法

市场化选聘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加快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原则 (一)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相结合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原则; (四)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具体聘任要求外的所有岗位人员。 第二章市场化选聘 第四条市场化选聘是指通过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社会公开招聘、猎头公司协聘等途径,运用市场化机制公开选拔聘用人才。 第五条市场化选聘人才资格要求,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和《公司招聘管理规定》确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聘。 -1 -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积极参与市场化选聘。 第六条市场化选聘实施操作流程具体根据《公司招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管理 第七条市场化选聘新入职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原内部员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第八条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日书面通知本人提前结束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选聘过程中有(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编造或隐瞒证书证件、社会荣誉、履历、重大疾病、犯罪行为等情况的; (二)有严重的政治、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四)明显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 (五)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六)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九条试用期内,员工亦可提前3日书面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经过公司审批同意,待处理完遗留业务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

岗位动态管理制度

****岗位动态管理制度 为完善管理,树立职工竞争意识,增强职工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和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和班组应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 2.各部门应根据厂部要求拟定月和年培训计划,并每季度进行考核,并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每年十二月份由厂部组织对各部门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核。 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参加考试: 3.1.1工龄满20年以上且保留原岗位不作调整的。 3.1.2长期病休的。 3.1.3内勤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门卫人员、收费室人员、技术资料员、物资管理员、驾驶员、业务员。以上人员由部门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分低于75分的降级使用(内勤人员若出现降级,绩效按80%计发)。 3.2考试、考核由厂部组织和管理: 3.2.1成立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3.2.2对中层正、副职的考核,班组30%,其他部门正职领导和职工代表30%,厂部40%,部分达不到85分以上者降级使用。 3.2.3对班组长、专责考核,班组30%(专责的班组考核分由职工代表评出),部门考核小组40%(部门考核小组包含四名职工代表,每部门一人),厂部30%,班组长考核达不到80分以上者降级使用。 3.2.4副班长和正岗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优先录用,但总的考试、考核分不得低于75分,择优聘用副班长,正岗考试、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者方可任职。 4.考试、考核以部门为单位,分期进行组织,考核分需在考试前进行公示。 5.各岗位人员聘用原则 5.1各部门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统一聘用正、副值(班)长,并根据班组长意见对各班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5.2班组长及以下人员通过考试考核后由部门统一聘用,并将聘任情况报厂部批准。 5.3厂部根据部门实际人数核定各部门及班组的人员定额。 6.有下列情况的可转为内部待岗三个月: 6.1无故旷工。 6.2值班期间打架斗殴且情节严重的。 6.3不执行管理规定,不服从安排的。 6.4行政拘留的。 6.5连续两次《安规》考试不合格的。 6.6重大责任事故的当事人。 6.7工作中班组反映强烈,部门不能安排的。 6.8故意损坏公用设施的。 6.9制造舆论,恶意中伤他人,不属实的。 6.10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6.11弄虚作假,损害电厂利益的。 6.12考试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 7.经厂部讨论为内部待岗的职工,如不愿在厂内安排工作,可报请公司统一安排、调整工作。 8.内部待岗期间核给生活费600.00元,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并需每天到电厂报到。 9.可以不参加考试的人员,如需申请本部门上级岗位时须经部门同意。 10. 岗位竞聘中,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30%,实作成绩占30%。 11.各部门建立职工考核档案,如有扣分,则分别从部门领导、班组长和涉及人员年底考核分中扣除。 12.为保持岗位稳定性,岗位确定后,定为副岗的人员满半年方可申请报考正岗。 13.内部待岗三个月期满后方可申请副岗定岗考试。 14.正副岗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差距不低于100元。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3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研究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我所选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所工作。我所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 第三条 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必须根据需求,依法聘用,严格控制数量。 第二章 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临时聘用人员应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 管理及支撑部门原则上不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确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聘用,须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明确聘用期限。 第五条 临时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 9 —

第三章 聘用程序 第六条 凡拟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题目组(部门),须提前将聘用计划报人事处,并说明聘用理由,人事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 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派遣手续到我所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八条 我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及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九条 我所按时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临时聘用人员。 第十条 我所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将应缴费用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缴纳手续。由临时聘用人员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临时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在我所工作期间,须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各题目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勤、考核。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 — 10 —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为强化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集团和远兴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2、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主管(不含主管)以下的行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区队办事员、正常班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聘任原则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公司按照上级公司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四、聘任形式、条件及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聘任有同级聘任、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形式,以及续聘、解聘和辞聘的管理。 1、同级聘任

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网上可查; (2)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在规定时限以上,具体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时限为: ①员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1年以上; ②助理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1.5年以上; ③中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2年以上; ④高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3年以上; ⑤注册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5年以上;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2、高职低聘 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可以高职低聘: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责任与工作量的。 3、低职高聘 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适用于单位有岗位,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表现突出,具备所聘岗位职称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 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 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 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 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 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 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管理,维护和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公、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并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中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的条件、程序、方法 第六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第七条 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聘用管理规定

聘用管理规定 第1章总则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聘用管理程序,规第一条 范和统一管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及任免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依据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依照先因岗定人,后因人定岗的原则,对人员进行择优聘用及合理配置, 以适应公司各阶段的发展需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级以下(不含总经理级)全体员工。 第二章权责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审批聘用管理规定及复试并审批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营运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整理、实施、解释、修订,审核主管级以下人员的聘用并 筛选主管级以上应聘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人员进行升职或任免提出意见 建议。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用人需求,面试筛选员级人员;负责对所属人员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安排等。 第3章细则 第1节配置与定岗定编 每年年底营运中心将定岗定编表发至各部门,各部门依据年度战略目标草拟第七条 本部门的人员定编并向营运中心申报。 第八条营运中心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和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预测年 度总体人员编制和结构,并科学合理地设置人员配置与定岗定编。 第九条营运中心拟定定岗定编后报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按批准后的定岗定编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因业务变化需要增减人员配置时,需向营运中心申请,并由营运中心 报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实施。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年度拟定定岗定编表,在营运中心的指导下编制与修订岗位说明 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责以及任职条件;新增编制或岗位,须

拟定新增的 岗位说明书。 第十一条营运中心定期结合现有的管理架构,根据各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业务量 等,对编制、岗位、人员进行适度优化及调整。. 第十二条新设立二级部门时,由各一级部门草拟新部门人员定岗定编,并向营运中 心申报,由营运中心报总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计划并实施。 第二节招聘 招聘原则:第十三条 (1)公司对所有人员的招聘都应符合国家劳动法规; (2)应遵循公平公正、量才适用、用人所长;以道德品质和学习能力为重点考察项目, 同时注重教育、工作经历、敬业精神、执行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3)公司所有管理岗位招聘,都以内部培养、内部晋升为优先考虑,无合适人选后, 方考虑对外招聘,以便为公司员工提供更广阔的晋升空间。 第十四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部门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时间、招 聘渠道、招聘费用等内容,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对外公开招聘; (2)内部调剂或内部聘用: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现有人员供给状况进行 评估,确认是否需要增加人员,若无需增加人,可通过内部进行调剂或由人力资源部对内部 人员进行考察评估,总经理择优选聘录用; (3)内部介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求,可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内 部员工介绍,引进优秀人员。 第十五条招聘流程: (一)人员需求申请: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量及现有人员情况,确定人员需求意向,向人力 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申请表》(新增职位需说明); 2.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用人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对需求进行审查,对现有岗位补 充的,直接审批并执行。对新增岗位的,确定该岗位的需求性后,上报营运总监审批。 3.审批通过后,协同用人部门,进行该岗位职责内部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如无法通过

6、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东兰至都安大兴二级公路(东兰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1条为规范项目部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现场作业人员的动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进行编制。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下属各工区、班组所有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二进场管理 第4条凡新进场员工必须到项目部安全部办理人员登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进场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食堂工作人员要出具健康证;从事高空作业及其他危害身体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有体检合格证。 2、有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要求的,验证并复印备案。 3、完成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及考核记录。 4、填写员工登记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备案) 三退场管理 第5条劳务人员分项工程完工结束或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

纪律要辞退的,须办理退场手续。 第6条退场人员办理退场手续时,班组长应及时通知工区负责人及项目劳资员,并督促退场人员要同时到劳资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在员工花名册上实时核销记录。 第7条退场手续流程主要包括: (1)办理移交手续; (2)填退场单,科室负责人、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签字; (3)退场员工在退场单上明确退场日期和无遗留事项; (4)退场人员办理完所有的退场手续并得到劳资员确认后方可结算工资并由退场人员本人确认在本项目部工资已全额支付。 (5)没有办理退场手续的,当月工资不予结算,如由于没有办理退场手续而引起工资纠纷,所有责任及后果由班组负责人承担。 四日常动态管理 第8条各班组在人员有变动时,要及时跟工区负责人和项目劳资员联系。 第9条有新增人员时,在新增人员到场后七天内班组长应督促进场劳务人员到项目劳资员处办妥相关进场手续,双方在花名册上添加记录后新增人员才能上岗。 第10条安全科应每月根据各工区作业人员花名册对各工区、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排查、核实,避免未登记、未教育者上岗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11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60周岁;

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工资执行标准,充分调动外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严格控制外聘人员的使用 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招收使用外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必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上报《拟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由公司根据各部门空缺人数情况,报经公司会议研究通过各部门需要聘用的人员和数量。各项目需要使用外聘人员时,由各项目负责按照该办法审批后使用,但需向办公室备案。 XXXX部门拟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 填报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 页脚内容1

二、聘用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胜任所聘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 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后勤服务岗位可放宽至50岁以下)。 (三) 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三、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一) 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拟聘用人员必须向聘用的部门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 2.学历证(需要附学历认证证明);3、各种培训证;4、健康证;5、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聘用人员的聘用由各部门根据空缺岗位选择对象并完成初审工作,然后由各部门初审聘用人员名单上报至公司综合部汇总,由综合部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二) 各项目聘用人员按照此办法实行,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各项目填写《XXXXX项目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XXXX项目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 页脚内容2

填报项目(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 签订合同:由公司综合部(各项目)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前培训:实行三级培训。1、公司层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培训;2、部门层(部门职责)工作由部门负责培训;3、工作层由部门安排具体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辞退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予以辞退,并办理辞退手续。 1、在公司考核中不合格者; 2、聘用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3、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并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页脚内容3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的类别拨给经费,标准分别是:第一类人员每人每年9.5万元、第二类人员每人每年5.5万元、第三类人员每人每年4.5万元、第四类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第五类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上述经费标准包括聘用人员的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用经费的开支。聘用人员经费由某财政局按上述标准每月拨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各类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除特殊情况外,上调的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某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20%。超出财政供给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今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某场用工薪酬变化等情况,对各类聘用人员的供给标准作适当调整。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薪酬。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聘用人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聘用人员全年的薪酬(含奖金和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核拨该类人员经费标准的80%。第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符合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性质,才能享受相关薪酬标准。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办理各项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比例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及有关税费。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每年1月20日前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使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类别、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购买情况报某财政局。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某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㈠为了规范员工招聘、任用、辞退、晋升流程,明确职责,强化协调,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员招聘、任用、辞退、晋升手续的审批、监督、检查及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二、岗位设置 ㈠岗位设置的原则: 1、精简原则; 2、高效原则; 3、科学原则; 4、发展原则。 ㈡岗位设置管理权限: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公司定岗定员方案,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实施,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员工招聘 ㈠员工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㈡员工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在公司内进行的招聘,招聘范围仅限于公司在册员工;外部招聘是指在公司以外(人才市场、相关院校)进行的招聘,招

聘范围为应、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公司需要的其他人员。 ㈢内部员工招聘的管理权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其以下各类人员的聘用工作,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㈣员工招聘的层级:按“逐级招聘,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 1、公司经营决策层负责对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招聘; 2、各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对其部门/单位管理人员(含工人)、值(组)长进行招聘; 3、值(组)长负责对本值(组)员工进行招聘。 如图: ㈤内部员工招聘的流程: 1、编制定岗定员方案,决定招聘时间、方式,公布招聘

文件; 2、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名,应聘工人岗位的人员到应聘单位报名; 3、应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布招聘结果; 四、员工晋升 ㈠员工晋升的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能并重,量才适用的原则; 3、以员工绩效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4、上、下结合,全面考察的原则; 5、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人才成长机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双赢”的原则。 ㈡员工晋升的通道:公司员工可以从以下三个通道晋升职位,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 1、技能型人员通道; 2、技术型人员通道; 3、管理型人员通道。 ㈢员工晋升的途径:本人应聘、自荐、领导提名、组织推荐等。 ㈣员工晋升的操作办法:员工晋升以各单位/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为依据,然后根据面试情况和本人能力确定晋升人员。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

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员工的聘用,以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 2、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聘用。 3、内容: 3.1 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公开从社会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内部员工引荐的也需在同等条件下面试,择优录用。 3.2 组织适合条件的人员面试,面试时需验明身份证、毕业证、就业证、流动人口计生证、暂住证等证件,并填写《员工招聘登记表》。 3.3 经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面试合格人员,并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 3.4 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自动离职者不予以录用。 3.5 经公司录用人员先给予试用,生产性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非生产性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试用后才可给予转正。 3.6 试用期表现优秀的,可提前给予转正,有待于再观察的则继续试用,不合格的立即给予辞退,不发给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7 试用员工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3.7.1 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的《员工招聘登记表》。 3.7.2 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7.3 个人简历(生产性人员可免)。 3.7.4 近期照片2张。 3.7.5 身份证复印件2份。

3.8 公司聘用人员提供的证件及个人经历必须真实,若发现使用假证件或他人证件或伪造虚假经历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3.9 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3.10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基本工资一般按约定执行。在公司试用一个星期不适合本工作而离职的,不予以结算工资。 3.11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给予转正,并根据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

工程项目变更动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变更动态管理制度 2019年8月2日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化过程及变化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化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化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管理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有关等的变更管理。 3.2安全部: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化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4.工作程序 4.1 本文件的变化指管理变化、人员变化、工艺变化、设备设施变化、场所变化、相关方变化等;变化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发生变化的工段应提出《变更申请表》,说明变化的内容和并进行风险分析,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变更后的项目应填写《变更验收表》,并提交安全部组织验收。 4.1.1 管理变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化,机构和人员的变化、管理体系的变化等。

4.1.2 人员变化: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4.1.3 工艺变化: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化,原料及介质变化,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化,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化等。 4.1.4 设备设施变化: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化等。 4.1.5 场所变化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 管理变化时,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 人员变化管理 4.3.1 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4.3.2 外来施工队伍按照《供应商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3.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 工艺变化管理 4.4.1 由工艺变化后需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化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变化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化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 设备设施变化管理 4.5.1 由变化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化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化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

公司聘用管理制度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招聘原则 公司聘用员工,以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为方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推荐、自我举荐等多种形式招贤纳士。 员工招聘流程 1.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求,需要招聘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综合部提出招聘申请和招聘计划,并在招聘计划中注明需要招聘人员的原因、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条件(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性别、工作经历年限等)、受聘人员主要工作等事项。 2.综合部接收到申请后,根据各部门招聘申请,结合该部门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尽快与各部门人员沟通后提出招聘意见并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获准后执行招聘。 3.综合部制定招聘方案及与招聘工作相关的表格,同时拟定招聘计划后按照招聘方案施行招聘。并通过各种方式(如报纸、电视广告、网络、人才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面向社会发出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需带的资料、应聘时间地点等)。 4.综合部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资料及证件到公司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有需要可让其先参加笔试后再面试)。 5.综合部在收齐应聘者资料后,协同用人部门主管或部门专业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并对前来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6.综合部配合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共同决定合格者并拟定录用。综合部负责将面试结果及拟定录用人员资料汇总后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获准后,由综合部通知受聘者到公司报到进行试用。部门负责人或经理一级人员的招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对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试用。 一、录用 1.试用期 1) 公司正式录用的新员工都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综合所在部门评估合格后,由综合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可转为正式员工。 2) 员工上岗后要先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内容为:公司简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所

2016职工动态管理办法

职工动态管理办法

目录 1. 总则 2. 职责界面划分 3. 招聘管理 4. 转正管理 5.岗位调整管理 6.竞争上岗管理 7.借调管理 8.系统内调动管理 9.离职管理 10.附则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的职工动态管理工作,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职工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职责界面划分 2.1综合部是公司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行使职权。 2.2综合部职工动态管理工作的职责: 2.2.1招聘管理; 2.2.2转正管理; 2.2.3岗位调整管理; 2.2.4竞争上岗管理 2.2.5借调管理; 2.2.6系统内调动管理; 2.2.7离职管理。 3招聘管理 3.1招聘岗位的产生: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求,各部门在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统一表格格式在每月5日前书面提出本部门人员招聘需求,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选择编制月度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3.2招聘实施:

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结果,按照岗位要求在公司招聘平台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负责收集简历并协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完成初审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确定招聘笔试、面试时间,提供场地,组织招聘笔试面试具体实施。笔试试卷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打印提供,并负责阅卷及结果统计分析,给出笔试结论。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组织工作,并负责向应聘者解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通过笔试面试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提交聘用呈报,待审批通过后,负责及时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3.3入职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时到岗后,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职工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派遣证;指定医疗机构的入职健康查体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学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原件仅作核对之用,核实真伪后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综合部定期组织的新入职职工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有转正资格,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用人员需在一个月

超龄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超龄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关健特殊岗位的超龄老同志丰富的经验优势和“传、帮、带”作用。 第三条聘用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原则。各车间部门聘用人员,必须是在现有在岗人员中无法替代,具备丰富管理、经营、技术工作经验的高级专业人才;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的专家;或生产技术能手。聘用的岗位必须是当前工作急需,且暂无合适替代人选。各车间部门在考虑聘用人员的同时,要应尽快考虑相应岗位人员的培养和替换工作。 2、坚持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的原则。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有关人员。 3、坚持聘用人员年度审查的原则。聘用人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续聘的,由聘用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续签聘用协议。 4、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第四条聘用条件

1、聘用人员男性年龄在55至63周岁、女性年龄在50至55周岁之间,超过本范围的,不再聘用。 2、聘用人员必须是已经同金达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3、聘用人员的健康要求:需由劳务公司出具体检报告(市级人民医院体),确保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或无其他重大疾病,且精神状态良好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程序 1、聘用人员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员工年满50周岁(以身份证所示出生年月为准)的超龄员工,由本人向金达劳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劳务公司审核通过之后,签订《劳动合同》。 3、金达劳务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签发《劳务派遣单》。 4、公司收到《劳务派遣单》后,与聘用人员签订《承诺书》以及《聘用协议书》,约定聘用期限以及聘用事宜,并由本人、直系家属签字方可生效。聘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定期和临时聘用两种。定期聘用一年一聘;临时聘用是针对项目技术、科研攻关等特殊岗位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一事一聘,聘期不超过6个月。 第五条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与本岗位其他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但工资由金达劳务公司统一发放。 第六条聘用日常管理规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