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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参军复员后的工龄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2]32号

合同工、正式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合同工、正式工、劳务工; 编内、编外、非在编; 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来源:中部人才网(新闻中心派遣新闻栏目) 做HR的,自然要搞明白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工;编内、编外、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问题。首先,“全民工”指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集体工”指在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两类人在劳动保障、福利等方面都有差异,所以以示区别。现在这两个称呼几乎纯粹变成了概念和历史名词了,因此不做深究。 法律规定,全员合同制以后,都是合同工(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只要不签合同,那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就有可能受到侵害。那么,正式工、临时工、固定工、编内、编外的概念不是也就废除了吗?貌似其他概念我们都不用去看了。可是,事实上是这样的吗?不!因为我们生存关心的是个人的经济利益,那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让我们质疑合同工对我们经济利益的保障作用。首先,我们看一份工作,要先看它是国有企事业的还是非国有企业的。为什么这样呢?看我用用上面的示意图您就明白了。 社会团体按照组织形式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介

组织、群众团体等。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又分为: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国有企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又分为:合作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业。 在我国,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多使用编制来管理人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只为两种: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编的人员被聘用,编外人员一般采用人事代理,这是社会趋势,本无话可说,但是说明白了,编外人员就是社会人,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编制外的人想在单位里得到职务的提升,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你干得再卖命再好。这些人员享受不到入编人员所应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因此这样的人员就叫“编外人员”。 在很多单位,特别是那些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大量存在,有些单位的“编外人员”甚至比正式员工还要多。这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起初,这种临时性的“应急”办法对于打破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用人体制的条条框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地显现出来。 “编外人员”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这种体制背离了“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等用工法则;而在管理上,“编外人员”则是“防范对象,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 遇规定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 一、试用期待遇 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 二、聘用期待遇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工资待遇 医院聘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

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 2.奖金待遇 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的系数(最高系数到为止)。 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 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 (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

工龄计算方式

1.[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1]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不计情况编辑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计算公式编辑 工龄计算公式 计算工龄的步骤已完成,公式如下:

短期合同工详解

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铁道部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铁路用工(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公、检、法人员,下同)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劳务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 劳务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铁路用工坚持总量控制、规范工资支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用工新机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录(使)用 第五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时,应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计划指标以内,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条件,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应与录用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含施工企业)因缺员和生产任务需要使用临时工、劳务工时,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劳动计划以内和“其他人员”比上年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条件,择优录用。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临时工本人订立劳动合同。使用劳务工应与劳务输出单位订立劳务协议。 施工企业可根据生产任务实际需要,在减少使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安置好内部下岗职工的情况下,按照国家、铁道部及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政策、规定,自行使用临时工、劳务工。除统配人员外,所需人员原则上应在铁路内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含人才交流中心)及所建立的劳务基地中录(使)用。 第六条用工条件: 一、轻体力等劳动岗位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并经一至三年职业培训;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的劳动岗位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并经一至三年职业培训; 二、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好; 三、身体健康,符合铁道部规定的健康检查标准; 四、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工种,国家和铁道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国家规定,凡妇女禁忌的工种岗位不得招用女职工;凡不适合妇女从事的机车乘务、机车车辆检修、调车作业岗位,线路工、筑路工、桥梁工、隧道工、采石工、通信工(外线)、装卸工、接触网工等工种,原则上应使用男性劳动者。 第七条运输企业使用临时工、劳务工,原则上允许在装卸、施工、线路维修、生活后勤部门和调车组人员、列车员、服务员以及防洪抢险等其它不直接涉及行车安全的工种、岗位使用。 第八条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经职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录(使)用。成建制输入劳务的,劳务输出单位须具备相应的

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 篇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 算问题的复函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 劳社呈[20XX]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篇二: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 算问题的复函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 劳社呈[20XX]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篇三:工龄计算 第三部分 工龄计算及下乡知青 76.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固定工 (含合同制工人),其工龄应如何计算?根据吉劳险字[1982]28号文件规定,其最后一次在该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可与录用为固定工(含合同制工人)以后的工作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018国企的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

银行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 对于各类国企的报考问题常常有很多,而准备报考国企业的童鞋通常都有这样的问题:你是编制外还是编制内?一个小小的编制,让正式工和派遣工只有一步之差!合同制、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请听中公国企小编为大家一一道来。 其实,合同工就是我们常说的正式工,也就是所谓有编制,与银行本身签劳动合同。没编制的指的是与银行、农信社或劳务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的。 劳务派遣协议工——企业对中低端熟练工种或短期雇佣关系的岗位招聘形式采用劳务派遣。 正式工——相对重要岗位的员工则采用行业编内员工编制,也就是转正。 转正有的是指过了试用期(3-6个月)签正式劳务合同,可能是编内也可能是派遣;也有派遣制员工因工作表现优异,多次受到表彰,岗位调动,学历提升,派遣制工龄几年以上(CCB BJ是5年)才给转成国企正式员工,也叫转正。 那么,常见的招聘岗位的用工形式一栏写的是:合同制。这种合同制柜员和正式编制员工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属于在编?与劳务派遣制区别是什么? 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三者的区别比较复杂,简单的说合同工是介于正式行编和劳务派遣之间的一种用工形式,比起劳务派遣来说更接近于正式行编。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你和企业方面直接签订的,和那种通过三方签约的劳务派遣工不同,但和正式编制的员工比较,你在福利待遇甚至上行内地位上都是低一点的,换句话说编内的人只要双方都不提出异议就能一直做下去,而合同工到了合同期就要看银行方面的意思了。 这时候,问题又来了,对于合同员工有转为正式行编的机会吗?如果转不了,年龄大了企业方面会不会不再续签合同? 关于年龄方面的问题你大可放心,据了解,越有经验的人越不会被辞退,除非你的职业道德或是行为实在是比较差。 实际上对于那些有3至5年经验的员工,如果到时候还是合同工,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跳槽去别的企业,那样不仅能拿到一个正式编制,而且待遇上也一下子就上去了。

集体合同工与农合工与协议工的工龄如何计算

集体合同工与农合工与协议工的工龄如 何计算 篇一: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XX〕323号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劳社呈〔XX〕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110.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中劳薪字[1964]344号 111.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劳人干局[1983]14号 112.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临时工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

工,在“文化大革命”中,经组织动员,曾随同配偶一起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后从干校回来被安排到全民单位工作,其在“五七”干校劳动和去“五七”干校以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与现在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劳人险函[1982]6号 113.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人员,被正式录用之后,他们在正式被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国务院国直人习字[1956]79号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篇二: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XX〕323号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黔劳社呈〔XX〕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

谈谈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亲爱的战友们,一年了,大家都在彷徨中期待。不管过线还是没过线,大家都要放平心态!我是连排就没过线。当然不是我没考好,是档案分数太低。大家肯定都关心公务员喝事业编的问题。个人总结了一下发给大家。愿有所帮助借鉴。其实,说实在的,很多朋友并不是很分的清楚,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我把我知道的大概说下,说的不对,大家补充吧。

一,先解释什么是公务员。根据新出台《公务员法》,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为国家公务员。1,吃财政。2,行使国家行政权利。3,在编在职(行政编制)。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者,才为公务员。公务员分两种,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我们一般都说的是后者,两类公务员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前者为官,实行任期制;后者为大头兵,实行常任制,在公务员中称非领导职务,具体又分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是领导。就这么

简单的解释下吧,说的太详细,一页都说不完。 二,什么是事业编。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第一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全由自己单位的收入来支付。第二种,就是你的工资和福利有一部分是政府负担的,有一部分是自己单位的收入负担。第三种就是你的工资和待遇全部由政府负担,这种的事业编制就从形式上和公务员是一模一样的了。这里,大概得说下行政编

和事业编的区别,两者比较明显的区别,并非待遇和工资等方面,而是,行走路线不一样。行政编,走级别制,比如,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直往上。事业编,走职称,前几天人事部刚下发了事业编级别分类,分了10级,分别对应公务员级别。大家可以搜索着看看。我就不说那么详细了。还有其他的区别,都不是很大,理论上,事业编是不能任领导职务的,如果你是事业编,假如升你为处长,那么你的编制自然就转为了行政编制。这点大家务必分清,再有,事业编在省一级人事主

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或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人员,其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其已经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已按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的,可不再变动。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1956年11月12日国直人习字第7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具本问题的补充》中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应注意掌握的是“正式被录用以前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如果录用以前,在几个单位临时工作,不能都算为工作年限,而只能把转正录用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工作年限之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上学期间的时间要扣除,从事临时工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后分配了正式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他们的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原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规定: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人以后,其在本单位连续每年做季节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1958年6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单位的学徒工劳动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规定:学徒工在本企业学习

期满转为正式工人、职员以后,其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原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73]计劳业字7号规定: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应与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即:轮换工回乡后,根据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原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15号)规定:根据生产需要,经济建设民工被用工单位招收或转为国家职工后,其工龄问题,可参照临时工转正、录用的规定处理,即: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民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规定: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三)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 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下发的《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两个文件规定: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凡按规定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

临时工《劳动合同》样本

NO(3):临时工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用人单位(甲方)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企业所在地: 劳动者(乙方)姓名:年龄:出生日期: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何种技能: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宅)(手机) 户籍类型: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现住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乙方为甲方的临时合同工。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 生效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和劳动条件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从事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二)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及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工作时间、方式、按照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各种保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大写: ),除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由本企业负担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及其它各种福利、津、补贴均含在合约的劳动报酬中,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不再另行承担。 第五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 一、试用期待遇 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 二、聘用期待遇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工资待遇 医院聘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 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

2.奖金待遇 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0.2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0.1的系数(最高系数到0.8为止)。 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 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 (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

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如何计算 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则规定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不作工龄计算的情况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工龄买断

社保中用工形式为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社保中用工形式为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 别 篇一:关于对合同工(临时工)社会保障的议案 关于对合同工(临时工)社会保障的 建议 随着社会日趋发展和人才引进,对用工单位逐步规范,现普遍存在的民生问题,有: 一、用工单位对合同工(临时工)没有及时签约合同,社会保障没有得到全覆盖。 二、原来合同工(临时工)参加工作过的工龄没有完整保障,前无后有,十分普遍,有的合同工工龄三十多年,现只有保障几年十分普遍。全县约二千多合同工(临时工)得不到完整保障等……给合同工(临时工)带来终身之忧。 三、合同工(临时工)要分类,分工龄、分岗位、工资及待遇,要划分层次,奖罚分明,不能一刀切,才能提高全体员工的上进心,和自觉性。 综上所述,现建议如下:

1、县人民政府应要求对合同工(临时工)有完整的机构体系。统一管理,统一制定有关规定。 2、多干多酬,技术岗位等级层次分清,给全体合同工(临时工)一个明确的管理框架。 提案人:殷兴朗 篇二: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谈谈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亲爱的战友们,一年了,大家都在彷徨中期待。不管过线还是没过线,大家都要放平心态!我是连排就没过线。当然不是我没考好,是档案分数太低。大家肯定都关心公务员喝事业编的问题。个人总结了一下发给大家。愿有所帮助借鉴。其实,说实在的,很多朋友并不是很分的清楚,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我把我知道的大概说下,说的不对,大家补充吧。 一,先解释什么是公务员。根据新出台《公务员法》,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为国家公务员。1,吃财政。2,行使国家行政权利。3,在编在职(行政编制)。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者,才为公务员。公务员分两种,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我们一般都说的是后者,两类公务员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前者为官,实行任期制;后者为大头兵,实行常任制,在公务员中称非领导职务,具体又分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是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6]18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职工关心的难点问题,经研究,现对临时工招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招用并长期使用的临时工,以后招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986年9月30日前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1986年10月1日以后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计算缴费年限。招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律不得计算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 二、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劳动合同制工人,需要重新核定其连续工龄和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要按现行退休审批程序进行核定。具体由企业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原审批退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并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新认定的条件和当时的政策规定计算养老金待遇,最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重新核定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从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执行。 三、认定本单位最后一次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要有明确的档案记载。同时要提供招用临时工的手续、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其他原始资料。 四、各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劳动合同制职工连续工龄的审核认定工作。尤其是对已退休的原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连续工龄审核认定及养老金计算工作,要认真部署、周密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弄虚作假及随意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的,将从严查处。重新审核认定的情况,各市要书面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五、本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以前文件和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篇一: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另U 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另U 现在对用工形式有很多说法,什么合同工、劳务工、协 保等,他们标准的划分是怎样的,请见下: 目前,根据不同的从业形态可以分为: 1. 按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 2.按民事法律 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3.不能按上述二种法律进行调整的其他用工关系,其中国家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等可以由其他专项法律调整,我们将其中一部分目前尚无相应法律调整的,称作特殊劳动关系。 1. 标准劳动关系: 标准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用工主体双方符合劳动法 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劳动者劳动过程具有完整的被管理支配 的从属性,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调整完整适用劳动法律规范, 也可称为劳动法律关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下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属此类。 2. 民事劳务关系:

民事劳务关系的主要特征为主体双方符合民事法律规定的平等主体构成条件, 以最终劳动成果为协议标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不具有被管理支配的从属性,劳动报酬体现为购买给付。从事居间、行纪、承揽加工等情况属此类。 3. 特殊劳动关系: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 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目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1.协议保留社会 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按政策实行内部退养人员; 3.企业 按政策实行停薪留职人员; 4.各类专业劳务公司输出的本 市或外来从业人员;5.退休人员;6.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 篇二: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合同工”。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 过公开招考的。 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合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

合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金额不是很高,但工龄工资的作用不可小瞧。有学生表现整理的合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欢迎阅读。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

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工龄工资国家规定标准,工龄工资怎么计算

工龄工资国家规定标准,工龄工资怎么计算 工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16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6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6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6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6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三、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

年假规定满20年工龄怎么算

年假规定满20年工龄怎么算 年假,是职工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单位应保障职工休假,那职工满20年的工龄年假怎么休?规定是怎么计算天数?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年假规定满20年工龄的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假规定满20年工龄的计算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 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 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 2、打折算 (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比如前面提到的李先生在甲单位干满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工作已满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10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10 天=4.2天。由于0.2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4天。从在新单位工作的第二年起,李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2)单位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当年的年休假还没享受到,年休假怎么算?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这里确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年假工资的计算规定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

临时劳动合同工管理办法

更 改 码0 目 录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2 参考文件 3 术语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5.1招聘录用 5.2 考勤管理 5.3 绩效管理 5.4 转正管理 5.5 薪资福利 5.6 岗位变动 5.7 奖惩 5.8 离职、辞退 5.9 其他说明 6 记录与存档 7 发放范围 8 附则 起草部门景影清起草部门审核郭云邦 制度管理员陈莉企划总部审核周志刚起草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签发: 温旭民 发放日期: 2005-8-30 会签张斌

更 改 码0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加强对集团临时劳动合同工的管理,规范临时劳动合同工的招聘、录用、考勤、薪酬、福利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与集团所属各公司的临时劳动合同工的管理工作。 2参照文件 《招聘制度》 《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保健医疗管理办法》 3 术语 临时劳动合同工:指因公司短期业务需要,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的临时聘用的员工 (以下简称“临时工”)。 4职责 4.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职责 4.1.1 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工管理办法,并负责向集团所属各公司推广实施; 4.1.2 负责对集团所属各公司临时工的招聘、录用及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控; 4.1.3 负责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超出规定岗位聘用临时工进行审批。 4.1.4 负责集团所属各公司临时工资料的备档。 4.2 集团所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职责

更 改 码0 4.2.1负责所在公司临时工的招聘、录用。 4.2.2 负责所在公司录用临时工人员基本资料上报。 4.2.3 负责所在公司临时工考勤、薪资、考评、辞退、离职等日常管理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招聘录用 5.1.1 适用岗位 (1)集团各公司可在以下岗位招聘临时工 部门 岗位 营销部 促销员 连锁药房 营业员、收银员 基建部 水电工 办公室 保洁员、厨工、服务员 中药部 分装员 注:服务员特指对外经营场所服务员。 (2)超出规定岗位又需要招聘临时工的,集团所属各公司应填写《临时工招聘申报表》(附件1),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部、集团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招聘。 5.1.2 招聘程序 (1)集团各公司遵循按需招聘、公开公平的原则,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方式为在公司宣传栏、食堂门口等公司员工出入场所张贴招聘启示,同时在九州通医药网“招聘栏”公布招聘信息。 (2)集团各公司经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社会调查程序后,选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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