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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新安监危化字[2009]276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

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营批发企业: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22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及时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

二、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规划。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确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场所面积及其与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距离等安全条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和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坚决杜绝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和在居民住宅内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管理。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安全许可证已到期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27号)、《关于做好换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危化字…2008?26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办理安全许可。未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延期许可手续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对因不具备安全条件而责令停业整顿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跟踪检查工作,防止停业整顿企业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对退出生产或经营烟花爆竹的企业要及时注销其安全许可证,并监督企业依法妥善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企业无力处置的,要协调公

安等有关部门依法销毁,消除事故隐患。

四、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监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采购、销售的流向登记档案。对销售非法或含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要依法从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许可证。

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于2010年2月20日前向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报送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表。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222号)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

安监总管三[2069]2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以来,烟花爆竹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安全生产

形势严峻。1至9月,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64起、死亡141

人,同比增加4起、29人,分别上升6.7%和25.9%。其中,较大

事故15起、死亡59人,同比增加8起、27人,分别上升114.3%和

84.4%;重大事故2起、死亡26人,同比增加1起、9人,分别上升

100%和52.9%。当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工

作任务更加艰巨。为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工作

目前,各地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相继到期,正在开展整顿提升和延期换证工作;首轮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陆续届满,将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也将进入高峰。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为重要抓手,结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全面促进烟花爆竹企业的整顿提升,提高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27号)等要求,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企业数量,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做到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和即将到期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顿提升意见、措施,矛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整改期限到期后,要组织验收审查。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经验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二是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8]201号)要求,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条件、仓储设施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及其周边安全距离等情况,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周边安全距离、储存限量等

安全条件进行审查,提高经营许可工作质量。

三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到期并进行改造提升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边生产、边施工。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一改”行为(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严防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和违规经营。

要加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严把复产验牧关,认真组织开展以防“三违”、反“三超一改”为重点内容的督查、检查工作,增加督查、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要建立督查、检查工作档案,定期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整改等情况进行复查。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屡次违规的企业,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

三、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彻底杜绝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现象。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8]194号)要求,认真部署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抽检率要达到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20%以上。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备使用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在日常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时,随时对烟花爆竹及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组织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违规产品源头追溯、行政处罚等工作措施。对抽检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要认真追查源头,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要向社会公布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种检查、抽检结果以及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情况,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09]28号)中通报的违规企业处罚落实不到位的,要抓紧落实。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引导企业正确认识流向登记管理制度既是安全管理的措施,更是对企业自身权益的保护手段,督促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要求,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督查、检查工作中,要将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已落实流向登记管理措施的企业,要指导其结合实际、对照标准,健全、完善登记的内容。对仍未建立流向登记制度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下简称“打非”)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08]3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重点督促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以政府加强排查、基层组织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

对近期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和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切实做好退出和关闭的相关工作,防止出现新的非法生产行为。要监督被关闭企业依法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消除隐患;企业无力处置的,要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销毁。

请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 一、填空题 1、未取得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所谓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 、、等物品。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3、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4、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和。(批发、零售)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主要负责人) 6、《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年。(2) 7、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 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统一规划、

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 9、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安全条件) 1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判断题 1、 三、简答题 1、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2、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 1、未取得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所谓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 、、等物品。 3、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 4、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和。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73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正式版)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烟花爆竹是一种火工品。从原材料到产品都是易 燃易爆的危险品,稍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甚 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国家要 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 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牢固树立“防患于 未然,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在保障安全生产 的前提下严格管理,组织生产经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积极预防、从严管 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是我国危险爆炸物品安全 管理的一贯方针。这两个方针重点突出、方向明确,

寓意深刻,它既明确了安全生产中的地位,指导安全工作的重点,又阐明了安全工作与建设的关系,自觉地坚持安全第一,扎扎实实地把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好。 要搞好安全生产,积极预防是重点。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预防不仅要从思想上落实,还要从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督检查(包括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行为的安全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护用品等逐项进行落实。思想落实是积极预防的基础,具体落实是预防的重要内容。积极预防是措施,管理是手段,服务生产是方向,保障安全是目的。首先要排除一切引起事故的因素,控制不发生事故;其次是万一发生了要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国家制定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中,对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九条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

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试卷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试卷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试卷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试卷 企业名称:姓名:考试评分: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 A.以人为本 B 安全第一 C 预防为主 D 综合治理 2、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是由()负责。 A公安部门 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质量监督检验部门 D 工商部门 3、烟花爆竹是指()。 A 烟花爆竹制品 B 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C 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4、烟花爆竹的()必须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A仅生产经营 B 仅运输燃放 C 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的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 A 一定; B 指定; C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D 合格。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A 法人代表 B 从业人员 C 管理人员 7、对原材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A.烟火药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进厂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在开启原材料的包装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C.包装打开后,应检查包装内物质与有关标识是否相符;D.发现包装内物质与标识不符及物质受潮、变质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8、原材料称量应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A.原材料称量,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200千克; B.称量前应检查各种原材料的标志标签、色质以及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C.称量应准确,其每份总量应与每次药物混合工序定量相一致; D.称量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使用取料工具和计量器具,称好的氧化剂应与还原剂及其他原材料应分别盛装,装入容器后应立即标识; E.不应在称原材料工房进行药物混合。 9、对原材料的粉碎有哪些要求() A.原材料筛选粉碎,每栋工房定员2人; B.粉碎前应对设备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清除粉尘;粉碎前后应筛选除去杂质; C.粉碎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严禁将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合粉碎筛选,不应用粉碎氧化剂的设备粉碎还原剂,或用粉碎还原剂的设备粉碎氧化剂; D.原材料粉碎时应保持通风并防止粉尘浓度过高。 10、以下哪些是对配药或装药环节对员工服装的要求() A 有用于配制药物的专用工作服; B专业工作服不应在从事其他作业时穿用; C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更衣; D 不应穿戴有药尘的工作服进入其他工房。 11、在清扫(洗)有药工房时应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A 清扫(洗)前,应将药物、半成品等搬走; B 药物粉尘小的工房可采用湿法清扫,粉尘大的工房应用水冲洗,不应使用铁器清理; C 搬动物件时,应轻抬轻放,不应拖拉、摔打。 12、含有有毒、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废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排水系统应有相应的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B 排水系统应保持光洁,保证废水排放顺畅。 13、在有药工序的作业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时应停止生产()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知 识简易版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烟花爆竹是一种火工品。从原材料到产品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稍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国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管理,组织生产经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是我国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这两个方针重

点突出、方向明确,寓意深刻,它既明确了安全生产中的地位,指导安全工作的重点,又阐明了安全工作与建设的关系,自觉地坚持安全第一,扎扎实实地把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好。 要搞好安全生产,积极预防是重点。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积极预防不仅要从思想上落实,还要从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督检查(包括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行为的安全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护用品等逐项进行落实。思想落实是积极预防的基础,具体落实是预防的重要内容。积极预防是措施,管理是手段,服务生产是方向,保障安全是目的。首先要排除一切引起事故的因素,控制不发生事故;其次是万一发生了要把事故损失降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确保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燃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由以下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主要职责:按照职责开展。。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八个规定动作”为重点,实现。。。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为目标,营造欢庆、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时间安排 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自2012年12月至2012年2月底结束,根据各个阶段不同的工作重点,此次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阶段(12月) 研究制定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 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重点宣传阶段(12月底至2012年1月初) 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 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1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保安部及。。。值班人员要进行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加强重点时 段燃放秩序的维护,严格落实看护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底)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出修订。删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删去第四款。 法规正文: 名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章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各位同行:大家好! 今天把大家请到这里来我们一起探讨、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知识。希望大家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后面我们将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将取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资格。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这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第一、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明文要求和规定是;第二、生命至尊,安全为天。安全是我们人类生产生活的最基本的需要。安全带给企业的是效益,带给商家的是财富,带给国家的是昌盛,带给人们的是安康。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第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是一种高风险行业。我们要经营这一高风险行业,就必须学习和掌握有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知识。怎样证明大家有没有掌握了有关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知识,这就是我们将要进行的第二项议程,进行安全知识测试。 一、烟花爆竹的概念 1、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同时又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烟花与爆竹的区别 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爆竹是指燃放时烟火药燃烧爆破纸筒壳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二、烟花爆竹的分类与分级 1、烟花爆笑的分类: 根据烟花爆竹的产品结构和燃放后的运动形式,可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14类。 (1)喷花类。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星火花为主的产品。根据不同的喷放形式可分为:地面喷花、手持喷花、插地喷花、水面喷花四种。 (2)旋转类。燃放时利用烟火药燃烧时产生的火焰和气体,从喷口喷出,推动烟花自身旋转但不升空的产品。根据不同的旋转方式可分为地面或水面旋转烟花、线吊旋转烟花、手持旋转烟花、固定旋转烟花四种。 (3)升空类。燃放时主体由定向器定向升空的产品。 (4)旋转升空类。燃放时自身旋转升空的产品。根据不同的升空方式可以分为喷气式和旋翼式旋转升空两种。 (5)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筒体有规律地喷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并产生声响的产品。根据燃放的方式可分为地面吐珠烟花、手持吐珠烟花和插地吐珠烟花等。 (6)线香类。用装饰纸或薄纸筒裹装烟火药,或在铁丝、竹竿、木竿或纸片上涂敷烟花药而形成的线香状制品。 (7)烟雾类。燃放时以产生烟雾效果为主的产品。燃

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本市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第八条在本市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并储存。销售储存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时段,各种安全生产经营问题显现,安全隐患层出不穷,事故多发,安全监管难度加大。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 1、一些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生产经营、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从事生产经营有着相对比较丰厚的利润。一些生产经营者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能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忽视人对安全的要求,在节日期间突击生产,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运输,不从正规厂进货、出售劣质、违禁商品。 2、对无证生产经营存在监管“真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2005年3月16日)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明确指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

产事故。具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并对有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查处,对没有许可证的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明确。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进行查处。但在基层实际操作中,许多部门和人员认为烟花爆竹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公安部门重视涉及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无证生产经营往往重视不够。对无证单位的监管存在谁也不管的情况,影响了持证经营、合法经营;由于没有取得相关证照,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资格审查,安全无保障。 3、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在基层,具体在县(区)。目前,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总体水平不高,没有与国家及省、市机构建设同步,步伐相对滞后。面对日趋繁杂的监督管理任务,人员偏少,机构不健全。有的县(区)机构2-3个人、3-5个人,处理日常工作相对乏力,何况要对包括烟花爆竹在内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烟花爆竹管理与经营仍是一体。 由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力量不足,在一些地方仍沿用以

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

《安全教育》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时间:1月15日 地点:一(3)班 教学目标: 1. 知道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2. 了解爆竹可能造成的危害。 教学过程: 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 一、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二、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 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燃放,若需手持燃放时,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在地面上,燃放中不要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后人必须马上离开;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平整放置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靠近;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墙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若能旋转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 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在地面上,不得横放。

三、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小孩慎用烟花爆竹。 四、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五、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伸头、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六、千万别在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爆炸。 只要遵循以上方法,就可以避免危险或者减少出现危险的概率。同时,我们建议家庭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尽可能缩短储存时间。 瞭望塔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994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销毁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市人民政府建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交通、城管执法、国资监管、环保、气象、教育、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 鼓励移风易俗,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性产品。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风易俗的公益宣传。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居民、村民、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条烟花爆竹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制定并公布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引导烟花爆竹经营者依法经营,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以及安全燃放知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训。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新版)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24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新版) 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每一粒烟花、爆竹都像是一颗小炸弹或燃烧弹,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都有较高的燃烧、爆炸危险。 购买烟花爆竹应特别注意事项: 1.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场所去购买。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销售采取严格管理,专营场所的产品对消费者相对有保障; 2.消费者一般只能选购药量相对较小的玩具烟花,对于礼花弹及大型组合烟花应由取得燃放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燃放; 3.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燃放说明文字;4.不要购买“私炮”。私炮是非法购销商贩为了逃避国家税收,未经公安、

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进入市场且无证销售的劣质烟花爆竹。购买私炮不但质量无保证,而且还会带来安全隐患; 5.不要购买过期产品。 爆竹燃放安全: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某些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缺乏基本的燃放常识,盲目操作造成的。 1.不能在窗口、阳台、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说明方法燃放; 3.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上,燃放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4.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范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意外火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通用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是由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燃放等环节构成一个整体的密不可分的有机体系。只有全面了解安全管理的全部知识、正确把握安全管理各环节,构成比较完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各环节的安全。要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方法和途径只有两种,一是职工的人为控制;二是企业合理的生产环境。前者是手段,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合理的生产环境、安全设施、技术安全管理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约束职工遵章守纪、有组织自觉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去做,制定企业安全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一切生产活动都有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质。 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应设专人销售、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 销售地点四邻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销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得超过15箱。 必须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进货。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及使用煤气灶、煤炉等明火设施。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是指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烟花爆竹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一、烟花爆竹的外包装标志和产品标志应包括哪些内容? 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产品标志(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二、为什么要对烟花爆竹实行严格管理? 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喜庆活动用品,但从其实质上讲,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一定爆炸威力的爆炸物品。每年由于生产、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爆炸、火灾以及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购买、销售及燃放实行严格管理。 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如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 在烟花爆竹销售柜及储存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即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龙头,并按要求保养、维修、

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 消防器材必须按要求放置,不得移作它用。 3. 烟花爆竹的销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 4. 人人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经营“六不准”内容是什么? 安全经营“六不准”即:不准无证照经营,不准私设仓库,不准经营“三签”不齐产品,不准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准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准擅自变更经营场所。 五、哪些行为属于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1. 没有领取许可证经营、异地经营、设摊经营烟花爆竹的; 2. 未经许可储存尤其在民宅、居民居住区内大量存放烟花爆竹的; 3. 烟花爆竹标签不全、质量低劣、零售网点销售A级烟花爆竹的; 4. 在禁放区、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5. 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 六、家庭储存烟花爆竹有什么要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

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本市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第八条在本市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并储存。销售储存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a I时'间H 卜/ / 1 / 4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是由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燃放等环节构成一个整体的密不可分的有机体系。只有全面了解安全管理的全部知识、正确把握安全管理各环节,构成比较完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各环节的安全。要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方法和途径只有两种,一是职工的人为控制;二是企业合理的生产环境。前者是手段,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合理的生产环境、安全设施、技术安全管理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约束职工遵章守纪、有组织自觉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去做,制定企业安全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一切生产活动都有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 质。 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 动。 应设专人销售、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 桶。 销售地点四邻距离符合安全要 求。 销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得超过15 箱。 必须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进 货。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及使用煤气灶、煤炉等明火设施。严禁将 烟花爆竹与其它物品混 放。 严禁经销土炮和劣质烟花爆 竹。 严禁儿童、视力不好、智力低下、行走不便人员进入销售 场 所。 严禁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异地设摊、走街串巷销售烟花 爆 竹。 严禁委托他人代销烟花爆 竹。 仓库安全管理制 度 严禁携带任何火源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周围吸 烟。 仓库必须有专人看守,时刻注意四周环境对仓库影 响。 不准带小孩和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仓 库。 严禁穿钉鞋进入仓 库。 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拖不碰、不超规定堆 码。 认真做好防潮、防水、防火、防虫蛀、防鼠咬等工 作。 每天打扫库房、库区卫生,保持道路畅通、库区清 洁。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进出库帐目相 符。 安全教育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第六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持续保障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防雷设施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

机构设计、施工,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防范静电危害的措施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工艺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和扩大生产储存规模投入生产前,应当对企业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危险性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价。 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后,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对企业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危险性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依据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取相应的改进、完善措施。 鼓励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艺技术进步,采用本质安全、性能可靠、自动化程度高的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使用安全、环保的生产原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生产工艺、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禁止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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