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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是重要的一章,将企业所得税调整到中级考核后,该章的内容进行了调整,重要性也更为突出。预计分值在15分左右。

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知识点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居住时间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满365天,即为满1年。一次不超30天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的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一)居民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都纳税。

(二)非居民纳税人: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限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注意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注: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之间是183天,没有签订90天。

【例题】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是(A)。

A.20000元

B.40000元

C.60000元

D.0元

注意2: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其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典型例题】

【例题】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A.外籍个人甲2007年9月1日入境,2008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

【解析】答案为C。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要在中国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到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90天,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因此A、B、D不符合要求。

二、扣缴义务人(略)

知识点3:工资、薪金所得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征税对象(略)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纳个税,这些项目包括: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内退问题:

①内退的个人在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不能按离退休工资对待。

②取得的一次性内退收入,应按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均摊,将每月分摊额与当月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标准以余数为基础确定适用税率,然后把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按上述税率计算。

③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杨某从原单位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其至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6个月的时间,其取得内部退养一次性收入42000元,并在当月与以后各月取得内退工资1500元,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

1、首先确定适用税率:42000元÷42个月=1000元

1000+1500-2000=500元适用5%工资薪金所得税率

2、计算应纳税额:(42000+1500-2000)×5%=2075元

关于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

1、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以超过部分除以个人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以商数做为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不需合并补缴个税。

【例题】2008年12月,某单位与在单位工作了5年的杨某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性收入8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万元,则杨某该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6)÷5-2000=2000元

应纳税额=[2000×10%-25]×5=875元。

3、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1、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规定的退职条例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免税。

2、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退职条件和退职费标准所取得的退职费收入,应在取得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以原工资为标准划分若干月份,划分后如果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例题】2008年12月,杨某取得一次性取得不符合标准的退职费15000,其月收入1800元,则杨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划分收入的月份:15000÷1800=8.3,按6个月划分。

2.应纳税额=[(15000÷6-2000)×5%]×6=150元。

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问题:

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②个体出租车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个人出租车挂靠单位,并向挂靠单位交纳管理费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空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非雇员:劳务报酬。)

知识点4:其他几项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

②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此税目征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不征企业所得税,按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2)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交企业所得税后分两种情况:

①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四)劳务报酬

①“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A、非独立个人劳动,有雇佣关系:计“工资、薪金所得”

B、独立个人劳动,无雇佣关系:计“劳务报酬所得”

②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费收入---劳务报酬;在公司(含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与工资合并---工资薪金所得。

(五)稿酬所得

①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

②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单位的记者、编辑,在本单位发表的作品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其他人员,按稿酬所得征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的收入,按“稿酬所得”征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属于该税目。

②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该税目征税。

③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属于该税目。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①除国家规定外的其他专户存款,属于存款利息所得,缴纳个税。

②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税。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税。

③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八)财产租赁所得

①以产权为凭证确定纳税义务人。无产权的,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人死亡未办理继承手续期间,领取租金的人为纳税义务人。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对上述情形的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①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暂缓征收;

②转让时,按转让收入额扣减取得时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计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总的原则是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其应税所得的确定按已购公有住房和非已购公有住房分别确定;

个人换购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价值相等的部分可免税,但需交纳税保证金;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典型例题]

例题1.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D)A.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

例题2.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个人所得税规定的有(AB)

A.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受雇于报社的编辑在本单位发表的做品的所得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D.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5: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①工资、薪金所得

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①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②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③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以上的企业时,年度终了时,应汇总所有企业的所得为应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三、其他所得:20%

应注意的问题:

[典型例题]

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BCD)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知识点6: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具体扣除标准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1】月工资、薪金12000元=[(12000-2000)×20%-375]=1625(元)

【说明1】工资薪金

(1)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2)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①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

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②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08年在我国境内1—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12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2800元。

要求: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①该笔奖金适用的速算扣除数为:

每月奖金平均额=[12800-(2000-1200)]÷12=1000(元)

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②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2800-(2000-1200)]×10%-25=1175(元)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说明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办法:

第一种:查账征税的计税方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约定的平均分。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个人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具体的扣除标准如下:

①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兴办两个以上企业的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②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和企业生产费用混在一起,无法区分,都不能扣。

③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④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⑦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⑧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例题] 陈先生开了家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70万元;

(2)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1万元;

(3)营业成本23万元;

(4)营业税金及附加4万元

(5)销售费用25.5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万元

(6)管理费用中支付陈的工资2.5万,支付其他员工工资8万(合理),业务招待费0.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7)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符合税法的规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计算红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陈先生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70万×15%=10.5万

实际发生的费用23万,高于限额,可扣除的数额为10.5万。

(2)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0.3万元。

按照发生额的60%=0.5万元×60%=0.3万元。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70万×5‰=0.35万

取其小。

(3)计算红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2万元。

(4)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70-23-4-[(25.5-23)+10.5]-

(2.4+8+0.3+5)=14.3万

(5)陈先生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3×35%-0.675=4.33万

知识点7: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B

第二种:核定征收的范围: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经过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例2】劳务报酬30000元=30000×(1-20%)×30%-2000=5200(元)

【例3】一次取得稿费收入8000元=8000×(1-20%)×20%×(1-30%)=896(元)【例4】特许权使用费8000元=8000×(1-20%)×20%=1280(元)

【例5】出租房屋3个月,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第一月发生修理房屋费700元。(以一月租金为1次)

每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5%×(1+7%+3%)=275(元)

第一月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75-700)×(1-20%)×10%=322(元)

后两月每月租金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75)×(1-20%)×10%=378(元)

3个月共纳个税=322+378×2=1078(元)

【例6】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6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股股票取

得所得240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218-200)×500-870-350]×20%=1556(元)

【例7】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9年8月取得如下所得: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兑现8月10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

要求:计算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50%+7000×20%=3000(元)

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2×5%=1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2.5=3012.5(元)。

[典型例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解析】答案为AB。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法。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

2、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减除费用800元的有()。

A.承租、承包所得50000元

B.外企中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12000元

C.提供咨询服务一次取得收入2000元

D.出租房屋收入3000元

【解析】答案为CD。出租房屋收入4000元以上,费用应按20%比例扣除。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例外:

(一)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举例说明如下: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个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

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元,该作家因此需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1)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600×3×(1-20%)×20%×(1-30%)=1209.6(元)

(2)同一作品先报刊连载,再出版(或相反)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20%×(1-30%)=2240(元)

(3)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209.6+2240=3449.6(元)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费3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费15000元。该作家两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解:应缴个人所得税为:(15000+3000)×(1-20%)×20%×(1-30%)=2016(元)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例】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解析】答案为C。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取得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C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

个人取得上述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税。对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

特殊情况,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在华履行该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

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

(二)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其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三)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全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合并计税。

(四)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

按规定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依法征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七)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十)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含)元的,暂免征税。超过800的全额按“偶然所得”征税。

【例】李某2009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薪金收入2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86元。

要求:计算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900-2000)×10%-25=65(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560(元)(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属劳务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500-800=-3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5)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65+560+440=1065(元)

知识点9: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一、免税项目

①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等,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卫等奖金。(级别、用途)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见义勇为奖金。

⑦离退休工资。

⑧个人按规定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⑨按规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二、减税项目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9)个人购买福彩、体彩、赈灾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含)以下的,暂免,超过1万,全额征税。(发票:800)

(10)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11)个人的储蓄存款中属于教育储蓄的免税。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是(CD)

A.烈属的所得

B.保险赔款

C.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为800元

D.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例题]中国公民张某2007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全年一次性奖金21600元(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并且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15000元。

(4)股票转让所得20000元。

(5)转让自用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买价为80万元,购买时间为2002年6月份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要求:

(1)分别说明张某当月各项收入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张某全年一次性资金收入216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利彩票收入15000(超过1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全年一次性资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600×10%-25

=2135(元)

设计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1-20%)×20%

=2880(元)

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20%=3000(元)

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135+2280+3000=8015(元)

知识点10: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第八节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

2.自行申报纳税: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②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期限应当在次月7日内。

2.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余略。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1)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3)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

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了解)(4)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5)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三、纳税地点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收入来源地。

2.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

①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有限责任公司 D.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2.以下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 B.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C.个人对其任职公司投资取得的股息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某摄影师2009年10月将其精选的摄影作品交由某杂志社出版,该杂志社付给其报酬8万元。该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李经理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直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 A.本公司工资收入1.5万元 B.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万元 C.承包商场经营收入30万元 D.兼职单位工资和奖金收入2万元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 A.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 B.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的部分 C.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60%的部分 D.可以全额扣除 6.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北京晚报上连载三个月,3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4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5月份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176 B.1344 C.1232 D.1760 7.中国公民刘某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属于派遣关系),2009年8月从甲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800元,从乙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3400元。则刘某8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5

个人所得税第四章练习题

2011年初级经济法同步练习第4章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说法错误的是()。 A.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不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D.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A.财产转让所得 B.其他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3、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知名杂志上连载三个月,三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2500元、4500元和5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316 B.1344 C.1568 D.1920 4、余某于2010年9月到10月为张某装潢房屋,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2次付款,9月支付3500元,10月支付5500元。余某提供装潢劳务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A.1420 B.1440 C.1480 D.1640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个人举办展览活动的所得 B.个人雕刻业务所得 C.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D.个人发表论文的报酬 6、许某为中国公民,2010年在我国境内每月的工资薪金为22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4400元。许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0 B.1175 C.1415 D.1440 7、2010年10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房的租金收入为5000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不考虑其他税费) A.400元 B.420元 C.300元 D.840元 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财产转让所得 B.退休工资 C.保险赔偿 D.国债利息 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A.国有独资公司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外籍个人 D.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 A.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 B.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的部分 C.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60%的部分 D.可以全额扣除 11、边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边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根据税法的规定,边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A.3200 B.16000 C.12800 D.20000 12、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减除费用800元的有( )。 A.承租、承包所得50000元 B.外企中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12000元 C.提供安装劳务一次取得收入80000元 D.汽车租赁收入3000元 13、某著名画家出版个人画册取得稿酬收入50000元,该画家请出版社代其向希望工程基金会捐款8000元(属于公益性捐赠),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A.800 B.4480 C.4704 D.4424 1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2. 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按“月”计税 3. 税率 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月工资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有关“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考试试题中会给出,无需考生去背。 (2)外派人员、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外企工作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非外企的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外籍专家),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月。 (3)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知识点】:特殊规定 (3)特殊规定: ①离退休的人员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免税规定 (2)免税规定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 1. 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版)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三)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三、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居民个人来源于一国(地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为其抵免限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二)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三)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四)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 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新政讲解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业务讲解 协 作cooperation 创 新innovation 专业profession 2020.2.27

目 录 CONTENTS 1 什么是2019年度汇算? 6 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2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7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3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8 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4 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9 如何计算年度汇算退补税额? 5 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10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Part 01 什么是2019 年度汇算? 4

01 汇总收入额 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额收入。个人所得税改革 综合税制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 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 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 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 得税制。这样,有利于平衡不 同所得税负,更好地体现量能 负但原则,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 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2 减除费用和扣除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3 计算年度应纳税额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 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04 减去已预缴税额 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 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 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 办理退税或补税。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 A、代扣代缴 B、委托代征 C、自行纳税申报 D、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是()。 A、税收滞纳金 B、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违约 C、金企业所得税税款 D、向投资者支付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3、A生产企业2010年至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该生产企业2016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5.6 B、6 C、8.75 D、12.50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中,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B、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投资额的70%在投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C、企业以相关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50%加计扣除 5、赵某2016年2月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9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50元、食宿费20元(均由赵某承担)。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赵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9000-50-20)×20%=1786元 B、9000×20%=1800元 C、(9000-50)×20%=1790元 D、0元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A、10% B、20% C、25% D、33% 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是()。 A、接受捐赠的收入 B、财政拨款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8、甲企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其2011年~201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表所列示: 则该企业2016年应缴企业所得税是()。 A、3.2万元 B、1.6万元 C、2.4万元 D、4万元 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do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的分值应在13分,预测2011年的分值应在15分左右。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特点是: 1.实行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 提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 B.综合征收制 C.混合征收制 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 『正确答案』A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 4.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 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内。 【例题·分析题】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1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 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28 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附件 1 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

初级经济法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6分,2009年的分值为7分。2008年、2009年的计算分析题均来自本章。本章考点较多,复习难度较大。2010年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析题。 本章主要考点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P119) 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我国税法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1、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1】居民纳税人一般包括在中国境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习惯性居住。 【解释2】居住满1年是指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2)对于在中国境无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的所得应全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居住满1年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在中国境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2、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依据的标准是()。 A、境有无住所 B、境工作时间

201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含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税率为3%--45%(专职)(个税免征额3500元)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 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劳动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税率为20%--40%(兼职)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1-30%)减征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1-30%)减征额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税率为2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练习题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7、下列情况中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的是()。 A、纳税人8岁的女儿放暑假了 B、纳税人儿子大学期间因服兵役而休学 C、纳税人24岁的儿子在海外留学 D、纳税人的18岁的儿子辍学打工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寒暑假等父母可以享受专项费用扣除,但因主观原因导致的不包括在内。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 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 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四 五 4.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 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 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o 60% 30% 15% 9.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 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 中国公民张某2015 年12 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 元,当月工资为3600 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 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 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 元。 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 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 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 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 五 七 15. 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 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 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 3 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 个月支付劳 务费8000 元,第 2 个月支付劳务费12000 元,第3 个月支付劳务费25000 元。该工程师应纳的个 人所得税为()。 7200

个人所得税课后习题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有限责任公司 D.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2.以下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 B.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C.个人对其任职公司投资取得的股息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某摄影师2009年10月将其精选的摄影作品交由某杂志社出版,该杂志社付给其报酬8万元。该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李经理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直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 A.本公司工资收入1.5万元 B.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万元 C.承包商场经营收入30万元 D.兼职单位工资和奖金收入2万元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 A.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 B.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的部分 C.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60%的部分 D.可以全额扣除 6.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北京晚报上连载三个月,3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4月份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5月份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176 B.1344 C.1232 D.1760 7.中国公民刘某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属于派遣关系),2009年8月从甲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800元,从乙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3400元。则刘某8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5 B.200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5-08-16 19:41 来源:个税计算器浏览:4644次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1-30%)减征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税率

经济法基础(2016)_第5章_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_课后作业

经济法基础(2016)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 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法在我国境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2. 甲企业是我国的非居民企业并在我国境设立了机构、场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不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甲企业在国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B.甲企业在日本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甲企业在中国境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甲企业在中国境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的被投资方应付股息、红利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成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 (2016年新增)甲企业2015年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经批准向部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该企业与职工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且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支付借款利息12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2015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为()万元。 A.12 B.10 C.8 D.11 5. (2016年新增)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如果该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计算不征税收入。 A.公允价值 B.接收价值 C.成本价格 D.市场价格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 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 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 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 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 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 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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