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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设计指南

应急照明设计指南
应急照明设计指南

应急照明设计指南

摘要

该《指南》概述了应急照明在现代建筑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目的,提出了设计原则,规定了适用范围,列出了引用标准和国外有关文献,对有关术语给予了解释和定义。

《指南》对应急照明的分类及所包括的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的设计要求,如光源、照度、需要装设的建筑、具体安装部位,装设要求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对标志疏散方向的出口标志和指向标志的装置要求作了具体的指示。

《指南》还规定了当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转换由应急电源供电的转换时间及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说明了应急照明电源类别,各类电源的技术要求及选用原则。

此外,还叙述了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和配电线路选用及敷设要求。

作为附录,还列出了疏散标志的表示方法、图形文字尺寸、颜色、亮度、亮度比、可见度、视距等技术要求。

本《指南》作为本学会技术文件,推荐给各设计院生产厂及工程建设单位应用。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应急电源、疏散标志、出口标志、指向标志。

1 总则

1.1 引言

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物内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紧

急情况下,为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消防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照明是十分必要的;在一些生产或工作场所,为保证故障时必须进行某些生产或工作的继续操作运行,应急照明有重要作用。

在工程建设中,应急照明的合理配置和可靠使用间题,巳引起消防主管部门和工程设计单位的高度重视。但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应急照明设计的专门标准和规范,使用的名词术语亦未统一,工程设计还存在不少问题,产品水平和质量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所以及早制订我国的应急照明标准和应急灯产品标准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在正式的国家标准颁布之前,本指南对应急照明的设计和实旅将发挥一定的技术指导作用。

1.2 目的

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

a.为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设计提供推荐性意见。

b.对疏散标志灯(包括疏散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向标志灯)提出安全技术要求。

1.3 设计原则

应急照明设计应保证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条件下,为确保建筑物内人身安全,方便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为必要的生产、运行或操作创造最低限度的视觉条件,应急照明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的室内应急照明设计.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场所:

a.矿井井下;

b.人防工程。

1.5 引用标准和参考文献

1.5.1 引用标准

GBJ 133—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 45—8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2894—82 安全标志

GB 2893—82 安全色

GB 841 7—87 灯光信号颜色

DB ll00A7001—90 应急灯安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5.2 参考文献

CIE第49号出版物建筑物内部的应急照明指南

IEC 598— 2—22 应急照明灯具

ISO 6309 消防安全标志

BS 5266 应急照明

BS 2560 出口标志(从灯具内部照明的标志)的规定

2 术语

2.1 正常照明normal lighting

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固定安装的人工照明。

2.2 应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

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熄灭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三类,即: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2.3 疏散照明escape lighting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2.4 安全照明safety lighting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2.5 备用照明standby lighting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2.6 持续运行的应急照明maintained emergency Ughtiny

随正常照明同时开灯,并当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仍然点亮的应急照明。

2.7 非持续运行的应急照明non-maintalned emergency lighting

当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才点亮的应急照明。

2.8 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emergency lighring duratlon

在应急情况下,灯具能连续提供需要的最低照度的时间。

2.9 出口exit

任何时间都使用的通往建筑物外的门。

2.1O 应急出口emergency exit

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通向建筑物外的门。

2.11 安全出口safety exit

凡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的规定位置和宽度的通向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相邻防火单元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2.12 疏散走道escape route

安全出口和房间之问用于人员疏散的步行走道。

2.13 疏散楼梯escape stairs

连接疏散走道与出口或应急出口的楼梯

2.14 应急灯emergency luminaire

应急照明灯具的简称和总称。

2.15 疏散标志escape sign

在疏散走道上,用箭头、文字或图形指示安全出口方向或位置的标志。

2.16 疏散标志灯escape sign luminaire

灯罩上有疏散标志的应急照明灯具,包括出口标志灯和指向标志灯。标志可用灯具内部的光源照亮,或标志本身为自发光材料。2.17 出口标志灯exit sign luminaire

直接装在出口上方或附近指示出口位置的标志灯。

2.18 指向标志灯direction sign luminaire

装在疏散走道上指示出口方向的标志灯。

2.19 疏散照明灯escape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的应急照明灯具。

2.20 持续式应急灯maintained emergency luminaire

无论在正常照明或应急照明的情况下,光源始终与电源接通的应急照明灯具。

2.21 非持续式应急灯non-maintained emergency luminaire

仅在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才点亮的应急照明灯具。

2.22 组合式应急灯combined(sustained)emergency luminaire

内装两个或多个光源,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由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其它光源则由正常照明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具。其运行方式可以是持续式的,也可以是非持续式的。

2.23 自带电源型应急灯self-contained emergency luminalre

一种持续式或非持续式应急照明灯具。其蓄电池、控制部件、检测元件同光源一起装在灯具内部或其附近(O.5Om距离以内)。2.24 集中烘电型应急灯centrally supplied emergency lumlaaire

灯具内无独立电源,而由集中电源供电的持续式或非持续式应患照明灯具。

2.25 控制单元control unit

由一个或多个器件组成的电源转换系统、蓄电池充电装置及其它保

护装置、荧光灯灯具的控制单元还包括逆变器和镇流器。

2.26 正常电源故障normal supply failure

正常电源不再能提供紧急疏散用的最低照度,需立即启用应急照明的状态。

3 疏散照明设计

3.1 疏散照明的要求

当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疏散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a.明确清晰地指示疏散路线及出口或应急出口位置;

b.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度,保证人员能安全、快捷地沿通道向出IEI或应急出口行进;

c.使人们能容易看到设置在疏散通道侧的火警呼叫设备和安全、救护设旅。

3.2 疏散照明的光源选择

3.2.1 疏散照明应选用启燃快速可靠、光效较高的光源。3.2.2 对于持续运行的疏散照明,宜选用直管荧光灯,也可用紧凑型荧光灯,从节能考虑,不宜采用白炽灯。

3.2.3 对于非持续运行的疏散照明,宜选用白炽灯或直管荧光灯,也可用启燃可靠的紧凑型荧光灯。

3.2.4 各种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如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由于其启燃慢,不应作为疏散照明的光源。

3.2.5 持续运行的疏散照明光源,应与走道的正常照明光源的色表一致。

3.3 疏散照明的照度

3.3.1 疏散照明在疏散走道地面中心线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0.5lx。

3.3.2 对于以下建筑物,宜适当提高照度;

a.大型的国际或国家级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场所;

b.高级旅馆建筑;

c.重要的超高层建筑。

3.3.3 疏散走道(包括楼梯间等)的顶棚、两侧和端墙以及所有障碍物和危险处(如楼梯踏步的突缘、栅栏和地坪标高变化处)的表面应采用白色或浅色装饰,以便在照度很低时,能看出疏散走道的轮廓。3.4 疏散照明的设置场所

3.4.1 疏散照明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物内停留和流动人员多少,以及这些人对建筑物的熟悉程度,还有建筑物内的生产或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3.4.2 以下建筑物应设置疏散照明:

a.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堂、剧场、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

b.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c.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d.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下铁道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和地下娱乐场所等)和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

e.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3.4.3 以下建筑物,如无特殊需要,可不设疏散照明:

a.高度在24m 以下的中小型非公共建筑;

b.9层及以下的普通住宅楼;

c.一般工业生产厂房。

3.4.4 是否设置疏散照明,应立足实际安全需要,从技术和经济上综合考虑,并应根据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3.5 疏散照明的布置和安装要求

3.5.1 疏散标志灯的布置和安装要求

3.5.1.1 布置原则

在需要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物内,疏散标志灯的布置,应使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堂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最近的疏散标志(出口标志或指向标志),以引导其安全、快捷地达到和通过出口,疏散到安全地带。

只有灯光信号还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建筑物内,还应设置有音响信号的疏散标志灯。

3.5.1.2 出口标志灯的设置部位

凡需要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物,应在以下部位设置出口标志灯: a.建筑物内通向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出口;

b.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闯前室的

门口;

楼梯间内不需要装设出口标志灯,但对层数较多的建筑,宜设置显示楼层层次的标志。

c.公共建筑中的大面积厅、堂、场、馆,如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以及会堂、展览馆及商场等通向疏散走道的出口。

3.5.1.3 指向标志灯的设置部位

a.疏散走道的直线段的任何位置离最近一个出口标志距离超过20m 时,应增设指向标志灯。

b.疏散走道因拐弯而使某些区段不能看见出口标志的,应在拐弯处设置指向标志灯。

3.5.1.4 出口标志灯的安装要求

a.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出口门的内侧,而不应装在朝室外或朝楼梯间的一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

b.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出口门的上方或门的一边,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2~2.50m,若安装过高,则将在发生火灾时,易受烟雾影响而看不清。

c.出口标志灯宜装在墙上或顶棚下,可以明装,也可嵌墙暗装,应根据建筑内部装饰要求而定。

d.根据出口门和疏散走道的相对位置,可以装设双面有图形、文字的出口标志。

3.5.1.5 指向标志灯的安装要求

a.通常安装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对于高度较低的走道,也可

悬挂在顶棚下。

b.安装高度:装在墙上时,距地面不宜大于1m;悬挂在顶棚下时,距地面宜为2.20~2.50m。当在墙上安装高度低于2m时,应为嵌墙暗装,标志灯突出墙面的尺寸不宜超过30mm,且突出墙面的各部分都应有平滑的表面和圆角,不得有尖锐的棱角或伸出的固定件,其材料应能承受机械损伤而不致碎裂。

c.指向标志一般用“箭头指示疏散方向,标志面宜与疏散走道平行;从视觉效果看,标志面宜与人的视线相垂直。当在直线段走道侧装设指向标志时,两者的要求是矛盾的,此时应使疏散走道上的人员在规定的视距内能看清标志面。

3.5.1.6 疏散标志灯设置示例

某多层建筑的楼层疏散标志灯设置示意图见图1。

3.5.2 疏散照明灯的布置

3.5.2.1 设置地点

疏散照明灯应装设在以下地点:

a.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特别是在走道的交叉口、拐弯处附近; b.疏散楼梯间、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c.消防电梯的前室、客梯候梯厅、自动扶梯上方或侧上方;

d.疏散走道或楼梯间的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设施的附近;

e.人员密集的大型体育馆、剧场、影院、会堂博展馆、商场及候机厅内。

3.5.2.2 装设要求

a.为提高疏散走道照明的照度均匀度,宜适当减小灯间距离,即装设光源功率较小、数量较多的灯具,并采用沿走道纵向具有宽配光的灯具。

b.疏散走道的灯具宜装设在顶棚下,当条件限制时,也可装在墙上。疏散照明灯应与走道的正常照明统一布置,通常利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作为疏散照明。

影剧院观众厅的走道,宜在距地面1m以下的墙上和观众坐席的侧面下方安装灯具,兼作演出时观众行走的走道照明,这类灯具应严格限制上射光。

c.可以利用指向标志灯和出口标志灯作为疏散照明的一部分,但应达到规定的照度要求。

d.灯具布置应使人员容易看到装在走道和楼梯间的消防报警按钮和消防设施。

4 安全照明设计

4.1 安全照明的要求

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安全照明应能使人员避免陷入危险,或避免人员固恐慌而导致人身事故。

4.2 安全照明的光源选择

a.应选用启燃快速、可靠的光源;

b.对于非持续运行的安全照明,应选用白炽灯、低压卤钨灯及卤钨灯;

c.各种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不应作为安全照明光源。

4.3 安全照明的照度

安全照明在工作区域或地点提供的照度不应低于该区域正常照明照度的5%;特别危险的作业,宜提高到10% ;对于医院手术台,宜保持与正常照明相同的照度值。

4.4 安全照明的设置场所

a.工业厂房中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如刀具裸露而无保护措施的圆盘锯。但在装有局部照明灯且其电源可靠时,不必另外装设安全照明。 b.正常照明固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室等。

c.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

4.5 安全照明的布置

安全照明的布置应根据其特定的需要场所和地点的情况而定,通常应注意以下特点:

a.在多数情况下,不需要照亮整个房间或场所,不要求全室的照度均匀度,只要求重点照亮某个或某几个工作面,如圆盘锯、操纵台等。

b.对于要求光线有一定方向性的工作面,宜设置定向性照明。

c.应尽量利用场所的一般照明灯具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安全照明,

也可利用专用照明灯具(如手术台)或利用局部照明灯(如圆盘锯)。

5 备用照明设计

5.1 备用照明的要求

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雨熄灭,不能进行必要的操作处置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及中毒等事故;或导致生产流程混乱、破坏,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损坏;或由于不能进行正常视看和操作,可能造成较大的政治或经济损失;或妨碍消防人员进行救援工作;或造成现金、贵重物品等被窃;设置备用照明以防止上述事故和情况的发生,以保证生产工作的继续进行。

5.2 备用照明的光源选择

5.2.1 备用照明通常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经常点燃,应选用高效节能光源,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a.通常情况下,宜采用荧光灯。

b.在高大建筑物内,正常电源故障时,不需要转换电源而保持点亮,且电压稳定时,可选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5.2.2 对于非持续运行的备用照明宜选用荧光灯,也可使用白炽灯或卤钨灯,但不应选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

5.3 备用照明的照度

备用照明应满足所需要的场所或部位进行各项活动和工作所需的最低照度值。

5.3.1 一般场所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5.3.2 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室、配电室及电话机房等房间的主要工作面上,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

5.3.3 重要的公共建筑,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比赛体育场馆等,其备用照明照度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

5.3.4 备用照明通常要保证必要的操作和工作部位所需要的照度,不要求整个房间或场所达到规定的照度均匀度。

5.4 备用照明的设置场所

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a.断电后不进行及时的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b.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损坏的场所,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挠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位。

c.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场所,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d.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e.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如地铁车站、

地下医院、大中型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餐厅、地下车库与地下娱乐场所等。

f.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如大中型商场的贵重物品售货区、收款台及银行出纳台等。

5.5 备用照明的布置

a.备用照明应与正常照明统一布置,以求整体合理和协调。

b.对于断电后必须坚持继续工作和必须进行必要操作或处置的生产场所,备用照明灯具应布置在所需要的主要部位,如控制台、生产流程的操作处及收款台等。

c.对于照明熄灭后整个房间、场所都需要继续工作和活动的,应利用正常照明灯具的一部分作为备用照明。

d.对于要求备用照明保持与正常照明相同照度的重要公共建筑,应利用正常照明的全部灯具作为备用照明,故障耐进行电源转换。

6 应急照明的电源

6.1 正常电源故障,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的转换时间要求如下:

a.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 5s。有条件时,宜缩短转换时问。

b.安全照明不宜大于0.5s。

c.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主要从必要的操作、处理及可能造成事故、经济损失考虑,某些场所要求更短的转换时间,如商场中的收款台不宜大于1.5s;对于有严重危险的生产场所,应按其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6.2 正常电源故障,由应急电源供电时,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要求如下:

a.疏散照明不宜小于30min。根据不同要求可分为30、45、60、90、120、180min等6档。

b.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应视使用具体要求确定。6.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

a.来自电力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

b.发电机组。

c.蓄电池组,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a)灯内自带的蓄电池组,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b)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c)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d.组合电源: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的组合供电方式。6.4 由电力网中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简称电网备用电源)供电的接线及选用

6.4.1 采用的接线方式

a.建筑物内设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且分别接自两个高压电源时,应急照明应与正常照明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

b.建筑物内或附近设有来自电网的专用应急电源或备用电源时,应急照明应由专用应急电源或备用电源供电。

c.建筑物内电源(包括变电所或低压电源)仅由一个高压电源供电时,应急照明应由建筑物附近接自另一高压电源的变电所供电。

d.当不具备上述条件,只有一个高压电源时,备用照明电源可根据使用场所的重要性确定,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损失不大的场所,备用照明和正常照明可分别接自同一高压电源的不同变压器,或同一变压器的不同低压配电线路。

6.4.2 选用原则

a.当建筑物内设有电网备用电源时,应首先利用该电源作为应急照明电源。

b.应统一安排建筑物内电力设备和应急照明备用电源。专为应急照明引接电网备用电源,通常是不经济的。除非是应急照明容量很大,而取得电网备用电源很方便时,可考虑采用,但应作经济技术比较。 c.维持继续生产需要的备用照明,应与生产电力设备使用同一各用电源。

6.5 用发电机组作应急照明电源的技术要求和选用

6.5.1 技术要求

a.发电机组应具有自启动功能,启动和转换的全部时间不应大于15s。

b.供电负荷的启动和运行,不应导致应急照明的熄灭和长时间(15s 以上)电压下降。

c.应急照明应由与电力负荷分开的单独配电回路供给,并设有独立的开关和保护电器。

d.发电机组应设置通风、排烟等设蘸,并应采取减振、隔声和消音措施。

6.5.2 选用原则

a.发电机组可作为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的应急电源,但不应单独作为安全照明的应急电源。

b.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照明电源时,通常是与建筑物的生产、消防等电力设备的应急电源一起考虑设置,单独为应急照明设置,通常既不经济,又不舍理。

6.6 用蓄电池组作应急照明电源的技术要求和选用

6.6.1 灯内自带蓄电池组的技术要求

a.蓄电池应为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正常工作时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不少于400次;采用铅酸电池时,不少于200次。

b.应带有蓄电池组的充电及变换、控制等器件。

c.蓄电池组再充电时间不应大于24h,且应有防止过充电保护环节。

d.从正常电源转换到电池组供电,光源接通5s时的光通量值不宜低于其额定光通量值的80%,或不低于制造厂在产品样本中给定的光通量值。

e.电池组放电到给定的持续工作时间终了时的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且应有防止过放电保护环节。

f.灯具应设有充电指示灯和试验按钮,正常电源侧应设短路保护。6.6.2 集中或分区集中蓄电池组供电方式的技术要求

a.电池应为充电电池,并应设有充电及变换、控制器件,不应使

应急照明的施工方案88767

应急照明及施工 一、概述 应急照明是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断时而设置的照明。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室内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保证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照明;疏散照明是为了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撤离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又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的应急照明称之为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的应急照明称为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计和施工中对不同功能的应急照明有不同的要求。 (1)应急照明的安装部位: 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装在人群安全疏散线路上,即走道、楼梯间及拐角处;备用照明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用电设备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照明多安装在大型商场、银行营业所、医院手术室、急救室及危险的工作场所。 (2)应急照明的照度水平: 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如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室或通信机房等;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如餐厅、营业厅、观众厅等

人员密集处;安全照明:安全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 (3)应急电源转换时间: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用于防盗的备用照明转换时间应在1.5s内);安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0.5s。 (4)供电时间: 备用照明至少继续工作8h以上;暂时工作的备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1h以上;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20min以上;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则不应少于30min(根据《消防应急灯具》 (GB17945-2000)的要求,标准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时间不低于 90min。目前的建筑电气设计对这两种应急照明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表示,但不统一)。 (5)应急照明电源: 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要求不超过0.5s,只有蓄电池能满足此要求。安全照明电源的设计中多采用灯具自带电蓄电池或EPS应急电源(EPS 应急电源切换时间可达0.25s)。备用照明一般利用双电源切换,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只有部分灯具带蓄电池。 (6)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针对火灾事故照明,按运行方式分为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如有人员出入的楼梯间、前室;平时不点亮在火灾时点亮的非持续型以及这两种的组合型。应特别注意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设计常采用单联双控开关就地控制。此时此地的单联双控开关不是在两处控制一

智能照明系统设计方案书

目录 第1章概述 (3) 第2章背景及意义 (4) 第3章标准规范 (5) 第4章需求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5章解决方案 .. (6) 5.1总体规划设计 (6) 5.2分部设计 (7) 5.2.1中控中心 (7) 5.2.2通信网络 (8) 5.2.3LED照明设备 (8) 5.2.3.1LED 日光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3.2LED 筒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3.3LED 球泡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3.4LED T5灯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3.5LED 感应灯 (9) 5.2.4智能控制系统 (11) 5.2.4.1硬件部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4.2软件部分 (19) 5.3系统特点 (20) 5.3.1分布式控制 (20) 5.3.2网络监听器 (20) 5.3.3场景控制 (21) 5.3.4远程控制 (21) 5.3.5时序控制 (21) 5.3.6系列化产品且安装简便 (21) 5.3.7广泛的控制能力 (21) 5.3.8可靠性 (21) 5.3.9掉电保护(电路发生故障时的照明方式选择) (22)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方案 1.1主要项目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筹建现场办公室,配备专用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在建设方的领导下,按照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开展总承包的各项工作。 项目部根据复兴门北过街天桥工程进度网络图,制定的泛光照明工程详尽的进度计划,计完成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项目经理部将陆续完成如下工作: 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表。 制定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现场保卫、设备机具、材料、现场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组织施工队伍,进行进场前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治安、防火、现场文明施工的教育;施工环境、工程围、施工特点的介绍;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的专题介绍等。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图纸资料,深入理解设计意图、施工要点,综合勘察施工现场。 准备各种施工用的国家标准、施工规及各种施工记录、报表。 按照现场总平面部署图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及首批施工材料进场。 1.2主要施工方法、安装验收、安装技术要点 施工容:①检查、预埋管子;②各类电缆、电线的敷设及管穿线;③安装电气控制柜及灯具;④电气测试及接线;⑤调整灯具照射角度。 施工流程:检查、吊支架安装 /管线安装、线槽安装/检验/管穿线/测试/安装电气控制柜/检查/安装灯具/测试、接线/试灯/调整灯具照射角度/通电运行/验收。 施工前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经过审检和技术交底。建立项目级、专业级、班组级的三级技术交底制度,各项施工都必须实行技术交底,未经交底的不得进行施工。安装前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作一次技术交底。所有材料、设备

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合格证,进场前经监理公司代表及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方可安装施工。所有安装灯具图纸、使用说明书、线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并对安装班组进行交底。 安装室外灯具壳体均为铸铝成型,表面喷漆处理过,已达到防锈功能,安装螺丝、螺帽为不锈钢的,能满足防锈要求。 灯具安装前装饰工程已验收、保养合格、预埋符合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 灯具安装牢固、垂直、平整,螺栓均敷设弹簧垫片。预埋件位置准确,安装牢固。成排灯具安装水平、标高均成一直线。 安装灯具时严格按图施工,三相负荷均匀分布,试灯时先每个单相供电调试,符合要求后再三相送电调试。 电缆敷设制定敷设计划,列出电缆清单,准备必要的机具,核定电缆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 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2.1、电缆敷设 (1)注意事项 A、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B、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地面磨擦拖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 C、电缆在敷设前应用 500V 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 10MΩ; D、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 0.5m; E、电缆埋设深度在绿地、车行道下不<0.7m,人行道下不<0.5m,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地段按设计要求敷设; F、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且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良好。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应急照明的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及施工 1、概述 应急照明是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断时而设置的照明。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室内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保证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 照明;疏散照明是为了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撤离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又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的应急照明称之为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45—9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的应急照明称为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计和施工中对不同功能的应急照明有不同的要求。 1.1应急照明的安装部位: 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装在人群安全疏散线路上,即走道、楼梯间及拐角处;备用照明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用电设备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照明多安装在大型商场、银行营业所、医院手术室、急救室及危险的工作场所。 1.2应急照明的照度水平: 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如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室或通信机房等;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如餐厅、营业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处;安全照明:安全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 1.3应急电源转换时间: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用于防盗的备用照明转 换时间应在1.5s内);安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0.5s。 1.4供电时间: 1 备用照明至少继续工作8h以上;暂时工作的备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1h以上;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20min 以上;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则不应少 于30min(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的要求,标准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目前的建筑电气设计对这两种应急照明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表示,但不统一)。 1.5应急照明电源: 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要求不超过0.5s,只有蓄电池能满足此要求。安全照明 电源的设计中多采用灯具自带电蓄电池或EPS 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切换时间可达0.25s)。备用照明一般利用双电源切换,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只有部分灯具带蓄电池。 1.6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针对火灾事故照明,按运行方式分为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如有人员出入的楼梯间、前室;平时不点亮在火灾时点亮的非持续型以及这两种的组合型。应特别注意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设计常采用单联双控开关就地控制。此时此地的单联双控开关不是在两处控制一盏灯,而是起正常照明与应急照明的转换作用,即不管开关的触点在哪里,应急照明灯总是亮的。 2 、应急照明安装

智能照明系统设计方案

智能照明系统 1、概述 办公环境不仅要有足够的工作照明,更应营造一个舒适的视觉环境,减少光污染。现代办公楼的照明已经成为直接影响办公效率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做好照明设计,加强照明控制设计,已成为现代智能办公大楼的一个重要内容。据国内外有关资料介绍,办公照明用电量占整幢大楼能耗的约1/3,办公照明的设备费用(包括照明器件和配布线工程费)约占电气工程费用的10%以上,因此选择合理的照明方案,配置先进的控制系统,不仅能大大简化穿管布线的工作量,而且能有效地节约能源,降低用户运行费用,提高大楼管理水准,具有极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效益。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照明系统的智能化控制已成为智能化大楼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技术,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以适应各种建筑结构布局,不同灯具的选配,实现多样化的控制模式。由于这是一个开放式的系统,采用标准接口可以方便地与其它系统诸如BA、安保、消防等相互连接完成系统集成功能;同时利用系统配备的监控软件,大楼管理工作人员借助“友好”的用户界面,能极其方便地遥控、监控大楼所有控制设备的工作状态。 2、智能照明系统 长期以来智能照明在国内一直受到忽视,绝大多数建筑物仍然沿用传统照明控制方式。部分智能区域照明和定时开关功能,很难实现调光、场景控制等负责多变的功能,澳洲奇胜的C-BUS正是为了满足这些更高的照明需求而开发出来的新一代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就照明管理系统而言,它不仅要控制照明光源的发光时间、亮度来配合不同应用场合做出相应的灯光处理,而且还要考虑到管理智能化和操作简单化以及灵活适应未来照明布局和控制方式变更等要求。一个优秀的智能照明系统可以提升照明环境的品质,确保在建筑物里工作和生活群体的舒适和健康。

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94693

第一章施工方案 一、概况: 本合同段起始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558.95,全长1558.95m。 二、施工方案: 2.1测量放线定点方法 测量定点是整个工程的关键一步,测量放线定点工作必须以施工图为依据;放线定点工作关系到该工程的整体效果,所以首先以施工图现场初步确定,然后再反复调整,直至最后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2独立灯杆基础工程 1)开挖基坑时应作好排水措施,基坑不得让水浸泡,挖到持力层后,应及时验槽封闭基底。 2)灯杆独立基础设计持力层为老土下300mm,持力层超深时,当垫层厚度小于300mm 时,用C10素砼回填至基础底,当大于300mm时,用C15毛石砼回填至基底。 3)在混凝土浇灌前应先进行验槽,基坑尺寸和土质应符合设计规定。坑内浮土、集水、淤泥、杂物应清除干净。对溶蚀裂隙须作揭顶或作素混凝土回填处理。 4)在基坑验槽后应在立即浇灌垫层混凝土,以保护地基,混凝土宜用表面振动器进行振捣,要求表面平整。当垫层达到一定强度后,在其上弹线、支模、铺放基础钢筋网,底部用于混凝土保护层同厚度的水泥砂浆块垫塞,以保证钢筋网位置正确。 5)在基础混凝土浇灌前,应将模板及钢筋上的垃圾、泥土和油污等杂物清除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木模板表面要浇水润湿,但不得积水。 6)基础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灌完成。对于阶梯形基础,每一个台阶高度内应整分浇捣层,每浇完一台阶应停0.5~1h,以便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然后再浇灌上层,每一台阶浇完,表面应基本抹平。 7)基础混凝土浇灌完,应用草帘等覆盖并浇水加以养护。 2.3钢筋工程 1)一般要求 a.钢筋加工、绑扎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规范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b.灯杆基础受力钢筋尽量用整长整根钢筋,若需接长时,一根钢筋上只能有一个焊接接头,钢筋接头位置应错开35d并不小时500mm,对于弯起钢筋接头应离开弯起点10d,对焊钢筋轴线偏差要小于2mm。

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摘要:文章对民用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控制方式蓄电池消防控制模块节能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XIE Zhi-h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China Building Technique Group Co., Ltd. Beijing100013,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inside the civil buildings. [Key words]emergency lighting; power pupply; control method; battery; fire fighting control module; energy saving 1 引言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在民用建筑物中突发灾难时,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显得尤其重要。在外界电源中断时,建筑物内的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灾难区,大楼内的应急照明系统起到了主要作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应急照明设计就十分重要,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一下探讨。 2 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规范 关于应急照明的设计,国家规范有多处作出了明确规定,设计人员都应遵循。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款(11.8.7.2、11.8.7.4、11.8.9等)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由此可见,应急照明设计的关键点在于: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和火灾时应急灯具能自动点亮。实际设计中还应考虑节能问题,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此同时使用时,有些区域如楼梯间、走廊、电梯厅等处要求应急照明灯也要有延时自熄的功能,以节省电能。 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够提供但因为投资过大而被建设方否决;

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5246

始信路照明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工程说明:合经区始信路(耕耘路—紫云路)改造道路照明工程。 始信路(耕耘路—紫云路)全长2070m,13m高双挑LED路灯安装112套,14m高四获投光灯安装11套,路灯迁移2套,路灯基础开挖123个,箱变安装1台,配电箱安装1台,型号YJHL-4*35+1*16电力电缆敷设5800m,电缆保护管敷设5840m, 2.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电气总体程序要求

1、按规定的施工及施工规、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标准图集施工。 2、电气系统,按土建施工顺序,做好暗设电缆预埋线管,同时做好防预埋管堵塞的工作。 3、路灯安装,电气系统穿电缆,控制柜安装,系统调试,通电实验。 第二节、各工序流程及主要施工方法 一、工序流程 施工中采用以下流程: 定灯位→挖沟→埋管→浇注路灯基础→敷设电缆→绝缘测试→路灯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实验、调试→自检→竣工验收 二、施工方法 1、定灯位:按照施工图及现场情况,以设计灯位间距为基准确定路灯安装位置。 2、挖沟及埋管:按照施工图纸开挖电缆管预埋沟,预埋相应的电缆管。 3、浇注路灯基础浇注:按甲方提供路灯基础图纸预制金属构件开挖相应尺寸的基坑,金属构件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4、敷设电缆: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符合规定; (3)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4)电缆沟符合要求,沟无杂物; (5)保护管的连接、防腐符合规定。 5、路灯安装规定 同一道路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基础坑开挖尺寸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基础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础并超出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排除坑积水。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无歪斜。灯头固定牢靠,可调灯头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符合下列规定:在灯臂、灯盘、灯杆穿线无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光滑、无毛刺,并采用绝缘套管或包扎,包扎长度不小于200mm。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饷构件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

EL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简介

第三节 E L 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一、ELS控制原理简介 e-bus系统是一个二/四线制的应急疏散照明管理系统可以独立存在,当e-bus与应急照明电源、配电装置、灯具揉合设计时,便派生了ELS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所有的ELS单元均由一对通讯信号线连接成网络,每个单元均设成唯一的地址并定义其功能,通过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实行控制,所有输入信号均有机地通过地址定与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建立对应联系,输入信号转变为ELS信号在系统总线上传送,所有输出单元接收并判断,实施相应控制。 ELS系统的控制方式由计算机设定,系统的每个独立单元均内置微处理器,系统参数分散存储,主要参数发送于主机存储,系统断电时,数据自动保存。 二、典型的ELS主系统构成 ELS通常由中央监控主站、(直流)电池主站、控制器分机、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及 设置说明 1.中央监控主站:由监控器主机或计算机终端显示监控器主机及通讯模块组成,是全系统的设置、显示、控制、存储及外部信息的交流中心设备。 2.智能(直流)电池主站:由单台或多台应急电源并机组成,是全系统照明灯及标志灯的蓄电池应急电能供应中心;采用国际通用的应急照明供电方式,输出电压为DC216V型。 3.控制器分机:由安全电压型ELS-32N-(S)及交直流隔离型ELS-32N-(S)/E型组成;控制器分机同时作为通信及配电区域中心设备使用。 4.供配电设置:控制器分机的正常电源应取自现场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单相AC220V输入方式; 应急电源取自(直流)电池主站,采用DC216V直流输入方式。 5.通信设置:由中央监控主站的控制器主机配出1-8路ZRS2×2.5mm2(电源线)+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到控制器分机及应急电源;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 三、安全电压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灯具配线系统图 设置说明 1.用途:设于低于1.0Lx疏散照度级以下区域,给有安全电压要求的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照明灯及标志灯供电并控制。 2.控制器分机ELS-32N-(S)输出电源在正常和应急均为DC24V。 3.灯具配电及通信线路设置:采用2×2.5mm2或2×4mm2(电源线) +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配出到灯具,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通信线与电源线同管敷设。 四、交直流隔离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E灯具配线系统图

关于火灾应急照明配电设计及其方案

关于火灾应急照明配电设计及其方案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化功能的需要,单体建筑的面积越来越大,建筑高度越来越高,聚集的人员越来越多,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危险性越来越大,这与建筑物内有无良好的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系统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良好的应急照明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是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和及时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与降低人民财产的损失。 所谓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在非常状态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用的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照度及控制要求均有不同。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属于消防电源,均需按建筑物等级标准采用相应等级的要求供电。在进行应急照明供电设计时,设计人员都遵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集中蓄电池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消防控制设备功能(6.3.1.8条)中要求: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

电源,并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电源。 这里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说明: 1、小型建筑,仅为单路电源供电的系统,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火灾时切除电源,灯具内蓄电池放电自动点亮,小型建筑的应急照明要求供电时间一般不大于30min,能满足要求。 2、中型建筑,双回路供电,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设置数量较少,一般均处于常亮状态的,切断电源时也不存在问题。 3、重要公共建筑,双回路供电,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设置数量多,又建筑功能比较复杂,且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通常作为平时照明的一部分使用,开关状态是处在不确定的状况下,事故停电时处于常亮状态的疏散指示灯和点亮状态的灯具不存在自动点亮的问题,而处于熄灭状态的灯具,就存在必须控制接通点亮的问题。 4、特别重要的公共建筑,功能复杂,人员密集,规范要求应急照明供电时间长的,应急照明必须双电源供电,要求供电电源可靠,而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往往是作为平时照明的一部分使用的,这样就有复杂的控制要求,按现在市面上常用的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一般供电时间在30min~60min左右)产品均难以简单满足重要场所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90min的要求。在工程实例中和有关电气刊物上均有过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尤其在工程验收中,消防大队也常提到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好的解决方法。 针对上面存在的问题,就工程设计中的二种设计方案作一个评析。

智能照明设计方案

XXX项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计说明

目录 一、前言 (3) 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在宝之谷项目应用的效果 (3) 三、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在宝之谷各区域应用说明 (4) 四、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与火灾、安防等系统的集成 (7) 五、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设计结构及技术特点 (8) 六、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软、硬件特点 (8)

一、前言 XXX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十三陵水库以北800米处,距北五环33公里,距S212(昌赤路)1.3公里。西邻北新村,南邻水库北路,东临北京国际高尔夫俱乐部,交通便利。总建筑面积约41502.86平方米。由9栋单体建筑组成,建筑高度4.95米,为企业培训、会议交流提供高品质的场所,并配套休闲、娱乐、餐饮等辅助设施。 本项目公共区域所有照明(包括调光照明、园区夜景照明)纳入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宴会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的照明具备场景预设功能,可遥控并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切换至紧急照明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提供开放接口与消防、BA系统的集成。 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在宝之谷项目应用的效果 1.实现照明控制智能化 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后,可使照明系统工作在全自动状态,系统将按预先设置切换若干基本工作状态,根据预设定的时间自动地在各种工作状态之间转换。例如,上午来临时,系统自动将灯关闭1/2,而且光照度会自动调节到人们视觉最舒适的水平。靠窗的区域,系统智能地利用室外自然光,当天气晴朗,室内灯会自动调暗;天气阴暗,室内灯会自动调亮,始终保持室内设定的亮度(此功能需调光控制)。 当夜幕降临时,系统将自动进入“傍晚”工作状态,自动开启各区域的灯光。 此外,工作人员还可用手动控制面板,根据一天中的不同时间,不同用途精心地进行灯光的场景预设置,使用时只需调用预先设置好的最佳灯光场景。 2.可观的节能效果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能够通过合理的管理,根据不同日期、不同时间按照各个功能区域的运行情况预先进行光照度的设置,不需要照明的时候,保证将灯关掉;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区域其实不需要把灯全部打开或开到最亮,HDL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能用最经济的能耗提供最舒适的照明。

楼体亮化工程设计方案

楼体亮化工程设计方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二、设计范围 三、项目分析 1、主要视线分析 2、天际轮廓线分析 3、亮度等级规划 4、照明光色规划 四、滨江路沿线整体建筑亮化构思与主题 五、美化建筑的具体亮化工程设计 六、节假照明模式 七、具体施工方案 1、亮化工程原则 2、布灯和线路图 3、报价清单 一、项目概况 千里湘江南北纵贯三湘大地,在古代即为“南联海域,北达中原”

的水运大动脉。流经株洲境内的浩瀚湘江,既是黄金水道,又成就了株洲得天独厚的城市形象。根据规划,株洲湘江风光带将打造集亲水、运动、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滨水活力空间,再现东方莱茵河式的美丽风光。其中河西城区段南起凿石山景区,北至石峰大桥,长11.3公里,是城市文明展现的重要公共空间载体。 为了与风光带联为一体,市政府对毗邻湘江的滨江路多栋建筑予以立面整饰改造和美化。在此基础上,本案对滨江路沿线整体建筑亮化及约33栋美化建筑的具体亮化工程进行总体设计,利用现代照明理念与高科技照明技术,打造国内外一流的亮灯工程,成为展示株洲形象、体现城市繁华和生活品质的标志性滨江夜景。 二、设计范围 此次滨江路亮化工程位于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城区段的核心部分,上从石峰大桥起,下至黄山路口为止,连绵约3公里,以重要的行政办公和商住建筑等为工程主要对象。 三、项目分析 1、主要视线分析 近景:休闲自行车道和游步道的人行观景视点 【照明效果关键词】点——单体建筑节点 以滨江建筑群为核心,周边为时尚生活、红动湘江、临江大桥、滨江广场等湘江风光带胜景,休闲自行车道、游步道串联其中,形成

空间大环线格局,为了满足人们活动、休闲、赏景等功能需求,让单体楼宇的外形从一般视线高度看起来优美宜人,外立面的光影反差将保持在1:10之内,同时特别设计隐藏式、嵌入式灯具,保证建筑结构与灯具的完美融合。 中景:石峰大桥、株洲大桥、天元大桥和水上游船的车行、船行观景视点 【照明效果关键词】面——建筑照明界面 滨江路建筑就着由北向南的自然地势呈错落韵律分布,从桥上和船中,人们将一览灯光、建筑、江景交融的恢宏画面,从而形成直接指向株洲城市印象、品质、文化相关的非凡震撼性观感。灯光以建筑顶部及底商裙楼为主,万家灯火为辅,得益于照明和色彩的协调,建筑群及其水面倒影构成了熠熠生辉的城市画卷,大景观尺度的照明界面、高低立体层次,映射出株洲的深厚底蕴与现代时尚魅力。 远景:河东岸的远眺视点 【照明效果关键词】线——灯光轴线 在东岸和沿江南路一带观览,滨江建筑群灯光将形成闪耀、悠远的景深,体现了夜景观的均好性,井然有序的路灯进一步营造了整体灯光轴线,从视觉上拉长了南北空间,光、影、景组合出连环效应的意象和境界,形成灯光照射万物,万物又融成一体的美感。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 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 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 系统不节能。 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 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 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 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 疏散区域 3.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 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总结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总结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二、《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

智能照明系统设计方案书

5.2 分部设计 (7) 5.2.1 中控中心 .............................................................. 7 5.2.2 通信网络 .............................................................. 8 5.2.3 LED 照明设备 (8) 5.2.3.3 LED 球泡灯 ............................... 错 误 !.未 定义书签。 5.2.3.4 LED T5 灯管 .............................. 错...误 !.未 定义书签。 5.2.3.5 LED 感应灯 .......................................................... 9 5.2.4 智能控制系统 5.3.5 时序控制 ................................................. 2..1. 5.3.6 系列化产品且安装简便 ..................................... 2..1.. 5.3.7 广泛的控制能力 ........................................... 2..1. 5.3.9 掉电保护(电路发生故障时的照明方式选择)目 录 第1章 概述 ..................... ....... 3 第2章 背景及意义 ............................ ..... 4 第3章 标准规范 ............................ ..... 5 第4章 需求分析 ............................ ................. 错...误 !未定义书 签。 第5章 解决方案 ............................ (6) 5.1 总体规划设计 .................................................................................................................... 6 5.3.8 可靠性 ................................................................................................... 2..1 ................ 5.2.3.1 LED 日光灯 .......................................................... 错 .. 误 !.未 定义书签 5.2.3.2 LED 筒灯 ................................. 错...误 !..未...定.. 义书签 .1..1. 5.2.4.1 硬件部分 ............................................................... 错 ... 误 !.未 定. 义书签 5.2.4.2 软件部分 1..9.. 5.3 系统特点 ...................................................................................................... 2..0 ............... 5.3.1 分布式控制 .......................................................................................... 2...0 .............. 5.3.2 网络监听器 .......................................................................................... 2...0 .............. 5.3.3 场景控制 ............................................................................................... 2..1 ............... 5.3.4 远程控制 ............................................................................................... 2..1 ...............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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