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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1082-2008)、《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MT1080-2008)和《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要求,为有效监控我公司煤炭产量,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促进公司均衡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由省级网络数据中心、市级网络数据中心、公司产量监控系统组成,是运用数字化称重和网络传输技术,对煤炭产量实施监测,实现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司煤炭产量信息动态统计、汇总和监管。

第二条我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生产厂家必须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信息中心备案、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登记。

第三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阳泉市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全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计量调校;生产调度室负责检查检验产量监控系统的计量误差,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调校组织工作,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组织检查,负责向企业管理部递送煤炭产量报表;生产技术部负责核定我公司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并报阳泉市煤炭工业局批准;企业管理部负责向集团公司、阳泉市煤炭工业局等上级机关报送煤炭产量报表;机电区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供电设计,机电队负责施工;使用队组负责产量监控系统的看护。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五条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制定的产量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与系统生产商(承建商)联系协调,确保系统数据接口、数据格式的统一。产量监控系统应当预留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联网端口,供财政、税务、安全监察等部门进行网络连接。

第六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建立产量数据中心,配备专门的数据库服务器等网络设施,以B/S模式构建监管平台,通过煤炭专网存储和管理上传煤炭产量数据。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七条产量监控系统中心站设置在调度指挥中心,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设置专职人员管理、维护、操作产量监控系统。

第八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及管理制度:

(一)产量监控系统安装布置图;

(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三)煤矿产量监控系统定期校验及年度检验制度

(四)监控信息上报管理制度;

(五)监控信息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

(六)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

(七)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员、维护工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八)产量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第八条信息汇报

(一)产量监控系统信息分产量数据信息和系统运行异常信息。产量数据信息

指当班原煤产量数据、月累计量数据、年累计量数据、井口皮带机视频信息等;系统运行异常信息指系统工作异常(通讯故障、设备故障、数据上传网络故障)、计量异常(流量为0或者流量超上限、计量超误差10%)、输煤异常等。(二)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应确保煤炭专网稳定运行,系统联网正常。产量实时数据、井口皮带运行视频信号要上传到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三)产量监控系统值班、维护人员应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系统出现异常信息,地面中心站必须声光报警,机房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室进行汇报,并将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处理结果及系统恢复时间等信息填写在《故障登记表》,记录在案。产量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内报告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四)出现数据上传网络故障,机房值班员必须立即向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并通知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查明原因,组织处理。

(五)因检修产量监控系统或者检修与产量监控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造成产量监控系统中断,必须报生产调度室批准并向报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因停产、改造、检修等原因中断产量监控系统超过2天以上(含2天),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以书面形式上报阳泉市煤炭工业局。(六)产量日(班)报表应有生产调度主任、分管生产调度室的副总经理签阅,产量日报表报送生产调度室、衔接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七)生产技术部应根据我公司开采煤量、生产工艺、运输提升方式等实际情况,测算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并以正式文件上报报阳泉市煤炭工业局核对批准。

第九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应定期调整产量监控系统零点,生产调度室发现产

量监控系统测量数据与实际数据误差超10%,由生产调度室牵头,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实物标定,标定情况应记录在案。

第十条超能力生产的界定和报告流程

(一)我公司核定年生产能力为120万吨,根据《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MT1080-2008)规定,核定我公司产量监控系统日生产能力为3636吨(年生产能力÷330d),核定月生产能为109080吨(日生产能力×30d),核定时生产能力为227吨(日生产能力÷16h)。

(二)当时、当日、当月、当年产量大于核定生产能力为超产,年产量大于年核定生产能力或者当月产量大于月生产计划的110﹪为严重超产。

(三)当系统发出超产或严重超产报警信号,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值班员汇报,生产调度值班员立即向生产调度主任汇报,同时由生产调度值班员汇报公司值班领导、衔接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限产或停产,直到符合要求,解除报警。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数据上传网络是煤炭专网,主(备用)机不得运行与产量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

第十二条产量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不得通过监控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要及时更新产量监控系统主、备机、服务器等计算机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产量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四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要保证网络机房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静

电、防雷接地、不间断电源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年度定期测试工作。

第十五条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五章培训考核

第十六条产量监控系统上岗工作人员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认证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组织联系产量监控系统上岗人员培训、复训工作,负责资格证的申领、颁发和登记工作。监测监控信息中心确保培训人员按时到位。

第六章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造成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按严重三违论处:

(一)人为破坏监控设备连接线路的:

(1)人为将信号线破坏、剪断或改变线序;

(2)人为破坏传感器内部连接信号线;

(3)人为对电源线进行破坏,造成监控设备断电或供电不正常;

(4)人为破坏监控分站。

(二)人为破坏传感器等称重组件的:

(1)人为改变秤架工作方式;

(2)人为改变称重组件的结构,造成称重组件称重数据出现偏差;

(3)未经管理部门同意,自行更改称重组件;

(4)撞击称重组件,使其发生结构变化。

(三)人为破坏监控主机的:

(1)破坏机箱;

(2)向机箱注水;

(3)机箱遇到重击,明显发生硬性损坏;

(4)擅自强行打开机箱,破坏内部主板、电源板发射装置或连接线路。(四)人为因素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的:

(1)通过装置影响产量数据发送;

(2)其它违规行为,影响数据发送。

第十九条故意损坏、损毁、安装干扰装置或者改变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设施,造成产量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因产量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上传数据不准确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责任追究

1、系统值班人员未尽责,导致日产量持续2天超过最高产量10%的,并未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理的,罚款50元;

2、系统值班人员应通过视频信号监测产量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如皮带运煤正常而系统10分钟收不到数据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维护人员,如未及时监测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班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时,未及时排除隐患,系

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50元。

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每次罚款50元。

7、调度室在接到产量监控值班人员汇报超产时,未及时通知停止生产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标准版)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矿井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产量监控监测系统,同时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产量监控监测系统管理人员。 2、产量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专质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有关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3、产量监控系统所配备的各种设备、管路、仪表、仪器必须定期校验检修一次。 4、产量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把每天的产量数据通过监控分站,监控值班室真实,准确,按时传输到县地三级网站,确保误差不能超过±10。 5、地面监控值班室必须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并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6、产量监控系统按规定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做好各种记录。 7、产量监控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反映。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室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矿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原煤产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量监控系统能够 真实有效地反映出矿井的原煤产量,实现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 依据《****集团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管理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煤炭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我公司产量监控系统是指利用数字化称重和网络传输技术对矿井 煤炭产量数据进行采集和实施动态监控管理的系统工程,具有产量称重、视频 监控等一体化实时传输监控的科学功能,实现了集团公司对我公司煤炭产量信 息动态统计、汇总和监管,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必要手段。 第3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活动。 第4条我公司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 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汾西矿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5条我公司成立煤炭产量监控中心,监督检查产量监控系统规定的执 行情况,对监测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第6条我公司产量监控中心,由生产调度室和电讯中心(监测监控队)组 成。 公司产量监控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电讯主任 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 主任:调度主任 副主任:电讯主任 成员:监测队长调度值班长

第7 条为确保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行,必须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进行业务划分。调度室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实施监督管理,电讯中心监测监控队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并建立健全产量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8条产量监控中心站建立煤炭产量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 第9条产量监控中心站要建立健全产量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资料、台帐、报表。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结构示意图、应用系统操作使用指南。 (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三)产量监测数据上报管理制度。 (四)产量数据定期归档管理制度。 (五)毛煤、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 (六)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流程。 (七)矿井产量监控系统定期巡检校验及年检制度。 (八)值班人员值班记录制度。 第10条产量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加强监控,确保24小时不间断监控煤炭产量系统的运行情况。每班值班人员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每日填写产量监控日报,产量监控日报应有值班领导签字。 第11条为确保煤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设施、设备连接线路的完好和供电正常,应当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等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 第12条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办公室对产量监控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时产量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做好监控中心设备的调试和维护,确保产量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 (二)负责监控中心传输平台的数据库管理,确保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园区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保防控应变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范围 2、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对监控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上岗。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3、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为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现场状态。 第三章监控管理 1、园区监控系统由保安队监控员负责监控,由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2、监控员负责做好园区监控范围内工作,并作好当班工作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上报; 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4、监控使用计算机要及时设置密码,严禁将密码告之无关人员; 5、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随意调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严禁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

7、保持监控室清洁,室内通风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8、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10、网络管理员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定期对主版、接插件和监控设备内部进行除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使用部门发现树叶、树枝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物业部负责人并配合绿化工作人员清除; 11、发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如摄像头、主机、线路等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的以及夜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提供正常影像信息等由网络管理员报计划,由网络管理员、使用部门管理员三方共同确定,及时向公司申请更换; 第四章图像管理 1、园区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保存时间为30天。 2、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3、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须填写《查询(调取)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审批表》,对查询、调取时间、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经总经理批准后监控员方可给予办理。 五、奖励与考核 在视频监控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由

产量监控

X X X 煤矿产量监测系统 我矿KJ407煤炭产量监测系统是山西清华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电子皮带秤为基础,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对产量数据的要求研发而成的实时监控煤矿产量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将实时产量、设备状态发送到指定的数据服务器,将报警信息发送给管理人员,能为有关部门实现预期规划提供一个准确、科学的依据。系统通过安装在矿井运输设备上的承载器将称重信号传送给控制器。由控制器完成信号处理、运算,并通过远程运输技术将数据上传到数据服务器。数据监控终端可在本机登录访问,也可在专网内登录访问,实现对产量数据的实时监控。 煤炭产量监测系统是在矿井出煤的井口安装专门的电子称重设备,准确称量每次出煤或矸石的产量,将重量信息转化为数字信号,通过以太网或移动通信网络(GPRS)传送到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产资源产量的完全监控和源头控制。该系统可以随时监测各个煤矿的产量上报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将对避免偷税漏税、增加财政收入、调控全省(全局)煤炭生产总量、防止超能力生产,以及提高统计报表的真实性都起到重要作用。它的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般兼本安型传输接口KJ407-J KJ407-J一般兼矿用本安型信息传输接口是系统中的关联设备,与其它关联配接设备一起使用。地面主机通过KJ407-J 一般兼矿用本安型信息传输接口与KJF206A隔爆兼本安型称重监测分站进行通信,接口的主要功能是将地面主机的通信非本安信号转变为本安信号,送到井下,井下的本安通信信号经过接口的本安信号与非本安信号隔离后,进入到地面工控机,它起到安全信号传输作用。 1.2 称重监测分站KJF206A 1、工作原理: 当输送物料(煤)从检测段通过时,被测物料的重量通过输送机胶带与托辊以单位重量(kg/m)作用于压力称重传感器被检测出信号;同时由于胶带输送机运行开停是恒速,经开停传感器发出触点信号(即开停信号);并将二个信号在输入通讯分站内部演算器加以相乘而得到瞬时流量和; 2、技术特性: 分站不仅能实现对模拟量、开停信号的采集,分析和智能化处理,而且能收到地面工控PC机发出的巡检指令信息,将计量信息传送给地面工控PC机。 分站还能向皮带输送机提供的常开触点及压力称重传感器提供本安直流电源。 具有累计量、流量及状态显示功能。 1.3 矿用隔爆摄像仪KBA161 KBA161 矿用隔爆型摄像仪的设计用于Zone1环境Ⅰ类气体组以下(典型为甲烷、瓦斯)等特殊环境的使用要求,其制造符合GB3836-2000的标准规定。适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

目录 1、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3) 2、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4) 3、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5) 4、监测数据上报管理制度 (6) 5、产量监控系统使用、维护、存放、报废管理制度 (7) 6、监控员操作规程 (10) 7、监控数据定期归档、备份管理制度 (14) 8、监控系统定期校验及年检验制度 (15) 9、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 (15) 10、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7) 11、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 (24) 12、监控系统值班记录制度 (26) 13、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27) 14、监控称体防尘防水措施 (29) 15、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30) 1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31)

17、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3) 18、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3) 19、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34)

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公司监控系统组织机构: 1、矿长焦建伟,对公司监控系统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2、机电矿长孙庭英,负责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的组织领导工作。 3、监控员,负责对监控系统汇报问题的及时联系调查处理,根据岗位责任制履行职责。 4、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二、监控人员配备情况: 组长:梁忠宗 副组长:田贺剑 维检员:景志伟弓海燕刘海维 监控员:聂立花王敏徐玲杨孟胡曼孙永禄王欣

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是监控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信息上传的处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监控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并对监控日报表审阅、签字。 五、监控主任:经常浏览监控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监控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安监科长:严格执行监控系统运行各项制度,经常浏览信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公司有关负责人。 七、煤矿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总经理):是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经理):是产量监控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安监经理:是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产量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信息上传的处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产量监控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产量监控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并对产量监控日报表审阅、签字。 五、生产经理:经常浏览产量监控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产量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产量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产量监控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安监科长:严格执行产量监控系统运行各项制度,经常浏览产量信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产量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对井下出现的弄

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公与有关负责人,公与方不予处理可直接申诉至上级主管部门。 七、煤矿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1、矿井产量监控系统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产量监控系统的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 2、对产量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3、负责产量数据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产量信息。 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精心打造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产量监控系统

产量监控系统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目录 1、 (3) 2、 (4) 3、 (5) 4、 (6) 5、产量 (7) 6、 (10) 7、 (14) 8、 (15) 9、 (15) 10、产量 (17) 11、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 (24) 12、监控系统值班记录制度 (26) 13、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27) 14、监控称体防尘防水措施 (29) 15、监控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30) 1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31)

17、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3) 18、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3) 19、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34)

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公司监控系统组织机构: 1、矿长焦建伟,对公司监控系统运行负全面领导责 任。 2、机电矿长孙庭英,负责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的组织领 导工作。 3、监控员,负责对监控系统汇报问题的及时联系调查处理,根据岗位责任制履行职责。 4、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二、监控人员配备情况: 组长:梁忠宗 副组长:田贺剑 维检员:景志伟弓海燕刘海维 监控员:聂立花王敏徐玲杨孟胡曼 孙永禄王欣

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是监控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信息上传的处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监控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并对监控日报表审阅、签字。 五、监控主任:经常浏览监控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监控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安监科长:严格执行监控系统运行各项制度,经常浏览信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工作,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公司有关负责人。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管理、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测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12 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第 2 页共 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3 页共3 页

产量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产量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

产量监控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公司产量监控系统组织机构: 1、公司总经理卫丙瑞, 对公司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负全面领导 责任。 2、调度主任郎红计, 负责产量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的组织领导 工作。 3、公司总工马沛林, 对产量监控系统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 任。 4、值班经理, 对当日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负主要领导责任。 5、调度员, 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汇报问题的及时联系调查处 理。 6、产量监控值机员, 根据岗位责任制履行职责。 7、其它岗位人员, 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二、人员配备情况: 组长: 郎红计 副组长: 杨兵琪 技术员: 延瑞丰 成员: 候向前栗璐璐栗超育李丰波刘鹏张英张晋萍 2

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总经理): 是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 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 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经理): 是产量监控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当日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 并对异常情况上传 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安监经理: 是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 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产量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 及时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 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 制定不真实信息上传的处理办法,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每天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 对矿井产量监控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 及时处理产量监控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并对产量监控日报表审阅、签字。 五、生产经理: 经常浏览产量监控信息传输情况, 经常深入现场解决产量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 3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产量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前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产量监控系统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编制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2、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3、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办信发[2008]587号文《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细则》; 4、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办法。 一、新兴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组织机构 1、矿长杜振彪:对煤矿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2、生产总监康林刚:负责产量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的组织领导工作。 3、机电副矿长:对产量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情况负责。 3、技术总监张晓刚:对产量监控系统技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4、值班矿长:对当日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负主要领导责任。 5、调度员:负责对产量监控系统汇报问题的及时联系调查处理。 6、产量监控值班员:根据岗位责任制履行职责。 7、其他岗位人员:根据我矿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二、人员配备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技术员: 三、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1)产量监控系统人员职责 1、矿长:是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产量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2、值班矿长:是产量监控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产量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3、机电矿长:是产量监控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产量监控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产量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4、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信息上传的处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产量监控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产量监控系统人员汇报的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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