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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经验: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股权)如何处理定向增发

会计经验: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股权)如何处理定向增发
会计经验: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股权)如何处理定向增发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股权)如何处理定向增发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对日益壮大的股权交易税源倾注了更多的征管努力,自11年起,资本交易一直是税务稽查的指令性项目,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也是税收管理的重点。定向增发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且相对公开发行限制条件较少,成为目前资本市场上重要的再融资方式,并且已经从简单的再融资变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资本运作的主要手段。在此,本文对定向增发收购资产(股权)业务涉及的所得税问题作如下分析。

定向增发,指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向不超过10个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股权)是指,将拟交易的标的资产或股权所有者作为发行对象,直接向该特定所有者发行股份,取得标的资产或股权。如山东黄金直接向黄金集团、有色集团、黄金地勘、金茂矿业及自然人王志强发行股份购买上述对象持有的部分从事黄金生产的企业股权以及金矿采矿权等资产。

一、企业所得税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收购资产(股权)的,资产(股权)转让方可以视为以资产(股权)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转让方可在不超

评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做账务处理 【问题】 我公司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了,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还需要交那些税呢? 【解答】 一、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评估增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当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投资额。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的入账价值。如果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换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税法上,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发生时,应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处理,应将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评估价超过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当期所得。如果视同公允价值销售的所得数额较大,纳税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销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作为被投资企业可以按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计税成本,对依法计提的折旧或摊销、结转的成本、费用允许税前扣除。 二、清产核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企业按国务院的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或自行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资产评估,在会计上,对评估增值的资产,一方面增加相应的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也就是说,会计上对评估增值部分不确认为企业的收益。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对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企业可以计提折旧和摊销费用。 在税法上:公司对资产评估增值既不属他人的捐赠,也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的应税收入。因此,对企业资产评估增值不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折旧、费用的摊销上,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法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也就是说,只有在企业改组活动中,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和分配两项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情况下,资产的计税成本可以按评估价确认,由此计提折旧费用并允许税前扣除。除此之外,都应当遵照历史成本原则,即依照取得该项资产时的实际成本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成本。 三、企业改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合并、兼并、分立一般是按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被合并、分立方入账价值;合并、分立方的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入账的依据。

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 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 “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 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2)受让方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 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当支付款小于50%股 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值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 “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 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直 接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当支付款小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公司 不作会计处理;当支付款大于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实 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当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比照以上受让股款一次性到位的会计处理方法。 1、谁“转让部分股权”?应该是股东,而不是公司,公司的股权是股东的,不是公司的。因此在股东转让股权时,财务部门取得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文件,会计处理: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在吸收新的股东,按新股东占公司股份的份额(一般是每股1元),贷记“实收资本——新增股东”,新股东付出资产大于新股东占公司股份的份额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资产 贷:实收资本——新增股东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3、会不会影响注册资金?这要看变更后注册资金是增加还是减少或不增不减而定。 4、如果按照上述会计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税收,但股东可能要交“企业所得税(股东是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股东是自然人)”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全解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8.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12.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13. 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4.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 贷:现金 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系统公司管理系统

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一、历史背景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为四家公司各提供了100亿元资本金,央行发放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AMC获准向对口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并用这些钱向四大行收购1.4万亿元不良资产。 二、四大资产公司困境与转型 由于AMC在成立时都是以账面价值收购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都挂在AMC的账上,因此形成了AMC羞于示人的财务报表。粗略估计,AMC按25%左右的回收率,其政策性业务的亏损将超过万亿元。截至2007年,除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能足额偿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本息之外,其他三家均无力持续履行还贷义务。 (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病 1.不良资产处置 第一次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损失由国家承担,但第二次剥离的商业性不良资产的盈亏,则由AMC用自己的经营收入归还央行再贷款本息来承担,假如处置不利,再贷款的损失就由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去弥补。 2.盈利状况 转型后盈利状况,除去处置不良资产商业化过程中的亏损,在先前AMC最为看好,具有“自主造血”机能的证券行业里,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却一直表现不佳。 3.体制弊病

现在四家AMC都忙着转型,其实质仍然是穿新鞋走老路,仍然是穿着官服,却干着经商活动的“四不像”组织———既非市场组织,也非行政组织。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之前的毛病,现在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有。 4.资本金之困 成立之初,国家财政分别为四大AMC注入100亿资本金,但其中约80%属于实物性资产,现金只有20亿元左右。由于资产折旧和利息负担的原因,当初的100亿的资本金已不足额。 (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谋求转型 在发展的过程中,四大AMC都开始了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 1.东方彻底退出非金融类业务,2012年斥资78亿收购了中华联合保险。中华财产保险,在全国财险市场份额占据第四,2012年收入过200亿元,净利27亿元。有一种说法是东方几年内会向保险业务转型。 2.长城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同时将办事处的转型发展作为整个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2012年,长城有23个办事处年利润过亿人民币。他们也针对中小企业,开发了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不良资产收购综合服务业务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等业务模块。 3.华融一直走的是大客户路线,近几年签约客户达252家,合作客户1693户,主要是通过与政府、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大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获得持续性的客户资源。也因为此,目前华融集团的资产总额3100亿元,超过了此前一直领先的信达资产的资产规模。该公司官网上有一句话颇有亮点:大客户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凸显中国华融「听党的话,跟政府走,按市场规律办事」直面市场的经营特色。 4.信达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营收和利润一直领先于其他三家,同时他是四大中唯一一个获准处置地产等非金融类资产,因此能更直接的参与到地产信托之类的项目中去。而且信达是四大中第一个改制并进入战略性投资者的,「至2012年3月,信达资产引入4名战略投资者,包括社保基金入股8%,以及渣打、瑞银、中信资本合共入股8.54%,合计入股103亿人民币。」。8月19日的最新消息,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718231824.html,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作者:李波 来源:《中国市场》2010年第48期 [摘要]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中未作明确规定。结合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捐赠业务的比较分析,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发现新准则下对企业接受捐赠业务的处理在观念上已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关键词]接受;捐赠;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8-0118-02 1 税法处理仍不变 因为目前尚无新的相关税收法规发布,企业仍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计算并缴纳应交所得税。 2003年4月24日发布的《通知》中体现的精神概括起来就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纳税时间发生改变,由非货币性资产出售或处置时改为接受捐赠时;二是对于受赠取得的非货币性资 产计提的相关折旧、摊销等可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进而可能影响企业当期及以后期间的损益。 2 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2.1 取消科目,改变思路 旧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均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并且分别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企业接受捐赠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负债”科目下反映,而其实质是资产的增加,如此一来减少资产虚增负债,使得会计信息失真,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可靠性。除此之外,若企业有准予税前弥补的亏损,那么利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的两个明细科目来弥补亏损的先后顺序将无法确定,从而导致年底转入“资本公积”相关明细科目的金额也难以确定。 旧准则中如此规定,其主要用意是调节“纳税时差”。由于捐赠方捐出资产并未获得该资产有关的任何“所得”(利润),国家从捐赠方无须征收“所得税”,而应从受赠方征收。适应纳税的需要,会计处理中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先反映接受捐赠资产的全部价值,而后反映计缴所得税

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

在上市公司出售或收购资产的各种重组中,不涉及现金流动的资产置换重组属于上市公司重组的主流形式。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取股权、整体资产置换是目前企业改组业务中常见的事项。 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取股权,是指企业以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换取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股票或股份),包括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作价购买配股。企业整体资产置换是指,一家企业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与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进行整体交换,资产置换双方企业都不解散。 资产置换的会计处理 1.换出资产的会计处理对非货币性交易中的换出资产不确认为实现销售收入,直接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资产减少处理,且总体上不产生交易损益。只有当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补价时,收到补价的一方应按下列方法确认补价中所内含的收益,并计入营业外收入: 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方法1)。 2.换入资产会计入账价值的确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中涉及补价的,支付补价的一方,应以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一方,应按如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则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涉及补价的应作相应调整),以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及与会计处理的比较 按税法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原则上应视同销售,并随着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各有所异。换入资产被使用或对外销售后,其计价金额构成了计提折旧或分期摊销或结转销售成本的基础,直接影响当期及以后相应各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单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置换) 1.换出 所得税方面:在不存在补价的情况下,会计上不确认任何收入和收益,而税法则规定视同销售,应作纳税调整;在存在补价,但符合非货币性交易条件时,会计上仅将补价中所包含的这部分收益予以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而税法则要求确认资产转让的全部所得或损失,就两者差额进行纳税调整;在存在补价,且不符合非货币性交易条件时,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一致,都要确认交易损益。 流转税方面,因换出资产的种类不同而纳税义务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以自产、外购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以物易物或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用于交换或投资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则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当纳税人以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进行实物交换或对外投资时,如果交易作价低于原值,免征增值税;否则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当纳税人以不动产对外进行易货贸易时,应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若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按占股比例参与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不纳营业税;而投资入股后系每年收取固定利润的,凡以场

中国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有哪几个

资产管理公司是做为资产管理方根据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条件对客户的资产进行运作,并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的一种公司。一言蔽之,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了方便资产管理业务的顺利进行,我国诞生了很多资产管理公司,那么中国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是哪几个呢? 国家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直属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应负责解决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长城资产公司创立于2016年的12月份,注册资金约431.5个亿,主要由国家财政部、中国人寿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长城资产的前身是1999年创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之初,长城资产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处置以及收购国有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经过长期的发展,长城资产已不再局限于处置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还拥有了很多像资产管理、证券、银行、租贷、信托、投资、保险等这种类型的金融服务。发展至今,长城资产共处置了包括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的不良资产1万多亿元,是一家极具影响力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资产改制于2010年6月,未改制前称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62.57亿元,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不良资产经营业务、资产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等业务,核心业务是不良资产管理。从1999年成立到如今的2017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信达资产已经拥有了9家控股或全资的一级子公司,33家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分公司以及2万多名的集团员工,成为了我国首家登上国际资本市场舞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直以来,信达资产在处置不良资产上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营收都是高于以上三家公司的,可以说是处置不良资产界的大亨。 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资产创立于2016年8月30号,由1999年成立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改制而成,主要经营小微金融、信用评级、资产管理、海外业务、证券、保险、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业务。在2016年末,东方集团的总资产就超过了8000亿元,在我国的资产管理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华融资产在我国各中心城市共设有1家经营部、25家分公司以及14家控股公司,员工数量多达6万2千人,为我国的一大批人才提供了就业机会,是我国金额资产管理市场的领军级公司。 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成立于2012年的9月28号,其前身是1999年国务院设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至今,中国华融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约14120个亿,净资产有1500.8个亿,在我国的资产管理领域中始终保持领先的地位。目前,中国华融的业务已经遍布了我国的大江南北,其在我国的各个地区设立了30余家的分公司,30余家的控股子公司以及2家营业

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企业接受的现金资产捐赠,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企业接受的现金资产捐赠与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即不交所得税.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然而给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了该如何处理?其会计分是不是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应交税金--营业税” 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以下仅为参考: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具体分两种情形处理: 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帐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2016-07-26 09:07:06编辑:浏览:75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会计问题研究 【摘要】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确定的付费方式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本文以项目公司作为会计主体,以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的PPP运作方式为例,对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PPP;收入;成本;确认;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一般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以及改建-运营- 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方式、项目收益水平、风险分担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方式等因素决定。本文主要以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为例,研究了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移交三个主要业务环节的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一、PPP模式付费方式 付费方式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 PPP 项目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回报,是 PPP 项目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根据PPP 项目所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PPP合同中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方式。常见的付费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不同的付费方式对于项目而言意味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项目公司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原则、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一) 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是指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这种付费方式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政府付费是公用性设施和公共性服务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方式。 (二) 使用者付费。 使用者付费是指由消费者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项目一般可以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三) 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DOC)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是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当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其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必须取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应获得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股权转让时,股东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股权转让的价格、购股款的支付及交割时间、转让前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受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等四个方面主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转让方、受让方其中一方是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应经其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的批准。 二是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三是股权转让的交割。实务工作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日)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如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购买企业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购买企业已支付购买价款(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购股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购买企业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以上第三条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股权交割标志。另外,按实际转让股款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分为受让方先支付股款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出让方;受让方直接将股款支付给出让方。以上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规范、更可取,它既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又反映了出让方股份退出公司,收回原出资股份价值的整个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一支付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出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应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监管。 四是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8.

.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12.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13. 贷:应收账款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14. 贷:现金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 2 .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 3

正文《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价值增值与资本运作模式研究 一、研究背景 1999年,中国政府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分别收购、经营、处置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约1.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成立,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有196家;2005年经过重组,央企数量减少为178家。按原计划,十一五末央企数量将减少到80-100家,但截至目前,仍有123家央企。根据国资委最新规划,十二五期间,央企数量将减少到30-50家。今后,国资委将采取同行业重组等方式,组建30-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处于产业支柱地位的中央企业。而对一些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实行同业重组的弱势企业,将授权非金融资产管理(经营)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委托经营管理。 2010年之前,国资委已有下属两家资产公司——中国诚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诚集团”)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其中,国投公司的资产经营业务由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负责。2001年初国投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后,对国投系统部分非主业资产、不良资产的专业化管理,提升企业价值,积累了一定的资产处置和资本运作经验。受国资委委托,2004年开始,国投公司成功托管运作了已经资不抵债、债权债务复杂的中企之一中国包装总公司。 为进一步适应央企重组和不良资产经营、托管的需要,据国务院批复,2010年12月,国资委正式组建其下属的第三家非金融资产经营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公司”)。国新公司主要职能是:在中央企业范围内从事企业重组和资产整合业务。国新公司不是生产经营企业,也不是投资公司,其定位为:配合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其主要任务,一是持有进入国新公司的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配合中央企业整合存续企业资产和非主业资产。 像诚通集团、国投公司和国新公司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所属的资产经营公司这类的非金融资产经营公司,不具备国家赋予的融资手段和投资银行职能,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比,运作起来手段相对单一、难度更大。如何实现自身价值增值、如何走向市场,成为有社会影响的经济实体,是很多从业者和专家研究的课题。作者对如何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如何实现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价值增值提出一

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对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部分的科目介绍中规定:“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鉴于此,企业接受资产捐赠时,可借记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若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时,可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科目。企业于各期期末,按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延收益部分,借记“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根据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取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二、接受资产捐赠核算举例 (一)接受现金捐赠。不论接受捐赠的现金数额有多大,均需一次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和其他利润一同计算所得税,不能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交所得税。 (二)接受存货捐赠。 例:东方公司接受昌河公司捐赠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价款为40000元,价税合计共计46800元。税务部门核定,将46800元列作当期纳税所得。东方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46800 46800元计入利润总额,构成当期纳税所得,进而可同其他纳税所得一起计交所得税。

金融企业会计 分录

第二章基本核算方法 例1:储户王楠以现金800元存入活期储蓄存款。 这笔业务涉及“现金”和“活期储蓄存款”两个科目。现金增加属于银行资产增加,应记入借方;王楠活期储蓄存款增加了银行的负债,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 800 贷:活期储蓄存款-王楠 800 例2.某行收到某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金10 000元。 ?这笔业务涉及“现金”和“实收资本”两个科目。现金增加属于银行资产增加,应记入借方;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增加,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 10 000 ?贷:实收资本 10 000 例3.红星机械厂归还所借流动资金贷款40 000元,利息1500元,由其存款账户支付。 ?这笔业务涉及“××存款”、“××贷款”和“利息收入”三个科目。“××贷款” 属于银行资产减少,应记入贷方;“××存款”属于银行负债减少,应记入借方; “利息收入”属于银行收益增加,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红星机械厂存款户 41 500 ?贷:××贷款—红星机械厂贷款户 40 000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1 500 例4.收兑黄金一份,价格为1 000元,以现金支付给客户。 ?这笔业务涉及“贵金属”和“现金”都属于银行的资产,一项资产增加及一项资产减少,其会计分录为: ?借:贵金属—黄金 1 000 ?贷:现金 1 000 例5.某行通过转账支付供销大厦活期存款利息800元。 ?这笔业务是一项费用支出的增加与一项负债的增加。存款利息支出增加属于费用支出的增加,应记入借方;商业活期存款增加属于负债的增加,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800 ?贷:××活期存款 800 例6.经批准,按法定程序将资本公积200 000元转增资本金。 ?这笔业务是一项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与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本公积减少属于所有者权益减少,应记入借方;实收资本增加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入贷方。 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 200 000 ?贷:实收资本 200 000 第三章吸收存款业务的核算 例1:某单位于20XX年5月21日存入定期存款5万元,存期1年,利率1.78‰,则:?6月20日第1次结息: ?应付利息=50,000×1.78‰=89(元) ?9月20日第2次结息: ?应付利息=50,000×1.78‰×3=267(元) ?12月20日第3次结息: ?应付利息=50,000×1.78‰×3=267(元) ?次年3月20日第4次结息: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状况分析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状况分析对处于改革转轨过程的经济来讲,企业总体素质的提高和诚信的建立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仍然面临着市场竞争、业务稳健拓展和盈利提高的持续经营压力,不良资产比率上升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批量不良资产的处置仍然需要通过AMC的专业化处理。建立专门的政策性的AMC,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行为,提高资产处置专业化水平。 AMC的资产处置模式 20世纪90年代未,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原因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分散处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成立AMC(采用集中处置模式、由政府发起设立的不良资产专门处置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置成为一项现实选择。 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AMC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打包出售、信托处置、破产清算等。 一是债权转股权。指银行或AMC把原来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关系。截至2004年6月底,AMC实施债转股项目557户,金额3061亿元,自2000年4月以来已累计停息800亿元以上。其中,已注册新公司456户,转股金额

2037亿元。二是打包出售。不良资产的打包处置方式与传统的诉讼、以物抵债、债务重组等按户处置方式相比,具有处置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AMC努力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对不良资产批量打包出售,并进行网上拍卖交易和债权资产拍卖交易,开展了国际和国内招标的处置活动,加快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三是对不良资产进行信托处置。2003年6月,华融公司将22个省市256户企业132.5亿元债权组成一个资产包,委托给中信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期限3年。中信信托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首先将这笔财产信托设立成自益性信托,华融公司作为惟一受益人,取得该信托项下全部(优先级和次级)信托受益权。华融再将其取得的优先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优先级受益权的预计收益率为4.17%。四是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2001年10月,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此后又陆续颁布了其他配套法规。四家AMC纷纷与摩根士坦利、高盛、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知名投资银行合作,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截至2005年3月底,中国批准设立了10家外商投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整体债权和实物资产近900亿元人民币。 AMC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家AMC运营6年多时间,在银行财务重组,处置不良资产,推进企业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

接受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接受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有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两种,并且在会计处理上是不尽相同的;同时由于我国税收政策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有所不同,因此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会因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而有很大差异。本文只讨论内资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及其差异问题。 一、新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的规定 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1.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和材料等,则按实物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3.企业将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时,按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4.企业各项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或股本,但当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后可以按规定转增资本或股本。 从上述会计制度规定看,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是不涉及税款事项的。但税法对接受捐赠却有另行的规定。 二、新税收法规对接受捐赠的规定 由于接受捐赠的资产有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两种,所以税收法规对此也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涉及交税,有的不涉及交税。 国税发[1994]132号文件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有相当部分是现金资产,考虑到如果对其征税可能会影响企业生产,故企业可将接受的捐赠收入转入资本公积金,不予计征所得税。 国税字[1997]7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出售该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资产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和旧会计准则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明确规定,即分别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和”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但是,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也没有要求最终计入”资本公积”科目,那么,新会计准则下究竟如何处理该问题呢?本文谈一谈笔者的看法。 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为了便于比较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在上述问题上的差异,笔者先简单介绍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具体分两种情形处理: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计”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

则规定确定入帐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的,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价值部分,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价值部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二、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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