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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条文】4.1.1 防护对象风险等级的划分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根据被防护对象自身的价值、数量及其周围的环境等因素,判定被防护对象受到威胁或承受风险的程度。

2 防护对象的选择可以是单位、部位(建筑物内外的某个空间)和具体的实物目标。不同类型的防护对象,其风险等级的划分可采用不同的判定模式。

3 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分为三级,按风险由大到小定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三级风险。

【条文】4.1.2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防护级别共分为三级,按其防护能力由高到低定为一级防护、二级防护和三级防护。【条文】4.1.3 本节适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银行营业场所、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和重要物资储存库等五类特殊对象的风险等级及其所需的防护级别。【条文】4.1.4 高风险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划分按照《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执行。

2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划分按照《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执行。

3 重要物资储存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划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规章,并按第4.1.1条的原则进行确定。

4 民用机场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公安部的有关管理规章,根据国内各民用机场的性质、规模、功能进行确定,并符合表4.1.4-1的规定。

表4.1.4-1 民用机场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5 铁路车站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公安部的有关管理规章,根据国内各铁路车站的性质、规模、功能进行确定,并符合表4.1.4-2的规定。

表4.1.4-2铁路车站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04 代替GA38-1992 Regulations on level of risk and classification of protection for banking business place 2004-09-22发布200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原标准仅要求在现金出纳柜台上方设置金属或其他材料的坚固防护栏,本标准要求安装具有防弹、防暴、防爆功能的透明防护板。透明防护板可以是防弹复合玻璃,也可以是其他材质; ——原标准对业务库未予明确定义, 本标准引用了JR/T0003-2000中业务库的定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38-199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人民银行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平、袁鹤、顾岩、鲍世隆、施巨岭、杨兰平、史奇中、刘玉成、邓慕琼、熊自立、徐志伟、滕云海。 1 范围 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的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一、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 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

计和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4、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 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 施。 7、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 及时恢复原状。

(风险管理)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岗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领导干部) 1、经理 风险点: 1.1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2 利用职权为本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 1.3 对财务审批和财务管理监管不严,私建“小金库”。 1.4 不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监督。 1.5 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到位。 防控措施: 1.1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2 坚持原则,牢记执行廉政工作制度和规定。 1.3 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坚决执行财务审批程序。 1.4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多参加廉政教育培训及座谈活动。 1.5 监督检查本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各部门干部廉洁从业情况。

2、支部书记 风险点: 1.1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2 利用职权为本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 1.3 违规套取截流和套取资金,私建“小金库”。 1.4 不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监督。 1.5 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没做到“八好风气” 防控措施: 1.1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2 坚持原则,牢记执行廉政工作制度和规定。 1.3 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完善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廉政相关规定。 1.4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多参加廉政教育培训及座谈活动。 1.5 建立廉政监察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职能。

风险点: 1.1 不遵守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 1.2 利用职权为本人、家属、亲友谋取私利。 1.3 违规套取截流和套取资金,私建“小金库”。 1.4 不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监督。 1.5 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没做到“八好风气” 防控措施: 1.1 遵守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1.2 坚持原则,牢记执行廉政工作制度和规定。 1.3 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完善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廉政相关规定。 1.4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多参加廉政教育培训及座谈活动。 1.5 建立廉政监察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职能。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 (自2003年3月25日起施行) 前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GA 27-199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的》的修订版。 本标准与GA 27-1992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增加了新的名词术语,如:单位风险、部位风险、目标风险、单位防护、目标防护、入侵延迟、处警响应时间等; 2.规定了实体防护装置防破坏能力的要求; 3.规定了保卫人员到达现场的要求;

4.对原标准的章节和内容重新做了调整: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原标准第3、4、5章(现标准第4、5、6章)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补充。将原标准的第6章“组织措施”和第7章“认定、审批与验收”合并为一章:“管理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三局、公安部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刘起富、杜绍熔、顾岩、刘希清、杨志蓬、刘铭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及其藏品、藏品部位风险等级的划分、防护级别的确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文物系统博物馆,也适用于考古所、文物管理所、文物商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非文物系统博物馆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6571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投资形式的转变,合同风险不断扩大。本文从施工单位合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如何避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投资形式在调整,私营项目、合资项目不断增多,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完全进入买方市场,加上建筑市场管理的不规范,建筑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环境,施工单位生存环境恶劣。首先是,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单位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次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三边工程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等特点,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施工单位合同履约风险很高。面对现实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施工合同风险,增加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进行分析。 第1页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时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

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范防护级别

引言 切实保障首都医疗卫生机构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为了进一步规X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技术防X 工作,本着符合实际、确实有效、措施恰当、管理到位、正确引导的原则,市公安甸科技处、文化保卫处在国家卫生部、市卫生间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市质跫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X防护级别》市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KXX国行政许可法》和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耍求。 为了保障该项标准制定工作依法、规X、有序进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于2004年11月成立了由贾胜文、许克嘉、李树启、X林等组成的本标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所制定的标准切实可行,特邀谙X希淸、施巨岭、X剑峰、秦川、彭明强、戴淑玲、万康林、段淑敏、海荣、X烈、田铁强、全来、郎晓林、宋基亮、X永平、卫忐强、李元生、郜学文、杨京山、王兆亮等组成标准审理专家组,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和市质tt技术监督信息化所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经过起草、初审和审定等阶段形成该标准的报批稿,在征求0家卫生部、市卫生局主管部门意见后,报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布该标准。 在该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市公安局X锐秋和赵飞同志在立项和配套实施方面给予了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X防护级别 1 X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技术防X防护级别、系统要求和保

障措施。 本标准作为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技术防X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科研、教育单位和民营、独资、合资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风险等级的划分中所涉及到的场所、部位有相应安全防X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依据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2 规X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安全防X工程技术规X GAA-74安全防X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安全防X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防X系统验收规则GA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耍求 GA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耍求 《中华人民XX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XX国传染病防治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XTechnical protection for security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最新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

浅谈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风险管理及防范对策

浅谈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风险管理及防范对策 建立和实施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风险管理和防摘要: 范,有助于保证其稳健发展,健全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本文分析了当前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三个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严格管理,建立起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实施精神关爱;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的金融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是在授权范围内开发管理各类产品营销的市场 营销人员。随着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的不断发展,客户经理在产品营销和业务操作中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防范方面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内控建设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一、当前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客户经理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客户经理应当具备较为全面的金融知识和丰富的金融从业经验,能够全面了解金融产品,为客户能够提出各种金融服务建议和一揽子服务方案。但目前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队伍建设上,“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客户经理对自身职责还没有充分认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调查发现,某商业银行客户经理人数仅占全行人员总数的%,占网点人员总数的%。人员的配置来源单一,层次低、素质不高,仅仅掌握银行的单一业务;商业银行内部缺乏对客户经理的长期培训。

(二)对客户经理的认识不到位。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员工思想保守,安于现状,对客户经理广阔的职业前景认识不足,对客户经理职责、工作目标、客户关系管理等内容认识不到位。对客户的认识也不到位,存在偏差,“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转型还未形成。(三)客户经理的培训不够。长期以来,客户经理的培训缺乏一种制度保证,难以形成有计划的持续的培训机制。对客户经理还没有真正形成培训、认证、考核与激励的有机统一。从某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培训来看,一方面,客户经理的培训主要由分行的相关部门或支行组织选派,缺乏统一规划,不能对客户经理的培训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课程设置,因而员工的培训随机而零散,员工素质的提高比较慢,很难适应客户经理制的要求。另一方面,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难以通过安排轮岗,使每一位客户经理都能熟悉信贷、结算、代理、电子银行等各项银行业务,尽快成长成为复合型的客户经理。另外,忽视对员工政治思想、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的教育,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着以习惯代替制度的现象,给客户经理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四)客户经理的组织管理还不够。客户经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相应的后台部门应当为客户经理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然而,在调查中发现,某行各科室之间条块分割,业务互不交叉,每个人只负责自己的具体一项业务,对其他科室的业务并不熟悉,很难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组织管理上的问题,难以严格选拔聘用。没有组织结构上的相应调整,即使把客户经理培养成复合型人才,客户经理的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前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GA 27-199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的》的修订版。 本标准与GA 27-1992 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增加了新的名词术语,如:单位风险、部位风险、目标风险、单位防护、目标防护、入侵延迟、处警响应时间等; 2. 规定了实体防护装置防破坏能力的要求; 3. 规定了保卫人员到达现场的要求; 4. 对原标准的章节和内容重新做了调整: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原标准第3、4、5章(现标准第4、5、6章)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补充.将原标准的第6章“组织措施”和第7章“认定、审批与验收”合并为一章:“管理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公安部三局、公安部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刘起富、杜绍熔、顾岩、刘希清、杨志蓬、刘铭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及其藏品、藏品部位风险等级的划分、防护级别的确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忽然管理要求。 本标准试用于文物系统博物馆,也试用于考古所、文物管理所、文物商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非文物系统博物馆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使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6571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试用于本标准。 3.1 博物馆 museums 文物、标本的收藏、展示、研究和开展相关教育、服务的单位与场所。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文本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 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 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 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 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 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条文】4.1.1 防护对象风险等级的划分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根据被防护对象自身的价值、数量及其周围的环境等因素,判定被防护对象受到威胁或承受风险的程度。 2 防护对象的选择可以是单位、部位(建筑物内外的某个空间)和具体的实物目标。不同类型的防护对象,其风险等级的划分可采用不同的判定模式。 3 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分为三级,按风险由大到小定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三级风险。 【条文】4.1.2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防护级别共分为三级,按其防护能力由高到低定为一级防护、二级防护和三级防护。【条文】4.1.3 本节适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银行营业场所、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和重要物资储存库等五类特殊对象的风险等级及其所需的防护级别。【条文】4.1.4 高风险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划分按照《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执行。 2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划分按照《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执行。 3 重要物资储存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划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规章,并按第4.1.1条的原则进行确定。 4 民用机场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公安部的有关管理规章,根据国内各民用机场的性质、规模、功能进行确定,并符合表4.1.4-1的规定。

表4.1.4-1 民用机场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5 铁路车站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公安部的有关管理规章,根据国内各铁路车站的性质、规模、功能进行确定,并符合表4.1.4-2的规定。 表4.1.4-2铁路车站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确保项目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二、本项目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是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职业性危害因素即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本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接触粉尘、电气焊、防水、高温、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本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将有效保护接触以上危害性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 三、防治方针和目标 一)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项目部监督、各分部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二)目标 杜绝重大职业伤害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 1、项目部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各分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管理职责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3、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减少职业性危害因素。 4、定期组织项目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五、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部的职业危害共分为六大类:生产性粉尘、缺氧和一氧化碳、有机溶剂、焊接金属烟雾、高温和噪声。 1、生产性粉尘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混凝土的拌和。混凝土的凿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 在建筑物地下或狭窄空间通风不畅情况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 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二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某一电压等级全停作业,引起系统方式变化。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或主变更换改造,同时多处开关更换或大修。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大、复杂的。 4、新建66kV变电站投运。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作业邻近带电线路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架空光缆)。 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采购风险管理防范及对策

采购风险管理防范及对策 风险 类型风险因素 人员 风险法律意识薄弱 寻租行为 业务能力差 管理 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难以落实 缺乏风险管理机构和人员 缺乏对困难、费用和技术的科学评估 信息交流不充分或频繁更改需求 产品检验验收等监督不力 供应商 风险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 技术能力不足 管理能力不足 对质量缺乏有效监督和检验 技术 风险缺乏充分论证、试验或鉴定 产品、工程等项目设计有缺陷 其他 风险自然灾害 通货膨胀或紧缩,及其他社会事故 采购风险原因探析 没有将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纳入采购过程。 缺乏有效的风险处理手段。当前在公共采购管理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忽视”采购风险影响的现象,由此,造成了对采购风险控制和处置预案的“忽视”,造成探索风险监督、控制和处置手段积极性的缺乏,也造成了采购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应对和处理现实风险的被动局面。 缺乏进行风险管理的信息环境。当前,公共采购信息交流渠道还不够顺畅,依然存在着相对独立的“信息孤岛”,而且信息来源不够准确、渠道不够正规,采购工作信息失真率相对较高,因此,由于信息交流不对称和不充分造成的信息风险难以回避。 当前,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共采购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预防、控制、转移和化解风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公共采购的复杂性要求实行风险管理。现代产品、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具有高投入、高技术含量、高复杂度和多要素等特点,这些特点大大增加了公共采购的风险系数。因此,对如此复杂的系统进行管理,就需要提高风险意识,考虑风险因素,加强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等管理手段。通过风险管理,从而有效控制和处置采购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把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共采购的不确定性要求实行风险管理。由于管理制度疏漏、人员价值追求偏差、技术不成熟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使公共采购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正如采购管理专家威廉·P·罗

护士职业安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护士职业安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护理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每天不得不暴露于各种各样的职业危险因素之中,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往往又只注重病人的安全,而忽略了护理人员自身的职业安全,护理人员的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护理工作主体的护理人员应该怎样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一下. 护理人员工作的医院内,由于病人高度聚集,加上各种诊断,治疗技术的应用,形成了医院特有的生物性、物理性、化学性环境;同时由于护理工作高强度性,使护理人员经常处于心理学和工效学的高度应激状态。如何有效避免护理人员的职业危害,加强护理人员的主动防护意识,已迫在眉睫。 有记载的医源性感染: 1924年,第一例报道医务人员感染白喉 1949年,第一例报道医务人员感染肝炎 1984年,美国首例报道医务人员感染HIV 1987年,意大利首例ICU护士感染HIV 1992年,美国医生被留置针扎伤感染HIV 2003年,美国报道实验室感染HIV+HCV 2009年,我国广东某医院某护工感染HIV…… 这么多医护人员遭受职业暴露, 那什么是职业暴露呢 职业暴露的定义

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因职业原因暴露在某种危险因素中,有感染或引发某种疾病的潜在危险; 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护理人员位居高危之首; 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难-SARS &2002.11-2003.6,内地诊断病例5326例,其中医务人员1002例;死亡病例中约30%是医务人员;另据报道: 某医院在一次意外伤急诊抢救中,6名医务人员均因无保护措施参加抢救,在抢救中均直接接触血液,频率最多的那位重伤员,后经检测证实是艾滋病人,致使6名医务人员全部遭受艾滋病毒职业暴露。半年后有2名血液检出艾滋病毒抗体阳性,造成一起医务人员艾滋病毒职业暴露的悲剧; 为什么护理人员易发生职业暴露呢?(图) 护理人员的职业危险缘于:工作环境特殊:病原微生物集中;工作对象:易感人群;遭受职业伤害的机会和频率高;自我防护意识淡薄;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与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危害的因素都有哪些呢 1. 生物性因素 主要包括由呼吸道传播的疾病;HIV、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禽流感病毒、结核杆菌、流感病毒;护理人员经常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经常接触各种感染患者,易受到职业伤害;大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要人防工程、普速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营地铁车站、明挖区间、一般河道桥梁、

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38-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38-2004 代替GA38-1992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2004-09-22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A38—1992《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的修订。 本标准对GA38—1992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原标准的章节和内容作了较大调整,取消了原标准中有关管理内容的章节; ——将原标准中划分的四个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改为三个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 ——将原标准中划分风险等级的表达方式由表格改为文字描述,使风险等级的划分明了、易于操作;

——对近年来在银行营业场所采用的新设备、出现的新业务项目,如自动柜员机(ATM)、自动取款机(CDM)、自动存取款机(CRS)、安全柜员系统(STS)、视频监控数字录像设备(DVR)、自助银行、计算机室等均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防护要求; ——原标准权要求在现金出纳柜台上方设置金属或其他材料的坚固防护栏,本标准要求安装具有防弹、防暴、防爆功能的透明防护板。透明防护板可以是防弹复合玻璃,也可以是其他材质; ——原标准对业务库未予明确定义, 本标准引用了JR/T0003-2000中业务库的定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38-199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人民银行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利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平、袁鹤、顾岩、鲍世隆、施巨岭、杨兰平、史奇中、刘玉成、邓慕琼、熊自立、徐志伟、滕云海。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的引用文件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118-37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

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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