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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诺齐克

罗伯特-诺齐克
罗伯特-诺齐克

罗伯特·诺齐克

一、诺齐克简介:

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2002),20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诺齐克是二战战后至今最重要的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生前是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发展,大致上以密尔(John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3604687.html,l)为界而区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自由主义。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对政府功能的看法不同:前者主张政府只应扮演一个“守夜人”的角色,不宜逾越消极性的功能;后者则认为政府不应局限于消极的角色,而应积极地谋求社会正义之实现;特别是在财富的分配方面不宜放任市场机制之自然运作,而应谋所以调节之道。以此为标准,罗尔斯是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而诺齐克则是古典自由主义代表人物。

二、《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

这是诺齐克第一部出版的学术著作,也是其成名作和影响力最大,最广为人知的著作。它是继罗尔斯《正义论》之后出现的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总的来说,这部著作就是一种国家理论,全书分为三编,讨论三大问题一是探讨一种最弱意义的国家是否能够以一种不侵犯个人权利的方式从无政府状态中自然而然地产生,其结论是肯定的,国家因而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二是探讨国家即上述最弱意义的、“守夜人”式的国家是否能够管更多的事,其结论是“功能更多”的国家必侵犯人们的权利,是不正当的;三是探讨最弱意义国家的魅力,认为它是“权利的理想国”。

本书以个人权利为核心,归结于“最低限度的国家”乃是真正能在道德上被证成之理想的乌托邦架构。诺齐克在本书中的论证,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洛克式的论证,指出国家的形成源自自然状态中个人权利的维护。个人权利的维护如需由个人自己来执行,难免有诸多不便。国家就是在解决这诸多不便的过程中形成的。此一国家形成之说明,使其将国家角色定位在个人权利之保障。他的最低限度国家,基本上沿循古典自由主义“守夜人国家”的基线,将国家功能定位在防止暴力、偷窃、诈欺,以及保障契约之履行等等。他认为此种最低限度的国家,为保障个人权利所必须,却不会造成无政府主义者所担心的侵犯个人权利之结果。不过,任何逾越此一最低限度功能之国家则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对个人权利侵犯之后果。

第二部分,主要在揭示他的“赋予权利理论”,据以批判超越最低限度国家的各种观点。他认为探讨资源应如何分配才合乎正义的问题,应该考量资源是怎样形成的历史过程。根据此一历史的正义观,他的赋予权利理论包含三项原则:一、占取原则,即对于无主物的占取,来自我们的劳动力(属于人身的一部份)对无主物的改良,使我们对该无主物取得独占的所有权。二、转移原则,即资源之所有权的转移,无论是交换或赠与,皆必须基于彼此自愿的同意。三、矫正原则,如果对于所有物的占取或转移未依据上述二原则,即不合乎正义,而必须加以矫正,使其合乎此二原则。透过这些批判,诺齐克接续第一部分唯有最低限度国家才是道德上合法的论题,指出任何逾越最低限度的国家,皆无法在道德上被证成,并且无可避免地将侵犯了个人的权利。【持有正义三原则附后】第三部分,则在提出一个乌托邦的架构。诺齐克认为在最低限度国家之中,

我们是以不容侵犯的个人被看待。任何个人不会被他人以某种方式做为手段或工具,而是被视为拥有权利与尊严的个人。最低限度国家,容许我们个别地或与我们自己选择的人们,在彼此皆为拥有同样尊严的个人自愿的协调合作之下,去选择我们的生活,实现我们的价值目标。要之,他认为最低限度国家,才是一个真正理想的乌托邦架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诺齐克的最低限度国家,乃是一个尊重多元价值的自由国家。

三、诺齐克和罗尔斯争锋

罗尔斯和诺齐克是西方当代最重要的两位政治哲学家,《正义论》和《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是对当代政治哲学影响最大的两部经典。两者同为当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但是其观点却是对立的。罗尔斯是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诺齐克属于极端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如果说解读罗尔斯的关键词是正义,那么解读诺齐克的关键词则是权利。对罗尔斯而言,正义意味着平等,任何不平等都是应该而且能够加以纠正的。诺齐克则认为,正义意味着权利,而权利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自由与平等是最重要的两种政治价值,而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在当代自由主义中,罗尔斯靠近平等的一端,诺齐克靠近自由的一端,其他自由主义理论家通常只能在两者之间寻找自己的理论位置。

自由主义与权利

维护人的权利是自由主义的传统,从洛克到罗尔斯的自由主义者都承认权利的重要性。诺齐克与其他自由主义理论家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不仅使权利成为自由主义的核心概念,赋予权利以至高无上的意义,而且把自由主义奠基在权利理论之上。诺齐克建立了一种以权利理论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并且使权利话语在当代政治哲学讨论中处于霸权地位。

对于罗尔斯,正义原则是在先的东西,是确定社会基本结构的东西,而权利(以及义务)的分配则是由社会基本结构规定的。关于正义的命题都必须建立在两个正义原则的基础之上,都是由两个正义原则推论出来的。对于诺齐克,权利是在先的东西,是确定不移的东西,是已有明确归属的东西,无论是他人、群体或国家都不能加以侵犯。关于正义的任何命题都必须建立在权利的基础之上,都必须纳入权利的话语体系。

罗尔斯赋予正义原则以首要性,试图从基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上解决历史延续下来并存在于现实中的不平等,而解决分配正义问题的方式是再分配。诺齐克强调权利的首要性,认为由再分配所维持的平等将不可避免地侵犯个人权利,从而主张一种功能最少、权力最小的国家。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的“前言”里便开宗明义:个人拥有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人或任何群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否则就会侵犯他们的权利。

诺齐克所坚决捍卫的权利是指个人所拥有的各种具体权利,特别是指洛克所说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诺齐克主张每一个人都毫无疑问地拥有这些权利,而且这些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需要指出,这些权利仅仅具有否定的意义。例如,一个无家可归者具有生命权,为此他需要食物和住房。那么他是不是有权可以强行要求任何一个有多余食物和住房的人为他提供食物和住房呢?对于诺齐克来说,不是这样的,人们没有这种强行的权利。那么他是否有权要求国家给他提供食物和住房呢?在诺齐克看来,他也没有这个权利,国家可以对他的这种要求无动于衷。从这种意义上说,人们拥有的仅仅是不受伤害和不被干涉的权利。

就此而言,个人对于自己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

上面无家可归者的例子表明,人们的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当一个穷人的生命权同一个富人的财产权之间发生了冲突的时候,而且这个穷人由于缺乏食物和住房面临饿死和冻死的危险,为什么他没有权利强行要求这个富人为他提供食物和住房呢?诺齐克认为,因为存在着一种对人的行为的道德约束。他把这种道德约束称为“边界约束”(sideconstraints)。

对于诺齐克式的自由主义来说,个人是惟一的实体,个人的生命和存在具有不可超越的价值,而社会或国家既不是实体,也没有生命。所以,要求为了国家或社会的利益而牺牲某些个人的利益,实质上这是为了一些人的利益而牺牲另一些人的利益。

机会平等

无论罗尔斯还是诺齐克都提倡机会平等,但二者对于机会平等的理解是不同的。积极的机会平等论者认为公正就是给每个人同样的机会得以满足其基本的需要。积极的机会平等论的基本观点是,由于出身、社会地位、自然禀赋所造成的不平等是不应当存在的,社会应当纠正这一不平等,改善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不平等境遇。罗尔斯是积极的机会平等论的代表人物。诺齐克所持的是消极的机会平等观,消极的机会平等不主张采取积极行动消除实现平等机会的障碍,而是尊重人们选择的权利。消极的机会平等是形式的机会平等,是更重视人们的自由权利的平等。诺齐克反对积极的机会平等的理论,认为提倡这种机会平等会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犯。他认为社会校正社会成员的不利境遇就会剥夺其他成员财产的拥有权。

罗尔斯认为其两个正义原则提供了对社会成员自尊的支持,这体现了康德的“人作为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的观念。由于罗尔斯坚持积极的机会平等观,提倡积极的平等,提出惠顾最少受惠者的原则,这使得它的正义原则有着内在的逻辑困境。从自由主义传统来看,权利本身是自由的内涵,如果将自由主义坚持到底,则任何对权利的侵犯就是对自由的侵犯,诺齐克正是从这个角度挑战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洛克式的传统自由主义把自由看得高于一切,政府不应该为了达到平等而干预人们的生活。罗尔斯抛弃了政府不干预经济生活的主张,提出国家应对社会成员的机会不平等给予纠正。这与传统自由主义的主张背道而驰,诺齐克正是从传统自由主义意义上解释康德的理念诠释他的正义观。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哲学追求自由与平等两大目标,在启蒙运动开始时自由和平等没有矛盾,自由包含着平等,但是到了现代二者之间出现了矛盾。平等的含义既包括思想精神与政治内涵,也包括物质财富方面的内涵,前者包括思想与良心的平等,选举与被选择的平等权利、言论集会和结社的平等自由,平等的人身自由以及法治原则下的其他自由;后者包括收入与财富,以及影响收入与财富的社会机会的平等。这正是罗尔斯概括的“社会基本善”的两个方面的内容,所谓“社会基本善”包括自由与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但是,实现物质方面的基本善有可能要侵犯到某些人的权利,罗尔斯认为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在此时不平等才具有合理性。罗尔斯的这种差别原则,可能要触犯社会中富有的人的占有权利。因此,平等与财产占有权利就发生了冲突,诺齐克将这种占有权的侵犯看成是对自由的侵犯,他将财产权等同于自由。罗尔斯在财产占有权和平等之间选择了平等,强调的是平等的优先性,认为正义原则是社会基本结构的主题,国家有责任实现平等。

国家的功能

罗尔斯主张,国家有责任纠正社会的不平等,改善最差者的处境。诺齐克认为国家的功能只能是保卫人们的安全,只要人们合法占有的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与罗尔斯强调平等相反,诺齐克强调自由的权利,认为个人权利的不可侵犯是选择制度时的最基本的考虑,这就证明市场是最好的制度选择。罗尔斯将自己的理论建立在差别原则的基础上,就是选择一种最有利的最坏可能结果。他的目的在于差别原则应当仅仅被应用于社会基本制度所产生的主要的不平等,而不是纠正所有的不平等。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方面,如果没有一个人应得他在自然天赋分配中的地位,那么所有的人的特性都是社会环境造成的,这会导致所有的社会报酬的制度都应当纠正,这非常不公平。另外一方面,担心纠正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会导致平均主义。诺齐克基于这两点原因提出了最弱意义的国家的概念。

诺齐克理论的出发点是洛克、卢梭式的自然状态,他认为人类脱离自然状态是人类进化的方式,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拥有一些自然的权利,国家的职能是守夜人式的职能,它只能针对暴力、偷盗、欺诈等违反自然权利的事情进行干预,除此之外,国家没有权利对它的成员提出要求或强迫他们做事情。诺齐克认为只有这种“最弱意义上的国家”才具有道德合理性。诺齐克把个人权利看作对任何行为的道德边际约束。对所有人的权利保护,而不对他人权利进行侵犯的观点,是把权利看作是道德的边际约束,他人的权利确定了对称的行动的约束,对行为的边际约束反映了其根本的康德式原则:个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他们若非自愿,不能够被使用来达到其它的目的。个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诺齐克从边际约束的观点对人是目的的解释,比康德还彻底。康德所说的是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这种说法本身还承认人的手段性的一面,但诺齐克认为任何时候都存在着边际约束。他认为边际约束表明了他人的神圣不可侵犯。诺齐克认为为了别人的利益而利用某个人为别人谋利,就是没有尊重这个人,国家、政府无权要求任何人为别人做这些牺牲。国家必须小心谨慎地在其公民中保持中立。诺齐克认为国家的职能与权限仅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任何比最低限度的国家更有权力或管事更多的国家都不合理,都不能得到辩护。

对于分配的理解

罗尔斯主张政府通过“分配”来纠正社会的不平等。诺齐克认为“分配”不是一个中性概念,谈到“分配”就涉及到国家的干预,他反对国家干预,强调个人权利是不可侵犯的。诺齐克认为,只有当政府的行动在保护其公民们的基本权利或基本价值时,才能得到辩护。诺齐克认为个人权利不可侵犯、个人负责任是选择分配制度的基础,因此在分配中建立了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原则,它提出一些特殊过程、程序或机制,以保证个人权利在社会实践中得以承认。这些规则和程序承认每个人按照自我利益行动,分配制度应该使行为者享有自由的权利。市场机制满足这些条件,分配应该由自由市场决定,对于诺齐克来说,个人权利不限于对物质方面的资源占有权还包括个人的人身权利和对其任何占有物的财产权,这些占有物如果是正当渠道获得的,那么个人的权利就是不可侵犯的,只要个人没有违反持有的正义就不应该干预。诺齐克认为持有的正义由三个观点组成:一是获取的正义原则,一个人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权而获得无人占有物的财产权;二是转让的正义原则,如果人们是通过自愿交换、馈赠、拍卖获得的财产就是正义的;三是对持有不正义的矫正。如通过偷窃、欺骗、奴役、抢夺获得的财物是不正当所得,应该矫正。诺齐克依据西方自由主义的自然权利传统,反对国家进行再分配,因为

财产都是有主的,国家只能纠正那些非法所得,但怎样去判别和纠正,诺齐克语焉不详。按照诺齐克的观点,分配正义的权利理论是历史的,分配是否正义依赖于它是如何演变过来的。诺齐克认为人们过去的环境或行为能创造对事物的不同权利或应得资格,这一权利和资格不可侵犯,持有的正义原则是正义的历史原则。因此诺齐克反对一切财富的再分配,无论是通过根本取消市场来再分配,还是一方面让市场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实行劫富济贫政策对富人征税帮助弱势群体的再分配政策,诺齐克都反对。诺齐克认为如果某种分配符合某一模式化的原则,这就是模式化的分配。诺齐克指出这种模式化的分配,就仿佛是把物品当作来自乌有之乡、当作是从虚无中产生的东西,应当用权利的观念代替这种模式化的分配,应当“按其所择给出,按其所选给予”。诺齐克认为如果不去不断干涉人们的生活,任何模式化的分配正义原则就都不能持久地实现。所以诺齐克反对模式化的分配,认为任何模式要么是不稳固的,要么是被权利体系满足的。模式化要求对个人行为和选择不断进行干涉。模式化原则忽视了给予者和转让者及其权利,也就等于忽视了生产者及其权利。诺齐克通过这个例子为自己的自由市场理论进行辩护。按照持有正义的权利观念国家是否改变某种分配,依赖于分配是怎么来的。如果这些分配事实确实是由一个合法过程产生的,那么它们本身就是合法的。诺齐克认为模式化的分配正义原则使再分配的活动成为必需,再分配严重地侵犯了个人权利,个人所得税等于强制劳动,模式化分配原则涉及到对他人劳动的擅自利用。诺齐克批评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认为罗尔斯所谓的社会合作创造了一种特殊的、若无合作就不会产生的分配问题的观点,即便不是神秘的,也是很不清楚的。

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是一种特别强的模式化分配原则。罗尔斯认为自然资质从道德观点看是任意的,不允许持有的份额受自然资质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机会的平等不仅是实践意义上的,罗尔斯所依赖的是一种假设,正义要求对市场自愿交换的累积结果所带来的社会出发点不平等的范围施加某种限制。诺齐克通过不幸和不公平的区别反对这种假设。他认为人们在自由市场中的不平等的出发点是不幸的,但不是不公平,只要没有侵犯到别人的权利就不应该干预。他认为罗尔斯正义论的基础是嫉妒。诺齐克认为罗尔斯的论证通过把人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完全归因于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主张分配,但是人们对来自自然资质的东西是有权利的。国家只能矫正不公正,人们不能谴责任何转让支付制度。

诺齐克主张的公正是人们相互协商和同意的公平程序的产物,是一种没有具体的内容的程序性的公正。这一理论的特点是建立在民主的程序和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基础上,这两个因素是正义的构成要素。但这种公正会导致巨大的结果不平等,诺齐克要求社会和市场作为自由的体系向所有人开放,但实际上由于无法保证起点上的平等,所以最终只能向有资源有能力的人开放,分配也总是有利于这一社会阶层,这必然导致在自由市场中弱势群体被剥夺。

正义是国家制度建设的核心理念,诺齐克和罗尔斯揭示了正义的两个性质,正义包括程序的公正和实质的公正。我们的社会制度要做到公正需要建立民主协商的程序尊重人们的选择,同时不能对弱势群体坐视不管。

资格理论

诺齐克为自己设立了两个靶子。一个靶子是无政府主义。通过反驳无政府主义,展示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无需侵犯任何人的权利,诺齐克证明“最低限度的国家”是合法的和正当的。所谓“最低限度的国家”就是管事最少的国家,其基本功能是保护人们安全和强制履行契约。另一个靶子是罗尔斯。通过对他的批评,诺齐克试图表明任何比“最低限度的国家”功能更多的国家都不可避免地侵犯人

们的权利,从而失去道德根据。前一个靶子是虚的,今天西方社会几乎无人在理论和实践上认真坚持无政府主义。后一个靶子是实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各种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理论(如“福利经济学”和“正义理论”等)的兴起,都在理论和实践上不约而同地扩大着国家的功能。

国家功能的扩大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方面,特别表现于罗尔斯所说的“分配正义”之中。罗尔斯认为,任何初次分配都必定是非常不平等的,而非常不平等的分配则是不正义的,所以需要国家通过再分配来改变初次分配的不平等,来改善那些社会处境最差者,以达到更大程度的平等。

诺齐克反对“分配正义”的观念。在他看来,“分配”一词意味着由一种社会制度按照某些原则来集中地提供某些东西,但是,在西方社会中,没有任何集中的分配,没有任何人或群体有权控制所有的资源,并共同决定如何将它们分发出去。诺齐克认为,在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中,任何决定都是分别做出的,生产、交换和资源的控制是由不同的人分散进行的,所有人的合力形成了总的结果。这里没有统一意志、统一目的和统一结果。分配在市场资本主义里没有任何位置,也不是自由主义的应有之义。

“分配正义”的关键是“再分配”,而“再分配”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将一部分资源转移给社会处境最差者。这是一种倾向于社会底层群体的理论。诺齐克批评这种理论不是中立的:分配正义只考虑接受者的利益,而没有考虑给予者的利益;只关心财富往哪里去,而不关心财富从哪里来;只维护天赋较低者的权益,而没有维护天赋较高者的权益;只把处境最差者当作目的,而将处境更好者当作手段。

诺齐克与罗尔斯

罗尔斯和诺齐克是当代自由主义的最重要代表,他们之间的分歧支配了西方政治哲学近四分之一世纪以来的发展,确定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主线。他们都是名符其实的自由主义者。他们的思想在许多方面则是共同的。

但是,他们给人印象深刻的不是共同点,而是不同点。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尽管诺齐克几乎在所有地方都或明显或隐含地以罗尔斯为靶子,然而还是单独辟出一节专门批评罗尔斯。

《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不仅在理论上是一部经典,而且它所表达出来的政治哲学为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的保守主义转向提供了思想基础。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西方各国开始朝福利国家的目标前进。一直到60年代末,西方各国经历了一段辉煌的社会发展时期。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这一历史时代的完美的哲学表达。到了80年代,以美国里根总统和英国撒切尔首相的上台为标志,西方的政治思想潮流发生了变化,保守主义开始流行。这种保守主义也是一种自由主义,即洛克式的古典自由主义,而诺齐克的极端自由主义是这种政治潮流的思想代表。

罗伯特.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 自然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对他的诗歌成就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作为一位重要的文学家的形象。他曾当过新英格兰州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 罗伯特·弗罗斯特4次获得普利策奖:1924年的《新罕布什尔》、1931年的《诗歌选集》、1937年的《又一片牧场》和1943年的《一棵作证的树》。在罗伯特·弗罗斯特75岁和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都曾向他表示敬意。他在约翰·肯尼迪1961年的就职仪式上十分引人注目,朗诵了他特地为这一场合写的诗篇《全才》。 罗伯特·弗罗斯特生平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著名诗人。 1874年3月26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他11岁时丧父,而随母亲迁回祖籍马萨诸塞州,并由其母抚养成人。其母的苏格兰人的忠诚和虔诚的宗教信仰对弗罗斯特的个性和文学事业有很大影响,使他的作品既崇尚实际又富有神秘色彩。他对诗歌的兴趣在中学时代就已显露,曾在校刊上发表过几首诗。1895年结婚,其后两年,与妻子帮助母亲管理一小私立学校。其间,写诗投稿给各种刊物,但很少得以发表。他卖出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一首哀歌》1894年发表在文学周刊《独立》上。 1897年秋,弗罗斯特入哈佛大学,以便成为中学拉丁文和希腊文教师。但不到两年因肺病中断学业,从事养鸡。1900年举家迁往新罕布什尔州德里他祖父为他购买的农场。经营农场失败,又重新执教(1906年——1912年)。其最著名的诗歌大多是在德里创作的,但并未引起编辑们的兴趣。 1912年,弗罗斯特带领全家迁居英国。伦敦一家出版公司立即接受他的抒情诗集,1913年以《少年的意志》(A Boy's Will)为题出版。接着,他的叙事诗集《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又在1914年出版。英国评论家的热情赞扬引起美国出版界的重视。三家美国出版公司立即向他约稿。他在伦敦期间还结识了E.庞德、E.托马斯、T.E.休姆、W.W.吉布森、L.艾伯克龙比和其他诗人。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弗罗斯特于1915年2月返回美国,适逢他最初的两部诗集在纽约出版。他的诗受到美国读者的热烈欢迎。从此,他名气大增,结束了默默无闻的年代。此后,他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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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舒曼《梦幻曲》的音乐分析 摘要:《梦幻曲》选自舒曼钢琴套曲《童年情景》第七首,是全套作品中最为经 典、流传最为广泛的一首。乐曲有着宽广如歌的旋律,如诗如画的意境。舒曼是浪漫主义时期著名的作曲家,他的每一首作品都是用心构造,用灵魂创作的,所以在对舒曼《梦幻曲》进行诠释时,要必须与作曲家的心路息息相关。只有用心与之沟通,才能发现他的作品中鲜明的主题性格、清晰的曲式条理和独特而优美的演奏风格。 关键词:舒曼《梦幻曲》曲式演奏 一、舒曼的生平 罗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1810—1856)德国人,是19世纪浪漫派集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和音乐评论家于一身的艺术大师。舒曼是第一个将独立的钢琴小品贯穿成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钢琴套曲。《童年情景》就是他创作的钢琴套曲中的一首。舒曼短暂的一生都在为争取幸福而进行斗争,经历了许多的坎坷,他的生平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简单介绍一下。 (一)舒曼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 舒曼于1810年6月8日出生在德国萨克逊州茨维考小镇的一个书香家庭,父亲从事编辑出版文艺书籍工作,具有很高的文学修养。舒曼从小爱好文学、诗歌、音乐。7岁学习作曲,11岁创作了合唱以及管弦乐作品,13岁指挥中学的管弦乐队和合唱队演唱自己创作的赞美诗。之后,他接触了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等人的作品,并拜弗里德里希·维克为师,学习钢琴,正式开始他的专业音乐生涯。并在跟维克学习期间,结识了维克当时只有9岁的女儿克拉拉,因此舒曼感到非常的欣喜,他说:“我的灵魂和精神焕然一新,我周围的生活就像是成千的喷泉在喷涌、沸腾。” (二)舒曼的创作前期——三十年代 1830年,舒曼20岁的时候,听到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的演奏,激动万分,使他对演奏艺术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决意要当一名钢琴家。由于迫切地想完善自己的演奏技术,导致练习不当损伤了手指,造成终生遗憾,打破了他要当一个钢琴家的愿望。他的精神也因此受到极大打击,开始出现了精神疾病的征兆。 因此,舒曼的兴趣转向了作曲,爆发出了无人能及的创造力。三十年代是他的钢琴创作的高峰期,这段期间他只写作钢琴作品,他的一些最重要的钢琴作品都是在这个时期写成的。 1834年舒曼在莱比锡创办了《新音乐报》,并在该报上发表了大量的理论和音乐评论文章,一方面极力宣扬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肖邦等,另一方面大力发现和推荐新的音乐人才。在他的努力下,这份期刊成为欧洲最重要的音乐刊物之一。并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组织了“大卫同盟”,为音乐评论活动增添了不少人文内涵。 (三)舒曼的创作活跃期——四十年代 可以说四十年代是舒曼爱情、事业双丰收的时期。1840年经过诸多艰难阻碍,舒曼与克拉拉在乡村教堂举行了婚礼。舒曼的幸福洋溢在他的作品中,他不断扩大音乐创作的范围,写出很多声乐曲、交响曲、室内乐等,并且都取得了很

罗伯特_弗罗斯特_雪夜驻林边_解读

··2009·4引言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雪夜驻林边)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 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s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以上是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著名的诗作之一,描写的是一个雪夜诗人在郊区林边欣赏雪景的情景。本文分析此诗,运用的是韩礼德的文体学理论。 韩礼德文体学理论的核心是语言系统的“功能”思想。韩礼德认为,语言形式,包括语法结构、语音结构等,其自身并不能表明它自己是否与一个语篇的文体相关。语言形式与文体的关联,是通过语言形式在语言交流中的“价值”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看它是否在语篇整体中起突出作用。在文学作品中,由于语篇的语言形式生成语篇内容的情景是作者在创作中创造出来的,所以要分析语言形式的文体风格,就要看它是否与表达作者的整体意义有关。这样,语言功能就成为连接语言形式与情景语境的中介。 韩礼德文体学理论的概念之一是前景化。他认为,某个突出的语言特征只要与作者的整体意义相关,这就是与语篇的情景语境相关,就是有动因的突出,就能实现前景化。情景语境又制约作者对意义的选择。语篇是在情景语境的制约下,通过对意义的选择而生成的。对音系层的选择,用以实现对词汇语法层的选择。对词汇语法层的选择,用以实现对意义层的选择。而对语义层的选择则是由情景语境支配的。所以语言形式的功能,是由其 是否在情景语境中起作用来决定的,语言的意义就是语言形式在语境中的功能(张德禄,1999)。本文主要是基于以上一些角度,来分析诗人如何使此诗在形式和内容上达到统一,写出属于他自己的文学作品。 一、作者及其诗貌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Rrost,1874~1963)是美国现代诗歌史上的著名诗人,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与艾略特一同被认为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人物。 他是一名田园诗人,乡村的风景和生活是他写作的兴趣所在。他赞美客观事物,强调实在普通的东西,作品的生活气息真切,形象鲜活。而他骨子里是一位哲理诗人,他所写的生活悲惨而快活,美丑皆有,乱中又有统一,“他通过诗歌把乡村和城市、地方和世界、人和自然等因素并列、对比与揉和起来,令人通过一地、一时、一人、一物而领悟到人世间的普遍真理”(李宜燮,常耀信,1991)。 虽然他的诗富于深远的哲理,文字却十分普通,“他用一种略加提炼的流畅的口语写乡村生活的情景”(赵毅衡,1985)。他有很高的语言运用艺术。他的诗体虽然广泛,甚至有传统诗的形式,然而运用的却是完全现代的语言,诗句流畅自然。尤其节奏感很强,这主要由于他重视诗歌的音乐性,这也是他的诗难译的原因之一,当诗意勉强译出后,原诗的音乐性却无法传达出来。他又喜欢轻松,笔调轻快、洁美和谐,而将生活的复杂性尽寓其中。 诗人并非纯粹地写田园生活、写哲理,而是寓深情于其中,所以他又以善于写抒情诗而著称,尤其是抒情短诗。他的抒情短诗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如劳伦斯·汤普森所指出,他的主要艺术成就“在于他能把思想、情感和富于象征的意象揉和起来,用抒情诗的形式表达”(彭予,1995)。 以上的这首“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就是弗罗斯特田园诗的典型代表作。该诗于1923年发表在他的诗集《新罕布什尔》。 二、诗中的自然境 这首独白诗的讲话人是诗人自己。内言:一个夜晚,诗人路经一片树林,见雪花悄然飘落,林木银装素裹,便禁不住停下来欣赏这一美景。这首诗描写的正是诗人此时欣赏雪景的感受。 该诗形式上共有四段,每段四行,每行的基本韵律是四步抑扬格(两个音节一组,内有轻重抑扬,称为一步)。每段的1、2、4行押韵,第三行的韵是下一段1、2、4行的韵脚。第四段的所有四 罗伯特·弗罗斯特《雪夜驻林边》解读 卫麦鹏 摘要本文分析的是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抒情短诗“St opping by W oods on a Snow y Evening”(雪夜 驻林边),作品文字简练洁美、清新朴实,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赞美之情与现实情怀。关于作品的语言运用,诗界的评论 各不相同。本文试用英国现代语言学家韩礼德的文体学理论,对其进行解析,从另一角度分析作品寓于诗歌语言的深意。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雪夜驻林边》语言功能前景化境界 247 --

舒曼简介-1

舒曼简介 舒曼,德国作曲家,音乐评论家,曾在莱比锡大学学法律,19岁起师从维克学钢琴,1834年创办《新音乐报》,刊发了大量评论文章,成为当时德国音乐艺术生活中革新与进步艺术倾向的喉舌。1840年与维克之女德国钢琴家克拉拉结婚。1854年精神错乱,后死于精神病院。代表作有钢琴曲《蝴蝶》,《狂欢节》,《童年情景》等,声乐套曲《妇女的爱情和生活》,《诗人之恋》;艺术歌曲《月夜》,《奉献》,《核桃树》等。舒曼继承发展了舒伯特歌曲创作传统,进一步丰富了钢琴伴奏的表现方法,注重选择富有诗意的歌词,故享有诗人音乐家的称号。 舒曼的作品,以钢琴曲和歌曲居多,他的钢琴作品有很强的文学功底,常表达人和事在心中激起的反响,他继舒伯特之后发展了浪漫主义的钢琴音乐风格。他惯以数首艺术歌曲组成套曲,以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注重诗的内在意境。作为音乐评论家,他热情推崇巴赫、贝多芬,赞誉肖邦、勃拉姆斯的天才;他的积极评论,对浪漫主义音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将19世纪标题音乐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的主要作品有:交响曲6首,序曲,钢琴、大提琴、圆号协奏曲,弦乐、钢琴重奏曲,小提琴、钢琴奏鸣曲,大量钢琴套曲、声乐套曲,歌剧;他的论著有《论音乐与音乐家》等。 童年情景》之梦幻曲钢琴曲,完成于1838年,是舒曼所作十三首《童年情景》中的第七首。《童年情景》是作者于1838年创作的一组音乐小品的总题目,是钢琴艺术史上的一部极为独特的作品。虽然按内容来说是描写儿童生活的,但这部作品不只是为儿童所写,也是为成人所作,表现成年人对童年时光的回忆。作品手法洗炼,形象刻画生动准确,心理描写逼真,欢快动人,饶有情趣,但也流露出一种因为童年逝去而产生的惆怅感。

舒曼简介

舒曼简介 罗伯特·舒曼于出生于1810年6月。他的父亲是个小说翻译家,小舒曼自幼便受到父亲在文学方面的影响,从小就写诗作剧,中学时代便可独自写古典著作。他在音乐方面显露出的才华也不同凡响:六岁开始接触音乐,七岁时就写出一些钢琴小品,并能在钢琴上即兴演奏。十三岁便能出色地指挥管弦乐队与合唱团的音乐会。他的父亲因他的多才多艺而迟迟不能决定他未来的道路。 1826年,父亲去世,1828年,舒曼中学毕业。母亲强烈要求他去攻读法律,于是他只好忍痛顺从母亲的意愿,去莱比锡大学攻读法律。 在学校里,他几乎每天都在从事音乐活动。为了达到高超的钢琴演奏水平,他拜当时著名的钢琴教师里希·维克为师。两年后,舒曼在音乐艺术上的造诣与成就使他名声大振。于是,他终于说服母亲,选择了音乐艺术的道路。1830年,他搬进了维克老师的家中潜心学琴。他时时抱怨老师的授课速度太慢,为了迅速提高技能,他别出心裁地用一根细绳把手指吊挂在天花板上偷偷练琴,试图以此加强手指触键的灵活性与力度。但是,错误的方法使他的手指受到了严重损伤,他想成为伟大的钢琴家的理想从此破灭了。这个意外的不幸对他的心灵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挫折并没有把他的精神与毅力摧毁。不久,他把目标转向音乐创作与音乐评论方面,在新的音乐领域中开拓自己的艺术道路。 舒曼同维克老师的女儿克拉拉相恋多年,但他们的爱情却遭到维克的坚决反对。维克在这一方面对舒曼十分残酷,以至使他患了精神忧郁症。直到1840年8月1日,莱比锡法庭才终于裁决了他们的婚姻悬案,使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舒曼的音乐创作十分注重于人物内在感情的描写。他喜欢标题音乐,并经常描写一些梦幻的世界。他的钢琴作品形式短小,但在旋律、和声上、节奏上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和独到之处,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因此他被人们称为“音乐诗人”。 1854年,他因精神病恶化而丧失了理智,甚至连妻子也认不出了。一个严寒的冬日,他竟跳进冰冷的莱茵河里企图自杀,幸而被救并送进了精神病院,但他始终未得到完全的恢

吴伟仁《英国文学史及选读》(重排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圣才出品】

第33章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 33.1复习笔记 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61)(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 1.Life(生平) Elizabeth Barrett was born in1806at Durham,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3604687.html,cated at home,Elizabeth had written her first“epic”poem by the age of12.But when she was fifteen,a fall from her horse injured her spine.Despite her ailments,he devoted herself to study Hebrew and Greek.With her enthusiasm for her Christian faith,she became active in the Bible and Missionary Societies for her church. Later she lived in her father’s London house under his tyrannical rule.After her brother’s death,she became an invalid and a recluse in her bedroom for5years.In1844,her Poems attracted Robert Browning’s attention and they exchanged574letters over the next20months. Regardless of her father’s opposition,they eloped in1846and settled in Italy,where her health improved and she bore a son.Her father never spoke to her again.Elizabeth’s Sonnets from the Portuguese,dedicated to her husband and written in secret before her marriage,was published in1850.She died in Florence in1861. 伊丽莎白·巴雷特1806年出生在英国达勒姆。伊丽莎白从小在家受教育,12岁就写了第一首“史诗”。15岁因骑马坠落,脊柱受伤。她不顾病痛,专心学习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她虔诚地信仰基督教,积极参与她所在教堂的圣经和传教会。 之后她居于父亲在伦敦的房子,生活在父亲专横的淫威下。弟弟死后,她体弱多病,隐居在卧房长达5年。1844年,她的《诗集》引起了罗伯特·勃朗宁的注意,两人在之后的20个月里互通574封信。1846年,两人不顾伊丽莎白父亲的反对私奔,在意大利定居。伊丽莎白身体有所好转,诞下一子。她父亲再没有搭理她。她在婚前秘密写了《葡萄牙十四行诗集》,献给丈夫,于1850年出版。1861年伊丽莎白在佛罗伦萨去世。 2.Poetic Style(诗歌风格) (1)Her technique is uncertain,and she is never free from her characteristic faults of vagueness and unrestraint. (2)Her poems show sympathy with noble causes,the elevation and ardor of her moods of

舒曼艺术歌曲的特点及演唱处理

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6年增刊 HuANGzHONG(JoumaIofwuhRncoI雠rv毗oryofM璐lc,chI呻) 赵茜 文章编号:1003-772l(2006)增刊一0128_03舒曼艺术歌曲的特点及演唱处理 摘要:舒曼是19世纪德奥艺术歌曲创作的代表人物,其创作的艺术歌曲。以选词严格、词曲完美结合、钢琴伴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声色彩丰富且有丰富的表现力而著称。本文着重对舒曼的声乐套曲《诗人之恋》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演唱方面的处理。 关键词:舒曼;艺术歌曲;演唱 中田分类号:J652.5 “艺术歌曲”是德文LiedKunstlied或英文artsong的中译,是19世纪在奥地利和德国兴起的一种新的声乐体裁,其特点是:采用19世纪著名浪漫主义诗人的抒情诗歌作为歌词;多用钢琴伴奏;演唱风格含蓄i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歌曲之王”舒伯特创作了大量的艺术歌曲,使德奥艺术歌曲的创作达到了全盛时期。继他之后,德奥艺术歌曲发展领域中的又一杰出人物是舒曼(Robertschumann1踟旧一1856)。 舒曼创作的艺术歌曲,具有19世纪30一50年代典型的浪漫主义精神,他一生共创作有259首歌曲。舒曼艺术歌曲以选词严格、钢琴伴奏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声色彩丰富且有引人人胜的表现力而著称。著名的广为流传的有:《你好象一朵鲜花》、《核桃树》、《莲花》、《月夜》、《奉献》、《两个近卫兵》等。他选用海涅的诗集《抒情插曲》中的十六首诗所谱写的声乐套曲《诗人之恋》,以及根据夏米索的八首诗所谱写的声乐套曲《妇女的爱情与生活》等,都是德奥艺术歌曲园地里重要而丰硕的成果。 完美结合的词曲 作为德国浪漫时期最著名的作曲家之一,舒曼被誉为是“将浪漫主义音乐风格发挥到极致”的音乐诗人。他的音乐创作活动深受19世纪文学诗歌的 文献标识码:A 影响,尤其崇拜作家霍夫曼(E.T.Hoffmann)与保罗(Paulus),两人均为19世纪前后德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他们赋予幻想的文学诗歌作品,对舒曼一生的艺术气质影响最大。 舒曼的艺术歌曲,充分的体现了他的浪漫主义情怀,他精心的选择诗作,并且在深刻的理解诗歌内容的基础上,用凝练而准确的手法将不同的歌曲意境塑造出来。在选词方面,舒曼的眼界广阔,但要求很严格。他所选的歌词的作者有:海涅、歌德、拜伦、席勒、莎士比亚、夏米索、艾兴多夫、朋斯等。所选的歌词都是他认为最有价值的、最富于诗意的作品。在艺术歌曲的电!}作中,舒曼善于从诗中捕捉音乐的灵感,并且运用音乐丰富多彩的表现手法。将诗歌的意境和神韵进行精心的刻画,使诗成为“音乐的诗”,使乐成为“诗化的乐[I]I,。 舒曼还发展了舒伯特的艺术歌曲的传统优势,更侧重于情感与心理状态的表现,使歌曲的表现手法更加细致、更加灵活。他不只要求表现诗歌中的总体的情绪,而且要求表达心理变化的细节。舒曼为了确切而细致地传达歌词中所写的心理状态,常在音乐中直接体现诗句的语调。因而,他在旋律中间加入了朗诵的因素,创造出一种朗诵性的旋律。例如。“我曾在梦中哭泣”(《诗人之恋》第13首)、歌曲《两个禁卫兵》中的对话部分和“现在你使我初次感到痛苦无边际”(《妇女的爱情与生活》第8首)等等。 作者简介:越茜(1982~),女,武蛙音乐学院音乐学系2004衄研究生(武汉430060)收稿日期:2006一04—10 万方数据

浅析舒曼《童年情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f3604687.html, 浅析舒曼《童年情景》 作者:王卉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11年第06期 摘要:羅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1810—1856)是德国音乐史上著名的钢琴家、作曲家、音乐评论家,是欧洲早期浪漫派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作品充满着生命的激情,富有深邃而浪漫的诗意,个性鲜明,风格独特,体现了他对生活对艺术的热爱与追求。舒曼有“钢琴小品大师”的美誉,1838年创作的钢琴小品《童年情景》,小巧精致,生动形象,意味深远。该作品没有直接描绘儿童生活,而是从成年人回忆童年情景的角度进行创作。舒曼以准确的笔触,洗炼的手法,深入儿童心灵刻画他们的心理活动,使得乐曲的音乐形象幽默、神态逼真并富有情趣。从内涵、和声、织体等方面来看,具有典型的浪漫主义特征。 关键词:舒曼;童年情景;创作背景;曲式分析 中图分类号:J6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8-0092-02 罗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1810—1856)是德国音乐史上著名的钢琴家、作曲家、音 乐评论家,是欧洲早期浪漫派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作品充满着生命的激情,富有深邃而浪漫的诗意,个性鲜明,风格独特,体现了他对生活对艺术的热爱与追求。舒曼有“钢琴小品大师”的美誉,1838年创作的钢琴小品《童年情景》,小巧精致,生动形象,意味深远。该作品没有直接描绘儿童生活,而是从成年人回忆童年情景的角度进行创作。舒曼以准确的笔触,洗炼的手法,深入儿童心灵刻画他们的心理活动,使得乐曲的音乐形象幽默、神态逼真并富有情趣。从内涵、和声、织体等方面来看,具有典型的浪漫主义特征。 一、《童年情景》创作背景 1838年2月,舒曼在德国莱比锡几乎完成了全部的《童年情景》,这是一部很私人化的 作品,确切地说,是舒曼写给他热恋中的情人克拉拉的“情书”。一些音乐评论文章,认为该曲描写的是作曲家回忆自己的童年,我认为这样有失偏颇。因为舒曼曾对克拉拉说:“由于回忆起你的童年时代,我在维也纳写下了这部作品。每次弹这些曲子,孩童时期的许多情景就会在脑子里苏醒过来,使我深深感动。”所以我认为该曲描写的是舒曼以兄长般的眼光对克拉拉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姑娘的观察印象。舒曼把它寄给远方的克拉拉,提醒她不要把爱人遗忘。浏览一下套曲里13首小曲的标题,《孩子的请求》、《惊吓》、《捉迷藏》、《奇怪的传说》,等等,这些都是普通儿童生活场景。《童年情景》貌似简单,其实却有着深刻的意蕴,正如布里翁所说的:“我们在龙格的寓言画里找到这种把成人排除在外的完美宇宙,这种无法言传的

《未选之路》罗伯特.弗罗斯特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 《未选之路》罗伯特.弗罗斯特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黄色的丛林里分出两条路,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我站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直到它隐没在丛林深处。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然而我选择了另一条路,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静,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虽然那天在这两条小路上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两条路都未经旅人踩印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明知路途绵延无尽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我却怀疑是否应该回到原地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地方,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导读]丛林中分出两条路,一条野草萋萋,一条遍布足迹,放眼向路的尽头望去,你会选择哪一条? 罗伯特.弗罗斯特向我们阐明了他的观点:选择那条人迹较少的路,因为它更需要人们去经历--也许他想告诉我们,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应该多尝试下未曾走过的路。的确,可能我们并不是做每个决定之前都能考虑得清清楚楚,但是勇于尝试的人生才会少很多遗憾~~~~

翻译精粹(3)

英语文选翻译精粹(3) 原文: Happily lived Mankind in the peaceful Valley of Ignorance. To the north, to the south, to the west and to the east stretched the ridges of the Hills Everlasting. A little stream of Knowledge trickled slowly through a deep worn gully. It came out of the Mountain of the Past. It lost itself in the Marshes of the Future. It was not much, as rivers go. But it was enough for the humble needs of the villagers. In the evening, when they had watered their cattle and had filled their casks, they were content to sit down to enjoy life. The Old Men Who Knew were brought forth from the shady corners where they had spent their day, pondering over the mysterious pages of an old book. They mumbled strange words to their grandchildren, who would have preferred to play with the pretty pebbles, brought down from distant lands. 译文: 在宁静的无知之谷中,人类快乐地生活着。 永恒之山向四面八方延伸。 一条知识小溪从深壑幽谷中缓缓流过。 它从往昔的山脉中流来。 它消失在未来的沼泽中。 溪水不大,不及河水滚滚,但它足以应付村民们那微薄的需求了。 晚上,当他们饮罢牲口、灌满水桶之后,就坐下来心满意足地享受生活。 见多识广的老人们从阴冷的角落里出来了。整个白天他们都呆在那里,对着一本古书上的神秘文字沉思。 他们嘴里嘟哝着奇怪的话语,对着孙儿们喋喋不休。而孙儿们更愿意把玩那些从遥远的异乡带回的美丽小石子。 【英译中选段二】 原文:(by Francis Bret Hart) But the faith of the majority proved to be securely based. Bill had scarcely ceased growling before we heard a quick step upon the porch, the trailing of a wet skirt, the door was flung open, and with flash of white teeth, a sparkle of dark eyes, and an utter absence of ceremony of diffidence, a young woman entered, shut the door, and, panting, leaned back against it. “Oh, if you please, I’m Miggles!”

罗伯特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赏析

罗伯特·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赏析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一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是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上的中学,也在达特第斯学院时而务农,时而到中学教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第一部诗集出版于1913年。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弗罗斯特是一位独具风格的美国现代诗人。他吟唱着20世纪的音调,又采用了接近于传统诗的诗体;他的诗富于象征和哲理意味,同时又有浓厚的乡土色彩。《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写的,这首诗采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 诗中的叙述者在清晨散步时来到了林间的一个岔道口,在他面前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路比较僻静,另一条路则有纷杂的脚印,显然平时行人比较多一些。但是在那天早晨,那两条路上的小草都还挂着露水,说明还没人从那儿经过。经过片刻的犹豫,叙述者决定走那条比较僻静的道路,因为那条道走的人少,更有探索的价值。但他虽然作出了选择,心里仍在嘀咕,假如选择了另外那条路,他将会遇见些什么样的东西。在诗歌的末尾,叙述者设想自己在多年以后向后人讲述自己在这个早晨所作出的选择,并且感叹在作选择时的一念之差往往会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

和弗罗斯特的其他作品一样,这首诗虽然只是描写了生活中一个普通情景,但它表现的却是内涵及其丰富和深刻,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这正是诗歌的艺术魅力所在。 各段详解 第一节:他站在人生的路口上,他两条都想去,犹豫不决。 第二节:他选择人少的一条路,这条路充满挑战。 第三节:他想留下一条路改日再来走,但路很长很长。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回来了。 第四节:他回忆他的往事,又想起了那片森林,未选择的那条路. 诗人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一旦选定了绝无重走之机,所以,必须慎重;人生的道路上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做出独立自主的选择。 《未选择的路》表面说的是自然界的道路,而实际上是借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告诫人们: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如果选择了就不能回头,因此必须慎重,不能随波逐流。这是一种象征

对舒曼童年情景的分析及演奏感受

的地方。对于一般小型建筑或管线的定位,亦采用此法。由于前方交汇法精度比较低,如果要采用前方交汇法测出的点作为控制点,就要用现场多个控制点求出测点的坐标再求出平均值。 二、改进后的内控法在工程中的应用在凤凰商贸广场B区施工前,根据测绘院提供的桩点及测量坐标,将它们按1:1的比例画在AutoCAD里,并将墙外皮线延长量出K1点与外墙皮的距离,再将墙外皮线偏移画出〈1-1〉轴与〈1-X〉轴。根据施工坐标 建立的原则,以K1点为施工坐标系的原点,以 〈1-X〉轴为X轴,以〈1-1〉轴为Y轴。在图中画出坐标换算中需要的α、a、b,根据以上叙述的坐标换算的公式求出 测绘院给的桩点的施工坐标。 经过坐标换算桩2点的坐标为(12.446,-0.251),桩26点的坐标为(112.055,164.138),根据公式求出两点的距离为192.213米,方位角为58度47分12秒。将全站仪置于桩2对准桩26点,将角度锁定在58度47分12秒,解锁后将全站仪转向0度为X轴方向,90度为Y轴方向,根据算出各桩点 的方位角、 距离复核各桩点的误差,经复核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故采用桩2点为基准点,以桩2点到桩26点的方向为基准方向。 根据现场情况,在距离现场400多米的假日酒店的屋面避雷针中选了一个点,并用方位角前方交汇法求出该点的坐标,该点的平均坐标为(479.169,64.952)。这 样在现场任意一点架设经纬仪都能以避雷针为基准方向而打出施工坐标系统的控制线。工程进入主体施工时,在卫生间的管道中选一个点作为垂直引测的控制点,由于该工程有三个轴网,决定在每个轴网内设一个垂直引测的控制点。每一层施工时,利用激光铅锤仪将底层的控制点引测到施工层,然后将经纬仪置于控制点,后视避雷针锁定在计算所得角度,解锁后将经纬仪转向0度、90度,打出控制线。 该工程采用改进后的内控法测量精确度高,施工顺 利,并在多项工程中得以应用。 为防止由于数据采集、数据输入和输出等测量前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错误,我们在拿到电子版图后将测量所需点坐标直接从Auto-CAD程序中的点转换为EXCELL程序中的坐标,或者将测量中所得的数据直接从EXCELL程序中的坐标转换为AutoCAD程序中的点;如果能在上述过程中利用AutoCAD中的三维绘图功能建模就更理想了。 参考文献: [1]赵雪云,李峰.工程测量[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2]李仲.建筑工程测量[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6. ················································· 2013年第·1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TaiYuan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期 总第138期 Jan2013 [摘要]罗伯特·舒曼是浪漫主义时期杰出的音乐家,在钢琴音乐领域的最突出的成就就是他的标题钢 琴套曲。《童年情景》是这一题材的代表作。论文具体阐述了套曲中每首小曲标题的含义、曲式 结构等的分析及自己演奏的感受。[关键词]舒曼;童年情景;作品分析;演奏感受[中图分类号]J6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046(2013)1-0183-02 对舒曼《童年情景》的分析及演奏感受 贾瑞娜,张瑞荣 (山西大学音乐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一、作者简介及作品的创作特点罗伯特·舒曼是浪漫主义时期杰出的作曲家、钢琴家、 评论家、指挥家。孩提时的舒曼是一个富于幻想,活泼而善感的孩子。他六岁起学习音乐,并自幼接触了大量的文学著作,文学知识的积累使他的一生受益匪浅。他率真的个性及深厚的文学素养,使其作品往往赋有文 学性和自传性的特色。 钢琴曲在他的音乐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钢琴小品盛行的19世纪,舒曼第一个创立了“钢琴套曲”这种新的音乐体裁。这些套曲往往都有一 个诗意浪漫、 引人入胜的标题,使套曲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性得到了高度的统一和完善。标题性钢琴套曲的出现,是舒曼有别于其他作曲家创作的特殊标志,奠定了舒曼在钢琴音乐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童年情景》 创作于1838年,是这一体裁的经典之作。全曲由十三首个性鲜明的小曲组成, 灵感主要来自舒曼对幼年克拉拉的回忆。这首套曲不同于一般的儿童钢琴曲,他不是为儿童而写,而是作曲家以成年人的视角回忆童年的情景,充满了语言无法表达的情怀,唤醒 人们对儿时的回忆。舒曼用形象而简练的笔法, 生动细致地刻画了孩子们的纯真形象。 二、对《童年情景》中每首小曲的分析及演奏感受童年情景全套由十三首小曲组成,每首都有一个小标题,从各个小标题可以看出,既有描写儿童生活趣事的,也有刻画儿童内心活动的,每一首都反映了儿童生183··

艺术歌曲(Lied)简介

艺术歌曲(Lied)简介 艺术歌曲是音乐史上一种特定的体裁。在德国,由舒伯特、舒曼、勃拉姆等作曲家创作的歌曲被称为Lied;在法国,与之同类的歌曲被称为Melodie;流传到中国,我们将它译为“艺术歌曲”。它原本的意思是“这种微妙的艺术用不同于歌剧的方法,令人领会到歌词中戏剧性的内容”。 艺术歌曲是音乐史上一种特定的体裁。在德国,由舒伯特、舒曼、勃拉姆等作曲家创作的歌曲被称为Lied;在法国,与之同类的歌曲被称为Melodie;流传到中国,我们将它译为“艺术歌曲”。它原本的意思是“这种微妙的艺术用不同于歌剧的方法,令人领会到歌词中戏剧性的内容”。还有与Lied一词相近的Kunstlied,它的意思则是“不同于民歌的歌曲”。曲此我们可以知道,区别于歌剧和民歌的这种歌曲形式——艺术歌曲,具体说来是指音乐与诗歌的完美结合。 古代的“音乐”的概念是声乐,因此把艺术歌曲划归在音乐的范畴中是符合历史的观念的,并由此可知,艺术歌曲实则早于音乐的其它形式几百年而存在,如歌剧、交响乐等等。我们当今意义上的艺术歌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

程,从德国、意大利、法国、俄国等等,从游吟诗人及僧侣们,通过Issac传到taleman、格鲁克、莫扎特、贝多芬等众多作曲家并层层推进,最终在舒伯特的艺术歌曲中达到高潮,从lied大师Issac到艺术歌曲之王舒伯特,它的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单音lied———复音lied———浪漫的艺术歌曲———十二音、无调性的艺术歌曲,一直是在非常强劲地发展着。在它最初的形式发展中,改革进化一直伴其左右,如Schulz去掉了固定低音而改为完整的伴奏;海顿艺术歌曲的钢琴伴奏有前奏、间奏,加强了伴奏的重要性等等;贝多芬的艺术歌曲的“歌曲集”形式成为后提升,虽然二者都自为地闪着自己的光辉,当他们一起登场时,肯定是最引人入胜的。”应该说普赛尔第一次毫不犹豫、而又比较客观地评判了二者的关系,即出自同一体,但又有侧重。当然这种侧重是集中在音乐方面上。E·T·A霍夫曼说:“在谱写的诗歌用词语来指种种确定的情感的歌唱中,音乐的魔力作用就象道士的仙丹一般,只需几粒就足以浸泡出任何精妙美味的冲剂来。”这种对于诗与音乐的审美观点是浪漫主义艺术歌曲的真谛所在,诗的升华一定要有音乐的滋润,否则诗的光辉即显暗淡(这只是限定在音乐范畴之中,作为诗的个体表现,它固然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存在,而并不需要依附在任何其它形式之中)。因此,让·保尔在《美学史料读本》中提到“在所有艺术门类中,只有音乐是纯粹的最富人性的,能涵

论舒曼及其作品

论舒曼及其作品 专业班级:车辆工程101班姓名:傅志明学号:7012910043 摘要:罗伯特·舒曼是19世纪德国著名的作曲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评论家。本文简短的介绍了舒曼的生平和他典型浪漫主义风格的特点,并简单分析了他的大提琴作品。 关键词:罗伯特·舒曼;浪漫时期;大提琴 罗伯特·舒曼是十九世纪上半叶德国音乐史上最突出的人物之一,是浪漫主义最先进的代表之一,是一个颇具个性的音乐家,在他的艺术创作中深刻地反映出德国的浪漫主义。丰富的想象力,优美的音乐形象,富有诗意和激情标志着他最好的作品,他的音乐强调内在感情的表达,不拘格式地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力求创造丰富多彩的音乐形象。 一.简述舒曼生平及作品 德国作曲家、音乐评论家罗伯特-舒曼,生于1810年6月。自幼便在钢琴弹奏,即兴和创作中显示出非凡才能,之后曾在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19岁时师从维克学习钢琴。1930年开始深入研究理论作曲,创作出大量钢琴作品,其中《蝴蝶》、《狂欢节》就是此期间的杰出代表作。1835-1844年,独自编辑创办《新音乐杂志》,刊发了大量评论文章。 舒曼的作品,以钢琴曲和歌曲居多,他的钢琴作品有很强的文学功底,常表达人和事在心中激起的反响,他继舒伯特之后发展了浪漫主义的钢琴音乐风格。他惯以数首歌曲组成套曲,以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注重诗的内在意境。作为音乐评论家,他热情推崇巴赫、贝多芬,赞誉肖邦、勃拉姆斯的天才;他的积极评论,对浪漫主义音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他的主要作品有:交响曲6首,序曲,钢琴、大提琴、圆号协奏曲,弦乐、钢琴重奏曲,小提琴、钢琴奏鸣曲,交响练习曲12首,大量钢琴套曲、声乐套曲,歌剧;他的论著有《论音乐与音乐家》等。 他的艺术歌曲继承了舒伯特的创作传统,进一步丰富了钢琴伴奏的表现方法,注重选择富有诗意的歌词但更注重歌词的选择,并力图渗透到诗歌的灵魂深处。用音乐细腻的表达诗意,钢琴伴奏与声乐部分的地位是平等的。歌曲的前奏、间奏、尾奏都根据诗的意境精心安排。因此,舒曼有"诗人音乐家"的美称。 舒曼杰出的大提琴作品主要创造在19世纪,他的作品——主题辉煌,浪漫并充满激情,热情并伤感。这些作品都被收录在音乐艺术宝库,也是很多演奏家点缀舞台的经典保留曲目。在学习舒曼的大提琴作品时需要注意富有想象力的内容,结构形式的逻辑,题材作品的起源,演奏的技巧,指法,运弓等等。 二. 浅析舒曼的大提琴作品

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简介

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简介 罗伯特;勃朗宁,英国诗人,剧作家,主要作品有《戏剧抒情诗》(DramaticLyrics),《环与书》(TheRingandtheBook),诗剧《巴拉塞尔士》(Paracelsus)。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简介,希望大家喜欢! 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维多利亚时期代表诗人之一。主要作品有《戏剧抒情诗》、《剧中人物》、《指环与书》等。与丁尼生齐名,是维多利亚时代两大诗人之一。他以精细入微的心理探索而独步诗坛,对英美20世纪诗歌产生了重要影响。 勃朗宁出生于伦敦郊外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颇有艺术修养的银行职员,母亲是德国血统的苏格兰人。勃朗宁青少年时代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而是依靠父亲的藏书自学成才。他兴趣广泛,博览群书,培养了诗歌、绘画和音乐等多方面的艺术才能。1833年他匿名发表自传性质的长诗《波琳》,被批评为“有强烈的病态的自我意识。”此后他在诗歌创作中便力求以客观描写取代直抒胸臆。1835;1845年间勃朗宁连续发表八部诗剧和诗集《戏剧抒情诗》(1842)、《戏剧浪漫诗及抒情诗》(1845)。在后两部诗集中,诗人创造了别具一格的、以心理分析为主旨的戏剧独白诗。1845年,勃朗宁和著名诗人伊丽莎白;巴莱特相识,构成了英国文学史上最饶趣味的恋爱佳话。第二年他们秘密结婚,迁居意大利,直到1860年伊丽

莎白去世,勃朗宁才返回英国。这期间他的作品多以意大利以背景,收入两卷本诗集《男男女女》(1855)。1864年诗集《剧中人物》的出版使勃朗宁加入了英国诗坛明星的行列。在这部诗集中,诗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他的“戏剧独白诗”。勃朗宁晚年的代表作是《指环与书》(1868;1869),该诗叙述一个老夫杀死少妻的故事。全诗由十二组戏剧独白组成,每一独白都有主要人物叙述案情,每人的叙述相互矛盾,但从错综复杂的头绪中最后露出这起谋杀案的真相。诗歌长达2万余行,虽有冗长之嫌,但在“戏剧独白”方面达到了最高成就。 罗伯特;勃朗宁的文学成就勃朗宁对英国诗歌的最大贡献,是发展和完善了戏剧独白诗(Dramatic monologue)这样一种独特的诗歌形式,并且用它鲜明而生动地塑造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性格,深刻而复杂地展示了人的内在心理。在他之前,不少别的诗人也写过戏剧独白诗,如丁尼生的《梯托诺斯》就是同名主人公在一定剧情背景上的独白。但两者具有明显的差虽。在以前诗人(包括丁尼生)的戏剧独白诗中,独白者不是在“自言自语”,就是在向读者坦露心迹,因此实质上仍是一种抒情独白,只不过抒情主人公是剧中人而已;况且剧中的抒情主人公还有与作者认同的明显倾向。而勃朗宁的独白者所面对的不是读者,而是剧中人,他的独白是剧中人对剧中人所说的一段话,称之为“独白”只是由于诗未把独白对象的话写出来。但从独白中我们能感受到对话者的存在。这样,独白者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戏剧人物,成了独立于作者的典型形象。因此,勃朗宁的戏剧独白诗是一种客观的、戏剧性的形式,其目的不在抒情而在为人物造像(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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