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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

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的

招标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集团公司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项目、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开交易条件和要求,由若干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选择

交易对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范围与权限、招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施等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

(三)集约、受控、竞争,择优选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部招标办)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设在物资采购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审批;

(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

(四)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管理;

(五)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的招标工作;

(六)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招标管理的相关工作。其中:

规划计划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立项、年度投资计划依据的审查。

法律事务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负责处理重大招

标项目的法律纠纷。

监察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运行监督,负责招标活动中违

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审计部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审计监督。

第八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管理权限内招标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

和可不招标事项审批;

(三)负责编制本专业招标技术规格书标准文本;

(四)负责本专业招标评审专家人选的推荐;

(五)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所属企业应当明确招标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本单位招标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

单位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

和可不招标事项审批;

(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

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报批;

(四)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本单位专家的管理与信息维护;

(五)负责本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管理;

(六)负责组织本单位重大招标活动;

(七)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招标工作;

(八)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具有工程、物资、服务

采购权限或职能的部门或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招标,业务上接

受招标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招标范围与权限

第十一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中必须依法进行

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和材料的采购;

(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其他物

资和服务采购项目;

(三)单次采购估算额低于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标准,但年度范围内同类项目总采购估算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

及以上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

除上述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所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

规定本单位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并报总部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集团公司商业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

(三)潜在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商少于三家的;

(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影响功能配套性的;

(七)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自身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并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

(八)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

(九)已通过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并在有效期内的;

(十)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

(十一)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特殊要求不宜招标的。

前款所列情形称为可不招标事项。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按照招标项目性质和单次采购估算额将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二、三类。一类、二类招标项目由集团公司总部管理,三类招标项目由所属企业管理。

第十四条一类招标项目包括:

(一)单次采购估算额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含工程承包项目);

(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物资采购

项目;

(三)单次采购估算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服务项目;

(四)总部机关单次采购估算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的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五)总部集中采购项目及其他应纳入总部管理的招标项目。

第十五条二类招标项目包括:

(一)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亿元人民

币以下的工程项目(含工程承包项目);

(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亿元人

民币以下的物资采购项目;

(三)单次采购估算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5000万

元人民币以下的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三类招标项目包括:

(一)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以外的招标项目;

(二)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招标项目。

第十七条一类招标项目在招标前,所属企业应当将招标

方案报总部招标办,总部招标办根据招标项目涉及专业和管理

特点,会同规划计划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

审核后予以批复。评标结束后,所属企业应当将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报总部招标办,总部招标办会同规划计划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对招标过程进行规范性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二类招标项目,所属企业应当将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报主管专业分公司审批,同时抄报总部招标办备案。

三类招标项目由所属企业自行管理。

所属企业报总部及专业分公司审批的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应当先履行本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并由本单位招标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第十八条总部机关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应当在招标人初审后报总部招标办审核同意,对于重大招标项目,总部招标办应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审批。总部机关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物资、服务招标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管理。

第十九条依据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不招标的项目,在履行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交不招标的事由和采用其他方式的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过程监控。

第四章招标评审专家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

两级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建立统一的招标评审专家库,实现资

源共享,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总部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人选由有关部门、

专业分公司或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并经专家本人同意,报总部

招标办批准。所属企业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由所属企业招标管

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

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

及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招标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有关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

审核工作;

(二)承担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提出评标意见,并对

所提意见承担责任;

(三)参加有关招标质疑问题的审议;

(四)向有关部门反映招标项目评审中的问题,提出意见

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招标评审专家参加有关招标工作应当遵守以

下工作纪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

司有关规定;

(二)恪守职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三)客观、公正、公平地参与招标评审工作;

(四)与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

(六)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或者其他好处。

第二十五条招标评审专家承担的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对招标评审专

家的能力、水平、诚信等方面进行考评。

对考评不合格者,或在招标活动中严重违规违纪者,招标

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

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统一业务管理。总部招标办参照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认证制度,对集团公司

内部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集团公司甲、乙级资格认定,颁发统一

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甲、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

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机构队伍和业务建设。

第二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四)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总部招标办和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内部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并每年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业绩考评,内容包括:代理业绩情况、机构人员情况、质疑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业绩考评不合格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第三十条总部招标办每年一季度公布认可的集团公司内部及外部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作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依据。

第六章招标实施

第三十一条招标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组织实施:

(一)已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安排,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复,资金已经落实。初步设计批复前的提前招标项目,已获得投资主管部门批准;

(二)招标所需的技术标准、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已经确定。

第三十二条招标项目应当按照不高于批准的概算投资额

度或财务预算额度进行限额招标,超额的作废标处理。特殊情

况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投资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三条招标实施中招标准备、发标、投标、开标、

评标和中标等环节,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原则上

应当公开招标。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集团公司秘密不适宜公

开招标的;

(二)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采用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

标公告,同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发布招标信息,并按管理

权限履行招标方案备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审批手续。

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当通过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发布招

标信息,并按管理权限履行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

的报批及备案手续。邀请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应当优先

在集团公司相应的资源库中选择。

第三十五条招标项目优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并按管理权限取得招标管理部门资格认可的,可自行招标。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从总部招标办认可的名单中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采用邀请招标的,资格审查可列入评标内容,与评标工作一并开展。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应当说明招标项目依据、招标数量、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时间要求、估算金额、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理由、评标及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等。委托招标的,应当提出拟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应当列出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及理由、产生方式等。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采用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颁布的标准文本,并优先采用集团公司颁布的标准文本。集团公司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并应优先满足企业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第三十九条对于采用邀请招标且不涉及编制技术方案的经常性项目,在征得全体潜在投标人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商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但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第四十条招标文件履行审批手续后可按成本价向潜在投标人发售。

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使用招标费用,不得乱收乱支。

第四十一条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需要设置标底的,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当与招标文件完全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标底的确定。标底在开标前密封保存,不得泄漏。标底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名单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提出,其中业主、招标机构等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为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应当从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并应当兼顾区域和专业技术特点。评标委员会名单按招标管理权限报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形成评标报告。评审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形成招标总结,并附评标报告,按管理权限履行报审手续。

第四十六条拟授标建议审批通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同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发布中标信息。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油法字〔2007〕156号)办理合同审批或授权手续。

第四十八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招标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和归档工作。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

第四十九条集团公司招标实行由法律、监察、审计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把关的机制。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法律、监察、审计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招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

第五十一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员工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人依法进行保护。

第五十二条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及各级

管理人员、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泄密或误导、干扰评标、与投标人串通损害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08〕528号),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外部招标代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除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取消其在集团公司的招标代理资格,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投标人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退出投标,已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集团公司指定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总部招标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国内工程建设项目及物资设备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油计字〔2005〕85号)同时废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

对中国石油工业发展的几点认识

对中国石油工业发展的几点认识 新中国的石油工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一代石油工作者呕心沥血的辛勤耕耘,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今天,世界正在迈向新世纪,中国正在经历着伟大的历史性变革,走向21世纪的中国石油工业将如何继承以往成功的基本经验,大踏步地迈上市场经济的步伐,迎接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历史机遇,开创第二 次大业,再造新的辉煌,这是值得石油工作者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仅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对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前景的认识 在中国石油工业发展的历史中,对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前景的认识走过了一条不平常的道路,它具体反映在对中国是不是贫油国;中国石油工业依靠发展人造油,还是依靠发展天然油;陆相地质能否找到石油、能否找到大油田;年产一亿吨原油产量能否保持得住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认识上。这些不同认识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世界了解的渐进过程。但是,40多年中国石油工业的历史证明:中国石油工作者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对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前景始终都充满着积极的、坚定的信心,并为之百折不挠地进行拼搏奋斗,这是中国石油工业能够发展到这样宏大的规模、并自立于世界石油大国之列的一条重要原因。 在迈向新世纪之际,我们对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前景如何认识,这对于石油工业进行第二次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这个认识必须是建立在唯物主义认识论之上的。大量的研究表明,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是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的。我国陆上和海域共有沉积盆地500多个,沉积盆地面积约670万平方公里,沉积岩体积约2200万立方公里。根据最近石油研究部门对150个沉积盆地进行的第二次油气资源评价,预测石油资源量为9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38.04万亿立方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史 --论文格式

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史 【摘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是一项新兴而古老的事业。它成为中国现代能源生产的一个重要工业部门,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事情,而中国发现和利用石油和天然气技术的历史却可追蒴到两千年以前,并且在技术上曾经创造过光辉的成就。中国近代石油工业萌芽于十九世纪中叶,经过了多年的艰苦历程,直到新中国建立前夕,它的基础仍然极其薄弱。回顾这一历史过程,将有利于认识当代中国石油工业的崛起。 【关键词】:中国石油历史 一、中国石油事业的恢复与发展 玉门油矿解放后,军代表康世恩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刚刚获得解放的石油工人以主人翁的姿态,迅速投入战斗。在生产建设中,被称为“冬青树”的钻井队长郭孟和,屡建功勋,是老一辈石油工人的优秀代表。为创建新中国的石油工业,1952年8月,毛泽东主席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9军第57师转业为石油工程第一师。以师长张复振,政委张文彬为首的全体指战员从此成为石油产业的一支生力军,为建设一支具有严格组织纪律,高度献身精神的石油产业大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东北地区的几个人造油厂在设备,材料,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依靠技术人员和老工人,仅用两年半的时间,就恢复了抚顺,桦甸,锦州等几个主要人造油厂的生产。 经过三年恢复,到1952年底,全国原油产量达到43.5万吨,为1949年的3.6倍,为旧中国最高年产量的1.3倍。其中天然油19.54万吨,占原油总产量的45%,人造油24万吨,占55%。生产汽,煤,柴,润四大类油品25.9万吨,比1949年提高6倍多。玉门油矿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石油工业建设的重点。为了加强勘探,广泛采用“五一”型地震仪和“重钻压,大排量”钻井等新技术,先后发现了石油沟,白杨河,鸭儿峡油田。老君庙油田也开始扩大了含油面积,并开始按科学程序进行全面开发,采取注水和一系列井下作业等措施。到1959年玉门油矿已建成一个包括地质,钻井,开发,炼油,机械,科研,教育等在内的初具规模的天然气石油工业基地。当年生产原油140.5万吨,占全国原油产量的50.9%。玉门油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地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将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 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四川成都610059 摘要:本文回顾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及各阶段的特征。目前,中国石化正在向规模大型化、布局集中化、炼化一体化、生产园区化方向发展。其次, 本文分析了中国石化的空间分布格局。总体来看, 中国石化的空间格局呈现出“东西强、中部弱”, “北方强、南方弱”,“沿海强、内地弱”的分布特征; 辽中南、京津冀和沪宁杭等八大石化产业基地已成为支撑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 中国石化; 空间格局; 集聚 一、中石化的成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前身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这年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从此,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5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划转企业交接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胜利油田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

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华东输油管理局等12个油田和输油企业划入石化总公司。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二、总部的区位选择 公司总部是整个公司的中心。其功能是制定影响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决策。公司总部最为重要的权力之一就是资金控制。作为一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全球性大公司,中石化总部的视野是全球,所考虑的时间尺度也较为长远。因此,总部的区位要求可以概括为:(1)便利的交通运输;(2)及时的信息获取;(3)便于与关键人员随时接触。基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国有大型企业主管部门多为中央部委和省、市政府。这些机构均位于首都、直辖市和省会。中石化的总部选择也不例外。其总部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北京是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流中心,中国第二大城市。因此,北京基本能满足中石化总部对区位条件的要求。 图1中石化总部所在地 三、子公司及其区位分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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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九项原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本《禁令》第一条:当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岗位员工。安排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任人的处理按第六条执行。特种作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及井控作业、海上作业、放射性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二、本《禁令》中的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禁令》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三、本《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

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 四、本《禁令》中的事故是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及以上。 五、本《禁令》是针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凡不在本禁令规定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原则: 一、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二、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四、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五、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六、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七、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九、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条文解释: (一)良好的HSE表现是企业取得卓越业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坚强基石和持续动力。HSE工作首先要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即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务的决策时,同时考虑、评估潜在的HSE风险,配套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优先保障HSE条件,做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我国石油工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石油工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通过多年的自主与创新,我国石油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拥有一批完善的炼油技术和较大的产业规模。我国能源现状为:富煤、贫油,这就导致我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不仅对国家能源安全带来隐患,也使石油工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利用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煤制油技术与炼油技术的创新,保证我国石油工业的高速、稳定发展。 关键词:石油工业能源炼油技术发展趋势现状 一、前言 石油工业诞生150多年以来极大地推动了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逐步取代木柴和煤成为世界最为重要的能源和化工原料,迄今为止,石油依然是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提高不可或缺的最为重要的能源之一。中国能源现状为:富煤、贫油、有气,面对石油的紧缺,长期过多依赖进口对国家的能源安全也极为不利,政府对此也做了大量相关的努力。表1列出了2011年中国、美国与世界总计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图1和图2分别为2009年中国与世界能源消费结构比例图。 据以往数据统计表明,自石油取代煤成为主要的一次能源之后,其在世界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比例保持在40%左右,而根据以上2009年与2011年的数据统计显示,石油所占世界能源消费结构的比例在30%左右,比例有所下降,而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石油所占比例没有较大变化。这一方面是由于石油资源的短缺和开采成本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天然气等其他清洁能源的发展。虽然能源消费结构有所变化,但煤炭和石油仍然占据能源消费总量的50%以上,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石油仍然是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当前炼油技术发展简介 世界炼油工艺技术的发展可以分为4个阶段[1]: 1.出现阶段 1861年,美国冰夕法尼亚州建成世界上第一座炼厂。当时是将一个直径约7ft的铸铁罐密封,安装在烧木柴的火炉炉膛中,从顶部释放出的蒸汽通过1圈浸在流水中的管子冷凝获得产品,通常1次操作可持续3d,煤油是唯一的产品。 2.发生阶段(1911~1950年) 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对汽油的需求迅速增加,促进了提高汽油产量的裂化工艺技术的发明,并迅猛发展,1914年出现热裂化工艺,1930年标准石油公司发明了延迟焦化工艺,1942年Exxon公司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套FCC工艺装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案例分析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中国石油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中国石油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成为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和销售商之一。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国石油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三大战略,着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立安全环保节能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和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2.主营业务 中国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该公司的经营涵盖了石油石化行业的各个关键环节,从上游的原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到中下游的炼油、化工、管道输送及销售,形成了优化高效、一体化经营的完整业务链,极大地提高了该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百强企业。 (1)勘探与生产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2)炼油与化工 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中国石油发展历程

中国石油发展历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是一项新兴而古老的事业。它成为中国现代能源生产的一个重要工业部门,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事情,而中国发现和利用石油和天然气技术的历史却可追蒴到两千年以前,并且在技术上曾经创造过光辉的成就。 中国近代石油工业萌芽于十九世纪中叶,经过了多年的艰苦历程,直到新中国建立前夕,它的基础仍然极其薄弱。回顾这一历史过程,将有利于认识当代中国石油工业的崛起。 我们分五个部分介绍中国石油工业发展概况,其中不乏许多珍贵的历史照片和资料。 1.恢复与发展 玉门油矿解放后,军代表康世恩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刚刚获得解放的石油工人以主人翁的姿态,迅速投入战斗。在生产建设中,被称为“冬青树”的钻井队长郭孟和,屡建功勋,是老一辈石油工人的优秀代表。为创建新中国的石油工业,1952年8月,毛泽东主席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9军第57师转业为石油工程第一师。以师长张复振,政委张文彬为首的全体指战员从此成为石油产业的一支生力军,为建设一支具有严格组织纪律,高度献身精神的石油产业大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东北地区的几个人造油厂在设备,材料,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依靠技术人员和老工人,仅用两年半的时间,就恢复了抚顺,桦甸,锦州等几个主要人造油厂的生产。 经过三年恢复,到1952年底,全国原油产量达到43.5万吨,为1949年的3.6倍,为旧中国最高年产量的1.3倍。其中天然油19.54万吨,占原油总产量的45%,人造油24万吨,占55%。生产汽,煤,柴,润四大类油品25.9万吨,比1949年提高6倍多。玉门油矿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石油工业建设的重点。为了加强勘探,广泛采用“五一”型地震仪和“重钻压,大排量”钻井等新技术,先后发现了石油沟,白杨河,鸭儿峡油田。老君庙油田也开始扩大了含油面积,并开始按科学程序进行全面开发,采取注水和一系列井下作业等措施。到1959年玉门油矿已建成一个包括地质,钻井,开发,炼油,机械,科研,教育等在内的初具规模的天然气石油工业基地。当年生产原油140.5万吨,占全国原油产量的50.9%。玉门油田在开发建设中取得的丰富经验,为当时和以后全国石油工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他们立足发展自己,放眼全国,哪里有石油就到哪里去战斗,形成了著名的"玉门风格", 为发展石油工业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正象著名诗人立季赞诵的那样:“苏联有巴库,中国有玉门,凡有石油处,就有玉门人”。 按照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部署,石油勘探首先在我国西北地区展开。1955年10月,克拉玛依第一口井--克1井喷油。当时一些苏联地质专家对能否找到有开采价值的油田,曾有不同的看法。石油工业部在总结这一地区前段勘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1956年开始,调整勘探部署,集中力量在大盆地和地台上进行区域勘探,在康世恩同志主持下,把重点从准葛尔盆地南缘的山前蚴陷转向西北缘,当年就拿下了一定面积,很快就探明了克拉玛依油田,实现了新中国成立后石油勘探上的第一个突破。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的发展历程(转载) 中国海洋石油工业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的海洋石油事业发端于南海,早在1957年,有关部门即开始在海南岛南面莺歌海岸外组织作业,追索海面油苗显示,后由于60年代越美战事终止。1958年,则在渤海湾荣城至大沽口一段沿海地带调查油气苗;1959年,开展并完成了渤海海域及其邻近陆地的小比例尺航空磁测,资料初步揭示渤海是华北拗陷区的一个组成部分。1960年5月,开展海上地震、重力、电法的物探试验;随后完成了渤海全海区的地震概查和安排了远景较好的辽东湾海域的普查和重力调查。资料进一步证实,渤海是陆地各拗陷向海域延伸的部分。这期间,也在渤海进行了地质观测、测量海底地形,底质取样以及部分海底重力工作。

从渊源上讲,在石油企业改革之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各大油田均归口石油部管辖,改革后中石油占有了大部分的油田,中石化则包揽大多数炼厂,中海油则在石油需求强劲的背景下逐渐崛起。中国陆上油田基本被中石油,中石化包揽,同样海上的有利区块也都被中海油注册,虽然也有关于中海油上陆,中石化,中石油下海的说法,但中石油、中石化与中海油依然缺乏互动。而经过40多年的开发,中国陆上石油资源,尤其是东部油田油气资源已成日益递减状态,海上石油的发展将有力缓和这一状况。在几年内渤海油田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二大油气产地,中海油也将超越中石化成为中国第二大油气生产商。 1961年、1964年分别对黄海海域进行地震初查,以了解南黄海与苏北盆地的地质构造关系,并着手对其含油前景的摸底工作。海上油气勘查的逐步展开渤海油气勘查取得了突破,发现了海上油田。1967年6月,海1井试获日产30t的原油,成为我国海域第一口出油井。 南海北部湾油气勘查的突破。从60年代安排了区域性调查后。直到1973年初,美、越签订《巴黎协定》结束越南战争,南海海域恢复平静之后,中国燃料工业部才再一次成立了南海石油勘探筹备处,恢复南海石油勘探。到1973年,基本完成了综合地质、地球物理调查,预测北部湾是一个有良好前景的含油气拗陷。此后几年,由于国内又出现其它原因,南海海域的石油勘探开发一直处于停滞状态。1977年8月,石油、地质两部技术人员共同分析地震成果资料,选定的涠西南一号构造带湾1井,1977年9月试获日产原油20t,天然气9 490m3。 开辟珠江口盆地勘查。1974年,区域研究工作认为,珠江口外海域是值得注意的地区,建议作为今后油气勘查的主要战场。1975年进行的区域概查和综合性地球物理普查,证实珠江口外存在一个沉积厚度大、由几个拗陷组成、面积约15万km2的沉积盆地。1975年12月,确定为石油普查重点工区。1977年开始钻探。 评价、探索南黄海。1967年6月~1970年,在浅水部分地球物理试验基础上,对南黄海进行了地震大剖面测量。从1974年开始,利用我国自行设计、改装的双体钻井船,施工钻井7口,取得了重要的地质资料,但未能获得工业油气的发现。 改革开放后,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开发海洋石油采取对外合作与自营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1979~1980年,采用双边谈判方式与外国公司签订南海、黄海的南部地球物理勘探协议和渤海、北部湾石油勘探开发合同。1979年8月,南海珠江口盆地珠5井首次突破工业油流关,引起中外各方的关注。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年2月1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负责对外合作业务,享有合作海区内进行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以下简称“业丰加油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107国道加油棚、办公楼、供电房、收款室(营业执照中注明的营业场所),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负责人:王廷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95188103,经营范围:零售业。 业丰加油站于2018年06月25日取得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穗WH安经证字[2018]1145(5)),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4台加油机),有效期至2021年06月24日。 由于业丰加油站设立时间较早,埋地储罐及工艺管线老化、腐蚀,潜在油品泄漏风险,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丰加油站对加油站进行了改造,主要改建部分如下: 1、利旧改造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44m2,室内外高差为0.1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属加油站配套建筑物。 2、新建膜结构罩棚一座,罩棚投影面积为550m2;罩棚柱为钢柱。建筑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3、重建承重罐区一座,将油罐区4个埋地油罐更换为4个新的FF双层埋地储罐。改建后为30m3汽油罐3个、30m3柴油罐1个,改造后储罐总容积105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级别保持不变。

4、加油站相关工艺管道的改造;出油管道采用导静电的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其余工艺管线均采用20#无缝钢管。 5、更换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更换2台六枪三油品加油机、新增4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改建后为:6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及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共8台加油机。 6、重建因更换管道破坏的路面。 7、恢复重建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间。 8、在南面增设出入口; 9、站区设卸油油气回收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 业丰加油站内其他建构筑保持不变。 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9号)文件要求程序进行,经审查改项目符合简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的要求。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对防雷装置进行了防雷检测,出具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取得《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 业丰加油站在经营和储存成品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一系列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企业人员、其他进站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同时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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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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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SWOT分析 一、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主要为新疆三大油田、四大炼厂和全国113家油田、炼化、销售、管道、燃气企业提供专业化运输、石油石化产品配送及其它综合配套服务。公司总部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北京顺义设有调度中心。取得了国家一级道路货运企业、涉外运输、危险品运输、国际国内海陆空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建筑安装、路桥施工、境外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等经营资质,通过了国家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位列“中国百强道路运输企业”前3强和“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第4名,并被评为国家5A级运输物流企业,是行业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公路运输物流企业。现有员工38000人,各种车辆20000台,资产总额120亿元。 目前以油田运输(沙漠运输)、成品油配送(非油配送)、化工产品运输、航油运输、燃气运输、钢管运输、特种大件运输、国外(涉外)运输、社会物流(集装箱运输)、汽车修理为主营业务,以基建工程、加工制造、油田服务为兼营业务,以矿区物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为辅助业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分公司,在526个地级城市设立了配送中心和运输车队,运输生产作业范围辐射全国各地市县。在尼日尔、利比亚、阿联酋、

乍得、缅甸设立了项目部,在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设立了分公司。2010年完成经营收入170.3亿元,是2000年3.1亿元的54.9倍;2010年人均年收入比2000年的1.29万元提高了244.9%,实现了企业效益和员工收入的同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企业外部环境分析、企业内部资源与能力分析 外部因素分析(EFE)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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