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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

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
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

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2006-2025)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和基础条件 (3)

一、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 (3)

二、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 (5)

三、生态省建设的制约因素 (7)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10)

三、建设目标 (10)

第三部分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 (14)

一、生态功能分区 (14)

二、分级控制管理 (22)

第四部分主要领域与重点任务 (26)

一、构建高效低耗的生态经济体系 (26)

二、构建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 (36)

三、构建优质可靠的环境安全体系 (43)

四、构建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体系 (51)

五、构建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 (59)

六、构建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64)

第五部分重点工程 (68)

一、生态产业工程 (68)

二、生态建设工程 (68)

三、综合整治工程 (69)

四、环境建设工程 (69)

五、绿色创建工程 (69)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70)

一、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的领导机制 (70)

二、建立和完善法制化的监管机制 (71)

三、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72)

四、建立和完善自主化的创新机制 (73)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参与机制 (74)

前言

生态省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级行政区域。其基本要求是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构合理,资源高效利用,污染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人居环境优美,城乡环境全面改善;现代文明生态文化得到全面发展,民主与法制有更大发展,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其根本目的是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区域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之路,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从辽宁实际情况看,建设生态省可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腾出发展空间,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从而推动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于“十一五”之初做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决策。根据《中共辽宁省委2006年工作要点》和《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启动生态省建设,编制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的部署,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稿)>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辽委办发[2006]4号)文件要求,省政府组织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纲要》

提出用20年时间,通过建设生态经济、资源支撑、环境安全、自然生态、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实施生态产业、生态建设、综合整治、环境建设、绿色创建五大工程,依靠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监管机制、投入机制、创新机制、参与机制五项机制,完成生态省建设任务。

《纲要》是推进辽宁生态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各地区编制生态市、县规划以及行业、部门规划的重要依据。随着生态省建设的不断推进,将根据情况变化对《纲要》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

第一部分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和基础条件

一、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是我省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为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是经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对发展的制约日益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因此,开展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核心内容的生态省建设,已成为辽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建设生态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第一要义是发展。建设生态省,有利于创新发展模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提升发展质量,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从根本上缓解城乡环境压力;有利于转变发展观念,促进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促使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因此,通过生态省建设将更加有力地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二)建设生态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要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从而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通过开展生态省建设,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既要“金山银山”,又要

“绿水青山”,从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建设生态省,是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辽宁是全国重化工业基地,由于长期沿用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通过开展生态省建设,开展资源能源综合开发和节约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倡导环境友好行为,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使优良的环境成为新的竞争优势。

(四)建设生态省,是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辽宁省正处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当前要着力抓好“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三大重点任务。通过开展生态省建设,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依靠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生产力,为发展新型产业腾出空间;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优化壮大县域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和谐辽宁。

(五)建设生态省,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宏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求实现代内公平,还要实现代际公平。通过开展生态省建设,让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和谐,切实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同时,也必将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承载能力,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保证一代接一代永续发展。

二、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

我省建设生态省面临国家优化宏观发展战略布局的有利时机,同时在自然条件、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较好的基础。

(一)面临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机遇

我省是东北乃至全国老工业基地的典型代表和历史缩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国家在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造重点企业技术、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必将促进辽宁省的全面发展。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产业分工、调整和转移加速进行,“五点一线”沿海开放战略的实施,对于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发展,都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优越的区位条件和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

我省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沿海省份和通往关内的交通要道,优越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与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济、科技等方面交流,有利于与日本、韩国发展各类合作,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交流。

我省部分矿产资源储量比较丰富,探明储量的77种,潜在经济价值1万多亿元,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金属及冶金辅助原料、化工、宝玉石等7大类配套性较强的矿产资源体系,部分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

(三)经济状况和发展势头良好

“十五”期间,全省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实际增长10.4%和8.3%(扣除价格因素),2005年分别达到9180元和3690元。

2002年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探索建立了“3+1”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取得了阶段成果。2005年,全省每万元GDP能耗由2001年的2.11吨标准煤下降到1.83吨标准煤,万元GDP取水量由2001年的247立方米下降到19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1年的137立方米下降到117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9个百分点,达到72%。

(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辽河治理、碧海行动计划、城市环境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05年,省辖城市平均85.8%以上天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6%。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1.8%,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7%,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995年的36.3%下降到29%。

(五)科教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状况较好

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科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科研开发机构1300个,高等院校69所,全省从事科研活动的专业人员16万人,两院院士达到53人,每万人中拥有科学家和工程师28人,都位居全国前列。

已初步形成较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部省辖市通高速公路、全部乡镇通油路。

公众环境保护参与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近千所,绿色家庭2.2万户。在大、中、小学普遍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和专题活动,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了95%。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组建了各类环保非政府组织40余家。

三、生态省建设的制约因素

我省是全国的重化工业基地,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环境欠账较多,一些长期积累的资源环境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进程中开展生态省建设,必须下决心解决重大瓶颈制约问题。

(一)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我省产业层次总体偏低,初级原材料加工工业比例大,传统原材料优势没有转化成高加工度优势,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从而导致一些长期积累的资源环境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万元GDP能耗、水耗大大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国内平均水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沈阳、大连两个特大城市为龙头的

中部城市群、辽东半岛沿海经济区基础实力和发展优势明显。辽西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缓慢,工业化水平较低,产业竞争力不强,县乡财政困难,“三农”问题突出,生态与环境脆弱,与中部及沿海地区相比,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社会发展差距日益突出。

(二)主要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任务艰巨

作为传统的老工业基地,我省水、矿产资源开发强度都很大。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强度超过70%,远远超过了40%的国际警戒线。矿产资源整体上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支撑能力下降,与生产高峰年相比,原煤年产量下降了26%,原油产量下降了11%,天然气产量下降了38%,外部输入的能源已经超过全省能源总消耗的一半。

阜新、抚顺等9个(五大四小)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总人口、土地面积和GDP总量都超过全省总量的30%。目前,阜新、本溪等城市矿产资源已近枯竭,城市发展后备资源不足,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企业转型与职工就业压力大,矿区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欠账多。

(三)环境压力日趋增大,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工业污染负荷大。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近80%来自工业,电力、冶金、石化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作为支柱产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污染呈日趋恶化的趋势。辽河流域水质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仍属于重度污染。

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全省沙漠化土地面积约1.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9%;水土流失面积达4.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29%,而且每年新产生水土流失面积约100万亩。自然湿地面积减少,部分湿地出现破碎化,生态功能减弱。矿产资源大规模、高强度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长期得不到恢复。

环境意识亟待加强。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环保欠账过多,环境治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公众的生态意识还需要不断提高,目前的公共文化教育基础设施不足,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绿色创建活动力度不够,尚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心任务,以节约资源、控制污染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重点领域、区域污染治理,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我省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并重”和“同步”,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

(二)因地制宜,分区推进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科学划定生态功能区,确定主导功能;对各类功能区实施分区保护、建设和分级管理。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优先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布局优化、产业升级、污染防治,以及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通过起步、整体推进和完善提高三个建设阶段,逐步实现生态省建设的目标。

(四)机制创新,市场运作的原则。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开展生态省建设创造更好的环境。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制定各项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拓展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省建设。

(五)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生态省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出台公众参与的管理办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省建设的氛围。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生态省,全省80%以上的市、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建设标准;初步建立起高效低耗的生态经济体系、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优质可靠的环境安全体系、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体系、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过程中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新路子。到2025年,努力把辽宁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生态省。

具体达到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变。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具有辽宁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低于1.28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低于100立方米。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大气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退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达到39%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低于6kg/万元、4.2kg/万元。

——人居环境优美舒适。城镇供水、能源、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净化、绿化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卫生、清洁、优美、文明。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全社会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健全和完善生态省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监督机制;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价值取向和消费模式,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二)阶段目标

1、起步阶段(2006-2010年)

经过5年的努力,初步形成生态省建设的机制和框架,初步搭建起生态经济、资源支撑、环境安全、自然生态、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的生态省建设框架;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法律规范、市场运作、科技先导、公众参与的生态省建设机制。建成一批生态市(县)试点和环境优美村镇,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部分地区生态状况有所好转,为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奠定基础。

2、整体推进阶段(2010-2020年)

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90%以上的指标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标准,80%以上的市、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建设标准。经济发展方式基本实现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全省大部分地区环境质量良好,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要求。全省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基本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

3、完善提高阶段(2020-2025年)

用5年的时间,进一步完善提高生态省建设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省建设要求,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

(三)指标体系及可达性分析

1、指标体系

依据国家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生态省建设指标分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方面,共22项。结合我省实际,除指定指标外,增加了单位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项经济发展类指标,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污水处理率及污水再生利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项环境保护类指标。辽宁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包括29项指标,具体见附表1。

指标体系将根据辽宁生态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新的要求进行适时调整。各地应在国家制定的生态市、生态县建设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并根据当地实际,科学制定生态市、生态县创建指标体系。

2、指标可达性分析

通过与国家《生态省建设指标》标准对照,目前29项指标中已有5项指标达标,达标率为17.2%。

在24项未达标指标中,有21项指标通过科学有效的实施规划纲要中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把对策措施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在发展中着重处理好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到2020年能够实现,有些有望提前实现。

其余3项未达标指标,即山区和丘陵区的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率差距较大,是辽宁生态省创建工作的难点。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给予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撑,严禁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和不计环境资源成本的矿山开采,进一步强化植被恢复与重建、沙化治理和水土保持,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率,到2025年力争达到生态省建设指标的要求。

第三部分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

一、生态功能分区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和我省的生态环境特点,全省划分为6个生态区、13个生态亚区。

(一)辽东山地生态区

辽东山地生态区包括抚顺、本溪、丹东大部,铁岭、沈阳、辽阳、鞍山、营口东部山区,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本区是全省地势最高的区域,水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超过50%,生物多样性丰富。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主要生态问题:一是森林质量不高,天然林较少,人工林树种单一,水源涵养能力下降;二是矿产资源过度开采,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三是降水集中,区域性、局地性洪涝水患及气象次生灾害易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群发;四是超坡耕作、

粗放式养蚕栽参等不合理的农业活动破坏植被,加剧了水土流失;五是小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物排放对大伙房水库等供水水源水质造成威胁。

发展方向定位:本区是我省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经济发展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的原则,严格限制建设水污染重的工业项目,适度发展低污染或无污染的工业。实施绿色食品战略,建设绿色药材、水果、山野菜、食用菌、经济动物等基地,发展特色山地生态农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

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一是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与限制不合理的农业活动,封山育林,培育针阔叶混交林,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二是加强浑太源头、大伙房、观音阁、汤河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三是严格限制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大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的生态恢复力度;四是科学放养柞蚕,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积极治理蚕场;对沙化严重的蚕场,实行退蚕还林;五是加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六是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二)辽东半岛生态区

辽东半岛生态区包括大连市全部、丹东市和营口市的部分区域,面积约1.88万平方公里。主导生态功能为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水土保持,支撑城镇发展。

主要生态问题:一是植被破坏比较严重,树种单一,森林生

态功能较弱;二是没有过境河流,沿海河流源短流急,缺乏自然降水,地表淡水资源贫乏,南部干旱灾害比较严重,是受台风影响重点区域;三是沿海经济密集地区地下水超采导致海水入侵,局部沿岸海蚀问题突出;四是矿产资源开发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对碧流河水库等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造成威胁,矿产资源过度、粗放开采,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发展方向定位:本区应坚持开发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山地丘陵地带要以恢复森林为主,完善生态功能,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大力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沿海地区重点建设造船、石化、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基地、高技术产业和农业加工示范区。结合海滩、海岸、城市资源和人力、技术资源发展旅游、会展、信息、教育、创意、咨询服务等产业。发挥大连港和营口港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一是强化封山育林,加大水保林与海防林建设力度,加强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监管、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的修复,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二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遏制海水入侵;三是重点加强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功能区建设,依法关停碧流河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矿产资源开采等违规建设项目;四是引导大连、丹东、营口等沿海地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合理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沿海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辽河平原生态区

辽河平原生态区包括铁岭、沈阳、辽阳、鞍山大部,锦州、营口一部分,抚顺、本溪城区和近郊,面积约3.44万平方公里。主导生态功能是支撑城镇发展、农产品生产和自然湿地保护。

主要生态问题:一是中部城市群城市集中,污染叠加,一些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环境质量亟待改善;二是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部分城市地下水超采,形成地下漏斗,下辽河平原地下水高铁、高锰原生环境地质问题突出;三是森林面积较少,绿化水平较低,尤其是柳河、绕阳河谷地土地沙化和盐渍化较重,河道宽,水量小,河床除汛期外呈裸露状态,是省内的主要沙尘源之一;四是南部滨海平原是盐渍化重点地区,自然湿地不断减少,石油污染加剧;五是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施用强度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缺乏基本的污染防治设施,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发展方向定位:本区是辽宁省城镇与人口密集区,也是传统工业集中区,环境欠账较多,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逐步强化生态功能。优化产业与区位布局,促进冶金、石化等重型产业向滨海地区转移,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高加工度原材料基地、高技术产业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农业开发以建设稳产、高效的基本农田为重点,开发推广农业高新技术,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构建以沈阳为中心的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基地。

环境保护与治理对策:一是加大中部城市群环保基础设施建

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效应叠加,加快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生态县的创建。向滨海转移产业要实现技术提升,建立循环产业链,完善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二是加强节约用水,适度提高沈阳、鞍山、辽阳等城市的调入水量,降低地下水开采量,逐步恢复地下水位。对原生铁、锰超标地下水以非饮用利用为主,严格处理达标后方可供饮用;三是加强本溪、抚顺、沈阳、铁岭等采煤沉陷区、尾矿库、排土场治理和生态恢复;四是加强农田、路网等防护林建设,开展柳河、绕阳河流域综合整治,减少河水含沙量、防治土壤盐渍化和沙化;五是加强南部滨海平原入海口湿地保护,严格控制对自然湿地的占用,降低油气污染;六是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发展生态农业,降低农用化学品施用强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

(四)辽西北沙地生态区

辽西北沙地生态区地处北方农牧交错地带,科尔沁沙地南缘,包括昌图县西部、康平县全部、阜新和朝阳市北部,面积约1.51万平方公里。主导生态功能是土地沙化控制。

主要生态问题:一是康平、彰武等地区草地质量差,不合理的草地开垦和过牧加剧了土地沙化,对中部城市群大气环境和农田构成威胁;二是阜新县、朝阳市北部的努鲁儿虎山地区植被覆盖率不高,质量较差,沙漠化屏障功能较弱;三是建平县北部三面接壤于内蒙古,是全省最干旱地区,台地及沿河两岸土地沙化严重,是辽西地区潜在的沙尘源。

发展方向定位:辽西北沙地生态区应实施集聚发展、点状开

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鹿心社

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2008年8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10月23日《纲要》正式公布实施。今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走进中国政府网演播室,就“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您,鹿部长。[11-13 09:00]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非常感谢网友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部的关心支持,我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通过政府网与各位网友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严格土地管理问题进行在线交流。[11-13 09:00] [主持人]据了解,现在公布的《纲要》历经了三年的修编,请问,与修编前相比,现在的《纲要》主要做了哪些修改?[11-13 09:00] [鹿心社]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国务院刚刚印发的《纲要》和上次审议《纲要》相比,突出了对耕地的严格保护和对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从变化角度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调高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原来的纲要耕地保有量不足18亿亩,新印发的纲要,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是18.18亿和18.05亿亩。[11-13 09:01] [鹿心社]第二,压缩了建设用地的规模。在原来的送审稿中,每年建设占地600万亩,刚刚印发的《纲要》把它压缩到585万亩。原来确定每年建设占用耕地要310万亩,现在压到300万亩以下。[11-13 09:01] [鹿心社]第三,提出了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根据不同的主体功能区,我们采取不同的土地利用政策来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11-13 09:01] [鹿心社]第四,强化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和科技的手段,落实共同责任,加强监管,使规划真正能够得到落实。[11-13 09:01] [主持人]《纲要》提出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05亿亩,这个数字是怎么确定出来的?[11-13 09:02] [鹿心社]第一,18.05亿亩耕地保有量目标的确定,是从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个大的角度来考虑决定的。大家知道,我们国家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人口在高峰期的时候要达到15亿左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我们必须立足于国内,基本满足我们的粮食自给,这就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耕地,假如低于18亿亩,那么吃饭问题就要受到影响。[11-13 09:02] [鹿心社]第二,耕地是农业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要依靠耕地,如果耕地过量的减少,就会动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从社会稳定角度来讲,耕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如果农民有地种、有饭吃,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如果耕地过量减少,农民失去了耕地,又没有稳定的就业途径,没有稳定的社会保障,那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到我们国家的稳定。[11-13 09:04] [鹿心社]第三,耕地也是最重要的生态用地,从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看,也必须保有相当数量的耕地。从这几个角度讲,我们都必须保住18亿亩耕地。当然网友也会问,有这个可能吗?我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只要措施到位,完全可以实现保住18亿亩耕地这个目标。[11-13 09:06] [网友Siviasu]根据年初发布的变更调查数据,全国耕地现有18.26亿亩,据此推算,未来10年,耕地减少必须控制在2000万亩以内,以现在的用地速度这样的耕地保护目标能否实现?[11-13 09:10] [鹿心社]应该说网友对我们的规划纲要研究的很细,连我们能够减少的耕地数据都给算出来了,我非常感谢这位网友。确实像网友担心和社会担心的一样,去年年底是18.26亿亩,你要保18.05亿亩,这2000万数据不是个太大的数据,大家担心可能出自于前些年年均耕地的大量减少。[11-13 09:10] [鹿心社]在这里,我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耕地减少有四个途径。第一,生态退耕。原来是耕地,现在把它种树。第二,建设占用。城市的扩展,各类建设项目。第三,农业结构调整。就是原来种的是庄稼,现在种果树或者挖鱼塘。第四,灾害损毁。像汶川大地震,导致很多耕地破坏了。前些年我们做过统计,每年减少耕地几千万亩,但其中生态退耕占了很大的比重,2001年到2005年耕地减少1.24亿亩,生态退耕就占了71%。[11-13 09:12] [鹿心社]如何从耕地减少的四个途径来保住18亿亩耕地呢?第一,中央决定,调整我们的生态退耕政策,就是将来生态退耕主要是巩固现有成果,不再安排大规模的生态退耕,这样就把这个因素堵住了。[11-13 09:17] [鹿心社]第二,建设占用耕地,大概一年300万亩左右,按照法律规定,建设占用耕地要占一补一,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你占了一亩耕地,你就在其他地方补充一亩耕地。这样这个因素又可以消除了。第三,农业结构调整。我们已经跟农业部做了协调,下发了文件,将来要引导农民在调整农业结构的时候向不减少耕地或者增加耕地的方向发展。[11-13 09:19] [鹿心社]第四,对于灾害毁地因素,我们要加大防灾能力建设,使灾害损毁耕地尽量减少,过去大概每年100万亩,将来要控制在几十万亩。同时通过土地的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一部分耕地。这样算大帐没有问题。但是网友也会问,你在屋里算帐没有问题,那你能做的到吗?这也是大家的担心。确实做到不容易,但是我们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把严格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纲要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没有问题。[11-13 09:20] [主持人]近期,为进一步扩大内需,国务院出台了十项措施,2010年年底前将新安排投资4万亿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网友说,现在看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拉动内需有着远比我们一般老百姓所预料的更为宏大完整周密的规划。国土资源部对于拉动内需有什么具体的部署吗?[11-13 09:22] [鹿心社]中央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采取了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非常必要、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国土资源部按照中央的要求,对如何保障服务拉动内需措施的落实到位,研究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总的是既要为拉动内需采取的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优质的用地保障服务,又要按中央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来规范管理我们的用地。[11-13 09:23] [鹿心社]具体来说有这样几方面:第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作出相应的安排。中央决定拉动内需上的这些项目都需要用地保障,我们将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作出用地的统筹安排。第二,在土地利用计划上作出相应的调整安排。一方面对今年的用地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保障中央确定的拉动内需的项目的用地指标,同时我们对明年的用地计划将会同发改委进行研究,作出科学合理的用地计划来保障明年用地。第三,在严格程序的同时,我们要简化有关手续,提高效率,加快用地的预审、审批,为这些拉动内需的项目及时提供土地。[11-13 09:24] [鹿心社]另外,我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这些拉动内需的项目用地我们是应该作出保障和支持的,但是各类项目都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严格的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要妥善保护好被占地农民的利益,占了农民的地,要让他们有知情权,要给予他们合理的补偿安排,使他们的生活水平有提高,从长远看,生计要有保障。[11-13 09:28] [网友发展不息]目前,一些地方反映基本农田布局已成为制约地方发展的主要因素,希望在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中大幅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请问:国土资源部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面是怎样考虑的?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纲要》确定的15.6亿亩基本农田真正落到实处?[11-13 09:30] [鹿心社]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基本农田承担了当前粮食生产的主要任务,基本农田是十几亿中国人的饭碗田,必须保住。所以在规划修编当中,要确保纲要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大体稳定。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数量不能少,产能要提高,布局大体稳定。按照规划,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安排,需要少量的占有部分基本农田,可以在规划修编当中对布局做局部调整,但是新划入的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质量不能低于

(201103)软环境建设信息

开展“软环境”建设打造服务型机关 2011年2月,蒲河新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人社局沈北新区区委、区政府和蒲河新城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蒲河新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了“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集中学习与讨论,并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服务态度进行了要求。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全局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定期安排时间组织本局在职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干部职工对“软环境”建设活动的思想认识,强化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局干部职工都要牢记,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必须从我做起,从个人做起,从细节做起,把责任落到实处。另外,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服务型的机关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把我局干部职工建设成为一支想干事、敢干事和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服务对象只要反映到我局的问题,不管事情大小,一律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不推诿、不回避。能及时解答和处理的问题,当天处理;不能及时解答和处理的问题,我局将按制度规定时限处理完毕;如不属于我局受

理范围的事情,我局将建议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逐步建立快速、高效、完善的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切实为人民群众及企业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三是强化工作作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政治敏感性强、涉及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工作,没有一种开拓进取、任劳任怨、脚踏实地、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和优质的服务。 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工作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企业和就业困难对象家中,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服务对象生活状况。并要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做好服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要符合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难度再大也要努力办;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与民争利的事有再大的诱惑也要坚决抵制,做到廉洁刚正、执纪严明。 沈阳蒲河新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6]3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4 【实施日期】2006.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3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筑节能工作目标 2006年,全省城市(含县城)行政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率50%设计标准,沈阳、大连等有条件的城市要率先执行节能率65%的设计标准;2010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率65%设计标准。建制镇和农村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节能,有条件的地方执行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2010年,全面执行节能率50%设计标准。 到2010年,大、中、小城市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量分别为应改造面积的25%、15%和10%。 “十一五”期末,形成比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以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得到广泛利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广泛使用节能灯具和新型节能光源。加速既有建筑和公共建筑光源和灯具的改造步伐。到2010年,公共建筑使用节能灯具和光源率达到60%以上,既有住宅达到40%以上。新建和既有建筑应积极推行中水回用设施,50%的公用设施要有中水回用冲厕的管道和设施,30%的新建住宅有中水回用冲厕的管道和设施。新建住宅区普遍实行分户供热和按计量收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 二、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一)尽快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对既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要分类指导,分阶段实施。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建筑工程管理)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一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节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第五节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第六节2009年辽宁省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第七节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节使用2008计价依据注意事项 第一节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一、编制依据及作用 1、编制依据: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计价规范》及附录、《全 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捰操作规程、摄影师评定标准、宝剑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作用: (!)2008辽宁省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 (2)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栏标价的依据。(3)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4)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投票报价和衡量投票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6)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3、编制条件: 2008年辽宁省诗人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时行编制的。 4、2008年辽宁省计价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和技术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 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和装饰工65 元。 (二)材料 1、计价定额采用材料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消耗量包 括施工中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计价定额材料场内搬运距离按300米考虑。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米。 3、计价定额材料价格价格包括材料供应坐(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 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三)施工机械台班 1、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2、凡机械原什在2000雹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的小型机械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国土资发〔2006〕114号 目次 、八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3 依据 4 总则 5 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 6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7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 8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 附录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附录B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示范文本格式 、八 前言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 、附录B 为协议出让活动中所需文本示范格式。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廖永林、冷宏志、岳晓武、雷爱先、高永、谢量雄、吴迪、宋玉波、牟傲风、叶卫东、钟松忆、林立森、申亮、陈梅英、周旭、沈飞、张防。本规范参加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专、马尚、王薇、车长志、邓岳方、叶元蓬、叶东、任钊洪、关文荣、刘显棋、刘祥元、刘瑞平、朱育德、闻洪溪、严政、吴永高、吴海洋、张万中、张英奇、李延荣、李晓娟、李晓斌、束克欣、杨玉芳、杨江正、肖建军、陈永真、陈国庆、林君衡、罗演广、祝军、胡立兵、胡红兵、赵春华、郝吉虎、高志云、徐建设、涂高坤、秦水龙、钱友根、梁红、黄文波、韩建国、韩洪伟、靳薇、潘洪篙、魏成、魏莉华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辽建〔2002〕105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审查管理部门 第三章审查机构及人员 第四章政策性审查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章技术性审查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在《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工程。 第三条 施工图审查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施工图审查包括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政策性审查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性审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图设计审查许可证的技术性审查机构承担。 第二章审查管理部门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有关管理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全省审查机构的管理、审查许可证的申报、批准以及审查人员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省审查机构资格年检工作,组织专家对各审查机构已审项目进行定期调审和质量评定; (四)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的复审申请,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决定。 第六条

市建委勘察设计主管部门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受理建设单位报审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核发《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二)对本地审查机构的有关活动(包括审查机构的运行、审查人员情况、收费情况、审查服务协议、审查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实行监督管理; (三)协调与各专项审查部门和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审查机构及人员 第七条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辽国土资发[2010]16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科学设置采矿权,确保新立采矿权布局合理,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益,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矿权转采矿权审批登记 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外500米范围内已设置同一矿种采矿权的,探矿权人要在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前,委托有国家颁发矿山设计资格的单位,根据地质条件,结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矿业权布局情况,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6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专家对采矿权布局是否合理、采矿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等进行重点审查。专家审查具备独立设置采矿权条件的,探矿权人可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手续;布局不合理的,探矿权要与其周边的采矿权进行整合,整合后方可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划准入条件或探矿权应与周边采

矿权进行整合而不整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采矿权审批登记手续;周边应整合采矿权不进行整合的,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原则上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二、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 (一)采矿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依法批准允许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1、矿山企业利用原有矿山生产系统开采矿区范围周边或深部矿产资源的; 2、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周边不能独立设置同一矿种矿业权的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的; 3、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露天剥离范围超越矿区范围的; 4、矿业权布局不合理,需要进行资源整合的。 (二)报批程序 1、采矿权人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采矿权扩界项目现场勘察责任表》内容要求,签署现场勘察意见,并负责审查是否符合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 2、采矿权人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前,必须征得登记管理机关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 3、对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周边不能独立设置同一矿种矿业权的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矿业权布局不合理,需要进行资源整合(整合方案业经部、省备案的除外)的,采矿权人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委托具有国家批准矿山设计资格的单位,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6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

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给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㈠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包含该费用)3.施工机构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国土规划工作的请示》(国土资发…2009?202号)上的批示意见,为了切实做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编制工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单位,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国土规划”要求,在扎实开展前期研究工作,系统总结国内外国土规划编制实施经验,准确把握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研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部署,立足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国土资源、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和改善国土生态环境,统筹提出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政策措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统筹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从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效率与公平、发展与保护、均衡与非均衡的关系,合理确定国土资源和地

域空间开发的规模、强度、结构、布局和时序,提高国土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 (二)着力解决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重大问题。全面分析国土开发利用现状、发展趋势及面临的矛盾,立足区域协调发展、能源资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社会民生建设等重要方面,明确规划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措施。 (三)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区划的衔接,统筹考虑人口变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对国土空间和国土资源的需求,发挥国土规划的综合协调与统筹管控作用。 (四)坚持科学决策、公众参与。构建跨部门多领域合作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征求地方、部门、行业、企业、院所、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协调、咨询和论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充分利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战略研究成果。以国土资源大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基础地理测绘、海岸带和海岛调查、全国森林清查、全国荒漠化石漠化及沙化土地监测等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充分吸收国土资源战略研究、相关规划研究编制等重要成

辽宁省建设工程预算软件

辽宁省建设工程预算软件 一、适用对象: 建筑施工单位、造价员、监理单位、业主的相关人员,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 二、包含定额: 1. 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 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 额(2008)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8) 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08) 2. 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砾石) 辽宁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碎石) 辽宁省安 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砾石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碎石 3. 辽宁省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3(砾石) 辽宁省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3(碎石) 全统市政工程辽宁单位估价表(2003) 4 .全统安装工程辽宁单位估价表(2001) 全统市政工程辽宁单位估价表(2001) 辽宁省建筑及 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1(砾石) 辽宁省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1(碎石) 5. 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0)、辽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96) 全统安装工程辽宁 单位估价表(96) 6. 全统市政及园林工程定额辽宁单位估价表(93) 依据“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勘误汇总表”修改勘误 关于调整沈阳市建设工程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沈建发[2011]77号 关于调整本溪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本建价发[2011]4号 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11〕4号 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勘误汇总表(最后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4日) 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 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价发 [2009]5 号 关于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87号 三、功能特点 1.多级分级管理:可以新建项目工程,对项目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级管理,并可自动生成相关汇总表。 2.多方位数据接口:清单软件在“导入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无缝链接功能。在整个招投标、预结算过程中,实现无障碍数据传递。可以直接从EXCEL中直接将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工作内容、项目特征等快速导入。节省清单录入的时间。 3.强大的定额维护及人材机管理功能:通过定额维护可以对定额、人材机及费率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和维护,使定额更加适合实际工程的需要。 4.各省市特性全面支持:软件根据各地区造价管理执行标准、规定、条文编制开发,包含多种取费方式,不同地区的版本可应用于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清单编制。 5.强大的计算功能:安装专业工程可使用安装费用设置与安装费用调整,可对取费方式灵活掌握,可按安装专业不同分册、不同分部安装费用一次计算。

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公司软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我公司各项工作的发展,以“让政府放心、让用户满意”为企业宗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公司在今年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中,以市建设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质供水、诚信服务为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举措,坚决清除工作中的“四大障碍”,进一步提高工作运作和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依法管理。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的战略方针,努力做到工作规范、服务优良、办事快捷,把治理软环境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主要工作 1、从公司实际出发,巩固以往治理软环境工作成果。 2、积极响应建设局党委的号召,积极参加好“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 3、落实治理软环境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软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 4、向社会公开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5、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各种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信用”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6、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管理,规范行业服务用语,转变行业作风,做到主动、热情、文明、周到,提高服务质量。 7、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8、通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软环境建设工作,并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各部门、科室。 9、办理和解决局机关转办的市长公开电话、督查局督办事件、信访办、“百姓热线”和软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辽住建[2016]49号 各市建委(局),绥中、昌图县住建局: 为适应国家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与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对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凡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应配套的费用标准的工程,且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新工程项目”),按本通知调整。 二、计价依据调整内容 (一)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即不含增值税)。 (二)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附加税纳入企业管理费,其他费用项目均与原规定内容一致。 (三)建筑安装工程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 (四)材料费 计价依据中能够确定材料除税价格的部分,直接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入材料费;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非等。

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含该费用) 3.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费,以及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 见 新华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为更好发挥《纲要》引领和约束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把规划蓝图变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效,现就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为动力,最大程度地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级党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政府责任、提升政府效能,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形成全体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该放的全部放给市场,把该管的切实管好。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促进公平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最大限度提升经济运行效率;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责任,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

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全国一盘棋”,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建立《纲要》实施横向纵向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对全局性、战略性及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纲要》实施。 (三)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系统设计和辩证思维,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在抓好《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同时,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强化《纲要》统领和约束作用。《纲要》是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是指导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维护《纲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推进《纲要》实施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各类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实施要服从和服务于《纲要》实施。 二、明确实施责任主体 (五)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制定《纲要》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纲要》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六)强化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纲要》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党委(党组)和政府会议年度重点事项,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以下简称“三个重大”)的落实工作。 (七)加强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已有国家级重大规划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八)发挥群团组织凝聚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群团组织要积极搭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

辽宁省取费标准

关于编制2005年市政、园林工程 预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城建发[2005]121号 各市政、园林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2005年结算会议精神,对编制工程预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的工程 (一)关于地区材料价差计取标准 1.凡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仿古、园林册》、1988年《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其地区材料价差规定如下: 应费用标准的,其地区材料价差规定如下: 和管件(阀门、管件均为Dg100以下)及其三类物资; 4.红砖价差调整按实找差; 5.钢材、木材、水泥及其制品(管、方砖、边石、盖板等)、沥青及其制品(混凝土、混合料等)、粉煤灰制品、厂拌水泥稳定砂砾、缸瓦管、铸铁制品(管及本身管件、井盖、井座等)、玻璃、油毡纸、空心砖、灯杆、灯具、电缆、花岗岩边石、花岗岩面砖等按实际发生价格找差; 6.劳务分包工程,单独的人工、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工程(挖、装、卸、运输土石方)不得计取地平材差系数,所发生的材料按实调整; 7.辽中县、新民市在镇内施工的工程不计取地平材差系数,所发生的地平材差按实调整。 (二)劳动保险费 1.根据我市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工资增长情况,凡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劳动保险费计取系数仍执行沈建发[2003]194号文件规定,如下表:

数增大10倍; 2.凡执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仿古、园林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册》及其相应费用标准,劳动保险费按沈建发[2003]19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主、副食补贴 1.根据沈城建发[2005]25号文件及沈阳市有关规定,凡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综合计取主、副食补贴标准仍执行沈建委发[2003]194号规定,如下: 2.凡执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仿古、园林册》、1988年《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执行辽建发[2001]100号文件,其取费基数为调整后的新定额人工费,综合计取主、副食补贴标准如下: 3.凡执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册》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执行辽建发[2001]100号文件,其取费基数为调整后的新定额人工费,综合计取主、副食补贴标准如下: (四)施工干扰费 施工干扰费计取标准执行辽建发[2002]76号文件有关规定。 (五)现场围挡费 按实结算,列入其他费用,不参与取费(税金除外)。 (六)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凡经市核定取费类别的施工单位,均按定额直接费计取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其中:甲类取费为0.7%,乙类取费为0.5%,丙、丁类及类别外取费为0.3%; 2.该项费用列入其他费用,不参与取费(税金除外)。

2017软环境建设心得体会(3篇)

2017软环境建设心得体会(3篇) 本文目录 1.2017软环境建设心得体会 2.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心得体会 3.教师软环境建设第二阶段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人人都是软环境”大讨论活动学习,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了实质性提高,触动很大,收获很多,同时也学 到了很多。软环境是社会制度、法律制度、意识形态、经济体制、政策法规、管理制度、人文环境、社会治安、行政效能等组成。同时,软环境也是一个地区市场发育程度、经济竞争能力、对外开放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综合体现。就经济发展而言,它是法制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政策环境。 “人人都是软环境”大讨论活动,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讨论和交流心得体 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通过制定和采取得力措施,把学习成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法制观念、效率观念,为建设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更能感受到全市软环境建设的热潮,更能体会到软环境建设对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说,软环境建设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长远,事关关心敦化市发展的每一个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又十分艰巨的任务,既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认识、组织措施得力,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支持和维护,维护我们良好的发展氛围,维护我们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维护我们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大环境。 “人人都是软环境”大讨论活动学习,对我们做好工作是很有意义的,我要将学 习贯穿于今后的工作中,上述是自己的初步学习体会,今后还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联系实际,取得更大成效。提高工作能力,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积极努力工作,把工作做的更好。 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心得体会 2017软环境建设心得体会(2篇) | 返回目录 当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好坏已经成为地区之间经济竞争、形象竞争和社会竞争的焦点问题,谁在软环境建设上落后,谁就会在竞争中败北。这里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就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及相关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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