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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受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不少个人和企业纷纷整合手里的资产,转让股权就是其中之一。近日,为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以下简称"285号文"),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对此,税务部门相关人士提醒纳税人,在办理股权转让时,要注意有关涉税程序和特殊政策的规定。

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据介绍,按照"285号文"的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说,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再持有关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发生股权变化公司在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场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然后转让方或受让方及时主动就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到地税部门申报。

注意股权转让个税的计算及主管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对此,"285号文"明确,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举例来说:假设刘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现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B公司。现行税法规定,对于股权转让,营业税及附加目前暂免征收,但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则该股权转让应缴交印花税2500000×0.0005=1250元,应缴交个人所得税=(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如发生应税所得,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由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往往不在同一地,这里涉及主管税务机关问题。按照"285号文"的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另外还应注意,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四项特殊政策规定除了上述办税程序问题,税务人员特别提醒纳税人,以下四项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特殊规定也应该引起重视:

一、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全体股东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原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原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

二、转让股权取得违约金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如果股权没有转让成功,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收回转让的股权分两种情形交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第一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转让改组改制企业的量化资产股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应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第八条第九款明确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直接转让其所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统称企业)的股权所得(不含所持上市公司间接股权转让即股票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当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个人股权转让时如何合理避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是算作个人转让财产所得,应当就“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根据《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刚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税务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加强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征管。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工作,建立电子台账,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

避税方法:

1. 先增资后转让;

2. 增加交易费用;

3. 采取先上市,后转让股权的方式避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确定了上市公司转让股权暂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签订阴阳合同;

5. 平价转让,溢价的部分作为借款。(PE常用)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规定: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

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

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

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

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所得税须代扣代缴

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股息和红利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分红派息

时如何代扣代缴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及扣缴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对投资企业而言,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中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对此则有着不同的申报及扣缴方式。

(一)居民企业取得分红派息自行申报纳税,无须代扣代缴。

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

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的规定,居民企

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股息、红

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

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对居民企业取得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投资企业根据上述情形确定是否为应税或免税收入,由投资企业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存在代扣代缴行为。

(二)非居民企业取得分红派息实行源泉扣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其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行源泉扣缴,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从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具体又包括以下4种情形:

(1)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利息,则由企业在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代扣代缴。

(2)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3)中国居民企业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所持H股派发股息不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所持H股派发股息不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173号)规定,在香港上市的境内居民企业派发股息时,可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确定的社保基金所持H股证明,不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在香港以外上市的境内居民企业向境外派发股息时,可凭有关证券结算公司确定的社保基金所持股证明,不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在境外上市的境内居民企业向其他经批准对股息不征企业所得税的机构派发股息时,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无认是否为免税收入,均不存在代扣代缴行为。如果是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则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进行判断认定是否为免税收入,由投资企业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存在代扣代缴行为。

个人所得税申报及扣缴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

(一)居民个人取得分红派息由上市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对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居民个人投资者,从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由上市公司在支付所得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对非居民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暂不缴个人所得税。

对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非居民个人(包括外籍人员、华侨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规定,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完整 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元,实收资本___________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股本___________元,实缴股本___________元)转让

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转让一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出资___________元,实缴出资_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___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个人股份转让合同(通用版)

个人股份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人),男/女岁,住址 乙方:(受让人),男/女岁,住址 鉴于: 1、甲方系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有偿接受甲方股份的50%比例。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的50%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 10%),乙方承诺以现金接受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 股份定价为0,2 万/股,股份收购总价款 4 万元(人民币: 肆万元整 )。 二、在本合同签署后之日起 30 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三、付款期限,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四、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材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发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八、违约责任,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发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必须缴纳一部个人所得税,由于市场上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来源广泛,情况复杂,一些股东对纳税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会偷税漏税,以达到少缴或者不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由为你一一介绍。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指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 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财

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 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 而收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或者是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

股东会股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股东会股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General version of shareholders' meeting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股东会股权转让协议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______系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 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经______公司股东会批准,甲方愿意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价格、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权以______元全部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内将股权转让款 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对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 保证其股权不存在限制股权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保证其股权没有设定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签署本协议是本人真实意思,并保证认真 履行协议义务。 第四条、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甲方履行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 2、乙方保证签署本协议是本人真实意思,并保证认真 履行协议义务。 第五条、有关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分担

个人股权转让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持有公司的股份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

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承担。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税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办法》中的主要问题解读如下: 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三、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及方法如何把握? 《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转让股权,应当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回报,无论回报是何种形式或名义,都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方法。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就是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转让所得。 四、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等四种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主要是对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或不配合税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的一种税收保障措施。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对何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进行了说明,但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部分股权转让收入因种种合理情形而偏低的情形。为此,《办法》第十三条对转让收入偏低的合理情形进行了明确,主要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转让、受合理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低价转让、部分限制性的股权转让等。 五、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定方法如何把握?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时,必须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其他合理方法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被投资企业账证健全或能够对资产进行评估核算的,应当采用净资产核定法进行核定。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难以核实的,如其股东存在其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股权转让或类似情况的股权转让,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类比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上方法都无法适用的,可采用其他合理方法。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标准范本(含填写说明)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_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_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元,实收资本___________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股本___________元,实缴股本_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经双

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出资___________元,实缴出资_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 ___________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 ___________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将剩余转让款人民币 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账户名称: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1)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税后价人民币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极简版)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 元,投资总额_______ 币_________ 万元,实际已投资 ___ 币________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__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 ___ 币____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 %的股权以 _ 币_______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_ 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 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 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 67号 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7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章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 第七条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第八条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用版)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用版) Personal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general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用版) 前言: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本文档根据协议书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xxx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元,实收资本___________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认缴股本___________元,实缴股本_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现代社会商业活动频繁,股权转让活动很多,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的去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将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作为法制时代的公民,我们应该遵守法律,不能偷税漏税,但是我们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利用相关的优惠条件来节税,进行税收筹划。这种结税,短期内,从微观来讲是暂时的减少了国家的税收,但是从宏观的层面来讲,有利于国家税法制度的完善,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本文拟就两种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方案进行阐述: (1)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一 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此,股权转让人可以先投资新办具有减免企业所得税资格的新公司,(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新办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再将其持有的原公司股权捐赠给新开办的公司,然后由新办公司将股权以合适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 此方案的问题在于:首先,个人捐赠财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以资产对外捐赠,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但是对个人以财产对外捐赠,个人所得税法只规定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并不要求视同销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由于新设的公司和股权转让人有关联关系,那么个人将财产捐赠给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是否应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纳税调整?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税收征管法》对于“个人”与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税务机关是否应当对“个人”进行纳税调整未作明确规定。可见,个人将财产捐赠给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适用《税收征管法》有关关联交易的纳税调整规定。 (2)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二 根据国税发[1997]189号文件规定:“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据此,股权转让人可以先以股权重组的形式收购一家亏损企业,然后将原公司股权捐赠给被收购的公司。 从以上两种筹划方案来看,个人所得税收筹划的核心是通过捐赠,将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转化为企业的经营所得,方案一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方案二利用企业弥补亏损的权利,达到推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Model share transfer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合营 公司),于 _ 年—月_______ 日成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投资总额币万元,实际已投资币 _______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 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的 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币 _______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 ___________ 万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F1起 __ 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付清给甲方。 二.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

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 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 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 ____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 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 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 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1.向 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 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屮,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个人股东对外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对外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专业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模板)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_______ _ 受让方(乙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全资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三人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占___%,_______占___%,________占___%,受让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 股份转让后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本店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5.股份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_________股份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全资拥有人,占总股本的100%(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48%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三人,________拥有合同股份的___%的股份,__________拥有合同股份的____%的股份,_________拥有合同股份的____%的股份,乙方三人付完全款以后,甲方占有_________的___%股份,乙方三人共占这两个店的____%股份,乙方承诺以__________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________人共同支付。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税费

六案例助你读懂股权转让个税新规(老会计人的经验)

六案例助你读懂股权转让个税新规(老会计人的经验) 自2015年1月1日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开始实施。67号公告全面升级了对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管理,由于一些规定较为原则,加之股权转让的方式非常复杂,只有借助案例深入剖析,才能有更深入、全面的理解。 如何准确把握股权转让范围? 政策规定 6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案例1:宏良股份案例 2014年1月发布的《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指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184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187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37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宏良股份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在公开发行时发售的股份是否适用67号公告的规定? 政策解读及案例评析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这种情况依据的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

44号)和《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的规定。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向未来新的投资者发售的既有增加的权益,也有原有股东的权益的转让,那么原有的老股东把权益转让给未来的新股东的行为,就属于拟上市主体股权权属的变更,进而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因此,宏良皮业的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在公开发行时发售的股份适用67号公告的规定,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2:天一科技案例 2014年,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景峰制药全体股东(叶湘武、刘华、简卫光等23名自然人,维梧百通、维梧睿璟等7家机构)发行股份购买景峰制药100%股权,净资产账面价值约为6亿元,交易价格为34.4亿元。 政策解读及案例评析 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在企业并购中很常见,个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向其他企业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由于股权权属已经发生变更,因此,应该按转让行为来处理。本案例中景峰制药的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股权投资到天一科技,属于67号公告中规定的个人股权转让的范围,交易价格与股权成本及费用之间的差额部分,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向个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案例非常多,其中涉及个人股权交易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曾在2011年以《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对江苏富豪张桂平与苏宁环球的重组案例做出过批复,批复规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财产转让行为缴纳。67号公告没有出台之前税务机关对个人以股权投资行为征收个税基本上援引的都是89号文的批复,67号公告把这个问题重新做了明确,处理的原则是一样的,都作为转让行为征收个税。 个人以股权投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确定的,并且是按照财产转让行为一次性征税。这种征税方式虽然符合税收的基本原理,但是存在着很多现实问题,例如纳税资金来源、“对赌协议”多缴税等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税收上应该更宽容一些,即使不能做到暂时不征税,也应考虑给予纳税人分期纳税的待遇。 如何理解可扣除的合理费用? 政策规定 6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

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转让方: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 ,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 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 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 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 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 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

股权转让协议书(自然人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参考格式,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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