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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六大系统解决方案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解决方案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解决方案

一、监测监控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和灾害处置能力、保障矿井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技术保障体系。作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首的矿山安全监控系统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化碳浓度、氧气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基于煤矿、矿山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求开发的监测、监控系统系统满足行业的相关技术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1.1设计依据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

GB 10111-19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AQ 1048-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MT 286-1992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T 899-2000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MT/T 1004-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2 系统构成

下面结合实际案例对我公司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介绍。

我司为某煤矿企业提供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其一、煤矿工业自动化系统;其二、视频监控系统;其三、远程计量监控系统;其四、大屏幕显示系统。多个监控系统共享统一的系统平台,统一汇接到调度室,并通过统一的调度室大屏幕实现统一的、实时监测监控,提高了生产效率、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

工业自动化系统风机监控系统

井下供电监控系统束管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井下视频监控系统

地面视频监控系统

远程计量监控系统各种重量计量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汇接入调度室大屏幕统一显示

1.3工业自动化系统

如下图所示,金属/非金属矿工业自动化监控系统主要通过矿用传感器将矿井的风机运行状态、各种气体的浓度、井下供电系统运行状态以及地面洗煤厂设备运行状态、锅炉房设备运行状态信息等通过内部工业信息网传输到相应的监控终端实现实时监测和监控。

金属/非金属矿工业系统化系统

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系统实时采集设备运行参数、安全系统的数据,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安全系数,为集中调度和决策提供有力保证;

2、统一的自动化软件平台将各个子系统(风机监控子系统、束管子系统)的数据有效地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上来,管控一体化;

3、采用环网冗余和冗余服务器保证系统可靠性,环网自愈时间小于300ms;

4、采用防火墙、专业杀毒软件和安全网闸保证系统的网络安全。

下面重点对风机监控系统、供电监控系统以及束管监控系统解决方案进行介绍:

风机监控系统

风机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电机三相电压、频率、功率、电机湿度,实现连锁起停,变频调速控制;监控主扇PLC控制系统监测风机入口静压、风机流速、风机前后轴承温度、电机前后轴承温度、风机震动等参数,就地、远程连锁控制;通过监测风机的振动、轴承温度、电机负载、气流压力波动和噪声,判断和分析通风机运行状态,并进行故障报警,采用主扇高变频器和PLC监控系统是主扇风机能耗下降1-2%。

井下供电监控系统

井下供电监控系统能够监测运行参数和馈电开关的运行状态,实现远方合分闸功能;实时监测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等参数,监测高、低压柜分合闸状态等参数。

束管监控系统

束管监控系统能够实现实时监控气体含量超限自动报警功能;具有联网功能实现分析数据共享,并可实现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能够自动诊断故障并排除;束管输气流量自动显示等。

1.4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是通过高清摄像头对重要生产场所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升各个生产环节的可靠性。

视频监控系统拓扑图示意图

视频监控系统典型安装方案

如上图视频监控点一般安装在配电室、机房、井口等等重要场所,实现远程监控。

1.5 矿业远程计量监控系统

计量监控系统是通过在矿产品源头坑口安装称重计量设备,对煤炭企业的煤炭产品产量进行监控和计量,为政府税务部门提供详实的企业纳税依据。通过产量监测,对煤炭资源的安全管理起到监控作用。系统可以做到稳定全天候工作,无人职守。

1.6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是调度指挥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最新监控系统技术应用,功能齐全,地面及井下都通过光纤传输,在地面及井下重要部位安装摄像机,摄取各个监视点的情况,实时地传输、显示在调度室监视器上,并能够将工业电视监控图像传输到局域网(以太网)上,使调度员和生产指挥人员更直观、准确地掌握各主要生产环节的实际情况,从而更有效地指挥生产、处理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事故。同时还能够将所发生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备份,对重要数据进行记录,为处理事故提供真实依据。

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是神州同正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为适应矿业市场需求,开发生产的集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硬件设备维护、日常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系统。该系统采用国际最新RFID技术,通过对煤矿坑道远距离移动目标进行非接触式信息采集处理,实现对人、车、物在不同状态下的自动识别,及时、准确的将人员及设备的动态情况反映到地面计算机系统,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调度安排;并对井下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通过软件形成各种文件,为管理人员反馈考勤信息;当事故发生时,救援人员也可根据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图形,迅速了解有关人员的位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对于提高矿井管理水平、保证企业自动化安全生产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2.1设计依据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

GB 10111-19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AQ 1048-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MT 286-1992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T 899-2000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MT/T 1004-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2 系统构成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分为井上部分、井下部分和传输部分:

井上部分地面中心站(主/备用)

RS232/RS485转换器

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RS485传输接口电源防雷栅

信号防雷栅

唯一性检测管理台

KJ279-FA矿用本质安全型数据监测分站

KJ279-FC矿用本质安全型位置监测分站

KJ279-K矿用本质安全型识别卡

KJ279-Z矿用本质安全型RS485中继器

隔爆兼本安型不间断电源

矿用电缆

可根据用户实际网络状况选择传输方式和传输设备

KJ279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结构示意图

2.3 系统特点

高度的识别可靠性,100%的前端识别率

识别距离远(10-50米)

极高的防冲突性(每个检测点可最多同时识别200个人员)

高度的识别稳定性(误码率小于十万分之一),真正达到无误码、无

漏卡

快速的识别速度(最快可达到200公里/小时的识别速度)应用范围广

配合煤矿现有网络状况,可提供基于光纤、以太网、通信电缆等多种井上-井下传输方式,适应性强,避免了由于传输方式单一造成的实施难度。

安全性、稳定性高

具有本质安全型的防爆、防尘、防水性能

高抗干扰性,对井下干扰源、周界环境无特殊要求,环境适应性强

内部电路高度集成化,器件故障率最小化,运行可靠

采用有源识别卡,无电磁污染,免维护,使用安全

操作简单方便

直接导入矿区CAD原图,操作简单,无需重新绘制矿区图;保证显示的图形与客户的原图比例一致

软件全中文菜单,具有良好的操作界面

无线监测分站一体化结构设计,无需外接天线或地感线圈,安装方便

快捷

识别卡内置电池,超低功耗,无须外接矿灯电源,无须充电丰富的查询和报表功能

查询和报表输出、打印功能简单易操作

可对全矿个人、部门以及干部的考勤信息进行查询

可对人员运动轨迹进行查询

可按要求输出各种信息报表(如:下井时间报表、个人出勤日报表、

个人出勤月报表、部门出勤月报表等)

2.4 系统技术指标

一个地面中心站可连接数据监测分站256个,无线监测分站系统容量

1024个

系统巡检周期≤30s

数据传输方式RS485总线主从方式、双向、半双工

传输速率RS485总线2400bps

传输芯线2芯

2.5 工作原理

①在井下需要进行人员跟踪的区域和巷道中,安装KJ279-FA矿用本质安全型

数据监测分站(以下简称KJ279-FA)。KJ279-FA通过RS485数据总线与地面中心站保持通信,接头处使用矿用本安三通接线盒,由外置隔爆兼本安型不间断电源供电。

②KJ279-FC矿用本质安全型位置监测分站(以下简称KJ279-FC)通过RS485

总线与归属的KJ279-FA连接,电源由KJ279-FA提供或本地供电。

③下井人员配戴KJ279-K矿用本质安全型识别卡(以下简称KJ279-K)。工作

人员下井时,配戴的KJ279-K不断发出2.4G无线电信号,该无线信号是有编码的,每个识别卡的编码是唯一的。

④KJ279-FC位置监测分站接收到有效测量范围内KJ279-K发送的信号,并通过

RS485接口向数据监测分站发送,再由数据监测分站送至地面中心站记录和显示。

⑤地面中心站根据安装的矿井考勤定位管理软件判断出KJ279-K的具体信息

(如:是谁,在哪个位置,具体时间),同时可将信息显示在控制中心的大屏幕或电脑显示屏上,并做好备份。

2.6 系统功能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能跟踪井下人员和机车的动态分布情况、数量以及其所在的位置,同时具有选择跟踪、实时跟踪、位置查询和个人定位等功能。

选择跟踪:选择各井下特定人员或机车跟踪其在矿井的运行情况

实时跟踪:实时显示各井下人员或机车现在的位置状态及其来源地。

能够清楚地反映井下人员及机车活动情况

位置跟踪:选定矿井工作面,可以显示此段区域内的井下人员或机车

分布情况

个人定位:显示特定人员的运动轨迹,并可显示其历史运动方向

具有放大、缩小、移动、标尺测距、视野控制、中心移动、图层控制、

报表打印等功能

考勤统计功能

通过对下井工作人员的入井、升井时间以及在井下各区域的停留工作

时间的记录与统计,完成对全矿个人、部门以及干部的考勤信息查询、

统计

按照要求输出各种信息报表(如:下井时间报表、出勤月报表等)

员工管理功能:员工的增加、删除、修改和查询

硬件信息管理功能:对数据监测分站、无线监测分站的名称进行管理,

对识别卡信息进行录入

具有告警信息实时显示及历史告警查询功能,告警内容包括采集器故

障、卡电池电量不足、下井超时、禁区闯入等重要内容

跟踪安全监测人员在井下的运动轨迹,记录他们在各区域及各监测点的停留时间,从而保证安全监测工作的严格执行

当有非授权人员进入一些重要峒室、危险场所(如盲巷)等禁止进入区域时,系统给出提示和警告,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录保存

功能

当矿井发生紧急事件时,KJ279系统可以及时对丢失人员进行统计,查询事故现场附近的人员信息,快速确定人员的准确位置,以便及时有效地开展搜救工作

可对矿井人员定位、人员跟踪、考勤统计、安全监测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等信息进行长期保存,并可方便地查询历史记录。

能按时间、部门等对信息进行查询和打印

通过建立WEB服务器,可以以浏览网页的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客户端无须另加任何软件

2.7 主要设备介绍

2.7.1 KJ279-FA矿用本质安全型数据监测分站

KJ279-FA数据监测分站对位置监测分站提供电源,并实时采集位置信息和状态信息。提供可靠的信号捕捉功能,对重要数据高速缓存,在矿井出现紧急状况下可以缓存数据,以备监控主机查询。

其最大的特点是,缓存容量大,稳定可靠,并具有自我状态监测功能。

额定工作电压:12V DC

电流:≤700mA

系统容量:一个地面中心站可连接数据监测分站256个

每个数据监测分站支持4个位置监测分站,最大12个显示位数:四位人员编号0000~9999

与地面中心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大于20km

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电缆长度:≤2km

尺寸:408mm(长)×290mm(宽)×85mm(高)

重量:7Kg

2.7.2 KJ279-FC矿用本质安全型位置监测分站

KJ279-FC型位置监测分站用于识别煤矿井下的无线标识卡。它是一种射频电子标签的识别设备,采用本安电路设计。

该设备最大特点是:可在较大的范围内同时识别许多张卡;并具有无线微功率、识别率高、稳定可靠等优点。在紧急情况时可提供声光信号进行报警。

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案

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案 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指南。 三、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建设包括六大系统的建设,即: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网络系统的建设、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调度统计应用系统的建设、应急救援应用系统的建设和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一)组织管理系统的建设 组织管理系统包括:组织保障子系统、制度保障子系统和运行保障子系统。 1、组织保障子系统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组织体系时,必须从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畅通、稳定运行等方面来进行构建。 2、制度保障子系统主要用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使其标准化。它包括: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法规的完善,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标准的建立等。 3、运行保障子系统就是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和网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在硬件管理和应用系统软件方面的能力。 (二)网络系统的建设 网络系统包括:内网、外网和政府互联网站及相应的网控中心。 内网是企业内部使用的网络,包括办公自动化平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业务审批管理平台、安全执法检查平台等。外网即安全政务公开网。 (三)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

行政执法应用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执法人员管理子系统的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子系统的建设、事故隐患整改子系统的建设及重特大事故预案管理子系统的建设等。 (四)调度统计应用系统的建设 调度统计系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快报、急报和安全生产月、季、年统计数据上报的报告系统;当接到急报时可实现与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系统联动。 (五)应急救援应用系统的建设 建立报警子系统、预案处理子系统、救护资源子系统、事故救援报告子系统、救援指挥子系统。 (六)综合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公文无纸化传输子系统、安全生产要情子系统、数据加工分析子系统等。

煤矿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避险六大系统

————————————————————————————————作者:————————————————————————————————日期: ?

目录 1任务来源------------------------------------------------------------------------------------------------------------1 2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 3本次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范围--------------------------------------------------------------3 4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3 4.1基本情况---------------------------------------------------------------------------------------------------------3 4.2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8 1任务来源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的要求,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受陕西某能源有限公司某煤矿委托,根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矿井“六大系统”设计方案。 2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了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3年内建设完成“六大系统”的要求。 2010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的要求,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2011年1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全避险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并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2011年3月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并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

应急平台建设方案

应急平台建设方案 1

1 应急平台总体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总体需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思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系统总体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设计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2系统组成与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系统概要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1指挥中心设计布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2功能与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3 视频图像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3.1 大屏幕显示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3.2 LED显示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 有线语音调度与通讯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1 有线调度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2 IP电话.............................................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3 数字录音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4 多路传真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4.5 综合值班席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5 会议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5.1 IP视频会议的应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中新网3月24日电)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是《规范》全文: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 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作用和配置方案示范文本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作用和配置方案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作用和配置方案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摘要:研究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瓦斯、火灾等重特 大事故监控与预警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提出了系统设置 方案和基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煤矿瓦斯爆炸等事故直接 原因认定方法;研究了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在遏制 超定员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提出了系统设 置方案;提出了以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和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为基础,矿井移动通信系统为补充的矿井通信联络方案; 提出了严禁矿用IP电话通信系统和矿井移动通信系统替代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的观点;提出了高瓦斯矿井的入井人员 宜携带隔离式自救器,隔离式自救器宜选用压缩氧隔离式 自救器;提出了避难硐室的装备要求和避难硐室性能价格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440-60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 关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 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矿井六大系统标准

矿井六大系统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和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1年底前,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指南》宣传稿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组成。安监总局要求: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1年3月24日,《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编写启动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在会上强调,推进煤矿企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组织研究并编写《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是指导各地、各煤矿企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需要,也是推进煤矿企业开展企业“三达标”工作的需要,对规范和引导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2012年4月17日,《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在北京首发,同时,国家煤监局已下发通知针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开展专题培训。 本书由煤炭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是煤矿建设“六大系统”的权威工具书,适用于煤矿安监人员、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人员。 同时,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相配套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培训教材》和《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音像培训教材已经正式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 征订单 订购方法: 1、请按上表认真填写征订单位信息及所需品种、数量,可以复制或自做订单。 2、将征订表及汇款单底联传真或邮寄至本中心,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即可邮寄。 3、所有产品另加10%的邮寄费。并为用户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4、邮寄一般采用普通包裹形式,发票随包一并邮寄,有特殊要求的来电协商。 5、如有破损等质量问题,可联系予以调换。 汇款方式: 邮局汇款:(注:收款人请写单位名称)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中安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中安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和平里03号信箱开户行:工商银行马甸支行 邮编:100013 帐号:0200 0256 0920 0021 540 征订电话: 传真: 联系人:于静 手机:QQ:0 订购回执单 单位盖章满3000元以上免费邮寄

矿山六大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计划说明 监测监控系统 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检总管一(2010)168》,矿山应按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在+330m、+378m、+433m 中段平峒口、溜进口、中段运输巷道及巷道拐弯处、主要作业点和设备附近设备安装视频监控器,系统控制主端及监视器放置在矿调度室及提升机房内。实现对平峒口、溜进口、人员进出场所等的视频监控。 矿山在施工过程中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风速传感器设置及视频监控系统。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独头巷道掘进(包括天井) 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在距工作面5~10m处,巷道出口10~15m处各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在距掘进工作面5~10m处混合风流处设置一个GTH1000型一氧化碳传感器。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设定为0.0024%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 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 的防护设施。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 响行人行车。 目前+330m中段硐口及作业面安装2台视频监控器,+378中段硐口及作业面安装3台视频监控器,+418中段硐口及作业面安装2台视频监控器。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矿山各采矿进路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418m回风平峒口主扇附近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3)矿山应按要求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同时矿山安全人员应配置GTH1000(A)携带型一氧化碳测定器、CYH30携带型氧气测定器以及AZ8908携带型折叠式风速仪,随时对井下的一氧化碳、氧气及风速进行测定;应经常监测井下空气质量,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0.5%;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地压监测监控系统 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各中段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陷落区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本矿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总监控室置于地表。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

矿山安全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 1)、组成系统由主机、传送接口、分站、传感器等设备组成。 2)、功能用于监测气体、风速、风压、温度、通风机开停状态等参数,具有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2、人员定位系统 1)、组成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一般由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电源箱、传输接口、主机、系统软件、服务器、打印机、UPS电源、远程终端、网络接口等组成。 2)、功能 ■全矿人员实时跟踪、定位■矿井移动目标的实时视 ■井下人员分布和行踪查询■井下工作人员的考勤 ■紧急搜救与紧急报警功能■矢量图的编辑及分类 ■各类报表数据查询与打印■信息存储和历史数据播放 3、紧急避险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1)、组成由避险路线、避险设施(包括救生舱、避难所、自救器)等组成。 2)、功能在井下发生紧急灾害的情况下,为避灾人员提供安全避险的生命保障设施设备。 4、压风自救系统 1)、组成压风自救装备系统由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及固定式永久性自救装备组成。

当发生煤和瓦斯突出或突出前有预兆出现时,工作人员近进入自救装置,打开压气阀避灾。 2)、功能为隔绝式防护装置,当煤矿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灾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装置处,解开披肩防护袋,打开球阀开关,迅速钻进披肩防护袋,其压力达0.09Mpa左右,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而袋外有害空气压力低,不能进入防护袋,使避灾人员不致受侵害。披肩防护待材料具有不漏气、阻燃和抗静电特点。 5、供水施救系统 1)、组成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组成,其中供水管网即消防防尘供水管道系统主要包括储水池、管道系统及各类阀门。 2)、功能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险场所处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在矿井发生灾变时,为井下重点区域提供饮用水的系统,包含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 6、通讯联络系统 1)、组成一般由矿用防爆调度电话、程控调度交换机、调度台、电源、电缆等组成。 2)、功能 紧急报警广播功能,数字录音功能,分区广播功能,通讯联络功能,系统工作状态检测功能。

矿井六大系统

矿井六大系统 一、监测监控系统 1、要求达到的标准: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2、本工作面使用情况:在距工作面≤5m无风筒侧安设瓦斯探头T1,距回风口10-15m范围内安设瓦斯探头T2。在皮带机头处安设YW报警仪,并随着皮带数量的增加而增加yw报警仪。总控上安设DD仪。风筒传感器FT安设在距工作面5-10m范围内的风筒上。温度传感器、CO报警仪安设在距风口10-15m范围内。在风机负荷线上安设两台KT。 二、人员定位系统 1、要求达到的标准: 1)实现井下坑道作业面工作人员的精确定位,及时准确提供井下人员的数量、位置、分布情况和每个人员任意时刻所在的位置及各时间段的活动轨迹,为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保证抢险救灾和安全救护工作的高效运作。 2)提供直观的巷道图,可随时方便的观察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和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同时,以简便快速的数据处理和查询手段提高协助救援工作的效率。 3)矿井移动目标实时监视和屏幕显示:系统程序通过监控机显示巷道和通信分站示意图,显示通信分站周围移动目标的相关信息。显示各通信分站在巷道内的分布情况以及个通信分站的状态;显示大巷内各人员编号及其当前所在的位置;显示各作业面人员分布表。 4)实现各部门工作人员考勤功能,能够出具各部门及个人的各种综合、明细考勤报表,为管理层对生产部门及个人的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5)实现井下定点考勤功能,可以帮助监督特殊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工作,以达到强化井下作业管理的目的。 6)信息存储和历史数据回放:系统具有数据存储和回放功能。系统可存储一周人员分布情况。调度员可随时回放该段时间内任一时段的人员分布情况,以便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方案

关于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体规划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实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完善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和单独保留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公司“六大系统”建设目标如期按标准建设到位,特对我公司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做出总体规划如下: 一、成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任办公室主任,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每周向“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及时把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解决,确保如期完成。 二、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方案 1、监测监控系统 主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建设完善标准及时间要求:严格对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进行排查,针对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在2010年6月15日前整改到位。 (1)目前状况: 各类传感器的安装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到位。 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地点符合要求,采煤工作面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采面回风巷距采煤工作面5至10米范围内)、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煤工作面回风流(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外此距回风上下山10至15米处)、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回风巷中部增加一个甲烷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安装位置:掘进工作面窝头5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外侧距采区回风巷10至15米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掘进巷道中部增加一个甲烷传感器;采煤机、掘进机;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内;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专用排瓦斯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装位置: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测风站内分别安装一个甲烷传感器,采区绞车处安装一个甲烷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安装到位:采区进、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内、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并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五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驻在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执法监察。 第六条2011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

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二章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八条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第九条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十条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 关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

火灾自动报警等六大系统维保常见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

火灾自动报警等六大系统维保常见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 2016-06-29当宁消防网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系统组成 (1)触发装置: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 (3)警报装置:声光警报器,警铃等 (4)电源:主电源,备用电源 (5)联动装置 2、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 火灾发生时,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输到报警控制器,通过声光信号表现出来,并在控制面板上显示火灾发生的部位,从而达到预报火警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来完成手动报警的功能。 3、系统容易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简单的处理方法 (1)探测器误报警,探测器故障报警。 原因:环境湿度过大,风速过大,粉尘过大,机械震动,探测器使用时间过长,器件参数下降等。 处理方法:根据安装环境选择适当的灵敏度的探测器,安装时应避开风口及风速较大的通道,定期检查,根据情况清洁和更换探测器。 (2)手动按钮误报警,手动按钮故障报警。 原因:按钮使用时间过长,参数下降,或按钮人为损坏。 处理方法:定期检查,损坏的及时更换,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3)报警控制器故障。 原因:机械本身器件损坏报故障或外接探测器、手动按钮问题引起报警控制器报故障、报火警。 处理方法:用表或自身诊断程序判断检查机器本身,排除故障,或按(1)(2)处理方法,检查故障是否由外界引起。 (4)线路故障。 原因:绝缘层损坏,接头松动,环境湿度过大,造成绝缘下降。 处理方法:用表检查绝缘程度,检查接头情况,接线时彩用焊接、塑封等工艺。

二、消火栓系统 1、系统组成消防泵、稳压泵(或稳压罐)、消火栓箱、消火栓阀门、接口水枪、水带、消火栓报警按钮、消火栓系统控制柜。 2、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消火栓系统管道中充满有压力的水,如系统有微量泄漏,可以靠稳压泵或稳压罐来保持系统的水和压力。当火灾时,首先打开消火栓箱,按要求接好接口、水带,将水枪对准火源,打开消火栓阀门,水枪立即有水喷出,按下消火栓按钮时,通过消火栓启动消防泵向管道中供水。 3、系统容易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简单的处理方法 (1)打开消火栓阀门无水。 原因:可能管道中有泄漏点,使管道无水,且压力表损坏,稳压系统不起作用。 处理方法:检查泄漏点,压力表,修复或安上稳压装置,保证消火栓有水。 (2)按下手动按钮,不能联动启动消防泵。 原因:手动按钮接线松动,按钮本身损坏,联动控制柜本身故障,消防泵启动柜故障或连接松动,消防泵本身故障。 处理方法:检查各设备接线、设备本身器件,检查泵本身电气、机构部分有无故障并进行排除。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组成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稳压泵、喷淋泵、喷淋控制柜。 2、系统完成的主要功能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时,管道内有一定压力的水,当有火灾发生时,火场温度达到闭式喷头的温度时,玻璃泡破碎,喷头喷水,管道中的水由静态变为动态,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传输到消防中心的消防控制柜上报警,当湿 式报警装置报警,压力开关动作后,通过控制柜启动喷淋泵为管道供水,完成系统 的灭火功能。 3、系统容易出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简单的处理方法 (1)稳压装置频繁启动。 原因:主要为湿式装置前端有泄漏,还会有水暖件或连接处泄漏、闭式喷头泄漏、末端泄放装置没有关好。 处理办法:检查各水暖件、喷头和末端泄放装置,找出泄漏点进行处理。 (2)水流指示器在水流动作后不报信号。 原因:除电气线路及端子压线问题外,主要是水流指示器本身问题,包括浆片不动、浆片损坏,微动开关损坏或干簧管触点烧毁、或永久性磁铁不起作用。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1、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建设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它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3、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4、建设完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要求设置压风自救装置。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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