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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1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1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1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开发项目、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以下统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计划目标实现,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主营业务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局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开发项目主要指新技术、新服务方式的开发,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提高主营业务的管理水平。科技开发项目可独立承担完成或与国内外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完成。

本办法所称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推广应用,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转化的效益指所形成的直接效益。其中成果主要是指##局和所属单位已完成验收或鉴定,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本办法所称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主要指通过邀请国外专家进行技术交流,或者到国外知名公司进行考察等活动,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科技起点和水平,促进公司科技创新,为重大核心技术的顶层设计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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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科委”)是公司科技工作的领导层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科技发展战略的研究和科技政策的制定;

(二)组织公司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及年度计划的审查;

(三)组织有关专家对局级重大科技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四)组织科技项目和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验收、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 ##局科委下设科委办公室,科委办公室设在##科技中心。

第六条 ##局##科技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中心”)是##局科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局科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局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局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

(二)组织##局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编制;

(三)主持科技项目的论证,对列入##集团公司和##局年度计划的科技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四)主持##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自验收和##局计划项目的验收、评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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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科技项目考核、津贴的管理发放及项目建议人奖励等事宜。

第三章科技计划管理

第七条科技计划是根据##局业务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安排,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相关科学技术活动的预期安排,是##局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科技计划以提高##局的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为最终目标。

第八条 ##局科技计划分为五年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第九条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由局科委组织编写,##局局长办公会批准。年度计划由##科技中心组织编制,局科委审查。##局科技计划由##局##科技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条根据##局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科学预测技术发展趋势、战略重点的基础上,确定##局关键技术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提前一年组织编制##局五年科技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为解决##局业务发展中涉及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而确定的研究目标和成果转化实施方向。

第十一条年度科技计划是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科技中心每年十月份开始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科技计划,年度计划要结合年度生产经营的重点需求落实科技项目,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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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上一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计划目标、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等。##局年度科技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分批下达。

第十二条申报##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范围是:列入##集团公司科技计划内由##局承担的项目;##局五年科技发展计划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服务中急需的关键技术;对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的技术进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等。

第十三条所属单位应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以年度总结报告形式报##科技中心备案。

年度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重大进展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科技经费管理情况,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

第十四条 ##科技中心对所属单位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等进行考核,将考核的有关指标纳入所属单位的经营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由##科技中心确定。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五条 ##局科技项目是在##局五年科技规划、年度计划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关键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项目立项。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的顶层设计或所属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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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心筛选、立项建议书编制、专家论证、科委会审议及计划任务书审批下达等六个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 ##局科技项目按下达任务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计划任务书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预决算的基本依据,所有项目必须签订正式计划任务书。任务下达方为局科委和局##科技中心,任务承担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八条顶层设计的科技项目由##科技中心提出,明确技术攻关现状与生产需求,提出攻关目标、研究内容、进度计划、考核指标、预期成果,设置课(专)题,并选择承担单位。承担单位根据顶层设计项目内容要求编制并提交立项建议书。

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应以提高##局或本单位技术水平为目标,由各单位根据##局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结合重点工程和##局及本单位实际需求组织申报,并提交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十九条 ##科技中心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立项建议书中研究内容的具体情况,经过形式筛选,确定进行论证的项目,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条项目论证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或函审的方式。

(一)对科技开发项目主要从开发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关键技术、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预期成果、推广应用前景、申报单位基础情况、依托工程、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二)对成果推广项目主要从推广应用的必要性、推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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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目标效益、推广周期、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三)对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主要从交流内容、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预期目标、实施方式、实施时间、对外联系的成熟度、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通过论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论证意见组织编写计划任务书等材料,并报送##科技中心审查。计划任务书等材料格式由##科技中心统一制定。

科技开发项目编写计划任务书、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书(技术开发类项目)、计算机信息表、项目开发保密协议书等文档。

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编写计划任务书、立项建议书、应用推广协议、项目保密协议书。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编写计划任务书、立项建议书。

第二十二条通过审查的项目,应严格控制项目组的人数与研发周期,计划任务书由##科技中心审核,局主管领导审批后正式立项。

第二十三条科技项目应主要由承担单位完成。确需与外单位合作研究,承担单位应在计划任务书中明确外协内容、目标、合作单位及经费预算,在计划任务书签订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需要与外协单位合作研究的项目,应向##科技中心提交外协单位比选分析调研报告,##科技中心审批之后,承担单位方可按有关合同管理办法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同,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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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心审查之后方可正式签订,并报##科技中心备案。合作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掌握有关核心技术、履约能力较强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达到合同额两倍以上的企业、院校、科研单位。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全局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对于项目组成员以外的项目建议人,在项目正式立项后,根据立项项目的级别(即##局级、##集团公司级及国家级项目)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原则上项目建议人不超过两人。

第五章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正式立项的科技项目实行项目(课题)长负责制。项目长在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下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科技项目实施,依据计划任务书制定实施目标和方案,确定技术路线、详细计划进度、人员等,组织并参加主要研究工作。

(二)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管理所需工作材料的编报,并向任务下达方和承担单位报告工作。

(三)负责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保密、技术资料归档和对外协作管理等工作。

(四)按照##局有关规定使用科技项目经费。

(五)负责项目组成员的推荐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项目长应接受##科技中心、项目承担单位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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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与管理。项目长需保证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的组织和研究,党政领导原则上不能担任技术开发类项目的项目长。

第二十八条项目长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岗。若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报##局##科技中心审批。其他研究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由项目长提出调整意见,报局##科技中心审批,增加人员需补签项目保密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科技开发项目和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超过10人,并应指定一人担任项目知识产权联系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有出国考察内容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人员控制在3-4人。

第三十条承担单位应落实项目人员组织、所需设备、实(试)验条件和HSE管理等,保障科技项目实施。

第三十一条任务下达方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组织落实和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跟踪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任务下达方应当对科技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检查。各项目组要提前组织自我检查,并准备好检查材料。检查结论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档。

阶段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科技开发项目包括: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果及创新点、成果应用情况及效果、外协进展、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下一阶段研究工作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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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成果推广项目包括: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成果应用效果、经费使用情况、成果技术改进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承担单位应依据外协合同约定督促外协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定期对外协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项目长按照财务年度编制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并按照项目计划执行。在项目组内,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台帐,记录项目经费的实际到位与支出情况。

第三十五条重大项目根据需要可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局科委和##科技中心批准。

第三十六条重大项目组织项目中评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评估主要内容: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技术成果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报告;项目的依托工程进展和技术应用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三十七条中评估由##科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中评估形成的项目中评估报告和评估意见正式下发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管理和调整的依据纳入项目文档资料。

第三十八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或终止。

(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的;

(二)项目所依托的工程发生变化或已不能继续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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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项目支撑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的;

(四)匹配的自筹资金或配套研究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

(五)项目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第三十九条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需要调整时,应形成书面意见。任务下达方提出调整计划任务或终止项目的,由任务下达方下达书面调整或终止意见后执行。承担单位和项目长提出调整计划任务或终止项目的,由项目长和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或终止申请报告,经任务下达方批准后执行。项目长调整需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任务下达方批准。

提前终止的项目,由项目长组织编制研究报告、经费决算报告和工作报告,经承担单位科技、财务等管理部门审核,按验收归档要求进行资料归档。

第四十条由于项目工作进展需要、技术配套要求或用户市场需要,项目长和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提出项目补充申请,报##科技中心审批。

第六章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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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项目经费按《%%%公司##局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科技项目经费以项目或课题为基本单元实行专项管理。承担单位应按照##局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专项台账,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可跨年使用。

第四十三条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应以项目预期发生的支出为依据,不得重复预算。科技项目经费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科研设备费、其他直接费用、人员费、管理费等。

第四十四条承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执行和管理,不得超出计划任务书规定的预算科目列支。

第四十五条科技项目外协经费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以国际合作为主的项目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确需超过比例的,应报任务下达方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六条科技开发项目和成果推广项目可在科技经费中列支科研项目津贴。科研项目津贴根据科研项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等参照##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保密和知识产权

第四十七条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应正确合法取得技术秘密,对形成的秘密事项应及时定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十八条涉及##集团公司和##局核心技术研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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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实验室、技术档案室、关键岗位等重点涉密单位和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制度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关键、重要涉密技术人员在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任职或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提出调离的,须经过脱密过渡期。

第四十九条科技项目实施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其相关内容不得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展览、展示。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可能涉及技术秘密的文章时,须经局保密办公室及##科技中心对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表。

第五十条承担单位应与临时聘用、进修、培训等外来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原则上限定其从事基础性、前瞻性、探索性研究课题,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涉及关键、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在国内外技术交往活动中,对涉及技术秘密科技项目应采取保密措施,限制接触人员,对参观人员应当指定路线和范围。

第五十一条承担单位在科技项目立项时,应进行科技查新和技术分析,明确项目预期产生的知识产权目标、任务及措施。

第五十二条凡由##集团公司和##局投资的科技项目,成果的所有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归##局,未经##局批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成果知识产权由##局##科技中心归口管理。

第五十三条承担单位和项目组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应注意知识产权状况的分析,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优先采用##局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秘密和软件。

第五十四条签订计划任务书时,任务下达方应将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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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列入计划任务书的技术、经济考核指标,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确认。

第五十五条承担单位应监督科技项目实施中的知识产权开发工作。项目长是知识产权责任人,应及时发现、申请和保护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按照《%%%公司##局专利管理办法》、《%%%公司##局技术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和##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项目验收、评审及成果管理

第五十六条科技开发项目在计划任务书到期或提前完成后1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先组织完成自验收,然后报##科技中心申请正式验收。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应在大生产规模应用或取得显著效果后组织验收。任务下达方依据计划任务书和批准的计划任务调整意见组织验收。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应在项目执行之后,半个月内上报项目总结材料。

第五十七条我局承担的##集团公司科技项目,按照《%%%公司##集团公司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中油科〔2009〕236号)进行项目自验收和申请##集团公司验收。

第五十八条科技项目验收工作以计划任务书为依据,坚持注重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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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项目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阶段性检查和中评估检查情况,合同调整与补充情况);

(二)主要研究目标、关键技术、技术性能指标和经济指标等完成情况(包括:各类实验、试验报告及测试资料);

(三)科技成果的创新程度和知识产权工作完成情况;

(四)项目依托工程(先导、示范、小试和中试)进展及效果;

(五)科技经费使用及决算情况(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

(六)成果应用情况及用户合同完成情况;

(七)项目(课题、专题)设置和组织管理综合评价。

成果推广项目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阶段性检查和中评估检查情况,合同调整与补充情况);

(二)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三)技术改进情况;

(四)科技经费使用及决算情况(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确认);

(五)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经济效益证明);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验收内容如下:

(一)项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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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流合作情况

(三)经费使用及决算情况

第五十九条 ##科技中心归口组织科技项目验收。验收可采取专家现场验收、专家函审、会议验收、权威机构检测验收等方式。##科技中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第六十条科技开发项目和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的验收一般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成员须由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及科技、财务等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一般为7-13人(人数应为单数),验收委员会名单由##局科委和##科技中心确定。参与科技项目研究的人员不能担任验收委员会成员。

第六十一条确定进行会议验收的,由任务下达方组织、主持,项目长进行汇报、答疑,验收委员会经质疑、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确定函审验收的,由任务下达方指定函审专家对验收资料审阅后,提交书面评议意见,任务下达方根据多数专家意见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确定现场验收的,由任务下达方组织验收委员会赴现场考察、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确定检测验收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到指定的国家权威技术检测机构检测,由##科技中心根据检测报告确定验收结论。

第六十二条验收程序:

(一)科技项目结束时,即进入项目验收期。承担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将所需的验收文件资料及验收申请表报送##局##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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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项目提交验收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及附件;

3.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4.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5.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6.项目技术研究报告;

7.项目用户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含用户使用情况);8.项目验收技术检测报告;

9.项目知识产权完成情况报告;

10.项目自验收报告。

成果推广应用项目提交验收资料:

1.成果推广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及附件;

3.验收评价报告;

4.财务决算报告;

5.推广工作报告;

6.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7.应用情况报告及证明材料;

8.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9.其它技术文件;

10.项目自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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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提交验收材料:

1.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总结;

2.交流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3.有关音像资料;

4.财务决算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由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

验收材料格式由##科技中心统一制定。

(二)##科技中心组织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正式下达验收安排通知,确定验收时间、方式和验收委员会组成。

(三)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验收委员会提交的验收意见,完成整改工作后,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四)##科技中心对验收后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五)经审核确认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将全部验收材料装订成册,报##科技中心备案(一式4份)。

第六十三条验收结论意见分四类:通过验收并有重大突破;通过验收;需要复议;项目终止。

第六十四条全面完成计划任务书并取得重大成果的(科技成果有重大创新,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视为通过验收并有重大突破;完成计划任务书的,视为通过验收;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详细或验收结论意见争议较大,视为需要复议;项目未达到计划任务书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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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技术路线等未获##局##科技中心批准擅自调整的,项目终止。

第六十五条需要复议的科技项目,经整改后可在半年之内再次申请验收。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终止。

第六十六条项目终止后,剩余经费不再拨付。

第六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对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验收委员会对验收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在验收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终止并取消其继续承担##集团公司、##局科技项目和参与验收工作的资格;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十八条参加验收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照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项目核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不得擅自披露或向他人提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和##局知识产权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第七十条项目验收结论意见由##科技中心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长。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长负责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相关文件的修改、盖章、归档和成果登记工作,项目计划任务即终止。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资产等按照##局相应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七十一条有重大创新并有市场应用前景的成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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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科技中心,按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

第七十二条承担单位提交验收评价报告及验收归档资料,经任务下达方对验收评价报告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在##集团公司科技管理系统中进行成果登记,并完成验收资料归档。

第七十三条对于成果推广产生的效益分配按《%%%公司##局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后评价

第七十四条项目验收完成后,在成果应用一年后开展后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经济效益情况、推广应用程度、技术指标的改进、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对比分析、对企业的影响力、市场前景等。

第七十五条科技成果后评价由##科技中心组织,按照项目的类别,采用适用的评价方法,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第七十六条承担单位应配合开展科技项目后评价工作,提供相关工作保障。

第七十七条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后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科技中心备案。

第十章考核与责任

第七十八条任务下达方负责对承担单位的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科技项目计划完成率、阶段检查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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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验收优良率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率。

对科技项目的考核,列入对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中,考核结果与企业工资总额挂钩。

第七十九条对考核优秀的、验收通过并有重大突破的、取得显著应用效果和效益的项目组及承担单位进行表彰。不履行项目长职责,考核结果较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取消项目长资格并停止发放项目津贴。不通过验收或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计划任务提前终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和承担单位通报批评,有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承担科技项目。

第八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照##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计划任务书执行的;

(二)挪用或滥用科技项目经费的;

(三)擅自开展外协的;

(四)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未履行保密、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 ##局所属单位可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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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 (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 (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 (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 (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 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通过论证的科技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合同文档材料,报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项目合同文档包括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科技经费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局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高效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工负责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一般主要流程包括:业务需求确定、立项、采购、实施、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省分公司下达的技改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使用信息局经营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均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成立省信息技术局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省信息局总经理 副组长:省信息局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规模、难易、实效、应用价值等方面确定项目归口部门、设定项目组人数上限、完成时限等。第六条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主要负责项目组织、进度管控、项目采购、验收以及考核管理等工作。工程项目的实施由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所需各项资源安排和申请,组织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制定、评审,开展项目具体实施,配合完成采购及验收,落实人员考核等工作。在项目归口部门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具体实施任务。第七条由工程建设部牵头,项目归口部门配合确定项目组长、项目成员(可跨部门),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设立。对项目组的日常管理实行工程建设部和项目归口部门的双管理。 第三章业务需求确定 第八条业务需求原则上由省(市)分公司相关业务、技术部门依据信息化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把握技术方向,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按照平台化思路进行充分梳理和整合后提出。 第九条业务需求应包括建设背景(其中,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应包含信息系统现状、应用效果等)、建设目标、业务流程优化或业务功能描述、业务的处理能力需求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十条业务需求审核由需求提出部门组织开展,原则上应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由业务、技术、管理等相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审核应依据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等原则,审查业务目标是否明确可实现、范围界定是否清晰无歧义,审查需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趋势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审查业务流程是否优化高效、业务功能是否切合实际可实现、成本效益分析数据是否准确合理等。 第四章工程立项及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工程立项由工程建设部组织申请,经省分公司同意批复后,由项目组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在认真分析各项业务功能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详细论述技术实现方案、系统功能结构、软硬件体系架构、系统网络架构、关键技术路线、与关联系统的关系等,明确系统的性能指标、安全方案(含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软硬件配置方案,可进行多方案经济、技术对比分析,提出工程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类型 文件等级 1.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软件研发管理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提高软件质量和软件开发项目的可控性。 2.定义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软件项目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 3.软件开发的基本流程:

文件类型 文件等级 3.1软件需求提出 3.1.1需求提出 业务部门经过内部评估后,填写《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见附录A),由业务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报科技管理部。 3.1.2技术评估 科技管理部从技术实现路线、开发方式、风险评估等方面组织对需求的技术评估;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3.1.3管理评估 科技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从业务流程、内控管理、业务职责等方面进行管理评审,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科技管理部在综合技术评估和管理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建议意见,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信息化室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开发小组,负责开展相应的优化改进和开发工作,指定质量控制人员组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应做好测试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3.2软件的需求调研和分析 3.2.1需求调研 业务部门主导,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调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收集工作。 3.3软件的需求分析 业务部门和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认真分析、理解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及要求,使需求分析符合实际,最终由开发小组编写《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录B)。由质量控制小组小组评审内容,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软件开发的设计方案和测试方案 开发小组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开发设计方案》(见附录C)及《测试方案》(见附录D)的编写,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1设计方案 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图,系统数据结构设计,接口设计等。 3.3.2测试方案 概述该测试的目的、任务、环境、方法等。 3.4软件的实施(编程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项目负责人分配开发任务,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3.5软件的系统测试 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系统BUG以文档形式反馈开发人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的科学管理,合理有效使用科研经费,促进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科研经费的使用有利于科研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我院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学院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 (一)纵向科研经费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厅(局)下达的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成果转化基金、科技创新人才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软科学等项目类别的财政拨款的经费。 由项目承担单位转入我院的纵向科研项目协作课题经费,按纵向科研经费管理。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学院出具项目负责人的正式职工身份证明。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三)学院科研资助经费是指学院资助的院级科研项目经费、按规定资助的科研经费等。 (四)成果转让和专利许可贸易所获得的科研发展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及控制比例(一)科研经费必须用于资助项目的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1)设备设施费:指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购建项目研发所必须的设施等发生的费用。项目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仪器设备费控制比例在20%左右。 (2)材料费:指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仓储等费用。材料费控制比例在35%左右。 (3)测试化验加工费:指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根据《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和《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缜密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科技项目研究的主要领域: (一)重大发电关键技术研究。 (二)重大电站建设、运行技术。 (三)电站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技术。 (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五)重大中间试验和示范工程项目。 (六)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审批的科技项目计划和

项目费用计划,批复区域各单位的科技项目计划和项目费用计划。其中,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进行管理。公司负责对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万元的科技项目进行管理。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科技项目由各单位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区域公司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公司各单位的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和费用计划的审批,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计划,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区域公司各单位申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商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确定各单位科技费用年度计划。审查、编制、下达区域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二)负责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万元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包括立项审查、技术方案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协助集团公司对200万元及以上科技项目进行管理。 (三)组织编制科技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四)监督检查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区域公司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区域公司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国家有关技术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会同安全生产部审定科技项目资金年度预

某某科技公司项目管理制度

某某科技公司项目管理制度 XXXXX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的基本思想,理顺项目管理中人、财、物的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充分体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遵循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原则,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特定项目及其相关可利用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三条适用范围 1、硬件工程:除纯硬件销售之外的硬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安装工程、 综合布线工程、监控产品的安装工程等。 2、软件工程:凡公司自行开发及代理软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视觉多媒体系统、 商务软件、教学软件等。 3、综合性工程:划分为硬件分项工程、软件分项工程实施管理。 4、其他应该实行项目管理的工程。 第四条名词解释 1、项目业务经理:在项目签约以前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需求 调研及总体设计方案,从项目的前期公关、跟踪,直至项目的签约。

2、项目实施经理:在项目签约之后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项目的详细调研及详细设计方案,从实施计划的制定、执行,直至项目的完工验收。 3、责任业务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与项目成败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 1 第三章流程 第五条项目准备 1、业务信息的管理 2、意向客户的确定 第六条项目立项 1、立项 2、跟踪 3、签约 第七条项目实施 1、确定实施小组 2、制定实施计划 3、编制项目预算 4、执行实施计划 5、协助项目决算 6、项目内部评审 7、完成竣工验收 8、提交竣工文档 第八条项目终止 第九条项目文件归档 第四章项目准备

信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信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技术标准管理,推进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包括通用基础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管理与服务规范。信息标准服务平台包括公共数据管理平台、标准流程管理平台、标准知识管理平台。 第三条信息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准则先行、基础先行。信息技术标准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逐步完善信息标准体系,重点建设基础数据、数据交换和应用集成标准,促进标准工作与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的有效结合;建设统一的信息标准服务平台,提供全面的信息标准服务。 第四条信息技术标准管理,包括管理组织与职责,标准注册、立项、制订、发布、宣贯、执行、检查、复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信息技术标准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信息技术标准管理组织涉及质量节能部、信息管理部、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分公司、信息与计算机专业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标委”)、各项目建设单位、信息标准制定工作组。 第七条质量节能部是公司标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技术标准的审批和发布。 第八条信息管理部是公司信息技术标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标准编制,组织信息技术标准的宣贯与实施,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信息标准工作。 第九条相关业务部门及专业分公司负责提供信息技术标准需求,提供相关业务数据,协助编制信息技术标准。 第十条信标委是公司信息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组织委员和专家对信息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和表决,负责与相关信息技术标准组织的联络工作。信标委下设秘书处,承担信标委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各项目建设单位是信息技术标准制订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本项目的信息技术标准需求,按统一要

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软财(2006)第8号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政府项目验收准则,特制订本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主要包括: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2)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①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②对各种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③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④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⑤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3)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①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跟踪、资金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②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部门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③项目承担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④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个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报、运营管理等。 4)专项资金管理流程: ①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②申请及报批: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 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财务及项目执行部门。 ③划拨及审批:获得相关批复文件后,由财务部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账户,并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标准 1 目的为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加快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步伐,提高河南分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适用于河南分公司。 3内容 3.1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 3.1.1科技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河南分公司每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2)河南分公司用于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的资金; (3)按财务制度允许在管理费用内支付的资金。 上述三方面的资金总量按不低于河南分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掌握使用。 3.1.2 河南分公司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的使用,原则上仅限于由河南分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生产、管理及科研单位。 3.1.3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每月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编制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批准后,由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科技项目轻重、主次和进展情况,统一安排使用。 3.2 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 3.2.1 凡属于能够促进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能耗及其他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加强河南分公司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且在河南分公司范围内尚未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都可以作为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项目立项。 3.2.2 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河南分公司直属的某项新技术的使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3.2.3 对于总经费概算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大中型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事先进行预可研,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向和河南分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化和制度化,提高科技项目(简称“项目”)的研究质量,促进科技项目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按性质分为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两类: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是指为邮政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对邮政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科技项目; (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是指为提高邮政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邮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科技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邮政公司(简称“省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各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报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可参

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各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报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科技项目的管理由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第六条科技主管部门是科技项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审议立项申请,编制并下达科技项目计划; (二)审定项目经费并会同财务主管部门拨付项目经费; (三)对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四)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包括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五)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鉴定; (六)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七)汇总登记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管理项目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业务归口部门是科技项目提出及指导项目试点应用的业务管理部门。业务归口部门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项目涉及多领域时,业务归口部门可以为多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项目申请; (二)负责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和把关;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1)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行为,发挥和调动研究开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的质量,预期完成项目任务,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立项评估制度 1、对申报并列为省和国家的研究开发项目,需经公司技术中心,在其主任主持下,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后方可上报立项。 2、对于横向校企间的合作和外单位委托公司的科研项目,经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组认真研究、论证后,由该组组长签批后,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3、对于国际间合作的科研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考察合作国的情况后,以书面形式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主任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论证后认为可行,方能立项。 4、项目立项程序 (1)所立项目需经新药研发组,经国家产业和产品发展方向及要求,在广泛征求和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从公司研究开发的能力实际出发,确定科研项目。 (2)新药研发组要以文字的形式向技术中心提出立项开题报告。 (3)技术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

方面的专家,对报告的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意义)、技术路线的可行性、成果推广的实效性、公司人力资金的承载性提出评审意见。 (4)对申报省和国家的科研开发项目,要认真填写项目的各种表格、项目的申请报告、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重要的附件后,盖有公司公章,并且法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5)在项目立项和进行过程中,出现的非公司人为的因素,要按照省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负责人制度 1、公司技术中心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各课题组成员,可以在经公司同意后交叉跨科室研究开发项目,采取双向选择和自由结合方式进行。技术中心要与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责任状。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有全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经费的使用、人员的调配和设备仪器的管理。 3、项目一经确定,项目负责人无权变更其内容、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的额度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公司技术中心审批。 4、研究开发中所形成的所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缺失,不得归为已有。未经公司技术中心批准,不得随意摘抄、发表及转借他人。 5、研究论文的发表,需经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和项目负责人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版本 文件等级内部公开页码 1 / 11 拟制何小春审核闫书元批准杨战兵制定部门科技管理部生效日期 1.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软件研发管理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提高软件质量和软件开发项目的可控性。 2.定义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软件项目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 3.软件开发的基本流程:

拟制何小春 3.1软件需求提出 3.1.1需求提出 业务部门经过内部评估后,填写《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见附录A),由业务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报科技管理部。 3.1.2技术评估 科技管理部从技术实现路线、开发方式、风险评估等方面组织对需求的技术评估;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3.1.3管理评估 科技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从业务流程、内控管理、业务职责等方面进行管理评审,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科技管理部在综合技术评估和管理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建议意见,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信息化室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开发小组,负责开展相应的优化改进和开发工作,指定质量控制人员组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应做好测试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3.2软件的需求调研和分析 3.2.1需求调研 业务部门主导,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调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收集工作。 3.3软件的需求分析 业务部门和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认真分析、理解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及要求,使需求分析符合实际,最终由开发小组编写《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录B)。由质量控制小组小组评审内容,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软件开发的设计方案和测试方案 开发小组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开发设计方案》(见附录C)及《测试方案》(见附录D)的编写,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1设计方案 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图,系统数据结构设计,接口设计等。 3.3.2测试方案 概述该测试的目的、任务、环境、方法等。 3.4软件的实施(编程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项目负责人分配开发任务,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3.5软件的系统测试 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系统BUG以文档形式反馈开发人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XX公司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类别:二级管理制度 版本:试行 编码:

XX公司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各类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化中心、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均简称成员单位)科技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单位内部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科技项目是指围绕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所实施和开展的具有特定技术目标的科技任务或科技活动。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特点,科技项目分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课题)、科研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研究课题)和技术改进项目。 (一)科技重大专项是指服务于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体现集团公司发展意志和长远利益、能够产生原始创新成果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项目; (二)研究开发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成果、方法和有关知识,为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实现产品生产而开展的具有新产品、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材料等创新特征的科技项目;

(三)研究课题是指针对没有明确目标的科技建议,通过技术调查、技术咨询、技术实验等工作,确定科技建议的可实施程度和目标,使科技建议成为科技项目而开展的研究任务或研究活动。可能成为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课题,定义为重大研究课题; (四)技术改进项目是指在不改变现有工艺流程和结构情况下,通过提升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技术质量性能,达到指标进步、成本降低等经济效果的科技项目。技术改进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一般控制在三年以内。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依据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立项指导书、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组织策划科技项目,编制项目申报书,开展项目立项论证和决策,推荐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一)依据项目技术难度,各成员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室组织相关专业委员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立项技术论证意见; (二)依据立项技术论证意见,按照本单位技术决策流程进行项目立项决策,形成立项技术决策意见,明确项目类别、目标任务、项目负责人以及是否推荐为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 (三)成员单位向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申报集团公司级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立项论证意见和决策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对成员单位申报的集团公司级科

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

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 (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

某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某某省联合社 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信息科技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信息科技项目的生命周期管理,各法人行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三条信息科技项目是指由某某省农村信用社联合 社各成员行委托省联社承建的运用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处理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应用系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基础资源和管理咨询项目,包括: (一)应用开发类项目:指应用开发的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目,具体包括: (1)新开发项目,是指为满足业务和管理的需要而新开发的项目。 (2)技术改造和优化项目,是指对已投产的应用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流程优化和新增业务功能而引起的项目。

(二)基础资源类项目:是指采购或实施以计算机系统软件、硬件、机房、网络等为主体的项目,具体包括: 1)网络系统的建设与改造; 2)安全系统的建设与改造; 3)机房的建设与改造; 4)计算机设备购置及升级; 5)标准化软件的购置与升级。 6)其他资源购置与升级。 (三)管理咨询类项目:指省联社信息科技规划、咨询等管理类项目。 第四条为了便于管理,可按项目概算金额对项目的大小进行划分,具体包括: (一)重大项目,是指业务需求规模较大、涉及部门较多或概算超过1000万的项目。 (二)较大项目,是指业务需求规模一般、涉及多个部门或概算在1000万(含)以内200万以上的项目。 (三)一般项目,是指业务需求规模较小,涉及部门较少或概算在200万(含)以下的项目。 第三章流程与部门 第五条项目管理工作流程一般为项目计划与概算、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推广、项目评价、项目变更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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