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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

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防洪、

抗震、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以下简称竣工档案)

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

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竣

工测量资料、

声像资料以及相关的管线竣工测量资料。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

并按工程

建设程序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五、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

作。

第二章A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一、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前,

应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

并取得该

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在济南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办公室总受理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时,

出具城建档案馆认可的地下管线现状资

料,领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建档报送告知书》。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签订《济南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接受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

管理,

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和整理要求,

及时收集、

整理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全过程中

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竣工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四、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提请预验收时,建

设单位应填报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印制的

《济南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以及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级著录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级著录单》、《城市管线工程(项目)级著录单》。

五、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

由档案馆出具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未取得工程

竣工档案认可文件的建设工程,不予以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六、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

将包括竣工验收文件在内的全部竣工档案材料,

按标准整理

一套合格的竣工档案,附档案明细目录一式二份,报送市城建档案馆,由档案馆核发《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备案单》。

七、建设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竣工档案的,必须及时到城建档案馆申明原因,并填写《缓交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登记表》

对逾期未报送竣工档案且未申明原因的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将按规定予以处

罚。

第三章

建设单位职责

在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

质量、移交时间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

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

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未取得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

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

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按规定归

档、按标准整理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四章

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一、归档文件材料应该包括: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到工程竣工,形成的符合归档内容、有价值的建

设工程文件材料。

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档案材料应为原件。

工程档案必须同时向其它部门移交报送,

其归档材料与城建档案馆收集的归档内容发生冲突的,

原件由

城建档案馆保存。

城建档案馆提供档案文件材料原件的复制件,

并加盖城建档案馆证明专用章,

效力等

同于原件。

如工程竣工档案原件确实无法报送城建档案馆保管,由城建档案馆将其工程全部竣工档案制作成缩微

片,城建档案馆保存缩微片,效力等同于原件。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

和规程。

四、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五、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

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六、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七、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幅面(297mmх210mm)。凡小于A4幅面的,可由A4幅面纸以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

八、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九、竣工图的制作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加盖

竣工图

标志章。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无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

竣工图

标志章。

(二)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的,可用碳素墨

水笔对变更部位进行扛改或划改。

采用修改施工图作为竣工图的方法时,

应当注明变更依据及内容,

改、说明和注记应在适当空白处,不得与原施工图内容重叠,不能破坏原施工图的内容。如图纸局部变

更图应按国家规范绘制,然后附在原图后。在修改过的施工图上加盖

竣工图

标志章。

(三)凡是工程项目改变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

1/3的,应按国家有关规范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

竣工图”

标志章。

十、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

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中所列各项签署者应为第一责任人。竣工图章尺寸为:

50mmх80mm

。图例如下: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

十二、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十三、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法统一折叠成

A4

幅面(

297mmх210mm

,

图标

栏露在外面。

第五章

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一、立卷的原则、方法和卷内文件排列

(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项目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

项目级综合文件材料应独立组卷,

工程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三)工程文件应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顺序排列。

(四)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

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图纸材料按建筑结构、给排水、暖、电气设备等专业排列组卷,组卷时应保持各专业材料的相互联系和

完整。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五)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六)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

40mm。

二、案卷的编目

(一)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

“1”开始。

(二)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三)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

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四)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五)卷内目录的填写。

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

1依次标注。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六)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首页之前。

(七)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

的说明。

(八)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九)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

档案馆代号、

案卷题名、编制单位、

起止日期、

密级、保管期限、

共几卷、第几卷。

(十)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提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十一)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十二)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十三)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三、案卷装订、装具

(一)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一般距左侧20mm,装订线不得压字,

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文字材料每卷不得超过30mm;

图纸单独立卷,一律不装订,每卷厚度可分为20mm、30mm、40mm;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二)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三)卷盒的外表尺寸为

310mmх220mm,厚度分别为20mm、30mm、40mm.

(四)卷夹的外表尺寸为

310mmх220mm

,厚度为

20-30mm

(五)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六)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

第六章

声像档案归档内容及技术规范

一、声

像档案的归档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体量在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成片改造及新建小区、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及管线敷设、重点工程等均应向济南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声像档案。总投资在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项目,报送工程照片档案;总投资在五千万元(含五千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除报送工程照片档案外,还应当报送专业级录像档案。

二、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

凡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主要过程、建成后状况的声像资料,均应进行收集,经编辑整理后,立卷归档。

(一)开工前原貌、原址及拆迁

1.基槽开挖前原有附着物的情况、拆迁情况

2.施工现场周围环境

(二)地基与基础施工

1

.地基基础类型及施工技术工艺

2

.建筑物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

(三)主体工程施工

1

.施工现场整体工程施工情况

2

.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

3

.钢筋布局、型号及工节点焊接

4

.主体工程的拉结筋布局,混凝土灌注

5

.管道及设备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的施工情

6

.屋面工程

7

.装饰工程

(四)工程施工组织及工程质量

1

.工程开工、竣工仪式,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评审、论证会议等重要活动

2

.工程施工中主要的质量检查、验收等活动

本归档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可据实增加拍

摄项目。

三、声

像档案的质量要求

(一)拍摄的声像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做到拍摄规范、画面清晰、主体突出、图像稳定、音质

良好。所拍摄的建筑物要做到构图完整、图像清晰、曝光准确、色彩还原真实,对同一拍摄对象要有不

同角度、不同阶段的声像档案。声像档案编辑时开始画面前需加字幕,包括工程时间、地点、总说明,

各施工阶段名称等,事故现场要加字幕进行说明。

(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场记工作要认真、准确、完整地做好每一盘素材带、每一个镜头的拍摄现场记录,

为后期的查阅和剪辑提供方便。

现场记录填写时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圆珠笔、

纯兰墨水和铅笔等书写

材料。

(三)注意保存同期录音,现场采访声音录制在

CH2

声道,同期声在

CH1

声道。

(四)录像带、胶卷、像纸、

DVD

光盘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装具为标准卷盒。

DVD

光盘应将母盘

长期保存,复制刻录

4

盘提供利用。

四、

声像档案的编辑、整理和立卷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一.申报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含: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各类消防设施平面图及系统图)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含:消防产品清单、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或技术鉴定证书、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和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含:钢结构、住宅厨房成品烟道等)、建筑材料(含: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分隔材料等)、装修材料(含:室内外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建设单位公章; 6.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单位公章; 7.建设单位(个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属于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的应当签名确认,并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

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含: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建设单位公章;3.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4隐蔽工程记录(含消防电气线路预埋、配线穿管、室外消防管网埋地等); 二.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资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2.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市公安消防总队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证件及有效期: 十一、法律效力: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 十四、监管措施: 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二、项目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 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 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决定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办理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办理条件: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 七、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准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全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包括 竣工结算资料要求: 竣工资料应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资料报送套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二套(其中竣工结算书一式三套) 卷一: 1、中标(中选)通知书; 2、会议纪要; 3、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图纸会审纪要; 6、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7、竣工验收记录。 卷二: 1、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2、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3、投标文件技术标; 4、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卷三: 1、地勘报告; 2、施工图及电子盘; 卷四: 1、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卷五: 3、原始地形、地貌抄测记录 4、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 5、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6、现场签证单; 7、甲供材料(设备) 收货验收签收单。 卷六: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2、吊装工程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调试报告; 3、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 4、建设单位付款情况表; 5、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件; 6、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卷七: 1、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卷八: 1、移交资料签收表(一式三份)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包括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最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自评报告(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施工企业公章) 5.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总监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监理企业公章) 6.监理评估报告附件(需施工、监理单位核查签署意见,并且签字盖章齐全) 6.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2屋面及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6.3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4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5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6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7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8有环保材料要求的环保性能检测报告核查记录 6.9节能材料及外墙外保温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0饰面砖、粘接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1钢结构材料合格证和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2其它材料、构配件核查记录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9.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10.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表或竣工备案单(指含有人防工程的就必须提供) 11.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1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或档案验收意见反馈单 13.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指市管工程) 14.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检测反馈通知单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 16.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市管工程由市站有关领导审批,区管工程由区质监站有关领导审批) 1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交存原件) 1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9.竣工工程款支付证明(乙方盖章存原件)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全套材料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以下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政策性文件,会有所增减: 建设工程报送城建档案目录 请××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到××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下竣工档案。档案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及《××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 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 工程方案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10. 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1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 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19. 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工程概况表 2. 工程竣工总结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 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1) 12. 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 一、建筑与结构工程 1. 图纸会审 2. 设计变更 3. 施工组织设计 4. 开工报告 5. 技术交底

(新)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字[2001]10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工程档案预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完毕;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第六条工程档案预验收的主要包括: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城建档案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4.工程档案签字、盖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工程档案预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报建设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 (三)市城建档案和理部门接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进行核查,申请符合规定的,应自收《申请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要求: 竣工资料应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资料报送套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二套(其中竣工结算书一式三套) 卷一: 1、中标(中选)通知书; 2、会议纪要; 3、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图纸会审纪要; 6、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7、竣工验收记录。 卷二: 1、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2、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3、投标文件技术标; 4、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卷三: 1、地勘报告; 2、施工图及电子盘; 卷四: 1、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卷五: 3、原始地形、地貌抄测记录 4、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 5、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6、现场签证单; 7、甲供材料(设备) 收货验收签收单。 卷六: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2、吊装工程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调试报告; 3、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 4、建设单位付款情况表; 5、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件; 6、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卷七: 1、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卷八: 1、移交资料签收表(一式三份)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珠海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

珠海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 目录 前言 1 基本职责 2 归档要求 2.1质量要求 2.2组卷方法 2.3案卷的编目和装订: 2.4卷内目录的编制要求: 2.5案卷封面的编写要求: 2.6卷内备考表的编写要求: 3工程档案预验收及档案移交方法 4工程档案接收范围(带*号的为短期保存,单独装订) 4.1房屋建筑工程 4.1.3 监理文件 ,见 (同地下结构11-25) 建筑屋面工程 4.2市政工程施工文件 道路工程 给水、雨水、污水、燃气工程 桥梁工程(桥面部分参照道路工程、桩基部分参照房屋建筑工程) 4.3其他工程(参照有关专业部门质量检验标准结合本指南执行) 5 本指南由珠海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6附录 6.1竣工图折叠方法

6.2档案移交流程一览表 6.3工程及档案信息数据盘使用说明 前言 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它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了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函盖了城市建设的所有内容。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承担着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科研等一切城建活动提供依据和参考的任务。城建档案的质量,直接反映了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了城建档案的利用效果。城建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指出:“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即: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现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下班10%以下的罚款。)为了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满足城建档案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以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 1 基本职责 1.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和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1.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 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4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

最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建筑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资料及表格(全套)

建筑工程资料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项目大事记 施工日志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技术交底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交底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第三章工程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楼层放线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第四章工程施工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表 预检工程记录表 施工通用记录表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混凝土施工记录 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混凝土开盘鉴定 预应力张拉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 有粘接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调试记录 第五章工程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防水工程试验检查记录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调试报告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 综合布线测试记录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光纤损耗测试记录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 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记录 管道吹(冲0洗()脱脂试验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伸缩器安装记录表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记录表 第六章施工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检验质量检查记录表(通用) 分部分项工程 共划分为: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三、建筑装饰装修;四、建筑屋面;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六、建筑电气;七、智能建筑;八、通风与空调;九、电梯

项目档案及其验收

第三条 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 位责任制。 第二章 验收组织 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三)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四)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七条 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二)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

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四)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五)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三章 验收申请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条 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 第十一条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章 验收要求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流程 1、竣工验收程序 1、自检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 2、预验 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3、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检验事项 1、屋面:从上而下,由内到外或由外到内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馆需要哪些资料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根据当地政策性文件,会有所增减: 建设工程报送城建档案目录 请XX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到XX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下竣工 档案。档案验收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及《XX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3.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4.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5.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6.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7.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8.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9.工程案审批(附案图)文件 10.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审批文件 1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及其附件 12.建设工程规划可证 13.建设工程施工可证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5.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17.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 1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 19.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过程) 20.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竣工总结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7.无使用功能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目标责任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验收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结构抽检等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一2)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一1) 12.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建筑工程各专项竣工验收需材料清单

竣工综合验收资料表格 序单项验收 名称 进度记录 申请验收进件资料明细与时间要求责任单位部门 1.备用资料1.建设单位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2.建设单位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3.设计单位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等)。 4.工程监理单位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5.总承包施工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6.专业分包施工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安全许可等)。 2.防雷检测1.防雷检测委托书。 2.防雷施工竣工图。 3.防雷产品测试报告(浪涌保护器)。 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其他产品,原材料、隐蔽验收资料 3.防雷验收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4.排水验收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前3个月自来水费清单或设计排水量 4、环评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5、接管工程验收情况表 6、排水水质报告 7、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承诺书 9、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 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或红线图 5.卫生验收1.要求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中心受理编号、需要验收的建设面积、联系人、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3.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复印件。 4.排水许可证或排水接管依据。 5.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土建验收必做项目:苯、氡、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装修项目加做:甲苯、二甲苯;)。 6.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包含水箱进、出水、单体网管末梢水必做项目: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选测项目: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 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其卫生检测报告(涉水产品指生活水箱、进水管材、饮用水消毒处理器等) 9.学校卫生检测;指标:人工照度、玻地比计算(教室) 6.节能检测1.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照度、功力密度)。风口、风量 2.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 3.外墙节能构造检测。 4.门窗气密性检测。 5.玻璃四性(中空玻璃露点,传热系数、抗冲击性能、玻璃遮阳 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7.环保验收暂不做办理要 求 1.预约提供资料: ①申请报告(请对照环保批复,注明项目的完成情况)。 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 ③市政排水许可证或者提供污水纳管证明(由杭州市政府城管办 颁发)。 2.项目验收审批进件资料: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申请表。 ②排水接管许可证(申请表、竣工图、处理工艺的排水设计专篇 资料2份(加盖业主、建设、设计单位公章)、污水排水接驳 管道施工方案)

工程竣工验收全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定(新规定)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定 第一条、竣工文件材料包括竣工图和工程管理文字材料。竣工文件材料是工程建设的全面总结,是基本建设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生产管理、维修、改造、扩建的依据,竣工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条、竣工文件材料必须与工程建设的实际相符,要在工程建设的程序中形成和积累。确保竣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组卷应遵照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原则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专业特点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真实记录和反映第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工程的技术材料,各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 第五条、案卷质量要求及文字材料、图纸的整理组卷要求: 1、组卷原则。竣工档案的组卷要遵循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单位工程按先文字材料后图样材料排列;文字材料和图样材料均按专业分类。 2、所有竣工图均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

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竣工图章、竣工图核定章、已执行章规格尺寸详见图1、图2、图3。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应在原图签右上方加盖“竣工图章”如果此处有内容,可在原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如原图签周围均有内容,找一内容比较少的位置加盖。 5、施工图中有部分需变更的,可在原图上修改,并在修改部位加盖“核定章”由修改人签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6、改动大的施工图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图纸编号应采用原图号,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7、竣工文字材料部分的设计修改通知单,如果已按通知单作了修改的,应加盖“已执行章”。在修改的图纸上加盖“核定章”。 8、施工图中需修改的部分必须用炭素笔修改,并在变更处标注上“见x年x月x日x号变更字样。 9、竣工图必须使用新蓝图,图面整洁、线条字迹清楚、修改符合技术要求,图纸反差良好,能满足缩微和计算机输入要求。禁止用在施工现场受到磨损、残缺和有油垢的旧图纸编制竣工图。 10、组卷前要详细检查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是否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并且图物相符。 11、竣工文件材料必须用炭素墨水书写清楚,字迹工整、纸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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