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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侵权责任研究

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侵权责任研究
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侵权责任研究

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侵权责任研究

□赵紫荆韩晓涵张晓燕

【内容摘要】本文围绕民航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的侵权责任展开研究,首先阐述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其次通过真实案例分析当损害行为发生时承运人对旅客人身、财产和精神方面侵权行为的归责及适用赔偿制度;最后提出六点完善

民航承运人侵权责任制度的建议,以切实保障民航旅客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承运人;侵权行为;归责原则;赔偿制度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8年度河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校级项目“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侵权责任研究”(编号:201810094101)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赵紫荆,女,河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韩晓涵,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

张晓燕,女,河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副教授

近十年以来,民用航空运输业成为全球范围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而在民用航空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财产侵害行为屡见不鲜,但我国现行法律对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认定以及对被侵权旅客的赔偿制度并不完善且不成体系。当下,承运人侵权问题研究较少,以致民航工作人员在处理侵权问题时无法形成一个标准的规范和流程,当旅客遭受到突发的侵权事件时只能自认倒霉,无法在第一时间运用法律或合理制度来保护自己。

一、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侵权责任的相关概念

根据《合同法》规定,航空公司一方需要依照事先约定的路线进行运输、不依照个人意愿单方变更路线的义务;发生相关事件后的及时告知义务;运输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后及时救助伤亡人员、保障损失最小化的义务;安全运送旅客到达所约定的目的地的义务。另外,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一方还附有以下义务:及时接受托运人通过规定方式运送的货物;依照合同中的约定,准时地将所托的指定货物送达到合同中作出指定的目的地。承担侵权责任最常见的方式是对于造成损失的赔偿。赔偿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这其中还包括其他承担责任的方式,现行的法律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形式,如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消除带来的危险、恢复名誉以及消除负面影响等九种承担方式。

二、民航运输承运人侵权行为及适用赔偿制度

(一)客票超售问题。客票超售是通过卖出少量超出实际座位数的机票来减少行程空位,同时这也是大量航空客运公司用来降低座位空缺带来虚耗、提高其单次航班收益率、保证利润最大化的一项重要手段。这一行为本身并无任何问题,但是航空公司追求效益的前提是已经充分地考虑了消费者的利益。2018年刘女士购买了18日太原到重庆机票,但在5月17日,刘女士却接到了通知说“刘女士所购买的机票属于超售的机票,航班不能确定能否为二位乘客提供顺利出行的服务。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不能顺利启程。”因此,刘女士只能获得200元赔偿并取消安排的活动。对比国内外对于超售赔偿的制度,美国的达美航空所规定的高额赔偿志愿乘客的做法,对主动让出自己机位的志愿乘客,能够提供最高接近一万美元的高额赔偿[1]。而我国,除了大部分情况都是被动通知以外,所赔付的费用往往也是象征性的。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航空公司的行为一是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就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相应的请求权。二是机票超售还存在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这些损失都需要航空公司给予适当的补偿。

(二)航空公司黑名单制度。一方面,我国虽然在法律上针对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建立了严格的处罚制度,但是法律本身是有局限性的,其滞后性决定了需要事前预防的制度,事前预防制度能够从根本上减少机上人员伤亡,甚至机毁人亡这样严重后果的发生。所以,必须承认建立“黑名单”制度是现阶段保障民航安全的一项合理举措。另一方面,人们发现这一制度在被一些航空公司所滥用[2]。在2015年民航局研究提出并发布的《加强民航法建设若干意见》中,我国确认了黑名单制度的理论依据,即航空公司具有拒绝与乘客缔约的权利,航空公司有权在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和个体的缔约自由之间做出选择。黑名单制度中航空公司的责任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航空公司应该把列入黑名单的相关标准进行公示,让乘客能够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黑名单”制度的初衷在于预防而不是事后惩治。第二,在乘客因为某些不适当或者不合法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后,航空公司负有及时把信息通知到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避免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机票却又不能正常登机,这样无论对乘客的出行计划还是航空公司的信誉都是莫大的损害。第三,需要建立起相关的审查制度,对被划入黑名单乘客的不法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避免承运人的任意专断。

(三)旅客信息安全。在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第二百五十三条正式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国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当人们在使用第三方订票软件订机票的时候,其实是在委托服务机构来为自己选购商品服务,使用这类第三方服务平台时,往往需要详尽地填写如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一系列公民个人信息,在这类格式条款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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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保单

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保单(抄本) 保单号:815062011140932000010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并按本保险单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同意按照《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与本保险有关的附加条款、特约条款、批单以及投保单是本保险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一、被保险人名称:准格尔旗远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二、被保险人地址和邮编: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长胜店村 034000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量:2辆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牌照号: 五、1.蒙K49123 六、2.蒙KN571挂 七、危险货物运输地域范围:中国境内 八、危险货物品名:电石等 九、货物责任保险 (一)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累加计责任限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三)每次事故免赔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保险费小计:人民币陆佰元整 十、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2.累计责任限额: 3.每次事故免赔额: 4.保险费小计: (二)除污费用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2.累计责任限额: 3.每次事故免赔额: 4.保险费小计: (三)核乏料运输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2.累计责任限额: 3.每次事故免赔额:

4.保险费小计: 十一、总保险费:人民币陆佰元整 CNY600.00元 十二、保险期限:自2011年04月02日零时起,至2012年4月1日二十四时止. 十三、保险费交付日期:于2012年4月2日前一次交清保险费. 十四、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 十五、特别约定: 主车蒙K49123,:蒙KN571挂是挂车。货物责任保险年度基准费率采取3.5‰,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调整系数采取1.6,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000元,承运货物类型调整系数采取1.07。签单地点:偏关县塔梁新街 签单日期:2011年4月1日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19 保险人盖章: 核保:辛苗制单:杜连发经办:焦子强

2-附件二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2015版)附加险条款费率(1)

附件五 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2015版)附加险条款 1、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第一条总则。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并须另行缴纳保险费。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间内投保附加险的相应损失和费用在约定的限额内予以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本附加险条款中的司乘人员是指由被保险人雇佣的人员,包括本车司机和乘务员及车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在本保单列明的客运车辆运输旅客的途中且在客运车辆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以下责任、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司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司乘人员因疾病(包括在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司乘人员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 (四)任何财产损失; (五)主险规定的责任免除; (六)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第四条赔偿限额。本附加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每座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每座赔偿限额由承运人根据风险状况和缴费能力自行选择。累计赔偿限额为投保本附加险的所有司乘人员的每座赔偿限额之和。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每座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本附加险项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五条保险费率。本附加险司乘人员可视同车上旅客,保险费按照主险费率计算,但不适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调整系数。 保险费=∑(各司乘人员赔偿限额×赔偿限额适用基准费率×适用费率调整系数)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 A章总则 第276.1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276.3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航空器的运行: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 第276.5条定义 本规定中用语的含义在附录A中规定。 第276.7条基本要求 (a)使用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载运危险品的运营人,应先行取得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b)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AN/905),包括经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批准和公布的补充材料和任何附录(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2)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中的附加限制条件。 第276.9条例外 (a)本来可能被归类于危险品的某些物品和物质,但根据有关适航和运行规章要求,或因技术细则列明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装上航空器时,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b)对于航空器上载运的物质是用于替换或属于被替换的(a)中所述物品和物质时,除技术细则允许外,应当按本规定运输。 (c)在技术细则规定范围内,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的特定物品和物质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276.11条管理机构

(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本规定276.3条适用范围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 (b)局方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c)局方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276.13条监督检查 (a)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险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b)局方可根据本条(a)款检查的结果或任何其他证据,确定该单位和个人是否适于继续从事相关航空运输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本规定N章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B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第276.23条一般原则 除符合本规定和技术细则规定的规范和程序外,禁止危险品航空运输。 第276.25条限制运输 除民航总局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术细则规定经始发国批准允许运输的情况外,下列危险品禁止装上航空器: (a)技术细则中规定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运输的物品和物质; (b)被感染的活体动物。 第276.27条禁止运输 技术细则中规定的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载运。 第276.29条豁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总局可针对本规定第276.25条给予豁免: (a)情况特别紧急; (b)不适于使用其他运输方式; (c)公众利益需要。

1-2英大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为《英大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在本保单列明的客运车辆上从事司乘工作时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上款所称司乘人员是指被保险人雇用的在客运车辆上工作的司机和乘务员。 责任限额 第三条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每人责任限额;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2000元;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每人责任限额的30%。免赔额与主险一致。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司乘人员因疾病(包括因在客运车辆上工作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司乘人员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司乘人员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损失,但司乘人员在客运车辆上工作时遭受的人身伤亡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财产损失不在本款责任免除范围内。 其他 第六条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第七条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 1 页共1 页

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汇总

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 航空工业是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是国防空中力量和航空交通运输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大力发展民用航空工业,是满足民航运输快速增长需要的根本保证,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为优化航空工业自主发展体系,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民用航空工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对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经过60多年的艰苦创业,我国已经基本建立独立自主的航空工业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新世纪,我国民用航空工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科研生产水平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民用飞机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新舟60涡桨支线飞机、H425直升机、运十二通用飞机等开始批量进入国内外市场,C919大型客机、ARJ21涡扇支线飞机、直十五中型直升机等重点产品研制稳步推进。二是技术水平明显提升。民用飞机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

展。三是产业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航空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航空科研不断取得新成果,科技和产业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产业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我国航空工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航空产品体系不完整,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基础研究薄弱,技术储备不足;民用飞机产业发展尚处于成长阶段,适航取证和适航审定能力不足;发动机、关键材料和元器件等仍然是制约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发展的瓶颈。 (二)面临的形势 未来十年是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航空工业实现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一是产业发展受到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国家已将航空装备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正在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将推动我国民用航空工业实现快速发展。二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为民用航空工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尤其是空域管理改革和低空空域开放步伐的加快,为通用飞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三是工业转型升级、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将为加快民用航空工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和工业基础。 另一方面,世界航空工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在市场上已形成了高度垄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航空科学技术前进步伐不断

公路货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pdf

公路货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承保文件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的公路货运承运人,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本合同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运输货物期间,因下列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上装载的货物(以下简称为“承运货物”)毁损或灭失(以下简称为“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坠落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运输过程中碰撞、挤压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

瘪、折断、开裂、散落、渗漏、包装破裂或容器破坏; (四)装卸或转载货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其中的承运人责任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统称为“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任何情形下发生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驾驶人员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或无有效驾驶证,或持未审验的驾驶证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二)运输车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三)货物的包装、装载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货物包装完好而其内容短少或不符,无法证明是因意外事故所致。 第六条下列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驾驶员或押运人员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非法运输行为以及装卸人员故意违反操作规程; (二)承运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区别与联系

货运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区别与联系 一、货运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区别 A、保险范畴不同 货运险是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承运人责任险是属于责任保险范畴。 B、保险标的不同 货运险的保险标的是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运输赔偿责任。 C、保险责任不同 货运险的保险责任是由于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对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的损坏、灭失、短少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D、投保主体不同 货运险一般由货主投保,而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人必须为实际承运人。 E、确定保险金额基础不同 货运险的保险金额可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投保,而承运人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不得超过承运货物的价值。 F、保险责任不同 货运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列明的意外事故。 G、赔偿依据不同 货运险为损失险,赔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承运人责任险承保的是责任,那么赔偿时必须以承运人实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理赔基础。

H、费率不同 货运险一般是货主直接投保,货物相对单一,路线比较固定,保险人较为容易掌握运输的各项信息,所以保费相对便宜。承运人责任险一般是物流公司或船东投保,货物种类多样,路线不固定,保险人较难掌握运输各项信息,所以保费略高。 二、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联系 1、货物所有人和承运人的保险利益是截然不同的 货物承运人作为投保人将所运载的货物办理保险,其对于货物具有什么样的保险利益?换言之,货物所有人与货物承运人对于所承运的货物是否具有相同的保险利益?如果不同,那么保险人对于承运人所承运的货物使用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是否合适? 《保险法》第12条第3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众所周知,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所有人具有保险利益是因为货物一旦发生损失,货物所有人会遭受直接经济损失;如果货物完好运抵目的地,则货物所有人可以从货币出售中获取预期的经济利益,所以货主对于货币具有保险利益是显而易见的。承运人具有保险利益是由于货物受损以后承运人依照相关法律以及运输契约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如果货物安全完好抵达目的地,承运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二者的保险利益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依照《合同法》,在国内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承担完全过错责任,即只能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享受免责;在国际货物海洋运输过程中,我国《海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4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 通用范本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通 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24]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

航空运输的未来发展趋势

据预测,未来 20 年全球航空货运市场的增长速度将高于客运增长速度。中国的航空货运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国民航总局杨元元副局长在第一届国际飞机改 货机会议上的发言,谈及中国航空货运业的发展现状,表明了重视发展中国航 空货运业的态度,并相信中国的航空货运业将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中国航空货运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航空货运得到了快速发展。到 1999 年,货邮运输量、货邮周转量分别达到 170 万吨和 42.3 亿吨公里,年均增长 16.9%和 19.7%。我国货运周转量在世界的位次从 1978 年的第 35 位上升到 1999 年的第 9 位。1999 年货邮周转量占全行业运输总周转量的比重为 39.6%,占全球航空货运周转量的3%。20 多年来,航空货运逐步得到重视。各航空公司、机场的货运仓库等基础 设施不断扩大和改善,航空公司货运运力从只利用客机腹舱的剩余吨位,到引进Combi型客货混装型飞机,以至近年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使用波音747 和 MD11全货机投入国际货运航线。 90 年代末期,还分别成立了专门从事航空货运、航空快递和航空邮件运输业务的中国货运航空公司、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国际机场建设航空货运中心。在这一时期,根据合同法和民航法,我国陆续颁布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快递业管理规定》等与航空货运相关的法规和规章,规范和促进了航空货运的发展。 但航空货运业所取得的这些成绩与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繁荣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未能从航空运输业发展战略的高度给航空货运业以正确定位,“重客轻货”、“货随客走”的经营思想还很严重。二是客货运输发展失衡。这也是民航经济结构不合理的表现之一。在民航 510 架的运输机队中仅 3 架波音 747、2 架 MD11和 1 架波音 737 全货机。在 1115 条航线中仅10 多条的中美、中欧、中日和中港等国际、地区货运航线及少量国内货运 航线。三是货运市场不规范,航空货运收益水平下滑。近年来航空货物运输量增长较快,但是航空货物运输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运输量的增长。四是货运网络远未

276部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目 录 A章 总 则 (4) 第276.1条 目的和依据 (4) 第276.3条 适用范围 (5) 第276.5条 定义 (5) 第276.7条 基本要求 (5) 第276.9条 例外 (5) 第276.11条 管理机构 (6) 第276.13条 监督检查 (6) B章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7) 第276.23条 一般原则 (7) 第276.25条 限制运输 (7) 第276.27条 禁止运输 (7) 第276.29条 豁免 (7) 第276.31条 航空邮件 (8) C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8) 第276.41条 申请 (8) 第276.43条 受理 (9) 第276.45条 审查 (9) 第276.47条 决定 (10)

第276.49条 期限 (10) 第276.51条 许可的形式和内容 (11) 第276.53条 许可的有效期 (11) 第276.55条 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11) D章 危险品手册的要求 (12) 第276.57条 一般要求 (12) 第276.59条 手册的内容 (12) 第276.61条 实施 (13) 第276.63条 局方通知 (13) E章 危险品的运输准备 (13) 第276.73条 一般要求 (13) 第276.75条 包装容器 (14) 第276.77条 标签 (15) 第276.79条 标记 (15) 第276.81条标记使用的文字 (15) F章 托运人的责任 (15) 第276.91条 人员资格要求 (15) 第276.93条 托运要求 (16) 第276.95条 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16) 第276.97条 使用的文字 (16) G章 运营人的责任 (17) 第276.107条 货物收运 (17)

四川省保险行业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四川省保险行业道路客运承运人 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经交通和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或城市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符合运输主管部门和承运人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人员。 财产损失指旅客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统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旅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赔偿金额单独计算,但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责任限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洪水、崖崩、滑坡、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二)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2017-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业发展预测分析

2017-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业发展预测分析 中投顾问对中国民用航空业发展因素分析 一、政策推动行业发展。 2016年2月17日,民航局下发了《关于取消“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以往企业都需在民航局等待10-20天的审批时间,取消国内通用航空企业承担境外通用航空业务审批与通用航空直接相关,在国内通航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有利于推动国内企业承担境外业务,促进通航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5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通用航空器达到5,000架以上,年飞行量200万小时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通用航空器研发制造水平和自主化率有较大提升,国产通用航空器在通用航空机队中的比例明显提高;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 二、优化空域强基础。 民航局将积极参与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积极优化现有航路航线网络结构,加快推进实施空中丝绸之路、京广、京沪、沪兰、中韩等大容量快速通道建设步伐。推进中南桂湛琼地区、西南、西北地区空域整合。各机场要积极获得地方政府支持,与空管部门一道不断创造条件优化机场进离场航线,改善周边空域环境,增加机场运行容量。 三、努力提高民航院校办学水平。 加强高校章程建设,推动依法办学,进一步加强民航院校内涵建设,突出学科特色,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推进民航院校改革试点,重点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动现代民航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民航院校申办民航应用技术大学和开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搭建民航在线学习平台,构建网上教学培训体系。进一步规范民航系统培训项目管理,切实取得培训实效。 四、国际运输增长快。 从2013年下半年起,国际运输增长速度已全面快于国内运输。2015年以来,从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货邮运输量三大指标来看,民航国际运输增长幅度分别是国内的2.1倍,3.6倍和2.6倍。截至2015年11月,我国与118个国家签署或草签双边航空运输协定。

中国航空货运发展的现状及趋势.doc

中国航空货运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国研网 据预测,未来20年全球航空货运市场的增长速度将高于客运增长速度。中国的航空货运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国民航总局杨元元副局长在第一届国际飞机改货机会议上的发言,谈及中国航空货运业的发展现状,表明了重视发展中国航空货运业的态度,并相信中国的航空货运业将会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中国航空货运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航空货运得到了快速发展。到1999年,货邮运输量、货邮周转量分别达到170万吨和42.3亿吨公里,年均增长I6.9%和19.7%。我国货运周转量在世界的位次从1978年的第35位上升到1999年的第9位。1999年货邮周转量占全行业运输总周转量的比重为39.6%,占全球航空货运周转量的3%。20多年来,航空货运逐步得到重视。各航空公司、机场的货运仓库等基础设施不断扩大和改善,航空公司货运运力从只利用客机腹舱的剩余吨位,到引进Combi型客货混装型飞机,以至近年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使用波音747和MDll全货机投入国际货运航线。90年代末期,还分别成立了专门从事航空货运、航空快递和航空邮件运输业务的中国货运航空公司、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在北京、上诲、深圳等国际机场建设航空货运中心。在这一时期,根据合同法和民航法,我国陆续颁布了《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快递业管理规定》等与航空货运相关的法规和规章,规范和促进了航空货运的发展。 但航空货运业所取得的这些成绩与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繁荣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是未能从航空运输业发展战略的高度给航空货运业以正确定位,“重客轻货”、“货随客走”的经营思想还很严重。 二是客货运输发展失衡。这也是民航经济结构不合理的表现之一。在民航510架的运输机队中仅3架波音747、2架MDll和1架波音737全货机。在1115条航线中仅10多条的中美、中欧、中日和中港等国际、地区货运航线及少量国内货运航线。 三是货运市场不规范,航空货运收益水平下滑。近年来航空货物运输量增长较快,但是航空货物运输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运输量的增长。 四是货运网络远未形成及地面配套设施和延伸服务不足,体现不出航空货运高速、优质的服务优势。中国航空货运发展面对的机遇与挑战据预测,世界航空货运量在未来20年中将以年均6.4%的速度增长,而同期客运平均年增长率为4.7%。亚太地区这一新兴航空货运市场的增长速度将更快。中国作为亚太地区最为活跃的经济体之一,其航空货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将推动我国航空货运市场需求的更快增长。

民用航空产业分析报告

民用航空产业分析报告 一、概述 民用航空产业是高投入、高附加值、高风险的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涉及70多个学科和工业领域,具有关联度高、辐射带动性强的特点。据有关数据显示,民用航空产业带动率为1:16,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民用航空产业属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航空航天器制造。 二、国内外发展现状 (一)全球民用航空产业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全球航空产业年产值约2.2万亿美元,已形成以美国、欧洲主导的民用航空产业格局.全球整机龙头企业有美国波音、欧洲空客公司;重点发动机制造商有美国通用电气(GE)和普惠(PW),英国罗罗(RR)和法国斯奈克玛(SNECMA)等,行业内有10户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世界民用航空业将继续向远程化、大型化,低成本、高安全性、多用途方向发展。

2、主要特点 美国的特点:美国政府将民用航空制造业视为国家战略,年销售收入约8000亿美元,约占世界民用航空的36%。通过支持龙头企业不断兼并重组,实现全球垄断,如美国政府和国防部合力推动了波音公司兼并世界第三大航空公司美国麦道公司,目前已在全球70多个国家设立了分公司,成为世界最大的民用飞机制造企业,被人们作为民用飞机的代名词.美国政府还非常重视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历任总统多

次亲自出面帮助企业争取订单,如沙特阿拉伯近100亿美元的巨额订单就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出面帮助争取而来的。 欧洲的特点:欧洲采取的是抱团发展的政策,通过整合各自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由英、法、德、西班牙四国的跨国公司组建成立了空中客车公司。为支持空客的发展,政府不但给予企业大量的秘密补贴,固定补贴和免税优费,还给予开发一项机型100-200亿美元的直接补贴,使空客经营实力直线上升,从成立之初民机市场占有率几乎为零,到目前市场占有率50%左右(2011年大飞机订单达64%),成为与美国波音公司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 (二)国内民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 2011年,有民用航空企业350户,实现产值1880.6亿元,同比增长21.2%,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4%,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12个百分点,行业从业人员约13万人。我国民用航空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占全球份额不足3%。 2006年-2010年民用航空产业情况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xx-02-13 实施日期:20xx-03-16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2月1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6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xx年2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民用航空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中未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当建立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二项要素: (一)安全政策和目标,包括: 1.安全管理承诺与责任; 2.安全问责制; 3.任命关键的安全人员; 4.应急预案的协调; 5.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二)安全风险管理,包括: 1.危险源识别; 2.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 (三)安全保证,包括: 1.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 2.变更管理; 3.持续改进。 (四)安全促进,包括: 1.培训与教育; 2.安全交流。 第七条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一)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2019年版)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2019年 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则 第一条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 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 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约定对保险 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 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 合法客运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旅客人身伤亡或随身携 带物品的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 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项下 的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 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 的人员。 第四条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如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被提 起仲裁或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以 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_______________ (一)地震、海啸、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 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发生意外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_______________ (一)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 1.无行驶证、车辆营运证;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客运车辆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驾驶人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应当具备的要求的; 3.无有效驾驶执照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利用客运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根据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包括如果该合同不存在,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1996年民航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1996年2月27日民航总局颁布,自1996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的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点或与境外之间的危险品航空运输。 第三条民用航空器载运本规定附件《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载明的危险品,应当报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批,审批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条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第五条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第六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编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关于“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的规定,编集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品名表》(以下简称“品名表”),现说明如下: 一、“品名表”是以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航空危险品安全运输技术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为依据,结合我国航空运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集的。该表汇集了公共航空运输中常见的危险品品名近3000个(条)。 二、考虑到与国际标准接轨,方便航空运输企业开展国际、国内货运业务和货主查找。“品名表”用中英对照两种形式列出,以阿拉伯数字为顺序。该顺序是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认定的,顺序前贯以

UN的标志。品名中凡有国家标准的,同时注上了国家标准规定的五位阿拉伯数字编号,以便对照查阅。为方便查找,另附有危险品品名表英文索引。 三、“品名表”中所列的危险物品品名是运输过程中比较常见并经认定的危险物品,有的是具体的品名,也有的是某一类化学产品概括性的品名。“品名表”中所列的危险品不是危险物品的全部,因为危险物品有其特定的限定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生产出新的危险物品。现行的国际和国家标准的航空运输危险品分为九类,每一类都有特定的技术标准。要确定化学产品是否属危险品,是哪一类型的危险品,必须经专门机构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确定。为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必须对危险品进行科学分类、限量、严格包装、合理配载、仓储、科学组织、规范装卸作业等管理,而这些必须用相应的规章、规定来明确。因此所列的危险品品名只能作为旅客、货主和承运人判断是否属于常见危险货物的依据,承运人不得以此开办该类物品的运输业务。何时开展此项业务,须经民航总局有关规定颁布后另行通知。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并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登记,合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运经营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被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投保的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从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含旅游客运)的机动车辆。 保险责任 第四条旅客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客运车辆途中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施救费用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旅客人身、财产的进一步损害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援车、救护车使用费、通讯

费,以及被保险人为安置旅客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下简称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法律费用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等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下列情形,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二)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三)驾驶人员驾驶的客运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四)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客运车辆; (五)驾驶人员酒后、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并在药物发生作用期间,驾驶客运车辆。 第八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雇员、代理人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中美民用航空运输运营情况对比分析

中美民用航空运输情况对比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对中美航空运输的指标进行了对比分析,主要有客货周转量、航线网络、机场和航空公司等方面进行对比。并得出中国需要向美国航空方面所借鉴的地方,最后通过南航和美西南的案例分析,得出对中国航空公司的建议。关键词:中美对比;航线网络;航空公司;航空运输 1中美民用航空发展概况 1.1中国民用航空发展概况 1.1.1中国民用航空发展历程 中国民航的发展事业在世界上属于起步较晚的国家,落后于欧美和一些发达的亚洲国家,不过经过我国的努力,现在中国民航事业已站在世界前列。 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民航开始实行“政企分开”的改革,组建了七大国家直属航空公司,民航运输业开始步入较快发展的通道。2002年,为应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民航业进行了第二次大的重组,成了国航集团、南航集团和东航集团三大国有骨干航空集团公司。2005年开始,随着国家对民航运输业市场准入条件的放松,奥凯、鹰联、吉祥、春秋等一批民营航空公司纷纷组建并通入运营。 1.1.2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现状 据民航局官方公布,2013年1-10月,全民航完成运输总周转量559.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4%,其中国内航线完成384.8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1.3%,国际航线完成174.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8.6%;预计2013年全年完成运输总周转量67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

图1-1-1 2006年-2012年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 2013年1-10月,全民航完成旅客运输量2.98亿人次,同比增长11.1%,其中国内航线完成旅客运输量2.75亿人次,同比增长10.9%,国际航线完成0.22亿人次,同比增长12.9%;预计2013年全年民航完成旅客运输量3.5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1%。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预测,全球的旅客运输量将达到31.29亿,我国旅客运输量约占全球旅客运输量的九分之一。 图1-1-2 2006年-2012年中国民航旅客运输量 2013年1-10月,全民航货邮运输量为453.8万吨,同比增长2.4%,其中国内航线完成328.5万吨,同比增长4.5%,国际航线完成125.3万吨,同比减少2.8%;预计2013年全年民航货邮运输量达到557万吨,同比增长2%,这也是近三年来货邮运输量首次出现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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