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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体系确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确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确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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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2月15日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作为“我国会计史上新的里程碑”,它既是旧有阶段的终点也是跨入新阶段的起点,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最终实现了全面接轨。本文首先通过对我国会计标准改革历程的回顾,分析新会计准则体系确立的背景,然后归纳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两大显著特点即“国际趋同”和“中国特色”,最后探讨了会计准则的变革对我国企业所带来的影响。[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背景;特点;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39项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得到正式建立,这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确立的背景分析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起步于1988年,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又进行了深刻而重大的改革。1992年至1993年相继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两则、两制”的发布实施,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创造了条件,初步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从适应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之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从1997年1月1日逐项颁布实施,1998年1月财政部颁布《股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2019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前言 2 0 1 7 年 3 月3 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 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 4 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作为全球财经教育领导者,高顿预计,财政部将相继对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等进行重大修订。结合目前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 4 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1 6 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均已出台多时,鉴于收入准则也将对绝大多数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高顿研究院基于对金融工具准则的深入研究,结合对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等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的理解,权威发布《 2 0 1 7 会计准则最新变化解读报告》! 报告汇总解读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修订意见稿,结合案例研究分析四大类准则变化点及在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注意:收入、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内容,具体应以最终文件为准。 )

目录 第一部分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解读 .............................................................................................. 1 .1 修订背景 (4) 1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4) 1 .3 金融资产分类原则 (6) 1 .3 .1 金融资产分类标准................................................................................................ 1 .3 . 2 金融资产的“三分类” ........................................................................................... 1 .3 .3 金融资产分类示例................................................................................................. 1 .4 金融负债的最新变化...................................................................................................................... 1 1 1 .5 嵌入衍生工具的简化处理............................................................................................................. 1 1 1 .6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损失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 1 2 1 .7 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1 8 1 .8 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联系更紧密 ........................................................................ 1 9 1 .9 新准则执行时间............................................................................................................................... 2 1 第二部分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2 .1 修订背景.............................................................................................................................................. 2 2 2 .2 修订的主要内容 ................................................................................................................................ 2 3 2 . 3 适用范围.............................................................................................................................................. 2 3 2 .4 收入确认“新模型” ....................................................................................................................... 2 4 2 .4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2 .4 . 3 确定交易价格....................................................................................................... 2 .4 .4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 ........................................................................... 2 9 2 .4 .5 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3 0 2 .5 细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 3 1 2 .6 预计实施时间 ................................................................................................................................. 3 1 2 .7 预计对不同行业产生的影响...................................................................................................... 3 1 第三部分政府补助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 3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2 3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2 第四部分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准则修订意见稿解读.......................................................................... 3 4 4 .1 准则修订的背景............................................................................................................................... 3 4 4 .2 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3 4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新会计准则的十个变化

新会计准则的十个变化 东小城 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与2001年发布的准则相比,不仅增添了若干新的准则,而且对现行准则进行了重大的修改,使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 2006年的新的会计准则与2001年发布的准则相比,不仅增添了若干新的准则,而且对现行准则进行 了重大的修改,使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 变化一:增添了若干新准则,形成系统化的准则体系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增添了若干新准则,例如: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准则《投资性房 地产》(No.3),涉及农业的准则《生物资产》(No.5),涉及金融、证券行业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No.22)、《金融资产转移》(No.23)、《套期保值》(No.24)、《金融工具列报》(No.37)等,涉及保险企业的准则《原保险合同》(No.25)和《再保险合同》(No.26),涉及能源企业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No.27),涉及外贸企业的准则《外币折算》(No.19)以及涉及薪酬和个人收入的准则《职工薪酬》(No.9)、《企业年金基金》(No.10)、《股份支付》(No.11)及《政府补助》(No.16)等,使我国不同行业企业在遇到具有行业 特色的特殊性问题时直接有据可依。另外,新准则中还增添了《每股收益》(No.34)和《分部报告》(No.35)等准则,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分部报告的具体披露内容与方法等事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所可能引发的问题在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No.38)中进行了相应的规范。 变化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变动 与现行基本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基本准则中取消了对历史成本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 则的明确规定,并且对于配比原则也未在“总则”中单独列项反映,而是在“费用”第35条中规定:“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 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就是现行准则中所谓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可比”,但新的说法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此外,该条中还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 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 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已经反映了现行准则中关于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 支出的规定,但上述说法更能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 变化三:增加了新的会计计量属性

析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背景、特点及必然性(DOC7)(1)

析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背景、特点及必然性(DOC7)(1)

析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背景、特点及必然性 简介:本文介绍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发布的背景,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指出了建立新准则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将从2007年1月1日起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中国会计界的里程碑,它将推动中国向更现代的经济模式过度,并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定。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发布的背景和意义 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前提,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并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重新制订(修订)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是一部全面、规范、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它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会计信息供给的约束,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做出理性决策;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引导资源配置、支持

科学决策、加强经营管理、推动合理分配、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有利于促进、深化企业改革,推进金融改革,健全财政职能,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更好、更多地“走出去”和引进来“,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的投资环境,稳步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国会计的现代化水平。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一)系统化、科学规范化 我国自1993年7月1日实施“两则”两制以来,迄今已经走过了13个年头。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发布实施,到《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16个具体会计准则推行实施,我国会计准则从无到有,从针对某项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规范,到形成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一系列规范经济业务的会计标准。这些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会计准则缺乏系统性,甚至与发布实施该项会计准则前后的其他会计准则等规范性制度存在相互矛盾之处。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环境和管理要求,对会计准则体例、准则规定、准则分类和编号等诸多方面尽可能系统化,基本做到科学规范。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说明(可编辑版)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80 2202 应付账款 1 1001 库存现金81 2203 预收账款 2 1002 银行存款82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3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83 2221 应交税费 4 1011 存放同业84 2231 应付利息 5 1012 其他货币资金85 2232 应付股利 6 1021 结算备付金86 2241 其他应付款 7 1031 存出保证金87 2251 应付保单红利 8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88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9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9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 1121 应收票据90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11 1122 应收账款91 2313 代理兑付证券款

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知识

一、 企业会计准则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3号2006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18号2006年10月30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五、企业会计制度

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2008年12月28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中外合资企业范围内实行,其他企业仍然执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共计十四章一百六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制度原则、会计记帐方法、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记帐程序、会计报表格式、报送程序和编制说明、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处理方法、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限及其他有关规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均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但会计制度是以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规范目标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

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总结

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条款的变化,不但将对上市公司等企业年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也决定一般企业会计核算,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重要变化条款一:公允价值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要素的计量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相对国际会计准则来说,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公允价值的使用程度上,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所带来的影响:“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等企业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例如,上市公司等企业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好了,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 重要变化条款二:存货 新存货准则下,存货取消了原先采用的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记账法。 所带来的影响: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采用“先进先出法”等方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可以说“先进先出”等方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比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等企业,在显像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等方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等方法,则将增加利润。 另外新存货准则的存货记账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

新会计准则下

新会计准则下 1 .基本原理和思路。 准备金的核算采用的是资产负债原则,寿险责任准备金主要基于三个基本要素, (1)对未来现金流采用明确的当前估计 (2)反映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 (3)包括显性的边际,其中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2.核算寿险责任准备金 (1)对未来现金流采用明确的当前估计。 (2)反映现金流的时间价值,折现率的确定。 (3)费用假设的确定有三种实务操作方法 (4)计算风险边际。 (5)计算剩余边际。 (6)非经济假设的确定。 3.(1).对未來现金流采用明确的当前估计。 (2).反映现金流的时间价值,折现率的确定。 (3).费用假设的确定有三种实务操作方法。 (4).计算风险边际 由于未来现金流在金额和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除合理估计负债外还需要风险边际作为负债 (5)计算剩余边际

两种准则下准备金核算方法的对比分析 1.用途差异 当前,寿险公司对旧准则下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仍然继续进行核算,但是不再用于财务报表的编制,而是主要用于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以及向保险监督机构提交的其他报告。 新准则下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主要用于寿险公司的财务报告,用于披露公司的财务结果。 2.目标差异 旧准则下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核算基于准清算假设,十分谨慎保守,偏向于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着眼于整个寿险行业的风险管控和金融环境的稳定。 新准则下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核算基于最佳估计,力求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为相关利益人提供真实可信的财务信息,助其进行相关决策。 3.核算方法差异 旧准则下,传统险和分红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主要采用修正净保费进行核算;投连险和万能险采用单位准备金加非单位准备金的方式进行核算。 新准则下,统一使用未來现金流法。传统险中用于核算合理负债的经济假设和非经济假设皆不锁定,剩余边际摊销方法未统一。新准则下的核算方法具有公允价值核算的性质,具有不确定性,但是丝毫不能掩盖其对决策提供的帮助。 4.计量单元差异 旧准则下,传统险和分红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被要求进行逐单核算;投连险和万能险经保监会批准后,可以分组计算。 新准则下,寿险公司选择余地加大,可以选择逐单、分组。计量单元在各个会计期间需要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更改。计量单元的增大,使得相应现金流更加稳定,相较于组内单个保单的风险边际之和,一组保单的风险边际明显减小。组内首R利得与损失可能相互抵销,剩余边际的计算也会受到影响,进而减少期末责任准备金的金额。 5.核算假设差异。 旧准则下,寿险责任准备金核算的折现率不得高于 2.5%和定价利率的低者,核算时的死亡率使用保监会发布的生命表(00-03),不考虑费用率和退保率,只考虑纯保费。寿险保单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保单现金价值。折现率和死亡率锁定,不随着准备金核算当期的经验变动。 新准则下,寿险责任准备金核算基于当前估计,折现率釆用风险相当、期限相当的市场利率。传统险可以参照国债到期收益率,新型险种参考投资收益率。 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以及费用口径的选择是基于寿险公司的最佳估计,不再由保险监督部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一)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实施新会计准则,本文对16项修订后发布的具体准则与修订前的原会计准则做了对比。 新准则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大部分规定与原准则相同。抛开体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异,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全部差异)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①存货发出计价 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②借款费用 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①规范的范围 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 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 ②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③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

2018年新修订会计准则准则变化

2018年会计准则又有新变化!会计人必须了解 做会计的都知道,在这个行业唯一不变的就是每天都有新的政策变化,从2018年初的会计准则变化,到最近会计准则又有新的科目调整,并且伴随其他发票新政策的施行,会计人简直要忙疯了,根本学不过来,今天小艾一次给大家弄清楚,尽快学习哈。 一、会计准则新变化 这项调整其实是在2017年年末出来的,鉴于很多人已经忘记或者不知道,再次提醒大家的财务报表大调整!先盘点一下年对大多数企业普遍影响的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 1、营业外收入大瘦身 政府补助、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都不能在营业外收入里面披露了。所以各位会计朋友,年末一定要检查一下你们的财务报表是不是已经将上面的2项计入了营业外收入进行披露了! 2、四小税不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核算了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这些之前一定要强调的四小龙,现在改天换日必须通过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了。记住,一定要先计提,然后缴纳的时候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改成了税金及附加 这个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就是去掉了2个字。但是也要改一下,只是让人看到你是知道这个变化的。 二、财务报表新变化 1、《资产负债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新增“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负债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利润表》修订新增项目说明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新会计准则背景下的物价变动会计探讨

新会计准则背景下的物价变动会计探讨 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的表述中,垂置的核算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与物价变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新会计准则背景下,物价变动会计又如何来核算? 标签:会计准则;物价变动;会计 1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规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的表述中,明确了会计核算中采用的五种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外,其它的四种计量属性都与物价变动会计的核算有着密切的关系。 1.1 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这种计量属性按资产当前的市场价格作为资产的价值,考虑了因物价变化而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化,实际上承认了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固定资产价格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1.2 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基于资产的预计售价和相关费用,体现了物价变动的结果,适于确定在物价变动情况下用于对外出售的存货等流动资产价值的计量。 1.3 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虽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现值的计算依赖于未来期间的净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的表述中规定,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在通货膨胀条件下,折现率的估计与资产未来预计现金流量保持一致,考虑了因物价变动而引起的必要报酬率的变化。 1.4 公允价值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异同 由于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科目作了较大改变,本文试对新会计科目体系中除涉及金融和生物类特别科目外的其他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相关科目作一比较分析。 一、未作任何改变的科目 这类科目主要有:①资产类:“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②负债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未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 ③所有者权益类:“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④成本类:“生产成本”等科目。⑤损益类:“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二、科目名称改变但实质内容未改变 这类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和“所得税费用”两个科目。制度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但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包括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动用的银行存款,从这一点来看科目涵盖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因此将“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是合理的。更改后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与制度中的“所得税”科目核算内容相同,均为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只是名称改变而已。 三、科目名称改变且实质内容发生改变 1.资产类。“材料采购”科目,制度中“物资采购”科目用来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而“材料

采购”科目只用来核算工业企业购入的材料,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一律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损益类。其他业务成本,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其他业务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发生和税费及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一定的区别。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科目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也核算其他业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这反映了我国淡化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区分,因为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都属于日常业务,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作为费用,不再区分。 销售费用,本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科目相比核算内容减少。 四、科目名称未变但实质内容发生改变 1.资产类。应收票据:制度明确规定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一内容,在“坏账准备”科目中明确应收票据也要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预付工程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再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第二,制度规定,预付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新会计准则规定只要是预付账款均可计提坏账准备。第三,科目的位置由原来放在坏账准备之后调整到坏账准备这前。 坏账准备: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第一,计提基础由制度对“应由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扩大到对全部的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等。第二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又收回,可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第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不再是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和账龄

(财务会计)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明确提出了财务报告的目标,采用“资产负债观”制定新准则 ?受托责任学派:收入费用观 收益=收入—费用 ?决策有用学派:资产负债观 收益=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 在资产负债观下,采用了全面收益的观点,即收益中包含了已实现的收益,还包括未实现收益。 ?2.计量属性的多样化 ?新会计准则对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本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 第1号存货 ?1取消了存货发出的后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2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3房地产、大型设备、船舶等制造中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4.界定了周转材料的内涵。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对子公司的投资由原会计制度采用权益法核算改为成本法核算,将对母公司个别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如果子公司为赢利企业,因母公司不能确认投资收益,将使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利润减少、资产减少。尤其是在母公司进行融资时,银企之间应通过适当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2在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得到的净资产的“份额”,原会计制度应作为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将使资产减少、利润减少;新准则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概念,不再进行摊销,将使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例】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30%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时乙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则甲公司拥有的份额为900万元(3000×3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缩小了。比如,对购买的股票,如果没有重大影响而且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这将使资产增加,利润或权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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