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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0年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0年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0年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0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机构和程序 (4)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7)

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与整改 (9)

第一节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9)

第二节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0)

第三节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 (12)

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第六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提高内部控制评价质量和效率,揭示和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

年度评价是指对公司某一年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专项评价是指公司在特定时点对特定范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

第五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内部控制专项评价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规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机构和程序

第七条公司成立由监事会主席任组长,由监事会办公室、稽核审计与法律部、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等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跨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事会办公室为评价小组的牵头部门。评价小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公司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委托中介机构评价的,监事会办公室应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审慎调查,避免发生利益冲突。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外部机构而免除。

第八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成立评价小组、编制工作底稿、组织自评、实施现场抽查测试、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及组织整改、汇总评价结果和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

第九条监事会办公室拟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

围、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小组成员与分工、进度安排等内容,报管理层审批后实施。

评价小组应按照经批准的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第十条监事会办公室组织评价小组设计评价工作底稿,评价工作底稿应当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评价小组组织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纳入评价范围的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自评。

纳入评价范围的各单位应组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自评工作组,工作组应当由熟悉本单位内部控制活动的合规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内部控制自评工作应遵循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规范填写自评工作底稿。

自评工作底稿经本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报评价小组审核。

第十二条评价小组应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分析、复核,并在自评的基础上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各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应指定熟悉情况的合规人员和业务骨干协

助和配合评价小组工作,确保评价小组获取充分的评价证据。

第十三条评价小组应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评价小组现场测试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经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确认,被评价单位应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并及时向评价小组报送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评价小组应对内控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交叉复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监事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监事会办公室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改进情况,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报评价小组组长审核,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管理层报告。重大缺陷应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

第十六条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工作底稿、证明材料、评价报告等资料由监事会办公室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保管。纳入评价范围的各单位自评底稿及相关资料由各自评单位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自行保管。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为顺利开展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指标 医院内部控制考核评价采用量化评价的方式,设置评价指标,分别为单位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 类21 项指标,业务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类15项指标。 二、考核考核评价操作细则 (一)单位层面指标 1.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指标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单位应启动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并开展工作,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岗位)。 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本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2. 医院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 标。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 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主持开展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承担领导责任。 3.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指标。 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本单位应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进。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模版)范文

XXX股份有限公司 201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XX科技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XX科技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会〔2010〕11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68号)、《XX科技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天科办[2012]795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事业单位、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各单位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等权力机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各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并涵盖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以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关注影响目标实现的重要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内部控制缺陷及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五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专项评价。 年度评价是指各单位依法对本单位一个自然年度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专项评价是指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需要,不定期对某单位、某业务、某项目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专项评价报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业务归口,自评检查”的工作模式开展,即: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对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汇总分析本部及所属单位自评和检查结果,形成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集团公司对总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对各院、专业公司、直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汇总分析所属单位自评和检查结果,形成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批准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二)批准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制度。 (三)批准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二)审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制度。 (三)审议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批准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年度评价实施方案

长城军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及时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或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四条内控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子公司主要经

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决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批准涉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意见以及决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检查工作的合理性和充分性等。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二)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意见; (四)领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称审计监察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八条公司管理层负责协助、支持和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要求整改内部控制缺陷。 第九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落实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要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证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评估、测试和分析的系统性活动。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过程评价侧重对内部控制过程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适宜性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第三条本行内部控制体系是本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五个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过程构成。 第四条本行建立并保持系统的、透明的、文件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内部控制活动与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 第五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由内审部门与合规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应经过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和原则 第七条本行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是通过评价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促使本行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执行。具体评价目标如下: 促进本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本行审慎经营原则; (二)促进本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1

金螳螂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金螳螂内控自我评 价报告 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 ]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上[ ]167号)和苏州金螳螂[56.20 -0.16%]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在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此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包括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渗 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以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达到的目标 2

(一)公司经营活动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 (二)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四)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考虑了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方面。公司坚持走自主创新、科学发展的道路,奉行与客户双赢的战略,经过方案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超越客户期望,实现公司长远战略目标和社会价值。 (二)内部环境方面。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和授权规定,三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公司内部授权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各项 3

内控管理及考核办法

内控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及股份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三条本办法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未有明确的内控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可能导致公司内控管理职责不清、流程不规范,对内控管理工作效能产生影响。 (二)未能建立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有效识别内控风险、认定内控缺陷、发现内控失效等情况,形成企业管理漏洞。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 第二章基本要素、原则及措施 第五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包括五项基本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是公司建设内部控制的

土壤,是一切内控制度、流程、控制节点得以实施的根本条件,支配着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影响着全体员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控制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是内控体系核心的三个环节。风险评估是内控建设的方向,非重大风险可以适当简化控制,提高效率和降低控制成本;重大风险则需要加强控制,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与流程予以保证。控制活动是内控体系的核心环节,嵌入在业务流程中,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之内。信息沟通是内控体系的桥梁,确保企业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各管理级次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内部监督是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控体系不断优化和提升的保证。 第六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控制度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环节。 (二)重要性原则:内控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中石化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遵循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正确评价内部控制,根据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股份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控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形式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单位自查评价”两级检查评价体制。其中,“总部检查评价”包括“股份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和“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单位自查评价包括“分(子)公司自查”和“总部部门自查”。 “股份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是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检查与评价,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单位检查。

“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是审计部每年至少对25家分(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报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股份公司年度综合检查评价的组成部分。 “分(子)公司自查”是各分(子)公司按照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的业务流程测试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工作,由三部分组成,即:业务流程季度穿行测试、审计抽查和年度自查。其中,业务流程季度穿行测试是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季度对相关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的有效性至少穿行测试一次,测试记录(报告)报本单位内控办公室;审计抽查是指分(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内控检查或独立抽查一定数量业务流程,独立抽查评价结果向本单位内控领导小组汇报并报审计部,相关资料交本单位内控办公室;年度自查是指分(子)公司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内部控制综合检查评价,每次检查区间须与上一检查区间衔接,对内审部门独立抽查的业务流程可不再重复检查评价。年度自查应填写自查工作底稿,检查结果连同业务流程季度穿行测试情况、审计抽查情况等一并形成自查评价报告,经分(子)公司经理审定后,于次年2月1日前报股份公司内控办公室。 “总部部门自查”是总部有关部门至少每半年对责任业务流程和控制点的有效性穿行测试一次,结合日常专业管理,对分(子)公司的执行情况适当抽查。穿行测试及抽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主任审定后,向股份公司内控领导小组汇报,

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为正确评价**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评价指引以及《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第2201号)规定,保障**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按照《**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号)的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内控评价的目标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自身结构及经营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全面评价股份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职能部门、车间(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评价各单位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是否建立良好;评价各业务流程运行与公司制度、程序遵循情况;评价公司项目管理力度和执行效果;合理改善和加强各业务流程控制,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经济业务的营运效率和效果等,及时发现各层面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内控评价的范围 评价期间: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内控评价。 评价范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环境、内部监督、发展战略、信息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业务内容;重点关注资金、采购、销售、存货、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等高风险领域。 三、内控评价工作组织

内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内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内控评价自查工作组: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内控评价员;各职能部门、车间负责人、内控评价员。 股份公司201*年内控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部等。 第四条各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或补充规定,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类业务的决策、审批、实施、反馈、处理和监督程序;明确划分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严密的授权与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违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评估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估评价。 第八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系统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和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收付款单据。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对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由单位负责人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年度预算要求,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支出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下达执行。 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使用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是负责保管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的单位,必须配备出纳人员,禁止其他人员代行出纳人员职责。 选配出纳人员,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临时外聘出纳人员。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人员的情况。对有赌博恶习、缺乏责任感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一人兼。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员填制或经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为依据。无会计人员填制或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款业务。收付款凭证、收据、借据等货币资金收付凭证应当由会计人员保管和填制,出纳人员不得代为保管或填制。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CSA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其持续有效的执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到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需要定期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的公司包括下设全资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统一原则。评价范围应覆盖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涉及所有部门和岗位;评价的准则、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 (二)独立性原则。评价应由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进行。 (三)公正性原则。评价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四)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二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组织体系 第四条董事会认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审定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对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协调,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负责人,审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听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实施时可以从各部门抽调具有相应胜任能力人员组建评价检查组,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结合日常掌握的业务情况,开展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提出本部门自评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 对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三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 第八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贯穿于重要的营运环节及经营活动,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四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一、准备阶段: (一)审计部制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公司内部监督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确定检查评价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评价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引导员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促进其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应督促相关部门、子公司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人员。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频次、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持续性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还应视情况不定期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在进行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环节或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实施,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及控制处理的情况。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时,可以采取谈话、现场考察、财务审计、文件审核等方式进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有配合义务,接受检查的部门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审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凭证、报表、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

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008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自1996年上市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有效控制,并随着国家监管机关管理要求的加强和公司业务的拓展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根据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8】168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披露要求,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如下: 一、 综述 公司已设立较为完善的组织控制架构,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相应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法人治理结构,三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2 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考核与薪酬三个专门委员会,各施其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根据实际情况按职责分工,设立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保密办)、规划计划处(战略发展处)、财务处、经营管理处(证券办)、人事劳资处、生产处、安全环保处、质量管理处、技术管理处、资产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确,相互牵制。 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需要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来保证协调运作,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包括:经营管理,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公司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订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组织机构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本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共分为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会计系统、预算等)的内部控制、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行政管理的内部控制、人事管理的内部控制、党群工作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

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等十二大部分。 此外,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均结合其自身经营特点,对各自的主要业务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涉及电力销售、采购、生产、存货等方面。 (3)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监事会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审与外审间的沟通、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检查公司内控制度、领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会议,形成10项审查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设监事会和预算委员会,监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是根据公司《章程》检查公司高管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预算外重大资金支出项目。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本部设立了独立审计室,配备了2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各子公司设置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公司审计室在2009年度主要完成了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云南分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广东粤电安信电力检修安装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价,并配合本公司审计室开展审计项目。 (5)报告期内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及成效公司聘请了国际知名专业咨询机构与公司审计室共同组成自评工作核心小组,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该小组由公司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及相关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的内控评价指引为指导,建立了适合公司自身的内控自评体系,并利用该自评体系,对报告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了评估测试,对其他子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阅,提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的方向。上述工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评价指引,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报告形式等,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六条企业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企业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明确、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的内容和应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内部控制考核 本规定所称的内部控制考核是指按照统一的标准,财务处对所属各单位、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各科室的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价。内部控制考核分为三部分:1、以“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指标为具体体现的绩效考核; 2、以“三基”工作为考核对象的基础工作考核; 3、以“一贯到底”为宗旨的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科室的考核。 4 职责 4.1 财务处 4.1.1 是公司内部控制考核的主管部门; 4.1.2 负责制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内容; 4.1.3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考核工作实施; 4.1.4 负责出具公司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结果; 4.1.5负责各单位内控工作的综合评定,出具评价结果和运行通报。

4.2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负责将财务处出具的各单位内控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三基考核。 4.3 所属各单位内控工作主管部门 4.3.1 是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的主管部门; 4.3.2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出具各科室内控考核结果; 4.3.3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材料报送,积极配合财务处的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绩效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细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不发生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单位自我测试情况、公司测试情况、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执行情况。其中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根据前一年公司整体测试情况,在本年年初由财务处编制下达。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分值和评分标准详见附录A《公司内控运行质量评价标准-绩效》。 5.2 “三基”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三基”考核的内控业务部分,细化考核要求,按照公司统一的考核项目要求,考核内容分为内控基础工作、内控年度工作和基本功训练三部分。 5.2.1 内控基础工作内容包括: a) 内控管理岗位和部门设置情况; b) 内控工作计划和考核落实情况;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自控股经营以来,公司特别重视运作的规范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公司各系统、各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办事,并组织人员制定下发了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由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分管领导等定期对各系统、各专业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将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与评优、晋升、薪酬相挂钩,从而使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使公司稳健规范运行,有效防范了灾害事故、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公司运作的效率。 一、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潞安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等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 1.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构架 见次页。 2.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制度》、《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等等,明确了相关职责权限,供应、生产和销售,财务部门和实物部门权责明确,实行了岗位责任制,这些制度构成了公司相对完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

煤业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认识到,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贯彻执行,第一,使好的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白白消耗了制度制定成本;第二,会形成坏的风气,使得政令不畅,公司执行力下降。为确保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生效,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机制。

(一)检查汇报机制 1.内部检查 定期或专门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进行检查。由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分管领导等组成检查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分管领导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根据情况临时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述职 由各部门领导和关键岗位对本部门、本人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方面的作为述职汇报,半年一次。 3.外部检查 财务管理方面,集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政府、税务部门等要进行大量的检查,有效督促了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二)奖惩整改机制 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与评优、晋升、薪酬相挂钩;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二次检查。 三、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在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整改计划 1.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目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基本框架已经搭建,但由于整合期工作艰巨复杂,时间较短,各系统、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还需使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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