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

信息

名称纳税人分类单位□个人□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其他□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

房产编号房产原值

其中:

出租房产

原值

计税

比例

税率所属期起所属期止

本期

应纳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

(退)税额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合计* * * * * * *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

本期申报租金收入税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1

2

3

合计*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表包括三个附表,附表一为《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三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申报房产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申报。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根据当期有效的房产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8.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表包括现行使用的三个附表,附表一为《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三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除“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和“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外,其他数据项由系统自动生成。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5.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内有任意一个月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6.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如,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6月,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2019年2月11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11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日期为2019年3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3月”。系统默认为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纳税人可以修改。 7. 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上月;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填写逾期当月所在的月份。如,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6月,某企业在2019年5月1日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为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该企业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终止日期为2019年4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4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自动带出终止时间为税款所属期终止月,纳税人可以修改。 8.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 9.房产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 10.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2015版)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写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8.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0.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人税纳税人申报以及应税土地情况发生变更时填报。纳税人需根据本表要求完整填写明细信息。在以后征期中,应税土地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仅需填报《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应税土地增加、减少或部分土地的某个或几个信息项发生变化的,需就发生变化的土地申报明细信息,填报《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表》。应根据土地变化情况,“登记变更类型”分别选择新增、减少、其他,并填报变更时间。 二、填报依据 本表按单宗土地明细填列,单宗土地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件载明项目填写,没有上述证件的,据实填写。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2.纳税人编码:填报税务机关统一确定的电脑编码。 3.税务登记证号码: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二)表体项目 1.第1列“土地使用权证号”:按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证号填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不填列。 2.第2列“宗地编号(地籍号)”:按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宗地编号填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不填列。 3.第3列“土地坐落地址”: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地址填写,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按土地实际坐落地址填写。 4.第4列“土地使用权性质”:按工业、商业等性质填列。 5.第5列“土地等级”:填报根据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规定所确定的具体土地等级。 6.第6列“土地面积”:填报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土地面积。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据实填写。 7.第7列“是否为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属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的,填列“是”,其他空列。 8.第8列“免税土地面积”:按单宗土地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应免予征税的土地面积。 9.第10列“单位税额标准”:按单宗土地依照规定的土地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分别填报。

房产税报表-模板

SB015:(中山2020版)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流水号: 纳税人编码: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管理机关: □正常申报□自行补报□被查补报□延期申报预缴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m2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还纳税人。 说明事项: 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首次)进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对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多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 2、表头说明: 2.1、“纳税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2.2、“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 2.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2.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3、主表说明: 3.1、“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3.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3.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3.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 3.5、“账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账号。 3.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并就与延期申报预缴额的差额进行申报。 3.7、房产税“原值”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3.8、房产税“余值”=“原值”×(1—税法规定的扣除率) 3.9、对同一房产,既有自用,又有出租的,应将其原值按自用面积和出租面积分开,分别按从价和从租申报,独立计算税额。 3.10、对分多次申报缴纳的,本期数填写该次申报的税额。 3.11、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地址”,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已核发土地证的,根据土地证填写。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表包括三个附表,附表一为《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三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

确认。申报房产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申报。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根据当期有效的房产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8.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0.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1.房产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12.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3.出租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4.计税比例:系统应当允许各地自行配置。配置好后,系统预设在表单中。 15.税率:系统预设,无需纳税人填写,并允许各地自行配置。从价配置默认%,从租配置默认12%。 16.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起始月份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但是,当《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从价计征房产税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表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表 纳税人分类:单位□个人□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若不如实申报,将承担虚假申报、偷(逃)税的法律责任。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使用说明 .本表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明细附表。 .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房产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房产及减免税等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明细信息。 .每一独立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房产有出租情形的,纳税人也应当先填写本表,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1.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7、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分类单位□ 个人□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其他联 系 人联系方式 从价计征申报纳税信息从价计征房产原值 税 率 计税月份数 本期应纳税 额 减免税项目代码 减免税项目名称 本期减免税 额 本期已缴税 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合 计 ——— 从租计征申报纳税信息本 期租金收入 税 率计税月份数 本期应纳税 额 减免税项目代码 减免税项目名称 本期减免税 额 本期已缴税 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4%□12%□4%□12%□4%□12%□ 合 计 ———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签章)代理人名称会计主管(签章)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电话 代理人(公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 受理日期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监制 青岛市税务票证印刷所印

填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一附表,附表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7.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8.从价计征房产原值:本项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9.本期应纳税额:本项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0.本期减免税额:本项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1.计税月份数(必填):根据税款所属期内实际计算税款的月份数填写。在同一税款所属期内,计税月份数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 12.减免性质代码:该项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手册》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不同减免项目代码的房产应当分行填表。 13.带星号( )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14.逻辑关系: (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从价计征房产原值×70%×税率÷12×计税月份数; (2)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3)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本期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4)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样例)

附件1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XXXXXXXXXXXXXX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表除“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和“减征比例”外,其他数据项来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 3.税款所属期: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4.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件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6.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城镇土地使用税10049901、房产税08049901):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内有任意一个月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7.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如,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6月,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2019年2月11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11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日期为2019年3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3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默认起始时间为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纳税人可以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流水号: 纳税人编码: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正常申报□自行补报□被查补报□延期申报预缴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m2 2.1、“纳税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2.2、“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 2.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2.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3、主表说明: 3.1、“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3.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3.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3.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 3.5、“账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账号。 3.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 2019-8-5

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并就与延期申报预缴额的差额进行申报。 3.7、房产税“原值”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3.8、房产税“余值”=“原值”×(1—税法规定的扣除率) 3.9、对同一房产,既有自用,又有出租的,应将其原值按自用面积和出租面积分开,分别按从价和从租申报,独立计算税 额。 3.10、对分多次申报缴纳的,本期数填写该次申报的税额。 3.11、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地址”,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已核发土地证的,根据土地证填写。 2019-8-5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表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表 纳税人分类:单位□个人□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使用说明 1.本表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明细附表。从租申报的纳税人每次申报时均需申报此表。 2.每一独立出租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3.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4.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5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7.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8.纳税人出租的房产,必须首先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有关信息。 9.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必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0.房产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1.房产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2.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土地税源明细申报数据关联并一致。 13.房产所属税务所(科、分局):本表所填列房产的房产税收入所属的税务机关。 14.承租方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15.出租面积(必填):填写出租房产的面积。 ^ 16.合同租金总收入: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出租房产的总收入。 17.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起。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报表

11.房产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12.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3.出租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4.计税比例:系统应当允许各地自行配置。配置好后,系统预设在表单中。 15.税率:系统预设,无需纳税人填写,并允许各地自行配置。从价配置默认1.2%,从租配置默认12%。 16.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起始月份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但是,当《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变更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变更时间”。 17.所属期止: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终止月份。终止月份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终止月份。但是,当《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变更时间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变更时间”;《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 18.本期应纳税额: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9.本期减免税额:本项为按照税目分别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与税款所属期实际包含的月份数自动计算生成。 20.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21.逻辑关系: (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计税比例×税率÷12×(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2)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3)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4)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5)从价计征本期减免税额=∑《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6)从租计征本期减免税额=∑《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填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一附表,附表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7.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8.从价计征房产原值:本项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9.本期应纳税额:本项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0.本期减免税额:本项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1.计税月份数(必填):根据税款所属期内实际计算税款的月份数填写。在同一税款所属期内,计税月份数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 12.减免性质代码:该项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手册》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不同减免项目代码的房产应当分行填表。 13.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14.逻辑关系: (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从价计征房产原值×70%×税率÷12×计税月份数; (2)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3)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本期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4)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 申报表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流水号: 纳税人编 码: 税款所属 期: 年月日至年 月日 管 □正常申报□自行补报□被查补报□延期申报预缴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m2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还纳税人。 说明事项: 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首次)进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对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多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 2、表头说明: 、“纳税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 、“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3、主表说明:

、“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 、“账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账号。 、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并就与延期申报预缴额的差额进行申报。 、房产税“原值”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房产税“余值”=“原值”×(1—税法规定的扣除率) 、对同一房产,既有自用,又有出租的,应将其原值按自用面积和出租面积分开,分别按从价和从租申报,独立计算税额。 、对分多次申报缴纳的,本期数填写该次申报的税额。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填表说明: 1.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土地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2.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起始月份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但是,当《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变更时间晚于税款

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变更时间”。 3.所属期止: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终止月份。终止月份不同的房产应当分行填写。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终止月份。但是,当《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变更时间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变更时间”;《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 4.本期减免税额:本项为按照税目分别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与税款所属期实际包含的月份数自动计算生成。从价计征本期减免税额=∑《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从租计征本期减免税额=∑《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5.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