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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xx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等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4.1.10及时审核、签发本标段的试验报告。

4.2 工区、梁场试验室

4.2.1配合本级物资部门选定工程材料料源,将初步选定的工程材料样品送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确认。

4.2.2负责管区内砂、石、级配碎石常规项目检测;混凝土施工控制(施工配合比换算、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温度检测);砂浆试件的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试验;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试验、弹性模量试验;路基施工控制(K30、E vd、E v2、孔隙率、压实度检测);钢材及焊件试验;水泥、外掺料、外加剂等取样送检;冻融、抗渗、电通量试件的制作、养护和送检。

4.2.3负责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监控及反馈;负责派试验员驻各专业作业队/搅拌站并指导其试验工作。负责材料含水率测定、配合比(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现场施工换算及验证。

4.2.4及时、规范填写试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并送中心试验室审核签字,按分项工程做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

4.2.5收集各搅拌站及作业队的送检材料,集中送中心试验室检测;对中心试验室检测范围外的材料及试件送中心试验室指定的检测场所。

4.2.6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

4.2.7建立本工区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台帐,按单位工程统一保管材质单、试验记录及报告。

4.2.8对本工区各施工队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作好本工区试验、检测的工作计划,按计划及时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检测频率、数量满足规范及竣工验收要求。

4.2.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本级试验室、施工队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种工作记录和台帐。

4.2.10按要求及时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上报中心试验室。

4.2.11参加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4.3 驻混凝土搅拌站试验员

4.3.1 负责每批进场材料的取样送检。

4.3.2 负责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砂、石含水率测定和混凝土现场施工配合比换算。4.3.3 负责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初机温度的测试。并对拌合站的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4.3.4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制作、养护和送检混凝土和砂浆检查试件。

4.3.5 及时作出各种工作记录,保管好试验资料;定期送工区试验室存档。

5. 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

5.1 工程材料的采购

5.1.1 对于工程材料供方必须认真考察,物资部门应按集团公司《程序文件》进行调查、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能力。

5.1.2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供货厂家初步确定后,物资部门应将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提供给试验室,由试验室抽样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采购。

5.2 材料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

5.2.1 每批材料进场后,物资部门应将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其它质量证明文件)提交给各工区试验站和材料使用单位各一份(复印件)。

5.2.2 材料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应及时取样送各工区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

5.2.3 施工单位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该批材料方可使用。

5.2.4 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新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 由于运输、保管不当可能发生变质;

(2) 超过储存期限可能发生变质;

(3) 材料外观有变质迹象。

5.2.5 同一批量原材料用于多个单位工程使用时,可由其中的一个单位取样送检,但中心试验室必须将检验试验报告向全部使用单位送达,使每个单位工程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

5.2.6 工程材料取样送检应遵守国家见证取样的规定,由工地监理工程师监督取样过程并在委托单上签字。

5.2.7 本试验室不能检测的样品或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样品,由中心试验室负责送外部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

6. 主要原材料检验频率

6.1 钢材

6.1.1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每30t为一批,不足30t也按一批计。

6.1.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钢绞线: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预应力筋每30t为一批,不足30t也按一批计。

6.2水泥

6.2.1 任何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的水泥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

6.2.2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 t(袋装水泥每2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6.3 矿物掺和料

6.3.1任何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编号的矿物掺和料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矿物掺和料检验一次。

6.3.2 粉煤灰:同厂家、同编号、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 时也按一批计;每车检验细度,合格后才能入仓。

6.4 砂石料

6.4.1任何新选料源;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细骨料达一年检验一次。

6.4.2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其中细骨料有机物含量每3个月检验一次。

6.5 外加剂

6.5.1 任何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检验一次。

6.5.2 聚羧酸系及其它类型减水剂: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以及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 t为一批,不足50 t时也按一批计。

6.5.3 引气剂:同厂家、同批号且同品种以及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t为一批,不足5t时也按一批计。

6.5.4 速凝剂和膨胀剂的检测试验按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6.6混凝土拌和水

6.6.1 新水源或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一年检验一次。

7.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

7.1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必须公正、科学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行政、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7.2 各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体系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7.3 试验室必须独立取样,所取样品要有代表性。

7.4试验检测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采用经有关部门认可的、专业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处理、汇总及上报。实现客专试验检测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序化,以便各级机构及时掌握试验检测工作的动态,分析试验检测存在的问题。

7.5试验检测单位应建立试验人员守则、信息上报等各项管理制度,人员离岗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中心试验室主任及分部试验站负责人请(休)假必须在十五天前向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请假;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请(休)假。

7.6对施工所用工程材料进场前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试验检测项目应立即停工,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7.7中心试验室,分部试验站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要有试验、复核签字,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签发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中心试验室对其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7.8试验室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报告台帐,凡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和质量管理部门。

7.9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超出资质允许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

2)与被检测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3)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

4)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

5)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

7.10各级试验机构有义务配合上级单位的检查和现场抽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7.11为保证各级试验机构的独立行使检测工作的职能,指挥部所属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行政干预。

8. 附则

8.1未尽事宜参照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标准化试验室建设及工作指导手册》、《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实施细则》和《过程控制标准化》。

8.2本制度由xx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力.惠州上园项目经理部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省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力.惠州上园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

3. 职责

3.1本标段内各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性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安质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

预防措施。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4. 工作程序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凡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文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4.3不合格品处置权限

A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B级、C级不合格由工程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C 级不合格需要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评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记录,根据不合格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量、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确定不合格的等级,分析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制定处置措施。

4.4不合格品的标识

(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

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责成专人

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场《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4.5不合格品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施工过程不合格材料的评定内容和标准应依据行业标准执行。

4.6不合格品的处置

(1)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能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a)制定整改措施,整修或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b)返修或让步接收;

c)拒收或报废。

(2)施工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a)对重大不合格材料鉴定结论和处置方案,经工程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b)对一般不合格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制定整修方案,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c)对轻微不合格,由工程部制定整修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a)对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均应做退货拒收处理;

b)凡进行返厂或让步接受的材料必须由项目批准,且必须经顾客签字同意,并应做好返厂或让步接受的物资记录;

c)对物资分供方进行重新评价,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顾客提供的物资出现不合格时及时通知顾客进行确认,并予以标识和记录,视情况协商后处置。

(5)对入库物资,由于保管时限等原因,经复试不符合标准,但仍有使用价值的物资可让步接收,但应遵循下列规定:

a)技术部门鉴定是否报废或降级改作他用;

b)由物资部门填写使用清单;

c)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4.7对采取抽样检验的物资在施工中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标识。

4.8对于不合格品处置,为便于操作,规定如下: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例如钢绞线锈蚀严重,钢筋锈蚀严重,碎石含泥量过大,砂子含泥量过大,水泥受潮等,这样的不合格原材料很难处理,应该拒绝进场。一旦进场,也要坚决采取处理措施,如果经过处理仍然不能使用,那么必须退货或清除出场。此类不合格品处置由设备物资部提出处理方案,试验室、安质部、工程部复核方案,最后总工对处置进行批准。

(2)钢筋加工、弯制、焊接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由主管工程师或质检工程师提出处理方案,返工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为了减少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小返工对工人士气的打击,过程监督和控制尤为重要,质量管理在于过程控制,技术员、质检员要跟班作业,工班长要进行自检自查。由主管工程师或质检工程师在施工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部或安质部复核方案,最后总工对处置进行批准。

5. 记录

5.1不合格品目录

5.2不合格信息登记/汇总表

不合格材料目录表

单位:新力.惠州上园项目经理部编号: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不合格信息登记/汇总表

D15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2职责 3.1 本程序由质管科归口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厂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质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科,质管科有关负责人 4.1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3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专业人员前往用户现场,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 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质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4工作不合格 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其它 5.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5.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6 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银仪大水坑一期”)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工程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水泥、砂石料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宁夏区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并将供货商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建立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99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实用版)

1.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2.购料入库制度: 1.1施工队伍先将材料计划报予专业工长,专业工长应提前4至7日填制材料计划单,材料计划单中应有施工队伍名称、材料用途、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及工长签字,工长签字后交付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1.2项目部负责人应两个工作日对工长提交的材料计划单进行审批,签字批准后,应于当日及时交付材料员。 1.3材料员应认真核实材料计划单。采购过程中注意厂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把质量关。材料员将齐全有效的厂家资料及时交付资料员,资料员及时进行进场物资报验。 1.4材料员采购、租赁的材料进场后;现场工长或主管对进场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检;确认材料合格后,由库管(材料库管理员,以下简称“库管”)清点材料,填写材料入库单,列明进场/入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送料人,进行入库登记。料进字签,入库完毕。 3.1.5购料费用报销:购料单据上需有材料员、工长(主管)、库管三方签字。购料单据上若无三方签字,财务不予报销。若是厂家送料至现场,购料单据上三方签字则为送料人,工长(主管)、库管。入库流程不变。 4.领料放料制度: 2.1各施工队负责人为领料人,负责领取材料;施工队亦可指定或委托专人为领料人(必须有领料委托书),负责材料领取。其他人员,无领料之权。来人领料若无施工队领料委托书,库管不可发放材料。 2.2施工队在库房领取材料时,必须找工长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列明施工队伍、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用途、领取人及领取日期。由工长、现场主管、库管三方签字生效。库管应认真核对料单,清点数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材料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工长一份,库管一份,施工队自存一份。 5.2.3施工队伍领料人若因特殊情况不在但急需用料时,可由队伍班组长向项目部负责人请示领取材料。项目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其领料,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领料单备注栏中应写明情况,由施工班组长签字。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doc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一: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交付或使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检测和识别,并对不合格品出具处理意见,并采取纠正措施后进行验证; 2、生产科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四、管理内容 1、产品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产品标准,掌握了解检验技能,坚持原则,不受行政干扰,独产的行使职权,科学公正的对产品进行检验; 2、各级岗位检验人员发现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产品,认真判定,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做好标识,隔离存放,填写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做技术处理后应进行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做其他处理; 3、检验人员发现不合格品及时提出纠正处理,发现批次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及公司相关领导,由生产部及技术人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解决和纠正问题,防止不合格品的继椟出现,制定出研究不合格品的补救措施; 4、质检人员对出现不合格提出处理意见,汇报主管领导批准,如果责任车间和责任人对处理意见有异意时,由品管部负责解释、答复; 5、建立不合格品管理档案,对不合格品补救后的质量状态标识准确清楚,避免与合格品混在一起; 6、不合格品出现在哪里,哪里负责,并且落实到人,谁生产的谁负责;检验员没发现,由检验员负责;车间没有标识,造成混乱,由车间负责;库中混放由库管员负责。凡是不合格品必须认真统计管理,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原因进行补救措施,返工的产品重新检验判定;杜绝一切漏洞,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郑州凯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篇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总干渠渡槽C1标试验室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 对于不合格材料,应提供试验结果,报送上级领导处理。对不合格材料处置方式分为两种: 1.1经过现场加工能够改变材料品质,如粗骨料含泥量可经现场冲洗达到质量标准等,经过现场加工的材料应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现场无法改变其性能,如钢筋的力学性能等,应清除出场。建立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包括处理方式、时间、见证人,必要时附图像资料。 2 对于标养混凝土试块不合格,检查对应部位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是否合格, 2.1对应部位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合格,混凝土结构实体判定为合格,处理完毕; 2.2对应部位的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合格(无同条件养护试块),对该批次浇筑的混凝土构件进行无损检测, 2.2.1无损检测合格,判定结构实体合格,处理完毕; 2.2.2无损检测不合格将相关数据上报设计单位进行核算,设计单位核算确定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构件,处理完毕;设计单位核算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构件,可以进行加固处理并且加固结果经设计单位同意确认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不可加固的构件,按废品处置。 篇三: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公司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适用范围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审批和监督,降低项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主要职能 (一)按材料采购计划,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二)认真做好材料的验收、领发工作。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材料现场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 (四)组织供货方评价,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登记台帐,编制报表。 二、材料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实施管理《采购工作程序》,对物资、产品的标识和防护管理实施控制。 (二)负责制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对公司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对公司材料人员实施管理,做好材料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三、材料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指标和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二)对项目所需材料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

(三)协同保管员做好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工作,建立材料台帐,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配合质检员、试验员做好材料检验和抽样复试工作,及时提供材料的有关质保资料。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工程材料、物资、半成品的质量。 (二)对进场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发放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负责办理材料进场、入库手续,建立材料(物资)收、付台帐,验证进场、进库材料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并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对进场、进库材料物资做到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合理准确地做好标识,准确发放各类材料物资,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物资。 (五)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五、采购员、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人员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处处以降低材料成本为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严肃财经纪律,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具备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采购完毕及时与财务科结帐。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不合格品管理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重要工作内容,本文通过分析锂电池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从机构设立、制度完善,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的,均属不合格商品。公司严禁不合格商品购进和销售。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库区与不合格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并建立专帐。 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必须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管理制度-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方案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1.2 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 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 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 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 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 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 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 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 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必须过5mm 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 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 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作出规定。 2.不合格品是指凡是不符合法规、标准、设计图样、合同协议要求的产品零部件均为不合格品。 2.1.不合格品分为一般性不合格,及质量事故性不合格。 2.2.一般性不合格由责任质检人员鉴定,并填写不合格检查记录。 2.3.质量事故不合格,由质检人员填写“不合格报告”一式3份,报质管、技术部门1份,自留1份。 3.管理职责 3.1.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事故性的评审意见的批准。 3.2.质量检验部负责不合格控制程序的管理,并保存评审及处置的记录。 3.3.质量检验部生产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管理。 3.4物质供应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外委件的管理。 4.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4.1.所有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均由责任质检人员负责给予明显的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应按指定区域单独存放或挂牌标识。 4.3.质检责任人有权立即终止已鉴定为不合格的制造工作,不得进入下一制造工序。 5.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1.一般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召开技术评审,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参加,会议决定返工或返修处置后,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上履行签字手续。检查员验证并重新按检验程序检验,并做好记录,质量检验部门应做好不合格品的登记台帐。 5.2.质量事故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召集生产部、技术部、物质供应部等共同评审,必要时经营部与总工程师及质保师共同参与。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处置实施后应重新申请检验。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第1章适用范围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第2章职责 第3条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第4条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第5条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3章工作程序 第6条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第7条评审、记录 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第8条标识、隔离 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第9条处置 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材料进场控制程序及处罚制度

佛山市顺德区云谷广场项目 材料及设备进场控制程序及处罚制度 一、主要目的: 为确保进场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防止不合格材料使用于本工程,特制定本控制程序及处罚制度。 二、控制原则:严格按照合同、规范、设计文件进行控制,强化监督,确保进场 材料、设备符合要求。 三、质量验收控制程序: 1、材料及设备进场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填报材料设备报验 单报甲方及监理组成的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监理组织材料质量验收小组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完成材料验收小组在报验单上签署“合格”“不合格” 意见; 2、如果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签署意见“不合格”,则进场材料及设备必须做好 记录后立即退场; 3、如果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签署意见合格,承包单位下一步按照监理程序上报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统表)”; 4、上述第3点进场材料及设备如需要送检,施工单位需要监理见证情况下取 样送检,如果送检合格,监理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统表)” 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5、如果送检不合格,监理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统表)”上 签署不同意使用意见,并且进场材料需要立即退场,并做好退场记录; 6、上述第3点进场材料设备经材料质量验收小组合格,并且不需要送检的材

料设备,则监理直接在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省 统表)”上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四、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管理及处罚制度 1、乙方施工过程中全部进场材料不仅要符合设计、合同及规范要求,还要符 合进场材料计划要求及样板要求;乙方必须按要求自检合格后报验收小组。 2、上报材料质量验收小组的资料必须真实、及时、有效,否则每次处以 500~1000元处罚; 3、甲方及监理将不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随机检查,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配 合,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4、若甲方及监理发现乙方擅自使用未经材料质量验收小组验收的材料及设 备于本工程,如果所用材料经质量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并履行质量控制相关程序后,将对承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如果所用材料经质量验收小组验收不合格,已经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拆除退场,同时对承包单位罚款50000元。 5、如果进场材料虽然通过进场验收,但需要送检检测的材料及设备,检测结 果未明或乙方没有进行送检而擅自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6、商品混凝土及现场用砂必须采用河砂,如果采用海砂,一经发现已经进场 的海砂必须退场,已经使用的部位必须返工处理;若使用部位无法返工处理,则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检测费用、材料进退场费用、检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补救措施费用等),同时每次发现此类情况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0000元。 7、进场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合同指定品牌范围之内要求,如果擅自更换品牌, 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已经进场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全部拆除退场。

原材料管理办法

. 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高速公路***至***段(***)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范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控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合格材料,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避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砂子、碎石、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

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山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2 . 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发现分析及反馈。 3.2质检部主管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 质检部主管、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来料问题的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 3.4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5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 质检部发现来料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处理,并由质检部通知供销部部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质检部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质检部负责监督,经全检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材料不合格品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料生产的,由车间主管与质检部主管协商补料生产事宜,并由车间主管安排进行补料生产。 4.2.2工序人员负责前去仓库领料,同时将原材料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通知质检部;。

4.2.3质检部出示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品质异常作出分析,质量负责人给出解决措施,总经理签字,由采购部立即反馈客户或供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4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质检部门,由质检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的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采购控制程序》 5.2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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