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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试点

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2]261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25

【实施日期】2012.09.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26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有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社区是按照城乡规划统一建设、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以城市社区配置为标准,具备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型农牧民聚居区。新

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以产业发展为先导,在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基础上,提升原有产业,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同步推进村镇建设模式,积极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对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拓宽产业发展渠道,对我省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支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群众参与、市场运作,引导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提升带动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发展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2012年在西宁市湟中、大通、湟源县,海东地区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循化、化隆县,海北州门源、祁连、海晏县,海南州共和、贵德县,海西州格尔木、德令哈市、都兰、乌兰县,黄南州同仁、尖扎县等20个县各选择1个点,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示范,用2-3年时间努力把示范点建设成为规划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发展、就业收入稳定、公共服务便捷、社会管理高效的现代农村社区,引领带动全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基本要求

(一)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当地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及详细规划。规划中要明确社区选址、功能布局、建设容量、人口规模和居住形式,统筹考虑社区产业发展定位、基础设施与公

共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各地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进行建设。

(二)科学选择试点。新型农村社区选点要在满足区域发展、土地利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报告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统筹城乡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两个率先”总体要求,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性、方向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作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的有效载体,紧紧围绕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高起点规划建设,市乡村三级联动,积极探索,强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和谐发展。3月19日、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场调度会,市级领导成员、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现场调度、观摩交流、检查评判,收到很好的成效。今年确定的64个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占全市规划总数的36%。 (一)高点定位,创新实践。在深入调研、充分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境界、提高标准,研究确立了“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为总抓手,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支撑,以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改革农村经营管理体制为着力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思想,以及抓住“规划编制”这个关键,打

造“服务管理和发展致富”两个平台,“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农民,坚持超前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城乡互动,统筹发展”三项原则,做好“与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与旧村改造建设,与产业发展”四个结合,实施“小城镇吸附型、中心村辐射型、经济强村带动型、行政村整合型、村企发展联合型、城中村改造融合型”六种模式,实现“与教育资源布局,与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与集贸市场设置,与农资超市、便民服务超市设置,与农村产业布局,与文化娱乐设施布局,与社区警务室设置,与加工小区、养殖小区、仓储小区布局”八个统一的总体思路。各级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普遍成立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了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 (二)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高起点规划,把社区规划与市域经济发展战略、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市专项规划相衔接,与乡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相配套;同时本着“整合资源、城乡一体,适度超前、功能优化”原则,结合各乡镇实际,以“小城镇吸附型、中心村辐射型”等六种模式为基准,充分利用经济发展集聚地、闲置房产资源、乡镇工作片区等资源,科学规划布局农村社区,全市共规划农村社区79个,达到了以点带面、以强扶弱、全

农村社区的基本功能与作用

农村社区的基本功能与作用 四川省宜宾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方才 一、农村社区的基本功能 1、自治功能。农村社区是一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融为一体,合二为一,形成有机整体。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的功能主要有三项:第一,公共服务的功能。搞村上的公益事业,不能提硬性要求,不能搞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摊派集资,只能通过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着办,经过广大村民共同自愿参与,努力把村上的公益事业,特别是要把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好。第二,组织和动员群众的功能。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自治活动,是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农村社区缺乏了社区成员的参与便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农村社区村民自治意识的强弱事关社区最终能否实现社区成员齐心协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文化素养、生活质量、农村文明程度的目标。农村社区成员自主管理,营造和形成自己管理社区、自己建设社区,为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添砖加瓦的社会氛围,本身就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题中之意,也是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表现。第三,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主要是通过社区村民自治来维护社会治安和调解民事纠纷。 2、建设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抓好的首要任务,搞好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把社区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好,把农村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好。对农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要把村庄规划建设好,对本村村庄外围的散居农户,要着力搞好两建三清四改五通,即:建庭院经济、建沼气;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房、改厨、改厕、改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特别是要着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尤其要注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应与村庄建设相结合,搞好村庄建设是农村经济走向和人流、物流、信息流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对搞好村庄建设,让亿万农民过上城市人的幸福生活有三大好处:第一,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第二,大大节约肥沃耕地,散居1户农民住房占地1500平方米左右,村庄1户农民住房占地300平方米左右。第三,给村民用水、电、气、电话、电视机、微机等都会带来便利。如四川省宜宾县新联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听说要组建社区搞村庄建设了,在会上就有20多户农民自愿报名要求在公路旁边新建1个小型村庄,配套建起农贸市场。但要求散居农民尽可能在村庄居住,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只能采取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集中。现在农村许多村庄没有统一规划,加上农民信迷信,建房讲究座东向西、座南向北,农民建房混乱无序。因此,很有必要通过村庄建设,逐步将混乱无序的村庄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计新颖、人居环境优美的新型村庄。从现实意义上讲,一个个设计新颖的崭新的村庄诞生之时,就标志着中国农村村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3、管理功能。农村社区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加强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以加强民主管村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约束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要健全和完善公推直选村干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5]153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08 【实施日期】2015.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5]15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8日

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58号)精神,确保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 牵头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青海银监局,省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时间进度:全面执行。 二、研究制定引导农牧民进城购房的信贷支持措施。 牵头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青海银监局,各商业银行 时间进度:抓紧研究制定。力争于2015年底将具体支持措施报省政府研究审议。 三、落实国家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时间进度:全面执行。各地通过提高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建立浮动贷款额度制度、发展异地贷款和二手房贷款业务、取消贷款保险和公证等中间费用等措施,确保2017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比2014年有新提高。 四、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新举措,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青政[2016]9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9 【实施日期】2016.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青政〔2016〕9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9号令)中相关规定,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47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其起草部门或承担该项职能的部门应根据文件实施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

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二、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予以修改。由各责任单位牵头负责进行修改,应在6个月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重新公布实施。 三、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或与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一致的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3)予以废止。对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已过有效期限的,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4)宣布失效。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不再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75件) 2.予以修改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 3.予以废止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03件) 4.宣布失效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附件1 继续有效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75件)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总结 待王街道新型农村社区 建设及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杨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待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各位领导长久以来对待王的关心和指导。下面,将待王街道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待王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目标,立足自身实际,科学规划,强化措施,稳步实现新农村建设向新型农村社区的跨越。 一、经济工作开局良好 截止2月底,我办完成财政收入632万元,占全年任务数的%,3月份约完成160万元。工业生产总值目标为增长16%,截至目前完成亿元,占全年任务数的%,同比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为增长22%,截止目前完成8427万元,占全年任务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为增长17%,截止目前完成3527万元,同比增长18%。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建设新农村”的整体工作思路,做好辖区土地流转,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

设。 共建设9个新村小区111栋新村住宅楼;积极完善农村基本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硬化道路10万平米,投入资金400万元对10个村进行了自来水改造工程和供排水管建设,所有村都实现了通电、通有线电视、通电话、通公路的“四通”目标;投资500万元,每个村建成了包括文化活动广场、农家书屋等在内的文化活动中心,健身器材、灯光球场、阅览室、电教中心等设施一应俱全;投入资金170余元建成封闭式垃圾池76个,增设地埋式垃圾池21个,粉刷墙体70000平米,改造旱厕2000个。西待王村被确定为区级新农村示范村,东孔庄村、张弓村被确定为省级新农村示范村。 根据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经济规律,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通过规范流转主体、流转合同和流转监管,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目前,辖区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729亩,占辖区耕地总面积的 %,其中,通过转包流转土地2669亩,通过互换流转土地60亩。 二、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注重宣传,提高群众的积极性 一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办事处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副科级干部包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以豫北安阳调查为例 郭鹏群 [1] (安阳行政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河南,安阳,455000) 摘要:本文以近年来豫北农村田野调查为基础,结合政府的有关文件、统计资料和座谈,对安阳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对社区内生性资源动员进行了讨论,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区豫北农村调查研究 自1887 年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社区”的概念,历过百余年,“社区”从纯粹的学术分析概念转换到具有特定时空、基础设施、社会组织和人员等构成要素的社会实体;从最初只包含时空、人口和文化要素的集合到集时空、组织、功能、制度、人口、文化等要素的有机复合体;从最初单纯指向农村区域和社会到后来指向特定城市区域和社会,进而转向指向农村社会共同体的重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提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之后,安阳市高度重视,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其中殷都区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本文以近年来豫北农村田野调查为基础,结合政府的有关文件、统计资料和座谈,对安阳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进展情况 (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外部视角:政府主导,积极推进 安阳市是河南省省辖的18个市之一,位于河南省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下辖5县(市)4区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92个乡镇,43个街道,3278个行政区,216个社区。安阳市生产总值2003-2008年由353.7亿元增加到1036亿元,年均增长15.5%,高于全省、全国的平均增速。2008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9924元,是2003年的3倍,年均增长15.1%。2008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3.9:60.4:25.7,为二、三、一型。2008年安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0.1亿元,是2003年的2.8倍,年均增长23%。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3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分别是2003的1.9倍和2.1倍,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和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200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形成了农村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_两型_社区_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_袁方成

收稿日期:2009-12-0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07J ZD0024);2008年度湖北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2009]035)作者简介:袁方成,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社会建设# 5探索62010年第1期 /两型0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 袁方成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摘 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明确建设目标,合理定位建设模式。本文在评述目前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基础上,从湖北老河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经验出发,侧重于从实践的角度解读老河口实践的经验与启示,进而对老河口实践进行总结和提升,拟建构/两型0社区这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 关键词:关键词:农村社区;/两型0社区; 中图分类号:C911;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1-0130-06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农村社区发展实践中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农村社区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定位和发展方向。然而,在具体的实践甚至学界都对此存在着困惑与分歧,/这些分歧不仅影响着我们对于当前农村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和改革方向的把握,也直接影响到我们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无疑是必须认真清理和严肃回答的问题。0 [1]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明确农村社区建 设目标,合理定位、适时创新建设模式,探索和选择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认真研究并审慎地回答这一问题问题迫切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给予深入探讨。本文旨在对湖北省老河口农村社区建设典型经验的调查和总结的基础上,探讨农村社区的目标定位和模式选择、创新问题,探索既符合民主政治发展,又依据中国农村实际情况而定位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这对于正处在初步探索和发展之中的农村社区建设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有的实践模式及其研究评述 我国近年兴起的农村社区建设,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但已在各自的探索实践中形成了诸多卓 有成效的建设模式,概括起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1.江西模式:/一会五站0。 作为欠发达省份的江西是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的 /第一块试验田0,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把农村社区建设的落脚点放在了自然村落,摸索出了符合江西农村特点的建设模式。/一会五站0是江西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核心,具体而言,是在村落社区中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农民、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无职党员为主体,热心村落社区建设的志愿者参加的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通过志愿者协会下设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活动。在村落社区建设中,强调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服务村民、互帮互助、形成合力、公道正派的原则,社区建设不背负任何的硬性任务、指标,也不给村民添任何麻烦。 [2] 2.秭归模式:/组织再造0。 杨林桥镇是湖北秭归县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典范。杨林桥镇地处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受到当地运行良好的/红白理事会0等农民自组织协会的启发,杨林桥镇领导人提出了划小村级管理单位,撤销村民小组改建社区的工作方案。/组织再造0是秭归杨林镇社区建设模式的内核。 # 130#

《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56号令

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2月3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 44 号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在适当的气象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消)雨雪、防雹、消雾、防霜、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除公共污染等目的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农牧、水利、林业、公安、飞行管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建设、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需要,商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六条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外,其他组织或个人要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由申请人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报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要求的组织或个人承担。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依照公益性事业用地征用程序办理。 第八条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云水资源变化以及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等方面影响的研究,开展空中云水资源的普查、评估、区划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效果评估。 第九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点由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依法确定。经确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点不得擅自变动;确需变动的,须按原程序重新确定。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负有保护责任。 第十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行资质证制度。取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作业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设农村社区应增强“四种力”

建设农村社区应增强“四种力” 靖州县民政局 农村社区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细胞”,是党和政府在基层实现执政使命的重要依托,建设农村社区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靖州县自2008年开始在渠阳镇江东管委会团结村和太阳坪乡贯堡渡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针对目前农村社区的发展现状,我们通过深入到两个试点村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认为农村社区工作应努力增强“四种力”。 一、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牵引力 当前,农村社区工作属一个新鲜事物,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它的性质、作用、建立方法、运作方法还只是一个初级的、模糊的认识。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坚持“自上而下”的政府引导。 一是要廓清领导层面的认识。“将明则兵勇、将愚则兵散”。如果领导自身的认识是模糊和应付性的,工作推动的力度和效率也就不言而喻了。实事求是地讲,相当一部分社区工作者和乡、村干部认为当前的农村社区建设对于我国的农村宏观来看是超前的,是对欧美发达国家发展社区在我国的一种生搬硬套。如何把农村社区与村委会、个私协会等组织清晰地分别开来并有机运作,确实是一个难题。这就首先要求各级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 1

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社区的基础地位和重要平衡作用,勤思考、多学习、勇探索,在实践中逐步认清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路径选择,清楚地廓清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认识误区,从而有效地推动社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有效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农村社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还要充分利用农村的赶集日、重大节庆活动、群众集会等契机,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发放教育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农村社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真正理解农村社区是什么、怎么建设、建设主体是什么、建设好了有什么好处等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抓好组织建设。抓农村社区建设,关键是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一个健全的工作机制,才能推进各项建设,形成活力。要加强村两委班子力量,更好地发挥其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整体战斗水平。要通过做细做通群众工作,把群众扭成一股绳,紧紧围绕在党支部周围,按照发展规划的既定目标要求,有序推进各项事业建设。 四是要建立城乡互助扶持体系。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定点联系农村社区,每年要为社区办3至5件实事好事。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多做的方针,鼓励和动员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干 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优秀专家选拔办法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优秀专家选拔办法和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青政办[2005]139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9.28 【实施日期】2005.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优秀 专家选拔办法和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办法的通知 (青政办[2005]13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事厅拟定的《青海省优秀专家选拔办法》和《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青海省优秀专家选拔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层

次人才脱颖而出,构建青海省专家队伍,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省级行政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优秀专家是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中担当起专业学科和学术、技术领域带头人的重任。 第三条选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贡献、业绩和学术水平为依据,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把选拔工作作为加强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梯次递进的专家选拔制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于创新,能够适应全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专家队伍。 第四条选拔对象:在全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业绩的专家、学者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重点支柱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与做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第五条选拔范围: (一)全省各类所有制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央驻青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青挂职或者专职服务两年以上,符合选拔条件的外省籍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诸城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新跨越

诸城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新跨越 聚合:农民居住形态的重大变革 诸城是整建制推行农村社区化的先行者,2008年6月,70万农民全部进入“2公里社区服务圈”。阳春三月再访诸城,嫩绿丛中,一座座崭新的楼房在农村社区中心村拔地而起,如雨后春笋,生机勃勃,吸引着周边村落的农民向这里聚集、融合。 来自市住建局和国土局的统计显示:2008年至今,全市已在这些中心村新建楼房7767套,可容纳6000多户农村居民前来定居,光宅基地就能省出3000多亩。 聚合之间,农民的居住形态发生着重大变革,传统的以家族为圈、以村庄为界的观念和生产生活形态正在被打破,农村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民不仅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还过上了跟城里人一样的生活。诸城,正实现着由“2公里社区服务圈”向“新型农村居住区”的新跨越。 服务的吸引力 今年春节前,舜王街道前松园村村民宋炳友一家四口喜迁新居,住进200平方米的联体楼房。他的新居并不在本村,而是松园社区服务中心所在的后松园村。村北一字排列着23栋同样的楼房,入住的外村人有5户。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张瑞军说,这一片就是松园社区6个村的聚集融合区,联体楼房西边规划了40栋多层住宅楼,今年开工建设4栋,入住120户,其中外村申请迁住的近70户。如果全社区1451户全迁来,不仅节地700多亩,而且可就近接受政府公共服务,就近实现城镇化。 松园社区是诸城兴办的第一个农村社区,作为试点,2007年7月在后松园村设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警务室、卫生室、建设环卫室、计生服务室、优抚救助室、纠纷调处室等。服务大厅内设有文教、社保、环卫、计生、治保、志愿者活动等窗口,为周围2公里内6个行政村的5667名群众服务。

整合村庄资源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

膨胀村庄规模整合村庄资源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 ——关于对莒南县推行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民政局组成考察组赴莒南县相沟乡利用两天的时间对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了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调研中,共座谈39人,其中乡镇干部17人,社区干部13人,居民代表9人;发放调查问卷80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及原因 2004年底,莒南县相沟乡结合市县开展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将原有的54个行政村合并减少到45个,减少9个。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该乡在工作中发现存在部分合并村“貌合神不合”,村干部之间相互扯皮,互不服气,工作效率低,村庄管理混乱,村级社会服务事业发展缓慢等现象。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村干部之间互相拆台;二是部分村宗族派性矛盾仍较突出;三是合并村强弱互补优势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四是中央惠农政策增多,村庄合并过程中坚持土地合同、债权债务、农业税负等不变的要求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等。2006 年初,相沟乡审时度势,创新思路,借鉴外地经验,提出了建设农村社区的思路。两年多来,全乡共整合32个村庄,建立10个农村社区,行政村数量减少到13个。全乡4.2万人口,其中社区覆盖人口3.2万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76%。通过社区整合资源,集聚力量,加快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全乡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全市探索出了“大村庄制农村社区”的发展模式。 二、主要做法 该乡坚持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选定三义口村作为试点,将三义口村改为三义农村社区。三义口村是2004年由张家三义口、杨家三义口等6个行政村合并形成,合并后共有2300户,6060口人,221名党员,区域面积10平方公里,是全县第一大村。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该乡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了过去村庄管理混乱、街道脏乱、发展滞后的局面。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乡进行了推广。 (一)整合村庄资源,促进社区管理规范化。一是整合管理体制。社区只成立一套领导班子,即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班子职数和交叉任职率根据社区人口数量确定。撤销以前各自然村党支部,成立以社区为单位的党总支,并将支部建在社区各种协会组织上。二是整合村庄资产。将原来各村5%以内机动地、宅基地、建设规划预留地、“四荒”地、集体积累等集体资产全部整合起来,由社区统筹管理和使用。对原自然村涉及的债务转移到社区承担,根据集体经济状况及政策情况,逐年偿还,逐步化解。三是整合村庄同合。原自然村的各业承包合同,全部收归社区集中管理,集中变更发包人。对原自然村签订的未到期合同,继续维持合同期限。待合同到期后,再由社区公开发包。 (二)搭建工作平台,加快社区建设城镇化。一是为新农村建设搭建示范平台。该乡在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时,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提升农村社区示范功能放在首位,引导社区按新农村标准进行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样板。二是为社区群众提供集中服务平台。在全乡农村社区建设中实施“十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区建设一条商贸大街、一处集贸市场、一处便民超市、一个为民服务中心、一处小学或幼儿园、一处卫生室、一处文化广场和老年、幼儿游乐中心、一处警务室、一处工业及养殖项目区、一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区。在此基础上,发展各种服务业,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方便广大居民。三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组织平台。社区内成立各类农业专业合作协会,发挥农村党员和农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 (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退伍军人安置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1]29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15 【实施日期】2011.12.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青政办[2011]2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试行) 根据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促进我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更优秀的适龄青年投身军营,献身国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 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从2011年11月起对退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按2年计发,一期士官按3年计发,二期士官按4年计发,三期士官按5年计发,四期士官按6年计发。所需资金省与州(地、市)县按8∶2比例负担,具体由退役士兵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二、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青海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青政〔2011〕52号)的规定,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技能为主、免费培训、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三、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免部分税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参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2010〕13号)精神,对创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资金支持。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退役士兵创业可给予不超过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根据《中共XXX委XXX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XXX新型城镇化建设2012年工作方案》(济办〔2011〕30号),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破点、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按照“城乡一体、群众自愿、集中集约、改革创新、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政策引领、科学规划、产业为基、就业为本、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人口的集中集聚,产业的集合集群,推进“三化”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 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宣讲、座谈、算帐、对比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好处。认真吸纳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各镇(街道)要认真调查摸底,掌握各村(居)人口、户数、耕地面积、村(居)占地面积、住宅面积、产业状况和群众需求等基本情况,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布局、规模、撤村并点方案、分期实施步骤等,制定工作台账,加快建设进度。 (二)科学规划,制定方案 以建设“山水济源”为目标,按照建设中原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先行市的要求,着力三个结合,即与民生改善相结合、与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城市提升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大社区,引导农民向社区集聚,体现集聚效应。 1.新型农村社区选址要依据XXX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聘请国内一流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社区规划要综合考虑人口集聚、产业支撑、生态宜居、地质地貌、自然景观、文化传承、历史沿革和人文特点,以及农民承受能力、生活习惯等因素,着力打造特色, 彰显个性。在规划山区新型农村社区时,要充分发挥山的优势,依山就势,山水结合,突出生态自然、山水相融。 2.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民意愿,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型农村社区的选址、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平原地区每

新农村社区建设

新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新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班级:临床08级13班姓名:赵龙晓学号:20081150787 一、调查目的 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及党的“十七大”报告均强调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其他公共服务体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而农村社区是农村最基层的组织,也是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组织平台。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城乡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也是城乡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一体化的表现,为城乡的社会融合和一体化奠定制度基础。 但是,在建设的过程中,摆在面前的问题无疑在告诉我们,在农村中设立社区存在着很大困难,为推动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特作此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1、调查对象:日照市莒县在建设区或筹建社区的57个行政村 2、调查目标:社区作为一个新型的社会生活模式和社会组织形式,正在形成并逐步趋向成熟,正所谓社区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我们将通过了解社区结构和居民生活来总结其优缺点,以期完善社区建设,从而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调查方式 网上调查及检索,同时随机调查报告 三、调查时间 2010年8月1日---2010年8月17日 三、调查内容 详情见附录 四、调查结果 <一> 新社区建设存在很多【问题】:

(一)、社区规划安置问题 1、社区范围规划问题 一个合理有效地规划只有符合农民的需要,才会被农民所认可,才会使农民满意,才能达到建设新农村社区的根本目的;但我们却总会发现有许许多多的社区规划总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和弊端,最终不能被农民买单。 2、社区规划范围征地赔青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而粮食就是他们的孩子。在处理社区规划范围征地赔青时,只有合理处理好规划范围内粮食作物的赔青问题,才不会引起农民的积怨,才能平稳顺利解决。 3、社区规划范围房屋的征收问题与居民安置问题 社区规划范围最好不要涉及居民住宅区,不但加大征收难度,而且增加安置问题。如有与实际相冲突,则本着居民至上的原则,合情合理解决居民的困难,避免使规划范围内居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4、社区规划范围迁坟工作 做人重在不能忘本,在农村农民最重风俗祭祀,因此在社区规划时,各级部门要顺应民风,合理规划好坟墓搬迁问题,要在认识上与农民在同一战线,努力做好迁坟工作。 (二)、社区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认识不高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部分干部和群众不能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识上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一些村组干部认识上“错位”,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到位”,部分共建单位和企业“缺位”。主要体现在:思路不清、措施不明、作风不实,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对新农村建设规范缺少自己的思路。 2、各级职能部门合作力度不足 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步骤,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但是,目前一些单位特别是基层主要领导,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及其与新农村建设关系认识还不到位,尚未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上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合力。

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11.04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26号) 《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2年10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乐际 二00二年十一月四日 青海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

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本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适用本办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可以参照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适应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省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州(地、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在州(地、市)编制委员会的指导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结合地区人口、面积、财政收支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确定全省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助的事业编制数和各地区事业编制数,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财政差额补助的事业编制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州(地、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事业编制数,确定所属各县(市、区)事业编制数,各地不得自行增加。确需增加事业编制数的,应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现有人员编制总量内调整。 第六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制度。依照审批权限,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方案由省人民政府或者省、州(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或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地、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

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特点、建设原则及部分地区经验做法

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和特点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搬迁合并,统一建设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也称为“中心村”),形成农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 二、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1、规模不等。少则几千人,多则上万人乃至几万人,完全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而定。 2、基础设施相当完善。新型农村社区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购物、电脑网络、有线电视、垃圾污水处理等各项设施基本齐全,可以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3、公共服务全面覆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计生、就业、社保、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等政府各项服务全面覆盖,很多事情群众不出村也能办到。 4、居住环境优美。新型农村社区注意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娱乐休闲设施齐全;群众的住房设计科学,既有独门独院的别墅,也有多层、高层、廉租房等不同样式、不同面积的套房,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财力状况选择不同的住房标准。 5、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了党总支、居委会、经济协会、文化协会、老年协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社会管理得到完善和加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遵循的“三个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建,社会共助 在政府进行规划设计、政府和社会共同给予基础设施投入等方

—1—面的扶持引导中,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农户能够自己做的自己做,能够联合做的联合做;政府和村两委不应包办,应该放手引导农户民主理财、自我管理,引导农民自愿地、积极地、有序地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 在基础和条件上,要区分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不搞一刀切。条件好的地方,结合现有工作基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建设项目,全面开展社区建设;条件不完全具备的地方,可以有选择性地开展,例如可以从群众最需要、最认同的环境卫生整治做起,逐步动起来。规划建设要突出乡土风情,彰显农村特色,体现农村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努力形成“一社区一特色”的农村风貌。在区域分布上,城中村、城郊村、镇中村、镇郊村纳入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工矿区的村庄纳入工矿区的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数量众多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要根据当地的生产方式来决定农民的居住生活方式,居住生活方式一定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否则就会阻碍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具体而言,纳入城镇和工矿区总体规划的村庄,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的多层楼房;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宜建设三层及以下的低层新房。 (三)试点先行,加强指导,形成氛围 要优先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管理机制健全、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先行试点,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规范程序、细致操作,确保建成精品工程、“百年社区”。对先行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摸索经验。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突出地方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一些带有规律性、方向性的做法,要及时予以指导、推广和完善。要宣传发动,形成氛围,不断深化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主动投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注重的“三个结合”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在繁荣农村,繁荣农村的关键在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在发展产业。产业的发展可以给农民的社区新生活提供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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