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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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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

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改善困难生活状况,保障基本生活权益,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残疾弱势群体的关怀,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将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内。现将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相关要求,2019年市民政局在社会救助方面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一是强化“两项制度”和分类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兜底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9年7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72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从500元/月提高到540元/月。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救助,一类对象255元/月,二类对象240元/月,三类对象215元/月。城市低保在月收入540元以下实施补差救助。三是实施按时足额救助工作。农村低保实施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城市低保实施按月发放,在每个月15 日前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采用社保卡“一卡通”监管系统,实施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对年龄60周岁以上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年龄16周岁以下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少年儿童和肢体、视力一级,智力、精神二级以上的孤残人员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651人。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救助标准政策,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助理员和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的监管工作,确保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和信息系统录入的准确性。三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家庭情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民政、公安、财政、工商、住建、人社、车管、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监管系统的信息准确性。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最新)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服务,改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保体系中的底线作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X 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医疗救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有效衔接; (四)依托X省社会救助监控系统,全面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五)分类施救,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救助为重点,对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救助为补充; (六)公开、公平、公正、简便。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三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二)低保对象; (三)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凡享受公费医疗保险的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医疗救助,若遭遇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应程序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 第三章救助方式与标准 第四条医疗救助采取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 (一)住院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三种方式。 1.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是指救助对象因病住院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类分档核算给予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救助: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现在在社会的最底层还有这许许多多的贫困的人们需要政府的救助,第一公文网网下载网为您带来一篇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民政部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在4月份集中开展《办法》学习宣传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活动有序推进,成立县民政局学习宣传《办法》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内容 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提纲》,全面开展学习宣传《办法》活动,认真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实质。 三、活动安排

(一)准备策划阶段(3月24日3月31日)。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民政局成立学习宣传《办法》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宣传《办法》活动实施方案,下发至各乡(镇、区)和局属各单位。印制社会救助宣传单和宣传光碟,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各乡(镇、区)根据实际制定本级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27日)。 组织召开全县学习宣传《办法》活动动员大会,各乡镇民政所长、敬老院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部干部职工均要参加动员大会,邀请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保、公安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合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办法》专题培训,开展座谈讨论,研讨宣传《办法》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方法。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给困难群众、受助群体,详细讲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方面政策。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民政QQ工作群、宣传栏等载体,并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办法》,让群众了解《办法》内容,理解、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全面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根据《办法》精神,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重新梳理社会救助有关制度与规定,并加以修订完善,结合民生工程实施,制定新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

癌症民政的救助申请书范文4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癌症民政的救助申请书范文4篇Application form for cancer civil administration 编订:JinTai College

癌症民政的救助申请书范文4篇 前言: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也是一种专用书信,表情达意的工具。本文档根据申请书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癌症民政的救助申请书范文 2、篇章2: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 3、篇章3: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 4、篇章4: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 篇章1:癌症民政的救助申请书范文 癌症治疗的费用高得让人可怕,所以很多的人都会想要向民政局求得经济求助。下面小泰就和大家分享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来欣赏一下吧。 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一)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市——街——社区居民——,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 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本人由于长期失业,没有固定的 经济来源。一直靠政府的低保补助维持生活,我的妻子也没有工作,只能在照顾父母的空余时间打打零工贴补家用。今年春节我又添了一个女儿,但遗憾的是没有母乳吃,只能靠昂贵的奶粉供养,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都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 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及时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xx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福利院两项工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区民政关于迎接省厅对我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金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1、为保障城乡低保政策阳光、公平、透明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民政办根据《xx市xxx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区城乡低保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从今年五月三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并建立了新增低保对象的档案。并对原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核查并填写了入户调查表。 2、个人简历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

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镇低保预警125户,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预警属实的给予取 消并发放取消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3、对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分别建立了花名册。并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对全镇城乡低保近亲属情况做了严格筛查。 4、宣传普及低保政策,完善低保公示栏。及时公开享受低保 政策的条件、申报程序、补差标准、动态变更等信息,对低保发 放对象做到了一月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年度调查认定和重新核查评定,全镇共新纳入城乡低保 户xx个,对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好转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34个城乡低保户给予取消。20xx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员xx人、城市低 保保障人员xx人。 (二)关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1、开展“五保”对象自理能力的评估,确定了“五保对象” 自理程度,更好保障“五保”对象生活。 2、全镇共有五保对象xx人,其中:分散供养的xx人,集中 供养xx人。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民政干部包片、村干部包人),分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生活照料人,签订监管协议书189份,地图并对新增特困对象建立了审批资料的一户一档。二是按月足

如何提升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水平

如何提升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水平 在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开展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逐步扩充救助内容、完善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水平是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任务。怎样完成这项新任务?笔者认为应围绕提高标准、规范管理、加强衔接这三个方面,抓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整体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救助资金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救助标准 救助资金是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基础,只有在救助金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不断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标准,给被救助者以必要的救助,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救助政策辐射到所有贫困人口,做到有贫必有所救,有困必有所帮。 在资金的筹集上应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筹措机制,为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提供畅通渠道。实现对贫困群体的有效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是关键。在现实情况下,国家财政预算和社会募集仍是社会救助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在国家救助方面,按照初次分配讲效益,再次分配讲公平的原则,将社会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比重,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使贫困群体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在社会互助方面,要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捐赠活动募集资金。在

捐赠上制定相关的鼓励政策,充分调动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的积极性;要通过宣传等手段,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福利彩票事业等筹集社会救助资金,要创新筹资方式,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基金等多种形式,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对于县级民政部门而言,重点要抓住三点:第一点是对上争取。要经常地实事求是地向上级汇报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争取救助资金拨付力度。第二点是抓好同级财政预算。要争取县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足额预算落实社会救助配套资金,保障救助之需。第三点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搞好本县范围内的社会救助资金的募集工作,为增加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提供必要的补充。 在提高标准上循序渐进,使社会救助的数量和质量都有突破。在党和政府越来越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社会救助的发展趋势是,救助的项目越来越多、救助的面越来越宽、救助的标准越来越高。从近几年开展社会救助的情况看,我们先后开展了城乡低保救助、大病医疗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基本函盖了城乡所有困难的群体,使他们的困难基本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如此大好形势下再次提高标准,主要是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标准偏低的问题。目前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为143元,总体享受水平略低,享受者只能维系基本生活。要使他们的基本生活不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4篇

社会救助调研报告4篇 近年来,**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为全县的救助对象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对扶贫济困、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日,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好地保障**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由县人武部汇同县民政局一道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救助现状 (一)各项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成立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民政、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农林水、城建、环保、国土、司法、工商、税务、规划、宣传等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逐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基本建成了以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和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的管理平台,形成了齐抓共菅,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县农村低保实施方案》、《**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农村低保核查办法》、《农村低保指导人数分配表》、《农村低保核查表》等,有效地保障了**县社会救助工作的施行。 (二)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县制定出台了《**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细化了报灾查

灾救灾、灾情评估、应急保障、安置转移、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建立了排险防灾、转移安置、查灾核灾、资金筹措、物资动员、灾后重建等六大机制,先后对清江水布垭库区景阳段、花坪乡黄木垭滑坡险情等进行了成功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 (三)救助范围逐步增大。 **县先后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慈善捐赠办法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救助效果明显:农村低保对象9135户18673人,其中孤儿219户234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47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州民政局给**县增加农村低保对象指标8763人,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7200人,保障比例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9%;城市低保对象4229户7405人;农村五保老人1361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77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184人);40%救济对象53人;城镇定救对象28人;一般救济对象11人;其他救济对象5人。 (四)慈善捐赠氛围浓厚。 5.12四川汶川地震后,全县人民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县慈善协会共接受捐款355.9万元、大米150斤、衣物3150件、消毒药品一件。**县还将仅有的113顶帐篷在最短的时间内连夜送往武汉,由省民政厅统一送到四川灾区。2月28日,全县在船儿岛广场举行了“抗

市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托住应保尽保底线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02861555.html, 市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托住应保尽保底线 市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托住应保尽保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市民政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搭建平台、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2014年1-7月,对全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3类对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3428.3万元,其中低保对象10405人,发放低保金2415.7万元;医疗救助1948人,发放救助金769.9万元;临时救助2776人,发放救助金242.7万元,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2013年5月,该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并于2014年3月在台州市民政工 作会议上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典型发言。其主要做法是:一、出台救助政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建设一是细化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针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细化的问题,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于2013年11月在台州市率先出台《温岭市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试行)》,明确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等3类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在月人均收入、人均货币财产、生活用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户籍地住房情况等5方面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如对于特困申请家庭,在经济状况认定中要求其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低于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值的1.5 倍, 或家庭货币 财产总额低于其申请日前一年自负医药费的三分之一以内。二是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针对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不明确的问题,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温岭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

癌症民政救助的申请书范文

癌症民政救助的申请书范文 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一) xx民政部门: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二) xx县民政局: 我于20XX年3月到思茅打工,4月底感觉下身不适住进了思茅人民医院16天,手术得知病情为癌症早期,医生建议到昆明治疗。 听到癌症,我及家人被吓坏了,思茅住院用去9800多元。慌忙之下我连住院证明及相关单据都顾不上办理,匆匆回家商量下一步做法。20XX年5月23日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检查确诊为阴茎鳞癌并重新做手术,住院到6月14日共22天手术康复,医生要求接着化疗和放疗,因家人已找借不到医疗费而放弃治疗回家。

此次住院医疗费用了18170.30元;两次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28000元。加上车旅食宿,短短两个多月共开支三万(30000)余元, 其中两万余元是向亲戚借的。 手术后我体弱多病,需要长期治疗。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在这秋收季节里,我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加之妻子憨厚老实,两个儿 子尚未成家,一时之间,家里出现前所未有的困境,生活没有了着落。 为此我不得不向xx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诚望给予救助为盼! 此致 敬礼! xx 20xx年x月x日 癌症民政救助申请书(三) 你好,xx县民政部门: 我叫李xx,男,汉族,现年23岁,xx县人,现居住于xx县xx 村。 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08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 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 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 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 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 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可编辑版】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X年,共发放低保金84万元。今年截止5月我县共纳入547户,1461人,其中在职职工5人、离岗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失业人员168人、三无人员31人、其他人员1200人,人均补差额53元,1--4月累积发放低保金30.56万元。在城市低保工作运行中,重点落实了三项 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的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的

宣传;二是逐步规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各乡(镇)、各社区居委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建立了评审例会制度,详细记录评审记录和填写评审呈报表;乡(镇)、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对已保人员进行普查,随时掌握低保人员情况,县低保办公室进行抽查,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增减及生活变化情况,对于经济收入有所好转的,及时变更;对“三无”人员、残疾、年老、体弱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按照低保金发放程序,每月10日由低保户凭民政局制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在社区居委会、乡镇领取低保金,确保了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了低保户手中。三是健全、规范低保档案管理。按照自治区《低保档案规范管理方案》要求,规范了档案类型,建立了基础档案、低保金发放档案、各类报表档案、文件资料四类档案。完成了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微机录入,加快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完善覆盖城乡的救助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推行农村低保的指示精神,民政部门已主动向县领导汇报,在争取县财政和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二、以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重点,逐步规范农牧区救助对象的申报、确认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1、根据国家民政部、自治区关于自然灾害、灾民救助的文件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政办123号),推进了自然灾害救助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防大灾、抗大灾意识。我局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信息报告、救灾救济物资储备、

申请医疗救助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医疗救助”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京民社救发【2014】219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及海民发【2015】5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 一、享受医疗救助范围 1、城市特困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3、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4、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二、指定医疗救助机构及救助费用 1、享受本市医保的社会救助对象,到符合医保就医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2、不享受本市医保的社会救助对象,到海淀区社救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四季青医院、海淀医院、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就医,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三、医疗救助政策 1、资助参保参合。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负担; 2、医疗费的救助。医疗救助的政策:本市户籍的社会救助对象是先医保、后按比例救助;非京户籍的社会救助对象,到指定医院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的费用,按比例给予救助。 3、住院垫付减免。社会救助对象需住院救治的,可申请享受住院押金70%的减免,其余30%由申请人自筹解决,出院后不再救助。

办理住院垫付程序: 1、低保证/低收入证(有效期内);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住院押金缴费通知单; 4、个人已缴纳30%部分的押金收据。 四、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低保证/低收入证(须在有效期内); 2、就诊医院的原始票据及收费明细、医生开具的药费底方等; 3、有关的检查报告单等。

社会救助政策法规

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老年、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获得救助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社会工作是科学的助人活动,是实现这种公民权利的制度化途径。按照救助类型,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可以划分为:一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法规;二是专项救助政策法规;三是临时救助政策法规。(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主要依据1999年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家庭平均收入、非农业户口;四类人员。2、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来源:考试资料网(1)申请:由户主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2)审批:所在地基层政府初审后上报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自申请人提出申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发放:每月及时足额发放,货币为主,尽量通过金融系统社会化发放,必要时候也可以实物发放。(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属于专项救助政策。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2003年提出《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2005年《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1、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一是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二是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医疗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众。(2)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一是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二是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2、城乡医疗救助的形式。(1)城市医疗救助的形式: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以及社会互助帮困之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的补助。按照多方筹资、多种方式、量力而行的原则。有社会力量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基金补助和医疗机构减免有关费用三种形式。(2)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PPkao 考试网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合作医疗给个人负担过高者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在尚未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大病困难户给予适当医疗救助。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2003年6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年7月《实施细则》。1、政策救助对象:生活无着、不得已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2、救助的形式和内容救助的形式:以救助站救助为主要形式;也是一种临时性救助。救助的内容:食物,住处,急症救治,联系亲属或所在单位,解决交通。男女分居,女性专管女性救助者;维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1. 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社会救助多头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缺, 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 2. 救助资金有待进一步增加 各项社会专项救助标准虽有所增长,但伴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物价上涨等原因,也都迫切需要加大投入、提高标准。 3. 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 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 很难依靠个人力量脱困, 社会救助层次较低。 4. 救助对象有待进一步规范 为了维护稳定的需要而放宽低保准入政策,如: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社区治安联防队员、城乡拆迁户、破产企业职工整体保障、改制职工、改制民师、下乡知青、禁麻对象、失地农民、老上访户缠访户、突发事件受害者、省市领导要求批转办理的等等,其中一部分人员严格讲是不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也都纳入了低保,导致社会上议论“该吃低保的吃了,不该吃低保的也吃了”造, 成负面影响。 二、建议 1. 完善协调体系 一方面完善民政系统内部救助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相关业务股室之

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密切民政局与基层民政办的联系;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

门的联系, 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再一方面建议政府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协调机构建立社会救助网络, 以避免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现象。 2. 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 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本地发展与外向联系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联系相结合,拓宽社会救助资金渠道。 3.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转变工作思路与观念,在变输血型救助为造血型救助方式上积极探索,在救助管理方法上不断创新,在救助服务上不断改进,在救助实效上加强跟踪。 4. 规范救助行为 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共识。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制度建 设,加大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打造社会救助的“阳光工程

疾病救助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疾病救助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第一篇: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书 申请 xxxx民政局领导: 我是某村村民xxx(身份证号),今年xx岁,长期患有xxx疾病,需要长期 服药,完全丧失劳动力,无任何经济收入,属于特困群众。 我于二零一四年xx月xx日,不慎摔伤导致xxxxxx(伤情说明),伤情严重,且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大量医疗费,共计xxxx元,有相关票据为证。由于本人年 迈无收入,难以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特申请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日期 第二篇:疾病救助 转发《团市委、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第二批重大疾病救助金发放工 作的 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现将《团市委、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第二批重大疾病救助金发 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于12月15日14:00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报至校团委陈丽瑶处。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 团市委、沈阳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第二批重大疾病救助金发放工 作的 通知 各区、县(市)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实现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层次化帮扶,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决定于2014年 12月开展本年第二批重大疾病救助帮扶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 二、救助对象 家庭经济状况特殊困难的患重大疾病的青少年。 三、救助标准 经审核患病青少年符合贫困标准,依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放救助金5000元-

10000元。 四、救助病种范围 (1)急性心肌梗塞,是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 心肌坏死的疾病。 (2)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 施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3)恶性肿瘤(癌),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不在救 助范围内。 (4)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重要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白血病。 (7)截瘫,是指胸腰段脊髓损伤后,导致的肌功能丧失。 (8)四肢瘫痪,是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残疾证为二级以上) (9)脑中风后遗症,是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的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导致神经系统(肢体机能、语言能力等)永久性功能障碍的疾病。 (10)严重烧伤,指烧伤程度为iii度,且烧伤面积达到全身体面积的20%或20%以上。 (11)主动脉手术,指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 (12)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的疾病。 (13)严重疾病末期(终末期肺病、肾病等)。 上述病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或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 五、发放程序 1、患病本人须先提出救助书面申请,各团委对所患病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下 证件原件进行审核:(1)住院凭证、病历,并提供大病医疗费单据、医疗费用明 细清单;(2)贫困证或低保证;(3)学生证;(4)身份证(如本人无身份证, 家长身份证);(5)户口本。经各团委审核合格后,患病者本人应填写《重大疾 病救助金申请表》(附件1)。由各团委于12月16日之前向团市委、市大学生服 务中心上报《重大疾病救助金申请表》,后附本人申请材料、所在院系或社区证明材料和市直团委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2、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审验合格后,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通知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领取救助卡。团市委、市大学生服务中心对受到救助者的相关材料统一归档保管。 六、具体要求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一、什么是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 答: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答: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患有指定病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三、什么条件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四)隔

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四、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都有哪些申请和审批程序 答: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德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3.定点医院对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4.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5.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五)乡(镇)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宫蒲光《光明日报》(2015年07月20日11版)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的行政法规,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群众生活的重要体现。《办法》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进行了规范,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地位,对推动建立综合性的现代社会救助模式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深刻认识社会工作纳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 社会工作起源于社会救助领域,同社会救助是两项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制度安排。《办法》将社会工作纳入其中,无论是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还是对发展社会工作,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了法律指引。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单纯依靠政府提供物质和资金的方式已无法有效满足救助对象日益增长的物质和心理需求。《办法》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立法宗旨,对现行各类社会救助制度进行了整合,确立了社会力量和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地位,必将有力推动社会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相结合的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型救助转型,为救助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为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了法律保障。社会工作秉承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把帮助特殊困难群体,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确立为核心使命。在许多国家,大批社会工作者和社会服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积极为救助对象提供专业服务,解决资源不足、救助依赖、贫困代际传递、社会功能失调等问题。《办法》的出台,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领域形成以救助对象为重点的规范化制度安排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社会工作纳入其他相关法律提供了立法示范。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除社会救助外,还广泛涉及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办法》的出台,为社会工作从社会救助领域向其他领域延伸、完善社会工作法律制度、提供了立法示范。 为社会工作团结凝聚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了制度保证。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构成,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做好群众服务工作的新生力量,是党和政府连接社会的重要纽带。《办法》明确了社会工作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要求,有助于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开展专业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特殊困难人群过上有尊严、有保障、有盼头的生活,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亿万群众对我国社会制度的自信心和凝聚力。 准确把握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今年5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路径与机制。 建立健全需求发现机制。有效评估救助需求、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重要任务。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最适合参与救助需求发现与识别,可有效弥补行政力量的不足。当前的重点,是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将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救助对象家庭调查、需求分析和救助政策成效评估等具体事务剥离出来,交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承担,使贫困对象的社会救助需求得到更准确、全面、科学的判定。 建立健全服务承接机制。除经济困境外,救助对象面临的心理压力巨大、支持网络薄弱、

[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经验交流]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规范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市民政局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出台政策、搭建平台、规范程序、公开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及时。20XX年1-7月,对全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3类对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其中低保对象10405人,发放低保金万元;医疗救助1948人,发放救助金万元;临时救助2776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2013年5月,该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并于20XX年3月在台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典型发言。其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救助政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建设 一是细化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针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认定标准不够明确、细化的问题,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于2013年11月在台州市率先出台,明确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等3类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在月人均收入、人均货币财产、生活用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户籍地住房情况等5方面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如对于特困申请家庭,在经济状况认定中要求其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低于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值的倍, 或家庭货币财产总额低于其申请日前一年自负医药费的三分之一以内。 二是明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针对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范围不明确的问题,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以下简称)及,明确收入核对的认定对象、实施单位、管理职责、收入范围、核定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其中,详细列举计入家庭收入的15项内容及不计入家庭收入的13项内容,规定持本市和的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收入核定。20XX年1-7月,全市共新批低保对象130户243人,注销低保对象168户377人,低保动态调整2053户5338人,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350户10405人。 二、搭建核查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是搭建信息核查系统。为实现信息的同步共享、实时更新,从技术层面解决部门间系统不兼容、信息无法共享的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10月,共投入20万元开发了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信息系统,整合车辆信息、工商登记、房屋所有、公积金贷款、社保缴纳、家庭人口、婚姻状况、个税征缴、银行存款等9大信息数据。拓宽了收入核查范围,取代了以往人工比对信息的落后方式。 二是创新信息核对方式。为把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关,提高社会救助的精细化水平,通过与全市18家银行签订金融机构信息查询反馈协议书,申请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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